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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A审计考试内容及备考
2015年CPA审计考试内容及备考
《审计》第一章审计概述
审计的性质、要素:
1.审计的性质
合理保证与有限保证
合理保证(财务报表审计)有限保证(财务报表审阅)
目标在可接受的低审计风险下,以积极方式对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提供高水平的保证在可接受的审阅风险下,以消极方式对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阅意见,提供有意义水平的保证。
该保证水平低于审计业务的保证水平
证据收集程序检查记录或文件、检查有形资产、观察、询问、函证、重新计算、重新执行、分析程序询问、分析程序
所需证据数量较多较少
检查风险较低较高
财务报表的可信性较高较低
提出结论的方式积极方式消极方式
2.审计要素
(1)三方关系
审计业务三方关系人:
被审计单位管理层(责任方)、注册会计师、财务报表预期使用者。
审计业务涉及三方实体:
被审计单位在治理层(委托人)、注册会计师(审计人)、被审计单位管理层(被审计人)。
(2)财务报表(鉴证对象)
在财务报表审计中,鉴证对象即财务报表。
(3)财务报表编制基础(标准)
标准是指用于评价或计量鉴证对象的基准,当涉及列报时,还包括列报的基准。
在财务报表审计中,财务报告编制基础即是标准。
标准的特征:
相关性、完整性、可靠性、中立性、可理解性。
(4)审计证据
审计证据,是指注册会计师为了得出审计结论和形成审计意见而使用的必要信息。
审计证据既包括支持和佐证管理层认定的信息,也包括与这些认定相矛盾的信息。
审计证据包括支持证据和佐证证据。
审计证据的充分性(证据数量)和适当性(证据质量)相互关联。
(5)审计报告
注册会计师应当针对财务报表(鉴证对象)在所有重大方面是否符合适当的财务报表编制基础(标准),以书面报告的形式发表能够提供合理保证程度的意见。
审计目标:
(一)与所审计期间各类交易和事项相关的认定和具体审计目标
认定认定的含义具体审计目标
发生
occurrence记录的交易和事项已发生,且与被审计单位有关已记录的交易是真实的
如果没有发生销售交易,但在销售日记账中记录了一笔销售,则违反了该目标。
发生认定所要解决的问题是管理层是否把那些不曾发生的项目记入财务报表,它主要与财务报表组成要素的高估有关。
完整性
completeness所有应当记录的交易和事项均已记录已发生的交易确实已经记录
如果发生了销售交易,但没有在销售日记账和总账中记录,则违反了该目标。
发生和完整性两者强调的是相反的关注点。
发生目标针对潜在的高估,而完整性目标则针对漏记交易(低估)。
准确性
accuracy与交易和事项有关的金额及其他数据已恰当记录已记录的交易是按正确金额反映的
如果在销售交易中,发出商品的数量与账单上的数量不符,或是开账单时使用了错误的销售价格,或是账单中的乘积或加总有误,或是在销售日记账中记录了错误的金额,则违反了该目标。
截止
cut-off交易和事项已记录于正确的会计期间接近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交易记录于恰当的期间
如果本期交易推到下期,或下期交易提到本期,均违反了截止目标。
分类
classification交易和事项已记录于恰当的账户被审计单位记录的交易经过适当分类
如果将现销记录为赊销,将出售经营性固定资产所得的收入记录为营业收入,则导致交易分类的错误,违反了分类的目标。
准确性与发生、完整性之间存在区别。
例如,若已记录的销售交易是不应当记录的(如发出的商品是寄销商品),则即使发票金额是准确计算的,仍违反了发生目标。
再如,若已入账的销售交易是对正确发出商品的记录,但金额计算错误,则违反了准确性目标,但没有违反发生目标。
在完整性与准确性之间也存在同样的关系。
(二)与期末账户余额相关的认定和具体审计目标
认定认定的含义具体审计目标
存在
existence记录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是存在的记录的金额确实存在
如果不存在某顾客的应收账款,在应收账款试算平衡表中却列入了对该顾客的应收账款,则违反了存在性目标。
权利和义务
rightsandobligations记录的资产由被审计单位拥有或控制,记录的负债是被审计单位应当履行的偿还义务资产归属于被审计单位,负债属于被审计单位的义务
将他人寄售商品记入被审计单位的存货中,违反了权利的目标;将不属于被审计单位的债务记入账内,违反了义务目标。
完整性
completeness所有应当记录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均已记录已存在的金额均已记录
如果存在某顾客的应收账款,在应收账款试算平衡表中却没有列入对该顾客的应收账款,则违反了完整性目标。
计价和分摊
valuationandallocation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以恰当的金额包括在财务报表中,与之相关的计价或分摊调整已恰当记录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以恰当的金额包括在财务报表中,与之相关的计价或分摊调整已恰当记录
(三)与列报和披露相关的认定
认定认定的含义具体审计目标
发生及权利和义务披露的交易、事项和其他情况已发生,且与被审计单位有关将没有发生的交易、事项,或与被审计单位无关的交易和事项包括在财务报表中,则违反该目标
复核董事会会议记录中是否记载了固定资产抵押等事项,询问管理层固定资产是否被抵押,即是对列报的权利认定的运用。
如果抵押固定资产则需要在财务报表中列报,说明其权利受到限制。
完整性所有应当包括在财务报表中的披露均已包括如果应当披露的事项没有包括在财务报表中,则违反该目标
检查关联方和关联交易,以验证其在财务报表中是否得到充分披露,即是对列报的完整性认定的运用。
分类和可理解性财务信息已被恰当地列报和描述,且披露内容表述清楚财务信息已被恰当地列报和描述,且披露内容表述清楚
检查存货的主要类别是否已披露,是否将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列为流动负债,即是对列报的分类和可理解性认定的运用。
准确性和计价财务信息和其他信息已公允披露,且金额恰当财务信息和其他信息已公允披露,且金额恰当
检查财务报表附注是否分别对原材料、在产品和产成品等存货成本核算方法作了恰当说明,即是对列报的准确性和计价认定的运用。
审计风险:
第一,审计风险是客观存在的,注册会计师只要审计财务报表,就存在发表不恰当审计意见的可能性;
第二,审计业务是一种保证程度高的鉴证业务,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过程就是将审计风险降至可接受的低水平的过程,以使注册会计师能够合理保证所审计财务报表不含有重大错报。
(一)重大错报风险
1.两个层次的重大错报风险
财务报表层次重大错报风险与财务报表整体存在广泛联系,可能影响多项认定。
此类风险通常与控制环境有关。
注册会计师同时考虑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和披露认定层次的重大错报风险,考虑的结果直接有助于注册会计师确定认定层次上实施的进一步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
2.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
认定层次的重大错报风险又可以进一步细分为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
(二)检查风险
检查风险取决于审计程序设计的合理性和执行的有效性。
检查风险不可能降低为零。
(三)检查风险与重大错报风险的反向关系
在既定的审计风险水平下,可接受的检查风险水平与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结果呈反向关系。
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越高,可接受的检查风险越低;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越低,可接受的检查风险越高。
《审计》第二章审计计划
初步业务活动:
初步业务活动就是编制审计计划前所需要完成的工作。
一、初步业务活动的目的
1.具备执行业务所需要的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
2.不存在因管理层诚信问题而影响注册会计师保持该项业务意愿的情况;
3.与被审计单位不存在对业务约定条款的误解。
二、初步业务活动的内容
1.针对保持客户关系和具体审计业务实施相应的质量控制程序;
2.评价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的情况;
3.就审计业务约定条款达成一致意见。
虽然保持客户关系及具体审计业务和评价职业道德的工作贯穿审计业务的全过程,但是这两项活动需要安排在其他审计工作之前,以确保注册会计师已具备执行业务所需要的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且不存在因管理层诚信问题而影响注册会计师保持该项业务意愿等情况。
在作出接受或保持客户关系及具体审计业务的决策后,在审计业务开始前,注册会计师与被审计单位就审计业务约定条款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或修改审计业务约定书。
重要性:
一、重要性的含义
重要性概念可从下列方面进行理解:
(1)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包括漏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2)对重要性的判断是根据具体环境作出的,并受错报的金额或性质的影响,或受两者共同作用的影响;
(3)判断某事项对财务报表使用者是否重大,是在考虑财务报表使用者整体共同的财务信息需求的基础上作出的。
注意:
第一,不考虑错报对个别财务报表使用者可能产生的影响;
第二,重要性确定包括财务报表层次的重要性和特定交易类别、账户余额和披露的重要性水平;
第三,在计划审计工作和形成审计结论阶段都要运用重要性水平;
第四,重要性水平与审计证据成反向关系;
第五,注册会计师应当制定一个比重要性水平更低的金额(实际执行的重要性),以便评估风险和设计进一步审计程序。
注册会计师使用整体重要性水平(将财务报表作为整体)的目的有:
(1)决定风险评估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
(2)识别和评估重大错报风险;(3)确定进一步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
在形成审计结论阶段,要使用整体重要性水平和为了特定交易类别、账户余额和披露而制定的较低金额的重要性水平来评价已识别的错报对财务报表的影响和对审计报告中审计意见的影响。
二、重要性水平的确定
确定的时间:
在计划审计工作时
确定时需要考虑的因素:
对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的了解;审计的目标,包括特定报告要求;财务报表各项目的性质及其相互关系;财务报表项目的金额及其波动幅度。
1.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
注册会计师通常先选择一个恰当的基准,再选用适当的百分比乘以该基准,从而得出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
注意:
第一,在选择基准时应考虑的因素:
财务报表要素;财务报表使用者特别关注的项目;被审计单位的性质、所处的生命周期阶段、所处行业和经济环境;被审计单位所有权结构和融资方式;基准的相对波动性。
第二,注册会计师在确定重要性水平时,不需考虑与具体项目计量相关的固有不确定性。
2.特定类别交易、账户余额或披露的重要性水平
(三)实际执行的重要性
通常而言,实际执行的重要性通常为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的50%-75%。
注意:
实际执行的重要性为整体重要性50%的情况:
(1)非连续审计;
(2)以前年度审计调整较多;(3)项目总体风险较高。
75%的具体情况:
(1)连续审计,以前年度审计调整较少;
(2)项目总体风险较低。
(四)审计过程中修改重要性
注册会计师可能需要修改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和特定类别的交易、账户余额或披露的重要性水平(如适用)的原因:
(1)审计过程中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2)获取新信息;(3)通过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注册会计师对被审计单位及其经营的了解发生变化。
《审计》第三章审计证据
审计证据的充分性和适当性:
(一)审计证据的充分性——证据数量的衡量,主要与注册会计师确定的样本量有关。
注册会计师需要获取审计证据的数量受其对重大错报风险评估的影响。
评估的错报风险越大,需要的审计证据可能越多。
(二)审计证据的适当性——证据质量的衡量,包括相关性和可靠性。
1.审计证据是否相关必须结合具体审计目标来考虑。
在确定审计证据的相关性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
(1)特定的审计程序可能只为某些认定提供相关的审计证据,而与其他认定无关。
(2)针对同一项认定可以从不同来源获取审计证据或获取不同性质的审计证据。
(3)只与特定认定相关的审计证据并不能替代与其他认定相关的审计证据。
2.审计证据的可靠性受其来源和性质的影响,并取决于获取审计证据的具体环境。
注册会计师在判断审计证据的可靠性时,通常会考虑下列原则:
(1)从外部独立来源获取的审计证据比从其他来源获取的审计证据更可靠。
(2)内部控制有效时内部生成的审计证据比内部控制薄弱时内部生成的审计证据更可靠。
(3)直接获取的审计证据比间接获取或推论得出的审计证据更可靠。
(4)以文件、记录形式(无论是纸质、电子或其他介质)存在的审计证据比口头形式的审计证据更可靠。
(5)从原件获取的审计证据比从传真件或复印件获取的审计证据更可靠。
(三)充分性和适当性的关系——证据的数量受质量的影响;但质量存在缺陷,仅靠提高数量可能难以弥补。
(四)评价充分性和适当性时的特殊考虑——对文件记录可靠性、使用被审计单位生成信息、矛盾证据和成本的考虑。
(1)对文件记录可靠性的考虑
审计工作通常不涉及鉴定文件记录的真伪,注册会计师也不是鉴定文件记录真伪的专家,但应当考虑用作审计证据的信息的可靠性,并考虑与这些信息生成和维护相关控制的有效性。
如果在审计过程中识别出的情况使其认为文件记录可能是伪造的,或文件记录中的某些条款已发生变动,注册会计师应当做出进一步调查,包括直接向第三方询证,或考虑利用专家的工作以评价文件记录的真伪。
(2)使用被审计单位生成信息时的考虑
如果在实施审计程序时使用被审计单位生成的信息,注册会计师应当就这些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获取审计证据。
(3)证据相互矛盾时的考虑
如果针对某项认定从不同来源获取的审计证据或获取的不同性质的审计证据能够相互印证,与该项认定相关的审计证据则具有更强的说服力。
如果从不同来源获取的审计证据或获取的不同性质的审计证据不一致,表明某项审计证据可能不可靠,注册会计师应当追加必要的审计程序。
(4)获取审计证据时对成本的考虑
注册会计师可以考虑获取审计证据的成本与所获取信息的有用性之间的关系,但不应以获取审计证据的困难和成本为由减少不可替代的审计程序。
在保证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的前提下,控制审计成本也是会计师事务所增强竞争能力和获利能力所必需的。
但为了保证得出的审计结论、形成的审计意见是恰当的,注册会计师不应将获取审计证据的成本高低和难易程度作为减少不可替代的审计程序的理由。
审计程序的种类:
审计程序单独或组合,用于风险评估程序、控制测试和实质性程序。
(一)检查
检查记录或文件可以提供可靠程度不同的审计证据,审计证据的可靠性取决于记录或文件的性质和来源,而在检查内部记录或文件时,其可靠性则取决于生成该记录或文件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检查有形资产可为其存在提供可靠的审计证据,但不一定能够为权利和义务或计价等认定提供可靠的审计证据。
(二)观察
观察提供的审计证据仅限于观察发生的时点。
(三)询问
询问本身不足以发现认定层次存在的重大错报,也不足以测试内部控制运行的有效性。
(四)函证
通过函证获取的证据可靠性较高,因此,函证是受到高度重视并经常被使用的一种重要程序。
(五)重新计算
重新计算是指注册会计师以人工方式或使用计算机辅助审计技术,对记录或文件中的数据计算的准确性进行核对。
(六)重新执行
重新执行是指注册会计师以人工方式或使用计算机辅助审计技术,重新独立执行作为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组成部分的程序或控制。
(七)分析程序
分析程序是指注册会计师通过分析不同财务数据之间以及财务数据与非财务数据之间的内在关系,对财务信息作出评价。
分析程序还包括在必要时对识别出的、与其他相关信息不一致或与预期值差异重大的波动或关系进行调查。
函证:
一、函证的内容
(一)函证的对象
1.银行存款、借款及与金融机构往来的其他重要信息注册会计师应当对银行存款(包括零余额账户和在本期内注销的账户)、借款及与金融机构往来的其他重要信息实施函证程序,除非有充分证据表明某一银行存款、借款及与金融机构往来的其他重要信息对财务报表不重要且与之相关的重大错报风险很低。
如果不对这些项目实施函证程序,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工作底稿中说明理由
2.应收账款除非存在下列两种情形之一,注册会计师应当对应收账款实施函证程序:
(1)根据审计重要性原则,有充分证据表明应收账款对财务报表不重要。
(2)注册会计师认为函证很可能无效。
如果注册会计师认为被询证者很可能不回函或即使回函也不可信,可不对应收账款实施函证。
注册会计师可能基于以前年度的审计经验或者类似工作经验,认为某被询证者的回函率很低或判断回函不可靠,并得出函证很可能无效的结论。
如果不对应收账款函证,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工作底稿中说明理由
3.函证的其他内容
注意:
函证通常适用于账户余额及其组成部分(如应收账款明细账),但是不一定限于这些项目。
(二)函证程序实施的范围
选取的特定项目可能包括:
1.金额较大的项目;
2.账龄较长的项目;
3.交易频繁但期末余额较小的项目;
4.重大关联方交易;
5.重大或异常的交易;
6.可能存在争议、舞弊或错误的交易。
(三)函证的时间
注册会计师通常以资产负债表日为截止日,在资产负债表日后适当时间内实施函证。
如果重大错报风险评估为低水平,注册会计师可选择资产负债表日前适当日期为截止日实施函证,并对所函证项目自该截止日起至资产负债表日止发生的变动实施实质性程序。
(四)管理层要求不实施函证时的处理
注意:
分析管理层要求不实施函证的原因时,注册会计师应当保持职业怀疑态度,并考虑:
1.管理层是否诚信;
2.是否可能存在重大的舞弊或错误;
3.替代审计程序能否提供与这些账户余额或其他信息相关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二、积极与消极的函证方式
注册会计师可采用积极的或消极的函证方式实施函证,也可将两种方式结合使用。
1.积极的函证方式
如果采用积极的函证方式,注册会计师应当要求被询证者在所有情况下必须回函,确认询证函所列示信息是否正确,或填列询证函要求的信息。
积极的函证方式又分为两种:
(1)在询证函中列明拟函证的账户余额或其他信息,要求被询证者确认所函证的款项是否正确。
优点:
通常认为,对这种询证函的回复能够提供可靠的审计证据。
缺点:
被询证者可能对所列示信息根本不加以验证就予以回函确认。
(2)在询证函中不列明账户余额或其他信息,而要求被询证者填写有关信息或提供进一步信息。
缺点:
这种询证函要求被询证者做出更多的努力,可能会导致回函率降低,进而导致注册会计师执行更多的替代程序。
注意:
在采用积极的函证方式时,只有注册会计师收到回函,才能为财务报表认定提供审计证据。
注册会计师没有收到回函,就无法证明所函证信息是否正确。
2.消极的函证方式
如果采用消极的函证方式,注册会计师只要求被询证者仅在不同意询证函列示信息的情况下才予以回函。
对消极式询证函而言,未收到回函并不能明确表明预期的被询证者已经收到询证函或已经核实了询证函中包含的信息的准确性。
因此,未收到消极式询证函的回函提供的审计证据,远不如积极式询证函的回函提供的审计证据有说服力。
当同时存在下列情况时,注册会计师可考虑采用消极的函证方式:
(1)重大错报风险评估为低水平;
(2)涉及大量余额较小的账户;
(3)预期不存在大量的错误;
(4)没有理由相信被询证者不认真对待函证。
三、函证的实施与评价
(一)函证实施过程的控制
当实施函证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对选择被询证者、设计询证函以及发出和收回询证函保持控制。
1.在询证函中指明直接向接受审计业务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回函;
2.询证函经被审计单位盖章后,由注册会计师直接发出;
(二)以电子形式回函时的处理
对于以电子形式收到的回函,可靠性存在风险。
注册会计师和回函者采用一定的程序为电子形式的回函创造安全环境,可以降低该风险。
如果注册会计师确信该程序安全并得到适当控制,则会提高相关回函的可靠性。
(三)积极式函证未收到回函时的处理
1.如果采用积极的函证方式实施函证而未能收到回函,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与被询证者联系,要求对方作出回应或再次寄发询证函。
2.如果未能得到被询证者的回应,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替代审计程序。
(四)评价审计证据的充分性和适当性时应考虑的因素
当被审计单位管理层要求对拟函证的某些账户余额或其他信息不实施函证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该项要求是否合理,并获取审计证据予以支持如果认为管理层的要求合理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替代审计程序,以获取与这些账户余额或其他信息相关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如果认为管理层的要求不合理,且被其阻挠而无法实施函证注册会计师应当视为审计范围受到限制,并考虑对审计报告可能产生的影响
(五)评价函证的可靠性
(六)对不符事项的处理
与审计客户发生雇佣关系:
一、分析程序的目的
过程目的错报与风险要求
风险评估过程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并评估财务报表层次和认定层次的重大错报风险识别重大错报风险(报表层次与认定层次)强制使用
实质性程序当使用分析程序比细节测试能更有效地将认定层次的检查风险降至可接受的水平时,分析程序可以用作实质性程序识别重大错报(认定层次)任意选择
完成审计工作对财务报表进行总体复核。
最终证实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与注册会计师对被审计单位的了解一致及与所取得的证据一致再评重大错报风险(报表层次)强制使用
二、用作风险评估程序
注意:
注册会计师无须在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的每一方面时都实施分析程序。
与实质性分析程序相比,在风险评估过程中使用的分析程序所进行比较的性质、预期值的精确程度,以及所进行的分析和调查的范围都并不足以提供很高的保证水平。
三、用作实质性程序
1.实施的前提
第一,当使用分析程序比细节测试能更有效地将认定层次的检查风险降至可接受的水平时,注册会计师可以考虑单独或结合细节测试,运用实质性分析程序。
第二,如果重大错报风险较低且数据之间存在稳定的预期关系,注册会计师可以单独使用实质性分析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2.所提供证据的证明力
相对于细节测试而言,实质性分析程序能够达到的精确度可能受到种种限制,所提供的证据在很大程度上是间接证据,证明力相对较弱。
四、用于总体复核
因为在总体复核阶段实施的分析程序并非为了对特定账户余额和披露提供实质性的保证水平,因此并不如实质性分析程序那样详细和具体,而往往集中在财务报表层次。
《审计》第四章审计抽样
审计抽样基本理论知识:
1.审计抽样的适用的范围
(1)风险评估程序。
风险评估程序通常不涉及审计抽样。
(2)控制测试:
①当控制的运行留下轨迹时,注册会计师可以考虑使用审计抽样实施控制测试;
②对于未留下运行轨迹的控制,注册会计师通常实施询问、观察等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控制运行有效性的审计证据,此时不涉及审计抽样。
(3)实质性程序:
①在实施细节测试时,注册会计师可以使用审计抽样获取审计证据,以验证有关财务报表金额的一项或多项认定(如应收账款的存在性),或对某些金额作出独立估计(如陈旧存货的价值);
②在实施实质性分析程序时,注册会计师不宜使用审计抽样。
2.抽样风险与(由抽样引起的风险)非抽样风险
只要有抽样就存在抽样风险,抽样风险与样本量成反向关系。
控制抽样风险的唯一途径就是控制样本规模。
样本量越大,抽样风险越低。
(1)控制测试时的抽样风险
①信赖过度风险,是指根据样本推断的控制有效性“高于”实际,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低于”实际水平,从而影响审计“效果”。
②信赖不足风险,是指根据样本推断的控制有效性“低于”实际,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高于”实际水平,从而影响审计“效率”。
(2)细节测试时的抽样风险
①误受风险,是指注册会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