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年信访稳定工作安排重点与全民健身运动实施计划汇编.docx
《全年信访稳定工作安排重点与全民健身运动实施计划汇编.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全年信访稳定工作安排重点与全民健身运动实施计划汇编.docx(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全年信访稳定工作安排重点与全民健身运动实施计划汇编
全年信访稳定工作安排重点与全民健身运动实施计划汇编
全年信访稳定工作安排重点
一、认真推进干部下访活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1、认真落实市委《关于推动干部下访群众制度化的决定》(渝委发〔〕8号)文件精神,结合“三进三同”、“结穷亲”,深化“新社教”活动,做到领导干部全参与,信访群众全走访,村(社区)全履盖。
街道领导干部累计下访走访群众1000人次以上。
2、按照区委关于下访工作“力度不能减、频率不能低,活动见成效”的要求,街道领导每月开展下访活动不少于1次,并每日轮流参加街道领导公开接访活动;各村(居)、各部门干部要认真落实“三项制度”,切实做好走访群众工作。
3、创新工作方式,推动大下访活动纵深发展。
建立群众工作日制度,由街道主要领导牵头,在全街道所有村居(社区)至少开展1次服务群众工作。
推行定期网上视频接访约访制度。
建立联系困难信访群众制度,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信访干部每人至少联系一户困难信访群众。
4、规范日常管理,认真做好“一系统两簿册”的网格化管理,下访工作情况要全部填入“领导干部接待人民群众登记薄”,并全部录入“干部下访群众登记系统”。
二、做好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注重矛盾源头防范
1、做好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
认真落实《关于切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通知》(涪陵委办发〔XX〕2号),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贯穿于信访工作始终,努力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把问题解决在当地,确保街道矛盾纠纷调处率达85%以上。
2、大力实施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
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引入到重大建设项目、企业重大改革项目、重大社会管理及公共事业改革项目等各个领域,切实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
3、建立社会稳定形势分析会议制度。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的工作部署,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社会稳定形势分析会议,把握社会稳定形势,及时研究制定维护稳定工作对策,切实掌握工作主动权。
4、探索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信访调解“四位一体”的联调机制。
5、畅通信息渠道。
建立完善信访信息沟通交流平台,及时、准确收集传递信息,实现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提前预警、超前防范,主动应对稳定工作中可能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三、着力化解信访问题,维护群众合法利益
1、认真化解初信初访问题。
对本部门、本村(居)的初信初访问题落实专人依法、及时、就地化解,防止初信初访转化为重信重访,小矛盾引发大事端。
2、着力化解信访积案。
对重复来信来访1年以上且尚未息诉息访的问题进行梳理,并落实领导包案化解,确保化解现有信访积案80%以上。
3、大力化解进京上访问题。
对进京上访人员落实领导干部入户走访,并落实好稳控措施,坚决防止其重复进京上访。
对反映的问题,落实领导包案化解,处理意见要与信访人见面,多措并举,化解一批,终结一批,稳控一批,依法处理一批。
4、做好帮扶工作。
结合“三进三同”、“结穷亲”活动,切实做好联系困难信访群众的帮扶工作,解决实际信访问题,关心其生产生活,体现党和政府的关怀。
..
5、扎实开展回访工作。
按照“谁解决问题,谁跟踪落实,谁回访”的原则,对XX年化解的信访突出问题进行回访,特别是对交办的市级信访积案和区级信访积案,各部门、各村(居)要逐案落实人员回访;对出现反弹的信访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重新研究制定化解处理方案,促使信访人息诉息访。
四、大力规范信访行为,着力维护社会稳定
1、努力遏制群众到市集访进京非正常上访。
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明确信访稳控责任的通知》(涪陵委〔XX〕84号)要求,落实专人做好欲到市进京上访人员的稳控工作,坚决防止其到市进京非正常上访。
对已到市集访、进京非正常上访人员,严格按照区信访联席办《关于进一步加强群众来区到市进京非正常上访劝返处置工作的意见》要求开展劝返处置工作。
2、坚决防止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正确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在进行疏导教育、缓解群众情绪、解决合理诉求上下功夫,坚守工作底线,坚决防止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对已发生的群体性事件,严格按照涪李委《涪陵区李渡街道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要求,做到发现得早、化解得快、处置得当,防止因工作原因导致事态扩大升级。
3、维护重点时段社会稳定。
按照“不给重庆抹黑,不给北京添乱”的要求,坚持“一帮一”、“多帮一”工作机制,加强对重点人员的教育、帮扶和稳控,落实专人在北京劝返、在途中劝阻、在属地稳控,实行信访稳定日报告制度,确保在建党90周年纪念活动期间我街道无群众到会场、活动场所及周边地区上访滋事,街道辖区内不发生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和恶性信访事件。
4、依法处置违法信访行为。
按照“先处置行为,再解决问题”的原则,坚决依法处置违法信访行为,维护正常信访秩序,维护法律、政策的权威。
五、加强信访基层基础建设
1、认真落实信访稳定工作责任制。
认真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直接责任,其他领导‘一岗双责’”的信访稳定工作责任制,加大信访稳定工作责任追究力度,形成上下联动、左右配合、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2、加快建立群众工作体系。
街道成立群众工作站,由街道党工委书记周勇担任站长,下设办公室在街道信访办。
在村居(社区)设置群众工作室,落实群众工作信息员,做好村居(社区)群众工作。
建立群众工作门户网站,开设“书记信箱”,畅通群众诉求渠道。
3、夯实基层信访维稳基础。
着力推进基层信访阵地规范化建设,打造一批信访规范化部门和村居(社区)。
网上视频接访向村居(社区)延伸。
4、发挥各方督查和监督作用。
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建立群众工作监督员制度,动员群众参与信访稳定工作。
全民健身运动实施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参加体育健身活动权益。
大力发展公共体育事业,全面推进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建设。
深入开展健身活动,加强体育健身设施建设,积极推进“体育惠民”和“体育生活化”发展进程,促进社会和谐,文明进步,加快体育强建设步伐。
二、目标任务
总体目标:
到年,通过宣传、引导等方式,使城镇居民体育健身意识进一步增强,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显著增加;广泛开展群众健身活动,促进全民身体素质明显提高;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队伍进一步发展,体育健身组织网络规模明显扩大;体育健身设施更加完善,形成覆盖城镇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
建立并完善政府主导、社会支持、全民参与的全民健身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具体目标任务是:
(一)提高全社会参加体育锻炼的意识。
增强城镇居民体育健身意识和科学健身素养,推进“231”体育锻炼方式(每人学会两种以上体育健身方法、每周参加活动不少于三次、每次活动保证一小时)在全社会普及,使体育健身成为更多人的基本生活方式,逐步实现全民健身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到年,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40%以上。
在校学生每天至少参加一小时的体育锻炼,老年人、残疾人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有明显提高。
(二)强化居民身体素质,提高居民幸福指数。
加强国民体质测定和体育锻炼标准达标工作,配合上级体育部门每年对国民体质进行测定,逐步提高国民体质合格标准比例。
同时,加强对在校学生的健康体质测定,使在校生普遍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基本要求,在耐力、力量和速度等身体素质方面得到明显提高。
(三)加强体育活动组织,打造体育活动品牌。
利用“全民健身日”、各种节日庆典及重大体育赛事,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具有示范引导作用的体育活动,培育和打造体育健身活动品牌,塑造体育活动精品。
充分发挥各级、各类体育基层组织的作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适合不同人群参加的经常性体育健身活动,提高全民参与健身锻炼的自觉性。
(四)健全体育活动组织网络,扩大全民健身覆盖面。
充分发挥老年体协、单项体育协会、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和不同人群体育协会等社团组织在全民健身活动中的作用,大力发展体育俱乐部等基层体育健身组织。
相应建立体育总会和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体育单项协会不少于20个。
各办事处(镇)都要建有文体活动站,社(村)普遍建有文体活动室,在有条件社和农村逐步建设体育健身俱乐部,形成遍布全、规范有序、富有活力的社会化全民健身组织网络。
(五)注重体育人才培养,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
成立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加强社会体育指导队伍建设,完善登记注册、规范管理、表彰奖励和经费投入机制。
每年对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人数不少于100人次,不断提高社会体育指导员素质和技能。
全常年参与指导基层活动的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保持在260人左右,保证每个健身设施(点)、晨(晚)练健身点、社(村)及各级各类健身俱乐部均配备2名以上社会体育指导员。
到年全获得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证书人数达到500人以上。
强化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开展,形成组织落实、结构合理、覆盖城乡、服务到位的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队伍。
(六)加强体育健身设施建设,提高体育场地利用率。
巩固已建成的、办事处(镇)、社(村)三级公共体育设施网络,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5平方米以上。
到年全公共体育设施都要达到国家用地定额指标规定,建成全民健身中心,80%的办事处(镇)建有健身活动中心(站),50%的社(村)建有功能相对齐全的体育健身设施(点)。
在有条件的公园、绿地、广场普遍配备体育健身设施,着重加强群众身边的体育设施建设,完善推广“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和各办事处(镇)体育活动中心建设,实现“社、村村有体育健身设施”目标,全民健身设施基本实现社(村)全覆盖。
各类体育设施利用率、开放率有较大提高,形成合理布局、互为补充、面向大众的网络化格局,打造10—15分钟“体育健身服务圈”。
(七)有序实施管理体制改革,理顺各类体育管理组织的关系。
建立以政府统筹规划、各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体育部门组织协调的管理机制。
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体育机构要树立服务意识,形成规范有序的体育健身休闲场,引导广大居民自觉自愿进行体育健身消费。
提高体育健身服务从业人员素质,培育和形成一批实力雄厚、技术力量强的体育健身服务企业和品牌。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确保全民健身计划实施。
将全民健身计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政府议事日程,成立全民健身工作机构,进一步明确各行政部门、群众组织和社会团体在全民健身工作中职责,形成政府领导、体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工作格局。
同时,建立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监督检查和激励机制,定期对全民健身计划实施情况进行综合评价,确保全民健身实施计划落实。
(二)提供保障,确保全民健身财政投入。
将全民健身专项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并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逐步增加对全面健身经费的投入。
按照上级要求,力争到“十二五”末,全全民健身投入达到不低于人均1元的标准。
体育行政部门要改进体育经费支出结构,保证体育彩票公益金的60%用于全民健身事业。
积极拓宽投资、融资渠道,引导社会资金,发展全民健身事业。
(三)强化协调,建立全民健身联动机制。
全民健身工作涉及多个层面,教育、文化、卫生、民政、工商、规划、城建等部门要积极合作,统筹安排、协调发展。
青少年体育工作,教育部门要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纳入学校教育考核主要指标,办好各级各类业余体育运动学校,逐步增加体育传统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和青少年户外营地建设数量,广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城体育工作,要针对老年人健身锻炼的特点,加大社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和完善公共体育服务能力,要为社居民提供基本体育健身公共服务,建立体育健身指导站、社体育俱乐部等社体育健身组织,依法配备专、兼职体育工作人员,组织开展小型多样、经常性的社体育健身活动,为社居民就近参加体育活动提供方便;农村体育工作,逐步促进城镇体育资源和公共体育服务的均衡配置,以建设村镇居民的公共体育设施为重点,增强农村基层体育公共服务能力;职工体育工作,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体育协会和社会各方面的作用,组织适合单位特点和职工喜闻乐见的体育健身和体育竞赛活动,恢复和坚持工间(前)操制度,大力发展民族传统体育,做好民族、民间传统体育项目发掘、整理、传承和发展工作;残疾人体育工作,大力实施“助残健身工程”,培养为残疾人服务的体育教师和社会体育指导员;社会体育工作,充分发挥各类体育协会作用,合理布局体育活动场点,有序引导体育健身项目,逐步形成全社会关心体育、关注体育、积极参加全民健身运动的社会氛围。
充分利用公园、绿地、广场等公共场所,建设室外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和户外运动设施,采取“因地制宜、业余自愿、小型多样、就地就近”原则,组织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全民健身主题活动,不断创新活动形式和内容,促进广大群众经常性广泛开展体育健身活动。
(四)资源共享,逐步整合社会体育资源。
按照国家有关公共体育设施用地定额指标的规定,将城公共体育健身设施纳入城乡建设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新建居住要按照国家有关居住规划,同步建设符合小规模的体育健身场所。
已建成的体育健身场所,不得挪作它用。
对已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全民健身路径工程”、“雪碳工程”、“村镇体育健身中心”等建设用地要优先保证。
按照城乡一体化发展要求,实施公共体育健身设施的提档、升级与覆盖延伸,农民体育健身工程要进一步提升档次,社的体育健身设施逐步更新换代,力争做到民出行1000米以内即有健身设施。
城建设要考虑居民出行方便兼顾健身、休闲需要,建设更多步行道和自行车道,提供多种便利条件,促进居民体育健身活动的开展。
(五)逐步细化,规范全民健身测定标准。
进一步完善国民体质监测、体育锻炼标准、群众体育现状调查等各项制度及相关信息的调研工作,建立国民体质监测机构,加强对群众体育发展现状、群众健康状况的检测研究和统计工作,建立全民健身基础数据统计体系,提高全民健身公共信息的服务能力。
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制定与《全民健身条例》配套的规章和政策,建立行政执法督导和问责制度,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提高法治水平,做好全民健身的长效管理机制。
(六)加强宣传,提高全社会对全民健身的知晓率。
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传媒方式,对全民健身知识和法规制度进行宣传,利用网站和公共文化服务体育机构开办全民健身栏目,举办科学健身讲座,开展“终身体育”教育,普及科学健身知识,提高公民科学健身素养,树立体育健身是健康生活方式重要组成部分的理念,在全社会形成崇尚体育健身、积极参加体育健身的社会风气。
四、组织实施
(一)本计划在委、政府领导下,由全民健身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体育主管部门要会同各成员单位根据本计划,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各办事处(镇)要依照本计划成立相应组织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全民健身实施方案。
按照“整体规划、逐步实施”的方式,按年度分阶段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