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共体章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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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共体章程
医共体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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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资源的共享。
建立各种检验、功能检查项目申请和检查报告的通用制度。
区级医院:
负责联合医共体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构建分工协作机制,组织成员单位共同制定双向转诊、重点专科(科室)对口扶持、人已录员带与训、直验操色通道、临床会诊和远程会诊等工作细则旧一解难复族病和发病的论疗,开展各专科具有较高技术高组的医疗技术和疗技术,承旧对医共体内所有基层医疗机构的业旧导,负直登基同医院上转病人,并及时处置,负贵组织医共体日常工作例会、工作信息和数据的收集和汇总。
乡镇医疗卫生机构:
承担常见多发疾病诊疗和慢性病管理,开展部分常规诊疗技术和康复、护理等治疗,负责接受区级医院根据需要下转的手术后病人的后续治疗。
三、任务
第七条建立重点专科对口扶持机制。
根据区级医院的优势特点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实际基础条件、业务特点和群众需要,区级医院与基层成员单位选择部分科室形成一对一、一对多的对口帮扶关系,建立驻医师驻点、科室托管、单病例会诊、远程会诊等多种帮扶机制,实质性提高对口支援工作效率
第八条建立双向转诊绿色通道。
根据双向转诊的临床标准,结合专科会诊意见,建立会诊、转诊档案,按照患者自愿、分级诊治、连续治疗、安全便捷和尽量减径患者就医费用负担的原则,制定医共体内各成员单位间患者双向转诊制度,制定合理、方便、畅通的双向转诊具体实施细则。
第九条建立业务指导机制。
根据学科指南或临床路径,制定统一的诊疗和操作规范,逐步实现单病种的规范化治疗。
由区级医院通过专项讲座、查房、临床带教等形式对基层成员单位医务人员进行培训,医共体内医疗机构共同遭守统一的诊疗和操作规范。
根据医共体内各成员单位的业务关系,建立和完善上级医院医务人员定期到基层医疗机构进行技术指导或者兼任科室负责人机制,由区级医院安排相对固定的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的专家定期到基层医疗机构查房、出诊、带教和会诊津立医共体内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到区级医院进修和培训机制。
区级医院有计划地、定期对基层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安排免费进修和专业技术培训,为基层医疗机构培养一批能诊治常见病、多发病和诊断明确慢性病的医护人员,不断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技术水平,増强基层医机构自身造血功能
第十条探素建立区域信息联网机制。
以电子病历系统、居民健康档案系统、检验检查系统、医院和村卫牛室管理系统、远程诊断系统等现代信息性技术为基础,对传统医疗服务模式进行改造创新,全面优化整合区域医疗卫生资源,建立区域协同医疗共享信息平台。
第十一条建立医师执业多地点机制。
医共体内医疗机构医师可根据工作需要,选择医共体内具有相应诊疗科目的医疗机构作为多点执业地点开展诊疗服务。
第十二条开设检验影像绿色通道。
以建设远程医学影像会诊为手段,将医共体内上下级多家医院构成个“医疗网络”,慢性病患者的医学影像信息可以获得传输和共享,使得患者在基层医疗机构就能够得到区级医院专家的诊断。
在统一质控标准、确保医疗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推进建立检验绿色通道,在医共体内积极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扩大互认范围,减少重复检查检验。
第十三条建立健康管理展务模式。
基层医疗机构建立健康档案井进行动态管理,提供健康状况信息,进行健康状况评估预测,区级医院设计健康指导方案井进行评价.县内居民在区级医院就诊时的检查、报告、用药和住院信息,均可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调阅。
推进区级医院临床路径管理与慢性病规范管理的有效街接。
逐步建立涵盖院前、院中院后各环节的一揽子疾病管理计划
第十四条实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在医共体内部积极推广签约服务,制定优惠措施,逐步改变居民就医模式,由居民分散就医调整为选择在医共体定点就医,通过内部的优患液励措施,鼓励基层医务人员主动直传并同居民实现签约,形成“基层首诊、梯度就诊、双向转诊”的新模式。
制定井落实医共体内医疗机构新农合结报的优忠政策描施,以杠杆效应促进患者在医共体医疗机构间双向流动,有效提高区域居民县内就诊率
四、权利及义务
第十五条且级医院的权利及义务
1、负责医共体的日常运行,组织制定双向转诊、对口扶持、人员培训、检验绿色通道、医务人员多点执业的鼓励措施等工作细则
2、承担一般疑难复杂疾病和常见多发病的诊疗,开展各专科具有较高技术含量的医疗技术和常规诊疗技术,负责下级医院上转病人的接收及治疗。
3、负责上联三级甲等医院,合理确定县外3~5家三级甲等医院和必要的专科医院,谈判签订协议,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转出病人相对集中送往合作医院,按照我县医保补偿方案和同病同价的原则与之定期结算基金支付部分的费用,并定期评估合作医院的技术水平、服务质量医疗费用及病人满意度等
4、负责提供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免进修、培训工作,加大对口支援力度,通过合作帮扶进步提高下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水平
第十六条乡镇医疗机构的权利与义务
1、承担辖区内常见多发病论疗和慢性病管理,开展部分常规论疗技术和康复、护理等治疗。
负责接收区级医院根据需要下转的手术后病人的后续治疗。
2、负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推广,采取各种措施鼓励居民签约就诊,将医疗服务、预防保健及公共卫生相结合,提高群众防病诊疗意识,提高群众健康水平
第十七条实施问责制
1、明确问责对象:
“医共体”成员单位均为问责对象,医共体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县新农合管理中心相关要求以及医共体相关规章制度,认真落实,严格执行,同时严格基金管理,确保基金安全、有效使用。
对违反规定造成基金安全受到损害者,将追究一定贵任。
2、明确岗位职责:
医共体成员单位要成立相应管理组织,制定并明确县、乡、村医疗部门各岗位职责,责任到人
3、明确责任目标:
各医共体成员单位要依据“提高县、乡两级医疗服务能力。
减少住院病人外流,逐步实现2020年“力争区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以上”的医改目标。
制定相关目标任务,稳步推进,顺利实施,按期完成
4、系统审直制度:
县新农合管理中心定期、不定期对医共体工作情况进行审查,及时发现、解决问题,总结经验,确保相关工作顺科推进
5、定期通报及年终決算制度:
医共体成员单位与县新农合管理中心要密切配合,加强内部管理,实行定期通报及年终決算制度。
五、监管
第十八条本章程经成员单位讨论通过并报县卫计委批准后生效,区级医院与各成员单位依据章程签订医疗联合协议书并报長卫计委审核、备案。
第十九条医共体接受具域医疗服务共同体监事会监督管理,提请调处纠纷。
六、附则
第二十条本章程根据实施情况,适时修改。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由区域医共体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