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CS受电工作实用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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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CS受电工作实用标准
A
2015-3-31
宋克田
版次
生效日期
编写
审核
批准
适用围:
项目通用
文件类型:
电控工作标准
文件编号(2013版)
无
文件编号
(2014版)
DKXX-DKXX-DWP-X038RevA
状态
供使用
文件名称:
DCS受电工作标准
山东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公司
声明:
此文件属于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公司知识产权,未经同意,不得使用、复制、转换、散播,违者公司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Copyright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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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责任部门
修订日期
DCS受电工作标准
DCS受电工作标准
1围
适用于发电厂及其他处理系统DCS控制系统设备受电。
2施工准备
序号
工序
技术要求与操作要点
验收要求与标准
操作人/时间
检验员/时间
2.1
人员资质及能力要求
2.1.1所有参加调试人员须有上岗证。
调试人员必须经三级安全教育,并进行体检,经考试、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
2.1.2施工人员应具备较好的设备调试基础知识,了解各种DCS厂家的相关说明书、资料,掌握设备原理及性能。
2.1.3能够熟练运用调试所需要的工器具。
人员满足要求。
2.2
设备及材料要求
2.2.1所需调试工器具经有关部门检验,须有相应检验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使用。
2.2.2调试工器具要有明确的使用规程,使用时要严格按照规程操作。
2.2.3调试用万用表、信号发生器、对讲机等设备要反应灵敏、清晰、准确。
设备及材料符合要求。
2.3
主要机具
试电笔、对讲机、螺丝刀(一字、十字)、信号发生器、万用表、扳手、兆欧表、手电筒、接线工具等。
机具符合要求。
2.4
作业条件
2.4.1DCS受电措施已编、审、批完毕,并正式出版下发。
2.4.2DCS系统受电申报告获批准。
2.4.3调试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受电措施,并在交底记录上签字,施工中认真做好“一对一”安全监护。
2.4.4DCS设备安装、电缆接线等施工完毕,供电、配电系统接线完毕且稳定的工作电源能够送至DCS电源开关柜。
2.4.5DCS接地安装已完成,接地电阻测试合格,并已出具报告。
2.4.6电子间、工程师站、集控室照明良好、空调已投用。
2.4.7调试需要的工器具准备良好、充分。
2.4.8DCS系统受电的相关技术资料齐全,DCS厂家到达现场确认受电条件。
作业条件符合要求。
3操作工艺
序号
工序
技术要求与操作要点
验收要求与标准
操作人/时间
检验员/时间
3.1
工艺流程
调试准备→受电前检查→检查问题并处理→系统受电及软件恢复→验收记录
工序符合要求。
3.2
受电前的检查
3.2.1DCS系统机柜检查。
3.2.1.1DCS系统机柜外应清洁卫生,无粉尘及杂物。
3.2.1.2DCS系统机柜前后以及DCS系统与其他系统机柜间应留有充分的工作空间,以便调试和维护。
3.2.1.3DCS系统柜配电装置、用电装置周围应留有足够散热空间,保持通风流畅。
3.2.1.4机柜应与底座支架用绝缘板隔离,并用带有绝缘套管和绝缘垫片的螺栓紧固联接。
若设计为机柜接地,则无此要求。
3.2.1.5柜冷却风扇应完整无损,电源配线应连接可靠。
3.2.2配电检查。
3.2.2.1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厂家规要求进行电源检查测试,如设计图纸和厂家规有冲突,应以厂家规要求为准。
3.2.2.2检查所有电源系统配线:
对于交流电源,应注意火线、零线的连接要正确无误;对于直流电源配线,要保证正负极性的准确连接。
3.2.3卡件检查。
3.2.3.1按照DCS系统厂家提供的系统安装图纸,检查确认机柜安装卡件的型号、数量、安装位置及在卡件面板上标签是否正确。
3.2.3.2检查卡件是否插装牢靠,有关插头是否齐全。
3.2.3.3检查卡件是否有明显霉变、损坏、不洁等现象。
3.2.4接地检查。
按照设计要求,检查计算机系统信号接地和机柜接地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达到厂家资料和规要求
3.3
系统受电及软件恢复
3.3.1系统受电
3.3.1.1受电顺序应从总电源开关,机柜电源开关,到模件和子模件逐级进行。
并且应逐机柜,逐系统进行,待一面机柜/系统受电测试完毕且恢复正常后,方可给下一机柜/系统受电。
3.3.1.2受电前,由安装单位负责测试UPS至DCS电源柜电源线路的绝缘情况,包括线间绝缘和对地绝缘。
3.3.1.3由UPS系统送电至DCS电源柜,检查UPS电源电压是否正常。
3.3.1.4送电至控制机柜,检查机柜电源电压是否正常,如果电源电压不正常,查找原因处理问题,保证电源正确。
3.3.1.5闭合机柜电源开关,检查电源转换模件是否工作正常,检查电源模件的各等级输出电压是否正确。
3.3.1.6检查风扇是否能够工作。
3.3.1.7一面机柜/系统受电测试完毕且恢复正常后,安装单位应立即挂牌告知机柜已带电。
3.3.1.8受电过程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受电工作。
待分析查明原因,
排除故障后再行恢复受电。
3.3.1.9作好受电测试工作的记录,存查。
3.3.2软件恢复。
3.3.2.1工程师站软件恢复。
3.3.2.2操作员站软件恢复。
电源模块、CPU、卡件及操作员、工程师站工作正常
3.4
切换试验
逐机柜,逐系统进行双重化电源切换试验、处理机切换试验。
各CPU及各站电源切换正常,通讯网络切换正常
3.5
验收记录
逐一记下各盘柜接地电阻值及各站两路电源电压值。
并要求业主、调试单位、施工单位、厂家签字确认。
符合规要求
4质量验收标准
4.1通用要求
验收标准执行以下规定:
《火电工程启动调试工作规定》(电力工业部建设协调司1996.5);
《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电力工业部1996.3);
《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篇(1998年版)
生产厂家、提供的有关图纸及说明书等有关技术资料.
4.2主控项目
4.2.1UPS和保安两路电源电压符合要求;
4.2.2DCS系统接地电阻符合要求;
4.2.3电源切换试验和通讯切换试验符合要求;
4.3一般项目
4.3.1电子间、工程师站、集控室照明和空调系统都已正常投用;
4.3.2盘柜清洁工作已完成;
5成品保护
5.1调试施工时珍惜爱护他人劳动成果,从思想上提高成品保护意识,坚决杜绝二次污染。
5.2不许踩踏柜防火封堵表面及电缆;
5.3施工现场严禁在墙面、设备上涂写;
5.4电子间及就地仪表设备查校线完成后,及时恢复接线,需做到布线整齐、美观,端子固定牢固,性能良好,标志清楚。
6应注意的质量问题:
6.1参加调试的所有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现场有关安全规定,确保调试工作安全可靠地进行。
6.2所有参加受电工作的人员应听从调试人员指挥,严禁违章操作及无令操作。
6.3受电全过程,应由调试单位、安装单位、DCS厂家共同参与完成。
DCS厂家提供技术支持,并且负责受电的实施工作。
6.4如发现受电过程中有异常,应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检查,并立即汇报指挥人员,
待故障排除后方可继续受电。
6.5DCS受电及软件恢复完成后,为确保DCS正常运行,未经调试人员同意,不得擅自切断DCS工作电源。
7附件及记录
本工艺标准应具备以下附件及记录:
7.1受电措施
7.2安全技术交底
7.3开工申请报告
7.4主要调试工器具校验报告
7.5调试验收评定表
7.6其它技术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