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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文官帖职制度

宋代文官帖职制度

宋代承继唐、五代馆阁制度,经过百余年的孕育,逐渐形成一套完备而独特的文官帖职制度。

这套帖职制度在宋代官制和宋代政治生活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后世学者留意不多,本文拟对宋代文官帖职制度的发展、作用、特点等问题加以论述,以期对该项制度有较为探入的认识。

所谓帖职,即以他官兼三馆及殿阁学士等职名之谓。

帖职一词,北宋时期与职或职名是完全吻合的概念,南渡后则不包括秘、著、校、正等馆职在内。

换言之,本文所说帖职是指北宋时期的殿阁学士、枢密直学士、诸阁直学士、诸阁待制、直龙图阁和哲宗元符二年以前的馆职、元符二年以后的集贤殿修撰等3等帖职、政和六年以后的集英殿修撰等9等帖职以及南宋时期自监修国史、观文殿大学士至直秘阁在内的馆殿职名。

一、帖职制度形成的社会历史条件

宋代文官帖职制度滥觞于唐。

就目前所见到的材料来看,帖职一词至迟于德宗贞元年间即已出现。

时张荐先后以左司御率府兵曹参军、阳翟尉、谏议大夫兼史馆修撰,权德舆所作张荐墓志铭并序即将张荐三兼史馆修撰称之为“三帖职”。

稍晚,宪宗元和二年,又有白居易以盩厔尉“帖集资校理”。

唐初,李世民建秦王府,开文学馆,以待四方之士,杜如晦、房玄龄等18人各以本官兼文学馆学士。

当时,“诸学士并给珍膳,分为三番,更直宿于阁下,每军国务静,参谒归休,即便引见,讨论坟籍,商略前载”。

当是文馆制度最早的写照。

前人对于太宗此举推崇备至,认为正是这样方才出现了“太平俗洽,官人得材,功赏必实,刑不谬及,礼无愆度……天下晏如,遗粮在亩,盛德洽于人心,而祥风游乎海内”的贞观之治。

唐代设昭文、史馆、集贤三馆,所收亦一时聪明魁垒之材,文学多识之士。

如令狐德棻、虞世南、颜师古、李延寿、马怀素、张说、张九龄、徐安贞等俱当时一代名儒大臣。

唐代“凡天子飨会游豫,唯宰相及学士得从”,“帝有所感即赋诗,学士皆属和。

当时人所歆慕”。

六曹侍郎唐朝虽为衣冠之华选,自非履历清要、望实俱美者,无以居之。

但与学士相比,“终是具员之吏”。

非如三馆学士为言语侍从之臣,出侍舆辇,入陪宴私,典司校讐,论思顾问,清切贵重。

三馆学士为王者之师友,异时公卿之滥觞,故为“时所倾慕,谓之‘登瀛州’”。

及至五代,增置枢密直学士及端明殿学士。

五代诸帝,不仅以其为言语侍从之臣,且往往委以重寄。

如,后唐天成四年,“以端明殿学士赵凤权知汴州军州事”。

后晋天福三年,以“端明殿学士、礼部侍郎和凝兼判度支”。

后周广顺二年,以“端明殿学士颜衎权知兖州军州事”,“以枢密直学士、工部侍郎陈观权知开封府事”等等。

五代这些措置虽属一时之举,但却是宋代以学士兼判内外差遣制度的权舆。

宋朝上承唐、五代,根绝唐末五代藩镇割据、禁军拥兵作乱之祸,是其迫在眉睫的最大课题。

宋代统治者认为诸侯叛命、将帅骄亢、海内失驭,从根本上来说是由于“礼乐崩坏,三纲五常之道绝,而先王之制度文章扫地而尽”。

他们认为“儒术污隆,其应实大,国家崇替,何莫由斯。

故秦衰则经籍道息,汉盛则学校兴行。

其后命历迭改,而风教一揆”。

只有儒术治国的方针才是从根本上杜绝祸源的治本之策。

故太祖“益重儒臣”,认为“宰相须用读书人”。

其解决方镇割据的办法之一,就是“选儒臣干事者百余,分治大藩”,认为“纵皆贪浊,亦未及武臣一人也”。

又尽令武臣读书,使知为治之道。

但太祖之世,四郊多垒,王略犹梗,抑武事有余,兴文教不足。

宋代教风寝盛,实始于太宗。

贞观之治、开元盛世向为封建政治家们所企慕,他们认为唐代所以能治臻泰平,实以开三馆建藏书之策,以书籍为古镜,纳贞臣正士,以儒学之士为人镜之所至。

故宋人何郯言:

“唐太宗置十八学士与之议天下事,故贞观一代称为至治,斯从臣辅助之明效也。

”范仲淹亦盛赞李世民说:

“唐太宗置文馆,延天下贤良文学之士,令更宿直,听朝之暇,引入内殿,讲论政事,至夜久方罢。

”又言:

“臣窃闻太宗皇帝慕唐文皇之英风,特建秘阁,与三馆并崇,听朝之暇,时或游幸,此祖宗盛事,不为不重。

”宋太宗于即位之初,即建三馆与秘阁,宠文臣以学士之名,盖欲借唐代三馆学士之清名,稍示风向,以牢笼天下英雄,惩唐末五代海宇分崩、斯文扫地之祸,存封建纲常之体,以消除动乱,扭转世风,稳定社会,维持赵宋王朝的长治久安。

二、帖职制度的发展阶段及其特点

宋代继承唐五代馆阁制度,并在此基础上,增置了阁学士、观文资政等殿学士,发展成层次繁多、条法完密的一整套帖职制度;不仅如此,它又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改造并发展了唐五代之制,赋予帖职制度以新的特点与新的作用。

1.元丰改制前——改造发展唐制的时期

唐世甚重职名,但明确地将馆阁作为储才之地、辅相养材之所乃是宋代的事,这是宋人对唐制的一个重大发展。

太宗于修三馆之初,即表明建馆阁“蓄天下图籍,延四方贤俊”之意。

仁宗则明言,“朕设三馆以育才”。

范仲淹说得更清楚:

“国家开文馆延天下英才,使之直秘庭、览群书,以待顾问,以养器业,为大用之备。

因此,宋代于职名的授与极慎其选。

宋代以三馆职事为文儒高选,因此,自非儒学名流,不预其选。

太宗时,王禹偁以“文章独步当世”,命直昭文馆。

钱若水以“文学高第”,授秘书丞、直史馆。

梁周翰“善属文”,“有良史之材”,得史馆修撰。

一般地说,“进士第三人以上及第者并制科及第者不问等第,并只一任替回,便试馆职;进士第四、第五人经两任亦得试”,即所谓进士高科入馆之路。

然授与之吝,往往状元亦不与。

如杨砺以建隆元年开国首榜状元、王嗣宗以开宝八年状元,亦不得兼而有之。

嘉祐中,大理寺丞罗恺“既召试而考其赋落韵”,虽“第二人及第”亦不得馆职。

另外,进士科以外科目出身者,更不得授与职名。

景祐时,“经科出身者,虽官至给谏无带职者”,已奉以为故事。

此外,“历任繁难久次,或寄任重处者特令带职”,亦是入馆之路。

如咸平二年,左正言知襄州耿望即以兼制置营田使得直史馆。

宋时入馆又极重其人之“行义”。

太常少卿知广州狄棐“代还,不以南海物自随,人称其廉”,故加直昭文馆。

知凤翔府、兵部员外郎司马池恳辞知谏院,“独嗜退,亦难能也”,加直史馆。

相反,凌景阳、魏廷坚、夏有章等以谏官王素、欧阳修言其“给婚非类”、“尝坐赃”、“有逾滥之罪”,而罢其召试学士院。

屯田员外郎夏倚、雄武节度推宫章惇召试学士院诗赋中等,而御史吕景、蒋之奇言倚素无学术,尝任麟倅败事;惇轻薄秽滥,向以擢第不高,辄掷勅于廷,皆不可奖。

故不除馆职。

得预馆职之选者,往往由公卿荐引,为人主亲知。

景德元年六月,“上密采群臣之有闻望者,得刑部郎中边肃……凡二十四人,内出其姓名,令閤门祗候,崇政殿再坐引对,外任者乘驿赴阙。

每对,必往复紬绎其词气,或试文艺,多帖三馆职”。

理宗时,“丞相范锺进所召试馆职二人,上思霖之忠,亲去其一,易霖名”。

张公裕以“相国韩魏公荐公可任文馆”,得充秘阁校理。

总之,宋代入馆条件极苛刻,“必其流品才地辞学器识他日可以备大臣之用,而后擢处其职”。

至于殿阁学士员数至少,选用更艰。

譬如,“待制始置二具”,以杜镐、戚纶为之。

至祥符中,特置“四员,令更直秘阁,以备顾问”。

枢密直学士,太宗时亦“但置两员”,祥符中,“诏枢密直学士限置六员”。

因此,“自祖宗以来,尤精其择,苟非清德美行,蔼然众誉,高文博学,独出一时,则不得与其选”。

馆阁为育才之地。

在馆供职者,俱廪食太官,不任吏责,以读书为事。

馆内藏书极富,所谓道山册府,图籍钜万,“上自文籍之初,六经传记,百家之说,翰林子墨之文章,下至医卜、禁咒、神仙、黄老、浮图、异域之言,靡所不有,号为书林”。

因而在馆供职者得益读未见之书,以鉴观古今理乱成败。

孙何入直史馆,王禹偁作诗贺之,有“跃身入三馆,烂目阅四库”之句。

在馆供职者,掌国史、日历、四库图籍及乐章、赞颂、国书的修写与校讐。

三馆学士“因其校讐,得以考阅,使知天地事物,古今治乱,九州四海,幽荒隐怪之说,无所不通”,“且所以试三馆翰墨之才,异时内外制阙人,多于此取之”。

三馆学士以其为内朝近臣,故又有议论国事之责。

张阐,绍兴中为校书郎,“阐自以储材之地,无力可陈,惟国家大利害,可因事纳忠,时诸大将持功邀赏,有过则姑息,又兵布于外而禁卫单寡,阐上疏极论,厥后往往行之”。

在馆供职者,正是通过优游议论、群臣讲习,渐知朝廷之治体,练熟国家之故事。

不仅如此,宋代定制,馆职“初除,于本省供职一年,出补内外任使”,以此蓄养人材。

宋初,即“许令馆职兼在京厘务官”。

仁宗时,韩琦就以“直集贤院监左藏库”。

馆职知赤县也是培养人材的1个途径。

孙仅、钱易即以馆职知浚仪、开封等县。

绍兴时,高宗以为秘书郎张戒好资质,而未更外任,令除外任以养成之,俟他日复召用。

张戒以是提奉福建路茶事。

元祐时,胡宗愈上疏请复馆阁旧制,该奏详尽地描述了馆阁涵养人材的全部过程,是为不可多得的材料。

其略曰:

“太宗皇帝深达此意,始置崇文院,建秘阁,集四库书,选天下名能文学之士,以为校讐官,给以见俸,食于太官,优其资秩。

自选人、京官入者始除馆阁校勘或崇文院校书,及升朝籍,乃为秘阁、集贤校理,或优之则为直馆、直院、直阁。

其始入而官位卑者未得主判,且令在馆供职。

改京官升朝籍,方得主判登闻鼓检院、同知礼院之类。

资任渐高,则为吏部南曹、郡(群)牧判官。

又高则为省府推判官,或出知藩镇,任转运、提刑。

又选其久任者,或迁知谏院、预讲读,或为左右史,遂典词诰,或待制内阁。

由此而为公卿、执政,以跻台辅。

”宋代正是采取这样一些甄别、简拔、养育措施,确定了“三馆——两制——两府”的用人途径,培养出了一大批名臣贤相。

太宗时,李昉、吕端都是由馆阁出身而升任宰相的。

吕端有诗赠李昉说:

“忆昔僦居明德坊,官资俱是校书郎。

青衫共直昭文馆,白首同登政事堂。

”当时士林传为佳括。

欧阳修说:

“自祖宗以来,所用两府大臣多矣,其间名臣贤相出于馆阁者十常八九。

”高宗也说:

“太宗皇帝置三馆养天下士,至仁庙朝,人材辈出为朝廷用。

”证之以史实,殆非虚言。

为便于检阅,特将神宗以前公卿中馆职出身者百分比列表于后。

本表据《宋史》列传部分而作。

神宗以后馆职废置不常,时有定员。

故未列人。

又,前朝已列者,后朝即不再列入。

(编辑:

下表左上角框内,自上而下,应填入“时期”、“人数百分比”、“职位”。

表1北宋六朝公卿馆职出身的百分比

太祖

 

太宗

真宗

仁宗

英宗

神宗

宰执

20

50

48

70

67

85

侍从

44

42

58

71

85

77

宋代以馆殿为育才之地,它通过在馆供职、直庐秘阁、学士兼判在京职事、带职就任在外藩方任使等方面,培育了一代人材,但是至仁宗朝馆殿育才制度逐渐破坏,上述职能各有消长,帖职制度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殿阁学士为唐宋内朝密近之臣,它在由唐而宋的数百年间经历了一个由内而外的转化过程。

如前所述,带职补外在唐、五代仅是偶然现象,而有宋一代却发展成为普遍现象,并在此基础上发展成为体系完密、宋代独有的帖职制度。

我们所讲的帖职制度,主要是讲宋代文官带职补外的制度。

元丰改制前,宋代文官帖职制度包括学士兼判在京职事及带职补外两方面。

改制后,学士兼判在京职事的现象随着省台寺监职权的恢复而自动消失了。

元祐元年,虽“诏职事官许带职”,但绍圣二年旋复罢之。

由于上述原因,又由于学士兼判在京职事对元丰后的帖职制度无影响,故不再专门论述。

据《群书考索》记载,宋代馆职“初除,于本省供职一年,出补内外任使”,而殿阁学士也“无执掌,多带职以领在内省府寺监,在外藩方任使”。

宋初,沿袭五代制度,乾德元年四月“丙午,以枢密直学士、户部侍郎薛居正权知朗州”,这是太祖平定湖南以后委派心腹大臣弹压局势的重要布署,是宋代带职补郡最早的例子。

随后,为进取后蜀预作准备,又“命枢密直学士、尚书左承高防权知凤翔府”,以及在后蜀平定后委派“枢密直学士冯瓒权知梓州”,“以兵部侍郎刘熙古为端明殿学士、权知成都府”,都是这方面较早的例子。

馆职补外可能要稍晚些。

太平兴国中,洛阳董俨以右补阙、直史馆任淮南转运使,是我们迄今为止所见到的材料中最早的。

稍后则有李建中于直集贤院后“数月,出为两浙转运副使”。

真宗时期,职名带出的趋势有增无已。

真宗初年,韩援即以兵部郎中、直昭文馆知兖州,刁衎亦以本官充秘阁校理、出知颍州。

祥符中,陈尧咨以“工部郎中、龙图阁直学士知永兴军府”,孙奭以兵部郎中、龙图阁待制知密州,龙图阁直学士、龙图阁待制亦相继带出。

天禧二年,翰林学士李维罢为户部侍郎、集贤院学士知许州,集贤院学士自此始出领外藩。

仁宗时期,职名已普遍外任。

天圣二年,葛昂等以集贤校理得通判外放,集贤校理至晚于此得外任差遣。

六年,“太常少卿知滑州李若谷充集贤殿修撰仍旧”,集贤殿修撰始加于外任。

而后,龙图阁学士、直龙图阁、直秘阁、资政殿学士、大学士、观文殿学士、大学士陆续补外。

殿阁学士、馆职等到仁宗末年除史馆修撰、馆阁校勘、崇文院检讨等极少数几种职名外,已全部成为宋代各级官员在外任使的帖职。

以学士出临外藩,以增重方面事体,补外加职名,以增宠其行。

不仅如此,元丰改制前,尚有再任、转任进加职名者。

如太常少卿知潭州刘师道为左司郎中、枢密直学士,仍知潭州。

礼部郎中、直史馆、知荆南陈从易移“知广州,加太常少卿直昭文馆”。

改制前,“待制以上为帅守,每他徙必迁职秩”。

仁宗天圣九年,“诏京朝官任馆职事者,自外归须一周年已上,始许再补外任”。

庆历八年,又“诏馆阁官自今须经亲民一任,方许入省府及转运、提点刑狱差遣”。

表明仁宗中期以前,带职补外己成一代之制。

宋初,用人不次,不计资望深浅。

政绩卓异者擢以不次,无所称者至老不迁。

藩邸随龙之臣赵普、石熙载等人不说。

太祖朝,薛居正,“建隆三年,入为枢密直学士”。

乾德二年,以“本官参知政事”。

太宗朝,张齐贤,太平兴国五年,改著作佐郎、直史馆。

八年,拜枢密直学士,擢右谏议大夫、签书枢密院事。

温仲舒,“端拱初,拜右正言、直史馆、判户部凭由司。

三年,拜工部郎中、枢密直学士,知三班院……淳化二年,拜右谏议大夫、枢密副使,改同知枢密院事”。

皆三数年由庶官而侍从为执政。

真宗之世,渐循资格。

“先是,三馆职事官多不时进用,及上即位,郊祀止加阶勋,故有累年官不迁者”。

最典型的例子,莫过于景德三年寇准罢相。

“准在中书,喜用寒畯……同列忌之。

尝除官,同列屡目吏持例簿以进,准曰:

‘宰相所以器百官,若用例,非所谓进贤退不肖也。

’因却而不视”。

真宗认为寇准的做法是“以国家爵赏过求虚誉,无大臣体”,因罢其政柄。

这一事件表明两种用人方针,循资磨勘的主张已占上风,宋初不次拔擢的精神渐次丧失。

“真宗用孙汉公之议,始命京朝官三年一进秩”,磨勘作为制度确立下来,并渐次影响到帖职制度。

仁宗景祐时,三司副使岁满当迁者已例得龙图阁待制。

宰执“自庆历后解罢,率皆得职焉”。

神宗之世,以年授职已成为公行的标准。

集贤殿修撰王韶克复洮岷,朝廷议行其赏,王安石曰:

“韶更迟一二年亦当除待制,不如早除,令其势重,易使人,于经制边事尤便。

”宝文阁待制李承之亦以“赴司供职已及一年八月”,擢升龙图阁直学士。

邵亢则公然提请“未满二岁者勿推恩”,以限制职名的滥授。

宋初设学士之职,高以备顾问,低以典校讐,皆轮番直宿于秘阁。

宋初诸帝“数尝临幸,亲加劳问,递宿广内者,有不时之召”。

据魏泰说:

“真宗天纵睿明,博综文学,尤重儒术,凡侍从之臣,每因赐对,未始不从容顾问。

真宗善谈论,虽造次应答,皆典雅有伦。

当时儒学之士,擢为侍从,则有终身不为外官者。

”但至仁宗初年情况迥异,谢绛谓仁宗曰:

“陛下未尝迂翠华、降玉趾,寥寥册府,不闻舆马之音,旷有日矣。

议者以谓慕道不笃于古,待士少损于前。

士无延访之勤,而因循相尚,不自激策,文雅渐弊。

”庞籍亦言:

“近岁直者,惟申牒托疾而己。

”馆阁学士之设逐渐有名无实,馆殿育才之府,亦渐至于衰索。

庆历时,范仲淹说:

“今馆阁臣寮率多清贫,侨居桂玉之地,皆求省府诸司职任。

或闻在馆供职者,惟三两人,甚未称陛下长养群才之意。

”仁宗晚年,更是每况愈下。

欧阳修说:

“伏见馆阁校讐之官,员数甚多,除系省府、南曹外,其除主判闲局及别无主判者并各无书校对。

既无职事,因此多不入馆。

伏以馆阁国家优养贤材之地,自祖宗以来,号为清职,今馆宇闃然,尘埃满席,有同废局,甚可叹嗟。

”英宗之世,似亦未见好转。

故司为光“累奏乞诏侍从近臣每日轮一员直资善堂,夜则宿于崇文院内,备非时宣召”。

贾黯亦“请如太宗故事,召侍从馆阁之臣,以备顾问”。

元丰改制前,职名与差遣之间已经形成较为稳定的联系。

如皇祐元年,诏:

“置观文殿大学士,宠待旧相,今后须曾任宰相,乃得除授。

”大观文明定为宰相之帖职。

又譬如端明殿学士“多以翰林学士兼之”。

三司副使景祐四年前罢即得待制,景祐四年后得直昭文馆,熙宁前后“皆以为集贤殿修撰”。

元丰改制前是宋代帖职制度发展的重要时期。

这一时期,职名逐渐增多,层次日愈繁密,随着磨勘制度的出现,宋代官制中不次拔耀的精神逐渐丧失,职名本以待天下英俊,为人主一时甄拔之权,但真宗以后却渐成例得之物,职名逐渐名实分离,有学士之名而无顾问校讐之实。

神宗之世,限年带职的出现,标志着新的帖职制度已孕育成熟。

这一时期,帖职制度与唐比有三点不同之处。

第一,宋人明确地将馆阁作为育才之地,这是对唐制的发展。

第二,带职补外在五代仅为一时之举,而宋代却发展成一代定制。

第三,“尚书省二十四司,唐世以事简者兼学士”;而宋因官失其守、品秩贸乱,则以学士兼判在京职事,形同而实异。

这一时期是继承、发展、改造唐五代馆阁制度的时期,同时也是孕育与唐截然不同的宋代特有的帖职制度的时期。

2.元丰改制后有同于阶官的帖职制度

神宗元丰年间至徽宗政和年间是宋代帖职制度凝定确立的时期,这一时期在帖职制度上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

元丰时期,神宗改革官制,职名方面,首先,废除了一官身兼数种学士职名的作法。

三年九月诏:

“尝任翰林学士,除资政殿学士以上,更不别兼学士。

”四年十一月又诏:

“太中大夫、待制以上带修撰者并罢。

”改制前,职名虽有高下,但并不严格,馆职仍如唐代无品秩、无杂压,尚存唐人“儒以道相高”之意,故官员往往身兼数种职名。

改制后,职名间的等级界限严峻了。

资政以上为宰执之职名,翰林学士为侍从职事官,得资政以上职名者不得兼翰林学士。

修撰为庶官之职名,太中大夫、待制为侍从,侍从不得带修撰。

宰执只能带宰执职名,侍从只能带侍从职名,庶官只能带庶官职名。

象改制前王韶以观文殿学士兼端明、龙图两学士、李淑以端明殿学士翰林侍读学士龙图阁学士兼集贤殿修撰、戚纶以龙图阁待制兼集贤殿修撰的事不见了。

改制前,学士之职已浸废。

改制后,职名仅“以为朝臣补外加恩之官,盖有同于阶官而初无职掌”,“旧带职名者并为虚设”,名实进一步分离。

哲宗即位伊始,即承认了神宗以前出现的限年带职的现象,并使之成为一代制度。

元祐元年诏:

尚书非学士除者,更不带待制,俟二年加直学士。

中丞、侍郎、给舍、谏议非待制除者,通及一年加待制。

这样本以待英特之才的职名,从此,凭年资磨勘即可获得。

这一时期,馆职的变化最为复杂。

元丰五年四月以“儒馆之设,有位号而无分职”,仅为“虚称”,诏:

自今更不除馆职。

尽以三馆职事归秘书省,仅保留了殿、阁学士。

哲宗时期,变动频仍。

元祐更化,大抵参用祖宗官制。

其元年复置集贤殿修撰、直龙图阁、直集贤院、直秘阁、集贤校理、秘阁校理6等馆职。

其后又复置馆阁校勘、集贤院学士两等职名。

绍圣尽反元祐之政,二年四月,省并馆职,易集贤院学士为集贤殿修撰,直集贤院为直秘阁,集贤校理为秘阁校理。

元符二年悉遵元丰法,尽罢馆职,仅存集贤殿修撰、直龙图阁、直秘阁作为帖职。

馆职自元丰至元符几经周折,废置省并,终于废去,是有其原因的。

首先,是由于新旧两党的争执,一个要恪守祖宗成法,一个要绍述父志,于是馆职废而复置,置而复废。

但是问题并不如此简单,馆职的废除应当还有其内在的因素。

唐以前,秘书省为图书之府,秘书郎掌图籍,著作郎、佐掌史任,校书郎、正字掌讐校典籍、刊正文字。

唐武德、贞观间,“创宏文馆,藏书以实之”,修五代史,又立史馆,别开馆于内。

开元之际,改集仙殿为集贤殿,校讐内府旧书,“由是集贤之书盛积,尽秘书所有,不能处其半”,而“秘书不校勘,著作不修撰”矣。

三馆夺秘书省之任,修撰、校理、直馆、直院遂任秘、著、校、正之责。

韩愈说得好,“秘书御府也,天子犹以为外且远,不得朝夕视,始更聚书集贤殿,别置校讐官曰学士,曰校理”,三馆之与秘书省同为图书之府,本无大别,所差仅内殿与外府之耳。

故元丰官制行,废三馆之制,就崇文院以建秘书省,废馆职,以秘书省职事官实任其事,尽还秘书省之权,以省其重复。

神宗此举,应当说是可取的。

因为馆职此时已多不任其责,循名责实,固当精简省并之。

元祐复馆职,明诏并不在馆供职,其“荐试之法未立,校讐之职无与”,所复仅是“虚名”,在馆供职者仍是秘书省职事官。

官制前,馆职尚有在馆供职者,且帖职补外,亦有归馆供职事。

如,景祐四年,荆湖南路转运使、集贤校理刘立礼以母老自请,许其归馆供职。

熙宁中,馆阁校勘顾临为荆湖南路转运判官、提举常平等事,及使湖南,议论与执政违戾,因乞解官侍养。

诏:

归馆供职。

元祐馆职与官制前相比名实完全脱离,又为元祐之政,故废去是必然的了。

唐以三馆处清望儒臣,俾备顾问,宋因其制而以三馆为储才之地,又以三馆学士之职为驱策官员之手段,故宋代建国之初,即存在授与职名的两种截然不同的标准:

一种以文学,一种以功、以劳、以能、以繁难重处。

前者我们在“馆殿储才之地”一节中已作了较为详尽的论述,故不再重复。

后者如:

工部郎中、知沧州李寿朋“经地震完葺有劳”,加直史馆。

知桂州余靖以平侬智高之乱,加集贤院学士。

杜杞以广西蛮反,除广南西路转运按察安抚使,擢刑部员外郎、直集贤院。

张旨以材堪将帅、鸷武有谋,“进工部郎中、知凤翔府,加直史馆、知梓州”。

胡寅说:

“国家建延阁,使儒学之士寓直其间,其有趋事赴功,亦预兹选,所以广懋赏俟群才也。

”概要地道出了宋代授与职名时并行不悖地推行着两种不同标准这一基本史实。

欧阳修说,旧制,馆阁取人以三路。

但至英宗时,三路已塞其二,“唯有畴劳带职一路尚在”,此况直至哲宗时亦未见改观。

故刘安世言:

“自近岁以来,其选寖轻,或缘世赏,或以军功,或酬聚敛之能,或徇权贵之荐,未尝较试,遂获帖职,多开倖门,恐非祖宗德意。

望明诏执政,详求文学行谊,审其果可长育,然后召试,非试毋得辄命,庶名器重而贤能进。

”三馆自唐世即以待名能文学者,宋初,创意为之,为驱策官具、废世砺钝之利器,而至英哲间,后来者駸駸乎反居其上。

元丰改制后,馆职固有的职能已为秘书省职事官取代,所以,元符尽废馆职是极其自然的事了。

元丰官制行,废馆职,以秘书省职事官实行其事。

时秘著校正虽非馆职,但选任之际,仍仿祖宗授馆职故事,艰难其选。

故叶祖洽以熙宁首榜高第除校书郎,范祖禹以修《资治通鉴》成才得正字,至元祐间方为著作郎兼侍讲。

其简拔施用也一同于馆职。

元祐中,梁焘说:

“秘书郎文章高选,盖朝廷养育两掖词臣之地。

”这与官制前由三馆而两制毫无二致。

故人们往往即将其看作馆职。

如,元祐三年校书郎王伯虎、正字邓忠臣以谏官韩川言其“不堪馆职之选”,而落职授外任差遣,即将校书郎、正字视为馆职。

政和初,韩驹“以献颂补假将仕郎,召试舍人院,赐进士出身,除秘书省正字……召为著作郎,校正御前文籍”,被视为“三馆士”等等,凡此不胜枚举。

秘、著、校、正正式成为馆职是南渡以后的事。

徐度说得很清楚,他说:

“建炎间,张参政守建请复召试馆职,然既试,止除秘书省职事官,而校理、直院之职迄不复置,盖考之不详也。

”徐度南北宋之交时人,为钦宗靖康时宰相徐处仁之子,所言制度当可信。

又《宋史》中南宋部分可引以为证的也颇多。

如:

张阐,绍兴中,“召试馆职,除秘书省正字,迁校书郎兼吴、益王府教授”。

杨辅“乾道二年进士甲科,召试馆职,除秘书省正字,迁校书郎”。

总之,官制前,馆职中有相当数量并非严格意义上的馆职,即非唐代形成的旧观念上的馆职。

唐、五代馆职以文学入馆,或专在馆供职,或兼在京职事,宋因其制而注入新意,其入馆者或以吏干,或以军功,或以年劳久次,而多带职以领在外藩方任使在内省府寺监。

元符再罢馆职,秘书省职事官实行馆职事,从此以后,秘、著、校、正号为馆职,集贤殿修撰、直秘阁号帖职而别领在外任使。

馆职、帖职从此始分道扬镳。

徽宗时期,是宋代帖职制度最后完成时期。

政和五年四月,诏改集贤殿修撰为右文殿修撰。

六年九月增置直徽猷、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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