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端招标文件凤凰大厦汇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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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端招标文件凤凰大厦汇总
XXXXX中央空调工程
空气处理机组供货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辽宁XXXXX有限公司
二0一一年十月
总目录
XXXXXX中央空调工程空气处理机组供货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辽宁XXXX有限公司的中央空调工程空气处理机组的供货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本次供货标的物生产能力的生产厂家前来投标。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XXXXXXXXXXXXXXX中央空调工程空气处理机组供货采购项目
二、采购人:
XXXXXXXX
三、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供货内容:
空气处理机组(详见附表及图纸);
供货期:
XX天,具体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本项目招标限定为合资或独资品牌。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但联合体中的一方必须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生产能力的生产厂家、投标厂家在沈阳有自己的配件库、投标厂家有在沈阳工商部门注册的分公司机构及售后服务队伍者前来投标。
五、招标文件发放时间:
招标文件发放时间:
2011年X月X日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
XXXXXXXX价格XXX元人民币。
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要求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证明材料包括: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②法人授权书、⑤生产许可证(必须在有效期内)。
本招标文件共33页,请各供应商在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自行核对本招标文件的页数和内容,任何页数的遗漏或词汇模糊不清,应立即通知招标方,并求得解释,否则由此带来的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七、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送达截止时间:
2011年X月X日X时(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
由采购人另行通知;
开标地点:
XXXXXXXX
地址:
XXXXXXXXXXXXXX
联系电话/传真:
XXXXXXXXXXX
联系人:
XXXXXXXXXXX
XXXXXXXXXXX有限公司
前附表
序号
条款号
内容
1
1
项目名称:
XXXXXX中央空调工程空气处理机组供货采购项目
供货及安装地点:
XXXXXXXXXXX
2
1
采购人:
XXXXXXXXXXX
3
11
投标总价包括货物及货物供应的附带服务的费用
4
1
资金来源:
XX
5
14
投标有效期:
开标后120天
6
15
正本:
1份,副本:
X份
7
16
投标文件递交至:
XXXXXXXX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名称:
XXXXXX中央空调工程空气处理机组供货采购项目
8
20
投标送达截止时间:
2011年X月X日X时(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
由采购人另行通知;
开标地点:
9
29
合同签订地点:
见中标通知书
10
付款
方式
11
12
一、总则
本次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现通过公开招标来择优选定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
1.资金来源
采购人将以自筹资金支付“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项所述项目在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款项。
2.合格的供应商、合格的货物以及货物供应的附带服务
2.1供应商所提供的设备要有完善的生产标准及检验标准,以保证设备质量的稳定。
2.2供应商须是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设备的国内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3“来源地”系指货物生产以及货物供应的附带服务的来源地。
2.4“货物”系指“货物需求”中所列的设备及其相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2.5“附带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供应商承担货物供应附带的售后服务和其他类似的义务。
2.6供应商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且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2.7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中国法律、法规和规章条例。
2.8供应商应具有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全部相关资料。
2.9每个投标人对此合同只能投标一次,任何投标人都不允许以任何方式参与另一投标人对此合同的投标。
3.问题提出的形式
3.1供应商提出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问题,应在投标截止5日前以书面形式提交给招标代理机构。
4.投标费用
4.1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
二、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构成
5.1招标文件包括:
招标公告
第1章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第2章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
第3章投标文件格式
评标办法
5.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技术要求等要求。
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
6.招标文件的澄清
6.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以书面形式或传真等通知采购人,采购人对收到的澄清要求视具体情况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传真给每个获得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答复中包括所提出的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7.招标文件的修改
7.1在投标截止期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7.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
供应商在收到该通知后立即以传真或书面的形式予以确认。
招标文件的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3为使供应商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可以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8.投标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8.1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
8.2度量衡计量单位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8.3供应商必须编制投标文件的页码和目录,目录必须清晰便于查找。
9.投标文件构成
9.1供应商编写的投标文件包括以下部分,要求按下列顺序进行装订:
1、投标书
2、供应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必须经过上年度的年检)
3、供应商企业法人授权书
4、生产许可证(必须在有效期内)
5、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6、企业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
7、技术文件(图纸、说明书、检验报告及投标货物的其它相关资料等,如此部分内容与投标文件中其它部分内容不一致,以投标文件中其它部分内容为准)
8、企业类似业绩(2005-2010年度内)
9、设备概况(按规定格式填写)
10、投标报价表(按规定格式填写)
11、设备的技术规格和要求表(按规定格式填写)
12、质保期外的零备件价格清单(按规定格式填写)
13、设备附件配件报价明细表
14、安装调试方案
15、售后服务及培训方案
10.投标书格式
10.1供应商应完整地填写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书和投标报价表及其附表,说明所提供的货物以及货物供应的附带服务。
11.投标报价
11.1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表上填写投标货物的投标总价(此价格为货物递送到项目现场以及货物供应的附带服务的含税价。
11.2每个供应商对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投标报价。
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被接受,其投标将被拒绝。
11.3投标报价表的应按规定方式填写:
11.3.1投标报价表
11.3.1.1货物投标报价,为货物递送到招标文件规定的实际交货地并验收合格的价格(即投标总价)。
11.3.2分项价格表
11.3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填写各报价表并报出投标总价,其目的是便于评标委员会评标,但在任何情况下并不限制采购人以任何条款签订合同的权利。
12.投标货币
12.1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
13.投标保证金
13.1不收取
14.投标有效期
14.1所投的标应从第20条规定的开标之日起,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6项所规定的以日历天计算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
投标有效期比“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5项规定短的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14.2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采购人可征得供应商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
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如传真等。
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人的这种要求。
同意延长的供应商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
15.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5.1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第9.1条的要求,准备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7项规定数目的副本,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
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5.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需加盖法人公章和对供应商有约束力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
委托代理人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授权书”附在投标文件中。
15.3除供应商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必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章。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6.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6.1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分别密封在内层包封,再密封在一个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中。
并在内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投标文件正本”、“投标文件副本”,外层包封严禁标明供应商名称与标志。
16.2内层和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都应写明采购人名称与地址、工程名称、招标编号,并注明“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字样。
16.3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写标志,采购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
16.4修正报价:
供应商如有修正报价,一式四份,单独填写,加盖公章法人章,单独密封在信封内,并随投标文件正、副本的内层包封一同包封在外包封内。
17.投标截止日期
17.1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截止时间。
17.2采购人可以按第7条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期。
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和供应商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18.迟交的投标文件
18.1按照第17条规定,采购人将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期后递交的任何投标文件。
19.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9.1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采购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收到书面通知,该通知须有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19.2供应商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第16条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应在内层封套上加注“修改”或“撤回”字样。
19.3在投标截止期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19.4在投标截止期(第17条)至采购人在第14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投标。
五、开标与评标
20.开标
20.1招标方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9项规定的时间前,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9项规定的地点接受投标文件。
20.2开标大会在由招标方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9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主持举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参加开标大会,参加会议代表应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20.3按照第19条规定,提交了可接受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开封。
20.4开标时,采购人不会当众宣读供应商名称、投标价格、书面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
20.5招标人将根据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的具体情况确定待中标的供应商。
20.6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无效:
20.6.1投标文件逾期送达;
20.6.2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密封的(16.1和16.4条);
20.6.3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填写,内容不全的;
20.6.4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的装订顺序,未填写目录和编排页码的;
20.6.5投标文件未加盖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印章的;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印章的。
20.6.6有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价,且未注明何者有效的;
20.6.7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送达投标文件的;
20.6.8质量、供货及安装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以投标报价书为准);
20.6.9未能正式购买招标文件,而通过其它渠道获得本招标文件的;
20.6.10评标委员会共同确定属不合理低报价的;
20.6.11投标报名时的投标单位名称或组织机构与开标时的投标单位名称或组织机构不一致的;
20.6.12投标人串通投标或以行贿手段及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20.6.13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供应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必须经过上年度的年检)、供应商企业法人授权书、生产许可证(必须在有效期内)”中任意一项的;
20.6.14投标文件中附有让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款或条件的;
20.6.15上述废标处理将提交到评审委员会共同确定;
21.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21.1依采购人公司情况组建评标委员会。
21.2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1.3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
已经进入的必须退出。
22.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22.1公开开标后,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推荐意见等,均不得向供应商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
22.2在评标过程中,如果供应商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合同方面向评标委员会、采购人施加任何影响,其投标将被拒绝。
23.投标文件的澄清
23.1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分别要求供应商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
但不得寻求或允许对投标价格或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
24.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
24.1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文件是否大体编排有序。
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和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⑴如果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⑵当单价金额与数量的乘积和总价金额不一致时,以单价金额为准,并修正总
价。
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评标委员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4.2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程度。
完全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技术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
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范围、供货时间、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和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它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供应商的公平竞争地位。
24.3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24.4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外部证据。
24.5评标委员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差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正不能影响任何供应商相应的名次排列。
25.投标文件的评价、比较和中标供应商的确定
25.1评标委员会将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价和比较。
25.2评标将采用综合评估法:
首先,对投标文件进行初审,初审内容见须知第9条要求的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和设备的证明文件、交货期等。
其次,是对初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主要考虑投标设备的技术指标,投标设备及其部件或材料的先进性、可靠性和稳定性,企业规模、生产设备装备水平、人员素质、生产年限、设备销售业绩(包括市场占有量)、售后服务(包括售后服务体系、备品备件库等)、投标报价等因素。
25.3评标委员会按品目确定中标供应商,并提出书面评标报告,阐明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意见。
评分因素及最终得分
评标标准
序号
评价内容
评价标准
分值
1
技
术
部
分
(40)
技术性能
货物的主要技术规格满足招标货物技术要求的程度(满分9分)
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的得6分
9分
如果投标货物技术指标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在
款得分基础上加分,加分多少由评委酌定,最多加3分
如果投标货物有细小偏离的,是否减分由评委组裁定,如果有漏项,一项扣1分
业绩
提供300万以上的空调末端设备供货合同,每提供1份300万以上,供货合同的得1分,最多得5分,最少得0分。
5分
财务
状况
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财务状况(现金流量、负债及利润)最好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较差的,不得分
2分
信誉
权威部门颁发的投标人的资信等级证书
3A级,得2分;2A级,得1分;其他,不得分
2分
免费提供备品的种类和数量
评委酌情评分,最好的得2分,不提供的不得分
2分
环保、节能
空气处理机组采用环保材料。
空气处理机组具有节能环保认证得3分。
不提供的不得分。
3分
空调箱结构
空调处理机组结构具有发明专利提供专利证书得3分,不提供的不得分。
3分
换热器
换热器具有国际权威认证,能保证机组的冷热量得3分,不提供的不得分。
3分
空调箱漏风率
空调处理机组漏风率小于0.5%能提供第三方权威检测报告得3分,不提供的不得分。
3分
冬季技术措施(满分2分)
空调处理机组表冷器冬季可彻底放空,保证不冻坏。
视措施到位情况给1-2分
2分
售后服务
在沈阳有注册分公司并且有售后服务中心的,得1分;无,不得分
2分
技术培训:
按招标文件要求(就货物验收、运营、维护进行培训)对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最优秀的得2分,其它酌情打分
2分
遇质量问题反应时间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的得2分,在2~12小时内到达现场的得1分。
超过12小时的不得分
2分
2
商
务
部
分
(60)
投标报价
(1)根据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但不包括已经不参加评审的投标报价,以有效投标的投标报价总价的平均价下浮3%为基准价。
基准价为60分。
(2)计分方法
①与基准价相比,每高1%,从基础分中减1分
②与基准价相比,每低1%,从基础分中减0.5分
(3)百分比数值不足1%的,四舍五入,百分比数值保留整数位
60分
第二章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XXXXXX中央空调工程空气处理机组供货采购项目。
总建筑面积:
XXXXX平方米。
二、工程招标范围:
空气处理机组
三、技术要求:
1、总则:
1)本技术规范适用于本次空调主机招标项目的设计、制造、质量验收、竣工验收的技术要求。
2)本技术要求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条文,卖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技术规范书和工业(行业)标准的合格设备。
3)本规范书作为订货合同的技术文件,经买卖双方确认后,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供货单位负责对现场安装进行指导,并进行安装后的系统调试。
2、主要技术要求:
投标企业要求:
1)中外合资且在国内定点生产的成型空调设备的企业,并且已经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检验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该厂家应该在全国范围内各地区设有一定数量的办事处,且产品在沈阳及全国地区有较高的知名度,用户在使用、维修、服务等方面有良好的反应。
2)获得ISO9001-2000国际质量体系认证、生产许可证。
3)投标企业必须是集科研开发、生产销售、用户服务于一体的现在化企业。
同时设备提供设备安装时的现场指导,但不做施工和安装工程。
4)投标企业必须在沈阳地区设有售后服务中心,并且有充足的备品、配件供应。
投标商必须是生产企业的直属组织部门。
5)投标企业必须有5年以上的制造历史,空气处理机组投放市场必须有5年以上。
6)投标企业必须有国家认可的焓差实验室和噪音实验室。
空调处理机组技术要求
1、各功能段箱体
(1)箱体框架
空气处理机组的箱板采用直接拼装结构,面板边框为专利设计的高强度、密封结构,组装后形成框架,给予了设备双重的结构强度。
a,铝合金边框与聚氨脂发泡为一体
b,框架采用标准模数化尺寸
c,在各功能段组装后,框架内表面采用阻燃型不含有机硅成分保温材料保温,其最大导热系数小于003W/mC,烟密度等级(SDR)小于75,提供权威部门的检测报告。
(2)箱体面板
a,面板采用标准模数化尺寸,箱板厚度≥25mm。
b,箱体内部的所有金属都通过聚氨酯发泡和特别设计的橡胶密封条与外面的金属隔绝,铝型材与面板通过高密度聚氨酯发泡形成一个整体,各结合处结合牢固、平整、无缝隙。
工作时机组外无凝水现象。
c,底板有足够的强度和钢度,确保维修人员进入机组内部不发生变形和损坏。
(3)各组段的安装
a,空调器组装所需的密封材料、垫片、保温材料均不含有有机硅成分。
b机组面板可在现场安装,且可无限次拆卸。
(4)检修门
a,风机室、进风室等功能段均设有检修门,表冷段设有检修板、检修门、板的结构及其型式和材料与面板匹配。
b,检修门设有二道密封衬垫,配有观察窗及低压安全检修灯。
c,检修门为铰链方式固定,采用中间支撑二点(门高小于1米)或四点(门高大于1米)压紧结构,以确保门的密封性能。
d,表冷器、风机、电动机及过滤袋可从检修门、板处搬出进行维修。
2、表冷器
表冷器按GB/T14296-93《空气冷却器与空气加器》设计制造。
表冷器的盘管为铜管串铝片,片距2.8mm,铜管为河南金龙。
铜管与铝箔要求采用机械胀管方式。
集水管为钢管制成,上部设有放气口,下部设有排水口。
供水、回水、排气及放气管均为标准规格的无缝钢管。
管板、顶底版均为镀锌处理。
盘管于工厂内以2.8MPa试压,并适用于1.6MPa的工作压力。
出厂前必须每台进行耐压泄露检验。
冷凝水盘内侧喷涂处理,外贴保温板,水盘凝结排水口保证畅通,无溢出、渗漏。
3、风机电机
风机和电动机安装在弹簧或橡胶减震座上,消除震动传递。
风机轴和叶轮紧密配合,所有叶轮均经过动静平衡校正,运转平衡。
运转宁静、防震。
选用高效率风机电动机,风量大、风压高、风压稳定、噪声低且能耗小,重量轻、体系小、寿命长,便于安装、维修,轴承为进口品牌,压头范围宽,风机必须有AMCA认证,电机防护等级不小于IP54,绝缘等级F级。
风阀为优质铝合金型材制成,对开叶片,叶片上装有密封胶条,结构坚固、紧密,装设手动、电动控制器,能准确控制风量和任意调节。
在风机段设有照明灯和观察窗。
4、过滤器堵塞风机堵塞、关键部位故障有报警连锁,开机关机顺序及连锁
5、
(1)漏风率≤0.5%,需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的型式试验报告。
(2)其他要求及参数请按空调定货条件图执行。
6、主要原材料要求
主要原材料镀锌钣金、铜管、铝箔需采用国内知名厂家环保产品,通过ROHS认证。
7、质量保证
(1)制造商应提供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
(2)制造商(供应商)应有性能测试室,可进行表冷器、冷凝水盘、风机及控制系统性能的全面监测。
(3)出厂前应有:
表冷加热器捡漏涨压实验、安全性能试验。
7、提供资料
(1)提供上述的试验标准及结果。
(2)提供三年内整机权威机构的型式检验报告。
(3)提供原产地证明书、产品试验报告书。
(4)提供设备制造商授权给代理商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5)提供详细设备样本和说明书。
技术参数
XXXXX
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