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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形测量质量管理细则

地形测量质量管理细则

(一)地形测量作业流程图

 

(二)地形测量方法及要求

本管理细则只适用于工程施工中局部范围内的大比例尺地形图测量。

地形测量控制网点是在施工控制网基础上加密得到的,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应与施工坐标系、高程系统相一致。

远离工区时,也可以采用北京坐标系或独立坐标系统。

比例尺为1:

200、1:

500、1:

1000和1:

2000,按正方形或矩形法分幅。

图式符号执行国家最新版本的《1:

5001:

10001:

2000地形图图式》。

地形测量由于外业数据采集和内业成图所使用的仪器和软件不同而采用不同的方法,不论采用何种方法,成图都必须满足规范要求和用户要求。

1)图根控制测量

(1)图根点布设方案

图根控制点再有网络RTK覆盖的情况下尽量采用在网络系统下进行观测,网络RTK覆盖不到的区域采用普通RTK采集图根控制数据;个别没法接受到GPS信号的区域,简易采用图根导线形式布设。

(2)图根点精度

图根点平面位置中误差相对于图根起算点的点位中误差不大于5cm,高程中误差不大于5cm。

(3)图根控制点的密度

图根控制点应保证足够的密度。

由于数字测图已经普及,控制点的密度必须满足规范甲方要求,原则上每平方公里不应低于64个,且每幅图内埋石图根点不应少于2个(高等级控制点也可以包含在内)。

(4)图根控制点采用的标志

水泥、沥青铺面地埋石图根采用直径1cm、长5cm、顶端刻有“十”字的钢钉;不埋石图根点采用5cm长的水泥钉。

土质地面打入长30cm长木桩,中心标志采用小铁钉(土质地面图根控制点作为埋石图根点必须用混凝土加固)。

(5)图根控制点测量(RTK)

图根控制点观测必须采用其不低于以下要求:

平面≤10mm+1×10-6×D,高程20mm+1×10-6×D标称精度的仪器来进行观测。

观测前所用仪器设备必须进行检验和校正。

低海拔地区可以用RTK或网络RTK高程代替等外水准,高海拔(海拔高度≥100米)不允许使用RTK高程代替水准高程,必须走等外水准。

①测前点位校正

为保证所测图根点的精度,用来校正的高等级控制点不得少于4个,同时点位应均匀分布测区内及周边并且每个点的高程必须是水准联测高程。

点位校正可以采取纯室内或室内加室外两种方法进行。

纯室内方法就是把需要校正点的国家坐标系或地方坐标系坐标和经过平差的WGS-84坐标输入到手薄中进行校正;第二种方法是把国家坐标系或地方坐标系坐标首先在室内输入到手薄中,WGS-84坐标到实地现场采集再进行校正。

为保证转换参数的精度,建议点位校正采用第二种方法。

校正后每个点的两套系统间的残差平面和高程都不得大于3cm。

②图根控制点观测

为保证图根控制点外业观测的顺利进行及图根点观测精度,图根控制点观测须按照以下作业要求执行:

所用仪器属于自检的项目必须进行自检,尽量减少仪器误差;

RTK测量时必须使用三脚架,严禁使用对中杆及简易三脚架;

仪器高量取到主机护圈中间位置,由不同位置量取两次,取其平均值作为最终天线高输入手薄中;

整个图根控制过程中,一台仪器只能建立一个工程文件,不允许建立多个工程文件,防止出现多次重复点位校正。

测量模式采用“已测控制点”模式,采集历元不得小于60个(时间不低于1分钟,当信号不是太好时应适当延长观测时间);每个点应独立初始化两次,每次初始化成功15秒后观测一次数据,取其平均值作为最终成果。

测量过程中,当遇到高等级控制点时必须进行检查,平面和高程互差不得大于5cm和4cm;

埋石图根点和不埋石图根点外业观测时要区分清楚,在点编码内进行标识;

相邻图根控制点应尽量保证相互通视。

RTK作业前必须对手薄中的观测参数进行设置,作业过程中严禁修改,手薄参数设置数据如下表:

参数

数值

可观测卫星数

≥5

卫星高度角

≥15º

PDOP

≤6

平面限差

≤0.02m

高程限差

≤0.05m

③RTK作业完成后应上交的如下文件:

1点矫正残差数据文件(电子文档);

2带有观测日期、时间、仪器高、WGS-84坐标、国家或地方坐标系等参数的原始记录数据文件(电子文档);

3两组不同观测数据三维坐标数据检核文件(电子文档);

4图根控制点成果表(电子文档和各一份)。

5等外水准外业记录数据(装订好的A4幅面纸质资料一份)

(6)图根控制点测量(全站仪)

个别没法实施RTK测量的地方,采用图根导线的方式布设图根控制点。

图根导线观测的起算点可以充分利用原有的高等级控制点。

6.1图根平面控制测量

6.1.1图根平面控制点的布设,可采用图根导线(网)方法,不宜超过二次附合,图根导线在个别极困难的地区可附合三次。

局部地区可采用极坐标法和交会点等方法,亦可以采用GPS测量方法布设。

6.1.2图根导线测量的技术要求应符合表5之规定。

因地形限制图根导线无法附合时,可布设支导线。

支导线不多于4条边,长度不超过450m,最大边长不超过160m。

边长可单程观测1测回。

水平角观测首站应连测两个已知方向,采用DJ6光学经纬仪观测1测回,其它站水平角应分别测左、右角各1测回,其固定角不符值与测站圆周角闭合差均不应超过±40″。

图根电磁波测距附合导线的技术要求

比例尺

平均

边长

(m)

导线

全长

(m)

导线全长相对闭合差

(m)

方位角

闭合差

(″)

水平角

测回数(DJ6)

测距

仪器类型

方法与

测回数

1:

500

80

900

≤1/4000

≤±

1

Ⅱ级

单程观测

1

1:

1000

150

1800

1:

2000

250

3000

6.1.3角度观测

1)观测注意事项

①角度观测应遵守下列规定:

观测应在成象清晰、稳定的条件下进行。

晴天的日出、日落和中午前后,如果成象模糊或跳动剧烈,不应进行观测;

②观测前应凉置仪器30分钟,让仪器温度与外界温度基本一致后才能开始观测。

观测过程中仪器不得受日光直接照射;

③仪器照准部旋转时,应平稳匀速;制动螺旋不宜拧得过紧;微动螺旋应尽量使用中间部位。

精确照目标时,微动螺旋最后应为旋进方向。

④观测过程中,仪器气泡中心偏离值不得超过一格。

当偏移值接近限值时,应在测回之间重新整置仪器。

⑤观测必须按规范要求进行,观测成果应做到记录真实,字迹工整,注记明确,观测要求及各项限差均应符合规范规定。

⑥用电子手簿记录时,软件必须是经过鉴定且经总工程师批准使用的。

⑦若采用手工记录,观测完后,应立即检查记录手簿,计算各项观测误差是否在限差范围内,确认全部符合规定限差方可离去,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返工与重测。

2)一个测站上观测工作顺序

(1)安置全站仪

①先将脚架安放在测站上,使脚架头大致水平,脚架头中心大致对准测站中心;把仪器固定在脚架上,移动脚架的两个脚,使地面测站标志中心与对中器中心大致重合;

②通过升降脚架使圆水准气泡居中,松开仪器连接螺丝,移动仪器,使地面测站标志中心与对中器中心精确重合,拧紧连接螺丝。

③用仪器脚螺旋精确整平仪器:

先将长水准管与两脚螺旋平行,调整这两个脚螺旋使水泡居中;再使长水准管垂直于这两个脚螺旋的连线方向,调整第三脚螺旋,使气泡居中。

以上对中、整平过程可能要反复进行,直到精确对中,且旋转照准部在各个方向上,长水准管气泡居中。

④)测站、各镜站(注意量取的位置)分别读记测前气压、温度。

(2)观测

角度观测一般采用方向观测法进行,方向观测法一测回的操作步骤如下:

a盘左望远镜十字丝照准1号方向的反射棱镜觇牌纵横标志线,水平方向设置为0º0′0″,读记水平角,测记斜距(平距、高差)。

b盘左依次照准2…N号方向,同法测记,最后闭合至零方向(当观测方向大于3个时)。

以上观测为上半测回。

c纵转望远镜,逆时针方向旋转仪器1~2周后,望远镜十字丝照准零方向的反射棱镜觇牌纵横标志线,读记水平角,测记斜距(平距、高差)。

d盘右依次照准N,N-1…1号方向,同法测记。

e上面a~c为第一个测回的观测,照准第1方向,设置水平度盘,同法测完全部测回。

f量测仪器高、棱镜高作为检核

g检查记录,关闭仪器,本站结束。

(3)记录检查

如有需要重测(或补测)的,应马上重(补)测。

重测注意事项如下:

a 重测一般应在基本测回(即规定的全部测回)完成以后,对全部成果进行综合分析,作出正确的取舍,切忌不加分析,片面地、盲目地追求观测成果的表面上合格,以致最后得不到良好的结果。

b 因测错方向、读错记错、碰动仪器、气泡偏离过大、上半测回归零差超限以及其它原因未测完的测回,都可以立即重测,并不算重测的测回数。

c 一测回中2C互差超限,同一方向值各测回互差超限时,重测超限方向并联测零方向(起始方向的度盘位置与原测回相同)。

因测回互差超限重测时,除明显孤值外,原则上应重测观测结果中2C值最大和最小的测回。

d 一测回中超限的方向数大于测站方向总数的1/3时,应重测整个测回。

e 若零方向的2C互差超限或下半测回的归零差超限,则应重测整个测回。

f 在一个测站上重测的方向测回数超过测站上方向测回总数的1/3时,应重测全部测回。

6.2图根点高程测量

图根点的高程,应用图根水准、图根光电测距三角高程或GPS测量方法测定。

6.2.1图根水准

1)图根水准测量应起闭于高等级高程控制点上,可沿图根点布设为附合路线、闭合环或结点网,对起闭于一个水准点的闭合环,必须先行检测该点高程的正确性。

高级点间附合路线或闭合环线长度不得大于8Km,结点间路线长度不得大于6Km,支线长度不得大于4Km。

使用不低于DS10级的水准仪(i角应小于30″),按中丝读数法单程观测(支线应往返测),估读至毫米。

水准测量技术要求应符合表6之规定。

图根水准计算可简单配赋,高程应取至厘米。

表6图根水准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

路线长度

(km)

视距长度

(m)

前后视距差

(m)

附合路线(环线)闭合差

(mm)

≤8

≤100

≤30

平地

山地

±40

±12

注:

L为路线长度,以km计;n为测站数。

2)图根水准观测使用不低于DS10级型水准仪配双面木质标尺观测,按中丝读数法单程观测(黑面一次读数),中丝估读至1mm;支线按往返观测。

3)图根水准外业记录采用电子手薄记录方式记录。

6.2.2图根光电测距三角高程

1)图根三角高程导线应起闭于高等级控制点上,其边数不应超过12条,边数超过规定时,应布设成结点网。

图根三角高程导线垂直角应对向观测,图根三角高程测量的技术要求应符合表7之规定。

表7图根三角高程测量的技术要求

仪器类型

中丝法测回数

指标差较差

垂直角较差

(″)

对向观测高差、单程两次高差较差

(m)

各方向推算的高程较差

(m)

附合或环形闭合差

经纬仪

三角高程测量

光电测距三角高程测量

经纬仪

三角高程测量

光电测距三角高程测量

DJ6

1

对向1

单向2

≤25

≤0.4×S

≤0.2×HC

注:

1S为边长(Km),HC为基本等高距(m),nS为边数,D为距边边长(Km);

2仪器高和目标高应准确量取至毫米,高差较差或高程较差在限差内时,取其中数。

当边长大于400m时,应考虑地球曲率和折光差的影响。

计算三角高程时,角度取至秒,高差应取至厘米。

2)当采用光电测距三角高程法施测图根点高程时,垂直角的观测可在水平角观测完后进行。

3)垂直角观测

a在盘左位置用中丝照准觇牌标志线,测记垂直角,完成上半测回。

b盘右照准觇牌标志线,测记垂直角,完成下半测回。

c盘左、盘右两位置照准目标时,目标成像应位于垂直丝左、右的对称位置。

2.4图根平差计算

1)平差计算前对原始观测成果进行全面的检查,确保成果的正确性。

2)平差计算采用清华山维公司的NASEW95或南方平差易2005。

3)图根控制点高程平差资料需装订成册上交。

6.2.3成果资料提交清单

1)图根平面外业记录手薄(一份)

2)图根高程外业记录手薄(一份)

3)图根水准外业记录手薄(一份)

4)平面、三角高程、图根水准平差资料(各一份)

5)图根控制点成果表(一份)

三、地形图测绘

地形图应表示测量控制点、居民地和垣栅、工矿建筑物及其他设施、交通及附属设施、管线及附属设施、水系及附属设施、境界、地貌和土质、植被等各项地物、地貌要素,以及地理名称注记等。

并着重显示与测图用途有关的各项要素。

地物、地貌的各项要素的表示方法和取舍原则,除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地形图图式执行外,还应符合如下有关规定。

1.测量控制点测绘

1.1测量控制点是测绘地形图和工程测量施工放样的主要依据,在图上应精确表示。

1.2各等级平面控制点、导线点、图根点、水准点,应以展点或测点位置为符号的几何中心位置,按图式规定符号表示。

2.居民地和垣栅的测绘

2.1居民地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主要附属设施应准确测绘实地外围轮廓和如实反映建筑结构特征。

2.2房屋的轮廓应以墙基外角为准,并按建筑材料和性质分类,注记层数。

1:

500与1:

1000比例尺测图,房屋应逐个表示,临时性房屋可舍去;1:

2000比例尺测图可适当综合取舍,图上宽度小于0.5mm的小巷可不表示。

2.3建筑物和围墙轮廓凸凹在图上小于0.4mm,简单房屋小于0.6mm时,可用直线连接。

2.41:

500比例尺测图,房屋内部天井宜区分表示;1:

1000比例尺测图,图上6mm2以下的天井可不表示。

2.5测绘垣栅应类别清楚,取舍得当。

城墙按城基轮廓依比例尺表示,城楼、城门、豁口均应实测;围墙、栅栏、栏杆等可根据其永久性、规整性、重要性等综合考虑取舍。

2.6台阶和室外楼梯长度大于3M毫米,宽度大于1M毫米的应在图中表示。

2.7永久性门墩、支柱大于1M毫米的依比例实测,小于1M毫米的测量其中心位置,用符号表示。

重要的墩柱无法测量中心位置时,要量取并记录偏心距和偏离方向。

2.8建筑物上突出的悬空部分应测量最外范围的投影位置,主要的支柱也要实测。

3.工矿建(构)筑物及其它设施的测绘

3.1工矿建(构)筑物及其它设施的测绘,图上应准确表示其位置、形状和性质特征。

3.2工矿建(构)筑物及其它设施依比例尺表示的,应实测其外部轮廓,并配置符号或按图式规定用依比例尺符号;不依比例尺表示的,应准确测定其定位点或定位线,用不依比例尺符号表示。

4.交通及附属设施测绘

4.1交通及附属设施的测绘,图上应准确反映陆地道路的类别和等级,附属设施的结构和关系;正确处理道路的相交关系及与其它要素的关系;正确表示水运和海运的航行标志,河流和通航情况及各级道路的通过关系。

4.2铁路轨顶(曲线段取内轨顶)、公路路中、道路交叉处、桥面等应测注高程,隧道、涵洞应测注底面高程。

4.3公路与其它双线道路在图上均应按实宽依比例尺表示。

公路应在图上每隔15~20mm注出公路技术等级代码,国道应注出国道路线编号。

公路、街道按其铺面材料分为水泥、沥青、砾石、条石或石板、硬砖、碎石和土路等,应分别以砼、沥、砾、石、砖、碴、土等注记于图中路面上,铺面材料改变处应用点线分开。

4.4铁路与公路或其它道路平面相交时,铁路符号不中断,而将另一道路符号中断;城市道路为立体交叉或高架道路时,应测绘桥位、匝道与绿地等;多层交叉重叠,下层被上层遮住的部分不绘,桥墩或立柱视用图需要表示,垂直的挡土墙可绘实线而不绘挡土墙符号。

4.5路堤、路堑应按实地宽度绘出边界,并应在其坡顶、坡脚适当测注高程。

4.6道路通过居民地不宜中断,应按真实位置绘出。

高速公路应绘出两侧围建的栅栏(或墙)和出入口,注明公路名称。

中央分隔带视用图需要表示。

市区街道应将车行道、过街天桥、过街地道的出入口、分隔带、环岛、街心花园、人行道与绿化带绘出。

4.7跨越河流或谷地的桥梁,应实测桥头、桥身和桥墩位置,加注建筑结构。

码头应实测轮廓线,有专有名称的加注名称,无名称者注“码头”,码头上的建筑应实测并以相应符号表示。

4.8大车路、乡村路、内部道路按比例实测,宽度小于1M毫米时只测路中线,以小路符号表示。

5.管线测绘

5.1永久性的电力线、电信线均应准确表示,电杆、铁塔位置应实测。

当多种线路在同一杆架上时,只表示主要的。

城市建筑区内电力线、电信线可不连线,但应在杆架处绘出线路方向。

各种线路应做到线类分明,走向连贯。

5.2架空的、地面上的、有管堤的管道均应实测,分别用相应符号表示。

并注明传输物质的名称。

当架空管道直线部分的支架密集时,可适当取舍。

地下管线检修井宜测绘表示。

5.3污水篦子、消防栓、阀门、水龙头、电线箱、电话亭、路灯、检修井均应实测中心位置,以符号表示,必要时标注用途。

6.水系测绘

6.1江、河、湖、海、水库、池塘、泉、井等及其它水利设施,均应准确测绘表示,有名称的加注名称。

根据需要可测注水深,也可用等深线或水下等高线表示。

6.2河流、溪流、湖泊、水库等水涯线,按测图时的水位测定,当水涯线与陡坎线在图上投影距离小于1mm时以陡坎线符号表示。

河流在图上宽度小于0.5mm、沟渠在图上宽度小于1mm(1:

2000在形图上小于0.5mm)的用单线表示。

6.3海岸线以平均大潮高潮的痕迹所形成的水陆分界线为准。

各种干出滩在图上用相应的符号或注记表示,并适当测注高程。

6.4水位高及施测日期视需要测注。

水渠应测注渠顶边和渠底高程;时令河应测注河床高程;堤、坝应测注顶部及坡脚高程;池塘应测注塘顶边及塘底高程;泉、井应测注泉的出水口与井台高程,并根据需要注记井台至水面的深度。

7.境界测绘

7.1境界的测绘,图上应正确反映境界的类别、等级、位置以及与其它要素的关系。

7.2县(区、旗)和县以上境界应根据勘界协议、有关文件准确清楚地绘出,界桩、界标应测坐标展绘。

乡、镇和乡级以上国营农、林、牧场以及自然保护区界线按需要测绘。

7.3两级以上境界重合时,只绘高一级境界符号。

8.地貌和土质的测绘

8.1地貌和土质的测绘,图上应正确表示其形态、类别和分布特征。

8.2自然形态的地貌宜用等高线表示,崩塌残蚀地貌、坡、坎和其它特殊地貌应用相应符号或用等高线配合符号表示。

8.3各种天然形成和人工修筑的坡、坎,其坡度在70°以上时表示为陡坎,70°以下时表示为斜坡。

斜坡在图上投影宽度小于2mm,以陡坎符号表示。

当坡、坎比高小于1/2基本等高距或在图上长度小于5mm时,可不表示,坡、坎密集时,可以适当取舍。

8.4梯田坎坡顶及坡脚宽度在图上大于2mm时,应实测坡脚。

当1:

2000比例尺测图梯田坎过密,两坎间距在图上小于5mm时,可适当取舍。

梯田坎比较缓且范围较大时,可用等高线表示。

8.5坡度在70°以下的石山和天然斜坡,可用等高线或用等高线配合符号表示。

独立石、土堆、坑穴、陡坡、斜坡、梯田坎、露岩地等应在上下方分别测注高程或测注上(或下)方高程及量注比高。

8.6各种土质按图式规定的相应符号表示,大面积沙地应用等高线注记记表示。

9.植被的测绘

9.1地形图上应正确反映出植被的类别特征和范围分布。

对耕地、园地应实测范围,配置相应的符号表示。

大面积分布的植被在能表达清楚的情况下,可采用注记说明。

同一地段生长有多种植物时,可按经济价值和数量适当取舍,符号配制不得超过三种(连同土质符号)。

9.2旱地包括种植小麦、杂粮、棉花、烟草、大豆、花生和油菜等的田地,经济作物、油料作物应加注品种名称。

有节水灌溉设备的旱地应加注“喷灌”、“滴灌”等。

一年分几季种植不同作物的耕地,应以夏季主要作物为准配置符号表示。

9.3田埂宽度在图上大于1mm的应用双线表示,小于1mm的用单线表示。

田块内应测注有代表性的高程。

10.注记

10.1要求对各种名称、说明注记和数字注记准确注出。

图上所有居民地、道路、街巷、山岭、沟谷、河流等自然地理名称,以及主要单位等名称,均应调查核实,有法定名称的应以法定名称为准,并应正确注记。

10.2地形图上高程注记点应分布均匀,丘陵地区高程注记点间距为图上2~3cm。

10.3山顶、鞍部、山脊、山脚、谷底、谷口、沟底、沟口、凹地、台地、河川湖池岸旁、水涯线上以及其他地面倾斜变换处,均应测高程注记点。

10.4城市建筑区高程注记点应测设在街道中心线、街道交叉中心、建筑物墙基脚和相应的地面、管道检查井井口、桥面、广场、较大的庭院内或空地上以及其他地面倾斜变换处。

10.5基本等高距为0.5米时,高程注记点应注至厘米;基本等高距大于0.5米时可注至分米。

11.地形要素的配合

11.1当两个地物中心重合或接近,难以同时准确表示时,可将较重要的地物准确表示,次要地物移位0.3mm或缩小1/3表示。

11.2独立性地物与房屋、道路、水系等其它地物重合时,可中断其它地物符号,间隔0.3mm,将独立性地物完整绘出。

11.3房屋或围墙等高出地面的建筑物,直接建筑在陡坎或斜坡上且建筑物边线与陡坎上沿线重合的,可用建筑物边线代替坡坎上沿线;当坎坡上沿线距建筑物边线很近时,可移位间隔0.3mm表示。

11.4悬空建筑在水上的房屋与水涯线重合,可间断水涯线,房屋照常绘出。

11.5水涯线与陡坎重合,可用陡坎边线代替水涯线;水涯线与斜坡脚线重合,仍应在坡脚将水涯线绘出。

11.6双线道路与房屋、围墙等高出地面的建筑物边线重合时,可以建筑物边线代替路边线。

道路边线与建筑物的接头处应间隔0.3mm。

11.7境界以线状地物一侧为界时,应离线状地物0.3mm在相应一侧不间断地绘出;以线状地物中心线或河流主航道为界时,应在河流中心线位置或主航道线上每隔3~5cm绘出3~4节符号。

主航道线用0.15mm黑实线表示;不能在中心线绘出时,国界符号应在其两侧不间断地跳绘,国内各级行政区划界可沿两侧每隔3~5cm交错绘出3~4节符号。

相交、转折及与图边交接处应绘符号以示走向。

11.8地类界与地面上有实物的线状符号重合,可省略不绘;与地面无实物的线状符号(如架空管线、等高线等)重合时,可将地类界移位0.3mm绘出。

11.9等高线遇到房屋及其它建筑物,双线道路、路堤、路堑、坑穴、陡坎、斜坡、湖泊、双线河以及注记等均应中断。

11.10当图式符号不能满足测区内测图要求时,可自行设计新的符号,但应在图廓外注明。

12测图

1.测图操作规程

1.1仪器架于测站上,整平、对中、量取仪器高、定向,使照准仪的直尺边准确地通过图板上测站点的位置;用已测地物点或图要点检查定向。

1.2用照准仪瞄准碎部点上立的视距尺,读出碎部点的视距和中丝切尺数,读垂直角。

2.全站仪测记法

2.1设站:

对中整平,量仪器高;输入气温、气压、棱镜常数;建立(选择)文件名;输入测站坐标、高程及仪器高;输入后视点坐标(或方位角),瞄准后视目标后确定。

2.2检查:

测量1个已知坐标的点的坐标并与已知坐标对照(限差为图上0.1mm);测量1个已知高程的点的高程并与已知高程比较(限差为1/10基本等高距);如果前两项检查都在限差范围内,便可开始测量,否则检查原因重新设站。

2.3立镜:

依比例尺地物轮廓线折点,半依比例尺或不依比例尺地物的中心位置和定位点。

2.4观测:

在建筑物的外角点、地界点、地形点上竖棱镜,回报镜高;全站仪跟踪棱镜,输入点号和改变的棱镜高,在坐标测量状态下按测量键,显示测量数据后,输入测点类型代码后存储数据。

继续下一个点的观测。

2.5皮尺量距:

对于那些本站需要测量而仪器无法看见的点,可用皮尺量距来确定点位;半径大于0.5m的点状地物,如不能直接测定中心位置,应测量偏心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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