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桃溪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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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县桃溪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工作方案

永春县桃溪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工作方案

 

桃溪是我县境内最大的一条水系,是晋江东溪的源头,发源于我县和德化县交界的戴云山脉南麓的雪山,由西北向东南流,经锦斗、蓬壶、达埔、石鼓、五里街、桃城、东平、东关汇入山美水库。

集雨面积476平方公里,主河道61.75公里,主要支流有壶东溪、霞陵溪,整个流域涉及11个乡镇共118个村(社区),人口31.9万人。

桃溪流域山多林密,森林覆盖率高,植被保护良好,但与之不相协调的是流域内受工业、农业、生活和生态不同程度污染,影响了桃溪流域的水环境质量,制约了永春城市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2011“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加大我县桃溪流域综合整治力度,提升桃溪流域环境综合治理实效,促进桃溪流域水环境保护与生态修复,实现桃溪流域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使桃溪水清澈洁净地汇入泉州人民的生命库——山美水库,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桃溪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人与自然和谐为主线;坚持以人为本,以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为根本出发点;贯彻治水新思路,通过水生态系统的有效保护和水资源的合理配置,维护桃溪水生态系统的健康,积极开展桃溪水生态系统的恢复工作,切实做好保护晋江上游水资源、保护永春母亲河,促进永春生态旅游产业发展,重现“绿水青山”,支撑永春城市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把永春建设成为宜居宜业宜游的社会主义新侨乡。

二、目标任务

通过实施水利工程、环境工程、小城镇建设和新农村建设,以及对流域内人口综合素质的教育提升、水污染源头治理、环境卫生综合治理等措施,实现桃溪流域“水清、堤固、园靓、路畅、岸绿、房美”的总体目标,达到河流防洪安全、水质洁净优良、生态系统良性、景观文化永续。

三、治理思路

1、生态防洪防枯。

在满足桃溪流域防洪要求的同时,还要保护和修复桃溪主河道的原生态,实现治水新思路。

通过实施防洪堤建设、生态驳岸建设、河道疏浚和采砂规划等技术措施,既保障汛期沿岸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又保持河流在非汛期的自然形态和生态特性。

2、水质改善与保持。

通过对桃溪流域内实施污水截流工程、点源面源污染防治工程、水系污染防治工程、沿岸城镇垃圾收集处理系统工程等水污染防治措施,保持水域的洁净水质。

进一步强化河道本身对水体的自我净化能力,特别是采用天然生态砾石河床、滩潭技术等处理手法,使水体得到净化和曝气。

3、生态修复与建设。

通过人工湿地景观建设、河滩湿地工程建设、曝气和滩潭工程建设、生物多样性促进等措施,对桃溪流域特别是干流内的生态进行保护与修复,确保流域内生物多样性,使湿地景观成为融入城市和乡村的“天然景色”。

4、

景观建设与历史文化保护。

通过对桃溪主河道及主要支流两岸一重山范围内的绿化和集镇溪滨公园的规划建设,做好桃溪流域内乌髻岩、雪山岩、东溪大峡谷、普济寺、百丈岩、魁星岩、万春寨、文庙、云峰岩等人文旅游资源的综合规划和整治提升,保护与建设桃溪两岸的河道文化遗产廊道,确保文化河流的永续利用。

5、两岸土地综合利用及建设开发的控制。

根据河流生态保护与修复的总体要求和生态资源的综合评价、生态安全框架,对桃溪两岸的用地按照保护、保育、生态缓释、控制利用和适度开发进行划分和控制,实现桃溪两岸土地有序、高效的综合利用及建设开发。

四、组织机构

桃溪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是一项工程投资大、工程量多、涉及面广、实施时间长的综合性工程,治理内容涉及国土、住建、交通、公路、环保、卫生、旅游、农业、林业、水利、水土等专业部门,治理范围涉及锦斗、呈祥、苏坑、蓬壶、达埔、吾峰、石鼓、五里街、桃城、东平、东关等11个乡镇。

为进一步确保桃溪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有效实施,明确工作职责,提高工作实效,县委、县政府决定成立“永春县桃溪流域综合治理领导组”和“永春县桃溪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建设指挥部”。

1、“永春县桃溪流域综合治理领导组”,由县长任组长,相关县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和乡镇主要领导任成员(详见永委〔2011〕199号文件)。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及“永春县桃溪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建设指挥部”。

领导组办公室职能:

作为领导组日常办事机构,组织召开领导组会议;组织协调项目建设指挥部和各部门、乡镇开展工作,就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向领导组汇报。

2、“永春县桃溪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建设指挥部”,由县委副书记任总指挥,相关部门和乡镇分管领导任成员(详见永委办〔2011〕73号文件),指挥部下设办公室。

指挥部办公室职能:

⑴按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指导和协调桃溪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总体规划、专项规划立项工作,向上级争取对应项目和资金,争取将桃溪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列入2012-2015年省级或国家重点项目。

⑵建立健全监督机制,把桃溪流域综合治理工作纳入相关部门、乡镇的年度工作考核目标;协调督促各工作小组、有关部门、乡镇日常工作;对工作不力、完成任务不及时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

⑶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办公室分设水环境污染治理、水利设施和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综合治理、城镇建设、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等5个工作小组,各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各工作小组牵头部门,由各部门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组成。

第一小组:

水环境污染治理工作小组。

由县环保局牵头,县住建局、县农业局组成。

小组工作职能:

⑴做好环保、城建和小城镇建设、农业等专项规划并指导实施工作,协调环保、城建、农业等方面水污染治理工作。

⑵环保方面:

加强饮用水源地的保护,督促相关乡镇和单位全面取缔桃溪流域内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各类生产性、经营性排污口,以及一级保护区内与保护水源无关的经营性活动;做好环保项目审批工作;控制排污,结合污染减排,加强工农业污染治理;加强排污监控,进行污水监测和水质检测,制定水质检测的具体位置、检测次数和预期的目标;加强环保执法,确保流入主河道水质达标排放。

⑶城建方面:

做好污水处理工作,制定排水专项规划,做好城区污水管网规划和建设;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做好桃溪干流周边集镇、县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控制污染物排放,结合城市、工业园区规划做好污水管网配套工程建设,加快县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管网设施配套建设;完善污水管理机制,建立污水管网巡查制度,加强污水监管力度,确保城区污水接入排污管网,提高污水收集率,指导和督促污水处理厂污染减排工作,督促和指导桃溪干流周边集镇做好排水专项规划和污水管道建设。

⑷农业方面:

负责指导督促乡镇做好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促进沿溪流域严格落实畜禽养殖“禁养区”和“禁建区”规定。

督促乡镇搬迁、关闭、拆除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指导非禁养区畜禽养殖场实现达标排放和建设投放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

推广生态养殖,促进养殖规模发展、集约发展、有序发展;指导督促乡镇做好水产养殖污染、农业种植业污染治理;推广农业“五新”,指导科学使用农药、化肥;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教育,增强农民开展污染治理的自觉性。

第二小组:

水利设施和水土保持工作小组。

由县水利局牵头,县水土办组成。

小组工作职能:

⑴做好水利、水土专项规划和指导实施工作。

⑵水利方面:

在项目前期规划设计阶段,负责确定流域综合治理的原则,汇总各专业部门制定专项规划。

确定各水利工程项目的建设地点、工程量及实施计划,以“五江一溪”、中小河流治理、清水工程、农田水利等项目为支撑,实施河道堤防建设、清淤工程,实现水利工程与环境保护及生态建设、城市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历史文化的保护和景观建设相结合。

制定河道的管理保护制度,督促乡镇禁止向河道倾倒生活及建筑垃圾。

⑶水土保持方面:

贯彻执行水土保持法,开展水土保持的宣传教育,推广水土保持技术工作;加强执法监督,做好流域内水土保持工作。

第三小组:

生态建设综合治理工作小组。

由县林业局牵头,县国土局、县环保局、县农业局组成。

小组工作职能:

⑴做好林业、国土、环保、农业专项规划和指导实施工作。

协调林业、国土、环保、农业等方面生态建设治理工作。

⑵林业方面:

以桃溪的干流和重要支流的一重山范围为重点,实施流域内的绿化工作,规划确定流域内需进行绿化的小班、地块的位置、面积以及绿化措施;对宜林荒山、采伐迹地、火烧迹地、荒废茶果园、荒芜坡耕地进行造林,选择常绿、保水及适当配置景观树种种植,促进增加枯水季节河道的流量;对新造幼林进行高质量连续抚育;对低质、低效林分采取抚育、补植、除萌等措施进行全面封山育林;实施限制采伐措施,提供造林绿化技术指导和服务。

⑶国土方面:

调查和制定流域内取土洗(采)砂、矿山、地灾点、土地的治理方案和措施;负责治理简易挖土取砂、机械取土采砂、外购定点洗砂、采石场洗砂等非法洗(采)砂行为;负责治理矿山生态环境,禁止在流域可视范围内新建露天矿山,取缔非法矿山,关闭期满矿山,对闭坑矿山进行采空区回填、植草种树和土地复垦等;负责地质灾害点治理;负责土地治理;做好流域治理建设用地管理,提高土地收益率。

⑷环保方面:

以桃溪的一级支流为重点,制定湿地的规划和保护方案,通过建立人工湿地,做到在每条支流汇入主河道之前,都经过污水的生物净化;制定生态示范建设规划,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为基础,加快桃溪流域内生态乡镇和生态村建设。

⑸农业方面:

指导督促乡镇加强畜禽养殖管理和做好山地生态茶果园建设和无公害蔬菜基地建设,推广生态种养技术。

第四小组:

城镇建设工作小组。

由县住建局牵头,县交通局、县公路分局、县林业局、县旅游局组成。

小组工作职能:

⑴做好城建和小城镇建设、交通、公路、林业、旅游专项规划和指导实施工作。

协调城建、交通、公路、林业、旅游等方面城镇建设工作。

⑵城建方面:

做好桃溪流域(县城规划区、镇区、居民区)两侧景观带的城市设计,对两岸溪滨道路、绿地景观、建筑小品、亲水平台、建筑退让控制、沿线地块规划用地性质确定、地块开发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控制,城市空间轮廓线塑造、建筑景观设计等;加强城区绿化、城市管理,做好沿溪街道街景立面美观工作。

⑶交通、公路方面:

加强道路改造和硬化,做好所辖公路特别是沿溪两岸公路的建设、养护和路面保洁工作,及时修复损坏路面,确保路面平整、畅通;调查核实因公路建设造成水土流失的情况,制定和实施水土保持措施;做好公路沿线路边沟渠、绿化工作。

⑷林业方面:

配合做好城区、溪滨道路、绿地景观的绿化工作。

⑸旅游方面:

以雪山岩、东溪大峡谷、乌髻岩、普济寺、百丈岩、魁星岩、万春寨、文庙、云峰岩等人文旅游资源为核心,打造富有永春特色的人文景观旅游品牌,丰富流域生态旅游内涵;配合做好集镇溪滨景观公园规划建设,提升城市品位和内涵,塑造永春宜居宜游、美丽和谐的新形象,促进旅游产业发展;加强景区规划审核,做好景区酒店排污管理,做好桃溪流域内景区建设、整治、绿化工作。

第五小组:

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小组。

由县卫生局牵头,县农办、县住建局组成。

小组工作职能:

⑴做好新农村建设、城建和小城镇建设、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等方面的专项规划和负责专项规划的指导实施,持久抓好开展家园清洁行动,协调新农村建设、城建和小城镇建设、环境卫生等方面的综合治理工作。

⑵环境卫生方面:

制定乡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做好“改水改厕”等环境卫生整治,加强对经营性公共服务场所、医疗废物废水垃圾等的卫生管理和监督,开展卫生健康教育促进活动,做好卫生宣传教育,提高民众素质及卫生意识,养成健康习惯。

⑶新农村建设方面:

抓好新农村建设工作,制定实施“百村整治、十村示范”美丽乡村三年行动计划,把造福工程、亮化工程和绿色村庄创建等项目捆绑至示范村和整治村,建设具有田园风光、山水特色的宜居宜业宜游新农村。

⑷城建方面:

做好桃溪流域内特别是城区垃圾收集等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环境卫生管理机制,推进清扫保洁市场化运作并进行监督检查,规范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管理,确保达标排放,加大环卫设施投入,完善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建设;指导、督促乡镇、村做好垃圾收集及污水处理,实施农村家园清洁行动,使农村污水排放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农村垃圾得到无害化处理,建立镇村保洁管理投入机制和队伍,实行“门前三包”。

五、工作要求

1、统一规划、综合整治。

桃溪流域综合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做一个控制性规划,来总领和协调国土、住建、交通、环保、卫生、旅游、农业、林业、水利、水土等各项专业规划。

要做到科学规划,把治理理念细化,明确工作措施,把工程措施、生物措施、管理措施有机结合,达到综合整治。

2、分步到位、分段实施。

一是分年度实施,利用3~5年时间甚至更长时间,逐步实现桃溪流域综合治理总体目标;二是分部门实施,把水利工程建设、景观园林建设、水环境污染治理、生态建设综合治理、环境卫生综合治理等各项专业分类、分段立项实施;三是因地制宜,根据不同乡镇、村所处的流域位置的不同,采取不同的治理措施,实施不同或者侧重点不同的建设项目。

3、条块结合、上下联动。

各部门、各乡镇和村应按照桃溪流域综合治理的内容,树立大局意识,明确职责、协同协作、条块联动、形成合力,推进桃溪流域综合治理有序开展。

各乡镇要成立分指挥部,具体负责项目实施工作。

4、强化机制、巩固提升。

要以桃溪流域综合治理为抓手,带动县城区和大部分乡镇的发展,提升各部门的管理水平。

要强化日常管理,建立各项管理长效机制,提高群众卫生意识和自觉性,巩固和提升综合治理工作成效。

六、保障措施

1、部门立项规划。

各部门应根据部门职能职责,抓早抓好各自部门项目的立项和规划设计,尽快尽力向上级争取项目和资金。

要设立桃溪流域综合治理专项资金,确保项目顺利开展。

2、乡镇具体实施。

各乡镇政府作为项目建设的主体,负责具体实施工作。

要按照桃溪流域综合治理总体规划和县有关部门各项专业规划,抓好项目建设。

要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桃溪流域综合治理工作,做好土地征迁安等前期准备工作;要做好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工作,通过实施绿化造林、水土流失治理,建立人工湿地等,改善水环境质量;要做好河道防洪堤、清淤等水利工程建设;要做好环境卫生工作,实施家园清洁行动,建立镇村保洁队伍,加强村容、村貌整治,做好农村净化、绿化、美化工作,禁止向河道倾倒垃圾、弃土,确保辖区内溪流、道路两侧无淤积、垃圾、杂物,做到道路路面及两侧、草坪、绿化带、群众门前屋后、公共场所等无暴露垃圾、无污水污迹。

3、多方筹措资金。

一是县直各相关单位、乡镇积极策划生成项目,向上级争取政策支持;二是县、乡镇财政刚性投入;三是从土地收益中让出一部分进行投入;四是采用BT、BOT等投资建设模式;五是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引导受益群众投资投劳;六是利用泉州晋江上游水资源保护补偿专项资金进行投入。

前期经费(包括综合规划和专项规划设计费用等)由县财政拨款先行垫付,待项目批准后由有关乡镇支付,财政垫付的资金由指挥部统一管理,滚动使用。

土地征迁费用由县、乡镇根据实际共同按适当比例承担,在土地收益中进行合理补偿。

七、实施步骤

各部门专项规划建设的项目应按近期(2012年)、中期(2013-2015年)、远期(2016年以后)的时间段进行规划和编制,分段实施计划。

近期治理目标:

各相关部门、乡镇要明确近期要实施的项目工程,要落实责任制(具体项目见附件二)。

以开展家园清洁行动为切入点,掀起全民环境卫生整治高潮,确保近期流域内河道水面垃圾等漂浮物明显减少;加强流域内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植树造林和县城污水治理,使溪水明显变清,全流域水质达到Ⅲ类以上,实现初见成效。

中期治理目标:

完成全部硬件设施建设(具体项目见附件三);流域内河道水面无明显垃圾等漂浮物;流域内水土流失基本得到治理,无明显水土流失现象,河床无明显泥沙淤积;全流域水质接近Ⅱ类,达到明显改善,基本实现目标任务。

远期治理目标:

健全完善各项管理体制、投入机制,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流域人口综合素质,巩固综合治理工作成效,全流域水质达到Ⅱ类以上,完全实现目标任务。

附件:

一、2011年永春县桃溪流域综合治理实施项目表

二、2012年永春县桃溪流域综合治理计划实施项目责任分解表

三、2013-2015年永春县桃溪流域综合治理计划实施项目责任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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