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车加工技术装配钳工技术焊接技术赛项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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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车加工技术装配钳工技术焊接技术赛项规程
2014年陕西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车加工技术、装配钳工技术、焊接技术赛项规程
来源:
全省技能大赛组委会作者:
admin时间:
2014-03-1717:
45:
18.0
一、竞赛项目
(三)焊接技术
学生组:
个人项目,每代表队限报2人。
教师组:
个人项目,每代表队限报1人。
二、竞赛目的
激发参赛选手潜能、展现选手聪明才智,拓展老师视野,增进校际交流,引领专业建设,推动中职现代制造技术相关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提升。
3、竞赛方式与内容
(三)焊接技术:
1.大赛内容
选手使用手工电弧焊、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钨极氩弧焊(TIG)等技术焊接并装配组合件和压力容器。
2.比赛时间
实际操作总时间为100分钟。
3.竞赛设备及其他
手工电弧焊焊机:
北京时代集团WS-400(PNE61-400)
钨极氩弧焊焊机:
北京时代集团WS-400(PNE61-400)
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焊机:
北京时代集团NB-350(A160-350)
四、命题范围
本届比赛根据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机械加工技术等相关专业教学指导方案,紧密联系企业生产实际,参照相关专业职业技能鉴定标准中关于高级工、技师应具备的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要求,适当体现现代加工技术和新知识,组织专家命题。
五、竞赛规则
(一)比赛规则
1.技能比赛以现场实际操作的方式,按图纸要求完成试件加工。
操作技能比赛时间按各工种比赛时间进行,满分为100分。
2.每个工种的同期比赛场次采用相同的比赛试题。
3.如果确实是因为设备故障原因导致选手中断或终止比赛,由大赛裁判长视具体情况作出处理决定。
4.比赛过程中,选手若需休息、饮水或去洗手间,一律计算在比赛时间内。
食品和饮水由赛场统一提供。
5.比赛过程中,选手若出现野蛮操作或因工艺制定不当,造成夹具、刀具损坏者,经裁判员裁定,视情节轻重,做扣分至终止比赛的处理。
裁定终止比赛的,须报总裁判长批准后执行。
6.如果选手提前结束比赛,应报裁判员批准。
比赛终止时间由裁判员记录在案,选手提前结束比赛后不得再进行任何加工。
不准提前离开赛场。
7.选手提交的试件应经过清理,提交后裁判员在零件的指定位置做好标记并经选手在登记簿上签字确认,以便检验和评分。
(二)赛场规则
1.各类赛务人员必须统一佩戴由大赛执委会签发的相关证件,着装整齐。
2.各赛场除现场裁判、安全员和赛场配备的工作人员以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赛场。
3.新闻媒体等进入赛场必须经过大赛执委会允许,由专人陪同并且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和管理,不能影响比赛进行。
4.各参赛队的领队、教练员和随从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赛场。
(三)抽签办法,由各领队负责抽签,签号确定了选手参赛的场次和机位号。
(四)参赛选手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凭参赛证、学生证和身份证(三证必须齐全)进入赛场。
选手迟到15分钟取消比赛资格。
(五)各队领队和指导教师,以及非允许工作人员不得进入比赛场地。
(六)新闻媒体等进入赛场必须经执委会允许,由专人陪同并且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和管理,不能影响比赛进行。
(七)裁判组在赛前30分钟,对参赛选手的证件进行检查及进行比赛相关事项教育。
(八)参赛选手必须按照设备管理规程进行操作。
参赛选手不得携带通讯工具和其它未经允许的资料、物品进入比赛场地,不得中途退场。
如出现较严重的违规、违纪、舞弊等现象,经裁判组裁定取消比赛成绩。
(九)比赛过程中出现设备故障等问题,应提请裁判确认原因。
如影响比赛进程,裁判请示裁判长裁定后,可将该选手比赛时间酌情后延。
(十)比赛过程中,选手若需休息、饮水或去洗手间,一律计算在比赛时间内,食品和饮水由赛场统一提供。
(十一)比赛过程中,选手因工艺制定不当或违规操作,造成设备、夹具、刀具损坏者,经裁判员裁定,视情节轻重,做扣分至终止比赛的处理。
裁定终止比赛的,须报总裁判长批准后执行。
(十二)比赛结束后,参赛选手提请裁判到比赛工位检查确认并登记相关内容,选手签字确认后听从裁判指令离开赛场。
裁判填写执裁报告。
(十三)如果选手要求提前结束比赛,应报裁判批准。
比赛终止时间由裁判记录在案,批准并通知提前结束比赛后,选手不得再进行任何加工。
提前结束比赛的选手不准提前离开赛场。
(十四)当听到比赛结束指令时,参赛选手应立即停止操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比赛时间。
离开比赛场地时,不得将草稿纸等与比赛有关的物品带离比赛现场。
(十五)选手提交的试件应经过清理,提交后工作人员在零件的指定位置做好标记并经选手在登记簿上签字确认,以便检验和评分。
六、评分方式与奖项设定
(一)评分方式
1.参赛选手的成绩评定由赛项执委会和总裁判长负责。
2.比赛成绩由《选手现场记录表》和《试件检测评分表》所评定的成绩组成。
成绩的评判采取评分标准用量化的方法给定。
3.试件检测
(1)试件检测在总裁判长领导下,由检测组负责。
(2)试件检测依据图纸和评分表上的要求进行
(3)本赛事的最终解释权在赛项执委会。
4.保密守则
(1)试件封箱、重新编号由裁判组指定专人负责。
(2)操作技能评分表在评分负责人的主持下当场启封。
(3)参赛选手的比赛成绩由赛项执委会审定后,统一公布。
(二)名次排序方法
1.名次的排序根据成绩评定结果从高到低依次排定。
2.个人成绩相同者,按交件时间早的为优先。
(三)奖项设定
竞赛设参赛选手团体奖和个人奖,一等奖占比10%,二等奖占比20%,三等奖占比30%。
获得一等奖的参赛队(或个人赛参赛选手)指导教师由组委会颁发优秀指导教师证书。
七、纪律处罚规定
为严肃兑赛纪律,保证技能比赛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违反技能比赛纪律的处罚做如下规定:
1.参赛选手不符合报名规定条件,或冒名顶替、或弄虚作假,经大赛组委会核准后,一律取消该选手参赛资格。
2.参赛选手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取消参赛资格,比赛成绩计零分。
(1)不按规定填写姓名、编号或在试卷、试件上作各种标记。
(2)在赛场内有偷看、暗示、交头接耳等作弊行为。
(3)在赛场使用通讯工具与他人联系。
(4)在规定的比赛时间结束后,仍强行操作。
(5)不服从裁判员的裁决,扰乱比赛秩序,影响比赛过程,情节恶劣。
(6)其他违反比赛规则的不听劝告者。
3.参赛选手如造成比赛用设备损坏,视情节由当事人及选送学校承担赔偿责任,参赛选手若人为蓄意破坏仪器设备,由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并通报批评。
4.选手未能按规定正确使用仪器设备,由在场裁判员及时予以纠正,并按规定扣除比赛成绩。
5.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暗示、指导、帮助、影响参赛选手。
对造成后果的,视情节轻重酌情扣除参赛选手成绩。
6.非大赛工作人员、非参赛选手一律不得进入比赛场地,对不听劝阻、无理取闹者追究责任,并通报批评。
7.对裁判员、仲裁委员会成员、其他工作人员违反工作守则,经大赛组委会核实后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处分或取消其任职资格。
8.对违反比赛各种纪律的参赛选手及所在代表队和单位,视情节轻重、后果影响、予以取消比赛评奖资格或通报批评。
七、申诉与仲裁
(一)申诉
1.参赛队对不符合竞赛规定的设备、工具、软件,有失公正的评判、奖励,以及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均可提出申诉。
2.申诉应在竞赛结束后2小时内提出,超过时效将不予受理。
申诉时,应按照规定的程序由参赛队领队向相应赛项仲裁工作组递交书面申诉报告。
报告应对申诉事件的现象、发生的时间、涉及到的人员、申诉依据与理由等进行充分、实事求是的叙述。
事实依据不充分、仅凭主观臆断的申诉将不予受理。
申诉报告须有申诉的参赛选手、领队签名。
3.赛项仲裁工作组收到申诉报告后,应根据申诉事由进行审查,6小时内书面通知申诉方,告知申诉处理结果。
如受理申诉,要通知申诉方举办听证会的时间和地点;如不受理申诉,要说明理由。
4.申诉人不得无故拒不接受处理结果,不允许采取过激行为刁难、攻击工作人员,否则视为放弃申诉。
申诉人不满意赛项仲裁工作组的处理结果的,可向大赛赛区仲裁委员会提出复议申请。
(二)仲裁
赛项设仲裁工作组。
赛项仲裁工作组接受由代表队领队提出的对裁判结果的申诉。
赛项仲裁工作组在接到申诉后的2小时内组织复议,并及时反馈复议结果。
仲裁工作组的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
“2014年陕西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
车加工技术、装配钳工技术赛项须知
一、参赛队须知
1.参赛队名称统一使用学校的名称。
2.参赛队选手在报名获得确认后,原则上不再更换,如筹备过程中,选手因故不能参赛,所在省教育主管部门需出具书面说明并按相关参赛选手资格补充人员并接受审核;竞赛开始后,参赛队不得更换参赛选手,允许队员缺席比赛。
3.各参赛队要按执委会统一要求,准时到赛前领队会现场。
会议期间要认真领会会议内容,如有不明之处,可直接向工作人员询问。
4.领队会上举行抽签仪式,抽签办法见赛项规程。
5.各参赛队要注意饮食卫生,劝阻选手禁食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的食品和饮料,防止食物中毒。
6.各参赛队在比赛期间,要保证所有参赛选手的安全,防止交通事故和其他意外事故的发生。
7.允许参观的赛项,参赛队有关人员可在规定时间,以小组为单位,在赛场引导员的引导下,有序进入赛场观摩。
观摩时不得议论、交谈,并严禁与选手进行交流;不得在工位前停留,以免影响选手比赛;不准向场内评委及工作人员提问;禁止拍照。
凡违反规定者,立即取消其参观资格。
二、领队和指导教师须知
1.各参赛代表队要发扬良好道德风尚,听从指挥,服从裁判,不弄虚作假。
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参赛资格,名次无效。
2.参赛人员务必于赛前20分钟到赛场等候,迟到15分钟以上按弃权处理。
已检录入场的参赛选手未经允许,不得擅自离开赛场。
3.比赛过程中,除参加当场次比赛的选手、执行裁判、现场工作人员和经批准的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比赛现场,参赛人员比赛完毕按要求应及时退出比赛现场。
4.各代表队领队要坚决执行比赛的各项规定,加强对参赛人员的管理,做好赛前准备工作,督促选手带好证件和允许自带的刀具和量具等。
5.参赛选手认为所提供的设备、工具和毛坯等不符合比赛规定;或对裁判等工作人员的工作有异议时,必须在24小时内由领队提出书面报告送交仲裁委员会。
口头报告或其他人员要求解释处理,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6.参赛选手不得因申诉或对处理意见不服而停止比赛,否则以弃权处理。
7.对申诉的仲裁结果,领队要带头服从和执行,还应说服选手服从和执行。
8.指导教师应认真研究和掌握本赛项比赛的技术规则和赛场要求,指导选手做好赛前的一切技术准备和应试准备。
9.领队和指导教师应在赛后做好技术总结和工作总结。
三、参赛选手守则
1.严格遵守比赛规则、比赛纪律和安全操作规程,尊重裁判和赛场工作人员,自觉维护赛场秩序。
2.进入赛场前须将手机等通讯工具交赛场相关人员保管。
3.佩带参赛证件及着比赛服装进入比赛场地,并接受裁判的检查。
4.爱护比赛场所的设备、仪器等,不得人为损坏仪器设备等。
5.比赛过程中不准互相交谈,不准偷看暗示,不准擅自离开赛场。
6.比赛结束时应立即停止操作,不得拖延。
7.比赛结束后必须按裁判要求迅速离开赛场,不得在赛场内滞留。
8.如对裁判员的执裁有异议,应在24小时内由所在赛区领队向大赛仲裁委员会以书面
形式提出。
四、参赛选手须知
1.总则
为了保证2014年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现代制造技术技能比赛顺利进行,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比赛原则,经执委会研究,制定本《选手须知》。
要求全体选手严格执行、认真参赛。
必须做到:
(1)依法行事,依法办事。
(2)严格遵守执委会制定的各项比赛规则和技术要求。
(3)坚决服从执委会的领导和裁判的管理,并按有关工作流程执行。
(4)尊重裁判和赛场工作人员,自觉遵守赛场秩序。
(5)认真、细致、严肃、紧张地参加各项比赛活动。
(6)要求全体参赛选手统一着装,在比赛期间不喝酒,不吸烟。
2.准备阶段
(1)认真填写报名表的各项内容。
参赛者须提供个人真实身份证明,如发现虚假资料,则取消比赛资格。
(2)参赛选手由执委会根据选手报名资料统一发放参赛证。
选手凭参赛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比赛。
(3)参赛人员须服从比赛裁判及现场工作人员管理。
(4)比赛现场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影响其他选手比赛。
3.比赛阶段
(1)比赛时间:
按比赛通知规定。
(2)参赛选手必须遵守本工种的《工艺守则》、《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比赛,比赛时符合安全、文明生产要求。
(3)参赛选手进入比赛现场前,由裁判组织参赛选手抽取工位号,并由参赛选手对抽签结果签字确认。
然后按抽取的工位号,进行比赛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填写各种卡片,裁判将对各参赛选手的身份和填写资料进行核对。
(4)参赛选手进入操作比赛现场后,应听从裁判的指挥。
(5)在裁判宣布比赛开始时,开始比赛计时。
(6)现场工作人员按工位编号顺序逐步发放试件毛坯和工具,各参赛选手对上述物品进行检查确认,并在物品发放一览表上签字。
(7)各参赛选手对赛场物品应爱护、保养、保管,防止丢失。
损坏的物品必须保留,丢失参赛物品要照价赔偿。
(8)各参赛选手必须在确保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的前提下进行设备操作。
(9)各参赛选手必须严格按工艺守则和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一旦出现较严重的安全事故(如撞刀、掉刀、加工过程中试件掉落、机床各部件之间的干涉、设备损坏等情况),经裁判长批准后将立即取消其参赛资格。
(10)比赛过程中,裁判员将考核各位参赛选手的安全文明操作情况。
出现非安全文明操作的要作好记录。
(11)比赛过程中,参赛选手不能更换毛坯、试件和焊材,自带刀具、量具、工具要妥善保管。
比赛提供组合夹具,并有技术人员负责技术支持。
参赛选手之间不能走动、交谈。
(12)当比赛过程中出现设备故障等问题时,参赛选手应提请裁判到故障设备处确认原因,对于确因设备故障停机耽搁的时间,由裁判长将该选手的参赛时间酌情后延。
(13)在比赛时间结束前10分钟,裁判长宣布比赛即将结束,各参赛选手应准备停止操作。
比赛时间到后,各参赛选手应立即停止比赛,进行设备和场地的相关清理工作。
未停止比赛者将酌情扣分,工作人员将强行终止比赛。
4.结束阶段
(1)比赛结束后,参赛选手应到指定地点交试件及相关材料,并签字确认,由裁判员转交指定工作人员,统一装箱和密封。
(2)比赛结束后,工作人员将到达现场清点工具、刀具、量具,损坏的物品必须有实物在,丢失的物品要照价赔偿;自带刀具、量具、工具离开赛场时带走。
(3)比赛结束后,参赛选手应对参赛设备及场地进行清扫,对使用的机床、设备及附件进行复位。
(4)经裁判检查许可后,参赛选手方能离开赛场。
(5)比赛期间(包括两批次之间的间隔时间),除执委会成员、裁判组成员、赛场工作人员外,其余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比赛现场。
(6)任何选手在比赛期间未经执委会的批准不得接受其他单位和个人进行的与比赛内容相关的采访。
(7)任何选手不得将比赛的相关信息私自公布。
(8)参赛选手在比赛过程中必须主动配合裁判的工作,完全服从裁判安排,如果对比赛的裁决有异议,需通过领队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诉。
(9)本赛事的各项工作的最终解释权在执委会。
5.选手须知
(1)参赛选手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并携(佩)戴大赛组委会签发的相关证件参加比赛。
(2)参赛选手必须按比赛时间,提前15分钟检录进入赛场,并按照抽签指定的工位号参加比赛。
迟到超过15分钟者不得参加比赛。
(3)参赛选手应严格遵守赛场纪律,可携带比赛必备的用具(如笔、计算器等),不得带入技术资料和工具书。
各种通讯工具和摄像工具不得带入比赛现场。
(4)参赛选手在比赛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赛场,如有特殊情况,需经裁判同意后作特殊处理。
(5)参赛选手在比赛过程中,如遇问题需举手向裁判人员提问,选手之间互相询问按作弊处理。
(6)当听到比赛结束指令时,参赛选手应立即停止操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比赛时间。
离开比赛场地时,不得将草稿纸等与比赛有关的物品带离现场。
五、工作人员须知
1.在执委会及下设工作机构负责人的领导下,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严肃认真的态度和严谨细致的作风做好工作。
2.熟悉比赛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比赛规则,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办事。
3.服从领导,严格遵守比赛纪律,发扬团结互助精神。
三、焊机使用守则(通则)
1.焊接选手必须全面掌握焊机操作使用说明书的内容,熟悉焊机设备的规格、性能,熟练掌握焊机各按钮、旋钮、开关的作用及使用方法。
2.选手必须熟悉安全操作技术要求,必须穿戴安全防护用品,不可目视弧光,防止焊渣飞溅,以免造成不良后果。
3.选手必须熟悉焊机的使用、维护和安全操作规程。
4.赛前应进行空运转,并检查电路、焊机性能是否良好;检查焊机各按钮、旋钮、开关的灵敏性,特别是启动、停止、转换开关等;检查焊机是否有异常现象。
5.焊前必须检查焊机各按钮、开关是否在正确位置,严禁非操作人员操作焊机上任何按钮、开关。
6.选手必须熟悉焊机安全保护措施,焊接过程中随时监控设备状况,发现异常时,能够及时判断异常内容并排除简单的故障:
(1)过流:
当焊机主电路出现过流现象时,过流指示灯亮,电源自动封锁输出,不能再进行焊接,此时需要关机3~4秒后再开机,电源恢复正常输出后再进行焊接;
(2)过热:
在高温环境中,大电流持续使用,功率器件的散热器过热时,报警指示灯亮,电源自动封锁输出,不能再进行焊接,此时风机不停;当温度降到热保护恢复温度以下时,报警指示灯熄灭,电源自动恢复正常,焊接可以继续进行,不需要人为干预;
(3)过压和欠压:
当网压过压或欠压时,报警指示灯亮,电源自动封锁输出,不能再进行焊接;当网压恢复到正常范围内,报警指示灯熄灭,电源自动恢复正常,焊接可以继续进行,不需要人为干预。
四、手弧焊工艺守则
1.赛前将焊机电源线接好,并检查接地是否可靠。
2.采用直流反接:
将工件通过焊接地线与“-”接线端连接,将焊钳与“+”接线端连接。
3.按动选择按钮将焊接方式切换至“手工”(手工电弧焊)方式。
5.板对接宜采取反变形措施,反变形量由选手自行决定。
6.板对接焊缝采取单面焊双面成形工艺。
7.根据焊接需要,用电流调节旋钮调节焊接电流的大小。
8.采用合理的焊接顺序,以减少焊接应力和变形。
五、氩弧焊(TIG)工艺守则
1.赛前应备好氩气瓶,瓶上装好氩气流量计,将氩气管与焊机面板上的进气孔连接,以防漏气。
2.赛前连接焊机的电源线,并检查接地是否可靠;同时将氩弧焊枪、氩气接头、电缆快速接头、控制接头分别与焊机相应插座连接。
3.采用直流正接:
将工件通过焊接地线与“+”接线端连接,焊枪与“-”接线端连接。
4.按动选择按钮将焊接方式切换至“氩弧”(钨极氩弧焊)方式。
5.焊前对焊缝区及两侧进行清理,不得有油、锈、水、氧化皮和其他污物。
6.试气:
打开氩气瓶和流量计,调整好氩气流量。
7.由选手自行选择合适的钨极及对应的卡头,再将钨极磨成合适的锥度,并安装在焊炬内。
8.焊炬应轻拿轻放,保持清洁干燥,禁止其接触水、油或其它液体和粉尘;调整钨极时,应在关机状态下进行,焊接电缆禁止踩压。
9.焊机应按额定暂载率使用,严禁超性能使用。
10.根据所需的电流,使用电流调节旋钮进行电流的调节。
六、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工艺守则
1.赛前应检查并确认焊机、送丝机构、连接线缆及二氧化碳气体的供应系统等是否符合要求
(1)焊机接地必须可靠,焊枪绝缘必须良好。
(2)气瓶、阀门应完好无损,搬运气瓶时,瓶盖要盖好。
(3)电源电压波动范围不得超过额定输入电压值的±10%。
(4)电焊机上的各种仪器仪表应齐全、完好。
(5)检查焊机底部是否清洁无杂物,严格杜绝金属颗粒存在。
(6)工具附件齐全、完好。
2.赛前检查合格后,先接通总电源开关,动作要迅速,再接通控制电源开关。
绿灯亮表示焊机正常。
3.必要时,焊前二氧化碳气体可先预热15分钟。
开气时,操作人员必须站在瓶嘴的侧面。
4.焊前对焊缝区及两侧进行仔细清理,不得有油、锈、水、氧化皮和其他污物。
5.焊前将冷却方式开关置于“空冷”位置,检查冷却风机运行是否正常,严禁在没有冷却的情况下使用设备。
6.检查焊丝直径选择开关在正确位置,接通送丝机构传动部分,检查送丝速度是否均匀,并调整到适当值。
7.接通检气开关,打开气阀,检查气阀是否完好;调整气体流量在10~20升/分钟。
8.接通主焊电路进行试焊:
根据焊接工艺要求调整好焊接电流、焊接电压、电弧推力、收弧电流、收弧电压、送丝轮压力及焊嘴与母材间的距离,并随时观察焊缝质量,对其修正,调节到较佳位置。
9.采用合理的焊接顺序,以减少焊接应力和变形。
10.根据所需的电流,使用电流调节旋钮进行电流的调节。
11.焊枪使用注意事项:
(1)在连续使用中,焊枪的焊接电流和负载持续率应控制在焊枪的额定值范围之内。
(2)喷嘴出气孔被飞溅物堵塞时,及时清理喷嘴,保证气路畅通及防止焊接电源短路,损坏机内电气元件。
(3)焊枪用完后应放在可靠的地方,禁止放在焊件上。
12.焊接过程中随时注意焊丝输送情况,紧轮不得过松、过紧,送丝导管不得有急弯,最小曲率半径应>300毫米。
13.焊接现场严禁使用风扇,以确保气体的保护作用。
14.比赛结束后
(1)关闭气路与电路,切断电源。
(2)清理工作现场,把工具、附件等码放在规定位置。
七、焊工工艺守则
1.试件装配与上架固定要求
(1)试件装配的间隙、钝边、反变形,均由参赛者自定。
试件组对由参赛者个人完成。
(2)试件定位焊应采用与正式焊接相同的焊接方法和焊接材料。
(3)试件在装配过程中出现问题,由参赛者自己修复,不得调换。
所有试件一次装配完成。
(4)监考裁判应检查试件定位焊的位置、数量、长度及装配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检查试件固定在夹具上的位置、高度及钢印号码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对认可合格的试件应签名确认,对不符合装配规定和上架固定要求的试件,应通知参赛者重新装配。
(5)试件上架后,禁止使用电动工具。
每个试件上架固定完成,参赛者应举手示意监考裁判按照规定检查确认。
未经监考裁判检查合格认可的上架固定试件,参赛者擅自焊接的,该试件得0分。
2.施焊操作要求
(1)参赛者应严格按照赛会发放的材料和指定的规格、图样标注的焊接方法和焊接位置进行施焊操作。
(2)试件焊接时焊缝最高点不得超过1.2m。
(3)焊接过程中,试件不准取下、移动、转动或改变焊接位置。
(4)板对接焊采用同一个方向焊接,不得由中间向两端焊或由两端向中间焊,其余层数的方向和打底焊的方向应一致。
所有纵向和有高低差的焊缝均要求从下向上焊接,否则视为改变了焊接位置,氩弧焊焊缝不允许重熔。
(5)参赛者不得在试件上作任何标记。
(6)焊接时不能有坐、跪、躺(卧)的借力行为。
(7)施焊过程中,若试件焊废不予补发,但允许参赛者在竞赛时间内自行手工修复,焊缝的正、反表面不准修复补焊。
(8)焊接完毕,参赛者应认真清理试件表面的焊渣、飞溅,但不能破坏试件焊缝的原始成形。
清理好的试件,由工作人员会同监考裁判、参赛者在工位内将试件封号,并在竞赛监考记录上由监考裁判和参赛者双方签字确认。
同时做好参赛工位的清洁工作。
注意:
最终要求以实操试题之规定为准。
十、焊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安全通则
1.为保证比赛的顺利进行,所有参赛选手须统一着比赛服装,戴工作帽。
参赛选手施焊时所用的部分劳保用品及辅助工具允许自备。
(参赛选手允许自备的用品和工具清单另行通知)。
2.选手须穿绝缘胶鞋。
3.必须戴防护手套进行焊接操作。
4.选手应根据焊机“使用说明书”的要求,熟悉焊机的基本性能和一般结构,禁止超性能使用。
5.电焊机必须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