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经济法分类模拟题137含答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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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经济法分类模拟题137含答案

中级经济法分类模拟题137

简答题

甲、乙、丙、丁等15人拟共同出资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在拟制定的公司章程中,对有关董事会组成、监事任期、股权转让事宜等作了如下规定:

(1)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成员为7人,不设职工代表;

(2)公司监事任期每届为2年;

(3)股东之间转让股权,须经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须经其他股东2/3以上同意。

要求:

根据《公司法》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会不设职工代表的规定是否合法?

说明理由。

答案:

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会不设职工代表的规定合法。

根据规定,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其他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则可以有也可以没有,所以该公司决定不设职工代表是可以的。

2.公司章程中关于监事任期的规定是否合法?

说明理由。

答案:

公司章程中关于监事任期的规定不合法。

根据规定,监事的任期每届为3年。

本题中,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任期为2年是不符合要求的。

3.公司章程中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是否合法?

说明理由。

答案:

公司章程中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合法。

根据规定,公司章程可以对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以及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作出与《公司法》不同的规定。

所以本题中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作规定是合法的。

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于2016年2月1日召开董事会会议,该次会议召开情况及讨论决议事项如下:

(1)甲公司董事会的7名董事中有6名出席该次会议。

其中,董事谢某因病不能出席会议,电话委托董事李某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2)甲公司与乙公司有业务竞争关系,但甲公司总经理胡某于2014年下半年擅自为乙公司从事经营活动,损害甲公司的利益,故董事会作出如下决定:

解聘公司总经理胡某;将胡某为乙公司从事经营活动所得的收益收归甲公司所有。

(3)为完善公司经营管理制度,董事会会议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并决定从通过之日起执行。

要求:

根据上述情况和《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4.董事谢某电话委托董事李某代为出席董事会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

董事谢某电话委托董事李某代为出席董事会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召开董事会,董事因故不能出席时,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但书面委托书中应载明授权范围。

在本题中,董事谢某以电话方式委托董事李某代为出席会议行使表决权,委托方式不合法。

5.董事会作出解聘甲公司总经理的决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

董事会作出解聘甲公司总经理的决定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规定,解聘公司经理属于董事会的职权。

6.董事会作出将胡某为乙公司从事经营活动所得的收益收归甲公司所有的决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

董事会作出将胡某为乙公司从事经营活动所得的收益收归甲公司所有的决定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未经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否则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

7.董事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

董事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不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规定,股份有限公司修改公司章程应由股东大会决定。

自然人甲、乙、丙与丁有限责任公司共同设立一A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主要从事生产经营电子设备。

公司不设董事会,甲担任公司执行董事兼任总经理;公司不设监事会,乙担任公司监事。

股东丁公司请求A公司为其一笔200万元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甲认为丁公司的资金状况良好,同意了丁公司的请求。

后因为丁公司经营不善,无法偿还贷款,银行要求A公司履行担保义务,偿还贷款。

股东丙知道此事后,认为甲为丁公司提供担保的决议违反法律规定,于是书面请求监事乙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监事乙收到丙的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于是丙以A公司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要求:

根据上述材料以及公司法律制度的相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8.执行董事甲同意公司为股东提供担保的做法是否合理?

请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

执行董事甲同意公司为股东提供担保的做法不合理。

根据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接受担保的股东或者受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上述规定事项的表决。

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因此执行董事甲无权决定是否为股东提担保。

9.股东丙请求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做法是否合理?

请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

股东丙书面请求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做法合理。

根据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的做法违反公司法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因此甲书面请求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做法合理。

10.监事乙拒绝丙的书面请求,丙以公司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做法是否合理?

请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

丙以公司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做法不合理。

根据规定,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丙应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而不是公司的名义提起诉讼。

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于2017年1月1日设立。

王某、李某、周某为发起人。

公司董事会由10名董事组成,其中王某任董事长,李某任副董事长。

公司准备于2017年12月15日召开股东大会,按照规定通知各股东。

股东赵某持股4%,收到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后,认为公司有良好的发展前景,于是向董事会提交增加注册资本,扩大公司经营规模的临时提案,董事会以赵某持股比例低于5%,无权提出临时提案为由拒绝接收赵某的提案。

股东大会顺利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合计持股56%。

会议讨论了赵某提出的增资事项,其中投赞成票的股东合计持股30%,剩余股东投反对票。

会议通过了增加注册资本以及其他事项,将各项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在会议记录上签字。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结合公司法律相关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1.董事会拒绝股东赵某的做法是否合理?

请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

董事会拒绝股东赵某的做法不合理。

根据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

本题中赵某持股4%有权提出临时提案。

12.股东大会通过增加注册资本事项是否合理?

请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

会议通过增加注册资本事项不合理。

根据规定,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属于特别决议,须由出席会议所持表决权2/3以上的股东同意。

本题中出席会议的股东持股56%,同意的股东持股30%,未达到2/3以上,不能通过。

13.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的做法是否合理?

请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

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的做法合理。

根据规定,股东大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主持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中国证监会在对甲上市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进行例行检查中,发现以下事实:

(1)2016年2月,甲公司拟为控股股东A企业2000万元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

甲公司股东大会对该项担保进行表决时,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的表决权总数为15000万股,其中包括A企业所持的6000万股。

A企业未参与表决,其他股东的赞成票为5000万股,反对票为4000万股。

(2)2016年3月,甲公司拟为乙公司2亿元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该担保数额达到了甲公司资产总额的35%。

甲公司股东大会对该项担保进行表决时,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的表决权总数为15000万股,表决结果为赞成票9000万股、反对票6000万股。

(3)2016年4月,甲公司拟租用股东B企业的设备。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甲公司董事会对该租赁事项进行表决时,有关情况如下:

甲公司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人数为5人,其中包括B企业的派出董事王某。

王某未参加投票表决,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1票反对。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结合公司法律相关制度的规定,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4.甲公司股东大会能否通过为A企业的担保事项?

并说明理由。

答案:

甲公司股东大会可以通过该担保事项。

根据规定,公司为股东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大会决议。

接受担保的股东不得参加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在本题中,接受担保的A企业未参与该项表决,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为9000万股,赞成票(5000万股)超过了半数。

本题考核公司法人财产权,考查考生对基础知识的记忆是否准确。

注意区分:

①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②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接受担保的股东或者受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上述规定事项的表决。

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③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15.甲公司股东大会能否通过为乙公司的担保事项?

并说明理由。

答案:

甲公司股东大会不能通过该担保事项。

根据规定,上市公司在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在本题中,该项担保未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15000万股)的2/3以上通过。

本题考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的特别决议事项,属于上市公司的特殊规定,请特殊记忆。

上市公司在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16.甲公司董事会能否通过与B企业的租赁事项?

并说明理由。

答案:

甲公司董事会可以通过该租赁事项。

根据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

在本题中,无关联关系董事为5人,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为4人,赞成票为3票,均符合法定要求。

本题考核上市公司关联关系董事的表决权排除制度,注意计算准确即可。

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

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3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这里所称关联关系,是指上市公司的董事与董事会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利益关系。

2016年1月,甲公司、乙公司和赵某、刘某共同投资设立丙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丙公司”),公司章程规定:

公司注册资本600万元;甲公司以机器设备作价出资100万元,乙公司以商标权作价出资100万元,赵某、刘某各自以货币出资200万元:

公司设立一周内履行出资义务;股东之间按照1:

1:

2:

2行使表决权;股东对外转让股权时需经其他股东一致同意。

公司章程对其他事项没有规定。

公司设立后,甲公司、乙公司和刘某各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实际缴纳出资,并办理了相关手续。

赵某仅支付50万元出资,剩余部分一直未缴纳,甲公司要求赵某补足出资并承担违约责任。

经调查发现,刘某的200万元出资是因受贿取得的。

2017年11月,乙公司因为资金周转问题准备将持有的丙公司股权转让给丁公司,书面通知甲公司、赵某和刘某,甲公司和刘某同意。

赵某不同意转让,但又不购买。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和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7.甲公司要求赵某补足出资,并承担违约责任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请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

甲公司的要求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不按照规定缴纳出资的,除股东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赵某未按照约定缴纳出资,应当补足出资并向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18.对于刘某以受贿所得货币出资取得的股权应如何处置?

请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

对于刘某以受贿所得货币出资取得的股权应当采取拍卖或者变卖的方式处置。

根据规定,以贪污、受贿、侵占、挪用等违法犯罪所得的货币出资后取得股权的,对违法犯罪行为予以追究、处分时,应当采取拍卖、变卖的方式处置其股权。

19.乙公司是否可以将股权转让给丁公司?

请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

乙公司可以将股权转让给丁公司。

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但是,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题中赵某不同意转让又不购买视为同意转让,并且甲公司和刘某同意该转让行为,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可以转让。

张某拟设立个人独资企业。

2018年3月2日,张某将设立申请书等申请设立登记文件提交到拟定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设立申请书的有关内容如下:

张某以其房产、劳务和现金3万元出资;企业名称为A贸易有限公司。

3月10日,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张某“企业登记驳回通知书”。

3月15日,张某将修改后的登记文件交到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3月25日,张某领取了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于3月20日签发的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

该个人独资企业(以下简称“A企业”)成立后,张某委托王某管理A企业事务,并书面约定,凡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业务均须取得张某同意后执行。

B企业明知张某与王某的约定,仍与代表A企业的王某签订了标的额为2万元的买卖合同。

张某知道后以王某超出授权范围为由主张合同无效,但B企业以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受托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第三人为由主张合同有效。

要求:

根据上述情况和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20.张某3月2日提交的设立申请书中有哪些内容不符合法律规定?

答案:

①以劳务出资不符合规定。

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但不得以劳务出资。

②企业名称不符合规定。

个人独资企业可以叫厂、店、部、中心、工作室等,但是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或者“公司”字样。

21.A企业的成立日期是哪天?

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

A企业的成立日期为3月20日。

根据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为个人独资企业成立日期。

22.B企业主张合同有效的理由是否成立?

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

B企业主张合同有效的理由不成立。

根据规定,投资人对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在本题中,B企业明知张某与王某的约定,不属于善意第三人,投资人可以主张该买卖合同无效。

甲、乙、丙、丁四人共同投资设立A普通合伙企业。

合伙协议的部分内容如下:

由甲、乙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丙、丁不得过问企业事务;利润和损失由甲、乙、丙、丁平均分配和分担。

在执行合伙企业事务过程中,为提高管理水平,甲自行决定聘请王某担任合伙企业经营管理人员。

因合伙企业发展良好,乙打算让其朋友郑某入伙。

在征得甲的同意后,乙即安排郑某参与合伙事务。

要求:

根据上述情况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相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23.合伙协议中关于合伙企业事务执行的约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

合伙协议约定“甲、乙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规定,合伙企业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合伙协议约定“丙、丁不得过问企业事务”不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规定,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24.甲聘请王某担任经营管理人员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

甲聘请王某担任经营管理人员不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25.郑某是否已经成为A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

郑某尚不是合伙人。

根据规定,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甲、乙、丙三人设立A普通合伙企业,约定甲出资4万元,乙出资3万元,丙出资3万元。

三人按4:

3:

3的比例分配和分担合伙损益。

A企业成立后,与B公司签订购货合同,保证人为丁。

后因A企业无力偿还货款,B公司要求丁承担保证责任,丁以未约定保证形式,只承担一般保证责任为由拒绝。

B公司遂对A企业和保证人丁提起诉讼。

法院经审理还查明,甲对戊负有债务2万元,戊对A企业负有债务2万元;乙对C公司负有债务2万元。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相关规定,

回答下列问题。

26.丁认为未约定保证形式,自己只承担一般保证责任的观点是否正确?

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

丁的观点不正确。

根据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本题中,双方在保证合同中未约定保证方式,丁应承担连带责任。

27.戊能否将甲欠他的2万元债务与他欠A企业的2万元债务抵销?

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

戊不能主张债务抵销。

根据规定,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

28.若乙个人财产不足以清偿对C公司的2万元债务,则C公司可以通过何种途径用乙在A企业中的财产份额清偿2万元债权?

答案:

C公司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乙在A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根据规定,合伙人个人财产不足清偿其个人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2016年5月,张某、王某、李某共同出资设立了甲普通合伙企业(下称“甲企业”),合伙协议约定由张某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且约定超过10万元的支出张某无权自行决定。

合伙协议就执行合伙事务其他事项未作特别约定。

2017年3月,张某的朋友刘某拟从银行借款8万元,请求张某为其提供担保。

张某自行决定以甲企业的名义为刘某提供了担保。

2018年4月,张某以甲企业的名义与赵某签订一份买卖合同,价款为15万元。

合同签订后,甲企业认为该合同是张某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合同无效。

赵某向法院起诉,经查:

赵某知悉张某超越合伙协议对其权限的限制签订了该合同。

王某、李某认为张某签订买卖合同的行为不妥,决定撤销张某对外签订合同的资格。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29.张某是否有权自行决定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为刘某提供担保?

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

张某无权自行决定以合伙企业名义为刘某提供担保。

根据规定,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协议另有约定除外。

题目中合伙协议对此没有约定,那么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才能以合伙企业名义为刘某提供担保。

30.甲企业主张买卖合同无效是否成立?

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

甲企业主张买卖合同无效是成立的。

根据规定,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题目中合同对方当事人赵某是知情人,不是善意第三人,所以合伙企业可以主张合同无效。

31.王某、李某是否有权撤销张某对外签订合同的资格?

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

王某、李某有权撤销张某对外签订合同的资格。

根据规定,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甲、乙、丙拟设A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A企业”),合伙协议约定;甲为普通合伙人,以实物作价出资3万元;乙、丙为有限合伙人,各以5万元现金出资,丙自企业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纳出资;甲执行A企业事务,并南A企业每月支付报酬3000元;A企业定期接受审计,由甲和乙共同选定承办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A企业的盈利在丙未缴纳5万元出资前全部分配给甲和乙。

要求:

根据上述情况和《合伙企业法》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32.合伙协议可否约定每月支付甲3000元报酬?

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

合伙协议可以约定每月支付甲3000元的报酬。

根据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

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要求在合伙协议中确定执行事务的报酬及报酬提取方式。

本题中,甲为普通合伙人,合伙协议约定甲执行合伙事务并向其支付报酬是符合规定的。

33.合伙协议有关乙参与承办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约定可否被视为乙在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

不视为乙在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根据规定,有限合伙人的下列行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

①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②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③参与选择承办有限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④获取经审计的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⑤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查阅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⑥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向有责任的合伙人主张权利或者提起诉讼;⑦执行事务合伙人怠于行使权利时,督促其行使权利或者为了本企业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⑧依法为本企业提供担保。

本题中,乙参与选定承办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不视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34.合伙协议可否约定A企业的利润全部分配给甲和乙?

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

合伙协议可以约定A企业的利润全部分配给甲和乙。

根据规定,有限合伙企业不得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甲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与张某、李某准备成立一家有限合伙企业,初步拟定的合伙协议主要内容有:

(1)甲公司和张某为有限合伙人,李某为普通合伙人;

(2)甲公司以厂房作价出资,张某以劳务出资,李某以现金出资;(3)张某负责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35.甲公司是否可以成为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

说明理由。

答案:

甲公司可以成为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

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所以本题中的甲有限责任公司是可以成为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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