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确保公共环境安全的技术措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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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确保公共环境安全(地面、地下建(构)物,地下管线,公共道路)的技术措施
1.周边道路建(构)筑物、管线概况和调查
积玉桥站位于和平大道,车站两侧先后建成的和正在建设中的楼盘有:
蓝湾俊园、玉桥新都、锦江国际、凤凰城等高档住宅小区,其余未开发地块也正在拆迁中。
站址东北侧为武汉供电局武昌分局,东南侧为玉桥新都,西北侧为临街有八层和十一层建筑的住宅区,西南侧为规划公交用地,现状为临街2~4层砖混结构商铺。
周边生活区较多。
本站站址地下管线也较多,施工期间需改移或悬吊。
车站施工前需再次核实地面、地下既有管线等情况,加强对管线的监测及保护。
管线迁改数量表如表14-1:
表14-1管线迁改数量表
管线改迁
永久改移(m)
临时改移、废弃、完工还建(m)
保护长度(m)
DX铜/光BH1200X45030/13
12
DX铜/光BH1300X45030/13
61
12
DL铜BH400X4001根10kv
32
JS铸铁Φ400
12
JS铸铁Φ200
30
12+12
JS铸铁Φ150
69
12
JS砼Φ800
12+12+12
PS砼Φ1300*1350
12+12
JS砼Φ600
96
2.施工对建(构)筑物的保护方案和措施
基坑开挖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主要是两方面:
降低地下水引起的周边环境效应、支护结构发生变形和位移引起的环境效应。
采取的措施主要如下:
(1)科学地制定考虑时空效应的开挖和支撑的施工方案,能可靠、合理地利用土体本身在开挖过程中控制位移的潜力,达到控制坑周地层位移以及保护环境的目的。
(2)优化降水施工方案,降水井全部设置在基坑内,减小降水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根据开挖施工方案做好配套降水运行方案,避免局部过度降水造成不均匀沉降,同时尽量避免间隙和反复抽水。
当水位观察井的水位达到设计控制值时,调整设备使抽水量和抽吸真空度降低,达到控制坑外降水曲面的目的。
(3)确保围护结构施工质量,避免基坑开挖过程中出现涌水、流砂现象,同时在施工过程中做好应急材料的储备,做到及时堵漏。
(4)实施信息化施工,做好周边建筑的沉降及裂缝观测,加强围护结构桩顶的位移监测。
(5)在井点降水前,在降水影响范围内的建筑物周边,布置注浆孔,控制注浆压力。
(6)为防止围护结构的位移造成人防结构的破坏,特采取措施对变形传递过程进行控制:
地下墙后循踪补偿注浆:
利用围护结构变形和建筑物位置处相应变形的时间差,在基坑变形传递到建筑物之前将由于围护结构的变形造成的土体损失通过注浆补充进去,从而有效地减小周围地层位移,达到保护地铁车站深基坑近旁建筑物的目的。
注浆在支撑架好的几个小时后进行,注浆深度的设计要根据支撑的位置确定,在对应支撑的上面和上一道支撑的下面,注浆压力一般取0.1-0.2Mpa,注浆量要根据基坑围护结构变形引起的土体损失确定,并考虑到浆液向周围的渗透和土体压密造成的体积减少量。
对于地下构筑物的保护,我们还应该做到:
(1)进场后立即组织型钢,按设计要求对施工区域内的人防结构进行支撑防护。
(2)基坑开挖前,在人防结构内设置监控量测测点,作到信息化施工,及时对施工方案进行调整。
(3)制定专项目措施防止基坑开挖对地下构筑物的影响。
3.施工对道路的保护方案和措施
(1)施工占用、挖掘道路,应当事先征得道路主管部门的审批;影响交通畅通和安全的,应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审批。
工程实施前根据现状交通情况、道路交管部门初步意见及施工方案,编制施工占道及交通疏导方案,组织召开工程交通协调会严格按会议精神完善施工方案。
(2)施工期间在各个路口设立交通指示标志、交通警告标志、交通禁止标志及交通辅助标志,并配合交管部门做好交通疏解工作。
夜间具备良好照明,确保车辆、行人通行安全。
(3)施工场地采用全封闭措施,并在进出口位置设交通指令标和警示灯。
施工区域与非施工区域间采用彩钢板隔离。
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间及人行道与行车道之间采用道路隔栅隔离。
(4)配合交管部门做好交通疏解工作。
建立交通巡查制度,并设立专职交通施工协调员,负责每日的例行巡查、协调工作。
(5)严格按照既定的施工方案和交通组织疏导、安全维护方案,按许可的时间、空间范围占道。
(6)占道结束后及时恢复路面,设置、完善相应的交通设施(标志、标线、信号灯等),经道路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验收合格,符合通行要求后,方可恢复通行。
(7)施工期间,进出工地的车辆和人员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服从交通管理部门的命令和管理。
4.施工对管线的保护方案和措施
组织上成立管线调查及保护小组,由主抓生产的副经理任组长、随时掌握施工现场的管线保护工作。
施工前应调查所有与施工有关的管线,着重查明架空管线种类、规格、埋深、材质、接头形式、节长和管线基础等资料。
积极主动配合业主对沿线主要管线的改迁工作。
密切加强同各管线主管部门的联系与协作,根据施工范围内的管线,确定管线的改迁及保护方法与措施,如架空、悬吊、支吊管线等。
改迁及保护方案报监理、业主及各管线主管部门同意后实施。
根据调查结果针对各条管线制定详细而切实可行的管线保护措施,对重要管线在施工前埋设位移、沉降监测点,在施工过程中随时掌握管线的沉降、位移情况。
根据管线的监测信息及时指导管线保护工作。
根据查明的管线资料,针对各种管线的控制要求,设计出具体的支托参数。
架空方案除应获得甲方、监理认可外,还应与管线业主等主管单位共同商讨架空、悬吊的细节,并达成一致意见。
支托结构必须落在坚实稳定可靠的支撑上。
管线应在其下面的原状土开挖前架空牢固,并经检查合格后,再采用人工开挖其下部土方。
在施工过程中,应对刚性悬托管线进行监测,管线上观测点的数量应征求管线主管单位的意见,一般应在每节管线上设一观测点,观测标志可用抱箍直接固定在管线上。
工程施工时,不得碰撞管道悬吊系统或利用其做起重架、脚手架或模板支撑。
架空管线应依据管线的类型分别设立一定的安全保护区域,严禁机械设备靠近。
维护好基坑的支撑稳定,严格控制基坑顺向管线变形,如有必要对管线进行加固措施。
基坑回填土前,悬吊的刚性管线下应砌筑支墩加固,防止下沉,并按设计要求恢复管道和回填土。
对横向穿越的重要管线设置管线栈桥进行悬吊,采取“下托上吊”的双保险保护措施。
施工时专人现场看护,以防施工过程中受到碰伤或损坏管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