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垃圾车辆管理工作汇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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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卫垃圾车辆管理工作汇报
环卫垃圾车辆管理工作汇报
管理局垃圾中转站及环卫车辆管理制度
为了创造清洁、优美的城市环境,切实做好城乡垃圾一体化收集工作,需规范垃圾中转站的管理,并完善绿化环卫处各种机动车辆的使用管理制度,以提高垃圾中转站及环卫车辆的工作效率,保证垃圾中转站及环卫车辆的正常运行和各项工作顺利完成,现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主体管理局环卫车队。
二、垃圾中转站、环卫车辆岗位设定及职责
(一)、垃圾中转站岗位设定、垃圾中转站管理员兼驾驶员; 、垃圾中转站操作工; 、垃圾中转站环卫工。
(二)、环卫车辆人员岗位设定、环卫车辆驾驶员; 、跟车环卫工人。
(三)、岗位职责、垃圾中转站管理员职责
⑴、负责垃圾中转站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站内环卫车辆日常工作调度; ⑵、负责垃圾中转站设备及环卫车辆的不定期维修和保养工作;
⑶、负责统计站内环卫车辆运输次数,统计站内垃圾日清运量并进行月汇总,于每月月底上报;
⑷、负责突发事件的紧急报告,如垃圾中转站发生机械故障或停电、环卫车辆事故等,要及时报告、报修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⑸、负责站内所有人员的绩效监督考核工作。
、垃圾中转站操作工岗位职责
⑴、掌握垃圾中转站设备的相关技术,熟练设备的操作方法,并具备简单处理设备故障的能力,在倾倒垃圾中要把安全生产放首位,消除一切不安全因素,做到早发现早预防; ⑵、负责站内设备和设施使用、维护管理,小时专人看管,不得擅自离岗; ⑶、负责填写安全日志,对站内设备和设施的完好情况进行登记。
、垃圾中转站环卫工岗位职责
⑴、负责站内垃圾填装,及时清理填装过程中泼洒的垃圾;
⑵、配合垃圾站管理员做好站内、外场地和墙壁及操作车间清洁卫生工作,无垃圾洒落、杂物堆积和污水淤积;
⑶、严禁在站内外拣拾、堆放废品及焚烧垃圾;
⑷、每日工作结束后,必须对站内外及压缩设备进行彻底清扫、冲洗。
1/7、环卫车辆驾驶员岗位职责
根据车辆类型的不同,制定相应的驾驶员岗位职责。
垃圾运输车:
配合垃圾中转站的工作,负责将站内垃圾运往龙泉山处理场,确保垃圾清运及时、日产日清;
垃圾收集车:
负责站区内垃圾收集工作,确保垃圾桶无满溢,及时将垃圾送往各垃圾中转站,为道路清扫提供有力保障;
机扫车:
包括扫路车、洒水车、清洗车,负责对站区内的路面及隔离栏清扫冲洗,作业后的路面必须达到路见本色,没有明显废弃物,没有明显灰砂带。
三、工资待遇
按管理局研究确定的工资标准执行。
四、垃圾中转站及环卫车辆的管理
(一)工作时间安排、垃圾中转站作息时间冬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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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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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卫车辆作息时间
垃圾运输车作息时间以垃圾中转站开放时间为准; 垃圾收集车作息时间:
上午; 下午;
洒水车每日早晨点前必须结束站区道路冲洗工作; 扫路车作息时间:
冬季:
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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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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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
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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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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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岗位工作和纪律要求、垃圾中转站的岗位工作和纪律要求
⑴垃圾中转站要求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不迟到、不早退,确保垃圾中转站正常运转,严禁无故旷工、脱岗,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履行请假手续,并经领导同意批准后方可离开岗位。
⑵设备、容器符合密封要求,确保使用、运输、运作过程中不发生滴漏、满溢等现象,并安排专业人员定期对垃圾中转站机械设备进行检修、维护。
⑶做好站内的防虫、防鼠、防臭和防火、防盗工作,定期对站内进行药物喷洒,保持站内外环境干净整洁。
⑸垃圾中转站内,严禁停放外单位车辆和其他物品,洗车泵严禁外来车辆使用。
⑹有关垃圾站岗位职责、操作规章、服务承诺、开放时间等都要制作成标牌并且悬挂在醒目位置。
、环卫车辆工作人员的岗位工作和纪律要求
2/7⑴全体驾驶员必须认真执行局、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安排,认真履行各自职责; 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不迟到、不早退,确保垃圾中转站正常运转; 严禁无故旷工、脱岗,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履行请假手续; 严禁公车私用; 如无特殊情况,当天垃圾必须运送结束,严禁车装垃圾存放站内; 休息期间严禁关机,随时应付突发事件,听从工作调度,及时配合各垃圾中转站的工作,如人为原因造成垃圾不能正常运转,产生负面影响的,一经查实,必将严惩。
⑵安全行车管理制度
、所有驾驶人员必须考核通过,并经岗前培训后,方可上路驾驶。
、每月定期召开安全教育会议,提高驾驶员安全行车意识。
、驾驶员要严格执行道路交通规章制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开快车、险车、赌气车; 严禁疲劳驾驶,酒后驾车,一经发现立即开除。
、车辆按规定进行检修保养,保持安全良好的车况。
、车辆出站前,驾驶员必须做好安全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消除安全隐患。
、车辆必须在指定路线工作,严禁超范围行驶,严禁公车私用。
、每日工作结束后,必须将各自保管的车辆停放到指定场所,违反本制度,造成车辆损坏、物品遗失,由驾驶员照价赔偿。
⑶、车容车貌
、环卫作业车辆必须及时清洗,确保车身整洁,无油垢污渍。
、垃圾运输车必须安装污水滴漏装置,确保运输过程中无滴漏现象,杜绝二次污染。
、垃圾运输车在作业和运输过程中,无垃圾夹带、拖挂现象。
、每月对环卫作业车辆车容车貌进行不定时的抽查,并建立车容车貌检查档案。
、所有环卫作业车辆应积极配合市局开展的车容车貌检查活动。
⑷车辆维修
、所有车辆定点修理,专人负责,规定严格的修理程序。
、填写派修单,并由负责人现场查看修理部件是否属实。
、派修单上报领导批复后,方可进行修理。
、如遇车辆途中抢修,必须汇报负责人,并在事后及时补开派修单。
否则不予结账,由驾驶员自行负担。
、车辆进行修理时,驾驶员不得离开现场,对修理部位及更换配件进行监督并认定保修期。
、车辆修好后,更换的配件必须带回单位验收,并集中处理。
、如驾驶员人为原因造成车辆维修费用增加的,一经查实,根据费用的多少给予处罚。
、建立车辆维修档案,做到“一车一档案”,记录每次车辆保养、维修、检查、更换轮胎和零配件等情况。
(三)考核的奖惩措施
、对违反垃圾中转站各条管理制度的,根据违反情节的轻重,每人(次)处罚元。
、对违反以上各条环卫车辆工作纪律的,将根据违反情节的轻重,每人(次)处罚元。
、车容车貌不达标准的,每人(次)处罚元。
3/7、被市局通报批评的,每人(次)处罚元。
、对超出油耗管理标准的不予发放节油奖,超过升以上视实际情况给予处罚(根据油量、当月公里数、市场油价计算)。
、对违反车辆维修管理制度的,每人(次)处罚元。
、驾驶员因私自用车发生交通事故及车辆损坏的,一切责任由驾驶员承担,并按经济损失全额赔偿。
、在工作期间发生交通事故的驾驶员,按责任(以交警队事故处理责任认定书为准)作如下处理:
对负有责任的交通事故,当月安全奖不予发放。
对在事故中产生的保险公司不予理赔的费用,应按实际经济损失以责论处,由驾驶员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负全责的,承担全部费用; 负主要责任的,承担的费用; 同等责任的,承担的费用; 负次要责任的,承担的费用。
对造成伤亡的交通事故,汇报局领导,做出相应处理。
、对认真执行以上各项管理制度的,给予发放节油、安全等奖金。
附件一:
垃圾清运车安全操作规范
、必须遵守交通法规,接受交通民警的指挥和检查,积极参加交通安全委员会的安全会和交通宣传等活动。
、不准酒后驾车、强行超车和违章超速行驶。
、认真执行车辆“三检”制度,做好设备的维修、保养,不得带病运行。
、车辆在通过铁道口和交叉路口时,必须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车辆在加油时,不允许打手机,不准吸烟和明火出现。
、做到文明操作、礼貌待人。
、运送危险物品,必须执行法律、法规及规章。
、加强冬季和雨季的安全教育。
、不允许在工作间内吸烟、点燃明火及往中转箱中丢带火的烟头,无关人员禁止操作机械设备,外来人员禁止进入工作现场。
、严禁在中转箱、吊车下站人,吊车未停稳时,不允许用手挂吊爪,定时检查钢丝绳是否完好无损,按时注油。
4/7、设备检查维修时,应切断电源,并由专人守护电源,维修电源设备时,应由专业人员检修。
、登高检查维修机械设备时,必须系好安全带,并有两人以上在场守护。
、定期检查配电箱、操作开关,用电线路的设施、设备等其它用具,设备是否漏点。
、不允许私自乱接电源和其它用电设备。
、按时召开安全生产例会,丰富会议内容注重实效。
附件二:
车辆三检制度
出车前检查
、检查燃油、机油、冷却水是否加满,有无渗漏现象。
、检查液压部分升降是否正常。
、检查方向、制动、喇叭、轮胎、雨刮器是否正常。
、检查随车工具、辅助配件是否带齐。
行驶中注意
、行驶途中,注意各仪表、发动机和底盘各部的工作状态是否正常。
、中途适当停车检查传动轴、轮胎、钢板、转向和制动装置的状态是否正常。
、检查装载的物品是否合理、安全可靠。
收车后检查
、冲刷车辆,车上垃圾及时清除。
、加添燃油、机油、液压油、冷却水,并根据需要润滑各注油点。
、检查风扇皮带和空气压缩机皮带松紧度。
、排除储气筒内的分离水和凝结物。
、排除故障,使车辆达到出车标准。
、检查整理随车工具。
5/7附件三:
车辆管理制度
、车辆管理按照“统一”的原则,汽车队要建立全处车辆台帐。
、车辆外借时,必须经队长同意,方准出车,车辆超出市区,必须经处长、主管处长同意,方准出车。
、车辆驾驶员,任何时间不准出私车,有事必须提前请示领导,如发现未经领导同意私自出车的驾驶员,按照奖罚规定处理。
、车辆驾驶员,定车定人,未经领导同意不准外借他人驾驶、串开车辆。
、车辆驾驶员作业时,必须持有“指令单”,认真填写行车路线、行驶里程、箱委、收集点,收车后汽车队设专人进行核实。
、车辆驾驶员不允许私自脱线或改变工作任务。
附件四:
清运作业检查制度
、坚持日检制,主要地点要经常巡视,每两天对所有垃圾箱点、挤压车的收集点检查一遍,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每月至少对所有物业管理站走访两遍,问题尽可能当场解决,当场解决不了的问题,经处里研究后,及时反馈,每月至少对高附加值的用户走访一遍,以客户满意为宗旨。
、多功能车驾驶员在运输过程中,必须覆盖苫布,不许沿途散落,合理摆放垃圾箱,箱走地净、箱底无积水。
违者按照奖罚规定处理,记入年度考核。
、大小挤压车驾驶员作业时,必须密闭,不允许遗留、遗漏站点和垃圾,每片作业人员必须配合物业小区保洁员作业,安全放在首位,违者按照奖罚规定处理,记入年度考核。
、平头柴驾驶员在运输过程中必须罩网作业。
、各种车辆的驾驶员作业,必须保持国检标准。
附件五:
车队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为了使设备经常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贯彻预防为主,强制维修、保养的方针,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汽车队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操作工必须经常对所操作的设备进行例行维修、保养,完成操作供应知的设备维修、保养知识。
6/7、操作工维修、保养设备,必须做好记录,对维修、保养的部位、技术和质量负全部责任。
、设备维修、保养需要更换配件或总成时,必须以旧换新,经指定人员鉴定后方可领取或购买,因操作不当或违章作业造成的损坏要根据情节,按奖罚规定处理。
、设备维修、保养分定期和不定期,定期是入冬前、开春后和季度,不定期由操作工临时安排。
、设备由专人操作,未经允许其他人员不得操作,设备发生故障时,要及时排除,不得带病运行。
、设备外观要经常保持干净。
附件六:
现有环卫车辆油耗标准
经多次驾驶不同型号的环卫车辆往返龙工作固定路线进行公里和用油量测算,确定目前线路运行的垃圾运输车百公里油耗标准,各车辆油耗均按实际核定为准。
参考上面油耗标准做为发放节油奖励标准.
附件七:
环卫车辆驾驶工作流程:
按时上班
车辆出车前安全检查
接受出车调度安排,明确行车路线和工作任务随车环卫人员明确分工安排到位
到达垃圾中转站,按安全规范流程操作,对行驶路线,里程,车辆情况,垃圾清运地点,时间等配合垃圾中转站如实做好记录
出车任务完成,及时回到车队交接待命,调度单和行车记录上交调度室保管,按照车辆管理制度及时进行检查,确保车辆保持正常安全工作状态。
无异常。
下班前,对车辆进行清洁检查,并保证车辆停放在指定安全位置,确保车辆熄火上锁方可离开。
7/7
环卫车辆管理制度
为加强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管理工作,提高车辆的完好率和利用率,促进新区环境卫生干净整洁,特制定本制度。
一、环卫部门领导负责环卫车辆统一管理和调度,按时按质完成垃圾清运、道路清扫、洒水等环卫工作。
二、车辆实行定点维修,需维修车辆,报批流程如下:
由司机填写维修保养审批单—车队队长核实并记录—修理厂报价—环卫科科长审核—分管副局长或局长审批—送车到修理厂维修—车队队长、司机共同验收签字确认修理完成,费用按月结制,由修理厂到局财务结账。
未经批准的维修费用自负。
三、车辆加油遵循“先登记审批后加油”原则。
四、每天车辆作业,驾驶员必须如实填写《行车记录表》,以便车队队长核实里程和油耗情况,驾驶员不得事后补填或造假,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五、车辆发生事故,驾驶员必须第一时间报告车队队长,根据情况报保险公司和交警大队处理,车队队长不能作出决定的须报环卫科科长和或局领导审定。
六、车辆每次作业完成后,驾驶员必须清洗车辆,并按指定地点和车位停放并锁好车门。
七、车辆由环卫站里统一管理,严格控制私人用车和外单位借车。
特殊情况确需用车的,由车队队长填写《其它单位用车单》,环卫科科长审核,报局领导审批后方能派车。
未经允许出车,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的后果,由派车个人及用车单位或个人负责并承担全部责任。
八、每月车辆修理、加油、出车情况,车队队长要负责及时汇总,经环卫科科长核实,报局领导审核后,作为财务报销凭据。
九、驾驶员日常检查保养车辆规定
1
(一)出车前检查
1.检查燃油、机油、冷却水是否加足,有无渗漏现象。
2.检查照明信号、喇叭和雨刮器的工作情况。
3.检查制动装置的工作情况。
4.检查转运装置的连接和工作情况。
5.检查轮胎气压。
6.检查随车工具和附件。
7.检查其它情况。
(二)途中检查
1.在行驶中,注意各仪表、发动机和底盘各部的工作状态。
2.在不同转速下检查发动机和各仪表的工作情况。
3.检查发动机润滑油与冷却水液面的高度和有坎渗透现象。
4.检查转向和制动装置的状态紧定情况。
5.检查转运轴,紧定情况。
6.检查轮胎螺帽的紧定情况和轮胎的状态。
7.检查其它情况。
(三)车辆作业完毕后保养1.清洁车辆。
2.检查风扇皮带和空调压缩机皮带的紧度,必要时调整。
3.检查轮胎气压,必要时充气。
4.清洁蓄电池外部,并检查极柱的连接和蓄电池的安装固定情况。
5.排除故障。
6.加添燃油、机油、冷却水并根据需要润滑有关润滑点。
7.检查整理随车工具和附件。
十、车辆维修规定
(一)一般常见故障,由司机、车队队长、环卫科科长想办法解决,需要费用的维修必须按程序报批,实行先批后修,驾驶员本人不得擅自
2作主维修或故意做出车辆故障。
(二)对车辆所更换的部件,价格如实上报,待批后方能更换,旧件随车带回验证。
(三)车辆维修和保养必须在指定的技术好、服务好、价格合理的汽车维修厂进行,要确保一次性维修质量合格,避免同一故障多次进行维修。
(五)逾龄且车况差、存在安全隐患无法修复、达到报废年限的车辆应及时报废,确保行车安全。
十一、车辆加油规定
(一)驾驶员如实填写《出车记录表》,车辆需要加油时,及时报告车队队长,并如实填写《车辆加油登记表》,车队队长和驾驶员同时签字。
(二)车辆下一次加油时,车队队长必须核实加油情况是否与出车里程相符。
(四)每月1—10日前,车队队长负责核实前一个月车辆加油量与原始登记和石油公司明细单是否相符,附上发票并报环卫科科长审核,局长审批后,交财务报销。
十二、车辆保险管理
车辆保险采用统一投保方式,根据保险周期,统一选择一家保险公司,统一签订所有车辆保险合同。
十三、车队岗位职责
(一)队长职责
1.协助环卫科科长组织做好车队车辆维修、保养、加油、新车入户、年审、报废等工作,按权限实施日常维修,确保车辆正常运转。
32.负责抓好全体司机人员的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做好安全生产。
3.负责对车队车辆及驾驶员的出车作业情况进行督查工作。
4.统计好车辆每月所发生的维修费用和作业量、出车里程、油耗等,为局领导决策出谋献计。
5.负责处理突发事故,根据需要填写事故报告。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驾驶员职责
(1)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服从领导调配。
(2)实行定车、定员、定路线、定范围,分清责任,各司其责,主动配合完成任务。
(3)认真按照操作规程作业。
(4)装车作业完成后,负责督促装车工盖好网,避免垃圾清运过程中二次污染,做到车走地净。
(5)所有垃圾必须清运到指定地点,做到垃圾日产日清,不偷工减料、半车运送或半路自行卸车。
(6)驾驶员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
(8)驾驶员不得擅自将车辆转交(借)给他人驾驶。
(9)驾驶员按要求出车,没有特殊情况途中不得任意改变去向,确因工作需要增加或改变去向,则向领导或车队队长报告申请。
(10)驾驶员要爱护车辆,经常检修、保养、擦洗车辆,保证车辆完好,随时可以出动。
(11)司机因个人原因造成的违章后果由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十
四、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4
环卫车辆管理制度
为加强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管理工作,提高车辆的完好率和利用率,促进新区环境卫生干净整洁,特制定本制度。
一、环卫部门领导负责环卫车辆统一管理和调度,按时按质完成垃圾清运、道路清扫、洒水等环卫工作。
二、车辆实行定点维修,需维修车辆,报批流程如下:
由司机填写维修保养审批单—车队队长核实并记录—修理厂报价—环卫科科长审核—分管副局长或局长审批—送车到修理厂维修—车队队长、司机共同验收签字确认修理完成,费用按月结制,由修理厂到局财务结账。
未经批准的维修费用自负。
三、车辆加油遵循“先登记审批后加油”原则。
四、每天车辆作业,驾驶员必须如实填写《行车记录表》,以便车队队长核实里程和油耗情况,驾驶员不得事后补填或造假,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五、车辆发生事故,驾驶员必须第一时间报告车队队长,根据情况报保险公司和交警大队处理,车队队长不能作出决定的须报环卫科科长和或局领导审定。
六、车辆每次作业完成后,驾驶员必须清洗车辆,并按指定地点和车位停放并锁好车门。
七、车辆由环卫站里统一管理,严格控制私人用车和外单位借车。
特殊情况确需用车的,由车队队长填写《其它单位用车单》,环卫科科长审核,报局领导审批后方能派车。
未经允许出车,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的后果,由派车个人及用车单位或个人负责并承担全部责任。
八、每月车辆修理、加油、出车情况,车队队长要负责及时汇总,经环卫科科长核实,报局领导审核后,作为财务报销凭据。
九、驾驶员日常检查保养车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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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车前检查
1.检查燃油、机油、冷却水是否加足,有无渗漏现象。
2.检查照明信号、喇叭和雨刮器的工作情况。
3.检查制动装置的工作情况。
4.检查转运装置的连接和工作情况。
5.检查轮胎气压。
6.检查随车工具和附件。
7.检查其它情况。
(二)途中检查
1.在行驶中,注意各仪表、发动机和底盘各部的工作状态。
2.在不同转速下检查发动机和各仪表的工作情况。
3.检查发动机润滑油与冷却水液面的高度和有坎渗透现象。
4.检查转向和制动装置的状态紧定情况。
5.检查转运轴,紧定情况。
6.检查轮胎螺帽的紧定情况和轮胎的状态。
7.检查其它情况。
(三)车辆作业完毕后保养1.清洁车辆。
2.检查风扇皮带和空调压缩机皮带的紧度,必要时调整。
3.检查轮胎气压,必要时充气。
4.清洁蓄电池外部,并检查极柱的连接和蓄电池的安装固定情况。
5.排除故障。
6.加添燃油、机油、冷却水并根据需要润滑有关润滑点。
7.检查整理随车工具和附件。
十、车辆维修规定
(一)一般常见故障,由司机、车队队长、环卫科科长想办法解决,需要费用的维修必须按程序报批,实行先批后修,驾驶员本人不得擅自".作主维修或故意做出车辆故障。
(二)对车辆所更换的部件,价格如实上报,待批后方能更换,旧件随车带回验证。
(三)车辆维修和保养必须在指定的技术好、服务好、价格合理的汽车维修厂进行,要确保一次性维修质量合格,避免同一故障多次进行维修。
(五)逾龄且车况差、存在安全隐患无法修复、达到报废年限的车辆应及时报废,确保行车安全。
十一、车辆加油规定
(一)驾驶员如实填写《出车记录表》,车辆需要加油时,及时报告车队队长,并如实填写《车辆加油登记表》,车队队长和驾驶员同时签字。
(二)车辆下一次加油时,车队队长必须核实加油情况是否与出车里程相符。
(四)每月1—10日前,车队队长负责核实前一个月车辆加油量与原始登记和石油公司明细单是否相符,附上发票并报环卫科科长审核,局长审批后,交财务报销。
十二、车辆保险管理
车辆保险采用统一投保方式,根据保险周期,统一选择一家保险公司,统一签订所有车辆保险合同。
十三、车队岗位职责
(一)队长职责
1.协助环卫科科长组织做好车队车辆维修、保养、加油、新车入户、年审、报废等工作,按权限实施日常维修,确保车辆正常运转。
".2.负责抓好全体司机人员的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做好安全生产。
3.负责对车队车辆及驾驶员的出车作业情况进行督查工作。
4.统计好车辆每月所发生的维修费用和作业量、出车里程、油耗等,为局领导决策出谋献计。
5.负责处理突发事故,根据需要填写事故报告。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驾驶员职责
(1)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服从领导调配。
(2)实行定车、定员、定路线、定范围,分清责任,各司其责,主动配合完成任务。
(3)认真按照操作规程作业。
(4)装车作业完成后,负责督促装车工盖好网,避免垃圾清运过程中二次污染,做到车走地净。
(5)所有垃圾必须清运到指定地点,做到垃圾日产日清,不偷工减料、半车运送或半路自行卸车。
(6)驾驶员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
(8)驾驶员不得擅自将车辆转交(借)给他人驾驶。
(9)驾驶员按要求出车,没有特殊情况途中不得任意改变去向,确因工作需要增加或改变去向,则向领导或车队队长报告申请。
(10)驾驶员要爱护车辆,经常检修、保养、擦洗车辆,保证车辆完好,随时可以出动。
(11)司机因个人原因造成的违章后果由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十四、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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