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水管施工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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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水管施工规范
4.2生活排水管道布置与敷设
4.2.1管道明敷或暗设应根据建筑物的性质、使用要求和建筑物的平面布置确定。
4.2.2最冷月平均气温在0℃以上、且极端最低气温-5℃以上地区,管道可布置在室外沿墙敷设。
4.2.3立管宜设置在管道井、管窿内,公共卫建筑横管宜在吊顶内或装饰墙内暗设
4.2.4生活排水管道布置应符合以下规定:
1管道不得穿越生活贮水设备间、烟道、风道、沉降缝、伸缩缝、变形缝及卧室,排水管不得布置在灶台、主副食操作烹调、备餐、饮食业厨房的上方。
管道一定要穿越沉降缝、伸缩缝、变形缝时,必须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
2不宜敷设与卧室、病房及安静要求高的相毗邻内隔墙一侧。
3管道不宜穿越橱窗、壁柜。
4生活排水塑料管道与生活给水管道立管布置在同一部位时,给水管宜布置在外侧,上下布置排水管宜在下方。
5住宅厨房和卫生间的排水立管应分别设置,不得共用一支立管。
4.2.5生活排水立管顶部应设伸顶通气管,通气管顶端应设通气帽,其通气孔净面积不应小于管道截面面积的二倍。
4.2.6建筑要求较高的多层住宅或公共建筑、十层及十层以上的高层建筑。
生活排水立管宜设置专用通气管。
4.2.7通气管的设计应符合以下规定:
1通气管最小管径应按表4.2.7确定。
表4.2.7 通气管最小管径(mm)
通气管名称 排水立管dn(mm)
75 110 160
通气立管 50 75 110
2通气立管长度大于50m时,其管径应与污水立管相同;
3两支及两支以上污水立管同时与一支通气立管相接时,应以最大一支污水立管确定管径,且管径不宜小于其余任何一支污水管管径。
4.2.8生活污水与生活废水合用通气管、污水和废水独立设置需设通气管时,宜采用H管件,H管件应隔层分别与生活污水管道的立管和生活废水立管相连接,H管与通气管的连接点,应在卫生器具的上边缘以上不小于0.15m位置.。
最低的生活污水横支管连接点以下,应安装结合通气管。
4.2.9污水管道系统清扫口或检查口的设置应符合以下规定:
1立管在底层和管道在底层转弯时应设置检查口,检查口中心距地面宜为1m。
在最冷月平均气温低于-13℃的地区,立管应在最高层离室内吊顶0.50m处设置检查口。
2立管宜每六层设检查口,检查口离地不应大于1.00m。
3在水流偏转角大于45°的横管上应设检查口或清扫口。
4公共建筑物内,连接4个及4个以上的大便器的污水横管上宜设置清扫口。
5横管、排出管直线距离大于表4.2.9的规定值时,应设置检查口或清扫口
表4.2.9 横管在直线管段上检查口或清扫口之间最大距离
公称管径(dn) 50 75 90 110 125 160
距离(m) 10 12 12 15 15 20
4.2.10靠近排水立管底部的排水支管与系统的连接应符合表4.2.10和以下规定:
表4.2.10 最低横支管与立管连接处至立管的垂直距离
立管连接卫生器具的层数 垂直距离(m)
≤4 0.45
5~6 0.75
7~12 1.2
13~19 3.0
≥20 6.0
注:
当与排出管连接的立管底部放大一号管径或横干管比与之连接的立管大一号管径时,可将表中垂直距离缩小一档。
1排水管设伸顶通气管时,最低排水横支管与立管连接处,距排水管管底垂直距离不得小于表4.2.10的规定。
2排水支管连接在排出管或排水横干管上时,连接点距立管底部下游水平距离不宜小于3.0m,且不得小于1.5m。
3横支管接入横干管竖直转向管段时,连接点应距转向处以下不得小于0.60m。
4当靠近排水立管底部的排水支管的连接点不能满足本条1、2款要求时,排水支管应单独排至室外检查井或采取有效的防反压措施。
4.2.11立管与横干管连接,连接部位宜有长度不小于700mm的直线管段。
4.2.12洗衣房排水管应根据排水量、洗涤剂的用量、高泡或低泡性质,管道应比计算的管径放大一档或二档规格。
4.3雨水及空调凝结水管道布置与敷设
4.3.1屋面雨水应有组织排水,多层建筑宜在室外沿外墙敷设。
高层建筑十八层及十八层以下或建筑高度不大于50m的建筑,管道可布置在室外,沿外墙敷设。
十八层以上高层建筑管道宜布置在室内。
4.3.2室内屋面雨水排水立管,宜布置在建筑物的公共部位。
4.3.3建筑高度小于或等于50m的空调凝结水管道宜布置在室外沿外墙敷设。
十八层及十八层以上建筑立管管径不应小于dn50mm,十八层以下建筑不应小于dn40mm。
立管位置应由建筑设计确定。
排水口接管管径不宜小于dn25mm。
4.3.4高层建筑、工业厂房悬吊管,管道布置在室内的屋面水排水管,当采用硬聚氯乙烯材质时,应选用S系列不大于11.4的管材和相应承压能力的管件。
十层和十层以下建筑、多层工业厂房可采用《建筑排水用硬聚氯乙烯(PVC—U)管材》,系统应采用橡胶密封圈连接。
4.3.5室外沿外墙敷设的硬聚氯乙烯雨落水管、空调凝结水排水管的基本色彩宜是白色、棕色及黑色等。
立面要求高的公共建筑、高级公寓等,其他色彩应满足建筑师要求。
沿海地区及有腐蚀性环境,管卡及外露的金属件宜采用0Cr18Ni9(SUS304)不锈钢材料制作件。
4.3.6屋面雨水立管进水应采用有通气设施的重力式雨水斗,雨水斗应与建筑物结构牢固固定。
外墙敷设的雨落水管顶部进水应设落水斗,落水斗面宜有防鸟筑窝巢的设施。
4.3.7屋面雨水进水口不宜少于二个,同一区域,应在不同部位应设置相同雨水斗。
4.3.8建筑的阳台排水,应单独设置管道系统,不得与屋面雨水管道合用一支立管。
4.3.9敷设在室外雨落水管的雨水、空调凝结水排水,应排入室外明沟或散水坡,泄水口高度由当地的气候和环境条件确定。
4.4 管道温度变形与伸缩节
4.4.1管道受环境或水温度变化,产生的纵向变形量应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L=L•α•△t (4.4.1)
式中 △L——管道伸缩量 (m);
L——管道长度 (m);
α——线膨胀系数 (1/℃),见表3.2.5
△t——管道安装时环境温度与当地最高或最低的环境温度之差;热排水管道为排放水最高和最低水温之差(℃)。
4.4.2室内承插粘接连接的污水及通气管道,应按本规程4.4.2、4.4.3条规定设置伸缩节,下列管道系统可不设伸缩节:
1橡胶圈密封连接系统;
2聚烯烃管道采用热熔连接的刚性安装系统;
3当立管长度小于2.2m,管道二端为固定支承时;
4埋地或直埋管道。
4.4.3室内承插粘接连接的生活排水及通气管道,横管伸缩节的设置,应符合以下规定:
1管道系统横支管、横干管、器具通气管及管道上无汇合管件,直线长度大于2m,在与立管的汇合管件位置的横管一侧应设置伸缩节;
2管道布置在桥架内时,伸缩节按规定的间距可任意设置。
间距不得大于表4.4.3的规定。
3当立管设置在管道井或管窿内时,横管的伸缩节宜靠管道井或管窿的外侧;
4管道系统设伸缩节最大允许伸缩量,不宜大于表4.4.3的规定:
表.4.4.3 伸缩节最大允许伸缩量(mm)
公称外径 (dn) 50 75 90 110 125 160
最大允许伸缩量(mm) 12 15 20 20 20 25
4.4.4生活排水管道粘接连接系统,立管伸缩节的布置,应以不影响或少影响汇合部位相连通的管道产生位移为准则,其安装位置应符合以下规定:
1层高小于等于4m、穿越楼层为固定支承时每层均应设置;层高大于4m其数量应根据管道的设计计算伸缩量和伸缩节允许伸缩量计算确定;
2当有横管接入时,汇合管件在楼板下部,应在汇合部位的下方设伸缩节。
汇合管件靠地面时,应在汇聚合配件上部设伸缩节。
3当无横管接入时,宜离地1.0~1.2m设伸缩节;
注:
高层建筑立管穿越楼板部分不封堵相互贯通或楼层净高大于4m时,伸缩节间最大间距为4m,且每个伸缩节位置必须设固定支承。
4.4.5横管系统伸缩节的承压性能应大于0.08MPa,一般的立管伸缩节不得用于横管系统。
伸缩节设置时承口必须是迎水流方向。
4.5管道水力计算和通水能力
4.5.1排水横管的水力计算,应按以下公式计算:
v= (4.5.1—1)
式中:
v——流速 (m/s);
n——管材的粗糙系数,塑料管为0.009;
R——水力半径 (m);
I——水力坡度,采用排水管的坡度。
v=111R2/3I1/2 (4.5.1—2)
Q=v•A (4.5.12—3)
式中:
Q——流量 (m3/s);
A——过水面积 (m2)。
4.5.2雨、污水量应按《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有关条款的规定进行计算。
4.5.3居住小区生活排水管道的最小管径、最小设计坡度和最大设计充满度,应符合表4.5.3的规定:
表4.5.3 居住小区生活排水管道的最小管径、最小设计坡度和最大设计充满度
管 别 最小管径(dn) 最小设计坡度 最大设计充满度
接 户 管 160 0.005
0.5
支 管 160 0.005
干 管 200 0.004 0.55
注:
接户管管径不得小于建筑物排出管管径。
4.5.4建筑室内排水横干管最小坡度和最大设计充满度应符合表4.5.4规定:
表4.5.4 建筑室内排水横干管最小坡度和最大设计充满度
管 径 (dn) 最小坡度 最大设计充满度
110 0.004 0.5
160 0.003 0.6
200 0.003 0.6
4.5.5设有通气管道系统生活排管的立管最大排水能力,应按表4.5.5确定。
立管不得小于所连接的横支管管径。
表4.5.5 生活排水立管最大排水能力
排水立管管径
(dn) 排水能力(L/s)
仅设伸顶通气管 有专用通气立管或主通气管
50 1.2 —
75 3.0 —
90 3.8 —
110 5.4 10.0
160 12.0 28.0
4.5.6dn110mm硬聚氯乙烯(PVC—U)内壁螺旋单立管系统的最大排水能力 应符合表4.5.6的规定:
表4.5.6 dn110mm硬聚氯乙烯(PVC—U)内螺旋单立管系统的最大排水能力
排水立管
(dn) 排水能力(l/s)
普通内螺旋单立管系统 特殊内螺旋单立管系统
110 5.0 7.5
重力流屋面雨水排水管立管的最大泄水量,应按表4.5.7确定:
表4.5.7 重力流屋面雨水排水管立管的最大泄水量
公称外径 (dn) 75 110 160 200 250
壁厚 (mm) 2.3 3.2 4.0 4.7 4.9 5.9 6.2 7.3
最大泄水量(L/s) 5.7 16.1 44.3 43.3 80.8 78.5 146.2 142.6
4.5.8各种雨水管道的最小管径及横管的最小设计坡度应按表4.5.8确定:
表4.5.8 雨水管道的最小管径及横管的最小设计坡度
序号 管道应用类别 最小管径 (dn) 横管最小设计坡度
1 建筑外墙雨落水管 75 ——
2 雨水排水立管 110 ——
3 重力排水悬吊管 110 0.005
4 室内埋地排水管 75 0.005
4.5.9建筑物内不同使用条件、卫生器具等,其最小管径规定如下:
1大便器排水管不得小于100mm;
2建筑物最小排出管不得小于50mm;
3多层住宅的厨房间排水立管不宜小于75mm;
4公共食堂厨房间内横管,应比计算管径大一号规格,且最小管径不得小于110mm;
5医院污物洗涤盆(池)和污水分盆(池)的排水横管,不得小于75mm;
6小便槽或连接3个及其个以上的小便器,其污水支管的管径不宜小于110mm;
7公共浴池的泄水管管径宜采用110mm。
4.5.10屋面雨水排水的悬吊管应按非满流设计,其充满度不宜大于0.8,管内流速不宜小于0.75m/s。
4.5.11高层建筑屋面排水立管、悬吊管应牢固地固定在建筑的承重结构上。
4.5.12屋面雨水斗组合件底部应埋设在结构层内,上部应与屋面防水层同时施工。
5管道施工
5.1 一般规定
5.1.1管道安装工程施工应具备以下条件:
1设计及其他技术文件齐全,并通过会审。
2设计已经过技术交底,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已经批准。
3施工需要的各种材料,已通过检查,施工力量和机具已准备就绪,能确保正常施工,且能符合工程质量要求。
4施工单位应具相应的资质。
5.1.2各类管道在安装前,管材、管件表面质量应再作一次检查,发现管端有裂口、凹陷、严重刻痕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应检查胶粘剂、橡胶件质量且应有合格证,产品应由管材生产企业配套。
5.1.3现场应具有必要的管道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工程质量检验制度,实现施工全过程质量控制。
安装人员应了解各类管道材料的一般性能,掌握操作要点和安全生产规定,必要时应经考核持证上岗,不得盲目施工。
5.1.4管材、管件堆放或贮存场地与安装现场,温度较大差别时,应在现场放置一定时间,待材料表面温度接近于施工环境温度时,方可安装。
5.1.5立管穿过楼板、应配合土建预留孔洞,孔洞应比管外径大60~100mm,每层孔洞应顺通。
横管穿过混凝土墙体应预埋套管,套管宜采用硬聚氯乙烯材料,套管内径应比管外径大30~50mm。
穿过地下室外外墙板当采用金属套管时,套管管口及管内不得有棱角、毛剌。
套管长度应取完成面墙体的厚度。
5.1.6管道安装时应将印刷在管道表面的产品信息,置于外侧的醒目位置。
5.1.7管道应按设计规定设检查口或清扫口,检查口位置和朝向应便于管道检修和维护,立管检查口中心离地为1.00m。
当立管设置在管窿内时,在检查口位置宜采用耐腐蚀性材料制作的检修门。
当检查口设置在吊顶内时,宜采用与吊顶材料相同的检修门。
5.1.8室内雨、污水立管管壁离墙宜为20~50mm,室外沿墙敷设的雨污水管、空调凝结水管壁离墙不宜大于20mm。
5.1.9管道穿过楼板,环形部分缝隙的填补应按以下规定和程序进行施工:
1管道在穿过楼板部位,应结合楼面防渗漏水措施的施工,形成固定支承。
2缝隙的底部应支模,模板的表面应紧贴板底。
环形部分的缝隙应采用标号不小于C20细石混凝土分二次填实,第一次为板厚度的2/3,待混凝土强度达到50%后,再填实其余的1/3厚度。
3地面面层施工时,在管道周围应砌筑厚度为15~20mm、宽度为40~50mm的环形阻水圈。
5.1.10管道穿过屋面部位应按以下规定进行施工:
1应预埋套管,套管长度应高于屋面结构完成面150~200mm。
2套管周围应在屋面找平层施工时设锥形阻水圈。
3管道与套管间的环形空隙应采用防水胶泥嵌实。
4屋面防水层施工时,防水层应高出锥形阻水圈与套管周边相贴。
5.1.11管道穿过地下室外墙套管的环形空间中间,应采用防水胶泥填实,宽度不宜小于墙体厚度的1/3,墙体的内外二侧用M15~20水泥砂浆嵌实填平。
5.1.12由立管转为横管和排出管应按设计要求,设45°斜三通或90°大弯管件,大弯管件宜带底座,采用无底座管件底部设置支墩或支座。
5.1.13按设计要求设置伸缩节,粘接连接污水立管和横管的直线管段,每隔4m应设置伸缩节。
室内雨水立管当采用弹性密封圈连接、楼板为固定支承时,可不设伸缩节。
横管采用粘接连接管道的伸缩节,应采用承压式伸缩节,承压能力不得小于0.08MPa。
管道插入伸缩节内应预留的管道伸缩余量,夏季为5~10mm,冬季为15~20mm。
5.1.14横管采用弹性密封圈连接管道在转弯位置,迎水流方向应设防推脱设施。
5.1.15室外敷设圆形雨落水管连接当采用直接管件时,直接管件的下口应采用粘接,上口应采用插入式连接,且不得加橡胶圈或胶粘剂。
5.1.16高层建筑管道系统根据设计要求,在火势贯穿部位,应设阻火圈,立管的阻火圈应设在楼板的下方,横管穿过防火分区时,应在防火隔墙的二边均设阻火圈,其圆形板面层应紧贴板底或墙体,用膨胀螺栓固定。
5.1.17横管的坡度应根据设计规定进行安装及施工。
管道坡度当设计无要求时,应取0.026。
5.2管道连接
5.2.1各类管道采用的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规定。
5.2.2塑料排水管与铸铁排水管连接,宜采用专用配件,当采用水泥捻口时,可先将塑料管的插入部分表面用砂纸打毛,对聚氯乙烯管可涂胶粘剂洒上干黄砂,插入铸铁管的承口内,再用油麻丝均匀填实后,用水泥砂浆捻口。
5.2.3塑料管与钢管、排水栓连接应采用专用配件。
5.2.4管道伸缩节和弹性密封圈连接的立管及横管,当敷设在管窿内及装饰墙内时,应采用抗老化性能优良的橡胶件,热排水管橡胶件应采用三元乙丙(EPDM)或丁腈橡胶(NBR)。
5.2.5管材与管件采用承插粘接连接,宜按以下程序进行操作:
1用细齿锯根据测量的长度正确断料,管口用专用工具进行坡口,坡角为15~30°。
2严格检查管材插口及管件承口表面有无污物,当有油腻等污物,应用清洁干布蘸无水酒精或丙酮擦拭干净,待溶剂挥发后,应再用清洁干布揩净。
3测量管件承口深度,在管材端部作出标记。
4在管口用鬃刷蘸胶粘剂,涂刷管件承口和管材端部,涂抹胶粘剂时应先涂承口,后涂插口,由里向外均匀涂抹,不得漏涂,胶量适当。
不得将管材或管件浸入胶粘剂内。
5将涂抹好的管材、对准管件承口,一次迅速插入到标记位置,再旋转90°,管材、管件的粘结过程宜在20~30s内完成。
6粘结工序结束,应及时将残留在承口端部的多余胶粘剂揩擦干净。
7粘结部位在1h内不宜受外力作用。
高层建筑室内雨水管,当采用粘结连接时,在24h内不得进行灌水试验。
8夏天气温较高或管径较大,当涂抹的胶粘剂易干涸,不宜采用中型或重型的胶粘剂。
9冬季环境温度低于-10℃时,不宜进行粘结连接。
5.2.6管材与管件采用弹性密封圈连接,宜按以下程序进行操作:
1管材端口应进行倒角,倒角角度为20~35°,管端保留厚度不得小于管材最小壁厚的1/2。
2测量承口的有效长度L(橡胶圈后部到承口的收口起始位置),在管材端部作出标记。
3擦净管材端部及承口内表面,放入胶圈并检查胶圈位置的正确性。
4在管材端部或管件承口的胶圈表面涂抹润滑剂。
润滑剂应对橡胶不产生腐蚀,一般可采用经稀释的家用洗洁精。
5用人工或管道紧伸器,将管材沿轴线插入管件承口内,插入有效长度应余留[L-(2~4△L)]的一定尺寸:
冬季施工取4△L,夏季施工取2△L(△L值宜按4.1.1公式进行计算)。
6管材插入管件后,应用塞尺检查橡胶圈位置是否正确,若发现胶圈偏移,应拔出重新安装。
5.2.7聚烯烃管道系统热熔连接,包括热熔承插、热熔对接和电熔连接,应符合以下规定:
1热熔连接所使用的工具,应由管道生产企业配套或由企业指定的产品。
2管材管件在热熔和连接过程中,加热时间、温度、轴向推力、冷却方法和时间等,应符合加热设备要求。
3管道热熔承插连接和热熔对接,宜根据管道系统安装位置及尺寸,在工地进行分段焊制成组合件,到施工现场进行安装或系统连接。
4组合件系统连接宜采用电熔套筒管件,在系统组合件连接困难的场合宜采用电熔管件。
5.2.8管材、管件热熔承插连接宜按以下程序进行操作:
1管材端口应进行坡口,坡口角度不宜大于30°。
2擦除管材、管件和加热工具表面污物,保持表面清洁。
3测量管件承口深度,在管材端部作出标记。
4将管材、管件插入加热工具,进行加热。
5加热结束迅速脱离,用均匀的外力将管材插入管件的承口,直到管材表面的标记位置,放置冷却。
6管径大于50mm的管材、管件连接,宜采用台式加热工具进行操作。
5.2.9管材、管件热熔对接连接,宜按以下程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