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高速收费站分布式光伏发电监理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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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高速收费站分布式光伏发电监理细则
XXXX收费站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监理实施细则
编制
审批
XXXXXX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目录
一、工程概况1
二、监理范围和目标2
三、监理依据2
四、施工准备阶段监理4
五、施工阶段监理工作控制要点5
(一)土建工程5
(二)、安装工程8
(三)设备和系统调试14
六、监理工作方法与措施19
(一)监理工作的方法19
(二)监理工作的措施20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
XXX收费站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2、项目实施地点:
XXX。
3、监理范围:
本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准备、施工、交工、竣工及保修等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4、计划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验收止,建设工期XX日历天。
5、质量目标:
合格。
二、监理范围和目标
1、监理工作范围:
在发包人的宏观指导下,对于本标段工程自施工准备期至施工期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费用控制、合同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施工标准化管理、环境保护管理、文明施工管理、信息管理进行全面控制;编制审核交、竣工文件;负责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工作;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接受发包人的领导、管理和监督检查。
2、监理目标
按国家及行业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合同文件的要求,在合同工期内,严格监督承包人履行施工承包合同,科学合理的对所管辖的标段的工程质量、安全、环保、费用、进度、合同事项等实施监督管理;工程竣工验收项目工程质量达到合格等级;不出现重大质量事故,不出现责任安全生产事故。
三、监理依据
国家和行业制定的现行施工及验收技术规程,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
《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
《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50018
《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
《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
《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1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7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8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9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1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蓄电池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3
《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1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
《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
《110~50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3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4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
《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28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
《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
《钢筋混凝土用钢》Gb1499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
《火灾报警控制器》GB4717
《混凝土外加剂》GB8076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DL5009
《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规程》DL/T5210
《继电保护和电网安全自动装置检验规程》DL/T995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
《光伏发电站施工规范》GB50794
本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及设计图纸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四、施工准备阶段监理
本光伏发电站开工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办理完毕的必备手续,包括:
国土资源部门的土地规划许可、建筑规划许可;环保部门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水土保持方案;安全部门的安全性评价、职业健康评价;消防部门的施工图报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施工许可证等。
2、“四通一平”是基本建设项目开工的前提条件。
3、只有选择具有相应从业资质的施工单位和工作人机合格的机械、材料、器具,才能在工程中控制好施工安全和质量。
因此,在工程开工前监理或建设单位应对此进行审查并通过。
4、通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可以熟悉设计图纸、领会并传达设计意图、掌握工程特点,找出需要解决的技术错误并拟定解决方案,从而将因设计缺陷而存在的问题消灭在施工之前。
只要认真做好此项工作,图纸中存在的问题一般都可以在图纸会审时被发现并尽早得到处理,从而可以提高施工质量、节约施工成本、缩短施工工期,提高效益。
施工方案是施工组织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导专项工程施工的纲领性文件,对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实现预期经济效益起着重要作用。
项目开工前明确质量划分及评定标准,能够提高工程的质量管理,规范和统一表格,促进工程质量的提高,以满足检查、验收和质量评定的需要。
因此,规定在工程开工前以上工作应准备就绪。
5、为了合理有序进行施工前期准备工作,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布置施工临建设施完毕。
6、强调工程定位测量基准的确立,是工程前期顺利开展的重要条件。
依据施工图图纸准确地进行工程定位测量工作,是保障光伏发电站土建工程和安装工程质量的重要一环。
五、施工阶段监理工作控制要点
(一)土建工程
1、土方工程
1.1土方工程的施工应执行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的相关规定,深基坑基础的土方工程施工还应执行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的相关规定。
1.2工程施工之前应建立全场高程控制网及平面控制网。
高程控制点与平面控制点应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并应定期进行复测。
1.3土方开挖之前应对原有的地下设施做好标记,并应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1.4支架基础采用通长开挖方式时,在保证基坑安全的前提下,需要回填的土方宜就近堆放,多余的土方应运至弃土场地堆放。
1.5支架基础土方回填分层夯实可以避免因沉降而造成的凹凸不平,防止因基础上部设备受外力而导致基础倾斜。
对土方回填有密实度要求的,现场进行回填土试验来检测压实系数。
2、支架基础
2.1混凝土独立基础、条形基础的施工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的相关规定执行,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2.1.1在混凝土浇筑前应先进行基槽验收,轴线、基坑尺寸、基底标高应符合设计要求。
基坑内浮土、杂物应清理干净。
2.1.2基础拆模后,应对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进行检查,并及时对缺陷进行处理。
2.1.3外露的金属预埋件应进行防腐处理。
2.1.4在同一支架基础混凝土浇筑时,宜一次浇筑完成,混凝土浇筑间歇时间不应超过混凝土初凝时间,超过混凝土初凝时间应做施工缝处理。
2.1.5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应及时采取有效的养护措施。
2.1.6支架基础在安装支架前,混凝土养护应达到70%强度。
2.1.7支架基础的混凝土施工应根据与施工方式相一致的且便于控制施工质量的原则,按工作班次及施工段划分为若干检验批。
2.1.8预制混凝土基础不应有影响结构性能、使用功能的尺寸偏差,对超过尺寸允许平常且影响结构性能、使用功能的部位,应按技术处理方案进行处理,并重新检查验收。
2.2桩式基础的施工应执行国家现行标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及《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的相关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2.2.1压(打、旋)式桩在进场后和施工前应进行外观及桩体质量检查。
2.2.2成桩设备的就位应稳固,设备在成桩过程中不应出现倾斜和偏移。
2.2.3压桩过程中应检查压力、桩垂直度及压入深度。
2.2.4压(打、旋)入桩施工过程中,桩身应保持竖直,不应偏心加载。
2.2.5灌注桩成孔钻具上应设置控制深度的标尺,并应在施工中进行观测记录。
2.2.6灌注桩施工中应对成孔、清渣、放置钢筋笼、灌注混凝土(水泥浆)等进行全过程检查。
2.2.7灌注桩成孔质量检查合格后,应尽快灌注混凝土(水泥浆)。
2.2.8采用桩式支架基础的强度和承载力检测,宜按照控制施工质量的原则,分区域进行抽检。
2.3屋面支架基础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2.3.1支架基础的施工不应损害原建筑物主体结构及防水层。
2.3.2新建屋面的支架基础宜与主体结构一起施工。
2.3.3采用钢结构作为支架的基础时,屋面防水工程施工应在钢结构支架施工前结束,钢结构支架施工过程中不应破坏屋面防水层。
2.3.4对原建筑物防水结构有影响时,应根据原防水结构重新进行防水处理。
2.3.5接地的扁钢、角钢均应进行防腐处理。
2.4支架基础和预埋螺栓(预埋件)的偏差应符合下列规定:
2.4.1混凝土独立基础、条形基础的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一的规定。
表一混凝土独立基础、条形基础的尺寸允许偏差
项目名称
允许偏差(mm)
轴线
±10
原标高
0,-10
垂直度
每米
≤5
全高
≤10
截面尺寸
±20
2.4.2桩式基础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二的规定。
表二桩式基础尺寸允许偏差
项目名称
允许偏差(mm)
桩位
D/10且小于等于30
桩顶标高
0,-10
垂直度
每米
≤5
全高
≤10
桩径(截面尺寸)
灌注桩
±10
混凝土预制桩
±5
钢桩
±5%D
注:
若上部支架安装具有高度可调节功能,桩顶标高偏差则可根据可调范围放宽;D为直径。
2.4.3支架基础预埋螺栓(预埋件)允许偏差应符合表三的规定。
表三支架基础预埋螺栓(预埋件)允许偏差
项目名称
允许偏差(mm)
项目名称
允许偏差(mm)
标高偏差
预埋螺栓
±20,0
轴线偏差
预埋螺栓
2
预埋件
0,-5
预埋件
±5
3、场地及地下设施
3.1光伏发电站道路的施工宜采用水临结合的方式进行。
3.2道路的防水坡度及施工质量应满足设计要求。
3.3电缆沟的施工除应符合设计要求外,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3.3.1电缆沟的预留孔洞应做好防水措施。
3.3.2电缆沟道变形缝的施工应严格控制施工质量。
3.3.3室外电缆沟盖板应做好防水措施。
3.4站区给排水管道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3.4.1地埋的给排水管道应与道路或地上建筑物的施工统筹考虑,先地下再地上。
管道回填后应尽量避免二次开挖,管道埋设完毕在地面做好标识。
3.4.2给、排水管道的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给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的相关规定。
3.4.3雨水井口应按设计要求施工,如设计文件未明确时,现场施工应与场地标高协调一致;集水井一般宜低于场地20mm~50mm,雨水口周围的局部场地坡度宜控制在1%~3%;施工时应在集水口周围采取滤水措施。
4、建(构)筑物
4.1光伏发电站建(构)筑物应包括综合楼、配电室、升压站、逆变器小室、大门及围墙等。
4.2建(构)筑物混凝土的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的相关规定,混凝土强度检验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的相关规定。
4.3砌体工程的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的相关规定。
4.4屋面工程的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的相关规定。
4.5地面工程的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的相关规定。
4.6建筑装修工程的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的相关规定。
4.7通风与空调工程的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的相关规定。
4.8钢结构工程的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的相关规定。
(二)、安装工程
1、基本要求
1.1设备的运输与保管应符合下面要求:
在吊、运过程中应做好防倾覆、防震和防护面受损等安全措施。
必要时可将装置性设备和易损元件拆下单独包装运输。
当产品有特殊要求时,尚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
1.1.2设备到场后应做下列检查:
1)包装及密封应良好。
2)开箱检查,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附件、备件应齐全。
3)产品的技术文件应齐全。
4)外观检查应完好无损。
1.1.3设备宜存放在室内或能避雨、雪的干燥场所,并应做好防护措施。
1.1.4保管期间应定期检查,做好防护工作。
1.1.5安装人员应经过相关安装知识培训、交底工作。
1.2光伏发电站的施工中间交接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1.2.1光伏发电站施工中间交接项目可包含:
升压站的基础、高、低压盘柜基础、逆变器基础、配电间、支架基础、电缆沟道、设备基础二次灌浆等。
1.2.2土建交付安装项目时,应由土建专业填写“中间交接验收签证书”,并提供相关技术资料,交安装专业查验。
1.2.3中间交接项目应通过质量验收,对不符合移交条件的项目,移交单位负责整改合格。
1.3安装工程的隐蔽工程可包括:
接地装置,直埋电缆、高低压盘柜母线、变压器吊罩等。
2、支架安装
2.1支架安装前应做下列准备工作:
2.1.1采用现浇混凝土支架基础时,应在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70%后进行支架安装。
2.1.2支架到场后应做下列检测:
1)外观及防腐镀层应完好无损。
2)型号、规格及材质应符合设计图纸要求,附件、备件应齐全。
2.1.3对存放在滩涂、盐碱等腐蚀性强的场所的支架应做好防腐蚀工作。
2.1.4支架安装前安装单位应按照“中间交接验收签证书”的相关要求对基础及预埋件(预埋螺栓)的水平偏差和定位轴线偏差进行查验。
2.2固定式支架及手动可调支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2.2.1支架安装和紧固应符合下列要求:
1)采用型钢结构的支架,其紧固度应符合设计图纸的要求及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的相关规定。
2)支架安装过程中不应强行敲打,不应气割扩孔。
对热镀锌材质的支架,现场不宜打孔。
3)支架安装过程中不应破坏支架防腐层。
4)手动可调式支架调整动作应灵活,高度角调节范围应满足设计要求。
2.2.2支架倾斜角度偏差度不应大于±1°。
2.2.3固定及手动可调支架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四中的规定。
表四固定及手动可调支架安装的允许偏差
项目名称
允许偏差(mm)
中心线偏差
≤2
梁标高偏差(同组)
≤3
立柱面偏差(同组)
≤3
2.3跟踪式支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2.3.1跟踪式支架与基础之间应固定牢固、可靠。
2.3.2跟踪式支架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2.3.3跟踪式支架电动机的安装应牢固、可靠。
传动部分应动作灵活。
2.3.4聚光式跟踪系统的聚光部件安装完成后,应采取相应防护措施。
2.4支架的现场焊接工艺除应满足设计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2.4.1支架的组装、焊接与防腐处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50018及《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的相关规定。
2.4.2焊接工作完毕后,应对焊缝进行检查。
2.4.3支架安装完成后,应对其焊接表面按照设计要求进行防腐处理。
3、光伏组件安装
3.1光伏组件安装前应做下列准备工作:
3.1.1支架的安装应验收合格。
3.1.2宜按照光伏组件的电压、电流参数进行分类和组串。
3.1.3光伏组件的外观及各部件应完好无损。
3.2光伏组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3.2.1光伏组件应按照设计图纸的型号、规格进行安装。
3.2.2光伏组件固定螺栓的力矩值应符合产品或设计文件的规定。
3.2.3光伏组件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表五规定。
表五光伏组件安装允许偏差
项目
允许偏差
倾斜角度偏差
±1°
光伏组件边缘高差
相邻光伏组件间
≤2mm
同组光伏组件间
≤5mm
3.3光伏组件之间的接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3.3.1光伏组件连接数量和路径应符合设计要求。
3.3.2光伏组件间接插件应连接牢固。
3.3.3外接电缆同插接件连接处应搪锡。
3.3.4光伏组件进行组串连接后应对光伏组件串的开路电压和短路电流进行测试。
3.3.5光伏组件间连接线可利用支架进行固定,并应整齐。
3.3.6同一光伏组件或光伏组件串的正负极不应短接。
3.4严禁触摸光伏组件串的金属带电部位。
3.5严禁在雨中进行光伏组件的连接工作。
4、汇流箱安装
4.1汇流箱安装前应符合下列要求:
4.1.1汇流箱内元器件应完好,连接线应无松动。
4.1.2汇流箱的所有开关和熔断器应处于断开状态。
4.1.3汇流箱进线端及出线端与汇流箱接地端绝缘电阻不应小于20MΩ。
4.2汇流箱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4.2.1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支架和固定螺栓应为防锈件。
4.2.2汇流箱安装的垂直偏差不应小于1.5mm。
4.3汇流箱内光伏组件串的电缆接引前,必须确认光伏组件侧和逆变器侧均有明显断开点。
5、逆变器安装
5.1逆变器安装前应作下列准备:
5.1.1室内安装的逆变器安装前,建筑工程应具备下列条件:
1)屋顶、楼板应施工完毕,不得渗漏。
2)室内地面基层应施工完毕,并应在墙上标出抹面标高;室内沟道无积水、杂物;门、窗安装完毕。
3)进行装饰时有可能损坏已安装的设备或设备安装后不能再进行装饰的工作应全部结束。
5.1.2对安装有妨碍的模板、脚手架等应拆除,场地应清扫干净。
5.1.3混凝土基础及构件应达到允许安装的强度,焊接构件的质量应符合要求。
5.1.4预埋件及预留孔的位置和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预埋件应牢固。
5.1.5检查安装逆变器的型号、规格应正确无误;逆变器外观检查完好无损。
5.1.6运输及就位的机具应准备就绪,且满足荷载要求。
5.1.7大型逆变器就位时应检查道路畅通,且有足够的场地。
5.2逆变器的安装与调整应符合下列要求:
5.2.1采用基础型钢固定的逆变器,逆变器基础型钢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六的规定。
表六逆变器基础型钢安装的允许偏差
项目
允许偏差
mm/m
mm/全长
不直度
<1
<3
不平度
<1
<3
位置误差及不平行度
—
<3
5.2.2基础型钢安装后,其顶部宜高出抹平地面10mm。
基础型钢应有明显的可靠接地。
5.2.3逆变器的安装方向应符合设计规定。
5.2.4逆变器与基础型钢之间固定应牢固可靠。
5.3逆变器交流侧和直流侧电缆接线前应检查电缆绝缘,校对电缆相序和极性。
5.4逆变器直流侧电缆接线前必须确认汇流箱侧有明显断开点。
5.5电缆接引完毕后,逆变器本体的预留孔洞及电缆管口应进行防火封堵。
6、电气二次系统
6.1二次设备、盘柜安装及接线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1的相关规定外,还应符合设计要求。
6.2通信、远动、综合自动化、计量等装置的安装应符合产品的技术要求。
6.3安防监控设备的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的相关规定。
6.4直流系统的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蓄电池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2的相关规定。
7、其他电气设备安装
7.1高压电器设备的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7的相关规定。
7.2电力变压器和互感器的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8的相关规定。
7.3母线装置的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9的相关规定。
7.4低压电器的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4的相关规定。
7.5环境监测仪等其他电气设备的安装应符合设计文件及产品的技术要求。
8、防雷与接地
8.1光伏发电站防雷系统的施工应按照设计文件的要求进行。
8.2光伏发电站接地系统的施工工艺及要求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的相关规定外,还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
8.3地面光伏系统的金属支架应与主接地网可靠连接;屋顶光伏系统的金属支架应与建筑物接地系统可靠连接或单独设置接地。
8.4带边框的光伏组件应将边框可靠接地,不带边框的光伏组件,其接地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8.5盘柜、汇流箱及逆变器等电气设备的接地应牢固可靠,导通良好,金属盘门应用裸铜软导线与金属框架或接地排可靠接地。
8.6光伏发电站的接地电阻阻值应满足设计要求。
9、架空线路及电缆
9.1架空线路的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3和《110kV~50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3的有关规定。
9.2电缆线路的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的相关规定。
9.3架空线路及电缆的施工还应符合设计文件中的相关要求。
(三)设备和系统调试
1、调试前的工作
1.1调试方案应报审完毕。
1.2设备和系统调试前,安装工作应完成并验收完成。
1.3室内安装的系统和设备调试前,建筑工程应具备下列条件:
1.3.1所有装饰工作应完毕并清扫干净。
1.3.2装有空调或通风装置等特殊设施的,应安装完毕,投入运行。
1.3.3受电后无法进行或影响运行安全的工作,应施工完毕。
2、光伏组件串测试
2.1光伏组件串测试前应具备下列条件:
2.1.1所有光伏组件应按照设计文件数量和型号组串并接引完毕。
2.1.2汇流箱内各回路电缆应接引完毕,且标示应清晰、准确。
2.1.3汇流箱内的熔断器或开关应在断开位置。
2.1.4汇流箱及内部防雷模块接地应牢固、可靠,且导通良好。
2.1.5辐照度宜在高于或等于700W/m2的条件下测试。
2.2光伏组件串的检测应符合下列要求:
2.2.1汇流箱内测试光伏组件串的极性应正确。
2.2.2相同测试条件下的相同光伏组件串之间的开路电压偏差不应大于2%,但最大偏差不应超过5V。
2.2.3在发电情况下应使用钳形万用表对汇流箱内光伏组件串的电流进行检测。
相同测试条件下且辐照度不应低于700W/m2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