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电大新版教务管理系统CPS10版免修免考工作手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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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电大新版教务管理系统CPS10版免修免考工作手册
第一部分免修免考工作简介
第一章免修免考管理工作流程及主要文件通知
一、北京电大免修免考工作流程
二、课程免修免考和网考免考文件和通知
1.课程免修免考文件和通知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单位
公布地址
关于印发《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免修免考课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电校教
[2002]1号
中央电大
教务之窗
北京电大课程免修免考管理办法
北京电大
教务之窗
北京广播电视大学关于“首都职工素质教育工程”与开放教育专科接轨工作的通知
京电大教
[2006]18号
北京电大
教务之窗
北京广播电视大学关于“首都职工素质教育工程”与开放教育专科接轨工作的补充通知
京电大教
[2009]18号
北京电大
教务之窗
2.网考免考文件和通知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单位
公布地址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关于开放教育试点本科(专科起点)学生参加教育部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考试的实施办法
电校教
[2005]7号
中央电大
教务之窗
关于开放教育试点本科(专科起点)学生参加教育部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考试的实施办法的有关问题的问答
中央电大
教务之窗
北京电大关于开放教育试点本科(专科起点)学生参加教育部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免修免考的实施办法
北京电大
教务之窗
关于调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作为“大学英语(B)”统考免考条件规定的通知
北京电大
教务之窗
3.补修课程免修免考文件和通知
关于印发北京电大开放教育试点专业本科补修课程的实施意见(暂行)的通知
京电大[2006]33号
北京电大
教务之窗
北京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补修课程管理办法(2007年9月修订
北京电大
教务之窗
第二章办理课程免修免考原则
1.作为免修免考替代的课程,其专业层次、教学内容、教学要求应不低于现修专业被替代课程的专业层次、教学内容、教学要求。
2.为了保证教学过程和教学质量,学生在学历教育学习阶段,禁止大面积对专业内课程进行免修免考。
3.专科阶段课程不能免修免考本科阶段课程。
同时专科阶段已选修的课程,本科阶段不得再选修。
4.本科阶段与专科阶段必修课程重复设置,且课程教学要求相同时,可选修本科阶段中不低于已修专科阶段必修课程学分的选修课程,申请免修免考本科阶段的必修课程。
5.经审核允许进行免修免考的课程,学分按现修专业中被替代课程规定的学分记载。
6.课程开放专业和“一村一”专业暂不考虑学分替换和课程免修免考问题。
7.开放教育学习指南、社会调查、毕业设计(论文)等综合实践环节不得免修免考。
8.学位外语不能办理免修免考。
9.通识课模块课程不允许免修免考。
10.对于发展变化较快的专业课程,应根据现修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可适当调整证书或单科课程的有效年限。
11.2004年秋季以后入学的学生,不再办理国民教育系列英语专业(专科)毕业者免修免考非英语专业(本科)英语Ⅱ
(1)和英语Ⅱ
(2)课程;不再办理国民教育系列计算机专业(专科)毕业生免修免考非计算机专业(本科)计算机应用基础(本)课程。
12.2006年1月1日之后颁发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证书将不再作为英语Ⅱ
(1)、英语Ⅱ
(2)免修免考的条件。
13.取得全国网考大学英语(A)合格成绩,可免修免考“英语综合实践”课程。
14.取得全国网考大学英语(B)合格成绩,可免修免考“英语II
(2)”课程。
15.取得全国网考计算机应用基础合格成绩,可免修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本)”课程。
16.入学注册时年龄满40周岁并具有国民教育系列英语专业毕业证书的学生,可免修免考英语II
(1)和英语II
(2)课程。
17.统设必修课程免修免考的比例规定为:
(下述课程为单科结业证书)
课程类型
替代必修总学分比例
替代方法
电大课程(含注册生)
100%
免修免考
国家自学考试课程
40%
免修免考
合作高等学校课程(本科)
100%
免修免考
第三章办理课程免修免考的条件
目前能办理免修免考的证书或单科课程有以下几种,其他证书或单科课程需经过北京电大课程责任教师、专业责任教师、教研室三级审核通过才能办理免修免考。
1.国民教育系列各类高等学校专科以上学历(6年有效)。
2.电大开放教育课程合格成绩(8年有效)。
3.国家自学考试课程合格成绩(6年有效)。
4.取得全国网考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合格成绩。
5.取得全国网考大学英语(B)课程合格成绩。
6.取得全国网考大学英语(A)课程合格成绩。
7.国家外语四级及以上证书(6年有效)(04春及04春以前有效)。
8.大学英语等级考试(CET)4级及以上证书(2006年1月1日前有效)。
9.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及以上证书(含笔试三级证书)。
10.成人教育学位英语考试合格证书。
11.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一级B)及以上证书。
12.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证书。
13.ACCA会计资格证书。
14.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秘书)三级及以上证书。
15.首都职工素质教育工程通用能力培训结业证书。
第四章分校免修免考工作说明
一、分校办理免修免考相关事宜说明
分校承担免修免考相关材料的初审职责,具体内容为:
1.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电大和北京电大制定的有关课程免修免考和网考免考文件。
2.每学期开学初及时向新生介绍课程免修免考和网考免考政策。
3.根据北京电大计划管理科下发的“免修免考工作安排通知”,具体部署免修免考工作。
4.对申请免修免考的学生提交的证书(成绩单)原件进行初审,并在初审合格的证书(成绩单)复印件(A4格式)上盖分校公章,以示初审合格。
5.在初审过程中遇到学生提交的未列入“北京电大课程免修免考科目对应表”中的证书(成绩单),应向北京电大计划管理科提交有关证书(成绩单)(自考课程需提交相应教材)原件,计划管理科负责送交有关部门进行审定。
6.对申请免修免考初审合格的课程在教务管理软件分校版平台上进行课程注册,同时录入免修免考数据。
7.按规定时间携带经过初审合格的证书复印件到北京电大计划管理科办理免修免考工作。
8.经过北京电大和中央电大两级电大审核完成后,北京电大计划管理科将以正式红头文件形式下发免修免考最终审核结果。
分校工作人员做好文件存档工作,并及时将审核结果通知学生。
二、初审过程中常见问题解答
1.自考合格课程免修免考的相关问题
(1)在初审自考成绩单时,是否自考课程名称和电大课程名称相同或接近就可以办理免修免考?
答:
不是。
免修免考的原则是,申请免修免考课程的教学要求和教学内容,应不低于被免修免考课程的教学要求和教学内容。
即“就高不就低”。
因此不能只看是否课程名称相同或相近,而是要看教学要求和教学内容。
目前,自考专科阶段课程即使课程名称与电大本科阶段的课程名称相同也不能办理免修免考。
另外,在自考课程名称和电大课程名称相同,同时教学要求和教学内容相近的情况下,还要查看自考课程的学分,如果自考课程的学分低于电大课程的学分,还是不能办理免修免考。
因为学分是成功地完成某项科目所获得的分值单位,用于表明学生获得某种证书、文凭或达到某个级别所需要的学习量。
(2)请问自考课程“邓小平理论概论”能免修免考电大“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吗?
答:
电大“邓小平理论概论”课程是从2005春季开始正式更名为“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
而自考是在2003年开始考核“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部分。
因此2003年以后取得的自考“邓小平理论概论”课程合格成绩,都可以办理电大“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的免修免考。
(3)请问一个学生用自考合格课程,最多能办理几门电大课程的免修免考呢?
答:
按照中央电大“关于印发《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免修免考课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电校教[2002]1号)的规定,自考合格课程可以免修的比例为电大必修课程总学分的40%。
在初审时,如果学生提交的符合办理免修免考的自考合格课程可免修的电大课程学分之和超出必修课程总学分的40%时,应及时与学生协商,选定准备办理免修免考的自考合格课程。
(4)请问不论哪年取得的自考合格课程都能申请办理免修免考吗?
答:
不是。
按照中央电大“关于印发《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免修免考课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电校教[2002]1号)的规定,自考合格课程申请办理电大课程免修免考的有效年限为6年。
在这里指的有效年限为指已获得的自考合格课程签发日期到电大注册日期。
有效年限的计算单位为年。
例:
电大2004年春季注册法学本科专业的学生,曾参加自学考试,于2002年10月取得了宪法学课程的成绩。
由于取得成绩日期到电大注册日期不到规定年限的6年,因此有资格申请办理电大课程的免修免考。
但是该生在1998年以前参加的自考合格课程因超过规定的有效年限不能申请办理电大课程的免修免考。
(5)请问学历文凭考试合格课程能申请办理电大课程免修免考吗?
答:
不能。
文凭考试是国家对尚不具备颁发学历文凭资格的民办高等教育机构的一种扶持形式,1993年开始试点。
进入试点省(区、市)的基本符合国家规定的民办高等学校,经所在省(区、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可进行文凭考试试点。
2003年,2004年,国务院先后下发“国发[2003]5号”、“国发[2004]16号”文件,决定“取消对实施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试点省份的资格审批”,“取消省级对实施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试点学校的资格审批”。
2004年7月教育部出台了《关于取消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的通知》(教发[2004]24号),对取消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有关事项,做出了明确规定。
因此2005年开始,中央电大不再允许学历文凭考试合格课程免修电大课程。
2.电大课程免修免考相关问题
(1)请问电大“开放教育入学指南”课程能申请办理免修免考吗?
答:
不能。
电大“开放教育入学指南”课程从2006春季开始由原来的实践课程“入学教育”调整为必修课程,每个专业的“开放教育入学指南”课程的教学内容也是不同的,因此无论是“入学教育”还是“开放教育入学指南”课程,都不能申请办理免修免考。
(2)请问转学转专业的学生也要办理免修免考吗?
答:
如果是在同一年级中转专业,在教务管理软件中把教学计划中相同课程的成绩将自动带过来,因此不需要办理免修免考。
不同年级之间不能直接实现转学转专业,只能通过重新注册新专业的途径实现转学转专业,因此这类学生在原专业取得的相同课程的成绩,必须通过办理免修免考才可以带到新专业中来。
(3)请问电大课程免修也有学分比例限制吗?
答:
按照中央电大“关于印发《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免修免考课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电校教[2002]1号)的规定,只要符合申请办理免修免考的条件,电大课程是100%可以申请办理免修免考。
但是综合实践环节课程(社会调查、毕业论文)和开放教育入学指南(入学教育)课程是不能办理免修免考。
(4)请问电大新生能否在开学第一学期全部申请能办理的课程免修免考?
答:
目前可以一次性办理,但是凡是要申请办理免修免考的课程都全部要进行课程注册。
(5)请问电大英语I
(1)
(2)课程是分学期开设课程,现在学生要求分学期进行课程注册和分学期申请办理课程免修免考,能否这样办理呢?
答:
不可以。
分学期开设的课程不可以分学期办理课程免修免考。
如果要办理免修免考必须同时全部注册分学期开设课程,才能申请办理免修免考。
3.证书免修免考相关问题
(1)请问目前哪些证书能办理电大课程的免修免考呢?
答:
目前能办理电大课程的常见证书是“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B及以上证书”、“成人学位英语(俗称成人三级)”、“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及以上(含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三级笔试成绩合格证书)”、“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等。
具体情况请参见“北京电大课程免修免考科目对应表”中的“证书类科目对应表”。
(2)请问以上证书有有效年限吗?
答:
根据中央电大“关于开放教育试点本科(专科起点)学生参加教育部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考试的实施办法的有关问题的问答”第34条的最新规定,目前对有关证书有效年限没有时间限制。
(3)请问改革后的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也能申请办理免修免考吗?
答:
由于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免修免考电大公共英语的条件要与全国网考委规定一致,因此根据网考委《全国高校网络教育考试委员会关于调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作为“大学英语”统考免考条件规定的通知》([2005]12号),在2006年1月1日前,已经获得四、六级证书或者是考试成绩达到420分的学生,可免修免考电大公共英语课程;2006年1月1日后,取得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将不能再免修免考电大公共英语课程。
(4)请问国民教育系列英语专科专业毕业生能申请办理电大开放教育本科阶段的英语II
(1)和英语II
(2)课程免修免考吗?
答:
不能。
从2004秋季开始注册电大开放教育本科专业的学生不能用国民教育系列英语专科专业毕业证申请办理开放教育本科阶段的英语II
(1)和英语II
(2)课程免修免考。
但是可以申请办理电大开放教育专业阶段的英语I
(1)
(2)课程的免修免考。
4.网考免考相关问题
(1)请问究竟什么是网考呢?
答: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高[2004]5号)文件第六条规定的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简称全国网考。
(2)请问按照教育部文件精神,电大开放教育本科哪些学生必须参加教育部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考试(以下简称“网院统考”)?
答:
2004年秋季及以后(含04秋)入学的电大开放教育本科学生必须参加网院统考。
(3)请问电大学生具备哪些条件能申请办理网考免考呢?
答:
请参见下表。
免考条件
可免考的全国网考课程
国民教育系列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
计算机应用基础
大学英语(A)
大学英语(B)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B及以上
计算机应用基础
大学英语等级考试(CET)4级及以上
大学英语(B)
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及以上
大学英语(B)
成人教育学位英语考试合格证书
大学英语(B)
入学注册时年龄满40周岁的非英语专业学生
大学英语(B)
特别提示:
“本科学历”和“注册年龄40周岁”条件只能免考网考不能同时办理课程的免修免考,还需参加中央电大组织的英语II
(2)和计算机应用基础(本)课程的考试,成绩合格才能毕业。
因此对于此类情况分校工作人员一定要跟学生说明情况,与学生协商后决定是否免考网考科目。
开放教育计算机类本科专业学生不能用“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B”及以上证书免考网考科目“计算机应用基础”。
(4)请问电大学生只申请办理了网考免考没有同时办理与网考科目相对应的课程免修免考能否毕业吗?
答:
不能。
因此申请办理网考免考的学生同时办理与网考科目相对应的课程免修免考。
(5)那么与网考科目相对应的电大课程是什么呢?
网考科目
北京电大教学计划中
相对应的课程名称
大学英语(A)
英语综合实践
大学英语(B)
英语II
(2)
计算机应用基础
计算机应用基础(本)
5.补修课程免修免考相关问题
(1)请问补修课程的免修免考怎么办理呢?
答:
补修课程免修免考由北京电大专业责任教师审核。
分校将需要办理补修课程免修免考的信息填写在“北京电大补修课程免修免考审核表”中(一式三份),同时将专科阶段毕业证书复印件(需经北京电大招生办加盖验证章)及成绩单复印件(需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交专业责任教师审核。
此部分内容请参见“关于印发北京电大开放教育试点专业本科补修课程的实施意见(暂行)的通知(京电大[2006]33号)”和“北京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补修课程管理办法(2007年9月修订)”。
(2)请问专业责任教师已经审核过的的补修课程免修免考数据也要在教务管理软件中录入吗?
答:
需要录入。
从2006春季开始中央电大对每个开放教育本科专业中统一设置了补修课程。
补修课程的成绩作为毕业审核的一部分,如果没有补修课程的成绩是不能正常毕业。
因此分校需要将教学部门已经审核通过的补修课程免修免考成绩数据录入到教务管理系统。
北京电大教务处将把分校录入的补修课程免修免考数据导入到教务管理系统。
(3)请问专业责任教师已审批的“北京电大开放教育本科补修课程免修免考审核表”怎么存档?
答:
专业责任教师存档一份,分校存档一份,北京电大教务处存档一份。
三、录入免修免考数据时常见问题解答
1.请问在录入课程免修免考数据时,点击系统外专业名称部分时没有显示需要选择项目时,该如何处理呢?
答:
出现这种情况是因为北京电大没有进行外系统专业名称字典维护。
新版教务管理系统的所有外系统字典维护全部由省级电大完成。
因此需要在外系统字典中增加其他项目时,应向北京电大教务处提出申请,教务处审核通过后统一进行外系统字典维护。
2.请问证书的成绩代码如何填写?
答:
一律填写80。
3.请问证书的外系统课程名称怎么填写呢?
答:
与专业名称中选择的证书名称一样填写。
第二部分新教务管理系统(CPS1.0版)免修免考模块使用手册
第一章系统说明
(一)功能介绍
1.免修免考功能主要分为三级平台操作,分校平台以免修免考信息录入、录入信息维护功能为主;省校平台主要功能为对分校录入免修免考信息进行省审(初审)、维护免修免考相关属性信息(免修免考专业、颁证单位等)、与中央平台进行数据交互、开启/关闭分校免修免考录入功能;中央平台主要功能为对省级平台提交的统设课程(非统设课程由省电大负责终审)免修免考信息进行中央审核(终审)、维护免修免考属性信息(免修免考专业、颁证单位等)。
2.所有统设课程(包括必修和部分选修课程)需要全部上传至中央电大进行终审,才能替代成绩;所有非统设课程的终审在省级电大。
3.终审不通过的免修免考记录,只允许重新上报一次。
4.学号和系统内课程ID两个字段唯一标识一条免修免考记录,对于同一条免修免考记录,系统只允许录入一次,对于学号和课程ID相同的记录,系统视作重复记录,不允许录入。
(二)新旧教务管理系统免修免考模块功能比较
新教务管理软件(CPS1.0版)跟旧教务管理软件(JWGL.NET)相比较在免修免考模块的操作上有以下特点:
1.分校无需导出已录入的免修免考数据。
2.分校无需导入省校及中央电大已审核的免修免考数据,可以直接实时查询审核状态。
3.分校无需上传已录入的免修免考数据。
4.分校无需导入和维护免修免考字典。
第二章登录方式
在新教务管理软件中,免修免考模块数据录入在分校版进行操作,教学点平台可以查询审核情况。
分校版平台地址:
http:
//172.16.88.33/SRTVUWeb/
外网地址:
http:
//123.127.233.151/SRTVUWeb
第三章分配免修免考权限
为了便于登录和简化因工作人员变动需重新分配免修免考权限的工作,建议分校系统管理员在分配免修免考权限时,用户名统一设置为“mxmk”加分校代码的形式,登录初始密码设置为“1234”。
注册成功后,根据需要可以修改登录密码。
例如东城分校可将用户名设置为“mxmk01”。
1.北京电大首先给分校分配免修免考的管理权限。
2.分校系统管理员给免修免考工作人员分配权限。
步骤一:
分校系统管理员登录(见图1)。
图1
步骤二:
选择用户管理
按确定键提交后界面进入到系统维护操作平台。
点击系统维护,在下拉框中点击用户管理(见图2)。
进入到添加分校用户界面(见图3)。
图2图3
步骤三:
添加分校用户
分校系统管理人员给相关人员进行权限分配(见图4)。
图4
分校根据办理免修免考工作人员的情况,填写用户信息,然后在分校用户角色设置中选择的有关免修免考项(见图5)。
图5
第四章录入课程免修免考数据
步骤一:
工作人员登录。
登录操作时,【学校代码】和【分校】可任选其一(见图6)。
图6
登录成功时在界面左边显示【免修免考】项(见图7)。
图7
步骤二:
点击【免修免考】键之后,点击【录入免修免考成绩】键(见图8)。
图8
进入到录入免修免考成绩界面。
界面右上方提示“课程开放的学生不允许录入免修免考”,新系统通过学生学号自动识别课程开放学生和非课程开放学生(见图9)。
图9
步骤三:
输入免修免考的学生信息(见图10)。
提示:
①学号和姓名任选其一。
②建议输入学号。
图10
点击【录入标志】键,再按【录入免修免考成绩】键进行提交(见图11)。
图11
步骤四:
选择免修免考课程。
凡是已注册的课程在免修免考成绩的课程信息的录入标志列中以圆圈显示(见图12)。
图12
点击免修免考课程后面的录入标志,按录入免修免考成绩键进行提交(见图13)。
图13
步骤五:
输入免修免考信息—系统外课程信息(见图14)。
提示:
①凡是带*项为必填项。
②用证书申请免修免考时,在专业名称中选择相关证书后在课程名称栏中再次输入该证书名称。
③证书的成绩代码一律填写80。
图14
步骤六:
保存免修免考信息。
录入完免修免考信息—系统外课程信息后,点击保存键(见图15)。
如果保存成功将出现“免修免考记录新添成功”的提示。
图15
第五章录入网考免考数据
步骤一:
点击【网考免考】键,进入到录入免网考成绩界面(见图1)
图1
步骤二:
点击【录入免网考成绩】键,进入到录入免网考成绩界面(见图2)
图2
步骤三:
输入免修免考的学生信息(见图3)。
提示:
①学号和姓名任选其一。
②建议输入学号。
图3
步骤三:
按【确定】键,界面进入到(见图4)
.图4
步骤四:
点击【录入标志】下方的圆圈键后,再点击【录入免网考成绩】键提交,页面上会显示学生的基本信息,如“学号、姓名、所在学校、学生类型、专业层次”等信息(见图5)
图5
步骤五:
点击【免网考科目】和【免网考原因】键,选择下拉框中的信息(见图6)
图6
步骤六:
点击【保存】键,进行数据保存,如果保存成功将提出信息(见图7)
图7
第六章浏览/删除免修免考数据
如需查询已录入的免修免考数据,修改或删除错误免修免考数据,或者是查询北京电大及中央电大的审核状态,可通过【浏览/删除免修免考数据】键完成(见图16)。
图16
提示:
①可按显示的各类条件进行查询。
②若要查询全部已录入的免修免考数据直接点击【查询】键。
③若要查询个别免修免考数据,建议通过按学号查找的方式进行查询。
④北京电大和中央电大审核通过的数据不能删除。
⑤可以删除未审核的数据和北京电大审核不通过的数据。
⑥北京电大审核通过的数据在审核状态中的省审部分以绿色“通过”显示。
⑦可以按“学号”、“姓名”、“审核状态”等条件排序。
用鼠标点击所要排序的项目即可。
图17
图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