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鸿奖惩管理制度0825.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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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鸿奖惩管理制度0825
天鸿置业
奖惩管理制度(试行)
YH-ZH-20140910
制定:
综合部
时间:
2014年9月
奖惩管理制度
目的:
为建立良好的奖罚机制,对工作突出、有特别贡献的员工给予奖励,对损害公司利益及给公司带来不良影响的行为给予处罚,奖罚分明,正确引导员工工作方式及行为,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生效日期:
总经理签字日期为准。
类型:
□岗位职责□操作规程√管理规定□其他
制订:
综合部
编码版本:
制度编号:
YH-ZH-20140910版本:
1.0
执行单位:
综合部
总经理审核:
1、总则
1.1为建立良好的奖罚机制,对工作突出、有特别贡献的员工给予奖励,对损害公司利益及给公司带来不良影响的行为给予处罚,使奖罚分明,以达到正确引导员工工作方式及行为的目的,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1.2本管理制度是制订公司其他管理制度中奖惩细则的基础,如其他奖惩细则与本制度有冲突的,以本制度为准。
1.3奖惩包括行政奖励、行政处罚、经济奖励及经济处罚等内容。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河南天鸿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有员工。
3、行政奖励规定
行政奖励分为通报表扬、嘉奖、记小功、记大功。
3.1获三次通报表扬者予以一次嘉奖,嘉奖三次予以记一小功,记三次小功予以记一大功,记二次大功给予特别加薪(工资上浮标准另订)。
3.2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公司给予通报表扬的奖励:
a.在本部门或项目部季度绩效考核连续2次或年度累计3次获第一名者;
b.在本部门或本项目部当年年度考核分数为第一名者;
c.严格执行预算管理规定,并积极反馈执行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的;
f.公司驾驶员能够在一年之内不发生任何事故的。
3.3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公司给予嘉奖的奖励:
a.在公司组织或参与的全体性竞赛中名列前三名者;
c.提出合理化建议,经实施取得较好效果者;
d.发现预算管理执行过程中存在不足,避免可能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e.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发生者。
3.4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公司给予记小功的奖励:
a.在社会活动中,积极维护或提高公司形象,为公司赢得声誉者;
b.严格控制费用,节省开支10%以上的部门或项目部;
c.为保护集团、公司财产和顾客生命财产安全,见义勇为者;
d.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较大事故发生者;
e.努力树立公司良好形象,在市级以上新闻报刊、电视、电台宣传本集团的人和事的报道经采用者。
3.5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公司给予记大功的奖励:
a.在社会活动中,为公司赢得重大荣誉的主要人员;
b.见义勇为,抢救国家财产和集团、公司财产,为市级公安机关表彰者;
c.提出合理化建议,经实施后年增加收入或减少支出10万元以上者;
d.及时发现并向管理层提出公司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重大问题,避免或减少公司损失者;
e.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
f.集团总部领导认定应予记大功者。
3.6除上述行为外,凡有其他对公司有较大贡献的行为,由集团人力资源中心核实后报集团领导确定奖励标准。
3.7奖励额度:
嘉奖一次给予100元的奖励,记小功一次给予500元的奖励,记大功一次给予2000元的奖励。
3.8发现预算管理中存在漏报项,或预算执行过程中的违章行为(如暗箱操作等)及时反映,经查实的,按照避免损失的数额增发奖金,参见下表:
避免损失(元)
当事人
5000<α≤30000
当月工资50%
30000<α≤50000
当月工资100%
50000<α≤100000
当月工资100%及年度奖金50%
100000<α
晋升工资一级
注:
α为当事人为公司避免的经济损失。
4、行政惩罚规定
4.1行政处罚分类:
通报批评、警告、记小过、记大过、停职检查、解雇。
4.2处罚规定:
通报批评三次者作警告一次处理,警告三次作记小过一次处理,记小过二次者作记大过一次处理,记二次大过者将给予解雇。
4.3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通报批评:
a.工作迟延,无正当理由未按照制度或工作计划完成工作者;
b.无故延迟2天报出各类文件、工作报表的单位和责任人;
c.丢失各类文件、工作报表尚未造成损失的单位和责任人;
d.未经用章审批程序审核用章,尚未对公司造成损失者;
e.司机公车私用或值班时无故缺席者;
f.违反电脑管理规定,情节轻微者;
g.违反公司其他管理制度或工作程序,尚未造成损失者;
h.有损公司形象,情节轻微者;
i.其他在工作中存在差错但情节较轻微及制度中规定应予以通报批评者;
k.
l.公司驾驶员发生两次及以上小事故,将视为大事故作出处理。
4.4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警告处分:
a.在本部门或本项目部月度考核连续三次排列最后者;
b.对上司及客户有不礼貌行为,引起投诉者;
c.一个月内三次以上工作迟延,无正当理由未按管理制度或工作计划完成工作者;
d.当天上班时间擅离工作岗位而无合理解释者;
f.由于保管不慎,损毁档案资料者;
g.丢失各类文件、工作报表造成损失的单位和责任人;
h.不按公文管理规定擅自发文的责任人;
i.其他违反公司制度、有损公司形象、妨碍工作秩序但情节较轻微者。
j.公司驾驶员发生一次事故净损失在5000元以下时,为小事故,给予驾驶人员警告处分;
4.5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记小过处分:
a.捏造请假理由或伪造病假单者;
b.请假未经批准、私自离开工作岗位2天者;
c.未经许可,私自出借公司财物者;
d.私自动用或损坏消防及安全设备者;
e.泄露公司秘密,已经采取补救措施或尚未造成严重后果者;
f.违反公司管理制度或工作程序,造成损失5000元以下者;
j.其他违反公司制度、有损公司形象、妨碍工作秩序情节较严重者。
h.公司驾驶员发生一次事故净损失5000-30000元时,视为大事故,对驾驶人员罚款500元并在公司通报批评。
4.6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记大过处分:
a.造谣惑众,挑拨是非,影响公司正常管理秩序者;
b.违反公司管理制度或工作程序,造成损失5000元以上者;
c.贿赂公司管理人员以达到不可告人之目的者;
d.未经许可,在工作时间内受雇其他公司者;
e.其他严重违反公司制度、影响公司声誉,对公司利益造成严重损害者。
f.公司驾驶员发生一次事故净损失大于30000元时,视为重大事故,驾驶人员停职停薪或调离岗位。
4.7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公司有权对员工作出停职处理,在停职期间,员工不享受公司一切福利待遇及薪金:
a.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公司指定的身体检查、诊治或防疫注射者;
b.违反刑律或治安条例接受调查者;
c.做出不利于公司或同事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接受调查,等待是否给予解雇处理者。
4.8有下列行为者,可无须预先告知而给予解雇,公司保留追究有关经济损失或提请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权利:
a.各类触犯刑律者;
b.两次大过或一年内记小过三次者;
c.贪污、受贿、挪用公款者;
d.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者;
e.玩忽职守情节严重,造成损失10000元以上者;
f.擅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或从事其他有损公司利益、声誉之行为者;
g.造谣惑众,挑拨是非或唆使他人怠工、罢工,情节严重者;
h.利用社会不良分子解决公司内部问题者;
i.在公司有打架行为之双方(正当防卫者除外);
j.对公司职员及其家属实施威胁,暴行或有侮辱之行为者;
k.窃取公司财物者;
l.故意损坏公司设备、工具、原材料及重要文件者;
m.遇非常事变,借故躲避,致使公司财物蒙受损失者;
n.未得预先准许而缺勤3天以上,或经常迟到早退,经批评教育无悔改之意者;
o.向公司或上司提供虚假证明或资料,有欺骗或严重不诚实行为者;
p.服务态度恶劣,损害客户利益影响公司声誉者;
q.蓄意违抗公司或上司的合理安排或调遣,不服从工作分配或恶意顶撞上司者;
r.泄露、窃取公司机密资料者;
s.有账外经营或对公司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责任人;
t.对出现工作失职但拒不接受本处罚规定,经公司查实者。
4.9违反公司管理制度,以权谋私或给公司、他人造成损失的,由人力资源中心查实后,报总裁办确定处罚标准。
4.10除上述行为外,凡有其他违反公司规章制度、造成公司损失或影响公司声誉极其严重的行为者,由人力资源中心查实后,报总裁办确定处罚标准。
5、经济处罚
5.1对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员工给以一定经济处罚,以示警戒。
5.2经济处罚的对象为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第一责任人、第二责任人及第三责任人。
5.3处罚额度:
警告一次扣100-200元,记小过一次扣200-600元,记大过一次扣600-1200元。
5.4按照造成损失的数额,相应的经济处罚额度如下表:
经济损失(元)
第一责任人
第二责任人
第三责任人
5000<α≤30000
当月工资50%
当月工资30%
当月工资20%
30000<α≤50000
当月工资100%
当月工资50%
当月工资30%
50000<α≤100000
当月工资100%,年度奖金50%
当月工资100%
当月工资50%
100000<α
当月工资及年度奖金100%
当月工资100%,年度奖金50%
当月工资100%
注:
α为当事人给公司造成或将造成的经济损失。
5.5由公司驾驶员驾驶车辆造成的违章及事故经济处理办法详见《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5.6凡员工当月工资不足以扣罚时以扣除当月全部工资处理,不再累计到下月执行。
6、奖惩权限
6.1无论奖、惩,均须按照奖惩审批权限进行审批后才可执行。
6.2奖惩审批权限依照集团审批权限分配表执行。
7、奖惩程序
7.1奖惩由同事、主管领导或人力资源中心依据上述办法提出建议(经济处罚须分别落实第一责任人、第二责任人及第三责任人)并填写《奖惩审批表》。
7.2《奖惩审批表》由人力资源中心根据上报资料查实后签署,按本规定奖惩权限报相关领导审批后执行。
7.3由人力资源中心每月底前将涉及经济奖惩的奖惩审批递交财务中心,由财务中心负责执行。
8、奖惩管理与监督
8.1无论奖惩,均应在公司范围内通报,并存入个人档案。
8.2员工对于奖惩处理结果可以提出异议,并可提交上一级管理人员(机构)进行裁决。
8.3特殊情况的奖惩,按一事一议的原则商讨后决定。
9、附则
9.1对于本管理制度未规定的事项,依照其他管理制度执行,必要时可进行补充规定。
9.2本管理制度由人力资源中心负责解释,员工对本管理制度产生异议时,可由总裁办进一步做出书面说明。
9.3原则上人力资源中心每年对本管理制度进行检讨和修正,确保管理制度的适应性和有效性。
10、附件
员工奖惩审批表
□奖励 □处分填表日期:
年月日
姓名
部门
职务
奖惩
原因
奖惩
类别
□通报表扬□嘉奖□记小功□记大功
经济奖励
其他
□通报批评□警告□记小过□记大过
□停职检查□解雇
经济处罚
其他
部
门
意
见
签名:
日期:
人
事
意
见
签名:
日期:
批
准
人
签名: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