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商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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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商管理制度
张家界金鲵公司代理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金鲵公司为加强对代理商开发和统一管理,规范各区域代理商行为,确保"金鲵公司产品"在各代理区域的顺利销售,特依据如下原则制定代理商管理制度,望各级代理商认真贯彻、严格遵守。
第一条谨慎性原则
本着对双方负责的态度,各级代理商的市场拓展与产品销售工作,必须认真贯彻执行金鲵公司规定的工作程序,不可草率行事。
第二条风险性原则
金鲵公司将尽可能地减少各级代理商的市场风险。
第三条区域性原则
各代理商均负责一定区域的产品销售工作,在一定区域内代理商是唯一的,决不允许跨地区销售。
原则上以地级行政区域作为划分代理销售区域的最小单位。
第四条价格统一原则
严格执行金鲵公司规定的全国统一销售价格,代理商一般不得私自提高或降低价格,特殊情况需变动零售价格时,需经过金鲵公司书面确认后方能执行。
第五条计划管理原则
对代理商实行计划管理制度。
金鲵公司按年度向代理商下达销售计划,实行季评比、年总结。
年终按照相关规定对代理商进行销售返点奖励。
第六条积极协助原则
金鲵公司市场部积极配合各代理商的工作,对于代理商在销售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积极配合解决。
第七条诚信的原则
双方必须诚实有信用,决不提供虚假信息。
第八条严格管理原则
认真贯彻执行各项管理制度。
对违反管理制度的代理商,坚决按制度规定予以处罚,直至取消代理资格,决不姑息迁就。
第九条双方共赢原则
金鲵公司的目标是与代理商共赢,共同发展。
第十条长期性原则
金鲵公司立足市场,与代理商长期协作,确保代理商积极放心地进行市场销售工作。
第二章代理管理细则
第一条、代理期限一般为1年,代理商协议实行一年一签制,各地州(地区)原则上只设一名地级代理商;
第二条、本制度规定金鲵公司特许代理商(以下称代理商)权限、运作及业务处理等相关事项,指在使金鲵公司与各代理商之间保持良好合作关系,促进双方共同发展;
第三条、代理商经金鲵公司授权并自代理协议书生效之日起,应严格依照协议的规定和金鲵公司市场部门的要求,在独立经营的原则下,负责代理区域内的市场开拓、宣传促销、售后服务、外部环境协调等相关的业务运作及业务处理;
第四条、代理商应遵循金鲵公司各项规定,从事代理活动,不得做出损害金鲵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
第五条、各代理商应积极收集本行业信息,尤其是金鲵公司产品及其他品牌的市场销售情况,及时反馈市场信息,以利于金鲵公司对企业及产品形象做宣传,进一步加强销售网络的建设和管理;
三、代理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能提供营业执照正本、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等相关文件复印件,经审查合格签定代理协议后即成为金鲵公司合法代理商。
2、应具备良好的经营规模,有固定的营业场所,良好的资信能力和商业信誉。
3、各代理商之间,不得进行恶性竞争,在所辖管区域内进行业务运作及处理;
4、愿意专心经营"金鲵公司产品",并对产品、市场充满信心;
5、能够诚实经营并接受金鲵公司的经营指导,保持与金鲵公司战略决策的一致性;
6、全面遵守金鲵公司各项制度,并及时反馈市场信息;
7、必须具有一定的销售网络,有能力在短期内将"金鲵公司产品"市场拓展开。
四、提交资料
1、代理法人的简历。
2、代理法人的身份证。
3、代理“金鲵公司产品”的区域市场推广计划书。
五、代理商权利和义务
各经营者在成为金鲵公司的合法代理商后,可享有如下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1、区域独家代理金鲵公司系列产品;
2、使用金鲵公司商誉开展广告宣传、市场推广活动;
3、维护金鲵公司及其产品在代理区域内的良好形象;
4、接受金鲵公司经营计划的指导;
5、全面负责代理区域内的市场拓展等业务运作及处理工作;
六、日常工作
1、须提前7个工作日以上向金鲵公司提出书面或者网络订货计划,以保证产品的及时供应;
2、代理商每年年初须做出书面的市场拓展计划并报金鲵公司市场部备案,以便获得必要的协助和支持;
3、每季度末须向金鲵公司提交当季度的销售报表报至金鲵公司市场部,以季度为单位做季度总结,反映市场开拓及经营中的各项问题;
4、以每半年一次将代理区域内网络状况及销售状况作出说明并提交金鲵公司市场部;
5、每年12月30日前作出所代理区域市场的预测报告(包括对竞争对手的分析、未来市场预测等)、年度销售目标、工作计划及对金鲵公司的工作建议书;
6、代理商须按金鲵公司制定的销售任务进行季度或年度销售,以确保"金鲵公司产品"在该区域的市场销售量和市场占有率达到预期目标;
7、年报:
以年为单位进行总结,其结果作为年终考核代理商资格使用。
七、价格、窜货
1、金鲵公司按统一的价格向代理商供货;
2、代理商须参照金鲵公司规定的价格进行销售,不得私自降价或抬高价格销售不得随意调价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3、代理商所代理的区域内,产品零售价格变动不得超过建议零售价的10%;
4、代理商只能在代理协议约定区域内开展代理产品各种合法销售活动,严禁未经金鲵公司书面认可在其他区域内从事各种形式的销售活动;
5、严禁各代理商以任何手段进行倒货、销售及一切变相扰乱市场销售的行为;
6、如代理商有恶意倒货行为,金鲵公司视其情节轻重有权取消代理商的代理资格。
八、保密
1、金鲵公司实行"同业禁止"的原则,未经金鲵公司同意,代理商不得多头代理销售与"金鲵公司产品"相类似的产品,严守双方交易过程获悉的所有商业秘密;
2、无论代理协议终止与否,代理商均不得泄露金鲵公司的任何商业秘密,一经发现金鲵公司将严肃处理。
造成损失的,金鲵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九、销售管理
1、金鲵公司负责建立与代理商之间的沟通与联系渠道,不定期地向代理商提供宣传资料、信息、政策以及推广方案与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支持。
2、金鲵公司充分尊重代理商在销售代理协议书指定的区域内的代理销售权,但有下列情况之一时,金鲵公司将保留在该区域内发展第二家代理商的权利:
a.年终汇总清算时,代理商未能完成双方约定的销售责任总额的;
b.代理商经营管理不善,造成造成市场工作无法正常开展的;
c.遇有重要客户投诉,经确认属代理商处理不当的;
d.其他严重损害金鲵公司声誉与产品形象的行为发生时。
3、代理商须保证完成约定的销售目标额。
在约定时间段内代理商未能达到约定目标且差距较大时,金鲵公司有权无条件取消其代理资格,终止其代理协议。
4、代理商需于每季度末向金鲵公司通报销售量并提交下季度销售计划书,每季度提供销售、库存统计表,并于每年年底提交下一年度销售计划目标书。
5、对于没有设立代理商的地区,其它代理商应与金鲵公司取得沟通,得到书面许可后,方可向该区域供货并有义务维护当地价格情况,当该地区设有代理商后应停止向该地区供货或通过相应渠道转给合法代理商
6、各代理商须按代理协议的规定努力完成出货目标,在完成市场目标的同时,认真搜集市场信息。
金鲵公司会将市场信息搜集反馈情况作为代理商考核的一个指标,市场信息的质量将影响双方的持续合作。
a)达成年度销售目标,且无任何违反本管理办法的行为发生,按金鲵公司的要求反馈市场信息,双方可续签下一年度的合作。
b)达成年度业务目标,无任何违反本管理办法的行为发生,但市场信息反馈工作一般,金鲵公司将重新评估合作资格。
c)未达成年度业务目标、违反本管理规定或不反馈市场信息的代理商,金鲵公司将考虑取消代理资格。
7、代理商应积极宣传金鲵公司企业形象,及时向客户介绍金鲵公司产品及新推出的其它产品。
8、各代理商对下级网络应及时补货、调货,加强沟通,维护销售网络;
9、市场运作过程中,各代理商在接到市场投诉时,应及时做好记录,并报金鲵公司相关部门妥善处理。
十、交易与结算
1、代理保证金
各级代理商均需按规定向金鲵公司交付一定的代理保证金,并在代理协议签订时交至金鲵公司。
此保证金是代理商的资信保证,不用作货款结算。
代理关系终止时,金鲵公司将代理保证金退还原代理商。
2、交货
金鲵公司依据代理商提出的书面或网络订货申请或与金鲵公司签订的供货协议进行供货,由金鲵公司代办发货及运输相关事宜。
运输费用由代理方负责。
3、价格
代理商对外销售需严格执行统一的销售价格。
4、货款
货款原则上通过银行转账支付。
货款的缴付以金鲵公司财务部收到为期限。
5、退货
如货物确因本金鲵公司原因造成货物发运型号、品种数量不符,代理方签收时当日内向反映给金鲵公司,金鲵公司负责退货或调换;运输费由金鲵公司负责。
十一、考评与辅导
A、金鲵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对各代理商经营状况进行考评,考评内容包括:
1、业绩情况:
听取各代理商区域市场的业绩报告和业绩展望;
2、产品售后服务及客户投诉情况;
3、网络覆盖、促销宣传、库存管理;
4、金鲵公司制定政策的执行结果;
5、每半年或一年进行一次代理商资格的考评,合格者连任,不合格者撤消。
B、金鲵公司对代理商的辅导办法如下:
1、制定代理商管理制度;
2、无偿代培代理商的销售员;
3、提供产品系列宣传品等资料;
4、接受各代理商及其重要客户的咨询,解答各类经营、管理问题;
5、金鲵公司主管部门定期检查各代理商区域市场经营情况;
十二、违规处罚
1、各代理商在经营过程中,对金鲵公司采取不合作态度或者有损害金鲵公司产品信誉行为时,视情节轻重,金鲵公司将对其提出书面警告直至取消其代理资格;
2、未按金鲵公司有关规定和本制度开展工作的,但暂时尚未造成损失的,金鲵公司将提出书面警告并限期整改;
3、连续两年达不到规定出货责任额时,代理资格自动取消;
4、未经金鲵公司同意,代理销售金鲵公司产品相类似产品的,金鲵公司将提出书面警告并限期改正,限期未改正者,金鲵公司将直接取消其代理资格。
5、不遵守指定的销售区域,以非指定价格在其他销售区域销售产品,或不按本制度的规定执行,造成与其他销售代理纠纷时,金鲵公司将视其情节轻重,处以代理区域年出货额10%-20%的罚款,并取消其代理资格,情节严重者金鲵公司将移交金鲵公司所在地法院裁决;
6、违反保密义务,导致金鲵公司一般损失的,金鲵公司将合理评估损失额度,对其代理区域处以年销售额20%-30%的罚款。
(注:
一般损失是指损害金鲵公司商誉,但不足以影响金鲵公司在该区域的形象及产品形象的;或者经济利益损失在十万元以下的;或者将本协议的内容透露给第三方;或者违反金鲵公司的保密制度,透露机密级以下的相关资讯及商业信息的。
)导致金鲵公司重大损失的,金鲵公司将对其处以年出货额30%-50%的罚款,情节严重者将直接取消其代理资格并交由金鲵公司当地法院裁决。
(注:
重大损失是指利益损失高于上述"一般损失"或者程度深于"一般损失"的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