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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吊安全监理细则.docx

塔吊安全监理细则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塔式起重机)

 

项目名称:

编制单位:

编制人(签名):

审核人(签名):

编制日期:

 

目  录

 

一、工程概况

二、编制依据

三、塔吊安装、使用、拆除安全监理的主要内容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地点:

佛山市南海区大沥广佛国际商贸城有色交易中心AO2地块。

3,建筑规模:

本项目建筑面积85443.38m²,分裙楼与塔楼。

其中裙楼部分高度30.1米其5楼,塔楼总高度130米共28,设3层地下室组成,建筑结构形式为框架一核心筒结构/框架结构;本建筑是集商业,办公一体的综合性大楼。

4,结构类型:

框砼结构

5,建筑安全等级:

本工程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场地类别为II类,抗震设防类别首层和-1层为乙类-2和-3层为丙类,本地区设防烈度为7度,设计基本加速度0.1g设计地震分组为第一组,特征周期0.45s,阻尼比0.05,多遇地震作用下水平地震影响最大系数取0.085,罕遇地震0.50结构抗震等级:

框架地下一层、地下二层一级、其余二级,剪力墙0级错层外框架柱及转换框架梁抗震等级相应提高一级。

6,建设单位:

佛山市XXX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

广州中煤江南基础工程公司

设计单位:

广东南海XXX设计有限公司

上海XX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监理单位:

广东XXXX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中国建筑第X工程局有限公司

二、编制依据

⒈1998年3月1日起施行的《建筑法》(1997年1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1号)

⒉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安全生产法》(2002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⒊2004年2月1日开始实施的《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3年11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

⒋国务院2004年1月9日颁发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

⒌2004年1月13日公布并实施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7号)

⒍2003年1月1日起施行的《广东省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2年10月13日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7、《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

8、《塔式起重机技术条件》(GB/T9462-1999)

9、《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

10、建设部1999年5月1日颁布并施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11、已批准的《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旁站监理方案》

12、《施工组织设计》及其他与安全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

三、塔吊安装、使用、拆除的安全监理主要内容]

(一)塔吊安装的安全监理工作内容

3.1.1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时,要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审查施工平面布置图上塔吊位置是否合理,在塔吊运行范围内,有无高压电线或者非施工人员通道;如果有,则要求施工单位搭设防护措施,并另报单项施工方案经审批后实施。

 

3.1.2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有无塔吊使用的安全措施。

3.1.3塔吊进场后,要检查制造厂家有无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有无产权单位的起重机械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3.1.4安装单位应当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塔吊安装专业承包资质证书,从业人员应有作业或管理资格证书。

 

3.1.5安装完毕向使用单位移交前,应当委托建筑起重机械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并与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联合进行安装质量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1.6塔吊使用前还要经当地安全监督部门核查批准,使用时把安全监督部门核发的准用证和检测合格证置于或附着于塔吊的显著位置。

 

3.1.7要求塔吊操作人员必须有培训合格证。

无证人员不允许操作。

 

3.1.8塔吊在使用过程中,监理如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当按照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行使安全监理职责。

3.2督促总承包项目部做好以下塔吊安装的准备工作

3.2.1地基承载力报告;

3.2.2塔吊基础施工记录;

3.2.3塔吊基础砼强度报告。

3.2.4项目部审核塔吊施工方案。

3.2.5根据方案在现场对塔吊进行准确定位。

3.2.6对塔吊基础定位以及塔吊附着埋件定位和标高进行复核,确保预埋件标高及定位准确。

3.2.7为满足塔吊正常工作,各塔必须分别配备专用二级电箱,电箱距塔吊中心不大于5米(塔吊专业公司配专用三级箱,距离塔吊不得大于3米)塔吊正常工作所需的电容量为50KVA。

3.2.8提供场地,便于塔吊部件的摆放和汽车吊的入场选位。

3.2.9根据方案中提供的力学参数进行塔吊基础的设计、施工。

3.2.10如施工现场有妨碍施工的架空输电线或通讯线,应对其架设防护。

3.2.11项目责成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根据方案提出的要求以及力学参数对塔吊基础进行设计和制作,并提供基础设计说明书,对基础的要求以及力学参数见塔吊基础受力图。

3.2.12基础预埋当日需现场测量人员、电焊、气焊配合施工。

3.3安装公司的准备工作

3.3.1、技术部门制定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技术及施工部门特定人员必须进行现场实地勘测,认真细致地考虑塔吊安装过程中可能碰到的问题,如有疑难应同项目及时沟通,共同商讨解决策略,确保施工顺利安全地进行。

3.3.2、准备组装起重臂和平衡臂时常用的牵引麻棕绳。

3.3.3、 提供1台合格的QTZ80(TC5613-6)塔吊。

3.3.4、 准备旋紧螺栓的电动扳手以及其他扳手和装拆销轴的榔头、倒链、撬杠等工具。

3.3.5、塔吊安装前对安拆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3.6、所有入场安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3.7、在施工现场完成塔吊标准节的拼装。

3.3.8、安装人员组织配备:

3.4塔吊安装的安全措施、技术要求

3.4.1、塔吊安装前,负责拆装的工长必须事先熟悉施工现场,排除不利因素的影响,以免影响工期。

3.4.2、所有参加作业人员都必须遵守现场施工的各项安全规范及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3.4.3、 塔吊司机、塔吊拆装人员以及塔吊指挥都必须持有当地市级劳动部门签发的特殊工种操作证;工人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统一着装,佩带齐全的安全防护用品。

3.4.4、 塔吊安装施工必须在基础经验收合格后进行。

3.4.5、 采用汽车吊安装塔吊时,汽车吊必须支放牢靠,严禁超载吊装,吊装起重臂、平衡臂等较长部件时必须按照说明书中标明的吊点起吊。

3.4.6、保证塔吊塔身的垂直度偏差不超过4‰。

3.4.7、保证塔吊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欧姆。

3.4.8、塔吊在自升过程中,拆装工长合理分工,必须派专人观察顶升套架滚轮与标准节间距离,派专人负责销轴的连接,派专人负责液压油缸的操作等,如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待解决问题后继续施工。

3.4.9、塔吊在顶升过程中严禁回转起重臂,并在使用过程中严禁塔吊间及塔吊与建筑物之间发生碰撞。

3.4.10、塔身标准节之间及其他部件之间的联接销都必须穿开口销,且开口销开度必须达到30°以上。

3.4.11、 严禁高空作业时抛接工具、零部件等以免落物伤人;严禁酒后作业。

3.4.12、5级风以上严禁塔吊安装作业,4级风以上严禁塔吊顶升施工作业。

3.4.13、作业现场必须设置不小于20×20米(以塔吊的回转中心为中心)的安全作业区,非塔吊拆装人员严禁入内,并由专人负责看管。

3.4.14、设备出入现场,注意避让现场和路上的高压线及通信线路,严格执行《施工现场用电安全管理规定》,防止发生电器火灾或人身伤亡事故。

3.4.15、 塔吊安装完毕,应遵循《安装质量验收制度》、《塔吊安装后验收和交付使用制度》中要求进行空载实验和满载实验,检查各工作机构、电气控制系统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各安全保护装置齐全、可靠。

3.4.16、 塔吊初次安装时最少安装2节标准节。

3.4.17、 塔吊达到自由标高时,应放下套架。

下放套架时平台上严禁站人。

3.5塔吊安装、顶升、加节注意事项

3.5.1、 塔吊安装人员、塔吊部件入场,汽车吊入场站位,围设不小于20×20米的安全作业区。

3.5.2、塔吊安装采用25-50吨汽车吊,汽车吊站位见平面布置图。

3.5.3、安装塔吊4节标准节,注意塔吊顶升方向:

塔吊大臂平行于建筑,可参见平面布置图。

3.5.4、 安装顶升套架,包括走道平台、扁担梁、油缸。

3.5.5、 安装回转装置,在地面上用吊索吊挂回转上支座的4个耳座,找好平衡后将其吊挂至标准节上,分别打入Ф65销轴并穿入Ф20立销,与塔身节连接,注意引进梁的方向与套架前部相一致。

3.5.6、安装塔头节及司机室,注意塔头的安装方向:

即司机室与回转机构不在同一侧)。

3.5.7、 用手动摇把合理调节回转,安装第一节起重臂然后安装第一、二节平衡臂。

3.5.8、依次安装第二、三、四节起重臂。

3.5.9、安装配重。

3.5.10、连接塔吊用电线路,并缓慢回转平衡臂。

3.5.11、 穿绕各部钢丝绳。

3.5.12、调试验收,合格后顶升至最大自由高度节标准节。

3.6安装验收

1、塔吊的试运转及验收分为三种情况:

出厂前、大修后和重复使用安装后,这里主要指重复使用安装后试运转与验收。

应包括下面几个部分:

2、技术检查。

检查塔吊的紧固情况、滑轮与钢丝绳接触情况,电气线路、安全装置以及塔吊安装精度。

在无载荷情况下,塔身与地面垂直度偏差不得超过千分之三。

3、空载试验。

按提升、回转、变幅、行走机构分别进行动作试验,并作提升、行走、回转联合动作试验。

试验过程中碰撞各限位器,检验其灵敏度。

4、额定载荷试验。

吊臂在最小工作幅度,提升额定最大起重量,重物离地20cm,保持十分钟,离地距离不变(此时力矩限制器应发出报警讯号)。

试验合格后,分别在最大、最小、中间工作幅度进行提升、行走、回转动作试验及联合动作试验。

进行以上试验时,应用经纬仪在塔吊的两个方向观测塔吊变形及恢复变形情况、观察试验过程中有无异常现象,升温、漏油、油漆脱落等情况,进行记录、测定,最后确认合格可以投入运行。

5、对试运转及验收的参加人员和检测结果应有详细如实的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确认符合要求。

(二)塔吊使用过程的安全监理内容

2.1资料管理

        施工企业或塔机机主应将塔机的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拆装许可证、使用说明书、电气原理图、液压系统图、司机操作证、塔机基础图、地质勘察资料、塔机拆装方案、安全技术交底、主要零部件质保书(钢丝绳、高强连接螺栓、地脚螺栓及主要电气元件等)报给塔机检测中心,经塔机检测中心检测合格后,获得安全使用证,以及安装好以后同项目经理部的交接记录,同时在日常使用中要加强对塔机的动态跟踪管理,作好台班记录、检查记录和维修保养记录(包括小修、中修、大修)并有相关责任人签字,在维修的过程中所更换的材料及易损件要有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并将上述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建立一机一档台帐。

2.2塔机基础

        塔机基础是塔机的根本,实践证明有不少重大安全事故都是由于塔吊基础存在问题而引起的,它是影响塔吊整体稳定性的一个重要因素。

有的事故是由于工地为了抢工期,在混凝土强度不够的情况下而草率安装,有的事故是由于地耐力不够,有的是由于在基础附近开挖而导致甚至滑坡产生位移,或是由于积水而产生不均匀的沉降等等,诸如此类,都会造成严重的安全事故。

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来不得半点含糊,塔吊的稳定性就是塔吊抗倾覆的能力,塔吊最大的事故就是倾翻倒塌。

做塔吊基础的时候,一定要确保地耐力符合设计要求,钢筋混凝土的强度至少达到设计值的80%。

有地下室工程的塔吊基础要采取特别的处理措施:

有的要在基础下打桩,并将桩端的钢筋与基础地脚螺栓牢固的焊接在一起。

混凝土基础底面要平整夯实,基础底部不能作成锅底状。

基础的地脚螺栓尺寸误差必须严格按照基础图的要求施工,地脚螺栓要保持足够的露出地面的长度,每个地脚螺栓要双螺帽预紧。

在安装前要对基础表面进行处理,保证基础的水平度不能超过1/1000。

同时塔吊基础不得积水,积水会造成塔吊基础的不均匀沉降。

在塔吊基础附近内不得随意挖坑或开沟。

 2.3安全距离

        塔吊在平面布置的时候要绘制平面图,尤其是房地产开发小区,住宅楼多,塔吊如林,更要考虑相邻塔吊的安全距离,在水平和垂直两个方向上都要保证不少于4m的安全距离,相邻塔机的塔身和起重臂不能发生干涉,尽量保证塔机在风力过大时能自由旋转。

塔机后臂与相邻建筑物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少于50cm。

塔机与输电线之间的安全距离符合要求。

        塔机与输电线的安全距离不够表1要求的要塔设防护架,防护架搭设原则上要停电搭设,不得使用金属材料,可使用竹竿等材料。

竹竿与输电线的距离不得小于1m还要有一定的稳定性的强度,防止大风吹倒。

为了确保以上几个安全距离达到规范要求,尤其在成片小区施工时,我们在平时的安全检查中,将我们的工作重心前移,在工程开工的时候要求施工企业将现场施工机械的总平面合理布置好以后报给我们。

  2.4安全装置

       为了保证塔机的正常与安全使用,我们强制性要求塔机在安装时必须具备规定的安全装置,主要有:

起重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高度限位装置、幅度限位器、回转限位器、吊钩保险装置、卷筒保险装置、风向风速仪、钢丝绳脱槽保险、小车防断绳装置、小车防断轴装置和缓冲器等。

这些安全装置要确保它的完好与灵敏可靠。

在使用中如发现损坏应及时维修更换,不得私自解除或任意调节。

  2.5稳定性

        塔式起重机高度与底部支承尺寸比值较大,且塔身的重心高、扭矩大、起制动频繁、冲击力大,为了增加它的稳定性,我们就要分析塔机倾翻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条:

一、超载。

不同型号的起重机通常采用起重力矩为主控制,当工作幅度加大或重物超过相应的额定荷载时,重物的倾覆力矩超过它的稳定力矩,就有可能造成塔机倒塌。

二、斜吊。

斜吊重物时会加大它的倾覆力矩,在起吊点处会产生水平分力和垂直分力,在塔吊底部支承点会产生一个附加的倾覆力矩,从而减少了稳定系数,造成塔吊倒塌。

三、塔吊基础不平,地耐力不够,垂直度误差过大也会造成塔吊的倾覆力矩增大,使塔吊稳定性减少。

因此,我们要从这些关键性的因素出发来严格检查检测把关,预防重大的设备人身安全事故。

  2.6电气安全

        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要求,塔吊的专用开关箱也要满足“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要求,漏电保护器的脱扣额定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额定动作时间不超过0.1s。

司机室里的配电盘不得裸露在外。

电气柜应完好,关闭严密、门锁齐全,柜内电气元件应完好,线路清晰,操作控制机构灵敏可靠,各限位开关性能良好,定期安排专业电工进行检查维修。

  2.7附墙装置

        当塔机超过它的独立高度的时候要架设附墙装置,以增加塔机的稳定性。

附墙装置要按照塔机说明书的要求架设,附墙间距和附墙点以上的自由高度不能任意超长,超长的附墙支撑应另外设计并有计算书,进行强度和稳定性的验算。

附着框架保持水平、固定牢靠与附着杆在同一水平面上,与建筑物之间连接牢固,附着后附着点以下塔身的垂直度不大于2/1000,附着点以上垂直度不大于3/1000。

与建筑物的连接点应选在混凝土柱上或混凝土圈梁上。

用预埋件或过墙螺栓与建筑物结构有效连接。

有些施工企业用膨胀螺栓代替预埋件,还有用缆风绳代替附着支撑,这些都是十分危险的。

2.8力矩限制器

分析许多倒塔事故的发生,其主要原因都是由于超载造成,之所以形成超载一是由于重物的重量超过了规定:

二是由于重物的水平距离超过了作业半径所致。

安装力矩限制器后,当发生重量超重或作业半径过大,而导致力矩超过该塔吊的技术性能时,即自动切断起升或变幅动力源,并发出报警信号,防止发生事故。

目前力矩限制器有两种,一种是电子型,另一种是机械型。

电子型在显示上可以同时读到力矩、作业半径及重量数据,当接近塔吊的允许力矩时,有预警信号、使用方便,但是受作业条件影响大,可靠度差,易损坏、维修不便;机械型无显示装置也无预警信号,但工作可靠,比较适应现场施工作业条件,结构简单损坏率低。

塔吊在转换场地重心组装、变换倍率及改变起重臂长度时,都必须调整力矩限制器,电子型的超载报警点也必须以实际作业半径和实际重量试吊重新进行标定。

对小车变幅的塔吊,选用机械型力矩限制器时,必须和该塔吊相适应,(应选择同一种厂型)。

装有机械型力矩限制器的动臂变幅式塔吊,在每次变幅后,必须及时对超载限位的

吨位,按照作业半径的允许载荷进行调整。

进行安全检查时,若无条件测试力矩限制器的可靠性,可对该机安装后进行的试运转记录进行检查,确认该机当时对力矩限制器的测试结果符合要求,和力矩限制器系统综合精度满足±5%的规定。

超载限制器(起升载荷限制器)。

按照规定有的塔吊机型同时装有超载限制器。

当荷载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时,发出报警信号;当起重量超过额定起重量时,应切断上升方向的电源,机构可作下降方向运动。

进行安全检查时,应同时进行试验确认。

2.9限位器

超高限位器。

也称上升极限位置限制器,即当塔吊吊钩上升到极限位置时,自动切断起升机构的上升电源,机构可作下降运动,安全检查时应做动作试验验证。

变幅限位器。

包括小车变幅和动臂变幅。

安全检查时应做试验验证。

小车变幅。

塔吊采用水平臂架,吊重悬挂在起重小车上,靠小车在臂架上水平移动实现变幅。

下车变幅限位器是利用安装在起重臂头部和根部的两个行程开关及缓冲装置,对小车运行位置进行限定。

动臂变幅。

塔吊变换作业半径(幅度),是依靠改变起重臂的仰角来实现的。

通过装置触点的变化,将灯光信号传递到司机室的指示盘上。

并指示仰角度数,当控制起重臂的仰角分别到了上下限位时,则分别压下限位开关切断电源,防止超过仰角造成塔吊失稳。

现场做动作验证时,应由有经验的人员做监护指挥,防止发生事故。

行走限位器。

对轨道式塔吊控制运做时不发生出轨事故。

安全检查时,应进行塔吊行走动作试验,碰撞限位器验证可靠性。

2.10保险装置

吊钩保险装置。

主要防止当塔吊工作时,重物下降被阻碍但吊钩仍继续下降而造成的索具脱钩事故。

此装置是在吊钩开口处装设一弹簧压盖,压盖不能上开启只能向下压开,防止索具开口处脱出。

卷筒保险装置。

主要防止当传动机构发生故障时,造成钢丝绳不能够在卷筒上顺排,以致越过卷筒端部凸缘,发生咬绳等事故。

爬梯护圈

当爬梯的通道高度大于5m时,从平台以上2m处开始设置护圈。

护圈应保持完好,不能出现过大变形和少圈、开焊等现象。

当爬梯设于结构内部时,如爬梯与结构的间距小于1.2m,可不设护圈。

2.11塔吊指挥

塔吊司机属特种作业人员,应经正式培训考核并取得合格证书。

合格证或培训考核内容,必须与司机所驾驶吊车类型相符。

塔吊的信号指挥人员应经正式培训考核并取得合格证书。

其信号应符合国家标准GB5052—《起重吊运指挥信号》的规定。

当现场多塔作业相互干挠,或高塔作业司机不能清晰的听到信号指挥人员的笛声和看到手势时,应结合现场实际改用旗语或对讲机进行指挥。

2.12安全操作

        塔式起重机管理的关键还是对司机的管理。

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了解机械构造和工作原理,熟悉机械原理、保养规则,持证上岗。

司机必须按规定对起重机作好保养工作,有高度的责任心,认真作好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等工作,不得酒后作业,不得带病或疲劳作业,严格按照塔吊机械操作规程和塔吊“十不准、十不吊”进行操作,不得违章作业、野蛮操作,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夜间作业要有足够的照明。

塔机平时的安全使用关键在操作工的技术水平和责任心,检查维修关键在机械和电气维修工。

我们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

 2.13安全检查

        塔式起重机在安装前后和日常使用中都要对它进行检查。

金属结构焊逢不得开裂,金属结构不得塑性变形,连接螺栓、销轴质量符合要求,在止退、防松的措施,连接螺栓要定期安排人员预紧,钢丝绳润滑保养良好,断丝数不得超标,绝不允许断股,不得塑性变形,绳卡接头符合标准,减速箱和油缸不得漏油,液压系统压力正常,刹车制动和限位保险灵敏可靠,传动机构润滑良好,安全装置齐全可靠,电气控制线路绝缘良好。

尤其要督促塔机司机、维修电工和机械维修工要经常进行检查,要着重检查钢丝绳、吊钩、各传动件、限位保险装置等易损件,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严格杜绝机械带病作业。

(三)拆装安全监理内容

        塔机的拆装是事故的多发阶段。

因拆装不当和安装质量不合格而引起的安全事故占有很大的比重。

塔机拆装必须要具有资质的拆装单位进行作业,而且要在资质范围内从事安装拆卸。

拆装人员要经过专门的业务培训,有一定的拆装经验并持证上岗,同时要各工种人员齐全,岗位明确,各司其职,听从统一指挥,在调试的过程中,专业电工的技术水平和责任心很重要,电工要持电工证和起重工证。

拆装要编制专项的拆装方案,方案要有安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向拆装单位参与拆装的警戒区和警戒线,安排专人指挥,无关人员禁止入场,严格按照拆装程序和说明书的要求进行作业,当遇风力超过4级要停止拆装,风力超过6级塔机要停止起重作业。

特殊情况确实需要在夜间作业的要有足够的照明,特殊情况确实需要在夜间作业的要与汽车吊司机就有关拆装的程序和注意事项进行充分的协商并达成共识,拆装全过程必须安排专职安全员全程跟踪安全监督,监理公司安排安全监理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监督,并按做好安全监理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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