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宜昌临江溪污水处理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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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宜昌临江溪污水处理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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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临江溪污水处理厂

二期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

(简本)

长江水利委员会水文局长江三峡水文水资源勘测局

二〇一八年九月

1项目概况

1.1论证范围

临江溪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位于湖北省宜昌市临江溪入江口下游约500m长江左岸,地理坐标为东经111°21′42.2″,北纬30°37′22.4″。

根据《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2011-2030)》中长江片水功能区划和《湖北省水功能区划报告》,该排污口所处河段水功能区为长江流域水功能区一级区划中的长江宜昌开发利用区和长江宜昌中华鲟保护区,其中长江宜昌开发利用区起于葛洲坝,止于虎牙滩,长约22km长江左岸,仅区划一个二级水功能区为长江宜昌饮用水源、工业用水区(左岸),该功能区上起葛洲坝,下至虎牙滩,长度22km,水质管理目标Ⅱ类;长江宜昌中华鲟保护区起于葛洲坝,止于松滋市陈家店五家口,长约69km,水质管理目标为Ⅱ类。

综合考虑临江溪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影响涉及的范围、水功能区划及相关规划成果等因素,本项目论证范围选定为长江干流宜昌河段葛洲坝至虎牙滩河段,长约22km,包括本项目排污口所在左岸划属的一级水功能区长江宜昌开发利用区、二级长江宜昌饮用水源、工业用水区等水功能区。

1.2建设项目名称及项目性质

项目名称:

宜昌市临江溪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

项目性质:

改扩建基础设施工程

项目建设单位:

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主管单位:

宜昌市国资委

项目建设地点:

宜昌市伍家岗区伍临路西侧现临江溪污水处理厂厂内

1.3项目基本情况

(1)临江溪污水处理厂概况 

临江溪污水处理厂位于宜昌市伍家岗区伍临路西侧,南邻长江,西邻临江溪,上距葛洲坝大坝15.8km。

现有一期工程于2007年投产运行,设计规模20万m3/d,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

临江溪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包括一期提标改造及二期建设两部分,其中一期工程进行提标改造规模20万m3/d,二期扩建规模10万m3/d,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完成后污水处理总规模为30万m3/d,出水排放标准达到或优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即出水水质排放浓度标准为:

BOD5≤10mg/L,COD≤40mg/L,SS≤10mg/L,TN≤13mg/L,NH3-N≤4.5mg/L,TP≤0.5mg/L。

临江溪污水处理厂现有一期工程主要接纳西陵区和伍家岗区中心区居民生活污水,服务人口56万;二期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主要接纳仍为宜昌市西陵区和伍家岗区中心区居民生活污水,2030年规划服务面积33.9km2,规划服务人口75万人。

(2)二期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入河排污口概况 

临江溪污水处理厂原一期工程采用改良型A2/O工艺处理,出水液氯消毒,尾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一级B标准要求后从江边出水箱涵自流排入长江。

临江溪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采用改良型A2/O工艺处理,增加深度处理工艺,并增设出水紫外线消毒,入河排污口采用原污水厂一期排污口,污水处理厂尾水水质达到或优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要求后藉重力从污水厂一期已建的出水箱涵自流排入长江。

出水箱涵为混凝土结构,2006年随一期土建工程修建完成,箱涵尺寸为2.5m×1.9m,长23m,箱涵入口处护坡坡面高程为47.5m,箱涵顶面高程为47.0m,管底高程为44.5m。

2入河排污口设置方案概况

(1)入河排污口位置

本项目入河排污口采用原污水厂一期排污口,设置在临江溪入江口下游约500m长江左岸,地理坐标为东经111°21′42.2″,北纬30°37′22.4″。

(2)排污口设置类型 

采用原污水厂一期排污口

(3)排污口性质 

市政入河排污口

(4)排污口排放方式 

连续排放

(5)排污口入河方式 

箱涵、重力自流

3水域管理要求和现有取排水状况

3.1水域管理要求

根据《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2011-2030)》,临江溪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位于临江溪入江口下游约500m长江干流左岸,排污口所在河段一级水功能区划属长江宜昌开发利用区和长江宜昌中华鲟保护区,其中长江宜昌开发利用区起于葛洲坝坝址,止于虎牙滩,长约22km,区划依据为重要城市江段,该一级区划中仅划分出一个二级水功能区为长江宜昌饮用水源、工业用水区,水质管理目标为Ⅱ类;长江宜昌中华鲟保护区起于葛洲坝,止于松滋市陈家店五家口,长约69km,区划依据为自然保护区及重要生境,水质管理目标为Ⅱ类。

项目排污口位于长江左岸,属于一级水功能区长江宜昌开发利用区、一级区划分的二级水功能区长江宜昌饮用水源、工业用水区,水质目标Ⅱ类。

3.2水域纳污能力

《湖北省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限制排污总量意见》和《长江经济带沿江取水口、排污口和应急水源布局规划》中明确长江宜昌开发利用区2015~2030年纳污能力和限制排污量为COD:

6155t/a、NH3-N:

513t/a

3.3论证水域内取排水状况

本次论证水域范围为长江干流宜昌河段葛洲坝至虎牙滩河段,现场查勘该论证水域内共计2个取水口,其中1个自来水厂取水口为宜昌市三水厂取水口,1个工业取水口为红旗电缆厂取水口。

宜昌市三水厂取水口在本项目排污口上游3.6km,取水规模10万t/d,红旗电缆取水口位于排污口上游4.4km的对岸,目前红旗电缆厂在点军高新区电子信息产业园的新厂正在建设中,新厂建成搬迁后,红旗电缆厂位于江边取水口将取消。

另外排污口下游最近的取水口为猇亭热电厂取水口,在论证水域范围下边界虎牙滩的下游0.3km处,用途为发电取水,位于排污口下游6.5km处。

本次论证水域范围内排污口只有临江溪污水处理厂的排污口,原一期工程污水处理规模20万m3/d,该功能区内排污口排污负荷COD为4380t/a,NH3-N为584t/a。

4排污口设置对水功能区水质和水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水功能区(水域)水质和水生态环境保护要求,采用二维水质数学模型预测设计水文条件下入河废污水的影响范围,分析本项目废污水排放对所在江段水功能区水质和水生态的影响。

4.1模拟范围

综合考虑本项目所在河段的河势、工程可能影响范围及排污口所在河段水文资料等因素,模型计算河段范围选定为本项目排污口上游11.3km至下游猇亭区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以下1km,全长约27.2km。

4.2计算条件

(1)水文条件

根据三峡工程175m试验性蓄水运行后宜昌水文站2009~2016年水位流量资料及工程河段比降资料,分析计算:

三峡工程蓄水运行后汛期(6-9月)平滩流量条件下,长江干流宜昌流量为30000m3/s时,计算河段下游出口断面对应的水位为44.69m;90%保证率最枯月月均流量条件下,长江干流宜昌流量为5300m3/s时,计算河段下游出口断面对应的水位为36.31m;50%保证率最枯月月均流量条件下,长江干流宜昌流量为6000m3/s时,计算河段下游出口断面对应的水位为36.70m。

(2)评价指标

排污口所在河段为长江宜昌开发利用区和长江宜昌中华鲟保护区,其水质管理目标为Ⅱ类。

根据水功能区管理目标和要求,同时考虑长江江段水质特征,选取COD、NH3-N作为评价指标,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水的标准计算。

(3)背景浓度

根据计算临江溪污水厂排污口上游宜昌2013~2016年水质监测数据及下游虎牙滩2013~2016水质监测结果,综合确定计算河段模型模拟的背景浓度,背景浓度COD取10.85mg/L,NH3-N取0.128mg/L。

(4)排污浓度

临江溪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出水水质标准达到或优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即出水水质排放浓度标准为:

BOD5≤10mg/L,COD≤40mg/L,SS≤10mg/L,TN≤13mg/L,NH3-N≤4.5mg/L,TP≤0.5mg/L。

计算考虑临江溪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后污染物正常排放和非正常排放(事故排放)两种工况。

(1)正常排放情况:

排污口尾水排放浓度COD为40mg/L,NH3-N为4.5mg/L;

(2)非正常排放情况:

污水处理设施发生故障,排污口尾水浓度按照进厂污水浓度考虑,尾水排放浓度为COD为250mg/L,NH3-N为25mg/L。

4.3模型参数

根据实测本项目排污口上下河段的同步水文、水质资料,并借鉴以往的研究成果,采用人工调试与最优化估值相结合的方法来率定参数,将各监测断面流速及水质指标的模拟值与实测值进行比较,主要参数的率定结果为:

糙率n=0.02-0.03,横向扩散系数K=0.55,COD降解系数Kd=0.25d-1,NH3-N降解系数Kd=0.20d-1。

4.4模拟计算结果

(1)正常排放工况影响预测

在正常排放情况下,90%最枯月平均流量条件下,COD浓度大于本底浓度10.85mg/l的范围长1653m、宽325m,大于Ⅱ类水质标准范围长247m、宽142m,大于Ⅲ类水质标准范围长146m、宽86m;NH3-N污染带浓度大于本底浓度0.128mg/l的范围长3071m、宽398m,大于Ⅰ类水质标准范围长894m、宽296m,大于Ⅱ类水质标准范围长389m、宽331m,大于Ⅲ类水质标准范围长196m、宽123m。

本工程排污口正常排污情况下,污染物在水流中扩散很快,局部水体中分布较均匀,对本工程排污口所在左岸局部区域水质略有影响。

(2)非正常排放工况影响预测

当临江溪污水厂发生事故排放时,此为排污口最不利情况,90%保证率流量条件下,COD浓度大于本底浓度10.85mg/l的范围长5866m、宽403m,大于Ⅱ类水质标准范围长711m、宽274m,大于Ⅲ类水质标准范围长514m、宽180m;NH3-N污染带浓度大于本底浓度0.128mg/l的范围长6172m、宽426m,大于Ⅰ类水质标准范围长2127m、宽359m,大于Ⅱ类水质标准范围长572m、宽224m,大于Ⅲ类水质标准范围长326m、宽159m。

非正常排污情况下对本工程排污口所在左岸局部区域的水体产生的影响要明显大于正常工况时,应尽可能减少发生事故排放的情况发生。

4.5对水功能区的影响

(1)对水功能区水质影响

临江溪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出水排放标准达到或优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即出水水质排放浓度标准为:

BOD5≤10mg/L,COD≤40mg/L,SS≤10mg/L,TN≤13mg/L,NH3-N≤4.5mg/L,TP≤0.5mg/L。

排污口所在河段的一级水功能区划属长江宜昌开发利用区和长江宜昌中华鲟保护区,水质管理目标均为Ⅱ类。

通过平面二维水流水质模型分析计算可知:

正常排污情况下,污染物在水流中扩散很快,局部水体中分布较均匀,对该功能区河段左岸水质略有影响;发生事故非正常排放情况下,影响范围要明显大于正常排污时,对左岸排污口局部区域的水体产生一定的影响。

两种工况情况下污染物的排放影响区域宽度均未超过河道深泓线,不会影响河段的整个过水断面水质,对下游影响长度未超过本排污口所在水功能区下边界,不会改变水功能区的使用功能,也不会改变相邻水功能区的使用功能,对排污口附近局部区域水质的影响表现为增加现状影响范围岸边水质和底质,但随着水流运动稀释混合,影响程度不断减小,最后达到上游来水的背景浓度值。

(2)对水功能区纳污能力影响

临江溪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入河排污口位于一级水功能区长江宜昌开发利用区,根据《长江经济带沿江取水口、排污口和应急水源布局规划》,该水功能区2015~2030年纳污能力COD为6155t/a、NH3-N为513t/a,2015~2030年限制排污总量COD为6155t/a、NH3-N为513t/a。

临江溪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后排污水总规模30万m3/d,其中COD排放量小于4380t/a,NH3-N排放量小于492.8t/a。

据调查,长江宜昌开发利用区水功能区内仅有临江溪污水处理厂的排污口,水功能区内污染物排放总量为:

COD≤4380t/a、NH3-N≤492.8t/a,满足水功能区纳污能力和限制排放总量的要求。

4.6对水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临江溪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建设用地位于葛洲坝下游15.8km处长江左岸的防洪堤内侧(背水面)陆地上(保护区外),尾水排放口位于保护区的实验区,尾水流经保护区核心区。

根据排污口所在江段水生态环境状况调查及入河排污口水质影响预测分析,工程兴建后由于废水排放将对局部区域水体水质形成一定的影响,因而会对所在江段的水生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

并且会对保护区内水生生物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本论证报告生态环境影响分析引用湖北省水产局和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已批复的《宜昌市临江溪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对长江湖北宜昌中华鲟自然保护区生态影响专题报告》中的成果。

(1)对水生生境的影响

由于本项目排水口位于长江湖北宜昌中华鲟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对河段水质的主要影响为低于《渔业水质标准》(GB11607-89)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的污废水在保护区实验区排放,流经保护区核心区。

根据模型计算结果,在最不理想的情况下,即正常工况且90%保证率流量条件下,COD污染带浓度大于Ⅲ类水质标准范围长146m、宽86m,NH3-N污染带浓度大于Ⅲ类水质标准范围长196m、宽123m;另一方面,在最不理想的情况下,即非正常工况且90%保证率流量条件下,COD污染带浓度大于Ⅲ类水质标准范围长514m、宽180m,NH3-N污染带浓度大于Ⅲ类水质标准范围长326m、宽159m。

根据尾水排放口附近水域保护区核心区与实验区的范围,有少量的污染物进入的保护区的核心区,大部分污水在实验区内稀释,达到上游来水的背景浓度值。

因此,工程尾水排放对污水厂排污口附近局部区域水质有一定的影响,增加影响范围岸边水质和底质,但随着水流运动稀释混合,影响程度不断减小,最后达到上游来水的背景浓度值。

(2)对水生生物及渔业资源的影响

a、对中华鲟的影响

拟建工程不会对中华鲟自然保护区造成功能性破坏,但可能会影响到中华鲟繁殖群体及其产卵场特殊水生态环境;对中华鲟亲鱼、幼鱼、仔鱼和受精卵有一定程度的影响,目前能够顺利到达宜昌江段开展自然繁殖活动的中华鲟亲鱼数量已非常稀少,少数亲鱼个体损失其后果都是很严重。

b、对白鲟、达氏鲟的影响

白鲟、达氏鲟数量稀少,1995年以来在评价区域内一直未有捕获白鲟、达氏鲟成鱼或幼鱼的记录或报导,对白鲟、达氏鲟的影响不明显。

c、对胭脂鱼的的影响

对胭脂鱼受精卵孵化、仔鱼存活率有不利影响,对具有较强的躲避能力的胭脂坝亲鱼有轻微影响。

d、对江豚的影响

由于江豚生活具有较大的流动性,而且性喜清新的水质,对江豚栖息和迁移可能有一定的影响。

e、对“四大家鱼”和其他经济鱼类的影响

对“四大家鱼”受精卵和仔鱼有轻微影响。

f、对其他水生生物的影响

不会造成水生动植物种群异常繁衍和变化,会对排污口附近局部区域的水生生物群落结构有一定影响,形成耐污型底栖动物群落,降低清水型物种,影响天然状态下的水生生物多样性。

5入河排污口设置对第三者影响分析

5.1对邻近取用水户的影响

本项目入河排污口位于长江宜昌开发利用区,服务范围内污水经处理后出水水质需达到或优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排放标准后排放,即出水水质排放浓度标准为:

BOD5≤10mg/L,COD≤40mg/L,SS≤10mg/L,TN≤13mg/L,NH3-N≤4.5mg/L,TP≤0.5mg/L。

根据调查,距离最近的取水口为上游江段的宜昌市三水厂取水口,位于本项目排污口上游3.6km,满足《湖北省城市供水管理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模型计算显示排污口设置对上游取水用户不会产生明显影响;下游距离最近的取水口为猇亭热电厂取水口,相距6.5km,用途为发电取水,为非饮用水,对水源无特殊要求,且模型计算拟建工程排污扩散的影响范围也未达到下游最近取水口猇亭热电厂取水口。

因此,排污口设置对上、下游取水用户不会产生明显影响。

5.2对长江湖北宜昌中华鲟自然保护区的影响

本报告中对长江湖北宜昌中华鲟自然保护区影响分析成果引用湖北省水产局和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已批复的《宜昌市临江溪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对长江湖北宜昌中华鲟自然保护区生态影响专题报告》和宜昌市环境保护局已批复的《宜昌市临江溪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1)拟建工程对保护区功能的影响

拟实施项目临江溪污水处理厂建设用地位于葛洲坝下游15.8km处长江左岸的防洪堤内侧(背水面)陆地上(保护区外),尾水排放口位于保护区的实验区,尾水流经保护区核心区。

核心区内废水的排放,会对保护区水域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的破坏,并且会对保护区内水生生物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此外临江溪污水处理厂的固体废弃物的排放应该严禁排入长江,否则破坏了本江段原生态环境,对中华鲟栖息地生境功能产生影响,建设区域水生动植物被破坏,原有动植物群体或者消失,或者发生结构变化。

虽然拟建工程不会对中华鲟自然保护区造成功能性破坏,但是该江段是中华鲟繁殖群体到达和离开葛洲坝下中华鲟产卵场的必经之路,该项目的建设和运行活动可能会影响到中华鲟的溯河和降河洄游,进而影响到达葛洲坝下中华鲟繁殖群体的数量甚至自然繁殖活动。

因此,中华鲟保护区保护中华鲟繁殖群体及其产卵场特殊生境的功能可能会受到一定的影响。

(2)拟建工程对中华鲟的影响

临江溪污水处理厂的尾水流经核心区江段,在第一期工程运营正常排放时基本对中华鲟亲鱼、幼鱼和繁殖卵和仔鱼基本没有影响;扩建后正常排放时会出现较小范围的污染带,预测值基本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水标准,对中华鲟影响轻微;但扩建后非正常排放下COD和氨氮形成的污染带,浓度会超标,但污染带有沿着岸边扩散的特点,对中华鲟亲鱼、幼鱼、仔鱼和受精卵的影响有限。

但由于中华鲟性成熟晚,繁殖间隔长,且目前能够顺利到达葛洲坝下开展自然繁殖活动的中华鲟亲鱼数量已非常稀少,少数亲鱼个体损失其后果都是很严重的。

(3)拟建工程对其它重要保护对象的影响

白鲟、达氏鲟数量稀少,且主要栖息于长江上游江段,1995年以来在评价区域内一直未有捕获白鲟、达氏鲟成鱼或幼鱼的记录或报导,因此分析认为拟建工程对这两种鱼类的影响不明显。

根据调查,保护区江段胭脂鱼产卵场主要分布有:

葛洲坝坝下、胭脂坝、宜都高坝洲江段等3个产卵场。

宜昌临江溪污水处理厂扩建和运行活动产生的污废水将干扰胭脂鱼洄游行为和生理状况,从而间接影响其性腺发育及自然繁殖活动。

此外,胭脂鱼受精卵可能被水流带入工程尾水排放口附近,如果停滞不前则胚胎发育将受到一定程度影响,从而影响孵化率;且由于胭脂鱼鱼苗到达该江段时均为处于卵黄囊阶段早期仔鱼,对不良水质无回避能力,因此胭脂鱼仔鱼的存活率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保护区江段“四大家鱼”产卵场主要分布在庙咀以下江段,由于产卵场受精卵和仔鱼要流经临江溪污水处理厂排放口,正常工况COD和氨氮含量贡献值较低,对受精卵和仔鱼影响轻微;在临江溪污水处理厂非正常工况下形成较小的污染带,由于面积小且位于岸边潜水地带,对亲鱼和苗种有一定的影响。

因此,对“四大家鱼”庙咀产卵场影响轻微。

在保护区胭脂坝附近水域,还分布有江豚,由于江豚的生物学特性,其对水质、噪声和振动等人类活动的影响极为敏感。

在施工期间,会对该水域的栖息的江豚产生轻微影响。

另一方面,临江溪污水处理厂在非正常排放时形成一定范围的污染带,并可能造成江豚栖息地水质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水标准。

由于江豚生活具有较大的流动性,而且性喜清新的水质,对河道的污染敏感。

因此,临江溪污水处理厂对江豚栖息和迁移可能有一定的影响。

鉴于拟建工程产生的不利影响需通过采取有效措施规避或者减免,建议采取:

1)严格的水污染防治措施;2)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宣传和培训,提高保护意识;3)风险事故防范措施;4)增殖放流措施和生态补偿科学研究;5)资源和生态环境监测、监理措施;6)严格的管理措施等,以最大程度减缓对宜昌河段水生态系统的不利影响。

拟建工程将会对中华鲟保护区及主要保护对象中华鲟等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但在充分落实本报告和生态专题报告中提出的减缓措施后,可在一定程度上有效地降低不利影响因素,不会对保护区的结构和功能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

5.3对水功能区长江宜昌中华鲟保护区的影响

临江溪污水处理厂排污口所在河段的一级水功能区划属长江宜昌开发利用区和长江宜昌中华鲟保护区。

长江宜昌开发利用区起于葛洲坝,止于虎牙滩,长约22km,仅划分出一个二级水功能区为长江宜昌饮用水源、工业用水区,水质目标Ⅱ类;长江宜昌中华鲟保护区起于葛洲坝,止于松滋市陈家店五家口,长约69km,水质目标为Ⅱ类。

根据水质模拟计算结果,污水处理厂建成运行后,入河排污口正常和非正常排放情况下,其排放影响范围均在左岸排污口附近局部区域,最不利情况下污染因子超过背景浓度污染带范围最长为6172m、最宽为426m,此时排污口处江面宽度约为1050m,影响区域未到达河道深泓线,不会影响河段的整个过水断面水质,且随着水流运动稀释混合,影响程度不断减小,最后达到上游来水的背景浓度值,不会改变所在河段水功能区长江宜昌开发利用区和长江宜昌中华鲟保护区的使用功能,也不会对下游水功能区产生影响。

非正常排污情况下对所在水功能区的水质的影响范围要明显大于正常工况时,应尽可能减少发生事故排放的情况发生。

6废污水处理措施及效果分析

6.1废污水处理效果分析

临江溪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的污水处理工艺采用预处理+二级处理(改良型A2/O生物池)+深度处理工艺(高效沉淀池+精密过滤工艺)+紫外线消毒工艺。

根据临江溪污水处理厂进出水水质,污水处理厂所选择的处理工艺运行安全可靠、处理效率高,经过处理后的出水各项指标均可达到或优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即出水水质排放浓度标准为:

COD≤40mg/L、BOD5≤10mg/L、SS≤10mg/L、TN≤13mg/L、NH3-N≤4.5mg/L、TP≤0.5mg/L。

COD处理效率达84.0%以上,BOD5处理效率达91.7%以上,SS处理效率达94.4%以上,TN处理效率达60.6%以上,NH3-N处理效率达82.0%以上,TP处理效率达83.3%以上,本工程污水处理措施效果良好。

6.2风险分析及防治措施

本工程实施后主要有两种风险,一种是临江溪污水处理设施故障,污水不能及时从管道排入长江;另一种风险是有可能发生因污水处理厂电路故障、设备故障或者人为操作不当而导致临江溪污水处理厂的污水处理单元不能正常运行,废污水部分处理不达标排放,或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入江,对排污口附近的长江水体的水质、水生态环境产生影响。

因此,必须加强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工作,对污水处理区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处理系统安全稳定运行,避免事故性排放发生。

(1)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技术措施

针对污水处理厂可能发生的设备故障、突发性外部事故、管网破损、除臭失效、进水水质超标等造成的水环境风险事故,提出如下应急处理措施。

①设备故障或停电造成污水处理设施停止运行

临江溪污水处理厂为重要的市政设施,属二级用电负荷,为保证污水处理厂和提升泵站用电安全,避免因停电造成污水处理设施停止运行,需加强电源保障工作。

目前污水处理厂区内采用双电源供电,本次二期工程改造所需负荷放射式供电,升级部分负荷供电,在变配电室内设两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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