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乐路道路工程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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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沪高铁滁州站南区现代服务业产业园永乐路道路工程
招标文件
编号:
QJJS-2012026
招标人:
全椒奥莱祥能置业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安徽人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发布日期:
二零一二年七月
投标邀请书
致:
1、全椒奥莱祥能置业有限公司的京沪高铁滁州站南区现代服务业产业园永乐路道路工程,已由全椒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批准建设。
现决定对该项目的道路工程施工进行邀请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安徽人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其委托,负责本次招标的事务性、程序性工作。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
京沪高铁滁州站南区现代服务业产业园永乐路道路工程。
工程建设地点为:
京沪高铁滁州站南区现代服务业产业园。
(2)项目概况:
总长约5公里。
(3)本次招标的项目为一个标段。
(4)项目投资:
本项目计划投资约1.1亿元,工程资金来源为自筹,工程资金已落实。
(5)工期:
270个日历天。
(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被邀请参加本次招标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均须具备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能有效地履行合同的施工企业,以及市政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4、招标代理机构于2012年7月6日17时前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至各投标单位邮箱里面,请各单位授权委托人注意查看公司邮箱。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现场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文件费用500元/份,售后不退。
联系人:
孙绪安、王伟;联系电话:
13855003866、18225502597。
5、经考察研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你单位收到本邀请书后,必须签字确认已收到本函。
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标人:
全椒奥莱祥能置业有限公司(盖章)
联系人:
王爱林杜广生联系方式:
0550-5211011
招标代理机构:
安徽人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单位地址:
安徽省滁州市琅琊西路183号1-201室
邮政编码:
239000传真:
(0550)3024105
联系人:
孙绪安、王伟
联系电话:
(0550)71290381385500386618225502597
日期:
二〇一二年六月
招标文件目录
第一章投标须知
A、投标须知前附表……………………………………………………………4
一、总则………………………………………………………………………5
二、招标文件……………………………………………………………………6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8
四、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13
五、开标、评标和定标………………………………………………………14
六、合同授予…………………………………………………………………16
附表一:
工程量清单计价取费费率……………………………………18
附表二:
建设工程造价计算程序表(含人工费调整)………………19
第二章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有效最低价法…………………………………………………20
第三章合同条款
1、协议书格式………………………………………………………………24
2、通用条款…………………………………………………………………26
3、专用条款…………………………………………………………………26
第四章技术规范和设计文件……………………………………………34
第五章投标文件的格式
商务标
1、授权委托书
2、诚信投标承诺书
3、投标函
技术标
1、资格证明材料
2、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
3、拟分包情况
4、劳动力安排计划表
5、拟派往招标工程项目的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简历
6、施工组织设计
第六章工程量清单(另附)
第七章招标文件的答疑及补充(另附)
第八章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的确认
A、投标须知前附表
编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京沪高铁滁州站南区现代服务业产业园永乐路道路工程
建设地点:
京沪高铁滁州站南区现代服务业产业园
建设规模:
道路总长约5公里,计划投资约1.1亿元
2.
招标范围
见第一章投标须知第2条
3.
工期要求
不高于270日历天。
4.
质量标准
必须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5.
投标人资质
等级要求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和市政工程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下同)。
6.
踏勘现场及投标预备会
时间:
2012年7月10日17时前,投标人将所遇到的问题以电子邮件形式传至rhzj95@(安徽人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不再集中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自行组织勘察现场。
7.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贰份,并附光盘。
8.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
20万元(保证金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全椒奥莱祥能置业有限公司账号)
收款单位:
全椒奥莱祥能置业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全椒支行
银行帐号:
34001737308053005668
转账凭证附加信息栏必须注明:
永乐路道路工程投标保证金。
9.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壹仟万元(投标保证金可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多退少补)
10.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收件人:
安徽人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时间:
2012年7月23日15时30分前
地点:
全椒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王曹西苑五楼第一开标室)
11.
开标
时间:
2012年7月23日15时30分
地点:
全椒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王曹西苑五楼第一开标室)
12.
建造师
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开标会议。
13.
中标价
经评审的有效最低投标报价为中标价
14.
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经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后,方可发出。
15.
招标代理费
采购交易场地交易费20000元及招标代理费17000元由中标单位承担,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交纳该费用。
16.
最高限价
本工程的最高限价将在开标前三天,招标人以电子邮件或纸质文本发给各投标人。
投标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第一章投标须知
一、总则
1.工程概况
1.1本次招标工程名称:
京沪高铁滁州站南区现代服务业产业园永乐路道路工程
工程地址:
京沪高铁滁州站南区现代服务业产业园
建设单位:
全椒奥莱祥能置业有限公司
1.2本工程建设规模:
总长约5公里。
1.3该工程施工图纸由安徽华运设计咨询有限公司设计。
1.4本工程计划投资约1.1亿元。
1.5现场条件:
①施工场地:
已具备;
②施工用水、电:
已通;
③场内外道路:
已通。
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依据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及补充答疑中的所有内容。
3.承包方式
承包方式:
施工总承包(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保安全)。
4.工期要求
要求工期:
不高于270日历天(自开工至竣工备案)。
投标人自报的承诺工期为考核标准,投标人若不能如期完工,须承担违约责任。
5.质量要求
5.1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5.2本工程不执行其它关于工程优质优价的定额、文件的规定。
6.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
6.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壹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和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注册建造师。
6.2投标人拟派的建造师应当与资格审查时的一致。
7.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8.标段划分
该工程划分:
一个标段;
9.招标方式
本工程招标方式:
邀请招标;
10.计价方式
10.1本工程招标计价方式:
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法;
10.2本工程合同计价方式:
固定单价;
11.评标办法
本工程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有效最低价法。
(详见第二章评标办法)
二、招标文件
12.招标文件的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联合部令第30号)、《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联合部令第12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DBJ34/T-206-2005)和《滁州市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招标评标实施细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部、省、市级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编制本招标文件。
13.招标文件的组成
13.1招标文件包括内容:
第一章投标须知
第二章评标办法
第三章合同条款
第四章技术规范和设计图纸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六章工程量清单(另附)
第七章招标文件的答疑及补充(另附)
第八章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对本招标文件的确认
13.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1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均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14.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解释
14.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修改和补充。
14.2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修改和补充,于2012年7月16日17时前以书面签字确认的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
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
分,具有约束作用。
14.3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修改文件为准。
14.4如果投标人在答疑截止前未对招标文件有关条款提出质疑,视为充分理解招标文件所有内容,一旦递交投标文件,则认为该投标人接受招标文件所有条款。
14.5投标人对清单工程量提出异议的,必须附计算书,并随时准备接受招标人组织的核对。
不能提供计算书或不能参加核对的,招标人对此异议不予受理,开标以后也不再调整工程量。
工程量清单误差±3%以内的,招标人可不予调整,投标人自行在投标报价内考虑。
14.6招标人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将予以答复,答复仅包括对问题的解释,但不说明问题的来源。
14.7答复、补充通知或答疑纪要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