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品德与社会课程标准版研读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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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品德与社会课程标准版研读报告

 

 

加强公民意识培养养成良好道德品质

——《义务教育品德与社会课程标准(实验稿)》修订解读及实施建议

一、修订的基本原则与思路

自2002年《义务教育品德与社会课程标准(实验稿)》(以下简称《标准(实验稿)》)颁布已经过去近10年。

10年来,我国社会的改革和发展迈入了一个新阶段。

党和国家对我国社会的发展提出了新的目标,社会的发展和变化对公民素质、学校教育提出了新的要求,品德与社会课程必须回应这些要求,充分体现这些要求。

为了深化推进课程改革,更好地实现课程的价值,在广泛征求广大教师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标准修订组依据教育部的要求,确定了以下修订思路和原则:

1.体现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的方向性。

在继续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的精神的基础上,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体现10年课程改革的进步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的新目标。

根据国家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指导,加强对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特别是公民意识教育的要求,对课程性质和课程理念部分做出更清晰、严谨的表述,对内容标准做必要的补充与修正。

2.立足课程改革的原则。

本次修订遵循在原有基础上进行补充的原则,调整、补充与完善课程标准的表述。

3.体现与时俱进的特征。

在课程设计方面,更强调本课程与其他课程及相关课程的关系、课程设计的逻辑主线以及板块组成;进一步明确课程内容的开放和生成性。

4.切实减轻学生负担。

适当减少相关内容点的要求,适当降低难度。

对各年段(中、高)内容安排做出更为具体的建议和说明。

5.贯彻义务教育全面普及和教育公平的原则。

为体现教育公平和提高教育质量的要求,在“实施建议”中对教师教学、评价和开发课程资源等做出更为详细、实际、具有可操作性的补充与完善。

基于这些思路,修订组力争使修订体现:

①前瞻性——着眼于今后的发展;②务实性——着力解决实践中的问题;③审慎性——保持稳定、维护大局。

各部分的修订重点如下:

“前言”部分体现时代性和先进性;“课程目标”体现合理性和全面性;“内容标准”和“活动建议”体现明确性和可行性;“实施建议”体现实用性和普及性。

修订后的《义务教育品德与社会课程标准(2011年版)》(以下简称《标准(2011年版)》)在以下几方面得到改进、充实和完善:

(一)在课程中渗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当今物质生活的丰富性、生活方式和价值观的多元化、经济的全球化对青少年的思想观念、道德品质的形成产生了强烈的冲击和影响,也对学校德育提出了深刻的挑战。

品德与社会课程,需要正面回应新的挑战。

为此,必须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指导,采用有效的方式,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并发展他们的道德判断能力、行为选择能力和社会参与能力,使他们成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者。

《标准(2011年版)》在课程理念、目标和内容中渗透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二)进一步体现素质教育这一课程改革的大方向

本次修订更全面准确地体现了国家对未来公民素质的基本要求,坚持了课程改革的大方向和素质教育的宗旨。

在课程性质、课程理念以及课程目标的表述上突出“以学生良好品德形成为核心”,强调“具有爱心、责任心、良好行为习惯和个性品质”这些公民素质的培养;从主题、内容、实施等方面适应时代的要求,贴近儿童社会生活世界,帮助儿童理解从生活中产生道德观念、实践道德认识、形成道德行为,关注学生学习的过程和方法,发挥学生的主体性,促进学生在教师指导下主动的、富有个性的学习。

使“品德与社会”真正成为具有时代感、关注社会发展和变化、关注现实学生成长变化的课程,从而增强学生对课程的亲近感,增强课程对学生成长的现实意义。

(三)课程目标和学习要求更加清晰和适度

作为学校实施品德教育的主要渠道,本课程的课程目标要明确指向公民素质的培养,并突出以品德为核心的社会性发展。

具体目标和学习要求应尽可能分层,并使用行为动词进行表述,以便教师确定符合学生发展阶段的教学目标和教学内容,并把握学生的学习水平。

此外,删减了要求过高或过低的内容,改进过于笼统、抽象的表述,列举多样化的教学方法供教师选择,使课程标准的表述更加简练、清晰,以便于教师操作。

(四)课程内容的编排更加合理

《标准(实验稿)》指出,本课程“以儿童的社会生活为主线,将品德、行为规范和法制教育,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国情、历史和文化教育,地理和环境教育等有机融合”,而实际上如何融合是一大难题。

基于主题(领域)的课程内容构建方式能够整合多门学科知识,整合儿童的社会生活与学科知识,整合认知、能力和情感态度、价值观。

《标准(实验稿)》提出的“一条主线、点面结合、螺旋上升”的课程设计思路已经初步包含了基于领域构建课程内容的方法,其“点”即社会环境、社会活动、社会关系三个“社会生活的主要因素”,被隐含于家庭、学校、社区(家乡)、国家、世界——这个被称作生活领域的“面”中。

这种表述方式反映了该课程注重品德教育,关注生活的特点,显示了独特的内容综合方式,但如何按照三个要素罗列相关的课程内容,展现每个要素依年级而螺旋上升的顺序,使学习内容和学习要求更加科学、合理,帮助学生更加全面、综合、系统地认识社会生活,提高认识社会和参与社会的能力,则是应当进一步清晰的。

因此,修订时,要通览每个领域内容标准所隐含的三个要素,对其进行梳理、调整和修订。

按三要素排列内容,分析与每个要素相关的课程内容是否达到了螺旋上升。

(五)与相关课程衔接更有层次

品德与社会课程具有很强的综合性,因此内容的构建不能依据某个学科体系来组织,而应有机融合该课程各领域的学习内容及其综合主题。

首先是与相关课程的纵向衔接。

品德与社会课是在小学低年级品德与生活课的基础之上,并为初中的思想品德、历史和地理(或历史与社会)课打下基础的课程。

因此,应注重课程自身内在的持续连贯性,即与上述相关课程的合理衔接。

其次是与相关课程的横向衔接。

品德与社会课程涉及多门具体的学科课程内容,同时,课程关注学生已有的生活经验,提倡学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提高学生收集、整理信息的能力,提升学生的创造性思维能力和批判性思维能力。

这些活动既与小学阶段的科学课程有较强的联系,又渗透到综合实践活动等课程中。

因此,要强调品德与社会课程与其他门类课程之间的联系,并有机协调其与学校开设的校本课程内容之间的关系。

二、修订的主要内容与解读

品德与社会课程标准的修订重点

“前言”部分的时代性和先进性;“课程目标”的合理性和全面性;“内容标准”和“活动建议”的明确性和可行性;“实施建议”的实用性和普及性。

修订具体涉及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前言”理念与设计思路部分

按照教育部文本体例的统一要求,在《标准(2011年版)》“前言”中简述本课程教育面临的时代挑战以及改革与发展的趋势,并着重阐释了本学科教育对于促进学生发展的意义和价值例如:

品德与社会课程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指导,以满足学生的身心需要为目标,以学生社会生活为基础,注重学生在主动学习的过程中,初步掌握认识社会事物和现象的方法,提高道德判断和行为选择能力,发展学生主动适应社会、积极参与社会的能力。

1.课程性质

关于课程性质的描述,是实验区教师意见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

为明确、准确地表述本课程的性质,体现德育为核心,一是从总体上修改了《标准(实验稿)》将“良好品德形成和社会性发展”并列的提法;二是从综合性、实践性、开放性三个维度具体阐述了课程性质,使表述紧扣“性质”的含义,删除《标准(实验稿)》中目标的表述,避免前后重复。

2.课程理念

关于课程基本理念,未作大的调整,只对文字做了局部调整和重新梳理,使之更简洁。

如:

将“学习做人”改为“学会做人”;增加了“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导学生的道德发展”的表述;将“儿童的生活是课程的基础”,改为“学生的生活及其社会化需求是课程的基础”,使之更符合课程名称,和品德与生活课的表述有所区别;将“教育的基础性和有效性”改为“提高德育的实效性”,使之聚焦、凸显课程本身的追求。

3.课程设计思路

关于课程设计思路未作大的调整,但呈现格式上做了简约化处理。

具体表现在:

第一,接受来自实验区的建议,调整了各个主题板块的名称,使之表述更加合理、一致。

将“家乡(社区)”改为“社区”;“祖国”改为“国家”,“是他们生活的不同领域”改为“是学生不断扩展的生活领域”。

第二,为易于教师理解,清晰了设计中“线一面-点”的关系以及年级间的递进关系,对“螺旋上升”的表述做了修改。

第三,删除了课程关系图和结构示意图等,使之更简洁。

(二)“课程目标”部分

为使课程目标更加简洁、清楚,有别于分类目标,在不改动原意的条件下,对文字做了简要处理。

修改分类目标主要考虑的问题是:

将社会发展、国家对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的新要求纳人目标;与品德与生活课、思想品德课的衔接,表述的深浅程度是否适当;难易度是否符合该年段学生发展的特点,每一条目标是否清晰、合理。

修改后的总目标如下:

品德与社会课程旨在培养学生的良好品德,促进学生的社会性发展,为学生认识社会、参与社会、适应社会,成为具有爱心、责任心、良好行为习惯和个性品质的公民莫定基础。

“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目标中主要修改的内容包括:

将“自尊自主”改为“自尊自律”;增加了“崇尚公平与公正”;将“热爱祖国,珍视祖国的历史、文化传统”改为“热爱家乡,珍视祖国的历史与文化,具有中华民族的归属感和自豪感”;将“初步具有开放的国际意识”改为“初步形成开放的国际视野”;将“关爱自然,感激大自然对人类的哺育”改为“具有关爱自然的情感”。

“能力”目标中主要修改的内容包括:

将第一条中“能够初步认识自我,控制和调整自己的情绪和行为”改为“初步认识自我,掌握一些调整自己情绪和行为的方法”;将第二条中“学习民主地参与集体生活”改为“积极参与集体生活”等。

为降低难度,符合小学生的实际,删去“认识、分析社会事物和现象”的要求,改为“学习从不同的角度观察社会事物和现象,对生活中遇到的道德问题做出正确的判断,尝试合理地、有创意地探究和解决生活中的问题”。

“知识”目标中主要修改的内容包括:

将“初步理解儿童的基本权利,初步理解个体与群体的互动关系”改为“理解生活中的道德规范,了解未成年人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删去“了解一些社会组织机构和社会规则”等。

其余各条主要是在行为动词上做了调整,以简化内容,降低难度,便于教师把握。

(三)“课程内容”部分

“课程内容”部分总体上没有大的修改,但为使内容安排更加合理,便于教材编写和教师教学,避免教材编写过于随意和教学深度难以把握的问题,在每一条内容标准后都标注了“年段建议”。

同时,考虑到小学生的认识能力和身心发展的特点,删减了个别小学生难以理解的条目,适当调整和合并课程内容的条数,总条目数量有所减少。

(参见下表)

原标题

原条数

现标题

现条数(年段分配)

我在成长

9

我的健康成长

8(中2;高1;中/高5)

我与家庭

6

我的家庭生活

5(中3;高1;中/高1)

我与学校

8

我们的学校生活

7(中5;高1;中/高1)

我的家乡(社区)

11

我们的社区生活

11(中6;高1;中/高4)

我是中国人

14

我们的国家

13(中0;高7;中/高6)

走进世界

8

我们共同的世界

8(中0;高6;中/高2)

总计

56

52(中16;高17;中/高19)

修订注重了与时俱进。

如,根据党的十七大精神,增加荣辱感与知耻心、懂得感恩、爱护国家遗产等内容针对学生现实生活中的新问题,增加了珍爱生命、过积极健康生活;网络安全、网络道德和法律规范、文明上网;有尊重和平等的观念,尊重他人权利;敬仰民族英雄和革命先烈,加深对伟大祖国的热爱之情等内容同时通过动词的表述适当降低难度,和初中思想品德课一致,删除了学生难以理解、教师难以教学的条目,将“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和各种迷信活动”改为“能够识别不良的社会风气,不参与迷信活动”,等等。

(四)“实施建议”部分

与《标准(实验稿)》相比,这部分改动最大,主要表现在我们着重细化了教学建议、评价建议和课程资源开发与利用建议。

目的是要解决如何使课程标准更好地面向教师、为教师服务的问题。

为此,我们着重针对10年课程实验中教师们遇到的困难和在课堂教学中发现的问题,改变了过于理论化、概念化的表述,增加了易于教师理解、便于操作的建议。

以期加强对教学的方向性引导,提升教师的教学意识,丰富教师的教学策略。

1.教学建议

为便于教师理解和把握,《标准(2011年版)》对“教学建议”的每一条都做了较为详细的阐释,以列举的方式解释了对如何设计教学目标、提升学生的生活经验、拓展教学空间,并对几种需要加以重视的教学活动的特点、目的和组织方式等做出了说明,对教师课内的教学活动组织和课外的备课等提出了具体建议。

例如,《标准(实验稿)》中“教学建议”的第一条是“全面把握课程目标”,只是比较概括地说明“课程目标的三个方面是一个有机结合的统一体”,教学过程中要注意对学生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培养等。

《标准(2011年版)》将标题改为“整体把握课程目标和教学目标的关系”,并具体阐述了教学具体目标、近期目标和课程整体目标、长远目标的关系,同时以“珍爱生命,热爱生活”、“诚实守信,友爱宽容”为例加以说明。

提醒教师注意教学目标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必面面俱到,避免大而空等。

再如,《标准(实验稿)》中“教学建议”的第三条是“引导学生的自主学习”,其中的核心观点是强调教师角色的转变,倡导教学中要放开手、尊重学生等。

《标准(2011年版)》将标题改为“引导学生自主学习和独立思考”,突出了“独立思考”的思想。

针对教师不清楚如何引导学生自主学习的问题,我们首先指出:

“自主学习既包括学生个体的独立探究和思考,也包括学生与同伴合作展开的学习和探究。

”进一步要求教师要为学生自主学习提示方法和步骤,并以开展调查活动为例加以说明,还将独立思考和营造民主的课堂氛围联系起来。

在“教学建议”的第四点中,我们还针对有的教师忽视本地区和学校教学资源和条件,搞一些高成本的、华而不实的教学活动的现象,从课内与课外结合、注意发现学生可触及到的实物、图片等资源以及强化学生观察生活等方面,给教师提出了具体要求和建议。

特别是,要求教师平时要做一个有心人,养成良好的沟通、搜集信息,观察事物的习惯,体会学生在活动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进而引导学生、发展学生的学习能力。

此外,我们在“教学建议”的第五条中特别强调了要“有效组织适宜的教学活动”,这里有两个关键词,一是“有效组织”,二是“适宜的”,并逐一列举说明了体验、探究、解决问题等几种教学活动方式的特征和使用注意事项,提示教师要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加以选择。

2.评价建议

此部分加入了“评价的实施和反馈”,以帮助教师更好地实施评价和有效运用评价的反馈功能。

将原文中对评价功能过于理论化、概念化的表述,变为教师易于理解、便于操作的建议;进一步强调了评价的意义和每一种评价方式的作用及适用范围;说明了如何实施评价,如何利用评价进行反馈,更加凸显了本课程在评价方面的独特性。

教师在本课程学习的评价中,特别要注意不能简单以考知识点的方式替代对学生品行的评价,也不能仅以过程性评价替代对学习结果的评价,或是因为本课程学习与升学无关而完全放任,形成无评价等现象。

3.教材编写建议

总体上教材编写建议未做大的调整,只是对原有的6条做了进一步的删减、细化和分解,变为8条。

其中第四条的内容是新加的:

“选材应充分考虑学生的学习兴趣、生活经验、心理需求和实际生活需要,凸显学习内容的思想性和科学性。

”此外,第二条中强调了内容的螺旋上升,第七条中强调了要特别考虑“农村的特点和学生的需要”。

这些都是已有教材中体现程度不够,或是教材编写中有待突破的难点。

4.课程资源开发与利用建议

修订组系统梳理了“课程资源的开发与利用”,将课程资源归为:

校内资源、社区环境资源和多种社会资源三类,并将课程资源的分类和利用方式结合起来,强调了有效整合、因地制宜、合理挖掘等三项原则。

通过细化,帮助教师特别是文本资源和社会文化设施相对不足的农村地区的教师,理解多种形态课程资源的含义,积极发现身边的非文本资源、非物质性资源,以便更好地加以利用。

本次修订,我们秉持坚持课程改革方向、体现时代发展、面向未来需求的原则,贯彻注重教师教学需求、注重学生年龄特征的原则,力图解决科学性、合理性和实用性的问题。

尽管如此,《标准(2011年版)》仍然是一个发展中的产物,有些课程理论、课程设计和课程管理中问题的解决,尚需更加深人的探索、实践和整体改革。

例如,如何解决系列化德育课程的问题,如何合理架构不同学段课程内容的问题,如何解决评价学习成果与评价学生道德发展水平的关系问题,如何提升教师的专业水平、实现有效教学的问题,等等。

在此还需要说明的是,尽管有很多教师呼吁将品德与社会、品德与生活两门课程合并为一门课程,但考虑到年龄特征和幼小衔接以及课程的成熟和稳定发展的需求,本次修订未在课程门类上作出调整。

此外,尽管删除了“课程管理建议”部分,但这并不表明这个问题不重要。

我们深知,课程管理和师资队伍建设一直是本课程实施中最为困难的问题,我们期待,通过课程改革的不断深人,地方和学校对本课程的管理能给予高度重视,并能在相关的课程文件中提出明确要求。

与《品德与生活课程标准(实验稿)》比较,2011年版的品德与生活课程标准主要有以下几点显著变化:

一、课程性质的表述更加清晰

新版的课程标准将品德与社会的课程性质定位在:

“在小学中高年级开设的一门以学生生活为基础、以学生良好品德形成为核心、促进学生社会性发展的综合课程”。

同时,增加了关于课程特征的阐述:

综合性、实践性、开放性。

二、对课程内容进行了年段区分

课程内容修改为:

“我的健康成长、我的家庭生活、我们的学校生活、我们的社区生活、我们的国家、我们共同的世界”六个领域,适当降低了难度,并且对各年段(中、高)内容做出区分度的说明。

三、增加了体现新时代要求的目标和内容

增加了“崇尚公平与公正”、“具有中华民族的归属感和自豪感”的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在课程内容中增加了“有荣辱感与知耻心;懂得感恩;珍爱我国的文化遗产”等内容。

四、对实施建议做了详细的、可操作性的补充与完善

教学建议部分对指导教师教学的指向和课程的具体实施要求更明确、清晰、详实。

提供的教学方法也更丰富、更明确,可选择性更强。

在评价建议部分,对原标准的评价目的与功能进行了结合与完善,评价目的和内容更加明确,评价方式和方法更加具体、易于操作。

我省实施原义务教育课标的基本情况及主要问题分析

1.10年来,实验稿品德与社会课标对中小学的品德教育的影响

  品德与社会课是我国第八次课程改革新创设的课程,也可以说是基础教育课程体系中最富有中国特色的课程。

作为国家的指导性文件,课程标准在研制的过程中始终坚持以儿童为本、尊重儿童的思想,关注儿童的生活,适应其发展阶段和认知需求。

同时力争使教学内容联系生活实际,帮助学生产生真实情感和共鸣,使品德教育真正回归儿童生活。

10年的实践表明,品德与社会课程改革有力地促进了广大教师教学观念的转变,唤起了教师的自信心。

实验区的教师反映,品德与社会课的开设丰富了学生积极的情感体验和向上的生活态度,深受学生喜爱。

课程设置注重体验、探究和解决问题的学习过程,帮助学生逐步形成了探究意识和实践能力。

课程提供的社会生活、历史、地理等主题内容,使学生理解了相关知识,了解了人与自然、环境、社会的关系,初步掌握了收集、运用信息的能力。

课程重视价值观的引导,为学生形成良好的公民意识和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奠定了基础。

这些事实有力证明,只要转变观念、深入实践,课程改革所倡导的目标是可以实现的。

 2.实验稿课标的反馈问题集中在哪些方面?

  通过调查,我们发现,在具体的教学实践过程中,教师对实验稿课程标准的理解与实施存在着以下难点:

课程标准与课程内容的实施存在着一定的距离,将课程标准的理念变成教师的实践操作策略有一定的难度;课程标准的课程目标部分比较宏观,有些内容要求过高,教师在具体的教学实践中把握不准;教师对于课程标准综合交叉、螺旋上升的设计思路理解不到位,容易出现简单的重复;课程标准的实施建议部分不够具体明确,教学建议缺乏一定的可操作性;课程标准对教师在教学活动中的作用与学生自主学习的关系定位不够清晰。

全面落实义务教育课标(2011版)的思路和对策

(一)品德与社会课教学中的八个关系

《品德与社会课程标准》指出:

“品德与社会课程是在小学中高年级开设的一门以儿童社会生活为基础,促进学生良好品德形成和社会性发展的综合课程。

对于人的思想品德和社会性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在小学教育中居于重要地位。

”这不但准确地阐述了该学科鲜明的思想属性,而且也昭示出该学科的教学实践活动肯定具有联系广泛的多向性特点。

作为一名小学品德与社会课教师,应处理好小学品德与社会课教学中的八种关系,对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和谐发展大有裨益。

第一,系统性与针对性的关系

小学品德与社会课程标准,具体规定了各阶段教学内容和不同层次的基本要求,但是在教学的实践、活动之前、活动中,还应该深入调查小学生在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的实际状况,使教学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充实每一项教学内容(既“思想观点”)所蕴含的实际问题。

如在学生中进行“你最喜爱看的书”、“最烦恼与最喜欢的事”、“你最喜欢什么样的队活动”、“押岁钱怎么花”等调查,了解到学生的实际状况,丰富了课堂内容,加强了针对性教育,提高了教学效果。

第二,稳定性与灵活性的关系

品德与社会课的教材是相对稳定的,而生活实际却在变化、丰富。

这就要求教师在教学活动中处理好稳定性与灵活性的关系。

课标明确指出:

“帮助学生参与社会、学习做人是课程核心,儿童的生活是课程的基础,教育的基础性和有效性是课程的追求”。

在教学活动中,就采用了不打乱教材系统性的前提下调整顺序,自编教材、补充内容等方法,使品德与社会课上得生动活泼,富于时代和乡土气息。

第三,知与行的关系

在学生良好思想品德形成中,知是基础,行是目的;说是为了做,知是为了行。

在教学中注重讲清道理,提出要求,检查督促,把知、情、意、行结合起来。

如在讲《我是班级的主人》单元时,引导孩子们不仅懂得要关心集体,为集体着想的道理,而且要在行动上体现出来,让同学们认真实践:

“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不会的事情学着做,别人的事情帮着做,集体的事情热心做。

第四,教育与自我教育的关系

教育心理学认为,教育是外部要求,自我教育是内部动机。

在品德与社会课教学中,要善于使教师的外部要求转化为学生的内部动力,变“要我这样做”为“我要这样做”。

小学生的品德行为往往带有明显的被动性色彩,他们常挂在口头上一句这样的话:

老师叫这样做的。

如何改变这种状况呢?

要注意和班主任、课任教师密切配合,根据教材内容,对学生提出明确、具体、可行的要求,让他们从小事做起,从自己做起,逐步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第五,课堂教学与班队活动的关系

品德与社会课作为一门专设学科,不能用队活动来代替,但他们二者之间可以互相补充,互相渗透,相辅相成。

因此,在上课时着重从课文内容出发,讲明观点,讲清道理,结合开展少先队活动的,则和中队辅导员一起,指导队员们开展主题活动,用以巩固课堂教学效果。

第六,言教与身教的关系

叶圣陶老先生指出:

“教育工作的全部工作就是为人师表”。

作为品德教师,更应该注重用自己的行动来影响学生。

第六,课内与课外的关系

品德与社会课每周只有两节,因此,不能只着眼于课堂教学,还要不失时机地加强课外训练,使学生逐渐形成习惯。

课标指出:

“儿童品德与社会性发展是在逐步扩大的生活领域中,通过与各种社会要素的交互作用而实现的”。

作为任课教师,要主动地和其它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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