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XX年全市小金库治理工作部署上的讲话.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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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XX年全市小金库治理工作部署上的讲话
在20XX年全市“小金库”治理工作部署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的会议很重要。
会前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黄杰成对市治理办上报的工作安排意见专门做了批示,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丁国炎日前召开市“小金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市治理办的工作汇报,研究讨论今年我市“小金库”治理工作意见,并对今天的会议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今天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小金库”治理工作会议精神,总结我市20XX年以来“小金库”治理工作,进一步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小金库”治理工作,认真做好迎检的各项准备和整改工作。
会上还通报批评了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小金库”问题。
等一下市纪委副书记吕世华还要做专门的强调,请大家一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下面,我受黄强同志委托,代表市治理办就有关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20XX年全省“小金库”治理工作部署会议精神
今年4月27日,省里召开20XX年全省“小金库”治理工作部署会,会议首先传达了全国“小金库”治理工作培训布置会的主要精神。
中央对全力做好今年的“小金库”治理工作提出了五点要求:
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要求各级纪检监察、财政、审计、民政、国资等牵头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及时抽调精干力量到“小金库”日常工作机构专职从事治理工作。
今年5月,中央治理办将组织司局级领导就今年工作启动和落实情况进行督导调研,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就是了解各地各部门治理工作组织领导情况和各有关牵头部门履职尽责情况。
二是下力气解决走过场问题。
要全面开展复查,中央计划在六七月份由领导小组的部级领导带队进行督导检查。
督导检查的重点是“双为零”的单位。
督导检查发现问题的,不仅要严肃责任追究,而且要内部通报或公开曝光。
三是严肃查处案件。
要进一步加大检查力度,力争查处一批涉案金额大、性质恶劣的大案要案。
要实行重大问题报告制,全面复查及重点抽查发现的重大违规违纪问题或问题线索,要及时上报。
四是着力构建长效机制。
中央治理办近期将下发《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指导意见》,对长效机制建设提出原则性要求;5月末或6月初还将召开长效机制建设经验交流会,以推进长效机制建设有效展开。
五是积极推进综合治理。
在推进复查和抽查特别是长效机制建设中,重点关注严格控制和压缩行政经费、深化行政经费管理改革、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等工作,将这些工作与“小金库”治理工作有机结合,整体推进。
其次,会议总结了全省20XX年以来“小金库”治理工作,部署了下一阶段工作,印发了我省《20XX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明确今年要继续深入推进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主要分为全面复查、督导抽查、整改落实、机制建设和总结验收5个阶段。
复查过程中,复查面要确保达到100%,要重点关注应纳入而未纳入“小金库”治理范围,以及组织过自查自纠但不重视、走过场的单位。
要求5月底前完成全面复查,省治理办届时将派出由省纪委、监察厅、民政厅、财政厅、审计厅、省政府国资委等牵头单位厅级领导带队的工作组对各设区市开展督导巡查。
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要巩固成果、防止反弹,特别是对于自查自纠“零申报”的单位,要认真组织检查,要把垂直管理单位较多的部门作为重点。
社会团体要以市级行业性社会团体为重点;国有企业要重点关注市级二级以下子企业。
特别强调把长效机制建设这个根本任务贯穿“小金库”治理的始终,重点加强制度建设和加大制度执行力。
衡量今年治理工作成效,不仅要看发现纠正了哪些问题、查处哪些案件,还要看研究落实了什么措施、建立完善了什么制度。
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尽快制定具体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确保今年的“小金库”治理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今年治理工作结束后,我省将开展评价验收工作。
评价结果不仅要在辖区或系统内部进行通报,还要上报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
二、我市“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
去年以来,我市“小金库”治理工作,按照中央和省里的部署,广泛、深入宣传发动,全面开展自查自纠,认真组织重点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切实推进整改落实,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扎实推进。
截至目前,全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通过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回头看”和摸底排查工作共发现“小金库”9个,涉及金额万元;社会团体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通过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共发现“小金库”9个,涉及金额万元。
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人,组织处理5人,行政处罚23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人,并对个人罚款万元。
全市所有6个行政区都消除了“双为零”的现象。
此外,还发现不属于“小金库”但属于违反财政财务管理规定等违规资金万元,正在研究处理的“小金库”还有4个,涉及资金万元。
总体来看,我市“小金库”治理工作进展顺利,成效明显,势头良好。
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领导重视,健全机构,运转协调,形成了良好的工作局面。
去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对“小金库”治理工作高度重视,省委常委、厦门市委书记于伟国;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黄杰成等领导先后作出重要批示和指示,厦门市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丁国炎经常听取财政部门有关“小金库”治理工作汇报。
去年,“小金库”专项治理范围扩大到社会团体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后,市区两级和各有关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充实了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增加各级国资监管和民政部门为成员单位,进一步健全了组织机构,较好的发挥了牵头部门作用。
为确保工作落实,市治理办在日常工作中注意加强同各区、各部门和相关单位的沟通联系,及时研究明确有关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加强督促指导和组织协调,建立起分工明确、配合有力、资源共享、运转顺畅的工作协调机制。
形成了分级负责、分口把关和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亲自挂帅、牵头部门领导全程参与的工作机制,实现了机构、人员、时间“三落实”。
各级各部门党政领导亲自动员部署,亲自组织协调,强力推进,积极抓好贯彻落实,作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二)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措施得力,取得了明显的工作成效。
市治理办对工作早部署、早启动,各项具体工作精心安排部署,细化强化措施,从方案制定、宣传发动、受理举报、业务培训到摸底排查、督促自查、组织检查、督导调研,都作了大量的工作。
主要包括:
1、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
治理工作伊始,我市就把宣传发动作为工作重点来抓,大力宣传和普及“小金库”治理的相关政策规定,为专项治理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一是开展现场宣传。
今年5月15日,市治理办再次在白鹭洲活动现场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宣传,进行有关政策解答和介绍、现场接受咨询或投诉。
二是新闻媒体宣传。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如《厦门日报》多次宣传报道了我市“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并对相关政策法规规定进行了解读和介绍。
治理活动开展以来,在市级新闻媒体共宣传报道10次。
三是采用编发简报的形式宣传。
充分利用中央、省、市各类信息简报平台,加强对“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宣传报道。
据不完全统计,市治理办通过简报、信息等各种形式宣传报道我市治理工作进展情况的消息达上百条。
四是充分利用网络宣传。
在市财政局门户网站设立“小金库”专项治理专题,并在网站显著位置进行宣传。
五是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
为发挥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和社会监督的力量,我市设立了7个举报电话(市级和六个区各一个),在厦门日报、厦门电视台等媒体进行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的举报。
截止目前,共受理举报信访和投诉29件,其中省治理办转来的举报件3件,市“小金库”治理办接到举报件26件,我们对举报件均逐一进行核实,认真负责地进行调查,现均已核查完毕,从中发现和查处了多个“小金库”问题。
2、强化“小金库”专项治理业务培训。
一是为进一步深化我市社会团体、国有及国有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帮助各个社会团体、国有企业深入了解“小金库”的概念、特点、认定标准及表现形式,今年以来,市民政局和市政府国资委继续牵头举办全市社会团体、国有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培训会。
会议邀请会计师事务所专家学者做了专题讲座,通过生动的案例分析,阐述了“小金库”的概念、认定标准、主要表现形式和危害性,同时对如何建立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展开探讨。
二是结合全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今年5月份先后分四期对我市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会计人员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专题培训工作,由市纪委、市审计局、市财政局结合案例分别授课,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三是我们还结合镇街财务人员培训、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财务人员培训等工作,开设“小金库”治理政策解读等专题课程,使全市财会人员对“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
3、加大对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小金库”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市治理办先后4次派出12个检查组对自查自纠“零申报”、重点检查“零问题”市直部门和地区进行监督检查,不断推动治理工作扎实开展。
其中仅通过摸底排查,全市就发现瞒报“小金库”3个,涉及金额万元。
20XX年6月底,中央治理办到福建检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小金库”治理工作,第一站就到厦门,通过听取市、区两级工作汇报,并深入到思明区、同安区查访核实,对我市“小金库”治理工作长效机制建设予以积极肯定。
4、积极探索、及早启动社会团体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治理工作。
20XX年7月15日,我市在省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前就制定印发了《厦门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厦纪发〔20XX〕16号)并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并将非市政府国资委监管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治理工作一同部署检查。
省工作会议之后,我们又及时召开社会团体“小金库”治理工作部署会,印发《厦门市社会团体“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厦纪发〔20XX〕22号)。
在做好动员启动部署和自查自纠工作的基础上,市治理办积极发挥牵头、协调和指导作用,先后2次派出6个检查组赴20个市直部门和6个区开展督导检查,通过听取汇报、进行座谈、实地检查,了解情况、明确要求、既做好对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的摸底排查工作,又为各区提供业务指导和政策咨询,有力推进了工作落实。
今年我市在中央和省里部署“小金库”治理工作前,就着手开展20XX年“小金库”治理工作。
市纪委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从我市的实际情况出发,在4月1日联合印发《厦门市社会团体“小金库”治理工作“回头看”实施方案》(厦民〔20XX〕48号),先行开展社会团体“小金库”治理“回头看”工作。
4月21日,市纪委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政府国资委市监察局市审计局还联合印发《厦门市20XX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厦纪发〔20XX〕5号)。
市政府国资委也结合业务培训,对做好今年的治理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
在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和社会团体治理工作中,我们既注意严格按规定动作抓好落实,又注意根据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和社会团体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情况不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与社会团体的实际情况也有很大的差别,分别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
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主要是根据中央检查组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认真抓好整改工作,并按要求认真进行了调查核实和处理处罚。
其中行政撤职1人,免职1人,行政记大过2人,行政警告1人,对有关单位罚款万元,对17个相关责任人罚款万元,收缴违规资金万元,从而推动面上工作深入开展。
针对社会团体财务工作普遍较为薄弱的现实情况,从4月份开始,将社会团体是否按照民间非盈利组织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账务管理工作作为今年社团年检的硬性考核指标,对不符要求的不予年检通过,并限时整改。
对在“小金库”治理中发现存在问题的社会团体予以降低社会评级处理。
截止目前,全市社会团体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通过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共发现“小金库”9个,涉及金额万元。
5、开展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廉洁自律工作检查。
根据市委、市纪委领导的指示和《关于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厦纪发[20XX]37号)的要求,今年2月14日至18日,由市纪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国资委组成的4个检查小组,对我市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廉洁自律工作落实情况开展重点检查。
这次的检查面较广,涉及大小数十个部门和单位,从而进一步掌握了全市“小金库”治理工作的全面情况。
从检查的情况看,多数单位能贯彻执行文件的有关要求,加强“小金库”专项治理,进一步严肃财政纪律,确保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的落实。
但也发现部分单位还存在公款私存、套取现金、擅自设立“创收奖金”、提高行政补助工会经费标准、违规发放物价补贴和医疗部门设立科室基金等问题。
以上问题均已要求相关部门认真整改,并将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呈报件的形式及时报告市有关领导。
通过掌握第一手资料,从而进一步明确我市今年“小金库”治理的工作重点。
(三)加强引导,把握政策,严惩违纪,维护了党纪国法的严肃性。
20XX年,市治理办进一步加强宣传,利用电台、电视台、报纸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再次公布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宣传举报奖励办法和保障措施,鼓励社会公众提供有价值的线索。
对重点检查发现的问题,为统一政策和处理尺度,在各检查组研究起草处理处罚意见的基础上,由市治理办召集市纪委、财政局、审计局、民政局、国资委等治理“小金库”工作牵头部门进行会审。
严格按照中央规定的政策界限,坚持依纪依法、宽严相济、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鼓励各单位认真自查、自觉纠正,将问题解决在自查自纠阶段;对重点检查发现和群众举报的问题,坚决从严查处,共发出整改通知9份,充分发挥政策的引导作用。
各区治理办和有关部门严格依法行政,认真处理处罚,并按照处理事和处理人相结合的原则,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党纪政纪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截至目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人,组织处理5人,行政处罚23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人。
全市六个区基本消灭了“双为零”现象。
三、目前我市“小金库”治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充分肯定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这项工作仍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有些部门领导不重视
我市还有一些部门和单位领导对“小金库”治理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到位,个别单位领导甚至法纪政纪观念极为淡薄。
一些部门和单位在多次签署书面承诺本系统、本单位不存在“小金库”问题的承诺书后,在上级机关或我市开展的检查或审计中,仍被查出存在“小金库”问题,有的由来已久,有的还是顶风违纪。
还有一些部门和单位领导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不是认真、积极地进行整改,而是是非不分,亲自出面找有关部门和领导说情,或只注重处理事,不注重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影响了我市“小金库”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成效的体现。
(二)行政补助工会经费的使用有待进一步规范
虽然市领导三令五申,但在春节过后我市开展的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廉洁自律工作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中,仍发现部分单位工会行政补助经费使用中还存在购买发放购物卡、现金等行为,不仅平均发放,有的还超标准发放,且带有一定的普遍性,容易给人造成我市在统一津补贴政策之外还存在普遍发放福利的情况,引起不必要的误解,亟待进一步规范。
对于超标准发放工会行政补助经费的单位,市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已经明确都要清理。
有涉及单位回去后一定要抓紧进行整改,你们自己整改了还算你们自纠。
此外,对于厦门特有的民俗——博饼活动,目前召开的市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明确提出要把握好度,否则不仅会变味,还有可能将领导干部拉下水,更严重的是可能影响到目前我市来之不易的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新机遇。
要提醒大家高压线不能碰,不能打擦边球,对机关干部要严格管理。
(三)双为零单位占比较大
今年“小金库”治理的工作重点是“双为零”的单位(即自查自纠零申报、重点检查结果仍为零)。
4月27日,省治理办在工作部署会通报的情况表明省直部门“零问题”的单位已减少到24家,全省“双为零”的县区也由25个减少到4个,且都集中在我市。
经过各方努力,市治理办已将思明区、湖里区、海沧区自查发现的问题和翔安区被查发现的问题列为“小金库”问题上报,在各区基本消灭了“双为零”的现象。
但在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社会团体中“双为零”单位的比重仍很大,以区为单位发现的“小金库”问题也不多。
本来这是件好事,也符合我市管理较为规范的实际情况,但大家都不可掉以轻心,前面已经指出,尽管各区各部门多次做出书面承诺,但通过“回头看”和摸底排查,有的单位还是不断发现问题,有的问题性质还是比较严重的,有的问题已受到刑事责任追究。
因此要认真督促“双为零”单位进一步全面复查,并将这些单位作为今年治理检查的重点,扎实推进我市“小金库”治理工作。
(四)少数单位执纪不严
少数单位执纪不严,对发现的问题避重就轻,重检查轻处理、重处理事轻处理人。
因此必须再次重申强调,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既要处理事,也要处理人,以提高检查的威慑力。
市“小金库”治理办对部分单位整改落实不到位的,要加大督促整改的力度,整改仍不到位的要约谈单位主要领导,并予以通报批评。
今后对各区各部门下属基层单位、社团和国企存在“小金库”问题的,既要追究下属单位的责任,也要追究各区和主管部门的连带责任,增强各区和主管部门对“小金库”治理工作的责任感,调动各区和主管部门对“小金库”治理的积极性。
四、明确任务、突出重点,深入推进“小金库”治理工作
20XX年,根据中央和省里的部署,全市要继续深入推进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小金库”治理,市治理办会同有关成员单位制定了我市《20XX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这次会前(4月21日)已印发给大家。
关于今年治理工作的要求,下面再作一些强调。
(一)要明确工作任务。
今年“小金库”治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着力解决工作不重视、走过场以及工作不平衡的问题,坚决扫除专项治理工作死角,始终抓住构建和完善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这个根本任务。
按照中央和省的部署,今年要重点做好三个方面工作:
一是深化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小金库”治理工作。
各区各部门要负责组织所属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再次开展全面排查,建立承诺制和公示制,接受群众监督。
对于工作走过场甚至瞒报的地区和部门,不仅要进行严肃处理,而且要予以通报批评。
二是继续推进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小金库”治理工作。
抓紧完成重点检查阶段的处理处罚工作,确保整改处理到位,组织开展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小金库”治理工作“回头看”,巩固扩大治理工作成果。
三是要着力构建防治“小金库”长效工作机制。
形成长效机制建设与推进改革、加强管理和完善制度相互配合、整体推进的良好工作局面。
(二)要明确工作步骤。
一是全面复查。
全面复查既是再次思想发动、全面部署的重要过程,也是解决走过场、扫除工作死角的实际步骤。
各区各部门要按照要求,确保复查面达到100%,除了按要求做好签订承诺书、进行内部公示等规定动作外,各单位要研究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具体可行的办法。
需要指出的是,复查过程中,要重点关注应纳入而未纳入“小金库”治理范围的部门和单位,以及组织过自查自纠但不重视、走过场的单位。
二是督导抽查。
市治理办今年还要进一步加大督导力度,6月份将派出由领导小组牵头部门的局级领导带队的督导巡查组对各区各部门开展督导巡查工作,主要目的就是运用检查手段,促进解决不重视、走过场问题,并认真做好迎接中央、省治理办将对我市的督导检查。
整个督导巡查工作将与举报件核查相结合、与其它专项治理和日常监督相结合。
督导抽查发现的问题必须严格执纪执法,严肃责任追究,并视情节和性质不同,进行必要的公开曝光或内部通报。
三是整改落实。
对于治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按照统一政策、集中审理、分别处理的原则,由各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分工依法进行处理处罚和责任追究。
各区各部门要抓好20XX年以来发现的“小金库”问题的处理处罚和责任追究工作,处理结果要及时如实上报,对发现问题隐瞒不报被查的,即便已经自查自纠,按规定也将从严处理。
针对20XX年全面复查和督导抽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做到资金资产处理到位、财务会计管理整改到位、违法违纪责任人员责任追究到位。
四是机制建设。
各区各部门以及纳入治理范围的各单位要按照边治理、边研究、边总结、边完善的思路,深入分析“小金库”治理工作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注重从实际出发,进一步推动完善和建立健全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
五是评价验收。
今年是“小金库”治理的收官之年,治理工作结束后,我市将开展评价验收工作,评价验收结果不仅要在辖区或系统内部进行通报,还要上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
通过评价验收,切实促进各区各部门高度重视治理工作,认真履行应尽职责,努力取得实际效果。
(三)要突出工作重点。
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要巩固成果、防止反弹,特别是对于自查自纠“零申报”和重点检查“零问题”的单位,要认真组织复查;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要加大力度,抓好规范工作和整改落实。
就行业而言,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治理工作,要把垂直管理单位较多的部门作为重点,并按层级不同以基层预算单位为重点;社会团体的治理工作,按职能不同要以履行或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为重点,按经费不同要以接受政府财政资助或者代行行政性收费行为的社会团体为重点;国有企业的治理工作,按层级不同要以市属和区属国有企业为重点,并重点关注二级以下子企业;按监管主体的不同,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监管的国有企业外,还要重点关注各级政府直接管理或其他部门和单位管理的国有企业。
今年的治理工作特别强调要把长效机制建设这个根本任务贯穿“小金库”治理的始终,并利用九、十两个月的时间,重点加强制度建设和加大制度执行力,争取10月底之前有明显阶段性成效。
根据今年实施方案要求,各区、市直各部门“小金库”治理日常工作机构要在5月25日前将全面复查统计表和文字说明报送市“小金库”治理办,请还没有报送的区和部门抓紧报送。
对督导抽查、整改落实、机制建设、总结验收等阶段的工作安排,根据省级方案的要求,我市将适当顺延,以利取得更好的工作实效。
具体时间安排和材料、表格上报时间将另行发文通知,请大家务必积极支持配合。
五、切实抓好今年“小金库”治理各项任务的落实
今年的“小金库”治理任务十分繁重,各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制定具体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确保今年的“小金库”治理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各区各部门要牢固树立政治观念和全局意识,切实加强对“小金库”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要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工作程序,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局面。
要注重发挥各级治理日常工作机构的作用,切实加强日常工作机构建设。
各级纪检监察、财政、民政、审计、国资等牵头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及时抽调精干力量到“小金库”治理日常工作机构,专职从事治理工作。
要保证工作经费,提供工作场所,为开展工作创造条件。
各级治理日常工作机构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抓好“小金库”治理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要察实情、出实招、干实事、求实效,既为领导小组当好参谋,又积极推进狠抓落实。
我市少数地区、部门和单位对治理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缺乏思想准备,存在畏难、厌战情绪。
治理机构主要领导要主动抓好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实和加强“小金库”治理工作力量,加大对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力度,切实解决当前一些地区和部门对“小金库”治理工作重视程度弱化、工作应付敷衍等突出问题。
市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特别是牵头部门,要注重加强对各区各部门对口单位的组织指导和巡视调研,了解掌握各区各部门治理机构建设及履行职责情况,对治理机构不健全、不认真履行职责等情况要督促其尽快纠正。
(二)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
要继续将做好宣传舆论工作贯穿专项治理始终。
要按照领导小组的统一要求,通过各种方式和渠道深入进行思想发动、广泛宣传治理工作。
一是宣传治理工作的重大意义。
使各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认识“小金库”的危害,了解中央坚决铲除的决心,理解治理“小金库”对党风廉政建设、经济社会发展的意义。
二是宣传治理工作的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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