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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工程施工组织设计4.docx

消防工程施工组织设计4

施工方案与方法

6.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6.1.1火灾报警控制器功能:

1、火灾报警;

2、消音复位;

3、故障报警;

4、火灾优先;

5、报警记忆;

6、报警和运行记录打印。

6.1.2消防控制设备与联动火灾报警后,消防控制设备对联动控制对象有下列功能:

1、停止有关部位的空调风机、关闭防火阀;

2、启动有关部件的防烟、排烟风机(包括正压送风机)和排烟阀。

6.1.3火灾确认后,联动控制的对象:

1、关闭有关部位的风机,关闭防火阀;

2、强制电梯回降首层;

3、切断有关部位的非消防电源;

4、接通火灾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灯;

5、启动消防泵、喷淋泵;

6、接通火灾警报装置及消防电话和火灾事故广播。

因为三栋均为四层,因此,发生火灾警报时,四层楼同时报警及火警广播。

6.1.4消防控制中心报警与控制框图

联动控制的设备既能在消防中心异地控制,亦能在各自设备现场控制。

并将消防设备工作状态反馈到消防中心的主控屏或模拟显示控制屏,使消防值班人员在控制室就能了解设备运行和指挥消防工作。

消防控制中心报警系统如下图:

 

6.1.5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施工方法

1、布线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布线,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

2、火灾探测器安装

1、点型火灾探测器安装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A、探测器至墙壁、梁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

B、探测器周围0.5m内,不应有遮挡物;

C、探测器到空调送风口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5m;至多孔送风顶棚孔口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

D、在宽度小于3m的内走道顶棚上设置探测器时,宜居中布置。

感温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0m;感烟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5m。

探测器距端墙的距离,不应大于探测器安装间距的一半。

1、探测器的底座应固定牢靠,其导线连接必须可靠压接或焊接。

当采用焊接时,不得使用带腐蚀性的助焊剂。

2、探测器底座的外接导线,应留有不小于15cm的余量,入端处应有明显标志。

3、探测器底座的穿线孔宜封堵,安装完毕后的探测器底座应采取保护措施。

4、探测器在即将调试时方可安装,在安装前应妥善保管,并应采取防尘、防潮、防腐蚀措施。

3、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安装

1、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应安装在墙上距地(楼)面高度1.5m处。

2、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应安装牢固,并不得倾斜。

3、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外接导线,应留有不小于10cm的余量,且在其端部应有明显标志。

4、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安装

1、火灾报警控制器(以下简称控制器)在墙上安装时,其底边距地(楼)面高度不应小于1.5m;落地安装时,其底宜高出地坪0.1~0.2m。

2、控制器应安装牢固,不得倾斜。

安装在轻质墙上时,应采取加固措施。

3、引入控制器的电缆或导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A、配线应整齐,避免交叉,并应固牢可靠;

B、电缆芯线和所配导线的端部,均应标明编号,并与图纸一致,字迹清晰不易退色;

C、端子板的每个接线端,接线不得超过2根;

D、电缆芯和导线,应留有不小于20cm的余量;

E、导线应绑扎成束;

F、导线引入线穿线后,在进线管处应封堵。

4、控制器的主电源引入线,应直接与消防电源连接,严禁使用电源插头。

主电源应有明显标志。

5、控制器的接地应牢固,并有明显标志。

5、消防控制设备的安装

1、火灾报警系统可与消防控制设备联动,联动部分包括防火阀、送风阀、排烟阀、防火门、防火卷帘、水流指示器、电磁阀、消防泵、喷淋泵、排烟(送风)机、切断电源装置、通信、应急广播等。

2、消防控制设备应按生产厂家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安装,安装前应进行检查,通电试验不合格者应进行检修或更换正常后方能安装。

3、消防控制设备的外接导线若采用金属软管连接时,金属软管与消防控制设备接线盒应用锁母固定,以防造成吊顶内线乱而脱落并根据配管规定接地。

4、金属软管长度不宜大于2m,且用管长固定其固定点距离不应大于1m。

5、消防控制设备的对接导线的端部应有明显标记。

6、消防控制设备盘(柜)内不同电压、不同相序的端子应分开,并有明显标记。

6.1.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调试

1、一般规定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调试,应在建筑内部装修施工结束后进行。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调试前,应具备已审定后设计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

3、调试负责人必须由有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所有参加调试人员应职责明确,并按照调试程序工作。

2、调试前的准备

1、调试前应按设计要求查验设备的规格、型号、数量、备品备件等。

2、应按规范的要求检查系统的质量。

对属于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应会同有关单位协商解决,并有文字记录。

3、应按规范要求检查系统线路,对于错线、开路、虚焊和短路等应进行处理。

3、调试

1、火灾报警系统调试,应先分别对探测器、区域报警控制器、集中报警控制器、火灾警报装置和消防控制设备等逐个进行单机通电检查,正常后方可进行系统调试。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通电后,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火灾报警通用控制器技术条件》的有关要求对报警控制器进行下列功能检查:

A、火灾报警自检功能;

B、消音、复位功能;

C、故障报障功能;

D、火灾优先功能;

E、报警记忆功能;

F、电源自动转换和备用电源的自动充电功能;

G、备用电源的欠压和过压报警功能。

3、检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主电源和备用电源,其容量应分别符合现行有关国家标准的要求,在备用电源连续充电放电3次后,主电源和备用电源应能自动转换。

4、应采用专用的检查仪器对探测器逐个进行试验,其动作应准确无误。

5、应分别用主电源和备用电源供电,检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各项控制功能和联动功能。

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在连续运行120h无故障后,按规范填写调试报告。

6.1.7火灾事故广播设备的试验、检测:

1、按实际安装数量的10~20%进行检验;

2、在消防控制室选层广播;

3、共用的扬声器强行切换试播;

4、备用扩音机控制功能试验;

5、上述控制功能应正常,语音应清楚。

6.1.8消防通讯设备的试验、检测:

1、消防控制室与设备间所设的对讲电话进行1~3次通话试验;

2、电话插孔按实际安装数量的5%~10%进行通话试验;

3、消防控制室的外线电话与“119台”进行1~3次通话试验;

4、上述功能应正常,语音应清楚。

6.2室内消火栓系统

6.2.1施工工序

按工程施工技术规律和合理的组织关系,分为施工准备预留预埋、支架制作、支架安装、管道安装压力试验、系统冲洗、系统调试等程序。

给水管一般工序:

 

6.2.2供水管网安装要求

生活给水、室内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用水的管道敷设,各种控制阀门、湿式报警阀、水流指示器、洒水喷头、消火栓箱和消防设备接合器等消防设备的管道连接安装要求:

大于DN100采用镀锌钢管焊接安装,焊口作防腐处理。

小于或等于DN100采用镀锌钢管丝接安装,丝口外露部分作防腐处理,接口不露麻筋,螺纹尺寸要求见下表(表6-1):

 

表6-1

公称直径

DN

每英寸牙数

n

螺距

 

t

螺纹长度

基面上的螺纹直径

管端

螺纹

内径

d

工作高度

 

h

圆角半径

 

r

有效长度

L

自管端至基面L2

外径

 

d

中径

 

d2

内径

 

d

25

19

11

33.250

31.771

30.293

29.606

32

22

13

41.912

40.433

38.954

38.142

40

23

14

47.805

46.326

44.847

43.972

50

26

16

59.616

58.137

56.659

55.659

70

11

2.309

30

18.5

75.187

73.708

72.230

71.074

1.479

0.317

80

32

20.5

87.887

86.409

84.930

83.649

100

38

25.5

113.034

111.034

111.556

110.077

108.33

6.2.3主要施工方法

6.2.3.1通用技术要求

1、一般要求及准备工作

1、开工前应检查图纸、文件、资料是否齐全,全面熟悉图纸并参加图纸会审,对复杂关键部位,应绘制实施性施工大样图。

2、依据图纸进行现场放线,并进行地下管线以及地表障碍物的调查,防止盲目施工造成对原有设施的损坏。

3、核对综合管线图,避免碰撞。

4、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协调先后顺序,避免重复工程和返工工程。

5、给水消防管网所使用的材料,管道附件及其它材料,均要进行全面检查,不得有损坏和裂纹,管材材质必须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并且具有合格证和出厂试验资料。

2、阀门安装前,应作耐压强度试验。

试验以每批(同牌号,同规格,同型号)数量中抽查10%,且不少于一个,如出现漏、裂不合格的再抽查20%,仍不合格的则逐个试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得使用。

强度和严密性试验,压力应为阀门出厂规定的压力,同时有试验记录备查。

阀门安装应保证其型号、规格,耐压强度和严密性试验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位置进出方向正确;连接牢固、紧密、启闭灵活,朝向合理,表面洁净。

3、管道安装前,必须清除管内污垢和杂物,安装中断或安装完毕的敞口处,要作临时封闭或封闭,以防止杂物进入管腔内。

4、明装钢管成排安装时,直线部分应互相平行;曲线部分,当管道水平或垂直时,应与直线部分保持等距;管道水平上下并行时,曲率半径应相等。

5、管道采用法兰连接时,法兰应垂直于管子中心线,其表面应相互平行。

管道的法兰衬垫,采用橡胶垫。

法兰的衬垫不得突入管腔内,其对圆到法兰螺孔止。

法兰中间不得放置斜面垫或几个衬垫,连接法兰的螺栓,螺杆突出螺母长度,不宜大于螺杆直径的1/2。

管道法兰连接时,应保证对接平衡,紧密与管子中心线垂直,螺母在同一侧,螺杆露出螺母长度一致。

6、管道的焊接应保证焊口平直度,焊缝加强面符合施工规范规定,焊缝均匀一致,表面无结瘤,夹渣和气孔,且要做防腐处理。

7、管道螺纹连接应保持螺蚊质量,无扫牙,无断丝,镀锌钢管的镀锌和配件的镀锌层无损坏,剩余的螺纹露出部分做防腐处理,接口处无油麻外露等缺陷。

8、各种管道接口要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连接平整,严密牢固,坡度要符合设计要求。

6.2.3.2消防栓箱的安装

1、安装前应校对产品型号与设计是否相符,箱内配件、产品合格证、产品说明书是否齐全。

2、箱体安装前应进行外观质量检查,如发现质量问题不得使用。

3、安装过程中应与装修紧密配合,不得损坏装修面,箱体安装高度一致,栓口离地面高度为1.2m,允许偏差20mm。

阀门距箱侧面为140mm,距箱后内表面为100mm,允许偏差5mm。

明装箱和暗装箱区别使用,注意配合装修面接缝整齐美观。

4、安装后的箱体上下角的水平移位不得超过2mm,以保证箱体的平、正、直。

6.2.3.3水喷头的安装

1、安装前应核对产品型号与设计是否相符,产品合格证、产品说明书是否齐全,产品的温度标准是否符合设计的温度标准。

2、密切注意装修天花的标高,当天花内至楼板净空高度超过0.8m时(含0.8m),应提出建议设计单位加装天花内上喷头,且上喷头的安装高度统一为楼板底负120mm。

3、下喷头的安装高度为喷头饰蝶紧贴天花板(±1mm),且纵、横向成一直线,喷头间距按设计要求,一般不大于3.5m。

4、当室内走廊(或通道)需要安装喷淋头时,应在走廊(通道)中分中拉线进行安装,且与筒灯成一直线。

5、自动喷淋管网末端必须安装末端试水装置,以便调试流水开关是否动作。

当某一喷头出现问题需要更换时,绝对不能弄湿地面地毡或其它设施。

6.2.3.4支架制作安装

1、制作前

1、应根据管道安装所在的空间位置、管径大小等要求选择适宜的支、吊、托架型式。

2、根据管道安装的标高、坡度、管径大小等要求,用22号钢线或棉线在管道的首、末端及吊架型钢的吊孔中心位置上拉直绷紧,结合吊卡间距实际测量计算后,才能进行中间型钢吊架、吊杆的制作。

3、制作前应对各型钢进行矫正,矫正方法可用冷矫正或热矫正。

2、制作过程

1、钢材的切断一般不宜采用氧气乙炔焰切割,若采用氧气乙炔焰切割,应将切割中产生的氧化渣及毛刺等清除干净。

2、支、吊、托架的开孔,孔径不大于φ13时应采用冲孔或钻孔,钻出的孔径应比相应管卡材料直径大2mm;若孔径大于φ13而现场钻孔有困难时可采用氧气乙炔炔焰割孔,但必须将孔洞上的氧化物清除干净,以保证支架的洁净美观和安装质量。

3、支、吊、托架的焊缝必须饱满,保证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外观检查应无漏焊、裂焊和咬边等缺陷,焊接后应对焊接变形进行矫正。

4、管卡的圆弧应圆滑,并与管卡所卡管子的圆弧相吻合。

5、所有镀锌的支、吊、托架的镀锌层破损处和外露丝扣均要补刷防锈漆。

6、支、吊、托架制作完毕后必须除锈、清焊渣并及时刷防锈漆作防腐处理,油漆种类和涂刷数应符合设计要求,若设计无要求时刷红丹防锈漆两遍。

7、按支、吊、托架的类型、规格等分类放置妥善保管,以备安装管道时使用。

⑶、安装

1、管道支、吊、托架的安装位置应正确,与管道接触紧密、牢固、可靠,吊架、吊杆垂直安装。

2、固定在建筑结构上的管道支、吊、托架不得影响结构的安全。

3、水平钢管管道安装的支架间距不得大于表

(1)的规定,消喷管的管道支架与吊架之间的距离必须符合表

(2)的规定,管道的分支处应在受力点设置支、吊、托架。

4、管道支架、吊架的安装位置不应妨碍喷头的喷水效果;管道支架、吊架与喷头的距离不宜小于300mm;与末端喷头的距离不宜大于750mm。

5、配水支管上每一直管段、相邻两喷头之间的管段设置的吊架均不宜少于1个;当喷头之间距离小于1.8m时可隔段设置吊架,但吊架的间距不宜大于3.6m。

6、当管子的公称直径等于或大于50mm时,每段配水干管或配水管设置防晃支架不应少于1个;当管道改变方向时,应增设防晃支架。

7、立管管卡安装高度小于或等于5mm时,每层安装一个,大于5mm时不少于2个;管卡的安装高度距地面为1.5~1.8m,2个以上的管卡可匀称安装。

8、干管安装支架间距见(表3-3)。

管道支架或吊架之间的最大距离

表6-2

公称直径(mm)

25

32

40

50

65

80

100

125

150

200

距离(m)

3.5

4.0

4.0

4.0

4.0

4.0

5.0

5.0

5.0

6.0

6.2.3.5水泵安装

1、水泵安装前,应核对泵房尺寸与施工图是否一致,能否容纳泵房设备和配管安装,检查水泵的基础尺寸、位置和标高要符合设计要求。

2、水泵的开箱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按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清点泵的零件和部件,并应无缺件、损坏和锈蚀等,管口保护物和堵盖应完好;

2、应核对泵的主要安装尺寸并应与工程设计相符;

3、应核对输送特殊介质的泵的主要零件,密封件以及垫片的品种和规格。

3、出厂已装配,调整完善的部分不得拆卸。

4、管道安装除了按现行国家标准《工业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外,要符合下列要求:

1、管子内部和管端应清洗洁净,清除杂物,密封面和螺纹不应有损伤;

2、吸入管道和输出管道应有各自的支架,泵体本身不能直接承受管道的重量;

3、相互连接的法兰端面应平衡,螺纹管(橡胶接头)轴线应对中,不应借法兰螺丝或接头强行连接;

4、管道与泵连接后,应复检泵的原找正精度,当发现管道连接引起偏差时,应调正管道;

5、管道与泵连接后,不应在其上进行焊接和气割,当需要焊接和气割时,应拆下管道或采取必要的措施,并应防止焊渣进入泵内。

5、泵的试运转应在其各附属系统中单独试运转正常后进行。

6、泵必须在有介质情况下进行试运转,试运转的介质或代用介质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7、整体安装的泵,纵向安装水平偏差不应大于0.10‰;横向安装水平偏差不应大于0.20‰。

并应百泵的进出口法兰面或其它水平面上测量,解体安装的泵纵、横向安装水平偏差均不应大于0.50‰。

并应大水平分中面、轴的外露部分、底座的水平加工面上测量。

8、水泵安装工程验收时应具备的资料:

1、设备出厂的有关技术文件;

2、设备开箱检查记录;

3、基础复查记录;

4、设备变更的有关资料;

5、设备安装过程中的各项实测记录,隐蔽工程记录等;

6、设备试运转记录和竣工图。

7、室内给水管道的安装

6.2.3.6室内给水管道的安装及引入管安装

引入管敷设时,应尽量与建筑物外墙相垂直,这样穿过基础或外墙的管段最短。

为防止建筑物下沉而破坏引入管,穿建筑物基础时,应预留孔洞或预埋钢套管。

预留孔洞的尺寸或钢套管的直径应比引入管直径大100~200mm。

引入管敷设在预留孔内,要保持管顶距孔壁的距离不小于100mm。

预留孔与管道间空隙用粘土填空,两端用1:

2水泥砂浆封口。

1、室内给水管道的安装

1、干管安装

明装管道的干管安装位置,一般在建筑物的顶层顶棚下或建筑物的地下室顶板下。

沿墙敷设时,管外皮与墙面净距一般为30~50mm,用角钢或管卡将其固定在墙上,不得有松动现象。

暗装管道的干管安装位置,一般设在建筑物的顶棚里(闷顶里)、地沟或设备层里,或者直接埋设在地面下。

当敷设在管沟里,沟底和沟壁与管壁间的距离应不小于150mm,以便于施工和维修;直接埋设在地面下的管道,应进行防腐处理。

为了便于维修时放空,给水管宜有0.002~0.005的坡度,坡向泄水装置。

2、立管安装

明装管道立管一般设在房间的墙角或沿墙、梁、柱敷设。

立管外皮到墙面净距离:

当管径等于或小于32mm时,应为25~35mm;当管径大于32mm时,应为30~502mm。

立管一般应在距地面150mm处装设阀门,并应安装可拆卸的连接件。

立管穿楼板应加套管(一般为钢制),套管高出地面10~20mm,立管的接口,不应处在套管内,以免维修困难。

安装带有支管的立管时,应注意安装支管的预留口的位置,要保证支管的方向坡度的准确性。

建筑物层高小于或等于5m时,每层楼内需安装一个立管管卡,层高大于5m时,每层楼内立管管卡不得少于2个,管卡安装高度距地面为1.8m,2个以上管卡的位置,可匀称安装。

暗装管道的立管,一般设在管槽内或管道竖井内。

暗装管道在施工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A、很好的与土建配合,按所需尺寸预留管槽;

B、管道安装一定要在墙壁抹灰前完成,并且应进行水压试验,检查其严密性;

C、各种阀门及管道活接件不得埋入墙内。

3、支管安装

明装支管,一般沿墙敷设,并设有0.002~0.005的坡度,坡向立管或配水点。

支管与墙壁之间用钩钉或管卡固定,固定点要设在配水点附近。

暗装的支管敷设在墙槽内,应按卫生器具的位置预留好管口,并应加临时管堵。

6.3室外消火栓管道的安装

1、施工准备

图纸会审,三通一平,复核基准点和基准线,测量、放样,机械设备和劳动力进场。

2、施工顺序

管沟土方开挖→基底夯实→垫层→阀门井砌筑→安装管道→管道水压试验→管道冲洗→回填

1、土方开挖

采用0.4m³小型反铲挖土机开挖土方,对于开挖深度超过1.2m段,边坡坡度为1:

0.4。

2、基底夯实

采用直立式打夯机夯实基底,对于软土段采用3:

7砂石换土50CM深处理。

3、管道安装

A、铺设管道按设计坡度,管道必须垫稳,采用垂球吊线来对中,根据控制标高来对高。

B、先在管沟边将管道用热熔机对接好

C、根据图纸将阀门井之间的管道平方到管沟中,连接上阀门。

D、阀门井不得有迫缝,灰浆饱满,灰逢横平坚直,抹面压光,不得有空鼓、裂缝等现象,爬梯应安装牢固,位置准确。

⑶、回填

采用粘土分层回填并夯实,使其含水量接近最佳,分层厚度为200mm。

a、

B、埋地管

a、地管不得穿越设备基础及其它地下构筑物。

b、埋地管的埋设深度,可参照一般排水管道的规定,在民用建筑中不得小于0.15m。

c、封闭系统的埋地管道应保证封闭严密不漏水。

d、敞开系统的埋地管道起点检查井内,不得接入生产废水管道。

C、质量保证措施

a、土方开挖时,留置30cm厚土层由人工清除,避免扰动基底土,设置集水井并及时将地下集水排走,防止浸泡基土。

禁止雨天开挖。

b、每隔5m设置一标高控制桩,对于基底土方超控部分禁止用回填补平,应采用3:

7砂石回填夯实。

c、铺设管道时,经常检查管底坡度,不得倒流水,管道内不得有泥土、砖石、砂浆、木块等物。

挖掘机不得在管道侧1m内行驶,避免影响挤压管道侧移。

d、砼浇筑时,应检查其塌落度和配比情况,保证砼质量,浇筑后12小时内及时覆盖养护,按规范要求见证取样。

e、所有必须先试后用,,预制管件必须有合格证才可投入工序使用,不使用破损排污管。

f、按设计要求进行污水管的闭水试验,不合格的管段必须采取相应措施处理使其满足要求。

g、砌筑阀门井前,必须提前2小时洒水湿润砌块,用水准仪检查井底标高和高水平程,使允许偏差制控在+10mm和+15mm以内。

h、管槽回填要及时,其上禁止行驶车辆或堆放红砖或泥土等重物。

i、技术交底层层落实,切实进行自检、互检和专检,符合要求才可转序工件。

6.4管道冲洗及调试

1、消防给水系统

熟悉图纸,理解设计意图,对站外、站内系统管网清晰。

先考虑水源及排放口,同时做好排放的位置(如排污泵、潜水泵等),并砌防洪堤,加压冲洗,有条件时,可利用永久消防栓泵进行系统冲洗。

[各系统冲洗之各泵控制柜(箱)的调试,在电气单机试运行叙述]。

1、系统冲洗

先冲洗外消防管道,后冲站内;先自然压冲洗,后开泵加压冲洗。

在市政水没正式供给前,用施工临时水,敷设临时给水管道,自然压冲洗多次,继而开泵加压冲洗。

在开泵的同时,各排放点的冲洗人员要配合好,由最接近泵的消防栓开始排放,顺序至最末端,由低位至高位,彻底清除管网内的杂物,直至每个消防栓排放口完全不存在杂物,目测出水口的色度与进水口的水质基本一致,并请驻地盘监理检验认可。

2、系统调试

A、一般规定

a、系统调试应在系统施工完成后进行。

a、系统高度应具备下列条件:

*消防水池,消防水箱已储备设计要求的水量;

*系统供电一切正常;

*湿式灭火栓系统管网已灌满水;

*与系统配套的火灾手动破玻按钮开关、报警井铃系统处于常备工作状态。

B、调试内容和要求

a、系统调试应包括下列内容:

*水源测试;

*消防水泵调试;

*稳压泵调试;

*联动调试;

*安全阀动作调试。

b、水源测试应符合下列要求:

*按设计要求核实消防水箱的容积、设置高度及消防储水不作它用的措施;

*按设计要求核实消防水泵接合器的数量和供水能力,并通过移动式消防水泵做供水试验进行验证。

c、消防水泵调试应符合下列要求:

*以自动或手动方式启动消防水泵时,消防水泵应在5min内投入正常运行;

*以备用电源切换时,消防泵应在1.5min内投入正常运行。

d、稳压泵调试时,模拟设计启动条件,稳压泵立即启动,当达到系统设计压力时,稳压泵应自动停止运行。

e、联动试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模拟火灾,手动破碎玻璃按钮关,应接通报警信号,并应启动消防水泵;

*在系统中最不利点的地方启动一个灭火栓,水枪充实水柱应保证设计要求,一般如建筑物高度不超过100m,则充实水柱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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