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局耕地保护目标考评汇报材料与国土局职能作用发挥半年总结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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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局耕地保护目标考评汇报材料与国土局职能作用发挥半年总结汇编

国土局耕地保护目标考评汇报材料与国土局职能作用发挥半年总结汇编

 

国土局耕地保护目标考评汇报材料

一、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情况

我区全境幅员面积平方公里,辖个乡(镇)、8个街道、个行政村,总人口万人,现有耕地公顷,其中基本农田公顷,基本农田保护率为%。

近年来,我区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确保全国耕地红线为目标,以强化执法监察为手段,按照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土地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把保护耕地,特别是保护基本农田当作一项重要的战略任务,摆上日程,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领导

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是国家基于我国粮食安全、人民生活和社会稳定的战略高度确立的一项基本国策。

因此,我区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了加强领导,摆上重要日程,成立了以区长为组长、主管区长为副组长,国土资源局、农业局、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为成员的耕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把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纳入目标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明确分工,落实职责,分解任务,并层层签订了责任状,定期检查考核。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也相应地成立了耕地保护工作领导组织,确保耕地保护工作取得实效。

(二)认真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依法保护基本农田

按照国务院《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要求,我区于1994年编制了《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1998年6月按新《土地管理法》(讨论稿)的要求和上级政府的安排部署,对《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进行了修编。

目前,全区共划定基本农田11607块,面积为13.06万公顷,占全区耕地总面积的84%。

这些基本农田都以村为单位划定了保护区,编制了区、乡(镇)级基本农田规划图,建立了基本农田地块台帐,经省、市政府审批后,确定了基本农田保护范围,并结合落实《土地承包法》,将所划定的基本农田以村为单位落实到了承包农户,做到地块、面积清楚,责任明确。

(三)加强规划实施管理,严把建设用地审批关

在建设用地审批时,我区国土资源部门坚决执行规划预审制度,认真进行现场勘察,对照规划反复研究选址,做到非农业建设尽量不占耕地或少占耕地,且除国家规定的重点建设项目单独选址外,杜绝占用基本农田。

经审查,XX年全区经依法批准的非农业建设项目,均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四)采取有力措施,有效保护基本农田

1.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落实保护责任。

区政府对与市政府签订的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进行层层分解,区政府与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与村民委员会层层签订了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建立了有效的基本农田保护机制,形成强有力的责任意识和政府行为。

几年来全区共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117127份,其中:

区政府与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113份,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与各村民委员会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1314份,各村与基本农田承包户签订承包保护合同115700份。

2、广泛宣传,形成全社会参与的保护基本农田工作氛围。

我区的基本农田遍布各乡(镇)、街道和各村屯,涉及千家万户,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保护基本农田的意识和自觉性是实现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的重要条件。

为此,我区利用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和印制宣传挂图、张贴标语、散发宣传材料等各种有效形式,宣传保护耕地和保护基本农田的重要目的、意义,使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基础条件。

同时,每年的土地日我区都大张旗鼓地组织开展宣传活动,设立宣传站,出动宣传车,散发宣传材料,使保护耕地和保护基本农田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营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

3.设立保护标志,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XX年,区政府按照《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规定,投资8.6万元,在全区各乡(镇)靠近公路和易被占用的基本农田地块设立基本农田保护标志120处,教育和警示各级领导干部以及广大人民群众增强保护基本农田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对基本农田保护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4.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实现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

一是建立了保护基本农田责任制度,明确了区政府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

二是建立了基本农田用途管制制度,不经依法批准,不得改变基本农田用途,更不准在基本农田内发展林果业、挖塘养鱼以及进行其它占用和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

三是建立了监督检查制度,不断加大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力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对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提出指导意见。

四是建立了基本农田审批与占补平衡制度,单独选址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确需占用基本农田的,制定调整方案后,必须经依法批准后实施供地,确保新补划的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做到了图和实地相一致。

五是建立了基本农田质量监测制度。

结合落实《土地承包法》,各村都制订了基本农田保护承约,并将加大对农田的投入、按要求增加有机肥、保证增培地力作为村与各农民土地承包户签订土地承包书的一项重要内容。

区农业主管部门不定期对增培地力情况和耕地质量进行监测,不断提高土地的利用率和产出率,充分调动了农民保护基本农田的积极性。

六是建立了土地执法动态巡回监察制度,加大土地执法监察力度,坚决打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对违法用地及时发现及时查处。

XX年共查处违法违规用地92宗,占地面积32.57公顷,其中耕地26.48公顷。

七是加强信息化建设。

为了实现耕地保护工作的现代化、信息化,加强动态监测,我区不断加强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投资近60万元,配备了电脑、绘图仪、全站议、打印机等设备,组织开展了土地利用现状更新调查,建立了信息库,保证了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需要,被国土资源部确定为全国规划信息系统建设试点单位,

二、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情况

我区XX年度共申报3个批次用地实施方案,总面积为205.5673公顷,耕地168.0151公顷(其中:

新增建设用地173.1677公顷),省政府已对2个批次实施方案下达了土地征收批复。

XX年共落实省市重点项目用地125公顷,区重点项目用地80公顷。

我区在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过程中,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一是按法律程序开展土地征收工作。

征收土地报批前,政府首先要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规划和土地年度利用计划确定建设项目,由国土资源部门编制一书四方案后进行报批。

同时发布预征地公告和听证公告,有要求听证的依法举行听证会。

国土资源部门会同被占地村民委员会对拟征用土地进行勘测,调查核实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等,防止农民抢栽抢种抢建现象的发生。

同时,认真开展征收安置补偿工作,按区片地价补偿价格上线进行安置补偿,实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使被征地农民当前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保护了被征地农民的利益。

二是土地征收审批后及时进行供地,并将报批、审批材料存档。

三是开展征地批准后项目供地实施工作,首先要对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实行预审,对工业用地和经营性用地实行招拍挂供地,严格执行工业用地最低价规定。

在供地审批前组织人员对具体项目用地进行实地勘测、踏查,做到面积准确和位置准确,批后及时进行土地登记,颁发土地证,实行持证用地;工程竣工后组织人员进行验收,实行批后跟踪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四是依法处理征地拆迁中的上访问题。

区政府成立了征地补偿工作领导小组和征地补偿争议裁决机构,对因征地拆迁而引发的农民上访问题及时进行接待,认真地处理,并按信访条例规定拿出答复意见,引导农民依法信访,从维护农民利益,构建和谐社会角度,妥善处理农民上访问题,维护了社会稳定。

三、补充耕地情况

1999年以来,我区按省、市要求加大了土地开发复垦力度,通过政府投资和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先后建立了“泥南土地开发项目区”、“方台、沈家土地开发项目区”等储备库,耕地储备量达1306.98公顷,同时本着“谁破坏,谁复垦”的原则,由建设用地单位交纳耕地开垦费,实行先补后占,加大开发复垦工作力度。

目前我区省级储备库和市级储备库耕地已经用完,通过市国土资源局协调,在全市范围内有偿调剂了500公顷补充耕地指标,保证了我区建设项目用地占补平衡的需要。

四、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区的耕地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按照国家和省、市政府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存在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是各级政府对保护耕地,特别是保护基本农田重要性的认识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在组织领导上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二是我区基本农田保护率偏高,一般农田较少,不利于农业结构内部调整。

三是撤县建区后,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土地需求逐年加大,而我区可用于开垦耕地的土地后备资源不足,实现耕地占补平衡有较大的难度。

四是基本农田保护的各项规章制度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在执行上还缺少强有力的工作力度和保证措施。

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五、下一步工作意见

一是进一步提高保护耕地的认识,牢固树立土地基本国策意识,正确处理保护与发展的关系。

二是强化保护耕地基础性工作,建立和完善基本农田保护各项规章制度,并定期检查贯彻执行情况,不断探索和建立保护基本农田的新机制,使耕地保护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三是加大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力度,增加耕地储备,稳定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面积,不断提高耕地质量。

四是严格执行耕地保护制度,认真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基本农田保护规划》,严把建设用地审批关。

五是要加大对基本农田保护的投入,科学合理地开展农田基本建设,不断提高基本农田的利用率和产出率。

国土局职能作用发挥半年总结

今年以来,按照市国土资源局工作部署和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我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针,以提高国土资源管理能力为主线,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提升理念,转变观念,突出重点,创新发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较好地保护了土地资源,也为全县经济建设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进一步加强土地利用规划管理

1、立足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积极向上争取规划指标,及时开展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工作。

为了保证我县经济快速发展,我们积极向省国土资源厅申请建设占用耕地指标,及时开展我县土地利用规划局部修改工作,为我县经济的发展提供了用地保障。

2、进一步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缓解土地供需矛盾。

上半年,对**年度城乡挂钩报批拆旧区的农村旧庄台、废弃工矿、被撤并单位等用地进行了实地调查,对拆迁农户进行跟踪管理,保存拆前、拆中、拆后影像资料。

对**年度挂钩新增项目区备选库实施规划方案进行了修改,并纳入到**年城乡挂钩。

**年度共安排了2个项目区,折旧总面积为2609.8亩,申请了挂钩周转指标2420.8亩,将有效缓解我县用地难的问题。

3、进一步推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完成了新一轮规划空间布局的各类用地功能区的调查工作。

积极与各相关部门联系,收集了相关规划的文本,图纸,及电子文档。

研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各专项规划的衔接,完成了新一轮规划空间布局的各类用地功能区的调查工作,为政府制定科学合理的空间布局,提供了基础性数据,并成功召开了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专家咨询论证会。

4、强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促进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

上半年,我们按照国土资源部和省国土资源厅的一系列文件精神要求,根据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合理和集约利用土地、符合国家供地政策等原则,在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阶段,依法对建设项目用地选址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否符合国家供地政策等土地利用事项进行严格审查。

完成5宗项目用地预审,预审总面积1805.5亩。

二、进一步加强土地利用和耕地保护工作

1、做好土地征转用工作。

一是抢抓机遇,组织省国土厅奖励我县的执法模范县300亩指标报批。

共上报12个项目、面积23.1927公顷,上报材料已经获得批准。

二是对今年拟征地项目进行登记调查,共登记用地项目62个,需安排报征土地3686亩。

根据安排先后为黎城镇中心幼儿园、大兴村农民安置房、涂沟镇轧花厂等27个项目进行征地调查;征地严格按照程序发布公告、组织调查反馈及听证,保障被征地群众征地知情权、参与权和利益保障权利。

同时对县重点工程项目组织调查,先后为县金一河、水岸新城以东、新天地等项目用地组织调查,测算协调补偿等工作。

三是组织重点工程用地的呈报筹备工作,对金宝南线高速公路连接线、金湖新港口、中石化华东石油局用地进行呈报先期准备工作,对项目用地涉及的黎城、戴楼、金北、前锋等镇的村组进行征地调查、测算补偿及催促落实补偿安置资金,为项目及早合法用地做好准备工作。

四是上半年共发放征地事先告知书8份,组织征地听证会7期,为所涉及到用地的老百姓解释征地法律法规,土地补偿标准、依据及相关事项,收到良好的效果。

五是积极做好已征地农民补偿纠纷调处工作。

凡出现有与征地补偿相关的矛盾,我们在充分调查走访的基础上,弄清事实,对照国家和省市的政策规定,耐心地做好解释答复。

上半年共解决县人民医院、城中农贸市场、县保险公司等此类矛盾5起,既保证了建设单位顺利用地,又使被用地农民的合法利益得到了保障,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对用地中的上访工作,积极接待来访人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好解释工作。

2、及时做好建设用地供地和调查工作。

一是做好工业项目用地招拍挂工作。

上半年共发布工业项目挂牌出让公告7期、28个项目。

完成建设项目供地32宗,面积72.7428公顷,其中划拨供地7宗,面积11.64公顷;挂牌出让供地23宗,面积58.8553公顷,合同出让金额7058.7万元;办理土地转让2宗,转让土地面积2.2475公顷。

二是完成了开发区集约利用评价前期调查工作。

为促进开发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我们和南京丰衡公司合作,完成了开发区的外业调查工作,为我县开发区扩区升级提供依据。

3、完成全县基准地价更新和地价动态监测工作。

上半年,我们按照省厅的统一布置,与协作单位江苏苏地行土地房产评估有限公司合作完成了金湖县城区和各镇基准地价更新调查和地价动态监测工作,已经通过市专家组验收,并将成果以县政府名义发文公布。

三、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和土地开发利用工作

1、开展基本农田长效管理。

按照国家、省、市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基本农田保护的通知要求,从制度建设和落实目标责任着手,以保护为核心、以建设促发展,加强长效管理,严格土地执法,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的实效。

年初由县政府与各镇人民政府签订基本农田保护管理目标责任状,明确了基本农田保护管理的目标任务、保护面积以及具体要求。

同时我局下拨资金19.8万元用于基本农田保护,确保全县50469.3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质量不降、用途不变。

2、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工作有序开展。

一是扎实开展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库项目实施工作。

**年全县共申报入库36个项目,涉及到357个图斑,项目区面积3373.4亩,计划新增耕地3028亩。

至目前,入库项目已按照项目规划设计实施完成,并经市局验收通过。

二是做好**年度城乡挂钩拆旧区复垦项目实施工作。

我县**年度城乡挂钩项目区2个,共9个复垦项目,涉及到87个图斑,拆旧区总面积1041亩,计划新增耕地904.5亩。

已经根据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完成了项目实施工作,并经市局初验通过。

三是认真组织实施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

三河河滩地保护性开发项目工程已经完成。

目前,已通过市局专家组的初验,并根据初验意见做好项目整改工作,准备申请省厅验收。

金南镇和吕良镇土地整理项目规划设计及预算变更方案已上报市局,正在进行工程的完善。

戴楼镇土地整理项目已完成了工程前期准备工作,正在进行项目一期工程的实施。

四是完成了省以上投资备选项目前锋镇土地整理项目规划审查工作。

组织开展了项目规划和预算编制工作,至目前,该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在通过省、市两级专家审查后已上报省国土资源厅审查批准。

四、进一步规范土地市场运作

今年上半年,共开展经营性用地招拍挂出让工作3期,出让地块16宗,成交价款2.7亿元,成交面积22.16公顷,已有13宗地实现交付土地,面积11.12公顷。

办理房地产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15宗,缴纳出让金30万元;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547宗,面积1.1007公顷,收取规费12.1万元。

五、进一步强化土地执法监察,营造和谐用地环境

1、重视队伍建设。

年初以来,为了把继续创建土地执法模范县工作与国土资源监察这项工作做实做好,抓出成效,我们把强化队伍建设作为首要任务来抓。

具体做到:

一是加强领导,更新观念。

首先是“一把手”重视,亲自抓,分管局长全面抓、具体抓,明确目标,责任到人;其次,为了进一步加强和督导我县国土资源各项业务工作,全面及时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到11个国土资源所,对分工的国土资源所执法监察、建设用地、土地规划、地籍管理等各项业务工作负有检查、督促、制止、交办、督办的责任,改变过去由监察大队单兵作战的观念。

二是加强思想教育和理论学习。

首先从思想上加强思想教育,让工作人员明确国土资源监察执法工作的重要性,认真自觉履行监察职责,其次加强业务学习,重点学习有关土地法律法规,立案程序和调查取证办案能力。

要求人人能办案,个个独挡一面。

从而为全年创建工作做好执法监察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重视宣传教育,营造宣传氛围。

大力开展土地法律法规、国情国策宣传教育活动。

年初制订了全年土地法制宣传教育计划和“五五”普法实施方案,春节后集中四天时间对全系统人员进行法规业务培训,还进行了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及业务测试。

4月份参加了全县开展的“法律宣传月”和“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活动。

我们还利用县“两台一资讯”开设了土地法制宣传教育专栏,有效地宣传土地法律法规知识,及时报道国土资源管理执法监察动态,公开曝光土地违法案件。

为搞好“6.25”土地日宣传教育活动,局里下发了开展“6.25”土地日活动的通知。

通过新闻媒体,县领导发表了电视广播讲话,局领导接受新闻记者的专访。

“土地日”当天,设立土地法规咨询台,为社会各界人士现场解答土地法律法规等方面的问题。

还进行了土地法律法规图片展,向市民散发了土地法律法规宣传品、资料4000余份,在全县营造了浓烈的宣传氛围。

3、重视动态巡查,加大监察力度。

认真落实土地执法监察制度,开展动态巡查,努力把违法用地消灭在萌芽状态。

一是把土地管理的各项工作与土地执法监察工作相结合,落实动态巡查责任制。

在建设用地管理、土地登记发证、土地税费征收等各个环节都让土地监察工作前期介入,防止脱节。

二是坚持事前防范与事后查处相结合。

做到发现一起、调查一起、处理一起。

上半年,我们共对城乡巡查152次,共发现违法用地行为17宗、180.65亩,制止16宗、168.561亩;依法立案处罚1宗、12.089亩,收缴罚没款15.7656万元。

三是在土地执法中,执法人员自觉做到亮证执法、文明执法。

在执法的同时向群众讲法。

联系实际案例向违法用地者宣讲土地法律条文,讲土地国情,县情,以案说法,以理释法,以情普法,从而使违法用地者主动纠正违法行为,依法用地,支持和理解土地执法。

4、重视窗口作用高效办结信访。

上半年,已接待来信2件,接待来访1起2人次,来信来访办结率100%。

局领导十分重视信访工作,对重要的案件做到亲自接待,督办处理。

对每一封人民来信,局长都亲自拆阅,明确作出签转处理意见,交待有关人员办理。

对重大信访及时向县分管领导请示汇报,积极协同有关部门妥善处理。

信访办工作人员对来信来访的群众做到“三个一”即“来时一声请坐,谈时一杯清茶,走时一声再见”,对群众举报违法用地案件做到调查不超过三天,反馈不超过十天,一般案件不超过一个月,重大案件不超过二个月。

六、进一步加强电子政务建设

切实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维护好局门户网站,及时将上报信息上传到市局网站的“图片新闻”、“县区动态”、“行业资讯”、“市场信息”等栏目,加大宣传力度和效果。

对中心机房进行正常维护,并对全局电脑进行远程安全检测。

七、进一步做好地籍基础工作

1、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是我县农村土地调查工作于**年底全部完成外业调查工作,完成数据建库。

我县组织相关人员对调查成果进行了自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及时纠正和完善。

**年2月,在市局领导的协调下,我县与高邮、宝应顺利接边,与邻县洪泽、盱眙的接边工作也顺利完成。

按照接边成果,我县县域面积调整为1377.7平方公里,较原先面积增加50.3平方公里。

3月16日,我县农村调查成果通过市局专家组的复查,3月19日,我县调查成果顺利上报省厅。

6月10日,全国土地调查办将《江苏省淮安市金湖县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内业核查意见》下发给我县,意见认为,经过数据库质量检查和地类一致性核查,我县调查成果质量基本符合要求,通过内业核查。

至此,我县农村土地调查取得阶段性成果。

目前,我县正组织作业单位和技术人员逐地块进行复核,确保调查成果质量,以保证顺利通过国家验收。

按照省厅和市局的统一部署,我县的基本农田上图工作正在进行,作业单位根据规划科提供的基本农田电子数据进行扫描套合,数据转换,将1954北京坐标系转换成1980西安坐标系,将基本农田保护块界线采集落实到数据库中的土地利用现状图上,目前套合结果图已经提交给规划耕保部门,征求修正完善意见。

二是城镇土地调查有序推进。

我县城镇土地调查严格按照调查规程和技术要求,先城区和乡镇,先控制、测量再权属的步骤稳步推进,目前,已完成全县约62.7平方公里的控制和外业测量工作,县城区和镇的权属调查已基本完成。

目前,调查成果的建库和数据入库工作正在同步进行,确保按照市局要求按期完成城镇调查工作。

我局近期将加大对城镇调查成果的检查,确保调查质量。

2、调查处理金南抬饭等土地争议案件,有效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金南镇原抬饭村七组与原瓦庙村一组因西湖田小三角地及农路发生权属争议,要求县政府依法确权。

我局对此高度重视,组成调查组,多次深入实地调查了解,并询问争议双方当事人,组织调解,但由于争议双方矛盾较大,虽经县局、金南镇多次协调,但未能达成调解协议。

根据调查情况,形成处理建议,报县政府审核,县政府依法下发了《金湖县人民政府土地权属争议案件决定书》(金土行决[**]1号)。

3、提升服务效率,依法办理各项土地登记。

为了提升服务形象,提高办事效率,我局将登记发证的服务承诺时限由原来的七个工作日缩短为三个工作日,对于抵押登记、招商引资企业办证等实行绿色通道,只要材料齐全,随到随办。

上半年,已办理各项设定、变更登记937宗,办理抵押登记110宗。

没有发生一起超限发证、违规发证问题。

4、积极为用地提供高效测量服务。

今年的用地需求加大,测量任务繁重,测量队克服人员少,时间紧,任务重的困难,基本上放弃了休息日节假日,经常加班加点,白天测量,晚上出图;晴天测量,雨天出图,有力地保证了全县用地需求。

上半年,共测量约130宗地。

八、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管理

一是开展采矿权实地核查工作。

根据省市要求,今年年初我局协助淮安市地勘院开展了全县采矿权实地核查工作。

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专门会议向相关企业宣传有关核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争取企业的支持。

筹集开展工作所需资金,请有关专业人员指导工作,认真开展采矿权实地核查工作,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二是加强采矿权管理,及时为采矿许可证到期的矿山企业办理延续登记,为全县经济建设提供优质服务。

今年延续换证的原则是“不积极履行义务的不予换证,不按时缴纳各项税费的不予换证”,经过缜密安排部署,各矿山企业均已按照规定履行了各项义务和规费的缴纳,我局依法给予办理了延续登记手续。

有些企业因性质和股权变化,我们及时为他们办理了变更登记。

三是为加强矿产资源日常监督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矿产资源,保护采矿权人的合法权益,确保矿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我局认真开展了矿产资源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进一步建立完善了执法监察机制,通过填报矿山年报和储量统计报表及对矿山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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