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天高速公路甘肃段建设项目工程材料采购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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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天高速公路甘肃段建设项目工程材料采购管理办法
十天高速公路甘肃段建设项目工程
材料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十天高速公路甘肃段建设项目工程材料的管理,加强对原材料质量的控制,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建设项目中单项工程材料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或部分合同估算价不足50万元人民币但对工程质量安全影响较大的材料,必须进行招标采购,招标采购过程应由项目纪检组或纪检组指定的人员进行监督。
第三条项目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本办法规定组织工程材料采购,并对工程材料的进场、验收、保管、使用承担主体责任。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材料采购及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强行向施工单位指定和介绍材料供应商。
第二章组织与监督
第五条十天高速公路甘肃段建设项目工程材料采购实行业主统一指导、分类管理、分级监督的动态管理体制。
工程材料采购的组织与监督工作由项目招标领导小组负责。
第六条项目办(现场办)职责
(一)对本项目工程材料采购实行统一指导。
(二)负责项目工程材料采购的组织与监督。
(三)对材料供应商(或厂商)的供货资格进行审批备案,并对其
合同履约能力进行动态管理。
(四)对工程材料的质量、使用、费用支付等进行监管。
第七条项目纪检组职责
(一)对工程材料采购进行全过程监督。
(二)受理工程材料采购、使用、质量等问题的投诉。
第八条施工单位的职责
(一)负责本标段工程材料采购、验收、保管、使用等管理工作;
(二)对采购的工程材料在使用前,必须对供应厂商相关信息进行备案,并取得“甘肃省公路建设项目交通产品备案通知书””;
(三)对采购工程材料的质量进行自检,并按规定接受监理、中心实验室及质检部门的抽检和监督。
(四)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材料费用;
第九条监理单位的职责
(一)参与项目工程材料采购招标,并对材料供货商资质进行审查。
(二)负责对工程材料质量按照规定进行独立抽检。
(三)对进场工程材料的供应、数量、质量、用途、费用支付等情况进行监管。
(四)对工程材料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总结,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项目办(现场办)书面反馈;
第十条材料供应商职责
(一)按照供货合同按计划保质保量及时供应。
(二)自觉接受施工、监理、中心实验室及质检部门对其提供工程材料的质量检测。
(三)对所供工程材料的正确使用提供技术指导、人员培训等售后服务。
第十一条设计单位职责
(一)提供明确的工程材料技术指标及性能要求;
(二)对供应商提供工程材料的技术性能能否满足设计要求进行审核。
(三)对设计中采用的新材料使用提供技术服务。
第三章工程材料的采购
第十二条计划采购的工程材料必须符合设计图纸、技术规范相关要求。
材料生产厂家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生产工艺先进,产品质量稳定,近三年内产品质量在质检部门无不合格记录及质量事故记录。
第十三条自采加工材料
1.本项目自采加工材料供应(碎石、水洗砂、机制砂)实行资格准入和动态管理。
施工单位不得在本项目中使用准入资格范围以外的自采加工材料;如获得准入资格的自采材料在施工过程中检测不合格则失去准入资格。
2.自采加工材料获得准入资格的程序为:
施工单位进行料源调查(包括规格、储量、运距、生产能力等)→施工单位自检→报监理单位复检→中心试验室终检→现场办审核→项目办批准,检验合格并经批准则获得准入资格;自采加工材料供货方必须具有当地政府批准的矿产资源开采许可证。
3.中心试验室对已准入或拟准入的自采材料取样采取与监理工程师和施工单位三方见证的方式,严禁由施工单位单独送样。
取样应注明合同段名称、材料产地(批号)、用途(里程桩号,施工部位等),当场抽取的样品上应粘贴有取样人签名的“封签”,并在现场填写委托试验单。
中心试验室在试验前对开封过程须有摄像记录。
第十四条外购工程材料
1.本项目外购工程材料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供货商准入资格。
2.生产厂家或供货商所供产品在近3年被质检部门质量通报不合格的,不准获得准入资格。
3、生产厂家或供货商所供产品在使用过程中质量抽检发现不合格并经复测仍不合格的,取消其供货资格。
4、生产厂家或供货商在供应过程中不能履约或不能按合同履行职责的,取消其供货资格。
第十五条签订供货合同。
根据工程实际用量,施工单位与供应商(或厂商)签订供货合同,并提交项目办、现场办和监理部核备。
第十六条工程材料供应商(或厂商)应按照“质量第一”的理念,严格履行供货合同,做好材料供应及售后服务工作。
第四章工程材料质量管理
第十七条工程材料质量是工程质量的源头,施工、监理、中心试验室要严把原材料进场关,严禁不合格工程材料进入施工现场。
第十八条施工单位对工程材料质量承担主体责任,工程材料进场前须严格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并经监理检测合格的工程材料方可进入施工现场,并建立完善的工程材料进场、验收、保管、使用登记台账;检测出的不合格工程材料要及时向监理、项目办(现场办)通报并建立台账。
第十九条监理单位对工程材料质量也承担主体责任,严格按照规范、标准规定的检测频率要求独立进行检测,独立建立每个标段的工程材料进场、使用登记和检测台账;严禁漏检、不按规定频率检测或使用施工单位自检数据。
第二十条试验检测机构应对工程材料质量严格监管,对已经施工、监理检测合格的进场工程材料制定完善的抽检计划,出具公正、真实、准确的检测报告,及时向项目办(现场办)反馈检测结果;监督监理、施工单位试验室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完善和有效运行,试验检测工作是否规范及结果是否真实。
第二十一条不合格材料处理程序
(一)检测机构对存在质量问题的材料和厂家应在当日向项目办、现场办报告,并向施工、监理单位通报。
(二)项目办、现场办和监理单位在接到检测机构通知后,应立即通知施工单位停止使用该材料。
督促施工单位在五个工作日内将已进场的该材料清除出场;在十个工作日对已使用该批次材料的工程实体制定补救或处理方案,经项目办审批后实施,并将结果反馈项目质监机构。
(三)省交通质监局每年年底对各类不合格产品及厂家进行汇总通报,并在甘肃省工程建设领域项目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和省交通质监局的网站发布,便于社会各界查询。
第五章罚则
第二十二条各参建单位应严格执行上述规定,严格工程材料质量管理。
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纳入本项目优质优价及信用评价考核,并作为不良行为上报相关部门录入企业信用档案。
1、施工单位对进场材料未按规定严格自检,或不提交监理单位检测验收,对不合格产品不予拒收的;
2、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报验的工程材料未组织进场验收,或在产品验收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3、施工、监理单位未按规定最低检测频率见证取样送样检验的;
第二十三条对未按本规定出具不准确试验结果或虚假检测报告的试验检测机构,按照《甘肃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进行处理,并作为不良行为录入本检测机构当年信用档案。
第二十四条对施工、监理及检测机构相关责任人未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给予经济处罚或清除出场。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由十天项目办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1、甘肃省公路建设项目交通产品验收目录
附件2、甘肃省公路建设项目交通产品备案通知书
附件3、甘肃省公路建设项目交通产品备案登记申请表
附件1:
甘肃省公路建设项目交通产品验收目录
序号
抽查产品名称
抽查内容及检测项目
1
沥青
基质沥青
针入度
软化点
延度
薄膜加热(软化点、延度、质量损失)
SHRP指标
改性沥青
针入度
软化点
延度
135℃运动粘度
弹性恢复(25℃)
薄膜加热(软化点、延度)
SHRP指标
2
钢筋(含接头)
抗拉强度
屈服强度
伸长率
冷弯
3
水泥
密度
比表面积
标准稠度用水量
凝结时间
安定性
胶砂强度
胶砂流动度
烧失量
SO3含量
MgO含量
4
混凝土外加剂
速凝剂
净浆初、终凝时间
胶砂1d抗压强度、28天抗压强度比
减水剂、缓凝剂等
抗压强度比
减水率
凝结时间差
泌水率比
含气量
28d收缩率比
塌落度保留值
5
预应力钢铰线
及锚具、夹具
钢铰线
弹性模量
极限强度
松弛率
锚具、夹具
锚具静载锚固性能
硬度
6
防水材料
防水板
纵向断裂拉伸强度
纵向胶断伸长率
横向断裂拉伸强度
横向胶断伸长率
纵向撕裂强度
横向撕裂强度
不透水性
膜的厚度
布单位面积质量
止水带
拉伸强度
扯断伸长率
止水条
体积膨胀倍率
7
中空锚杆
抗拉强度
8
橡胶支座
板式橡胶支座
厚度(破坏尺寸检查)
抗压弹性模量
极限抗压强度
9
桥梁伸缩缝
外形尺寸、外观质量、组装质量、防水性能、拉伸压缩时最大水平摩阻力、拉伸压缩时变位均匀性
10
灯具
按出厂检验单的项目检测
11
车辆检测器
交通量技术精度、传输性能、自检功能、复原功能等
气象监测器
能见度误差、温度误差、传输性能等
闭路电视监视系统
传输通道指标、画面指标、稳定性指标、切换性指标等
可变标志
视认距离、基础、立柱尺寸、传输性能、显示内容等
UPS电源
输出电压、自动切换功能、自动告警等
入口车道设备
入口流程、断网测试、配套设备动作性能等
出口车道设备
出口流程、断网测试、配套设备动作性能等
计重设备
称重精度、高低温、湿热等环境试验、轮轴识别性能等
12
波形梁护栏隔离设施(隔离栅、钢丝网等)交通标志板、立柱(支撑)及地脚
外观质量
外形尺寸
力学性能
防腐层质量
涂层的附着性能
涂层附着量、平均厚度
均匀性(硫酸铜法)
耐盐雾、化学溶剂腐蚀性能
抗弯曲性能
耐冲击、耐湿热、耐低温性能
13
反光膜
外观质量
色度性能
逆反射性能
抗拉试验、附着性能
耐弯曲性能
耐溶剂、盐雾腐蚀性能
环境适应性能
耐高低温、耐气候性能
14
防眩板
外观质量
结构尺寸
抗风荷载
环境适应性能
耐低温性、耐湿热性能
耐溶剂性能
耐汽油、酸、碱
防腐层质量
15
路面标线涂料
密度、软化点
不粘胎时间、流动度
色度性能
涂层低温抗裂、加热稳定性
玻璃珠含量(固体含量)
力学性能
抗压强度、抗磨性
耐溶剂性能
耐水性、耐碱性
16
路面标线用玻璃珠
粒径分布、成圆率、密度、折射率、磁性颗粒含量、耐水性
17
突起路标、轮廓标
外观质量
外形尺寸
抗冲击性能、抗压荷载
色度性能、发光强度系数
密封性能
耐溶剂、耐盐雾腐蚀性能
耐老化性能
环境适应性能
高低温、湿热性能
18
高密度聚乙烯硅芯管双壁波纹管
外观质量
外形尺寸
扁平试验、复原率
内壁摩擦系数
冷弯曲半径
环刚度、落锤冲击
塑料管弯曲半径
19
光纤数字传输设备
帧丢失
吞吐量
时延
背靠背
20
隧道用防火涂料
依据《建筑构件耐火试验方法》(GB9978-88)检测被涂构件的耐火极限
21
其他交通产品
按现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执行
注:
备案外购交通产品目录项目建设单位可视情况增加。
附件2:
甘肃省公路建设项目交通产品备案通知书
编号:
(交通产品使用者):
你单位报送的“甘肃省公路建设项目交通产品备案登记申请表”及相关附件收悉,经审查等拟采购的交通产品符合招标或采购时规定的技术指标要求,同意备案。
你单位应在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程序组织进场检验和见证取样送样检验。
项目建设单位(项目办)(章)
年月日
附件3:
甘肃省公路建设项目交通产品备案登记申请表
建设项目:
交通产品名称
生产厂家
联系人
厂家地址
联系电话
代理商
联系人
代理商地址
联系电话
使用标段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采购数量
合同工期
主要技术参数
注:
使用单位备案登记时还应提供本规定一中相关内容作为本申请表的附件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