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城知识大道工程一期一标绿化工程监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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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城知识大道工程一期一标绿化工程监理
知识城知识大道工程(一期)一标绿化工程监理
招标文件
建设单位:
中新广州知识城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
广州高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
2018年4月。
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目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2.2.1
工程名称
知识城知识大道工程(一期)一标绿化工程监理
2
2.2.2
建设地点
中新广州知识城
3
2.2.3
建设规模
知识城知识大道(一期)一标全长约3.2公里,红线宽45米,本次招标内容为该市政道路工程的配套绿化工程的监理工作,建设内容包括绿化、绿道、景观照明、绿化给水、园建配套等。
4
2.2.4
工程概算
投资总额为220420万元,其中一期一标绿化工程3975.69万元。
5
2.2.5
监理目标
投资控制目标:
控制在经审批后的项目概算建安工程总造价的范围内。
进度控制目标:
施工工期为业主下达开工令或开工报告审批之日起按施工进度要求控制。
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8年月日,工期暂定90个日历天,以业主书面通知为准。
质量控制目标:
■合格、□市优良、□省优良。
6
2.3.1
招标范围
详见招标公告。
7
2.3.2
监理服务期
施工准备阶段、工程施工阶段、工程保修阶段和竣工结算期的监理服务期:
(1)施工准备阶段:
从中标通知书发出到工程开工之日;
(2)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
从业主下达开工令或开工报告审批之日起至施工项目全部完工并办理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备案管理为止;
(3)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
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管理完成之日起至保修期满
(4)竣工结算期:
从结算送审到财局终审。
8
3.1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贷款;□自筹资金。
9
4.1
投标人资质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
10
4.2
监理人员的专业配套要求
(1)总监理工程师:
必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2)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必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3)专业监理人员最低配套要求:
不少于11人,各专业人员应根据工程进度及建设单位要求派驻现场,应满足施工时监理人员旁站监理的要求。
(4)人员投入计划表:
列明各阶段人员的投入情况。
11
4.3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12
13.1
监理报价方式
按照招标文件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建设部(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规定的施工监理收费的计价标准[-20%,-5%]浮动范围内自行报价(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13
15.1
投标有效期
为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4
16.1
投标保证金
为1.2万元人民币,缴纳时间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1天之前。
缴费的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布的《投标人基本账户保证金操作指引》。
15
5.1
踏勘现场
■投标人自行现场考察。
□在本工程开标时间前,由招标人组织现场考察。
16
8.1
招标答疑
1.本项目采用网上答疑方式
2.投标人提出疑问期限: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18日。
3.招标人澄清、修补或答疑期限: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15日
4.进入到提问区域的密码为123456
5.网上答疑的相关事项详见招标文件8款。
6.答疑纪要须经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专区发布。
17
17.1
投标文件份数
1.资格审查文件份数:
一份正本,三份副本。
2.商务、技术标份数:
一份正本,三份副本。
电子文件份数:
资格审查文件一份,商务、技术标一份
18
19.1
投标文件提交及截止地点和时间
收件人:
中新广州知识城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提交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区交易部(黄埔区水西路32号四楼(汇丽国际D栋写字楼四楼))。
开始接收投标文件时间:
2018年月日时。
截止时间:
2018年月日时。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有效授权委托人须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授权代理人提交文件时使用)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提交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文件不被招标人接收。
19
24.1
开标
开标时间:
2018年月日上午时分正。
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区交易部(黄埔区水西路32号四楼(汇丽国际D栋写字楼四楼))。
请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有效授权委托人务必准时出席,并须带本人身份证以供招标人审查,否则作弃权处理。
20
28.3
评标方法
■百分制综合评分评标法。
21
34.1
履约保证金额
不设履约保证金。
22
其他
1、投标文件语言:
汉语。
2、招标人对本次招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果将不负任何解释责任。
3、本次招标包括招标公告、资格审查、发售标书、标前答疑会、标书送达、开标、评标、发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9个阶段。
4、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同时携带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
■—本工程适用的项目选项;□—非本工程适用的项目选项。
第一章投标须知
(一)总则
1、定义
本招标文件使用的下列词语具有如下规定的意义:
1.1“招标人”(即委托人)指中新广州知识城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1.2“投标人”指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当事人。
1.3“承包商”指被招标人接受并与其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的当事人;
1.4“招标代理”指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1.5“设计人”指/。
1.6“招标文件”指由招标代理发出的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附件)及澄清补充文件。
1.7“投标文件”指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向招标人提交的全部文件。
1.8“书面函件”指打字或印刷的函件,包括电传、电报和传真。
2、招标说明
2.1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采取公开招标的办法,以便能选择有经验、有实力、社会信誉好的监理单位承担监理服务,确保本工程能按期、优质、经济地建成。
2.2工程概况
2.2.1工程名称:
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项。
2.2.2建设地点:
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项。
2.2.3建设规模:
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项。
2.2.4工程概算:
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项。
2.2.5监理目标:
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5项。
2.3招标范围及监理服务期及监理专业配套要求
2.3.1本招标项目的监理范围:
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6项。
2.3.2本招标项目的工期要求:
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7项。
2.3.4监理机构人员配备要求(为最低要求):
岗位
人员要求
持证上岗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
1名
要求为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1名
要求为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监理工程师(工程师职称以
上)
不少于6名
市政工程专业
■市政公用类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机电安装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1名。
■市政道路(桥梁、隧道)1名、■给排水1名、■园林绿化2名、□岩土名、□电气名、■测量1名、■交通1名、□造价名。
专业以注册执业资格证或岗位证或专业职称或毕业证中的专业名称(含相近专业)为准
建筑工程专业
□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名□工民建(建筑、土木)名、□电气名、□给排水名、□供热通风与空调名、□弱电名、□建筑装饰名、□园林绿化名、□岩土(土石方、地基与基础)名、■测量名、□造价名。
其他专业
专业要求根据招标项目性质设置,专业不超过5个,人数不超7名。
(工程业务部门提出要求并审核)
注册安全工程师
1名
具备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设置前提为批复建设总投资超过1亿元含1亿元以上的项目及有特殊要求的工程)
造价工程师
1名
具备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专业
监理员
2名
要求专业对口(上岗证)
总计
不少于12名
注:
表中所列人员配备为最低限度要求,中标单位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时投入人员,所有监理人员均须身体健康。
3.资金来源
3.1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项,其中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项目监理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
4.合格的投标人
4.1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5.踏勘现场
5.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所述时间和要求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投标人应充分重视和仔细地进行这种考察,以便投标人获取那些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所有的资料。
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中标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
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5.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5.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投标人及其代表必须承担那些进入现场后,由于他们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管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或费用。
招标人在投标人及其代表考察过程中不负任何责任。
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
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6.投标费用
6.1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购买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及其投标文件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6.2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其他一切费用,招标人对上述费用均不负任何责任。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组成
7.1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以及所有按投标须知第9条发出的补充通知:
第1章投标须知及前附表
第2章监理合同
第3章投标格式文件
第4章图纸及资料
第5章评标办法
7.2除7.1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7.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将有权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文件。
8.招标答疑
8.1招标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进行。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凭密码进入提问区域将问题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交问题时一律不得署名。
8.2网上答疑的操作指南为:
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项目招标答疑”专区→通过项目编号或名称找到所需的项目→在上述的答疑时间内点击“提问”→输入密码(密码为:
123456)进入到提问区域→无记名或匿名提出问题以及查看所有的问题。
8.3招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解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形成答疑纪要,并经招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专区发布。
8.4招标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8.5招标答疑纪要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
投标人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浏览、下载招标答疑纪要。
8.6若招标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有矛盾时,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后发布的答疑纪要为准。
9.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9.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9.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9.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
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或电子文件为准。
9.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若通知中没有明确延长时间,即表示投标时间不延长。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1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 汉语 。
10.2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投标文件的组成(另按本须知第17.8条款的要求和格式提供一套与下列内容相同的电子文件)
11.1资格审查文件:
按招标公告要求。
11.2商务、技术标文件
11.2.1广州建设工程监理投标书(格式见附件一)
11.2.2投标函(格式见附件二)
11.2.3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果授权)
11.2.4标函承诺书(格式见附表)
11.2.5项目总监驻场承诺书(格式见附表)
11..2.6项目监理机构配备情况(格式见附表)
11.2.7投标保证金凭证(复印件)
11.2.8公司简介:
1)公司组织构架;
2)公司法人营业执照及监理资质证书复印件;
3)2013年1月1日至今主要监理项目的业绩(需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相关证明、②监理合同、③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以上所有资料的复印件均需盖公章,有法人代表签章并写上“与原件相符”或印有“与原件相符”字样的章,必要时需提供原件核对);
4)其它证明公司现有实力的材料(如管理体系认证、守合同重信用评价、获奖证明材料或荣誉证明材料等)。
11.2.9项目监理方案:
1)工程概况;
2)现场项目监理人员架构表及人员进场计划;
3)项目总监及总监代表个人资料,包括工作简历、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及上岗证、技术职称证书、身份证件、监理过工程的业绩、得奖情况等(项目总监一经确定,若非业主要求,不得更改,否则业主将按监理合同的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
4)现场其他项目监理人员的配备情况及个人资历复印件(附学历证书、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及上岗证、身份证及职称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5)详细论述拟在本工程监理过程中进行控制(投资、进度、质量)、管理(合同、信息)、协调所采用的手段、方法和措施;
6)针对本工程的难点、重点分析及提出相应的监理手段和措施。
以及有价值的建议、意见(包括工程施工技术措施、建构筑物保护措施、文明施工等)及其处理措施;
11.2.10监理公司自备检测设备一览表。
11.2.11监理费投标报价应列出计费项目、计算过程及总费用。
备注:
以上证明材料必要时需提交原件核对。
12.投标文件格式
12.1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格式文件的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3.投标报价
13.1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规定的方式。
13.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须知第2.3款和合同条款所列招标项目监理范围及工期的全部内容为计算投标报价基础。
13.3投标报价方式: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建设部(发改价格[2007]670号)关于施工监理收费标准以及广州开发区财政局文件(穗开财字[2014]53号文)、穗开发改函546号文规定的计价标准[-20%,-5%]浮动范围内自行报价,以人民币“元”作为单位。
(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13.4投标报价计算:
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高程调整系数
(1)确定监理服务收费计费额:
3975.69万元
(2)计算监理服务收费基价(内插法):
78.1+(120.8-78.1)/(5000-3000)*(3975.69-3000)≈98.930982
(3)确定调整系数:
专业调整系数为0.8;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为1.0;高程调整系数为1.0。
(4)计算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
98.930982×0.8×1.0×1.0≈79.144786本项目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为:
79.14万元,各投标人在收费基准价[-20%,-5%]浮动范围内自行报价”。
(5)监理费结算按国家发改委、国家建设部文件(发改价格[2007]670号)及广州开发区相关规定(穗开财字[2014]53号文)、穗开发改函546号文执行,并执行投标下浮率,最终以广州开发区财政局或其授权委托单位审定结算为准。
14.投标货币
14.1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15.投标有效期
15.1投标有效期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3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5.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6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6.投标保证金
16.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4项所述的人民币金额的投标保证金递交,此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16.2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可以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16.3未中标的投标担保将尽快退还(不计算利息),最迟不超过招标人与中标人签定合同后的5个工作日。
16.4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署合同,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则中标人还应提供了履约保证金后予以退还(不计算利息)。
16.5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包括但不限于),将没收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全部或部分投标文件;
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提供的履约保证金(招标文件要求监理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时适用);
3)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
17.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7.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7项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
17.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但投标文件封面、监理服务承诺书及附表须按17.3条规定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红章)],字迹应清晰易于辩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
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7.3投标文件封面、监理服务承诺书及附表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委托书。
投标文件中递交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证明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证明书无效。
17.4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
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盖校对章或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私章)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私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17.5投标文件的规格:
统一A4印刷本,纸质封面,印刷本厚度要求控制在7公分以内,超过厚度则分册装订,可双面或单面打印。
封面标明招标项目名称、编号、投标人、投标时间,右上角打上正本(或副本)。
使用书式装订,装订时书订不外露;不能使用塑料面或塑料胶条装订。
17.6投标文件的页码:
必须按每本逐页从1开始,按照流水号编号(包括附图、证件、图片等),页号编在右下角,若双面打印的页号编在左下角(空白页面不编号)。
17.7投标方案图纸的整理:
统一A3印刷,图纸横向按手风琴折叠,竖向按顺时针方向折叠,折叠后图标露在右下角,每本图纸厚度不要超过4CM,超过则分卷装订,每卷图纸从图纸封面起逐张从1开始打印页号。
17.8招标人特别要求在投标人投标递交印刷的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用“MicrosoftWord”制作的监理实施方案电子文件(光盘)。
电子文件不能采用压缩处理,所有递交的光盘均必须注明投标人名称、工程名称、文件名称。
若电子文件与投标文本文件不相符时,以投标文本文件的“正本”为准。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18.投标文件的包封、密封和标记
18.1投标人投标时递交的投标文件共2包,其标记和密封要求如下:
(1)第1包:
资格审查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及其电子文件,使用一个密封封套进行包装,并在封套上注明“资格审查文件”字样;在封套的封口处加贴封条并骑缝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第2包:
商务、技术标的正本与副本及其电子文件,使用一个密封封套进行包装,并在封套上注明“商务、技术标”字样;在封套的封口处加贴封条并骑缝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8.2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
投标人应确保密闭封装、并加盖骑缝公章。
18.3投标文件的标记要求:
每个包封上应具有以下标记:
18.3.1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
18.3.2项目(填入工程名称)。
18.3.3前不得开封(填入前附表第18项所述日期及时间)。
18.4在包封上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与地址,以便投标被宣布迟到时,能原封退回。
18.5如果包封上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写标志,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19.投标文件的提交
19.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8项所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并办理好送达签认手续。
19.2投标文件提交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提交投标文件。
19.3投标申请人须按要求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交由公司、企业住所地所属检察院或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检察院(对有关单位或个人申请涉及外国国籍人士的个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则由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受理查询)于该项目招标期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到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证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近10年内(单位营业期限不满10年的即按单位营业执照成立日期起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
20.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1投标人应按前附表第18项所述的地点、日期和时间将投标文件提交给招标人。
20.2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9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20.3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家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21.迟交的投标文件
21.1招标人在本须知第20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
22.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2.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