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城知识大道一期工程第二标段施工总承包.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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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城知识大道一期工程第二标段施工总承包

知识城知识大道(一期)工程第二标段施工总承包

 

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

中新广州知识城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或称项目代建单位):

广州永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

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

2018年01月

 

第一章投标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声明:

本投标须知前附表使用GZZB2010-008-2.3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表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对范本《投标须知通用条款》和《开标、评标和定标办法通用条款》可选择部分的选择使用,均已在本表中注明,通用条款可选择部分中未被本投标须知前附表选择的部分无效。

项目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1

定义

招标人(即发包人):

中新广州知识城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

广州永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

监理单位:

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

2.2

工程名称

知识城知识大道(一期)工程第二标段施工总承包

3

2.2

建设地点

中新广州知识城

4

2.2

建设规模

本次招标范围为知识城知识大道(一期)工程第二标段,具体范围从大塘立交至永九快速路段(大塘立交、永九立交不属于本工程范围),里程桩号为K1+650至K2+798.539,全长约1.15公里,最大排水管径为II级钢筋混凝土管d1800,钢筋混凝土渠箱B*H=4000*3000,桥梁单跨跨度为25米。

本道路设计等级为城市快速路,设计速度为80km/h,红线宽45米,双向八车道。

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桥涵、排水、交通、照明及用水接驳工程等,不含供水工程和绿化工程。

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有关资料为准。

5

2.2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保修。

综合单价包干、项目措施费包干。

6

2.2

质量标准

合格

7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知识城知识大道(一期)工程第二标段,具体范围从大塘立交至永九快速路段(大塘立交、永九立交不属于本工程范围),里程桩号为K1+650至K2+798.539,全长约1.15公里,最大排水管径为II级钢筋混凝土管d1800,钢筋混凝土渠箱B*H=4000*3000,桥梁单跨跨度为25米。

本道路设计等级为城市快速路,设计速度为80km/h,红线宽45米,双向八车道。

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桥涵、排水、交通、照明及用水接驳工程等,不含供水工程和绿化工程。

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有关资料为准。

8

2.2

工期要求

年月日计划开工,施工总期:

540日历天。

9

3

资金来源

区财政资金

10

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要求

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

11

资格审查方式

电子化资格后审。

12

13.1

报价以及单价和总价计算方式

工程量清单计价,按国家、省有关计价规范执行。

纳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机关出具的审计结果应当作为该政府投资项目价款结算的依据(适用于纳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项目)。

13

15.1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计起)如投标有效期内发生异议或投诉的,则投标有效期自动延长至异议或投诉处理结束后90日历天。

14

16

投标担保

1收取方式:

方式一:

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

2.投标担保额度:

捌拾万元(在招标过程中不可调整)。

3.缴纳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至开标前。

4.投标担保的相关事宜详见招标文件16款。

15

7.5

领取招标文件及图纸

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16

5.1

踏勘现场

时间:

自_年_月_日起具备现场踏勘条件;

方式: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

现场详细地点:

中新广州知识城

17

8.1

招标答疑

1.方式:

网上答疑:

2.投标人质疑期限: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18】日

3.招标人澄清、修补或答疑期限: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15日

4.进入到提问区域的密码为123456

5.网上答疑的相关事项详见招标文件8.1款。

6.答疑纪要须经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专区发布。

18

11.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投标函》、《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用于评标的业绩、《响应招标文件所附施工组织设计要点的承诺书》、《对投标文件编制的承诺》、、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方案、《投入主要人员汇总表》、《主要人员简历表》及投标报价文件等组成。

19

17.1

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文件为含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1套。

注:

中标单位中标后须按招标人要求提供与电子投标文件内容完全一致的纸质版经济标投标文件(含单价分析)及经济标报价套价软件版、XML版和MicrosoftExcel软件版电子文件光盘。

20

19.1

20.1

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1.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

2.递交投标文件的起始时间:

年月日时分。

截止时间:

年月日时分。

2.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3.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

21

20.4

项目负责人签到时间和地点

1.起始时间:

年月日时分。

截止时间:

年月日时分。

2.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交易部开标室。

3.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

22

37.1

开标开始时间和地点

1.开标开始时间:

年月日时分

2.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交易部开标室。

3.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

23

开标评标办法

两阶段评标法

24

31.1

履约担保

中标人提供的履约担保为中标价款的10%。

履约担保需为广州市内分行及以上银行开具的无条件不可撤销银行保函。

25

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73023726.56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为3396659.87元,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费为4200155.31元,投标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

26

保修期

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

27

41.2

第二阶段评标参考价的下浮率

计算第二阶段评标参考价的下浮率X从0.5%、1%、1.5%、2%、2.5%、3%、3.5%中通过摇珠机随机抽取。

28

评标委员会组成

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29

第一阶段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计分

本项目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以施工-市政排名为准。

30

13.4、13.5.2

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

按合同专用条款相关约定执行。

31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第十二条规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业务应由建设单位依法委托,不列入本次招标范围。

招标文件中与此条不一致的,以此条为准。

32

广州市本级财政性资金投资施工招标项目

按《广州市政府投资管理条例》及《广州市政府投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注:

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即企业综合诚信评价60日诚信分。

二、投标须知修改表

声明:

本投标须知使用GZZB2010-008-2.3招标文件范本的投标须知通用条款,与该通用条款不同之处,均在本表中列明,并以现文为准,原文不再有效。

本招标文件中不再转录投标须知通用条款,请投标人自行到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网站(网址:

)下载查阅。

条款号:

2.5修改类型:

增加

现文:

2.5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141号)第二十条规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业务应由建设单位依法委托,不列入本次招标范围。

招标文件中与此条不一致的,以此条为准。

条款号:

5.1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5.1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6项所述时间和要求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投标人应充分重视和仔细地进行这种考察,以便投标人获取那些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所有的资料。

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中标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

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现文:

5.1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6项所述时间和要求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投标人应充分重视和仔细地进行这种考察,以便投标人获取那些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所有的资料,投标人不进行踏勘的,视为已熟知现场条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

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中标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

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条款号:

8.2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8.2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5-18]日停止质疑,招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解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形成答疑纪要,并经招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专区发布。

现文:

8.2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8]日停止质疑,招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解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形成答疑纪要,并经招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专区发布。

条款号:

11.1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投标函》、《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用于评标的业绩、《响应招标文件所附施工组织设计要点或施工方案的承诺书》、《对投标文件编制的承诺》投标报价文件等组成。

修改:

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投标函》、《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用于评标的业绩、《响应招标文件所附施工组织设计要点的承诺书》、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方案、《对投标文件编制的承诺》、《投入主要人员汇总表》、《主要人员简历表》及投标报价文件等组成。

条款号:

11.2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11.2资格审查文件主要包括的内容: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企业资质证书;

(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按按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拟投标的项目负责人)

(5)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专职安全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按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拟派专职安全员)。

项目负责人与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6)用于资格审查的业绩(设置业绩要求时选择此项,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按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用于资格审查的业绩,并用本企业的CA数字证书对生成的内容进行签章);

(7)投标人建立企业诚信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8)投标人按照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的《投标申请人声明》(格式见第四章);

(9)列明主办单位的联合体工作协议(采用联合体投标时需递交,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联合体主办方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10)投标人具有在广州地区可使用适合本工程的机械设备的证明文件(发票须与设备现场全貌彩照放置同一页,彩照须能反映其规格型号。

扫描件,原件备查)。

(含有市政道路面层沥青摊铺且沥青摊铺占预计发包价50%或以上的大、中修市政公用工程需提供该项内容的证明文件)。

注:

资格审查内容的

(2)至(7)项的资料(除第5点需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外)取自投标申请人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中的资料,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该部分资料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的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资格审查文件不需另行提交。

现文:

11.2资格审查文件主要包括的内容: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企业资质证书;

(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按按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拟投标的项目负责人)

(5)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专职安全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按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拟派专职安全员)。

项目负责人与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6)用于资格审查的业绩(设置业绩要求时选择此项,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按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用于资格审查的业绩,并用本企业的CA数字证书对生成的内容进行签章);

(7)投标人建立企业诚信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8)投标人按照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的《投标申请人声明》(格式见第四章);

(9)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我区不良记录的单位或个人(指项目负责人)投标,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资格审查时广州市黄埔区、开发区门户网站的广州开发区建设局网页(网址:

注:

资格审查内容的

(2)至(7)项的资料(备注:

第5项若投标人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打印页的,该内容可不取库。

)取自投标申请人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中的资料,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该部分资料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的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资格审查文件不需另行提交。

资格审查内容的第(9)项的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资格审查时广州市黄埔区、开发区门户网站的广州开发区建设局网页(网址:

条款号:

11.5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11.5用于评标的业绩(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按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用于评标的业绩。

并用本企业的CA数字证书对生成的内容进行签章。

业绩资料取自投标申请人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资料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的投标资料的一部分,投标资料不需另行提交。

修改:

11.5用于评标的企业业绩(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按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用于评标的业绩,并用本企业的CA数字证书对生成的内容进行签章。

业绩资料取自投标申请人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的上传件,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的投标资料的一部分,投标资料不需另行提交。

用于评标的项目负责人业绩(①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按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用于评标的业绩,并用本企业的CA数字证书对生成的内容进行签章。

业绩资料取自投标申请人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的上传件,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的投标资料的一部分,投标资料不需另行提交。

②如拟派项目负责人使用其以往工作单位业绩的,须满足:

a.业绩在广州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b.业绩竣工验收材料上的项目负责人与本次投标拟派项目负责人一致。

条款号:

11.6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11.6《响应招标文件所附施工组织设计要点或施工方案的承诺书》(格式见第四章)

修改:

11.6《响应招标文件所附施工组织设计要点的承诺书》(格式见第四章)

条款号:

11.7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对投标文件编制的承诺》

修改:

《对投标文件编制的承诺》、《投入主要人员汇总表》、《主要人员简历表》(格式见第四章,投标人需按相应表格备注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条款号:

11.8投标报价部分:

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11.8投标报价部分:

(1)投标总报价说明;

(2)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费用按招标文件规定单列,并且不得浮动或改变);其中列表明细如下:

✓工程总价;

✓编制说明;

✓工程概况;

✓工程项目投标价汇总表;

✓单项工程投标价汇总表;

✓单位工程投标价汇总表;

✓分部分项工程报价表;

✓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一);

✓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二);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暂列金额明细表;

✓材料设备暂估价明细表;

✓专业工程暂估价明细表;

✓计日工计价表;

✓总承包服务计价表;

✓规费和税金项目计算表;

✓人工、主要材料设备、机械台班价格表

(3)综合单价分析表;

(4)其它辅助说明资料。

现文:

11.8投标报价部分:

(1)投标总报价说明;

(2)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及综合单价分析表的相关内容及格式要求以招标人发出的XML文件格式为准;

(3)其它辅助说明资料。

条款号:

13.4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13.4投标人一旦中标,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所报出的综合单价和措施项目费(措施项目费必须单列,没有单独列出的,视为已经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在工程结算时不得变更,即在施工过程中即使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工程量发生变更,中标投标文件列出的综合单价和措施项目费也不发生改变。

但施工招标项目工期超过12个月的,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及合同中明确在人工、材料、设备或机械台班市场价格发生异常变动情况时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

调整原则按照《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现文:

13.4投标人一旦中标,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所报出的综合单价和措施项目费(措施项目费必须单列,没有单独列出的,视为已经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在工程结算时,按招标文件第三章合同条款相关约定调整。

条款号:

13.5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13.5工程项目实施期间和结算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漏列而由监理单位和招标人现场签证确认的工程项目、原设计没有而由招标人批准设计变更产生的工程项目,视为新增项目,按以下顺序确定价格:

13.5.1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相同项目的适用综合单价,则沿用;

13.5.2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则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对相应子目、消耗量、单价等进行调整换算,原管理费、利润水平不变。

如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有两个以上,则由招标人按消耗量最少、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最低的优先顺序选择类似项目综合单价进行换算。

如换算时出现类似项目中没有的材料单价,按广州市造价管理站同期《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综合价格》计算,《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综合价格》没有的材料单价,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依法确定计价方式。

13.5.3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相同项目或类似项目的,如可套取相关定额,则以相关定额为基数下浮计算单价,下浮率为中标价相对于招标控制价的下浮率(下浮率=(招标控制价-中标价)/招标控制价)。

13.5.4如相关定额没有相应子目的,其计价方式由招标人在本招标文件第三章中另行规定。

未规定的,中标后双方协商约定。

现文:

13.5工程项目实施期间和结算时,根据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在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漏列而由监理单位和招标人现场签证确认的实体工程项目、原设计没有而由招标人批准设计变更产生的实体工程项目,视为新增项目,按合同专用条款相关约定确定价格。

条款号:

13.6.2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在工程实施中,暂列金额、暂估价所包含的工作范围和图纸、标准深化固定后,按照工程专业、设备、材料类别等分类汇总的金额,达到法定招标范围标准的,应由招标人同中标人联合招标,确定承包人和承包价格。

现文:

13.6.2在工程实施中,暂定金额所包含的工作范围和图纸、标准深化固定后,按照工程专业、设备、材料类别等分类汇总的金额,达到法定招标范围标准的应由招标人招标确定承包人和承包价格。

条款号:

13.8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13.8属于承包人自行采购的主要材料、设备,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提出材料、设备的技术标准或者质量要求,或者以事先公开征集的方式提出不少于3个同等档次品牌或分包商供投标人报价时选择,凡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提出参考品牌的,必须在参考品牌后面加上“或相当于”字样。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明确所选用主要材料、设备的品牌、厂家以及质量等级,并且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现文:

本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推荐选用本招标文件附件《关于印发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材料设备参考品牌库(2016年修订)的通知》(穗开建管【2016】34号)B档次品牌或选用相当于该档次和质量(或以上)的产品。

投标期间,投标人不需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所选用主要材料、设备的品牌、厂家以及质量等级。

实施期间,所有材料品牌选择均须报发包人、监理工程师确认,所有材料及成品质量必须满足设计与规范要求,且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条款号:

13.10修改类型:

增加

现文:

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有关问题的说明:

①工程量清单中的标志杆基础中的土方开挖、运输、外运等费用包含在相应项目中,不包含在土石方工程的相关项目中;②投标时,土方的运距暂按15km内考虑,超过15km按15km计算,并包含开挖、临时堆放、回填、平整压实及场地清理、弃运等费用,结算时按招标人确认的实际运距计算,实际运距超过15公里时,按15公里包干,弃运的土方单价按定额计算。

③工程量清单中措施项目清单费计价表中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执行《转发省建设厅关于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计算补充规定的通知》(穗建筑[2008]967号文),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按广州开发区财政局审定的本工程最高报价中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计取,作为非竞争费用,在投标报价中单列,不参与投标竞价,该费用从工程施工中标价中提取,专款专用。

条款号:

13.11修改类型:

增加

现文:

投标人应对当地现有的交通道路状况进行充分调查,充分考虑该路段的交通疏导问题和文明施工,制定可行的交通疏导(包括场内和场外)方案,确保原有道路的交通畅通和施工临时排水的通畅,并符合施工环保要求。

承包人应与交警及公路管理部门协商,取得同意和协助,并负责承担道路改线或改善和其他费用。

相关费用计入措施项目费中,在施工过程中包干使用,不论何种情况均不得调增,如果中标人不及时按要求设置,业主可以另行委托实施,业主按实际发生的费用在工程款中扣除,中标人不得有任何异议。

条款号:

13.12修改类型:

增加

现文:

中标人应加强周边学校、居民住宅的环境保护,制定文明施工措施(包括防尘、防噪音、施工围蔽等),施工现场严格按照《广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广州市人民政府令62号)、《广州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穗建质【2008】937号)实施,施工围蔽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管理的通知》(穗开规建[2006]74号)、《关于完善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围蔽管理提升实施技术要求和标准图集的通知》(穗建质[2016]1085号)、《关于对知识城九龙大道沿线建设工地施工围蔽规范整改的通知》(穗开建环知函[2016]11号)、《关于进一步提升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施工围蔽管理的通知》(穗开建[2017]2号)及《关于进一步提升中新广州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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