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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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规范
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规范
一、说明
1.**学校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规范,依据四川省地方标准DB51/50016—1998《城市园林绿化技术操作规程》及《成都市绿化养护管理技术标准》,按照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要求,并结合本校区绿化日常养护实际情况制定。
2.本规范日常养护工作的内容:
浇水排水、施肥、修剪、病虫害防治、松土除草、补植改植、扶正支柱、绿地容貌、设施维护、安全施工、落叶及白色垃圾清理。
3.本规范日常管理工作的内容:
绿化保护和监管。
4.本规范适用于**学校绿化日常养护管理。
5.本规范特殊术语说明
(1)绿化日常养护管理:
是指在绿化工程竣工验收之后,为使园林绿地达到整洁美观,园林植物正常生长而采取的一切养护管理措施。
(2)色块灌木:
指绿地中成片种植的彩叶植物或开花灌木。
(3)造型灌木:
指用修剪、捆扎等方法整修成特定形状的灌木。
(4)花卉:
指木本观花植物及草本观花植物的总称。
(5)花灌木:
指观花类灌木及小乔木。
(6)下缘线:
指由同一道路中每株行道树树冠底部缘线形成的线条。
二、养护管理的直观标准
1.长势树木长势旺盛。
2.叶片叶色正常、叶大而肥厚、不黄叶、不焦叶、不卷叶、不落叶,无明显虫屎、虫网、被虫咬食叶片数量每株在10%以下.
3.枝干树干挺直、倾斜度不超过10度,树干基部无蘖芽滋生、枝干粗壮、无明显枯枝、死桩、基本无蛀干害虫的活卵、活虫,介壳虫在主、侧枝上基本无活虫。
4.树冠树冠完整美观、分枝点合适、侧分布均匀、枝条疏密适当、内膛不乱,通光透光。
5.行道树分枝点高低、树高、冠幅基本一致,无连续两株缺株、相邻5株的高差〈10%,下缘线整齐。
6.花灌木着花率高、开花繁茂、无落花落蕾现象。
7.绿篱、造型灌木形状轮廓清晰,表面平整,圆滑,不露空缺、不露枝干、不露捆扎物;色块灌木无缺株断行,覆盖度达100%,色块分明,线条清晰流畅。
8.藤本长藤分布合理、枝叶覆盖均匀、附着牢固、覆盖度达85%以上。
9.盆草花生长健壮、花繁叶茂、无残花败叶。
花坛整洁美观、四季有花、层次分明、图案清晰、色彩搭配适宜。
10.草坪生长茂盛、叶色正常、基本无秃斑、无枯草层、无杂草、无病虫害、覆盖度达98%以上,留茬高度经常保持在6—8cm。
三、日常养护规范1.浇水排水
(1)原则浇水应根据不同植物生物学特性、树龄、季节、土壤干湿程度确定。
做到适时、适量、不遗漏。
每次浇水要浇足浇透;使用水车浇水,水压不能太大,不能直冲沟土,浇水要充足均匀,切忌边行车边浇水,浇成“跑马水”。
(2)浇水的年限树木定植后一般乔木需连续浇水3年,灌木5年。
土壤质量差、树木生长不良或遇干旱年份,则应延长浇水年限。
(3)浇水次数乔木不少于4次/年,灌木不少于6次/年,色块灌木不少于6次/年,
绿篱不少于6次/年,草坪不少于24次/年,盆草花不少于48次/年。
(4)浇水量乔木不少于40公斤/株/次(米径10公分以下,以上的适量增加),灌
木不少于30公斤/株/次,色块灌木、绿篱不少于30公斤/㎡/次,草坪不少于20公斤/㎡/
次、盆草花不少于20公斤/㎡/次。
大树依据具体情况和浇水原则确定。
地栽宿根花卉以土
壤不干燥为准。
喷灌浇水每次开启时间不少于30分钟,以地面无径流为准。
(5)乔灌木浇水时间一般集中在12月至次年8月、以“过冬水”、“发芽水”和4
月至6月的“抗旱水”为主。
夏季高温季节应在早晨和傍晚进行、冬季宜午后进行。
(6)树木浇水前,应先开挖灌水沟,灌水沟的大小,以树冠投影为准,深度以不伤根为限,水圈高度为30公分,要求密实不漏水;绿篱浇水前,应在两侧先筑一水埂,高15公分,并用水花撬全面松土,深度以不伤或少伤根为限。
若绿篱沟面不平坦,水流往一方流动时,应分段筑埂挡水;花坛种植槽、花盆浇水前,应用小花撬松土,肉质根及球根类花卉浇水量宜少,以土壤不干燥为度。
(7)雨季应注意排涝、及时排出积水。
2.施肥
(1)原则为确保园林植物正常生长发育,要定期对树木、花卉、草坪等进行施肥。
施肥应根据植物种类、树龄、立地条件、生长情况及肥料种类等具体情况而定。
(2)施肥对象定植五年以内的乔、灌木;生长不良的树木;木本花卉;草坪及盆草花。
(3)施肥分基肥、追肥两类。
基肥一般采用有机肥,在植物休眠期内进行,追肥一般采用化肥或复合肥在植物生长期内进行。
基肥应充分腐熟后按一定比例与细土混合后适用,化肥应溶解后再施用。
干施化肥一定要注意均匀,用量宜少不宜多,施后必须及时充分浇水,以免伤根伤叶。
(4)施肥次数乔木每年施基肥1次,追肥1次;灌木每年施基肥1次,追肥2次;
色块灌木和绿篱每年施基肥2次,追肥4次;草坪每年结合打孔施基肥2次,追肥不少于9
次;盆草花以施叶面肥为主,每半月1次。
(5)施肥量施基肥乔木(胸径在10公分以下)不少于5斤/株/次,灌木不少于2
斤/株/次,色块灌木和绿篱不少于0.5斤/㎡/次,草坪不少于0.2斤/㎡/次。
施追肥一般按0.5%-1%浓度的溶解液施用。
干施化肥一般用量,乔木不超过250克/株/次,灌木不超过150克/株/次,色块灌木和绿篱不超过30克/㎡/次,草坪不超过10克/㎡/次。
(6)乔、灌木施肥应挖掘肥沟、穴,以不伤或少伤树根为准,深度不浅于30公分。
3.修剪
(1)原则修剪应根据树种习性、设计意图、养护季节、景观效果为原则,达到均衡树势、调节生长、姿态优美、花繁叶茂的目的.
(2)修剪包括除芽、去蘖、摘心摘芽、疏枝、短截、整形、更冠等技术。
(3)养护性修剪分常规修剪和造型(整形)修剪两类。
常规修剪以保持自然树型为基本要求,按照“多疏少截”的原则及时剥芽、去蘖,合理短截并疏剪内膛枝、重叠枝、交叉枝、下垂枝、腐枯枝、病虫枝、徒长枝和损伤枝,保持内膛通风透光,树冠丰满。
造型修剪以剪、锯、捆、扎等手段,将树冠整修成特定的形状,达到外形轮廓清晰、树冠表面平整、圆滑、不露空缺,不露枝干、不露捆扎物。
(4)乔木的修剪一般只进行常规修枝,对主、侧枝尚未定型的树木可采取短截技术逐年形成三级分枝骨架。
庭荫树的分枝点应随着树木生长逐步提高,树冠与树干高度的比例应为7:
3至6:
4之间。
行道树在同一路段的分枝点高低、树高、冠幅大小应基本一致。
(5)灌木的修剪一般以保持其自然姿态,疏剪过密枝条,保持内膛通风透光。
对丛生灌木的衰老主枝,应本着“留新去老”的原则培养徒长枝或分期短截老枝进行更新。
观花灌木和观花小乔木的修剪应掌握花芽发育规律,对当年新梢上开花的花木应于早春萌发
前修剪,短截上年的已花枝条,促使新枝萌发。
对当年形成花芽,次年早春开花的花木,应在开花后适度修剪,对着花率低的老枝要进行逐年更新。
在多年生枝上开花的花木,应保持培养老枝,剪去过密新枝。
(6)绿篱和造型灌木(含色块灌木)的修剪,一般按造型修剪的方法进行,按照规定的形状和高度修剪。
每次修剪应保持形状轮廓线条清晰、表面平整、圆滑。
修剪后新梢生长超过10cm时,应进行第二次修剪。
若生长过密影响通风透光时,要进行内膛疏剪。
当生长高度影响景观效果时要进行强度修剪,强度修剪宜在休眠期进行。
(7)藤本的修剪藤本每年常规修剪一次,每隔2—3年应理藤一次,彻底清理枯死藤蔓、理顺分布方向、使叶幕分布均匀、厚度相等。
(8)盆草花的修剪要掌握各种花卉的生长开花习性,用剪梢、摘心等方法促使侧芽生长,增多开花枝数。
要不断摘除花后残花、黄叶、病虫叶,增强花繁叶茂的观赏效果。
(9)草坪的修剪草坪的修剪高度应保持在6—8cm,当草高超过10cm-12cm时必须进行修剪,剪草高度应以4-5公分为宜,切忌齐根下剪,影响草坪质量。
混播草坪修剪次
数不少于20次/年,暖季型草坪不少于5次/年
(10)修剪时间落叶乔、灌木在冬季休眠期进行,常绿乔、灌木在生长间隙期进行,亚热带植物在早春萌发前进行。
绿篱、造型灌木、色块灌木、草坪等按养护要求及时进行。
(11)修剪次数乔木不少于1次/年,灌木不少于2次/年,绿篱、造型灌木不少于
12次/年,色块灌木不少于12次/年。
(12)修剪的剪口或锯口平整光滑,不得劈裂、不留短桩。
(13)修剪应按技术操作规程和要求进行,须特别注意安全。
4.病虫害防治
(1)原则全面贯彻“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做好病虫害防治工作,以防为主,精心管养,使植物增强抗病虫能力,经常检查,早发现早处理;采取综合防治、化学防治、物理人工防治和生物防治等方法防止病虫害蔓延和影响植物生长。
要掌握园林植物病虫害发生规律,在预测、预报的指导下对可能发生的病虫害做好预防。
已经发生的病虫害要及时处理、防止蔓延成灾。
病虫害发生率控制在10%以下。
(2)病虫害的药物防治要根据不同的树种、病虫害种类和具体环境条件,正确选用农药类型、剂型、浓度和施用方法,使之既能充分发挥药效,又不产生药害,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3)喷药应成雾状,做到由内向外、由上向下、叶面叶背喷药均匀,不留空白。
喷药应在无风的晴天进行,阴雨或高温炎热的中午不宜喷药。
喷药时要注意教职员工安全、避开人流高峰时段,喷药后要立即清洗药械,不准乱倒残液。
(4)对药械难以喷到顶端的高大树木或蛀干害虫,可采用树干注射法防治。
(5)施药要掌握有利时机,害虫在孵化期或幼虫三龄期以前施药最为有效、真菌病害要在孢子萌发期或侵染初期施药。
(6)挖孔地下害虫时,深度应在5—20cm以内,接近树根时不能伤及根系。
人工刮除树木枝干上的介壳虫等虫体,要彻底干净,不得损伤枝条或枝干内皮,刮除树木枝干上的腐烂病害时,要将受害部位全部清除干净,伤口要进行消毒并涂抹保护剂,刮落的虫体和带病的树皮,要及时收集烧毁。
(7)农药要妥善保管和规范使用。
农药的保管和使用要严格按照《成都市园林管理局关于园林植物病虫害防治使用农药安全作业标准》进行保管和使用,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5.松土、除草
(1)松土土壤板结时要及时进行松土,松土深度5—10cm为宜。
草坪应用打孔机松土,每年不少于2次。
(2)除草掌握“除早、除小、除了”原则,随时清除杂草,除草必须连根剔除。
绿地内应做到基本无杂草,纯草坪和混合草坪的纯度达97%以上。
6.填平坑洼
要及进填平坑洼地,使草坪内无坑洼积水,平整雅观。
7.补植、改植
(1)保持绿地植物的种植量,缺株断行应适时清理死苗,并补植。
补植应使用同品种、基本同规格的苗木,保证补植后的景观效果。
补植按照种植规范进行,施足基肥并加强浇水等保养措施,保证成活率达98%以上。
(2)草坪秃斑应随缺随补,保证草坪的覆盖度和致密度。
补草可采用点栽、播种和铺设等不同方法。
(3)对已呈老化或明显与周围环境不协调的灌木和花卉应及时进行改植。
8.支柱、扶正
(1)倾斜度超过10度的树木,须进行扶正,落叶树在休眠期进行,常绿树在萌发前进行。
扶正前应先疏剪部分枝丫或进行短截,确保扶正树木的成活。
(2)新栽大树和扶正后的树木应进行支柱。
支柱材料在同一路段或区域内应当统一,支柱方式要规范、整齐。
支柱着力点应超过树高的1/2以上,支柱材料在着力点与树干接触处应铺垫软材,以免损伤树皮。
(3)每年雨季前要对支柱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松动的支柱要及时加固,对坎入树皮的捆扎物要及时解除。
9.绿地容貌
(1)随时保持绿地清洁、美观,做到全天候清扫保洁。
(2)及时清除垃圾、砖头、瓦块、枝叶等废物,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发现鼠洞要随时堵塞。
(3)水体及时补水,保证固定的水量,表面漂浮物的清理、打捞,水体内滋生的苔藓、藻类打捞、防治等;
(4)及时清除绿地设施上的牛皮癣及乱涂乱画痕迹。
(5)及时清除草屑、树枝、死树等施工残留物,现场堆放时间不得超过当天。
(6)及时冲洗树木枝叶上的积尘,防止堵塞气孔。
行道树每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1
日保证每2月冲洗1次以上。
10.绿地设施维护
(1)绿地设施包括标志牌、提示牌、“身份证”挂牌等园林小品及供水阀门、喷头等设施。
(2)绿地设施应保持完好无损,发现缺损应及时修补、更换。
11.绿化安全施工及监管
(1)绿化养护的各道工序施工要做到以人为本,安全施工,文明作业。
(2)绿化养护施工要统一着安全装,设置施工警示语或警示标志,保证施工人员和过往行人的安全。
(3)做好绿化安全监管工作,制定绿化安全应急预案,加强巡查,特别是雷雨季节,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已发生的树木倒伏等安全事件,视情况立即进行清理或扶正支撑,并及时上报情况。
四、日常管理规范1.绿化保护和监管
(1)绿地红线范围内不被侵占,绿地版图完整,花草树木不受破坏,无乱停放车辆、牵绳挂物的现象。
(2)保护绿化成果,加强对校区内绿化的保护、监管,如发现有未经许可擅自占用绿地、损绿毁绿的行为事件发生,要立即询问调查处理,并立即上报。
五、其他
其他未涉及的技术标准,参照四川省地方标准DB51/50016——1998《城市园林绿化技术操作规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