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第十九中小密地外国语学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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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第十九中小密地外国语学校
攀枝花市第十九中小(密地、外国语)学校
各级各类骨干、学科带头人评选实施方案
(2014年3月修订)
为了进一步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促进教职工专业发展,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强化教职工团队的质量意识,促进学校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范围和原则
(一)实施范围
学校在编在职的正式工作人员。
(二)基本原则
科学规范、促进发展、平稳实施、稳步推进。
二、学校组织机构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制定实施方案,考核细则,处理方案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组长:
邢晓红刘翠云
组员:
刘浑银姜恩彪田文勇刘波
(二)成立综合考评小组。
具体负责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相关考核和推选。
组长:
邢晓红刘翠云刘浑银姜恩彪田文勇
组员:
向阳徐涛苟建东贺忠艳郑小康彭霞胡艳周翼林
刘雅琴王东全易正中熊甫军李华德胡玲石少华周建宏
马骥才吴敏陶稚南何庆刚王属金周国明刘波
(三)成立监督调解小组。
具体负责本项工作的监督,受理本项工作争议的调解申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监督和调解工作。
组长:
刘翠云
组员:
刘波彭霞刘立忠彭霞苟燕李懿王正林
(四)教务处负责实施日常事务工作。
组长:
田文勇成员:
向阳胡艳周国民
三、各级各类骨干、学科带头人层次
1、校级骨干2、区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3、市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
4、省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5、国家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
四、条件
(一)各类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2.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教育事业;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技能和资格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健康条件;
5.本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
(二)具体的相关条件
1.校级骨干
按校级骨干评分细则打分,进入相应人数的前60%位次。
2.区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
(1)本年度评为校级骨干;
(2)达到区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标准;
(3)按综合考评小组成员投票多少,位次顺序前后依次为区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
3、市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
(1)连续三年度评为校级骨干;
(2)达到市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标准;
(3)按综合考评小组成员投票多少,位次顺序前后依次为市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
4、省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
(1)连续三年度评为校级骨干;
(2)达到省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标准;
(3)按综合考评小组成员投票多少,位次顺序前后依次为省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
5、国家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
(1)连续三年度评为校级骨干;
(2)达到国家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标准;
五、评定工作程序
(一)个人向教务处提供加分印证材料
(二)教务处公布个人得分
(三)学校综合考评小组审核评议,分类按得分排序。
(四)召开领导小组会,根据综合考评小组考核结果,集体讨论拟定各级各类人员名单。
(五)结果公示
公示结果,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内有异议者,按程序进行复议,确属不当者,将予以重新审核。
六、其他
1、教学业绩以学年度为单位考核。
2、六年级以学校期末检测成绩为准,初一、初二以市期末统一检测的等级成绩模拟成100分制成绩为准,初三以中考成绩为准(按百分制换算)。
3、对中途接班,并且班级教学成绩有大幅度提高的,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后,可上浮教师个人教学业绩等级。
4、音、体、美、信息、实验及地方课等以抽测成绩进行考核,没有抽测或抽测成绩没有下发的,则学校根据平时考核评定等级。
5、教学工作目标根据学校行政工作报告确定。
6、未尽事宜,由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攀枝花市第十九中小学校
二O一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1:
攀枝花市十九中小校级骨干考核评分细则
(二O一四年三月二十八日修订)
一、达到任职的基本条件。
二、评分细则
(一)工作量得分(封顶为60分)
1.考核年限为当学年,分两学期单独计算后累加。
2.以学校现有的工作量核算标准计算,达到学校学期平均工作量(小学、初中、行后单列计算平均工作量)的,基本分为20分/学期,每增加0.1个工作量加2分,每减少0.1工作量减1分,两学期累加封顶为60分。
(二)工作业绩得分(封顶为40分)
1.考核年限为当学年。
2.管理人员根据学年教育教学成绩和教育主管部门评定的等级确定等级再乘以相应的工作量(以局确定的职数为准)。
3.统测教师
(1)教学质量系数为:
系数大于或等于1.1,20分/学年;系数为1.05~1.1,16分/学年;系数为1.0~1.05,12分/学年;系数为0.95~1.0,10分/学年;系数为0.9~0.95,8分/学年;系数0.9以下,6分/学年。
该项得分=教学质量系数分值×相应工作量,每年最高不超20分。
非统测学科教师则按统测学科教师平均数为基准分五个等级并乘以相应的工作量计算得分。
[说明:
教学质量系数:
起始学科为:
(学年班级学科平均分/年级学科平均分)/(第一学期班级学科平均分/第一学期年级学科平均分);非起始学科为:
学年班级学科平均分/年级学科平均分)/(上学年班级学科平均分/上学年年级学科平均分;外语班被片区学校平均分超过者,该学年该人该班系数得分为0。
(2)教学质量基础得分:
同类班级第一排名得20分;同类班级第二排名得16分;同类班级第三排名得12分;同类班级第四排名得8分.(若同类班级多于或少于4个,第一和最后的分值相同,中间班级排名得分按极差等分递减。
片区班以区平均分为基准,超1%为排名得20分,超分小于1%排名为14分,低1%以内排名为8分,低1%以上排名为0分。
外语班被片区学校平均分超过者,该学年该人该班排名得分为0分。
教师教学班级教学质量基础得分以平均分、及格率、优秀率在RSR中所占比例〈平均分45%、及格率35%、优秀率20%〉分别乘以各自排名得分的和)。
(1)、
(2)相加为教师个人教学质量得分。
4.行管后勤人员由各部门以教师的平均数为基准分五个等级并乘以相应的工作量计算得分。
(三)加分(封顶为20分)
1.教研科研得分(封顶为10分)
(1)教学技能竞赛得分(封顶为2分)
省级以上
市级
区级
校级
一等奖
2分/项
1.8分/项
1.5分/项
1分/项
二等奖
1.8分/项
1.5分/项
1分/项
0.7分/项
三等奖
1分/项
0.7分/项
0.5分/项
0.3分/项
备注
指教育行政部门、研究部门组织的教师技能比赛(含讲课、说课、课件制作等)。
同批按最高级计1次,最高分不超过5分,不能认定的不纳入计分。
考核年限为2011-2012学年。
(2)科研课题(区级及以上课题须是以学校名义申报)得分
①课题成果得分(封顶为2分)
省级以上
市级
区级
三等以上
一等
二等
三等
一等
二等
三等
课题组长
2分/项
2分/项
1.8分/项
1.5分/项
1.8分/项
1.5分/项
1分/项
主研人员
1.8分/项
1.8分/项
1.5分/项
1分/项
1.5分/项
1分/项
0.7分/项
参与人员
1.5分/项
1.5分/项
1分/项
0.7分/项
1分/项
0.7分/项
0.5分/项
备注
指政府部门颁发的教学成果奖,此项奖不累计分,同批按最高级计分1次,最高分不超过5分,不能认定的不纳入计分。
考核年限为2011-2012学年。
②在研课题完成任务得分(封顶为2分)
省级以上
市级
区级
校级
课题组长
2分/项
2分/项
1.8分/项
1分/项
主研人员
1.8分/项
1.8分/项
1.5分/项
0.5分/项
参与人员
1.5分/项
1.5分/项
1分/项
备注
指顺利完成研究任务的课题,每个课题按最高级计分1次,不累计分,最高分不超过5分。
考核年限为2011-2012学年。
(3)教育教学文章发表、获奖得分(封顶为2分)
级别
ISSN和CN刊号
内部公开发行刊物
获奖
国家级
省级
市级
区级
校级
一
二
三
一
二
三
一
二
三
一
二
一
得分
2分/篇
2分/篇
2分/篇
1.8分/篇
1.5分/篇
1.5分/篇
1.2分/篇
1分/篇
1.2分/篇
1分/篇
0.7分/篇
1分/篇
0.7分/篇
0.5分/篇
备注
与从事的工作相关联,且证明是我校教师身份的文章才给分,获奖文章是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研究部门举办的评奖,同一篇文章最高级计分1次,不累计分,最高分不超过5分,“文集”“增刊”“副刊”不给分,1500字以下的不给分,不能认定的不纳入计分。
考核年限为2011-2012学年。
(4)其他教研活动得分(封顶为2分)
省级以上
市级
区级
校级
命题
2分/次
2分/次
1.5分/次
0.5分/次
专题讲座
2分/次
2分/次
1.5分/次
1分/次
示范课
2分/次
2分/次
1.5分/次
1分/次
备注
同一活动按最高级计1次,不累计分,最高分不超过5分。
考核年限为2011-2012学年。
(5)积极参加“三疑三探”课堂教学改革得分。
(封顶为2分)
参与“三疑三探”课堂教学改革得分由学校课改领导小组评定,不课改,不得分。
2.个人荣誉得分(封顶为2分)
省级及以上荣誉
市级
区级
校级
得分
2分/年
1.8分/年
1.5分/年
1分/年
备注
指各级劳动模范、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获得党政工团少等其他部门表彰的无奖励和津贴的各级个人荣誉等等,按同级综合荣誉得分标准加分,每年按最高级计分1次,满分不超过5分,同一项荣誉不重复加分,考核年限为2011-2012学年。
3.管理责任得分(封顶为3分)
党工小组长、团队负责人
工会委员
备课组长
班主任
教研组长
年级组长
中层干部
工会主席
副校长
校长书记
得分
0.5分/年
0.7分/年
0.7分/年
2分/年
2分/年
2.3分/年
2.5分/年
3分/年
备注
先按最高项计分,兼项按该项1/2标准计分,考核年限为2011-2012学年。
4.指导学生获奖得分(封顶为2分)
级别
国家级
省级
市级
区级
一
二
三
一
二
三
一
二
三
一
二
三
得分
2分/人
1.8分/人
1.5分/人
1.8分/人
1.5分/人
1分/人
1.5分/人
1分/人
0.5分/人
1分/人
0.5分/人
0.2分/人
备注
教育行政部门、研究部门举办的竞赛比赛。
最高分不超过5分,集体名次低于同类学校的按1/2标准计分,不能认定的不纳入计分。
考核年限为2011-2012学年。
5.宣传报道得分(封顶为2分)
级别
国家级
省级
市级
区级(网络)
得分
2分/篇
1.5/篇
1/篇
0.2/篇
备注
报纸的级别按其排名第一的主办单位的层次和行业确定,宣传主体为学校,总分不超过5分。
考核年限为2011-2012学年。
6.学校重大活动得分(封顶为1分)
(四)扣分
1.师德问题扣分
(1)在教育教学中散布“叛国、反党、反社会主义”言论的;
(2)讽刺、挖苦、歧视、侮辱学生和学生家长的;
(3)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
(4)以教谋私,有受贿行为的;
(5)向学生推销学习用品(含教辅资料)的;
(6)对学生实行有偿家教、有偿补课、举办或参与社会举办的各类收费培训和补习班的;
(7)私自在校外兼课、兼职的;
(8)与同事和家长吵架造成严重影响的。
(9)其它违背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
说明:
被举报经学校查实的,在校根据当事人的言行的情节轻重和危害程度,酌情扣分。
具体扣分如下:
在校内造成不良影响的扣0—5分;在东区教育局内造成不良影响的扣5—10分;在东区范围内造成不良影响的扣10—20分;在攀枝花市及以上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票否决。
2.安全问题扣分
不履行职责或履行职责不当,对师生造成伤害的,对学校造成经济损失的,根据当事人责任大小,酌情扣分。
具体扣分如下:
在校内造成不良影响的扣0—5分;在东区教育局内造成不良影响的扣5—10分;在东区范围内造成不良影响的扣10—20分;在攀枝花市及以上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票否决。
3.常规考核扣分
不服从工作安排的,不执行部门规定的,不完成部门安排的临时性工作的,由各主管部门提供考核依据,视其情节扣2—20分,情节特别严重的一票否决。
4.评估考核扣分
未按“评估细则”完成好自己的工作,影响到学校评优或绩效工资的,根据评估扣分情况
5出勤扣分
考核每学期病假、事假超过规定天数的每天扣0.5分,有旷工现象一票否决。
三.本方案解释权属学校,未尽事宜由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攀枝花市第十九中小学校
二O一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攀枝花市十九中小校级骨干评分表(201——201学年度)
姓名:
年月日
序号
项目
封顶分值
得分说明
自评分
部门审
核得分
评审小组审核得分
小计
分
备注
一
工作量得分
封顶为60分
第1期
第2期
二
工作业绩得分
封顶为40分
第1期
第2期
加分
封顶为10分
教
学
技
能
竞
赛
得
分
教学技能竞赛得分
科研课题得分
教育教学文章
其他教研科研活动
课改
得分
三
加分
个人荣誉得分
2分
管理责任得分
3分
指导学生获奖得分
2分
宣传报道得分
2分
重大活动
1分
四
扣分
师德扣分
不封顶
安全扣分
不封顶
常规扣分
不封顶
评估扣分
不封顶
出勤扣分
不封顶
合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