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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食品行业分析报告.docx

有机食品行业分析报告

第一章我国有机食品行业发展分析

一、我国绿色食品产业发展迅速年销售额达860亿元

经过十五年的发展,我国绿色食品产业获得了快速发展,绿色产品年销售额达到860亿元。

目前,绿色食品已不仅是一个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农产品精品品牌,而且成为农业在不断向广度和深度发展中的一个新兴产业,为我国食品安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据统计,1998年至2002年,全国绿色食品产品年均增长29%;2002年至2004年,年均增幅进一步上升为56%以上。

截至2004年底,全国绿色食品企业总数达到2836家,产品总数6496个,年销售额860亿元。

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负责全国绿色食品的统一管理。

目前,全国共设立产品定点检验机构27个,环境定点监测机构60个;有30个省(区、市)和1020个市、县政府设立了绿色食品管理机构。

以农业系统为主体的全国绿色食品管理体系已基本建立健全。

我国绿色食品以其独特的制度优势、品牌优势和产品优势,促进了农业结构调整,推动了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产品出口,开辟了一条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的新路。

2001年至2004年,全国绿色食品出口额年均增长50%以上,绿色食品已成为农民增收的重要增长点。

二、我国12%的耕地种植无公害农产品

全国现已累计认定无公害农产品产地21627个。

其中,种植业产地15881个,面积1644.4万公顷,约占全国耕地面积的12.6%。

无公害农产品是指按照规定的技术规范生产,产地环境、投入品使用和产品质量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安全农产品。

2002年7月,农业部着手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组织开展无公害农产品认证。

2003年4月,全国统一标志的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工作正式启动。

3年多来,在各级农业部门的组织和推动下,无公害农产品步入了规范、有序、快速发展的轨道。

据统计,截至2005年底,全国统一认证的无公害农产品累计已达16704个,获证单位10583家,产品总量10439万吨。

其中种植业产品12837个,畜牧业产品1841个,渔业产品2026个。

罗斌说,无公害农产品以初级食用农产品为主,产品突出安全因素控制。

无公害农产品的产品质量达到我国强制性农产品标准要求,保障基本安全,满足大众消费,其产品认证也属于公益性事业,不收取费用,实行政府推动的发展机制。

三、绿色食品质量监管迈上新台阶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绿色食品产业也迎来了一个快速发展时期,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根据新形势,不断加大管理力度,完善监管法规和制度,使我国绿色食品事业继续保持在健康、快速的发展轨道上,为保证人民消费安全,促进企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2004年,绿色食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检的合格率为97.8%,在国家认监委开展的农产品认证专项检查中,绿色食品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该中心按照“规范运作、严格管理、确保质量、提高水平”的总体要求,进一步调整、规范了绿色食品认证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了“以企业年检为重点,市场监督为补充”的监管制度,并在全国范围内推行,维护了绿色食品证明商标的严肃性,树立了监管工作的权威性,提高了信息的透明度。

2004年,增加新认证绿色食品企业1117家,新认证产品3080个,分别比上年增长21.7%和76.4%。

全国共有2836家企业的6496个产品获得了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实物总量达4600万吨,年销售额超过860亿元,出口额12.5亿美元;产地监测面积596万公顷。

从产品的类别结构上看,种植业产品占61.4%,畜牧业产品占17.2%,渔业产品占4.1%,其他类产品占17.3%。

绿色食品认证增长61%,企业增长38.5%;这与我国农业大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大形势是密不可分的。

绿色食品在保持快速发展的同时,产品质量稳定可靠,实现了健康、快速发展。

为了保证绿色食品事业持续、健康和快速发展,中心主要采取了多种措施,加强绿色食品监管力度。

一是建立健全标志监管员队伍。

实行标志监管员注册管理制度,要求参加企业年检的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注册,取得资质,才能上岗,形成专业化的绿色食品监管员队伍。

去年省一级的监管员培训审核基本完成,今年,逐步向地市延伸,计划在1-2年内达到每五家绿色食品企业有一名专职监管员,形成不断加强的、从上到下的专业化监管队伍。

二是完善年检制度。

中心根据新形势不断完善管理制度,以企业年度检查为核心,专门修订了工作规范,使年检工作更加全面、科学、细致。

年检工作分为两部分,第一是到企业实地检查,由绿色食品标志监管员对企业的产地环境状况、生产过程、仓储、运输等进行全面检查。

在年检工作规范修订之前,企业实地检查比例为30%,另外70%的企业通过书面调查方式进行。

而现在实地检查率必须达到100%,即每年对企业至少进行一次实地检查。

第二是中心和各省绿办每年委托由农业部、技术监督等部门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对企业产品进行抽检,保证检验的公正性。

对年检不合格的企业取消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

通过年检工作,强化对绿色食品的监管工作。

三是加大超范围用标和超期用标的纠正力度。

根据标志管理的有关规定,绿色食品标志认证实行“一品一号”的原则,每个产品的标志编号不得用在其他产品上。

尽管中心加大对用标的管理力度,但是由于主观和客观原因,违反用标规定的现象还时有发生,如超范围使用标志,超期使用标志、一标多用等。

因此他们一方面在制度上、合同中加强约束,另一方面加强对企业规范用标的指导和监督。

同时教育企业只有用标规范了,绿色食品才能体现出应有的价值,假冒产品才更易被告别和查处,侵权行为才会得到退制。

四是依靠工商管理部门配合打假。

中心和每一级绿办都与工商部门积极衔接,所有通告都报送各级工商部门,并在社会上公示,双方形成了互动。

在执法过程中,有的工商部门来信来函查询,他们和各地绿办及时答复,作为执法的依据,执法部门的行动也对企业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五是建立公告、通报制度。

通报制度作为年检的配套措施,在全国性媒体上进行公告,除了对认证合格获得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的产品进行公告,而且还对检查不合格、被取消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和过期未续展产品也进行公告,并且在绿色食品系统内予以通报。

公告通报制度让企业感到来自社会的压力,对产品质量和用标方面引起高度重视。

四、中国有机食品发展市场前景及面临的挑战

有机食品是根据有机农业标准进行生产、加工,并经有机食品认证机构认证的农副产品,它不使用化肥、农药,提倡使用有机肥和病虫害生物防治,是一种真正纯天然、高品质的环保健康食品。

近十年来,随着政府对有机农业的认可,以及消费者对有机食品需求的增加,有机食品的市场份额上升较快,特别是在欧洲一些国家,如德国、奥地利、丹麦等,市场份额达到了2-3%,预计在今后十年时间有望达到10-15%的份额。

世界有机食品的零售价格一般比普通食品高20%-40%,在欧洲有机食品的零售价格比普通食品要高出50%甚至更高;英国有机食品贸易商预测,今后10年间,有机食品世界市场将从现在的110亿美元增至1000亿美元;美国有机食品销售已从1980年的7800万美元上升到1997年的45亿美元,每年销售额的增长幅度高达20%以上;德国有机食品年销售额大约为15亿马克;韩国有机食品销售量每年以40%的速度递增;日本1996年有机食品的国内市场销售额为1945亿日元,到1999年已达到3000亿日元,近几年日本对我国进口的农畜产品的质量要求越来越高,许多公司只进口有机食品以满足市场上对有机食品日益增长的需求。

中国的有机食品目前无论是规模还是发育程度还很低,总体上还处在起步阶段。

从市场份额看,有机食品目前在国内的市场份额还很低,现有的认证有机产品都是面向国际市场的。

但综合分析国外发达国家的需求趋势以及未来国内市场的逐步成长,中国有机食品无疑有着广泛的市场前景。

然而由于长期以来的计划经济体制以及众多来自技术、信息、政策等方面的制约,使得我国的有机食品发展在如下几方面仍面临极大的挑战。

1、信息资源及咨询开展有机食品生产的基地及企业首先需要了解的是该种什么作物?

什么品种?

才能打入国际市场,获得利益。

然而目前国内还没有专门的信息咨询机构及人才。

即便在互连网迅速发展的今天,通过网络可以获得许多相关信息,但可靠的国际有机食品贸易信息的获得仍离不开专门的技术人员的分析和加工。

2、政策引导和支持近年来我国各级政府在生态农业县、生态示范区及绿色食品基地发展上投入了大量的财力和人力,但以基地建设为主,未与产品开发战略紧密结合,产品的规模化、产业化水平都很低。

有机食品生产多来自偏远的贫困地区,这些地区的政府和企业财力十分有限,许多企业还没有外贸进出口权,并受到国内出口配额和许可证的制约。

因此国家应着手制订有机食品产业发展规划,确定一批重点基地、产品及企业,给予政策性扶持和优惠,促进有机食品规模化基地的建立以及大型贸易及生产企业的形成。

3我国目前的一家一户式经营体制已构成有机食品(也是农产品)产品质量控制体系中的最大障碍,如何把这些分散农户组织起来,统一按照有机食品标准进行生产和加工,保证生产全过程的质量控制成为各个基地的主要任务。

目前情形下应充分发挥地方政府、企业及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积极性,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合同契约式运行机制,同时可以充分借鉴国外质量控制中众多的经验和模式,如检查认证体系,内部档案管理及财务审核制度等。

4、生态型技术研究与开发目前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多选在生态环境条件十分优越的偏远山区,土壤肥力的维持依靠自然的轮作及生草覆盖,病虫害的防治主要靠自然天敌平衡。

但这种体系十分被动,生产力也低,急需对传统技术进行研究和改造,并利用现有的高新生物技术,开展新型生态技术的攻关,如微生物快速发酵菌株的研制,可以大大提高生物肥料的肥效和养分含量,新型生物杀虫剂、杀菌剂的引进和开发可以提高病虫害防治的效果。

所有这些生态型替代技术的研究与开发应得到国家的专项支持。

五、海峡两岸农业合作前景看好

相近的地理位置、相同的消费习惯,资源和贸易方面强烈的互补性,成为海峡两岸相继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推动两岸农业合作的重要因素。

这已经成为海峡两岸农业专家和业界的共识。

在上海举行的海峡两岸农产品贸易研讨会上,在互补的自然条件、相同的文化背景以及近在咫尺的地理距离之下,两岸农业贸易在过去十几年有着相当程度的发展。

特别是两岸相继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此一贸易的发展方向更加确定与清晰。

长期看来,在比较利益原则、WTO的自由贸易要求以及台湾对大陆的农业投资等三种力量推拉之下,两岸农产品贸易会继续快速成长与深化。

海峡两岸扩大农产品贸易具有天然的优势和现实的可行性,特别是加入WTO后,大陆继续按照人世承诺对台湾开放市场,包括关税减让和取消非关税措施等,这将使两岸农产品市场的开放和产业的合作进入一个新的历史时期。

实际上,近几年海峡两岸农产品贸易和农业合作已经呈现加速的趋势。

根据台湾农产品外销网的统计,2004年台湾农产品出口至大陆的总值已达到2.9亿美元,这个数字比人世前的2001年增加了近5倍。

海峡两岸的农业合作也在由简单的种植、养殖业投资向纵深发展,农产品深加工、物流、电子商务等新型的合作方式开始出现。

中粮集团与台湾大成集团等合作设立的中华食物网,目前已在两岸拥有众多用户,包括粮食机构、农产品信息企业、饲料企业和大豆加工场等。

超大正计划在福州市建立“台湾农产品交易中心”,并使之成为台湾农产品辐射祖国各大城市的“展示展销平台、采购交易平台、物流配送平台、信息发布平台、检测认证平台”。

目前台湾农产品进入祖国大陆市场尚有一些核心问题未能解决。

这些问题包括:

信息不能完全有效传递和沟通;运输通道不畅导致运输时间长、成本高、风险大;通关检疫有一些技术性问题需要解决;产销不能对接导致农业企业高成本压力难以完全解决等。

祖国大陆应继续开放并支持台湾农产品进入,并搭建平台、广开通道,加大两岸农民间的直接交流,并建设好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

在过去的十几年中,台湾工商企业界在祖国大陆创造了许多“奇迹”,相比之下台湾农业获得的帮助非常少。

台湾农业在祖国大陆不仅仅能迎来“第二春”,更可以“浴火重生”,成为国际市场中具有很强竞争力的企业。

第二章我国有机食品行业政策分析

一、国务院下达关于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生产供应的要求,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水平,切实保障农产品消费安全,大力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现就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新时期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的重要意义

(一)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是农产品消费安全的有效保障。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

保障百姓吃上安全放心的农产品,是政府履行监管职责以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基本要求,也是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与构建和谐社会的集中体现。

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是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根本措施,对维护公众健康和公共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是增强农业综合竞争力的迫切需要。

增强农业综合竞争力是新时期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重要任务。

农业综合竞争力的核心是将资源优势、生产优势和产品优势转化为质量优势、品牌优势和效益优势。

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是新时期促进农产品生产区域化布局、标准化管理、产业化经营、市场化发展的重要手段,也是实现农业比较优势和提高农业综合竞争力的重要途径。

(三)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是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举措。

持续稳定增加农民收入是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重要目标。

农业生产性收入的增加是农民增收的基本途径。

适应市场需要,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促进优质优价,是实现农业生产性收入增加的有效措施。

(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是推进农业增长方式转变的战略选择。

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给农业和农村经济带来新的发展机遇。

坚持科学发展观,用现代工业理念谋划农业发展是实现农业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重要手段。

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既是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重要措施,也是推进农业优质化生产、专业化加工、市场化发展的有效途径,更是推动农业生产方式转变、促进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高和推进农业增长方式转变的战略选择。

二、指导思想、发展方向和重点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消费安全为基本目标,以强化标志管理为突破口,全面推进农业标准化,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加快发展绿色食品,因地制宜发展有机农产品,进一步提升农产品质量水平,确保安全优质农产品的供给,提升农业综合竞争力,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与构建和谐社会提供物质基础。

(二)发展方向。

坚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三位一体、整体推进”的发展思路,加快发展进程,树立品牌形象。

无公害农产品作为市场准入的基本条件,坚持政府推动为主导,在加快产地认定和强化产品认证的基础上,依法实施标志管理,逐步推进从阶段性认证向强制性要求转变,全面实现农产品的无公害生产和安全消费。

绿色食品作为安全优质精品品牌,坚持证明商标与质量认证管理并举、政府推动与市场引导并行,以满足高层次消费需求为目标,带动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全面提升。

有机农产品是扩大农产品出口的有效手段,坚持以国际市场需求为导向,按照国际通行做法,逐步从产品认证向基地认证为主体的全程管理转变,立足国情,发挥农业资源优势和特色,因地制宜地发展有机农产品。

(三)发展重点。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食品要迅速扩大总量规模,提高市场占有率;有机农产品要突出资源优势和市场需求,提升质量和效益。

无公害农产品发展重点是“菜篮子”和“米袋子”产品;绿色食品发展重点是优势农产品、加工农产品和出口农产品;有机农产品重点发展有国际市场需求的农产品。

三、采取有力措施,全面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发展

(一)统筹规划,分类指导。

各地要根据当地的资源、行业特点和质量安全状况,有目的、有计划、有重点地加快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

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将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纳入“十一五”发展规划。

要按照发展思路、方向和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加快发展。

发展无公害农产品,要通过产地认定解决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和千家万户的生产质量管理问题,重点抓好大宗农产品生产基地认定;通过产品认证切实解决农产品消费安全和市场准入问题。

发展绿色食品,要充分发挥品牌优势,围绕提升产业素质和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突出抓好重点产品、重点产业和重点地区的开发和认证。

发展有机农产品,要在遵循国际通行规则的基础上,按照有机农业生产方式,根据农业资源优势和国际市场需求选择性地发展。

(二)发挥资源优势,扩大总量规模。

无公害农产品要按照“统一规范、简便快捷”的原则,加快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步伐。

绿色食品要依托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建设,抓好大型标准化基地建设,积极组织引导国家级、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以及大型骨干食品加工企业发展绿色食品。

有机农产品要发挥农业系统的优势,充分利用各地的农业资源,适应国际市场需求,提高认证产品效益。

(三)加快完善标准体系,大力推进标准化。

要加大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标准的制定及修订力度,优先推动农产品安全标准、大宗优势出口农产品的品质标准的制定。

努力争取我国在农产品国际标准制修订方面的参与权。

积极筛选和组装配套适用的生产技术,推动农产品生产全程质量控制。

在推进农业标准化过程中,要着力抓好生产基地建设,把创建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区、农场)、建设科技示范场、优粮工程基地、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等,与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结合起来。

要按照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建设规划和农业标准化发展区域布局要求,以产地(基地)认定和产品认证为依托,加快建设一批有规模、有影响、有品牌、有效益的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以基地建设带动周边生产,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四)发挥市场调节机制,合理引导消费需求。

在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发展过程中,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

要积极通过农交会、绿博会等农产品展览展示活动,大力推介和推广认证产品。

要通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的发展,全面树立我国安全优质农产品公共品牌形象,扩大品牌农产品的生产和消费,促进农产品国内外贸易。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农产品产销批发市场、大型超市等农产品集散地设立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专销网点、柜台和展示区。

要充分利用当地农业信息网,尽快建立完善农产品市场营销公共信息平台,及时发布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生产、消费、贸易、认证等信息,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网上交易。

各地要充分利用公共传媒,加大对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的宣传,提高消费者的质量安全意识,通过扩大消费需求拉动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的生产、贸易和流通。

(五)加强技术培训,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各地要结合科技入户、测土配方施肥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等项目,加大对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生产技术培训,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基础知识,提高广大农产品生产者的科技素质和生产技能,准确掌握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生产技术和操作规范。

要积极引导农产品生产者以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生产为目标,实施生产全过程管理,建立农产品生产档案,提高生产水平和产品质量,确保产品适销对路和实现优质优价。

(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各级农业部门要积极争取计划、财政等部门的支持,创造条件,设立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标准制定、认定认证、基地建设、市场营销和监督检查等。

同时,要创新机制,将农业综合开发、技术推广、基地建设、示范园区创建等农产品生产性投资项目实施与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发展有机结合起来。

新建和在建的各类农产品生产性投资项目,要以标准化生产和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为项目实施的重要目标和验收的基本条件。

以农产品生产和加工为主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要以生产无公害农产品为基本目标和基本要求,根据资源优势和市场需求,生产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将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认证的企业和农户纳入财政支持、奖励范围。

要积极争取将鲜活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尽快纳入绿色通道实施范围,减免过桥过路等费用,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

四、加强监督,提高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公信力

(一)完善制度,依法管理。

各级农业主管部门要把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

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管理制度,当前,无公害农产品要在严格执行《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和《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组织制定《无公害农产品监督管理规范》;绿色食品要加快修订完善相关管理制度,修订《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组织制定《绿色食品管理办法》;有机农产品要在执行《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组织制定符合中国农业生产特点的《有机农业及有机农产品管理办法》。

(二)实施例行检查,强化证后监管。

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发展,要坚持“数量与质量并重、认证与监管同步”的方针,突出抓好认定产地的投入品使用和获证产品的监督管理。

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要求,建立健全例行检查制度。

对获证产品和企业(产地)要实行年度抽查、检查制度;对标志的印制、使用和登录要加大跟踪力度;加强对工作机构工作质量的日常监督管理;定期检查认证质量体系、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的执行情况。

要通过例行检查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不断提高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认证的有效性。

(三)健全信息网络,提高追溯能力。

要加快建立健全认证产品、企业和基地追溯查询网络,积极推行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信息网上公示、查询、追溯制度。

要通过网络信息平台,及时受理认定认证投诉,适时公布执法监督检查结果,尽快实现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

要尽快建立获证产品、企业(产地)质量信用体系。

要通过建立获证质量档案和监管档案,强化农产品生产者的质量安全责任意识,提高认证公信力。

(四)加强工作体系建设,提高工作质量。

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工作机构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质量体系,完善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规范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行为。

对各级工作机构,要逐级实施年度考核和年度报告制度,对产地环境、产品检测技术机构和产地认定、产品认证检查员和标志监管员实行资质考核、注册制度,建立退出机制,提高认证工作的科学性、公证性和权威性。

各级工作机构要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

五、加强组织协调,全面落实各项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措施。

发展无公害农产品,是全面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实施和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的重要内容。

地方各级农业主管部门要从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增加农民收入的大局出发,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发展,将其纳入到本地区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

要进一步完善省、地(市)、县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工作机构,积极改善工作推进条件,充实工作队伍,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认真将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强化责任,建立激励机制。

按照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工作地方政府负总责的基本原则,各级农业部门要将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的工作业绩纳入年度工作考核范围。

对业绩突出的地方、单位和个人,要及时予以表彰和奖励。

(三)加强沟通,形成合力。

地方各级农业主管部门要在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加强与相关行业之间的沟通与协作,积极争取计划(发改)、财政、科技、工商、税务、质检等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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