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烟厂管理办法暂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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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烟厂管理办法暂行
卷烟厂管理办法(暂行)
根据湘烟工[2006]244号文件精神,公司对长沙卷烟厂、常德卷烟厂、零陵卷烟厂、郴州卷烟厂、吴忠卷烟厂和四平卷烟厂等六个卷烟生产厂实行母分公司管理。
为充分调动各卷烟厂的积极性,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和各项管理工作有序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一)尊重规律,发挥优势:
从实际出发,按客观规律办事,注重传承,发挥各卷烟厂的文化、管理等优势。
(二)充分授权,稳定基础:
根据国家局要求和企业目前实际情况,以预算和目标管理为主线,充分授予各卷烟厂各项权利,注重发挥卷烟厂作为公司生产主体的基础性作用和各层面的积极性。
(三)突出重点,权责统一:
坚持分类管理和指导相结合,突出卷烟厂作为相对独立的经济单元在公司的重要地位,继续维护公共关系管理,重点加强成本费用控制和承担生产、质量、安全、维稳、计划生育等方面的直接责任,同时履行好公司授予的相关职责。
(四)纵横畅通,精干高效:
核心业务做到纵横贯通,责任主体内的工作实现精干高效、衔接紧密,体现简捷、高效、顺畅的特点。
(五)平稳推进,持续优化:
定位明确,责任明晰,因地因时制宜,平稳过渡,按照公司要求,不断优化管理设计,建立健全管理体系和规章制度,推进卷烟厂“国内一流、国际先进”的建设步伐。
(六)以人为本,和谐发展:
推行人性化管理,加强职业化团队建设;充分发挥资源组合优势,实现湖南烟草工业可持续发展,注重各方利益的多赢。
二、核心职能及要求
(一)生产设备管理
1.负责按公司下达的计划组织生产,提高生产效率,按时完成卷烟生产任务。
2.负责本厂烟叶、卷烟材辅料、成品及其它物资的贮存(含烟叶的仓储养护)与配送。
3.负责本厂设备设施管理,提高设备的完好率和有效作业率。
4.负责协助公司开展品牌许可生产工作。
(二)工艺质量管理
1.负责执行公司下达的各项工艺质量技术标准。
2.质检站配合公司技术中心质检管理机构对集中采购物资和让售物资进行进货检验;代表卷烟厂对授权采购物资和自行采购物资进行进货检验。
3.负责卷烟成品、半成品及其它物资(含在线生产和外运物资)的监督检验;参与烟叶质量监督检查,参与打叶复烤中的过程质量控制;负责生产投料前烟叶的质量把关。
4.负责本厂生产的卷烟产品的过程工艺质量管理,配合公司开展产品维护工作,对生产产品制造质量负责。
5.按公司要求,负责本厂生产的卷烟产品的顾客抱怨及相关处理工作。
6.负责本厂质量改进和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的开展。
(三)安全与维稳
1.负责本厂生产安全、安全教育、内部保卫、消防、治安综合治理、交通安全、劳动保护、环境保护、武装民兵等工作。
2.按要求开展专卖管理,并参与属地卷烟打假工作。
3.负责开展本厂法制宣传、非诉讼法律事务处理;按公司授权,开展诉讼法律事务处理。
4.负责本厂纪检监察和廉政建设工作。
5.负责本厂信访接待与维稳工作。
(四)财务审计管理
1.执行公司的财务审计规章制度。
2.负责编报本厂的财务预算,执行审批后的财务预算。
3.负责本厂的会计核算、财务和审计管理。
4.负责本厂内部财务成本管理。
5.负责本厂所使用固定资产的管理。
(五)队伍建设
1.执行公司劳动、人事、薪酬福利政策。
2.负责本厂人力资源的管理与开发。
3.负责本厂的劳动用工管理。
4.负责制定本厂竞争激励和约束机制
5.按照公司规定和要求,负责管理本厂中层管理人员,并开展后备梯队建设。
(六)思想政治工作
1.负责本厂党、工、团工作。
2.负责在公司文化的整体架构下,对本厂企业文化进行推广和建设。
3.负责本厂员工思想政治工作。
(七)其它
1.负责本厂离退休、退养人员的管理。
2.根据公司授权,负责多种经营管理等其它工作。
3.负责本厂公共关系管理与维护。
4.完成公司布置的其它工作任务。
三、实施办法
公司对卷烟厂“资产、品牌、采购、销售”实行统一管理,根据实际情况赋予卷烟厂一定的生产、管理自主权,并按照“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对卷烟厂实行目标和预算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目标管理
1、目标制定与下达
公司综合计划部(企业管理部)牵头,会同公司相关部门和卷烟厂,根据公司年度生产经营目标和其它工作任务,结合各卷烟厂实际情况,拟订《目标管理责任书》,报公司审批后下达。
2、目标分解与实施
卷烟厂根据公司的要求负责对目标进行分解,并组织目标的实施和内部考核。
3、目标评估与调整
公司结合内外环境和卷烟厂实际情况,年中组织一次目标评估与调整。
卷烟厂组织对所辖车间、部室及多种经营企业的目标评估与调整。
4、目标检查
卷烟厂按照公司要求,定期向公司报送目标实施情况。
由综合计划部(企业管理部)牵头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
卷烟厂对目标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改进,确保目标实现。
5、目标评价
公司根据卷烟厂年度目标完成情况,对照《目标管理责任书》进行工作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作为对卷烟厂班子业绩考核的依据。
(二)计划管理
1、年度计划
公司综合计划部(企业管理部)牵头,会同公司相关部门和卷烟厂制定年度总体计划,并以公司文件下发卷烟厂,卷烟厂按有关规定具体组织实施。
2、预算外计划
申报:
卷烟厂须向公司申报增加计划的申请报告,内容包括计划项目、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资金预算、计划进度及具体措施等。
审批:
公司综合计划部(企业管理部)组织相关部门对卷烟厂申报的预算外计划项目进行评审,公司总经理或授权分管计划预算的副总经理批准后下达。
3、月度生产计划
公司综合计划部(企业管理部)下达月度生产计划,卷烟厂按下达计划与进度要求组织实施,公司生产管理部对卷烟厂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三)统计报表管理
1、按照《统计法》和行业相关规定,卷烟厂负责开展属地统计相关工作。
2、根据公司统计管理规定,卷烟厂定期向公司报送统计报表。
3、统计报表分日报、月报、季报、年报。
4、统计报表的报送格式须与公司的统计报表格式统一。
5、经公司审批后,卷烟厂可向外报送有关统计报表。
(四)财务管理
1、统一管理
公司实行统一的会计政策、核算办法和财务管理制度;统一资金筹措、运用;统一组织会计人员专业技术培训和从业资格检查。
2、分级核算
卷烟厂按公司统一会计制度要求,进行分级会计核算,定期报送本厂内部成本费用预算和经济活动分析等基础资料。
省外卷烟厂在目前就地缴纳流转税的情况下,除按规定组织成本费用核算外,负责本厂调拨卷烟及原材料销售的内部核算,计缴相关税费。
3、集中纳税
公司对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消费税及以此为基数计算的城建税与教育费附加,在公司本部实行统一计算、统一申报、集中缴纳,其他各项地方税收由公司和各卷烟厂依法核算,分别缴纳。
省外卷烟厂暂按目前税收征收管理方式计提、缴纳相关税收。
4、预算控制
公司对卷烟厂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卷烟厂根据《湖南中烟工业公司预算管理》组织本厂的预算编制、审核、执行、分析和控制等工作,在公司批复的预算内组织生产经营。
5、分析评价
公司对卷烟厂会计核算、预算控制等财务工作进行分析评价,年度评价与日常评价相结合、过程评价与结果评价相结合,评价结果与目标管理挂钩。
(五)审计监督管理
1、卷烟厂根据公司要求和授权,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并接受公司审计部的业务指导。
2、卷烟厂负责对所属多种经营企业和相关业务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论年底报公司审计部备案。
3、卷烟厂负责对本厂业务部门中层管理人员进行离任审计,并将审计结论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4、公司审计部定期或不定期对卷烟厂进行审计监督检查。
(六)办公室管理
1、公文管理
(1)公司办公室负责归口管理和签转卷烟厂上报公司的公文。
(2)卷烟厂办公室负责归口管理和签转公司下发卷烟厂的公文。
(3)卷烟厂原则上不得独立向行业主管部门及非属地相关部门呈报公文。
如确需行文,由公司办公室根据文件内容、性质和事由,确定卷烟厂或公司行文。
属于卷烟厂呈报的公文,其公文材料需经公司办公室预审,公文需同时抄报公司。
2、公共关系管理
(1)卷烟厂负责按公司要求开展本厂公共关系管理工作。
(2)卷烟厂与公司各部门的工作衔接,实行对口联系与归口管理。
与生产相关的事务由生产管理部归口管理,其它工作实行对口联系。
3、印章管理
(1)卷烟厂一级行政章、党委章、纪委章、团委章、工会委员会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公司授权卷烟厂签订的合同专用章由公司统一制发、备案。
(2)卷烟厂其它印章由其自行管理。
4、卷烟厂按公司要求建立重大事项及时报告制度。
(七)人力资源管理
1、干部管理
卷烟厂党委负责本厂中层干部的管理工作,其选拔和处理需报公司备案,并按要求做好班子后备干部的选拔、使用等管理工作。
2、工资、保险、福利管理
(1)公司按照“尊重历史,共享发展,注重效率,体现公平”的原则,核定卷烟厂年度工资发放计划。
随着公司的发展,逐步缩小企业员工之间各种利益的差异,充分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2)卷烟厂根据公司核定的年度工资发放计划,在公司人力资源部的指导下制定具体的工资分配办法,并报公司备案。
(3)卷烟厂根据国家政策、行业以及当地的有关规定,按属地管理原则为员工办理各类社会保险金;卷烟厂员工的福利,由卷烟厂在福利费用总额内按照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自主使用,并报公司备案。
(4)卷烟厂的内退员工及离退休人员由卷烟厂负责管理。
在公司未出台新的政策前,卷烟厂内部退养政策暂维持不变。
3、人员招聘(不含劳务用工)
卷烟厂负责向公司申报用人需求(新进人员),公司批准后,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组织招聘。
4、员工劳动合同管理
(1)公司授权卷烟厂与员工依法、依规开展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续签、解除、终止等工作。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需报公司备案。
(2)卷烟厂在公司授权范围内,积极稳妥地处理卷烟厂员工的劳动争议。
5、教育培训管理
卷烟厂员工培训计划纳入公司整体培训计划;卷烟厂负责按公司要求申报培训计划及预算,批准后按要求执行。
6、职称和职业技能鉴定管理
(1)卷烟厂在公司的指导下,负责组织本厂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考试或评审申报工作,组织员工申报参加职业技术资格鉴定工作。
(2)根据工作需要,具体组织聘任本厂专业技术人员和职业技能人员,并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7、卷烟厂员工违纪违规,在公司未出台统一管理办法前,暂由卷烟厂按原规定负责处分或处理,其处分或处理结果需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8卷烟厂负责按照公司管理要求,按时上报各类人事、劳资报表(含月报、季报和年报)。
(八)卷烟配送管理
卷烟厂按公司签订的销售合同与下达的配送计划,组织卷烟仓储和配送工作。
(九)物资采购管理
1、烟叶、丝束、嘴棒、卷烟纸等专卖物资、主要的非专卖物资、部分大宗物资,由公司统一订货采购,合同执行时货物分别发送至各卷烟厂。
其中,省外卷烟厂丝束、卷烟纸按原有方式实施采购。
2、设备零配件(含部分常规进口零配件)、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燃料等由卷烟厂自行采购。
3、《授权采购的物资品种目录》由公司发布。
4、卷烟厂之间的物资调剂,由公司统一协调,调剂价格按平进平出或双方协商的原则执行。
5、供应商管理。
集中采购与授权采购的物资,其供应商由公司统一管理;自行采购的物资,其供应商由卷烟厂自行管理。
公司未重新开展资质认证工作前,卷烟厂原供应商资格暂保留。
(十)设备管理
1、设备购置、报废、调剂
(1)主要生产设备的申购、选型、报废等由卷烟厂提出申请,由公司生产管理部牵头组织论证,批准后,组织或授权卷烟厂实施。
(2)与烟草工艺相关的计量器具、检测仪器配置选型由卷烟厂提出申请,由公司生产管理部牵头组织论证,批准后,组织或授权卷烟厂实施。
低值易耗、易损计量器具由卷烟厂自行组织论证、购置。
(3)其它非专卖设备的申购、选型等由卷烟厂组织论证和实施。
(4)设备调剂由公司生产管理部统筹管理,卷烟厂配合实施。
2、设备(设施)维护
(1)卷烟厂负责设备(设施)与计量器具的日常维护、维修与检定。
(2)项修及其以上级别的设备维修、改变设备原有结构或功能的设备改造计划和技术改进,按公司规定程序审批同意后,由卷烟厂自行组织实施。
(3)需要外协的设备(设施)维修、改造或计量检定,由卷烟厂自行组织实施,报公司备案。
3、负责本厂使用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使用和维护。
(十一)工艺质量管理
1、质量管理体系
(1)质量管理体系由公司综合计划部(企业管理部)归口管理。
(2)卷烟厂负责本厂质量体系的日常管理和内部质量体系审核的组织。
(3)外部质量体系审核工作由公司统一组织,在公司未统一质量管理体系前,卷烟厂按原第三方审核机构组织外审,审核结果报公司综合计划部(企业管理部)备案。
2、工艺质量控制
(1)卷烟厂按照公司技术中心下达的工艺质量技术标准,组织本厂卷烟产品的过程工艺质量管理。
(2)卷烟厂对授权采购物资和自行采购物资进行进货检验,配合公司技术中心质检机构对集中采购物资和让售物资进行进货检验。
(3)卷烟厂负责组织本厂卷烟成品、半成品及其它物资(含在线生产和外运物资)的监督检验。
3、长沙、常德两卷烟厂参与本厂生产品牌烟叶的质量监督检查,参与打叶复烤中的质量控制。
各卷烟厂负责生产投料前烟叶的质量监督;配合技术中心品牌维护组参与品牌维护工作。
4、质量事故处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5、卷烟厂协助公司开展品牌许可生产工作。
参与生产前对合作方的评估改进;参与小批量试生产;按计划组织生产,负责过程质量控制和外运物资的生产、配送;参与均质化能力和水平的评审。
6、卷烟厂按公司要求组织本厂生产卷烟的售后服务工作。
(十二)信息化管理
1、卷烟厂按照公司的统一规划开展信息化工作。
2、卷烟厂信息设备及备件的购置,由卷烟厂按公司审批后的年度购置计划及预算进行,并报公司信息中心备案。
3、小型机及网络系统(含通讯)建设和应用系统开发由卷烟厂提出需求,报公司信息中心审批,卷烟厂按公司要求或配合公司组织实施。
4、卷烟厂负责本厂信息系统的使用维护工作。
(十三)安全保卫法律事务管理
1、公司对卷烟厂实行安全目标责任制管理,卷烟厂接受公司安全保卫部的指导、检查和考核。
2、公司对卷烟厂的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卷烟厂定期报送相关报表。
3、卷烟厂在法律事务、专卖和打假管理等方面接受公司法律与改革部的业务指导,并按公司要求开展工作。
(1)卷烟厂发生诉讼案件,须向公司报告,经公司授权委托后方可代理。
(2)授权范围内的合同管理,由卷烟厂按规定程序办理;授权范围外的合同管理,须经公司授权委托,按公司规定程序办理。
(3)卷烟厂按专卖管理要求,负责授权范围内的专卖管理工作。
(4)卷烟厂按公司要求或配合公司在属地开展卷烟打假工作。
(十四)思想政治工作
1、政工目标管理
政工目标管理作为公司目标管理的组成部分,纳入公司对卷烟厂的目标考核。
2、党、团工作
(1)按照党章规定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卷烟厂党委接受公司党组和地方党组织的双重领导,以公司党组领导为主。
根据团章规定,卷烟厂团委在卷烟厂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2)卷烟厂负责内部党、团组织的日常工作。
3、企业文化建设
(1)卷烟厂配合公司开展企业文化建设工作,并按公司要求,负责本厂的企业文化推广工作。
(2)卷烟厂开展重大企业文化活动,须报公司思想政治工作部审批和备案。
4、内部宣传工作
(1)卷烟厂对内宣传工作在卷烟厂党委领导下,具体组织实施,并接受公司思想政治工作部的指导与检查。
(2)负责本厂员工思想政治工作。
着重抓好维稳工作,提高员工队伍素质,增强凝聚力。
(十五)纪检监察管理
1、卷烟厂纪检监察工作接受同级党委和公司党组纪检组的双重领导,公司党组纪检组应加强对卷烟厂纪检监察工作的管理和指导,各卷烟厂同时接受地方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指导。
2、卷烟厂按公司要求或配合公司,开展本厂纪检监察工作,行使监督职能。
3、卷烟厂在授权范围内,按党纪、政纪处分的批准权限和程序,决定或改变对党组织或党员、干部的党纪、政纪处分,处理结果报公司备案。
4、卷烟厂定期向公司监察部报送纪检监察工作情况。
(十六)工会管理
1、各卷烟厂工会组织实行属地管理。
2、根据《工会法》的要求,卷烟厂实行职代会制度,依照法律规定参与卷烟厂民主管理。
(十七)多种经营管理
1、归口管理
公司投资管理部是公司、各卷烟厂所辖多种经营企业(含公司直属单位)的主管部门,代表公司行使出资者的权利。
2、授权管理
公司授权卷烟厂对卷烟厂所辖多种经营企业实行日常管理。
3、运行管理
卷烟厂所辖多种经营企业按公司法要求运作,其经营范围、运行方式、财务管理、人员管理等方面暂维持不变。
四、本办法由公司综合计划部(企业管理部)负责解释。
五、本办法从2006年11月16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