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人实名制迈入实质性推进阶段到底该怎么搞.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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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人实名制迈入实质性推进阶段,到底该怎么搞

今年5月,住建部公布了《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及《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数据标准(征求意见稿)》。

明确提出:

自2020年1月1日起,未在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上登记,且未经过基本职业技能培训的建筑务工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建筑企业不得聘用其从事与建筑作业相关的活动。

建筑企业负责本企业和所承建项目的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具体实施。

     建筑工人实名制,已迈入实质性推进阶段。

     到底该怎么搞?

    《管理办法》将建筑企业划分为两类:

承包企业和建筑用工企业。

承包企业

    承包企业包括:

工程总承包、施工总承包企业和直接承包建设单位发包工程的专业承包企业等三类企业,承包企业对所承接工程项目的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负总责:

(1)负责建立健全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在施工项目部配备专(兼)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员,负责现场专业作业人员实名制信息的登记与核实。

(2)承包企业施工现场应以第二代身份证为基础核实采集本项目建筑工人基本信息,记录人员技能安全培育情况、出勤、完工数量质量和诚信评价等信息,切实落实相应的管理工作,维护建筑工人的权益。

(3)承包企业应配备实现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所必须的硬件设施设备。

有条件实施封闭式管理的工程项目,应设立施工现场进出场门禁系统,并采用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考勤制度。

不具备封闭式管理的工程项目,应采用移动定位、电子围栏等技术方式实施考勤管理。

(4)承包企业应在承接工程的项目部建立统一的建筑工人实名制台账。

实名制台账应包括每名建筑工人的实名制档案,实行电子打卡的还应保存电子考勤信息和图像、影像信息,档案应按规定期限进行保存。

(5)承包企业应统一管理建筑工人实名制考勤信息,并及时准确的向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上传相关信息。

建筑用工企业

    建筑用工企业包括:

使用自有建筑工人的承包企业,建筑劳务企业和专业作业企业等三类企业,建筑用工企业是与建筑工人签订劳动合同的直接管理主体:

(1)制定本企业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落实合同中约定的实名制管理义务。

(2)在工程项目部现场配备专(兼)职实名制专管员,负责本企业派出的专业作业人员的日常管理,并按劳动合同约定发放工资,保障建筑工人合法权益。

(3)建筑用工企业应及时对本企业的建筑工人信息进行采集、核实、更新,建立实名制管理台账,并按时将台账提交承包企业备案。

(4)建筑工人进场施工前,应录入建筑工人实名制名册。

项目用工必须核实建筑工人合法身份证明,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并明确工资发放方式,可采用银行代发或移动支付等便捷方式支付工资。

(5)建筑用工企业可以根据数据标准建立自己的建筑工人实名制信息管理平台或系统,也可以直接应用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供的系统进行数据录入。

通知原文:

1、明确了建设单位、建筑企业、监理单位等管理主体的职责,各级住建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初步搭建起各市场主体和监管部门各司其职的职责体系。

2、自2020年1月1日起,未在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上登记,且未经过基本职业技能培训的建筑务工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建筑企业不得聘用其从事与建筑作业相关的活动。

3、已录入建筑工人实名制信息管理平台的建筑工人,3年以上(含3年)无活跃数据的,再次从事建筑作业时,建筑用工企业应对其重新进行培训及信息录入,否则不得进入施工现场,相关不良及良好记录应予以保留。

4、建立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系统,并在全国范围内实现实时数据共享,平台系统应当包含建筑工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码、籍贯、家庭地址、文化程度、培训信息、技能水平、不良及良好行为记录等)、从业记录、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管理、建筑工人变动状态监控、投诉处理、不良行为记录、诚信评价、统计分析等方面的信息。

5、建筑企业负责本企业和所承建项目的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具体实施,并接受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根据用工方式的不同,管理办法将建筑企业划分为两类:

承包企业和建筑用工企业。

6、承包企业包括:

工程总承包、施工总承包企业和直接承包建设单位发包工程的专业承包企业等三类企业,承包企业对所承接工程项目的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负总责:

(1)负责建立健全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在施工项目部配备专(兼)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员,负责现场专业作业人员实名制信息的登记与核实。

(2)承包企业施工现场应以第二代身份证为基础核实采集本项目建筑工人基本信息,记录人员技能安全培育情况、出勤、完工数量质量和诚信评价等信息,切实落实相应的管理工作,维护建筑工人的权益。

(3)承包企业应配备实现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所必须的硬件设施设备。

有条件实施封闭式管理的工程项目,应设立施工现场进出场门禁系统,并采用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考勤制度。

不具备封闭式管理的工程项目,应采用移动定位、电子围栏等技术方式实施考勤管理。

(4)承包企业应在承接工程的项目部建立统一的建筑工人实名制台账。

实名制台账应包括每名建筑工人的实名制档案,实行电子打卡的还应保存电子考勤信息和图像、影像信息,档案应按规定期限进行保存。

(5)承包企业应统一管理建筑工人实名制考勤信息,并及时准确的向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上传相关信息。

7、建筑用工企业包括:

使用自有建筑工人的承包企业,建筑劳务企业和专业作业企业等三类企业,建筑用工企业是与建筑工人签订劳动合同的直接管理主体:

(1)制定本企业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落实合同中约定的实名制管理义务。

(2)在工程项目部现场配备专(兼)职实名制专管员,负责本企业派出的专业作业人员的日常管理,并按劳动合同约定发放工资,保障建筑工人合法权益。

(3)建筑用工企业应及时对本企业的建筑工人信息进行采集、核实、更新,建立实名制管理台账,并按时将台账提交承包企业备案。

(4)建筑工人进场施工前,应录入建筑工人实名制名册。

项目用工必须核实建筑工人合法身份证明,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并明确工资发放方式,可采用银行代发或移动支付等便捷方式支付工资。

(5)建筑用工企业可以根据数据标准建立自己的建筑工人实名制信息管理平台或系统,也可以直接应用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供的系统进行数据录入。

中建的劳务实名制管理方法

劳务实名制意义

切实有效地为降低劳务纠纷风险服务。

在劳务管理上,要重点抓好“四关”,即实名制管理关、合同签订关、工作考勤关、工资发放关,从根本上维护项目稳定。

在合同签订关中,要重点监督劳务工人与劳务公司、劳务工人与班组之间的合同签订,将劳务管理细化到班组和个人。

 

劳务实名制管理流程

劳务管理组织机构

组织机构设置

 一、公司成立劳务管理中心,加强各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与协作;

分公司参照公司劳务管理中心机构和人员配置,必须成立分公司劳务管理中心,并配备劳务中心主任和相应的管理人员。

二、劳务中心人员设置

主 任:

公司分管劳务领导 

副主任:

工程部经理

组 员:

公司经济管理部、财务部、安全管理部、质量技术部、法律事务部、政工部等部门负责人,公司劳务管理员、分公司劳务管理中心主任,各项目部。

 

项目部劳务管理机构

项目经理部必须成立劳务管理领导小组,项目部劳务管理领导小组主要人员设置及要求如下:

1、项目经理为项目劳务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项目部必须设置一名副职以上人员作为劳务管理工作的第二责任人,其专职或兼职主管劳务日常管理工作。

3、项目部使用劳务分包企业人员500人以上,必须设置专职劳务管理员1-4名;500人以下100人以上,必须设置至少1名专职劳务管理员;100人以下必须设置兼职劳务管理人员。

 

劳务管理员的薪酬不低于项目责任工程师的薪酬标准。

4、项目劳务管理不只是劳务管理员的职责,项目部相关部门必须直接参与劳务日常管理工作;各项目部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编制《项目劳务管理方案》,根据各项任务分解,方案中必须明确劳务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和岗位职责,以及应急预案。

5、劳务分包合同中须明确约定现场各分包队伍必须设置一名以上专职劳务管理员。

实名制管理要点

一、做好农民工进场施工前的各项手续

1、如何做到劳务分包队伍自觉向项目部申报施工人员进场情况的关键是:

现场封闭管理——没有按规定办理手续坚决不能进入施工现场。

2、七天内办理好以下相关手续,考虑到现场施工和减少作业人员等待时间的需要,可以优先上报花名册和办理IC卡,但其他手续办理完成以7天为管理底线。

3、《劳动合同》是国家《劳动合同法》明文规定要签订的,但建筑行业农民工群体执行普遍不好,但涉及到劳务纠纷时,政府是依照《劳动合同》办理。

《班组承包协议》不同于集体合同,是民间行为,目前阶段以及政府为了维稳,该协议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但大部分老板与作业人员在建立相互信任、协商的基础上,基本上都是按照班组承包协议办理结算。

4、安全入场教育及考试等也是《劳动合同法》中要求施工企业做到的。

二、确保考勤工作的有效性     

1、采取以门禁系统考勤为主,劳务企业的劳务管理员人工考勤为辅。

2、做到劳务作业人员考勤真实、有效、简捷的关键是:

现场封闭管理——没有按规定办理手续坚决不能进入施工现场。

3、每周至少一次将考勤记录让劳务作业人员签认。

需要思考和探讨的问题和措施:

1、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中“第十六条 把考勤与休假(串休)结合起来:

国家法律规定的非工作时间工作时的工资金额高于正常工作日的工资金额,项目部与劳务分包企业在共同做好考勤的同时,对于工程技术性间歇、交叉施工影响、工程设计变更而导致的停工或窝工,项目部应督促劳务分包企业及时对劳务施工人员办理休假或串休手续”。

随着社会进步,农民工的法律意识的增强,我们应超前考虑,规避风险。

2、充分发挥门禁系统的功能

 ①充分发挥单个IC卡存储信息的唯一性,通过日常监督管理,及时发现施工人员的流动性。

 ②发挥考勤系统拍照功能,及时发现IC卡持有人与卡信息不符问题。

三、工资发放及时、到位

1、分包队伍应当依据工资标准或约定的工资发放方式和出勤按月支付劳务人员工资。

分包队伍向作业人员支付工资时,项目部必须监督发放,并保留影像资料备案(每一个班组每次至少一份有效的影像资料)。

2、分包队伍按月向项目部提交经劳务作业人员本人签字认可的工资发放表,项目部应对其进行审核,并留存备案。

四、项目做好劳务管理策划和宣贯

 1、所有项目须编制《劳务管理方案》,根据各项任务分解,方案中必须明确劳务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和岗位职责,以及应急预案。

《项目劳务管理方案》中要做好施工现场封闭、出入口设置的动态管理策划,做好预控。

《劳务管理方案》作为考核内容之一。

2、项目部在进行劳务招标过程中,在招标文件中应向投标人提供劳务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相关条款,劳务分包企业投标时必须提供《执行劳务实名制管理的承诺函》,投标时如没有该承诺函,视为废标。

对于在本实施细则颁布之前已签订劳务分包合同的在施劳务分包企业,项目部必须要求其出具《执行劳务实名制管理的承诺函》。

 《执行劳务实名制管理的承诺函》作为考核内容之一。

实名制管理考核

实名制管理工作的目的:

    

  1、监督进场人员身份“合法”、有效,并履行教育培训的义务。

  2、监督《劳动合同》、《班组承包协议》签订有效,并100%覆盖。

  3、考勤记录有效。

  4、监督工资发放。

只要做到以上第1、2、3条,即可对潜在的有风险的劳务队伍、班组、个人起到威慑作用,将减少劳务纠纷的发生。

因此,公司在考核实名制管理时,主要检查过程资料的有效性(考勤方式可根据各分公司实际,自己确定,尽可能采用电子信息化手段),而不以劳务纠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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