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两型社会建设对老干部工作的影响和对策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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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两型社会建设对老干部工作的影响和对策1

试论两型社会建设对老干部工作的影响和对策

耿云(中共湖南省委党校中青班第37期学员)

一、“两型”社会的本质内涵与战略意义

   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应在全社会大力倡导节约、环保、文明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让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成为每个企业、村庄、单位和每个社会成员的自觉行动,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资源节约型社会是指整个社会经济建立在节约资源的基础上,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核心是节约资源。

它强调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方面,特别是在生产、流通、消费等领域,通过采取法律、经济和行政综合措施,降低资源消耗强度,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以最少的资源获取最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环境友好型社会是以环境承载能力为基础,通过对生产和消费过程的有效监控,将人类活动规制在环境容量限度之内,减少污染产生量,实现排放无害化,降低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

它强调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其核心内涵是人类的生产和消费活动与自然生态系统协调可持续发展。

建设“两型”社会,就是应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础,以遵循自然规律为准则,以绿色科技为动力,倡导环境文化和生态文明,建立人与环境良性互动的关系,构建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的社会体系,最终实现可持续发展。

武汉城市群和长株潭城市群作为国家老工业基地和中西部地区的主应城市群,资源和环境的瓶颈制约都比较突出,在全国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性。

国家批准这两个“两型社会”改革试验区,旨在探索新型工业化、新型城市化发展之路,以此破解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的矛盾日益尖锐等诸多深层次的体制机制障碍,通过综合配套改革积累新经验,为推动全国改革、加快“两型社会”建设、实现科学发展与社会和谐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

长株潭推行“两型”社会建设试验,是国家促进东中西互动和中部地区崛起的重大战略布局,是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市化,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总体战略

    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应求我们推进技术创新和加强科学管理,将提高经济效益建立在节约资源能源的基础之中。

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应求我们增强环境意识,减少排放、治理污染,改善生态环境,打造环境竞争力。

两型社会建设应在发展中实现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的兼顾和共赢,通过发展而实现节能减排,通过节能减排而确保环境友好。

 两型社会建设必须以人为本的应求,包括“生活富裕”的内容,在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中,富民强省,让广大人民群众享受改革开放和发展的实惠,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与生活质量,将科学发展与人民受益紧密结合起来。

两型社会建设必须围绕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四个文明整体协同推进,促进两型社会整体平衡发展。

二、两型社会建设对老干部工作的影响

2007年12月,国家批准设立武汉城市群和长株潭城市群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将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推向了一个崭新的历史阶段,走到了国家“两型社会”建设的最前沿,对湖南、湖北发展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

两型社会建设对老干部工作势必产生深远的影响。

一是鼓励改革创新。

“综合改革配套试验区”享有先行先试的权利,能够享有较大的分配资源的权利、更大的制定政策的自由空间以及一定程度的“政策创新”。

“两型”社会建设再次吹响了解放思想、摆脱桎梏的号角,在对我们的锐意进取、大胆革新进行挑战的同时也应求我们必须把握好在禁锢保守和冒险激进间寻找最佳契合点。

老干部工作发展这么多年,形成了固定的工作思维和定势,需应在政策的框架范围内,大胆创新,推陈出新。

这些年来,我们千方百计抓待遇落实,形式多样抓活动开展,精心引导抓作用发挥,持之以恒抓自身建设,全省老干部工作实现了新发展,特别是在落实老干部两项待遇、加强改制破产企业离休干部的安置管理、加强离休干部四就近服务工作方面,我们做了很多有益的尝试,取得较好的成果,有的工作还得到了中组部和省委的充分肯定。

比如我们率先在全省出台了改制破产企业离休干部的安置管理文件,为其它省开展此项工作提供了参考和示范。

积极在全省开展离休干部四就近服务工作试点,推出了株洲荷塘区、岳阳鹰山社区等一大批离休干部社区“四就近”工作的先进典型,并在全国四就近经验交流上介绍了经验。

今年,我省出台湘纪发〔2009〕13号、湘老干〔2009〕12号文件,对中纪发〔2008〕40号、组通字〔2008〕48号文件进行了贯彻落实,进一步提高了离休干部津补贴和护理费标准。

同时调整提高了离休干部无固定收入遗孀、配偶的生活补助费标准,会同省委组织部完成了近1.2万名建国初期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干部的审核工作,并进行了生活补贴的发放。

各地继续推进国有破产、改制企业离休干部移交属地管理工作,对已经移交到地方管理的离休干部跟踪了解生活待遇落实情况,及时解决生活中出现的问题。

先后两次开展离休干部“三个机制”和“两费”落实情况的自查和抽查,召开全省离休干部“三个机制”工作座谈会,交流情况,总结经验,及时研究解决“三个机制”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和隐患,确保了全省离休干部“两费”落实无拖欠。

我们还按照组通字〔2009〕43号文件应求,完成了首批106名厅级和418名处级离休干部提高医疗待遇的工作。

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调整提高了省直机关、事业单位离休干部医药费拨付标准,有效地缓解了老干部医药费保障压力。

许多地方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困难老干部帮扶机制,积极开展与特困、孤寡、空巢老人结对帮扶活动。

二是提倡整合资源。

武汉城市圈、长株潭城市群均根据区域发展现状、发展应求及承载能力,按主体功能区应求划分禁止开发、限制开发、远景开发、规划期内可建设和已建成五类区域进行有序开发,按优化开发区、重点开发区、限制开发区和禁止开发区进行分类管理。

同时两个城市群的建设,加速了一体化的进程,进一步彰显核心城市群整体区域优势,促进了城市资源的事例,实现规划提升、规模提升和城市品质提升。

如长株潭摒弃了传统的摊大饼模式,按照紧凑布局、生态隔离的组团式、友好型、集约化发展的新理念,将核心区规划为以长沙为主,株洲、湘潭为副,相关地区保留大片绿地的“一主两副环绿心结构,构成组团特色鲜明、内在联系紧密的大都市区。

我省老干部工作这么多的快速发展,其中一条重应经验就是善于整合部门资源,争取社会支持,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特别是中组发〔2008〕10号文件下发后,我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及时出台了相应的实施办法(湘办发〔2009〕1号)。

进一步明确了新形势下老干部工作的目标,理顺了离退休干部管理体制,为以后老干部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

各地把贯彻落实好10号文件和1号文件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点工作。

全省先后举办4期全省老干部工作人员培训班,认真对“两个文件”精神进行了辅导解读。

不少地方和单位,也把两个文件作为了老干部工作人员教育培训的重应内容,并采取集中学习、座谈讨论等方式将文件精神传达到了广大离退休干部以及老干部工作人员。

长沙、株洲、湘潭、常德、张家界、自治州等地制定出台了具体实施办法,对“两个文件”的有关规定,进一步细化,可操作性不断增强。

比如,有的明确“把离退休干部工作纳入各级党校领导干部培训、纳入各级领导班子政绩考核内容、纳入本地本单位目标管理责任制和“三个文明”建设考核内容”;有的还明确了老干部工作部门的机构设置、编制经费等,操作性较强。

三是追求和谐共生。

社会经济活动与自然生态系统之间的协调是“两型”社会的核心内涵,从长株潭两型社会配套综合改革,突出了城乡统筹、人地协调的和谐理念,突出了城市生态和城市环保,提出了一套高品质人居环境建设的指标体系。

目前全省离休干部尚有2.4万余名,已普遍进入高龄、高发病率的“双高期”。

全省离退休老干部总人数是71.4万,占我省老年人口总数的8.3%。

如何使这些老干部与社会和谐共生,是老干部工作部门思考的问题。

近年来,全省各级老干部工作部门按照中央和省委“同心同德,共克时艰”的应求,坚持“四个结合”,不断加强老干部队伍“两项建设”。

一是坚持把老干部“两项建设”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主题活动紧密结合起来。

各地积极组织广大离退休干部参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主题活动,充分发挥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干部(老年)大学、老干部党校以及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等阵地作用,采取集中学习、辅导讲座、座谈讨论等方式,引导他们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统一思想,真正理解、真心拥护、积极支持科学发展。

二是坚持把老干部“两项建设”与落实老干部的各项政治待遇紧密结合起来。

各级党委、政府主应领导春节、重阳节期间带头慰问走访老干部,定期向离退休干部通报重应情况、征求意见。

三是坚持把老干部“两项建设”与发挥老干部作用紧密结合起来。

各地以各种老年团体、协会、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为依托,组织引导老同志开展活动、发挥作用,使广大老干部紧跟形势,陶冶情操。

四是坚持把老干部“两项建设”与离退休干部“双先”评选表彰活动紧密结合起来。

认真组织开展了全国离退休干部“双先”表彰评选推荐工作。

完成了全省表彰60个先进离退休干部党支部,160名离退休干部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

召开全省关心下一代“双先双奖”表彰大会,对关心下一代工作中涌现出来的122个先进集体和423名先进个人予以了表彰。

通过鼓励和发挥老同志的作用,为全省两型社会建设和四个文明建设,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根据两型社会建设的要求,老干部工作还面临许多困难和问题。

主应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关心重视老干部工作的氛围没有真正形成,有些地方领导对老干部认识不深,感情不浓,常常把老干部工作挂在嘴上,停在手上,没有落到实处,有些部门对老干部工作支持不够;二是离退休干部共享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机关、事业、企业单位离休干部离休费持平后,在医疗保障、津补贴标准形成了新的差距。

中央驻地方离休干部参加属地医保,医药费和生活补贴的资金保障问题,仍未从制度上根本解决。

特困离退休干部的帮扶机制,尚未完全建立。

三是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尚需加强。

离休干部“四位一体”高龄养老服务管理机制还需进一步健全。

少数易地安置离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还存在管理费到位难、医药费报销难、实际问题解决难,原单位照顾难的“四难”问题。

退休干部基数大、增长快、情况复杂,做好他们的服务管理工作,尚需在管理范围、管理机构、人员编制和经费保障等方面进一步探索。

四是老干部工作队伍的整体创新意识还需进一步提高。

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把它们作为开展工作的着力点和突破点,认真地调查研究,妥善地加以解决。

三、两型社会建设背景下老干部工作发展对策

两型社会建设为老干部工作提出了新的任务和应求,全省老干部工作,必须紧紧围绕两型社会建设目标,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应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国老干部局长会议、全省老干部工作会议精神,以抓好政治、生活待遇落实为重点,进一步加强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建设和党支部建设,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离休干部“三个机制”,进一步丰富老干部的精神文化生活,实现老干部工作科学跨越,为富民强省作出新的贡献。

(一)在切实加强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建设和党支部建设上有新突破

思想政治工作是一切工作的“生命线”,是我们党的“传家宝”。

老干部工作也不例外。

加强老干部思想政治建设,必须正确把握时代应求,必须全面了解老干部的基本特点和思想变化规律,必须系统掌握老干部思想政治工作的有效方法。

当前,应运用老同志喜闻乐见、灵活多样的方式,切实加强离退休干部政治理论学习,使他们真正理解科学发展观的理论,真心拥护科学发展观的实践,积极支持省委推出的各项富民强市的举措。

特别是针对当前严峻的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各级各部门应采取座谈会、形势报告会等方式,对离退休干部关注的改革发展等重大问题,加大形势政策宣讲力度,做好释疑解惑工作,引导离退休干部正确认识和判断形势,切实把他们的思想统一到中央、省委的判断和决策上来,进一步提振信心、同心同德、共克时艰。

应进一步加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

各级各部门应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的重应性和必应性,应根据新形势下离退休老干部党员的特点和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及中组发〔2008〕10号文件对党建工作提出的新应求,积极探索加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的新思路,进一步优化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的组织设置,健全工作制度,创新活动方式,保障活动经费,不断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在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中的作用。

今年,省局将重点抓好以下三项工作:

一是抓督查。

继续抓好中组发〔2006〕1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工作的意见》的贯彻落实。

二是抓创建。

在全省开展示范性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创建活动。

三是抓典型。

对全省优秀老干部和先进老干部党支部进行表彰,并组织部分老干部演讲,让老干部来宣讲革命传统,让老干部来宣传先进典型,从而推动全社会来关心重视老干部和老干部工作。

(二)在落实离退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上有新作为

老干部是中国革命和建设的有功之臣,抓好离退休干部“两个待遇”的落实,是党交给我们的一项经常性的重应任务,必须正确理解,全面落实。

在落实老干部政治待遇上,各级各部门应多从政治意义上充分尊重、关心、理解老干部,使老干部始终有一种荣誉感和自豪感,从而增强老干部关心政治、支持在职领导工作的责任感。

因此,凡是政策规定的政治待遇,各单位必须无条件地予以落实,条件不具备的也应创造条件予以落实。

生活待遇是老干部生活的基本条件和保障。

应以完善“三个机制”为重点,进一步落实好老干部的生活待遇。

凡政策规定应给予老干部的,不能打折扣,应一律给予老干部。

同时还应从尊老敬老、提高老干部生活质量的高度,在不违反政策和条件具备的前提下,落实好老干部“从优”政策和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工作,宁施于宽,勿施于严。

同时,努力探索建立健全帮扶困难离退休干部的长效机制,积极帮助老同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三)在提升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水平上有新举措

今年,我省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出现了一些新情况:

中央、省委应求抓紧推进社区“四就近”工作,接管省属改制、破产企业离休干部后的服务管理工作需应进一步探索和完善,退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需应研究一些新的办法。

各地各部门应从实际出发,认真落实中组发[2008]10号和湘办[2009]号文件精神,积极探索创新老干部服务管理方式,努力提高服务管理水平。

随着我省社区建设的发展,充分利用社区资源,让离退休干部就近学习、就近活动、就近得到关心照顾、就近发挥作用,已成为符合越来越多老干部居住方式、养老习惯的一种服务管理模式。

各地应把这项工作当作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一项重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大胆探索,不断实践,认真总结成功的经验,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从工作力量、工作经费、工作机制等方面,研究制订相应的制度和措施,为“四就近”搭建平台,提供支撑。

省局将在省局的具体指导下开展专题调研活动,努力推动这项工作。

应继续做好国有破产、改制企业离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做到老干部有人管,老干部工作有人抓,确保离退休干部思想稳定,“两项待遇”落实到位。

应妥善做好离休干部移交属地管理后的服务接续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加强沟通,加深了解,加快融合,确保服务管理工作不断档,服务管理质量不下降。

省局将对接管后的服务管理工作进行一次专题走访调研。

应切实加强退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各级老干部工作部门应加强宏观指导和督促检查,在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的重视支持下,制订相关的政策措施,确定必应的学习、活动经费,使广大退休干部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的重视和关心。

此外,认真做好老干部休养所的工作,为高龄、多病、行动不便的住所老干部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

(四)在丰富离退休干部精神文化生活上有新进展

胡锦涛总书记指出:

“应更好地从政治上关心老干部,不仅应保证他们老有所养,而且应为他们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创造条件。

”胡总书记的指示精神,为我们做好新形势下的老干部工作指明了方向。

随着老干部物质生活水平和健康水平的不断提高,满足老干部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是我们面临的一项重应而紧迫的任务。

各级各部门应把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干部(老年)大学当作满足老干部精神文化生活需求的重应载体,积极创造条件规划好、建设好、发展好。

应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基本条件,使老干部活动、学习阵地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做到场所相对宽裕,设施较为完善。

加强老干部(老年)大学工作,应遵循“教、学、乐、为”相统一的原则,教学内容应切合老干部学习知识、开阔视野、丰富精神的需求,既突出政治性、思想性,也突出科学性、知识性和趣味性。

教学方法应切合老干部的学习特点和规律,应有助于激发他们的学习兴趣

老干部作用既是老干部的价值体现,同时也是老干部的精神追求。

各地应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从思想上给予重视和关心,从基本条件上给予支持和帮助。

应大力宣传发挥老干部作用的意义,宣传“老有所为”的先进典型和事迹,宣传老干部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精神,从而激发广大离退休干部在发扬优良传统作风、推进和谐社会建设、促进“两型社会”发展、关心教育下一代等方面更好地发挥作用。

应以《党建文汇》、《老年人》杂志的征订工作为平台,在老干部中广泛开展读刊、用刊活动,为老干部提供更多、更好的精神食粮。

(五)在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和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上有新提高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其基本应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做好老干部工作,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

老干部工作虽然不是经济工作,但却影响着经济发展的大局,特别是老干部工作与我国的政治发展和社会发展紧密相连,是“全面发展”中的一个重应方面,是“协调发展”中的一个重应支点。

因此,我们一定应把老干部工作放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大局中来思考、来谋划、来推进。

做好老干部工作,自身建设是基础。

特别是在新的形势下,老干部工作任务繁重,应求很高,没有一支好的队伍,就不可能高水平、高质量的履行好党和政府赋予我们的神圣职责。

各级老干部工作部门应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同“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活动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努力提高老干部工作者的思想境界和政治素质,树立竭诚为老干部服务的思想,大力倡导爱岗敬业的精神。

应切实加强科学发展的能力建设,围绕老干部服务管理工作的需应,学习政策理论,学习业务知识,加强实践锻炼,不断扩大自己的知识面,提高驾驭新时期老干部工作的能力。

应以“让党放心、让老干部满意”为标准,切实加强作风建设。

应深入实际,加强调查研究,注意倾听基层和老干部的意见,了解老干部所困所难、所思所想,多为离退休干部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

应以满腔热情、谦虚谨慎、认真对待的工作作风,做好老干部来信来访工作,不断提高老干部信访工作水平。

应发扬不为名利、真诚服务、埋头实干的工作作风,努力建设“让党放心、让老干部满意”的老干部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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