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目标考核管理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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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纪元劳务工程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工程项目目标考核管理标准(试行)
编号:
Q/JYB0504-2011
标准起草人:
张云龙
归口部门:
经营部
批准人:
张国良
本标准根据《企业标准编制修订标准》(Q/JYB0101—2011)的要求编写,为第2次修改。
本标准至发布之日起生效,即日执行。
标准执行遵循新标准替代旧标准原则,新标准发布执行的同时,原标准《工程项目目标考核管理标准》(Q/JYB0504-2008)自动失效。
发布单位:
综合部发布时间:
2011年6月1日
河南纪元劳务工程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工程项目目标考核管理标准(试行)
Q/JYB0504-2011
1目的
为了加强工程项目的管理,实现有效控制,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标准。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对内部组建的各项目经理部的考核和管理。
3职责
3.1公司总经理负责各项考核目标和考核结果的审批、《责任书》的签订。
公司副总经理负责各项考核目标的审核和组织拟定,以及考核结果的审核。
3.2经营部负责成本指标的控制、考核和管理,以及月实际成本的审核。
3.3工程部负责质量目标、工期目标、安全文明施工目标及相关成本指标的检查、监督、控制、考核和管理。
3.4综合部负责大局意识目标和体系管理目标的考核和管理。
3.5供应部负责工程材料成本的控制、考核和管理。
3.6机具设备部负责工程机具设备成本的控制、考核和管理。
3.7财务部负责工程实际成本的控制、考核和管理。
4标准要求
本标准规定对项目经理部的考核为目标考核,在项目开工的初期,拟订和下达各项目考核的指标,并上缴风险抵押金(风险抵押金的相关规定按照《责任书》执行)。
目标考核共分五部分:
即成本指标、质量目标、工期目标、安全文明施工目标、大局意识目标。
4.1成本指标
4.1.1成本指标的确定及调整
4.1.1.1成本指标的确定:
1)依据:
《施工承包合同》、工程预算、工程规模及市场行情。
2)原则:
保证一定的完成空间、客观、严谨、有一定难度。
3)确定的办法:
以公司领导班子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为主体,结合4.1.1.1.1)把握4.1.1.1.2)提出具体指标同项目经理商议后确定。
4.1.1.2成本指标的调整:
1)按公司同业主的工程结算同比例(即:
成本指标同合同价之比)调整。
2)其他因素而影响工程成本,公司将视具体情况加以调整。
4.1.2阶段考核
1)目的:
及时了解和掌握工程成本的投入情况,帮助项目经理部及时调整工程成本的管理,避免成本管理失控。
2)每月25日之前项目经理部向公司上报当月完成工程量及实际发生成本(该成本报量必须考虑变更洽商及影响成本的其他因素),公司供应部、财务部等部门应配合项目经理部完成月成本报量,经营部负责会同其他相关部门3日内审核完毕,并提出意见及建议,将审核结果上报公司领导,审阅后传递至项目经理部。
3)连续两月或已累计三个月的成本均未通过阶段考核,最终考核权重分扣除5%直至解除与项目经理的《责任书》,公司有权调整项目经理或其他相关人员;若连续三月或已累计四个月的成本均未通过阶段考核,公司有权立即解除与项目经理的《责任书》,撤换项目经理及相关人员,扣除风险抵押金50%—100%。
4.1.3最终考核
4.1.3.1最终成本:
最终成本即为工程全部完成并全部撤场清理完毕之前所发生的全部现场成本,包括材料费、机械费(含进出场费、保养维修费)、租赁费(含进出场费、损失赔偿费)、人工费、现场经费(不含公司发放的奖金,但含竣工后资料整理、决算阶段项目经理部所发生的费用。
)、临时设施费、施工水电费及承包范围之外的变更洽商和索赔。
4.1.3.2权重:
结合公司项目考核总体办法,成本考核所占权重为30%(即30分)。
4.1.3.3考核:
1)按最终成本指标完成,评分为100分;即权重分为30分。
2)按最终成本指标97%—100%完成,评分为110分;即权重分为33分。
3)按最终成本指标97%(不含)以下完成,评分为120分;即权重分为36分。
4)超过最终成本指标完成不评分。
4.2质量目标
4.2.1质量目标的考核包括四个方面:
实体质量中间抽查、工程部指令返工情况、(子)分部和(子)单位工程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抽查结果、竣工资料移交情况。
4.2.2考核方法为:
以实体质量中间抽查结果为主,其他三项对中间抽查结果进行修正,得到质量目标完成情况的最终考核结果。
具体如下:
1)以验收规范为依据,工程部每两周对项目经理部在施部位的实体质量进行一次抽查,并给出本次抽查的加权综合合格率。
详见附表。
工程竣工后,各次中间抽查加权综合合格率的算术平均值,作为实体质量中间抽查的最终合格率。
2)工程部在例行的现场检查中,如果发现严重的质量问题,应指令项目经理部返工重做,项目经理部必须遵照执行。
工程竣工后,工程部应统计该项目实施过程中工程部指令返工的次数,根据返工的次数,对实体质量中间抽查的最终合格率进行修正。
每返工一次,扣减0.5个百分点。
3)工程竣工后,工程部应核查(子)分部或(子)单位工程验收中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抽检项目出现过的不合格情况(这里的不合格将直接影响到分部工程或单位工程的验收),并对实体质量中间抽查的最终合格率进行修正。
每出现过一个不合格点(项),扣减2个百分点。
4)竣工验收通过(以签字日期为准)后两个月或合同规定期限内,项目经理部应一次完成竣工资料的验收和移交工作(包括移交城建档案馆、甲方和公司自己保存的共三份)。
如果因为公司的决策暂缓移交城建档案馆或甲方,上述验收和移交工作指通过工程部的预验收和移交公司档案室。
验收和移交每滞后一天,将实体质量中间抽查的最终合格率扣减0.1个百分点;验收和移交超过一次时,每增加一次,将实体质量中间抽查的最终合格率扣减2个百分点。
5)实体质量中间抽查的最终合格率经过上述三次修正后作为质量目标完成情况考核的最后结果。
各次评定和修正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一位。
最后结果合格率大于或等于85%,即为完成质量目标,考核得分(即权重分)等于权重规定分值(即30分)乘以最后结果合格率;否则,为未完成质量目标,考核得分为零。
4.3工期目标
4.3.1以最终是否实现工期目标作为最后的考核结果。
最终实现工期目标包括四层含义:
1)在《责任书》约定工期内竣工(指通过竣工验收,以签字日期为准,下同);
2)未能在《责任书》约定工期内竣工,但有甲方书面同意的工程延期手续或工期变更手续;
3)未能在《责任书》约定工期内竣工,也没有甲方书面同意的工程延期手续或工期变更手续,但有证据确凿的记录(包括会议纪要、施工日志、甲方通知、监理通知、工作联系单、设计变更、甲方或监理批准的总体网络计划和阶段施工进度计划、工作记录等)能够证明工期的拖延非我方责任所致;
4)未能在《责任书》约定工期内竣工,也不具备4.3.1.2)和4.3.1.3)所述的条件,但有证据确凿的记录能够证明工期的拖延不是项目经理部责任而是公司原因造成的。
除此之外,均为未完成工期目标。
按4.3.1.1)——4.3.1.4)含义完成工期目标,按规定分值给权重分;按4.3.1.2)——4.3.1.4)含义完成工期目标,按规定分值的90%给权重分;未完成工期目标,工期拖延一个月内按规定分值的60%给权重分,工期拖延一个月以后工期权重分为零分;提前工期一周以上,加2分权重分。
4.3.2工期目标的权重比例为15%(即15分)。
4.4安全和文明施工目标
4.4.1安全和文明施工目标的考核包括两个方面:
文明安全工地达标考评和轻伤事故率。
4.4.2文明安全工地达标考评检查由工程部安全主管工程师组织实施,平均每月一次,相邻两次考评检查的时间间隔控制在20-40天。
4.4.3考评检查分安全防护、临时用电、机械安全、保卫消防、现场管理、料具管理、环境保护、环卫卫生等8个方面进行,严格按照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
每次检查得出一个总评分。
工程竣工后,计算各次检查总评分的算术平均值;统计整个施工过程中轻伤事故的发生次数,并对上述算术平均值进行修正,作为安全和文明施工目标完成情况考核的最后结果。
修正方法为:
轻伤事故超出控制目标一次,将上述算术平均值扣减0.2分。
各次评分和扣分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
最后结果大于或等于92分即为完成安全和文明施工目标,权重分等于最后得分的百分值乘以权重规定分值;否则,为未完成目标,权重分为零。
4.4.4安全和文明施工目标的权重比例为20%(即20分)。
4.5大局意识目标
4.5.1考核内容及考核办法:
(项目部以外人员是指甲方、监理、供应商、分包队伍、挂靠队伍)
4.5.1.1发生以下严重问题一项的,考核分数为零。
1)无意或有意将项目成本指标泄漏给他人以致甲方知晓;
2)由于项目部人员的不良行为而导致公司利益受损或严重损害企业形象;
3)由于项目部人员的行为导致工期、质量、安全生产受到影响;
4)与甲方或监理人员发生打架斗殴恶性事件。
4.5.1.2发生以下问题,一项扣10分。
1)将公司内部未公开的信息告诉甲方、监理等项目部以外人员;
2)向甲方、监理或分包队伍的人员抱怨公司发泄不满情绪;
3)在甲方、监理或分包队伍等项目部以外人员的面前诋毁同事、领导、下级;
4)散播小道消息、制造谣言,影响公司、项目部形象;
5)将公司或项目部的管理文件、其他资料等私自给项目部以外人员阅取;
6)与甲方或监理人员发生争执,辱骂对方;
7)有意截取信息,给项目部、甲方、监理或分包队伍造成误会,影响工作;
8)因个人喜好对他人工作不予配合,故意延误、推卸责任、敷衍了事的行为;
9)顾及个人得失违规工作、隐蔤资料或真实情况的行为;
10)考虑项目部或个人利益,对公司管理制度不予执行的行为;
4.5.2考核办法:
在项目施工过程中,有上述问题发生,即按此考核。
此项考核为累计考核,80分视为达标,贯穿整个项目施工过程直至项目部撤场。
4.5.3大局意识目标的权重比例为5%(即5分)。
5奖励
5.1得分在90.4分—95分,且所有指标均达标时,成本指标在500万元以内(含500万元),按最终成本的1%给予项目经理部奖励,(奖励总额不低于1万元);成本指标在500万元至1000万元,按最终成本的0.8%给予项目经理部奖励(奖励总额不低于2万元)。
成本指标在1000万元至1500万元,按最终成本的0.6%给予项目经理部奖励(奖励总额不低于3万元)。
成本指标在1500万元以上,按最终成本的0.5%给予项目经理部奖励(奖励总额不低于5万元)。
5.2得分在95分以上,且所有指标均达标时,成本指标在500万元以内(含500万元),按最终成本的1.1%给予项目经理部奖励,(奖励总额不低于1万元);成本指标在500万元至1000万元,按最终成本的0.9%给予项目经理部奖励(奖励总额不低于2万元)。
成本指标在1000万元至1500万元,按最终成本的0.7%给予项目经理部奖励(奖励总额不低于3万元)。
成本指标在1500万元以上,按最终成本的0.6%给予项目经理部奖励(奖励总额不低于5万元)。
5.3得分在95分以上,大局意识目标达标,但成本指标、质量目标、工期目标、安全和文明施工目标有一项未达标时,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