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咨询审计质量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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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咨询审计质量管理制度.doc

质量管理制度

工程造价咨询(审计)质量管理制度

(征求意见稿)

为了不断完善和提高全面质量管理,落实质量责任制,保证工程造价咨询(审计)成果的真实性、完整性、科学性,特制定本制度。

一、全员质量管理

工程造价咨询(审计)成果的质量管理,必须建立在全员岗位质量管理责任制的基础上。

1、岗位质量管理职责

(1)单位技术负责人

主持制订大型和有重大影响项目的咨询(审计)实施方案编制工作,负责指导和审核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编制的咨询(审计)实施方案,对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执业全过程负责技术指导,解答咨询(审计)业务实施过程中的技术问题,对重大疑难问题及专业上的分歧,寻找专业支撑,提出处理意见;对更新的软件、新颁布的工程造价文件及时组织学习,针对工程造价咨询(审计)业务开展过程中遇到的专业问题,建立全员参与研讨的互动机制,提高全体执业人员专业水平;结合咨询(审计)业务具体开展情况和咨询服务回访与总结情况,归纳其共性问题,并将存在的共性问题纳入质量改进目标,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与方法;对本单位全体员工进行定期技术培训,并负责向公司备案本单位全年培训计划和季、月度培训计划的调整情况。

(2)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

负责编制一般性项目的咨询(审计)实施方案,组织本项目组专业人员对咨询(审计)实施方案的学习,并用它来指导项目组每个成员的执业行为;对委托方提供咨询(审计)资料内容的完整性、规范性、合理性负责,并办理资料交接清单;按照实施方案拟定的原则、风险防范要点、计价依据等要素,规范地开展咨询(审计)工作;具体负责业务实施过程中相关单位、相关专业人员间的技术协调、组织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对咨询(审计)过程中尚未排除的风险,须如实向单位技术负责人反映报告,并在初步成果文件形成前加以解决;按照公司规定,对项目组初步咨询(审计)成果复核后,汇总成册;对咨询(审计)初步成果文件的评价深度和复核质量负责;咨询(审计)成果审核后,负责组织按质量控制总监(或总审)审核意见进行修改。

(3)专业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

按照批准的咨询(审计)实施方案,规范地进行咨询(审计)工作;对自己的计价依据、计算方法、计算公式、计算程序、计算结果、

取证及必要的论证分析评价过程记录进行系统的归纳整理和留存;依据留存资料,完成咨询(审计)初步成果的自校或互校,自校或互校后的初步成果,应表述清晰规范完整、计算数据齐全准确,结论真实可靠;对自己发现而无法排除的风险,须在咨询(审计)过程中,及时向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反映汇报,以征得问题解决;专业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对自己承担的咨询(审计)初步成果质量负责,对支撑自己咨询(审计)结论的资料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对送审的咨询(审计)初步成果按复核和审核意见进行修改。

2、校审签发质量管理责任

(1)专业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自校或互校责任

专业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按照职责划分,对完成自校或互校的初步成果确认无漏项和错误后,随同归纳整理后的全部咨询(审计)资料及填写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质量控制单》,一道提交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复核。

对未决事项和需要提请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重点复核的问题,须在《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质量控制单》自校或互校意见栏中加以说明,应说明而未说明的,视同对其已认同,由专业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负直接责任,并给予相应处罚。

自校或互校的主要内容:

是否完成了咨询(审计)合同、实施方案规定的范围和深度;

项目咨询(审计)采用的法规、规范、标准、计算方式、价格等依据是否正确、合理;

对工程量进行逐项复核,检查工程量计算式是否正确、依据是否充分、上机结果与计算底稿是否一致;

逐项复核定额套用或分析综合单价的组成是否正确;

数据引用、计量单位、数据调整、数据汇总是否准确;

咨询过程中形成的结论,其分析过程、记录、会议记要、取证等文件是否真实、完整和有效;

对咨询(审计)项目中发现的复杂事项、重大分歧、以及对咨询(审计)结果有重大影响的问题,

(2)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复核责任

咨询(审计)成果文件质量执行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负责制,即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对所执行的业务质量负总责。

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在专业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自校或互校初步成果的基础上,按照咨询(审计)合同、实施方案规定的内容和深度进行全面复核,对未决事项和需要提请单位质量控制总监(或总审)重点复核的问题,须在《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质量单》复核意见栏中加以说明,应说明而未说明的,视同对其已认同,由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负直接责任,并给予相应处罚。

复核的主要内容:

咨询(审计)原则、依据、方法是否符合合同和实施方案拟定的要求与有关规定;

对重要项目的工程量计算进行抽查,验算关键数据及相互间的关联关系和钩稽关系是否正确;

各专业的技术经济指标是否在合理的范围内,计算底稿是否完整、正确;

原编制咨询(审计)初步成果的专业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对《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质量控制单》上提出的复核意见进行修改后,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方可签字,继续履行下一步的审核程序。

(3)单位质量控制总监(或总审)审核责任

送审文件必须经过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全面复核,在《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质量控制流程单》签署复核意见后、有专业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修改后的初步咨询(审计)成果、具备归档要求的咨询(审计)完整资料,方可进入审核程序。

审核的主要内容:

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对初步成果进行调整、纠正、补充的依据是否恰当和准确,与建施双方一些关键性的分歧是否得到解决;;

单位质量控制总监(或总审)如发现咨询(审计)成果文件初稿有不准确、不完整、不可靠或错误之处,应责成和督促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予以修改、补充和完善,必要时单位质量控制总监(或总审)可直接进行修改和补充,并将修改和补充内容通知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对《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质量控制流程单》签署的审核意见修改后,单位质量控制总监(或总审)方可签字,继续履行下一步程序。

(4)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查签发责任

凡依据咨询合同要求提交的咨询(审计)成果文件,资料齐全,校审签署齐全,具备存档条件,单位技术负责人予以审查签发。

单位技术负责人对签发的咨询(审计)成果文件的完整性负责。

(5)单位校审中遇到的重大疑难问题,质量控制总监应组织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组成技术领导小组进行会审,并拟定出具体解决措施,形成会议记要,进入档案。

3、奖励与处罚

各单位应按照公司颁布的《质量检查评分标准》,结合咨询(审计)初步成果审核情况和咨询(审计)过程中抽查情况的评定结果,参考公司模式,进行奖励和处罚。

二、全过程质量管理

4、工作底稿应当将咨询(审计)实施过程中获取的审计证据的名称、来源、内容和时间等清晰、完整地记录在工作底稿中;工程量计算式应条理清晰、完整、整洁。

对核对中修改的工程量,应在工程量底稿中作相应修改,保证咨询(审计)成果与计算底稿数据的统一;工作底稿应记录与咨询(审计)结论或者咨询(审计)查出问题有关的所有事项,以及审计人员的专业判断和依据进行真实、完整地反映。

三、公司日常质量监管机制管理模式

公司常务质量管理机构将全面负责全公司质量的动态管理。

主要通过调阅下属单位咨询(审计)成果资料和检查正在实施过程中的咨询(审计)项目程序的合规性等方式进行监管。

1、监管方式

(1)定期和不定期检查

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是指公司对下属单位档案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实施的集中检查。

(2)抽查

抽查是指公司对下属单位咨询(审计)过程的规范性情况,进行的监督抽查。

(3)专项稽查

专项稽查是指公司依据投诉、举报和重大质量事故,进行的专门监督检查。

2、监管检查结果的评价办法

公司综合了影响咨询(审计)质量的各种因素,制定了执业质量检查评价的评分标准。

检查评分实行百分制,得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60分至80分的为合格,80分以上的为优良。

对多个项目的质量检查结论,按最低得分项目的得分来确定。

3、监管检查结果的处理

(1)检查情况应形成文字书面意见。

检查意见应与被检单位进行充分沟通。

被检单位收到检查结果书面意见后10天内,应将单位整改意见和整改情况回复公司。

(2)单位质量控制总监(或总审)对咨询(审计)初步成果审核后,应在《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质量控制流程单》上签署审核意见,并按照《质量检查评分标准》对审核后的咨询(审计)初步成果进行评分。

咨询(审计)成果在三级复核范围内出现的问题,实行质量问题问责制,由复核人员承担责任。

(3)年度检查结果在公司内部进行公布。

对获得全公司优良评价第一名的项目,给予奖励。

对低于60分和问题严重的下属单位,在下一年度质量检查中需进行复查,同时对其项目参与人员进行处罚。

(4)对获得全公司优良评价第一名的项目组奖励3000元,其业绩作为执业人员晋升的参考依据。

对低于60分的项目组,对项目参与人员及单位相关负责人的处罚额度为:

①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2000元;

②项目组专业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1000元/人;

③单位质量控制总监(或总审)、技术负责人1000元/人。

(7)专项稽查检查结果涉及到个人职业道德或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名誉损失的,由公司常务质量管理机构按规定程序进行上报并按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置。

机关干部作风整顿心得体会

在县委、县府决定在全县开展干部作风整顿教育活动,这是我县党建工作上的一个创举。

通过开展干部作风整顿教育活动,使我县干部队伍保持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作风上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始终站在时代前列,必将有力地促进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作用的充分发挥。

开展干部作风整顿教育活动,是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加强党员队伍自身建设,保持先进性与时俱进,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提高执政能力的必然要求。

亦是发展经济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保证。

我们正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要完成好党所肩负的执政任务、历史责任,广大干部就必须始终保持先进性,充分发挥干部先锋模范作用。

开展干部作风整顿教育活动,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永葆党的生机与活力的迫切需要。

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干部队伍中出现了一些与新的形势任务不相适应、与“三个代表”的要求不相符合的问题,迫切需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使广大干部始终保持先进性,确保党的肌体不受腐蚀,党的战斗力不受削弱,党的形象不受损害,永葆党的生机和活力。

 通过局“开展干部作风整顿教育活动”动员大会上,并经过一段时间的“干部作风整顿教育”学习活动,我认识到要想当一个一心为民的好干部,就必须加强自身作风建设,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和大局意识,以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六个坚持”为标准,认真落实省委提出的“五带头”,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强化有为工作作风,不断进取,踏踏实实地做好每一项工作

 强化进取意识,大力发扬奋发有为的工作作风,确保真抓实干。

始终保持奋发有为、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以自己饱满的工作激情,把心思凝聚到工作事业上,把功夫下到实际工作中,迎难而上,踏踏实实地做好每一项工作。

同时要解放思想、牢记使命,在自己的岗位上大展才智,释放出自己的最大能量,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用最大的努力去争取最好的工作业绩。

 二、强化干部意识和服务意识

 强化干部意识即牢记党的宗旨,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自己的终生追求和义不容辞的责任,通过自己切实做好平凡岗位上的每一项工作,促进机关作风建设,实实在在地体现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诚心诚意为人民服务这个宗旨,发扬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优良传统,强化干部意识,自觉加强组织纪律性,作为一名机关干部在组织上要服从领导和工作分配,但思想上要与党意志保持一致,做到活到老学到老、改造到老,只有思想上保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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