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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

 

 

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

工作手册

 

华南理工大学学位办公室

二○一八年九月

一、关于2018下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

作安排的通知

附: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学位申请工作程序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学位申请流程图

二、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程序

 

关于2018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

学位申请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

2018年下半年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安排如下:

一、博士

1.请各学院教务员统计将在2018年12月和2019年4月批次申请答辩的博士研究生数量,并于9月18日到学位办公室领取《博士研究生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手册》发放给博士学位申请人。

2.博士学位申请人在“研究生系统”上传电子材料及至所在学院办理送审资格审核手续的截止时间为:

10月17日(拟在2018年12月申请学位者)、12月27日(拟在2019年4月申请学位者)。

逾期提交论文送审的申请人学位授予工作顺延至下一批次进行(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1)。

3.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相关流程详见《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学位申请工作程序》(见附件2)。

4.自2018年9月20日起,博士学位申请人将培养计划完成情况的证明材料、学位论文送审相关材料提交所在学院,由学院审查是否已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学习任务、学位论文送审相关材料是否符合规范。

学院审核通过后,由学位办公室将电子材料上传至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学位论文网上评议开放平台”选聘专家进行评审。

学院将审核通过者的培养计划完成情况的证明材料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复审。

5.评阅结果全部返回且符合申请答辩条件的博士学位申请人,填写学位论文答辩材料,经指导教师同意后,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前到所在学院办理答辩手续,领取答辩委员聘书及表决票。

二、硕士

1.请各学院教务员统计将在2018年12月和2019年4月批次申请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数量,并于9月18日到学位办公室领取《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手册》发放给硕士学位申请人。

2.请各学院教务员通知将在2018年12月和2019年4月申请学位的硕士研究生,分别于9月25日和10月22日起登录“研究生系统”进行学位申请预登记,未进行预登记的学位申请人不能进行学位论文送审和答辩。

在此期间,各学院申请预登记的截止时间由学院自行确定,并通知相应的学位申请人。

3.请各学院教务员登录“研究生系统”,对已完成学位申请预登记的硕士学位申请人进行审核,并由学院组织论文送审。

4.博转硕研究生、提前毕业及未取消跟踪培养的硕士研究生如申请学位,需准备电子版学位论文、送审申请表、转账单(转账金额600元,收入项目编号:

j2yj-G2040010)等办理送审手续(学术型硕士生至培养办公室、专业学位硕士生至专业学位办公室),截止时间为10月17日(拟在2018年12月申请学位者)、12月27日(拟在2019年4月申请学位者)。

5.学术成果未达到学院送审要求但符合学校送审要求的硕士研究生如申请学位,需准备电子版学位论文、送审申请表、转账单(转账金额600元,收入项目编号:

j2yj-G2040010)至学位办公室办理送审手续,截止时间与第4条要求一致。

6.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相关流程详见《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学位申请工作程序》(见附件3)。

三、论文答辩时间

博士、硕士学位申请人学位论文答辩的截止时间:

12月10日(2018年12月批次)、3月25日(2019年4月批次)。

四、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学位申请、报送学位申请材料

1.审议学位申请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以下简称“分会”)召开会议审议学位申请人材料,并对以下几种情况的学位申请人材料进行重点审议:

(1)学位申请过程中存在异议的学位申请人,包括:

①学位论文评审结果存在较大异议(重大修改或不同意答辩)者;

②分会对学位申请表决时,表决结果中有弃权或反对票者;

③重新进行学位论文答辩者;

④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或分会决定暂缓授予学位后重新申请学位者。

(2)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重复率超过30%的学位申请人;

(3)导师退休、离职或长期不在校的学位申请人;

(4)导师出现研究生培养质量问题的学位申请人;

(5)延期毕业2年及以上的学位申请人。

2.报送学位申请材料

分会将学位申请人材料报送至学位办公室的截止时间:

12月14日(2018年12月批次)、3月29日(2019年4月批次)。

报送的材料包括:

(1)分会会议纪要;

(2)分会同意(不同意)授予博士、硕士学位人员名单、表决票汇总票;

(3)《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关于重点审议的学位申请人材料的情况汇报》(主要内容包括:

重点审议的学位申请人名单及基本情况,分会对学位论文是否达到所申请学位要求的把关措施、审查程序、审查结论,学位论文评审结果存在较大异议且答辩成绩为“优秀”的学位申请人情况说明等);

(4)学位申请人的学位材料档案袋、资格审批表、学位信息打印件;

(5)博士学位申请人其他材料:

博士学位论文一本;

(6)硕士学位申请人其他材料:

大一寸彩色蓝底免冠照片三张(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同等学力申请学位者,须与在“研究生系统”上传的电子照片一致,照片采集标准见附件4)。

五、其它事项

1.论文选题涉及国家秘密项目的学位申请人须在开题前已填写《学位论文定密审批表》并办理定密手续。

经审定为涉密论文的学位申请人须严格遵守《华南理工大学涉密学位论文管理暂行规定》,凭学位办公室出具的印刷凭证至指定地点进行学位论文的排版与印刷,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学位论文的评审、答辩及档案归档等。

如学位论文不涉及国家秘密但包含不宜公开的内容,学位申请人及其指导教师须于学位论文送审前对学位论文进行去密处理,或通过申请专利等形式对相关技术和方法进行保护。

未审定为涉密论文的学位论文中如发生泄密情况,将由学位论文作者及指导教师自行承担损失及相关的法律责任。

2.所有学位申请人在学位论文送审前须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到五山校区图书馆(学位论文检测室)进行检测,每篇学位论文只能检测一次,具体实施办法见《关于采用“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对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检测的管理办法》。

论文检测报告须经指导教师和学院确认不存在学术不端行为并在《送审申请表》中签署意见后方可进行送审。

为方便大学城校区的学位申请人,在10月9日、10月12日至11月16日每周五9:

00-12:

00、14:

00-17:

00,大学城图书馆二楼服务台提供学位论文检测服务。

3.对于已经毕业但暂不能申请学位人员的学位档案及相关材料,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指定专人妥善保管。

4.由于部分表格已更新,凡上述内容涉及的表格材料请登录研究生院网页“学位授予”—“下载专区”下载,请勿拷贝他人文档,以免使用旧版表格影响学位申请。

5.以上通知凡涉及到学位办公室领取、报送有关材料或者办理有关学位论文送审、答辩手续的,五山校区的学院可在学位办公室办理(西湖厅三楼304室,联系电话:

87110725),大学城校区的学院可在研究生院大学城校区办公室办理(大学城校区B1办公楼411A室,联系电话:

39380096)。

6.为便于开展工作和联系,请各学院填报“研究生学位管理工作人员名单”,由研究生教务员于9月18日前交至学位办公室。

附件:

1.研究生学位申请工作日程安排表

2.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学位申请工作程序(略)

3.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学位申请工作程序

4.学位证书照片采集标准

5.研究生学位管理工作人员名单(略)

学位办公室

2018年9月11日

 

附件1

2018年12月批次学位申请工作日程安排表

时间

工作内容

9月18日

各学院教务员领取《博士研究生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手册》发放给博士学位申请人

送审前

学院组织预答辩会;预答辩通过后,博士学位申请人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到图书馆进行检测

10月17日前

(含当天,下同)

申请人于“研究生系统”-“学位服务”上传电子版学位论文等送审材料后,至所在学院办理送审审核手续

11月30日前

专家评阅论文;申请人于“研究生系统”-“学位服务”查看论文评阅结果及处理意见;学位办公室催返未能按期返回的论文评阅结果

12月10日前

申请人至所在学院办理论文答辩审批手续,组织论文答辩

9月18日

各学院教务员领取《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手册》发放给硕士学位申请人

9月25日起

学位申请人登录“研究生系统”进行学位申请预登记

10月8日后

各学院教务员汇总、审核答辩预登记的申请人名单,至学位办公室领取学位材料档案袋

送审前

硕士学位申请人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到图书馆进行检测

各学院自定具体时间

各学院教务员收齐学位论文及相关材料,由学院组织盲审

10月17日前

各学院收齐需学位办公室送审的电子版学位论文及相关材料,报送至学位办公室办理送审手续

11月30日前

专家评阅论文、寄返论文评阅书,各学院整理、汇总论文评阅结果,催返未能按期返回的论文评阅书

12月10日前

申请人办理答辩审批手续,组织论文答辩

各分会

12月11日—12月14日

各分会会议审议、表决授予学位人员名单,报送学位材料至学位办公室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12月下旬,具体时间待定

审议、表决授予学位人员名单

学位

办公室

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完毕后

制作、发放学位证;整理、移交学位档案

2019年4月批次学位申请工作日程安排表

时间

工作内容

送审前

学院组织预答辩会;预答辩通过后,博士学位申请人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到图书馆进行检测

12月27日前

(含当天,下同)

申请人于“研究生系统”-“学位服务”上传电子版学位论文等送审材料后,至所在学院办理送审审核手续

3月10日前

专家评阅论文;申请人于“研究生系统”-“学位服务”查看论文评阅结果及处理意见;学位办公室催返未能按期返回的论文评阅结果

3月25日前

申请人至所在学院办理论文答辩审批手续,组织论文答辩

送审前

学院组织预答辩会,预答辩通过的硕士学位申请人方可提交电子版学位论文到图书馆进行检测

各学院自定具体时间

各学院教务员收齐学位论文及相关材料,学位论文全部由学院组织盲审

12月1日—12月27日

各学院收齐需学位办公室送审的电子版学位论文及相关材料,报送至学位办公室办理送审手续

3月10日前

专家评阅论文、寄返论文评阅书,各学院整理、汇总论文评阅结果,催返未能按期返回的论文评阅书

3月25日前

申请人办理答辩审批手续,组织论文答辩

各分会

3月26日—3月29日

各分会会议审议、表决授予学位人员名单,报送学位材料至学位办公室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4月,具体时间待定

审议、表决授予学位人员名单

学位

办公室

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完毕后

制作、发放学位证;整理、移交学位档案

 

附件3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学位申请工作程序

硕士学位申请人在申请学位(毕业)论文答辩前,必须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任务,完成课程学习和必修环节,成绩合格,并完成学位论文的撰写工作。

硕士学位申请人至少在答辩前一个半月完成学位论文的撰写。

学位论文的撰写、排版、印刷应符合《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以下简称《学位论文撰写规范》)的要求。

学位申请人申请毕业(学位)论文答辩应按以下的程序进行。

一、学生进行学位申请预登记

申请人登录学校门户网站“研究生系统”进行学位申请预登记,各学院教务员在“研究生系统”内进行毕业资格审核、汇总,将本学院学位申请预登记的申请人名单报送至学位办公室。

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学位申请预登记的申请人不能举行学位论文答辩。

二、下载“学位论文预答辩意见书”,举行预答辩会,并对学位论文作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

学位论文撰写完成后,经导师审定,举行预答辩会。

预答辩会由学院组织,至少应有3位副高以上职称或以中级职称担任硕导的人员参加(可以含指导教师)。

预答辩通过后,申请人应按预答辩会上专家所提的意见对学位论文作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

论文定稿后印刷,由导师填写表格《硕士学位论文送审申请表》。

三、学位申请人持以下材料至图书馆数字资源部检测

1.《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申请表》;

2.学位论文主体部分(绪论、正文、结论)的电子版(word版本),内容须与拟送审的学位论文纸质版相同;

图书馆使用“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对学位论文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每篇学位论文只可检测一次。

论文检测报告须经导师、学院审核,确认是否存在学术不端行为,并在《论文送审申请表》中签署意见。

具体实施办法暂见《关于采用“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对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检测的管理办法》(学位〔2013〕8号)。

注:

大学城校区图书馆提供学位论文检测服务的时间及地点见每学期初学位办公室公布的《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安排的通知》。

四、将以下材料提交至各学院研究生教务员审核,审核通过后教务员发放学位档案袋和成绩单(已盖研究生成绩专用章)

1.培养计划规定的各培养环节材料:

a、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b、硕士研究生阶段考核表;c、硕士研究生社会实践报告书;d、十次学术讲座(报告)表;e、公开发表论文(留复印件);

2.学位论文预答辩意见书(是否通过预答辩);

3.硕士学位论文送审申请表(导师是否同意论文送审);

4.审核学位论文的撰写、排版、印刷格式是否符合《学位论文撰写规范》的要求。

五、提交学位论文,组织论文送审工作

已进行学位申请预登记,且符合学院送审条件的硕士学位论文由学院组织盲审。

申请人送审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学位论文及论文评阅书一式两份(纸版送审),或者电子版学位论文(平台送审);

2.硕士学位论文送审申请表一份;

3.送审答辩费用。

跟踪培养、提前毕业、博转硕研究生,以及学术成果未达到学院送审要求但符合学校送审要求的硕士研究生,需准备电子版学位论文、送审申请表、转账单(转账金额600元,收入项目编号:

j2yj-G2040010)至研究生院办理送审手续。

评阅专家至少两人,应为本学科或相近学科专业具有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目前仍从事科学研究,比较熟悉当前国内外本学科的前沿以及发展动态,学术作风正派,办事公正;至少有一名是校外专家,两名评阅专家不能同一单位。

评阅专家名单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以下简称分会)拟定。

为保证论文有足够的评审时间,学位申请人必须在答辩前30天提交学位论文。

硕士学位论文的寄送、评阅书的回收整理工作应由教务员或分会指定的专人负责,返回的论文评阅书编了密封号后,将具体的评阅意见与评阅人的个人信息分开保密。

论文评阅专家提出的质询,可在答辩前一周告诉论文作者及其指导教师。

六、论文评阅书全部返回且无异议后,确定论文答辩日期及答辩委员会成员

1.答辩时间要求

学位授予工作分别在每年的4月、6月、9月和12月进行。

4月份申请学位的研究生须在3月25号前完成学位论文答辩;6月份申请学位的研究生须在6月8日前完成学位论文答辩;9月份申请学位的研究生须在9月15日前完成学位论文答辩;12月份申请学位的研究生须在12月10日前完成学位论文答辩。

2.答辩委员会的组成

答辩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同行专家组成,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者答辩委员为五人。

答辩委员会委员应具有高级职称、或以中级职称担任硕导者,目前仍在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对本学科科研前沿和发展动态比较了解。

如本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中无博士学位授权学科点,至少应聘请一名校外单位高级职称专家。

专业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需聘请至少一名校外相关行业领域的高级职称专家。

建议答辩委员与论文评阅专家分开聘请。

答辩秘书应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在职教师,协助处理答辩环节的各项事务,包括论文评审材料的寄送、答辩过程中的材料传递、答辩委员会决议起草、答辩会务和接待工作、学位档案材料整理等。

注:

研究生本人的指导教师不可担任答辩委员会主席。

七、于答辩前5天办理以下答辩手续

1.录入学位信息并打印

登录“研究生系统”录入学位申请人的有关学位信息,填写完整并核对无误后提交打印学位信息打印件和授予学位人员资格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并在学位信息打印件上签名确认。

2.下载填写《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答辩及授予学位审批材料》(以下简称《审批材料》)。

《审批材料》一式两份,用A4纸单面打印并装订成册。

用钢笔或签字笔认真填写有关表格,经教务员对培养计划规定任务完成情况审核签名、签署指导教师意见、学院审查意见、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意见。

答辩完毕后还需经答辩委员会成员签名。

3.将《审批材料》(一式两份)、论文评阅书(两份)、《审批表》(一份)、学位信息打印件(一份)提交给教务员审查,审查合格后教务员方可发放答辩委员聘书和表决票。

《审批表》用A4纸单面打印,表中的答辩决议在答辩完毕后从电脑录入,不可用笔填写,《审批表》中的成绩审核需教务员签名,答辩决议需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名。

《审批表》作为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的主要依据,学生本人要据实在系统中录入信息并打印此表,教务员应认真审核该表,如有明显错误的应责令学位申请人退回重填。

八、按期组织学位论文答辩

答辩前学生凭指导教师经费卡和财务处网站打印的转账单到学校财务处支取答辩费用。

学位论文的答辩参照“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程序”执行。

九、申请人答辩完毕后三日内将学位材料提交至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分会按时提交相应材料至学位办公室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以下简称“分会”)召开会议审议学位申请人材料,并对以下几种情况的学位申请人材料进行重点审议:

1.学位申请过程中存在异议的学位申请人,包括:

(1)学位论文评审结果存在较大异议(重大修改或不同意答辩)者;

(2)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学位申请表决时,表决结果中有弃权或反对票者;

(3)重新进行学位论文答辩者;

(4)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或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决定暂缓授予学位后重新申请学位者。

2.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重复率超过30%的学位申请人;

3.导师退休、离职或长期不在校的学位申请人;

4.导师出现研究生培养质量问题的学位申请人;

5.延期毕业2年及以上的学位申请人。

分会将学位申请人材料报送至学位办公室的截止时间:

3月30日(2018年4月批次)、6月12日(2018年6月批次)、9月18日(2018年9月)。

报送的材料包括:

1.分会会议纪要;

2.分会同意(不同意)授予硕士学位人员名单、表决票汇总票;

3.《关于学位申请过程中存在异议的学位申请人的情况汇报》(主要内容包括:

学位申请人在学位申请过程中出现异议的环节及修改学位论文的时间,分会对学位论文是否达到所申请学位要求的把关措施、审查程序、审查结论等);

4.学位申请人的学位档案袋材料(须装入档案袋)

(1)硕士学位论文送审申请表;

(2)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答辩及授予学位审批材料(一式两份);

(3)学位论文评阅书;

(4)学位(毕业)论文答辩表决票;

(5)学位论文一本(原创性声明以及使用授权书必须有签名)。

5.硕士学位申请人其他材料

(1)学位信息打印件;

(2)授予学位人员资格审批表(一份);

(3)大一寸彩色蓝底免冠照片三张(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同等学力申请学位者,须与在“研究生系统”上传的电子照片一致,照片采集标准见附件4)。

十、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分会审议通过后,将上述第九款学位申请人的相关材料报送学位办公室,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批准授予硕士学位。

十一、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离校手续

十二、注意事项

1.上述提及的“研究生系统”和所需下载的有关材料及表格请登录校园网研究生院主页的“学位授予”→“硕士学位授予”→“下载专区”网页查阅、下载。

2.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学位申请的具体工作时间安排见每学期初学位办公室发放的“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安排的通知”。

3.学位申请人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审批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按期举行论文答辩。

如果违反规定未经审批就擅自组织答辩,该答辩无效,除了在校内进行通报批评外,还将推迟或取消其授予学位的资格。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学位申请流程

附件4

学位证书照片采集标准

1.学历学位获得者的电子照片由研究生院统一向新华社广东图像采集中心收集,其他人员照片参考如下标准采集:

·图片尺寸(像素):

宽150、高210

·大小:

≤10K、格式:

JPG

·成像区全部面积48mm×33mm;头部宽度21mm-24mm,头部长度28mm-33mm;下额到头顶25mm-35mm;像长35mm×45mm

·被摄人服装:

白色或浅色系

·照片背景:

单一蓝色

2.电子照片必须由数码相机拍摄,免冠,头顶距离顶部约占照片高度的3/10。

 

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程序

一、预答辩

论文预答辩会应公开举行,由学院组织。

预答辩会内容:

(1)研究生报告论文的主要内容(包括选题的目的、意义,前人工作情况,论文工作量,实验,主要数据和结论,新见解和创造性成果);

(2)与会专家对论文发表意见和看法;

(3)介绍研究生的学习成绩、政治思想表现、品行和学术作风、综合意见,作出论文是否通过的决议。

学位论文如获得通过,即由与会专家给研究生填写“学位论文预答辩意见书”;如未获通过,研究生本人应按预答辩专家出具的意见进行修改或重做论文后,重新进行预答辩。

二、学位论文答辩

1.答辩程序

(1)学位评定委员会或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代表)介绍本次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情况及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人员名单,并宣布论文答辩委员会开始工作。

(2)论文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开始,介绍学位论文报告人姓名,申请答辩的学位论文题目。

(3)申请人报告论文主要内容(时间:

硕士生不少于二十分钟,博士生不少于三十分钟)。

(4)答辩委员及列席人员提出问题,申请人答辩(时间:

硕士生不少于十分钟,博士生不少于十五分钟)。

对答辩委员提出的问题和申请人答辩情况,记录员要认真地在答辩审批材料的指定栏目中详细记录。

(5)论文答辩委员会秘书宣读论文评阅人的学术评语。

(6)申请人回答论文评阅人的学术评语中提出的问题。

(7)论文答辩委员会委员举行会议,申请人和列席人员暂时休会(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秘书和研究生院有关工作人员可列席会议),进行如下议程:

①答辩委员对论文水平、答辩情况、课程学习和政治思想表现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评论、交换意见。

②对是否通过论文答辩、是否通过毕业或建议授予学位进行无记名投票并按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级评定答辩成绩,评分项目为论文选题与综述、论文学术水平与创新性、论文综合能力表现、论文写作和答辩情况等几个方面。

③秘书统计表决结果,主席检查并公布表决结果。

④秘书起草并宣读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答辩委员讨论修改决议;答辩决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答辩委员同意才可通过。

(8)复会,申请人和列席人员回到会场,主席宣布表决结果,宣布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

2.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内容

(1)对论文的学术评语;

按各评分项目(论文选题与综述、论文学术水平与创新性、论文综合能力表现、论文写作和答

辩情况),分别对论文写出评语,特别要对论文反映出作者掌握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的深广性,以及论文成果的新见解和创造性情况作出恰当的评价。

(2)论文答辩成绩;

(3)是否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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