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菏泽市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调研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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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菏泽市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调研报告

关于菏泽市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

调研报告

为进一步加强和创新我市社会管理工作,近期,市人大常委会组织调研组对菏泽市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情况进行了调研。

以召开座谈会和深入乡镇、街道、社区、小区与基层干部群众面对面交流、查看档案、翻阅记录、观看演示等形式,对全市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进行调查了解,在掌握面上情况的同时,注重挖掘了基层的一些先进经验和做法,也注重研究探讨了一些问题和不足。

通过这次调研,对我市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服务工作有了一个基本的认识和初步的把握。

一、我市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基本情况

近几年来,我市在坚持加快发展经济的同时,着力推进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方面做了许多有益的尝试,在人民群众利益诉求反映、密切联系群众、推进城镇化建设、努力改善民生、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公共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取得了不小的成就,社会管理有很多创新之举。

一是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社会管理体系不断完善。

各级各部门对加强和创新新形势下的社会管理工作已经初步形成共识,一些县乡党委、政府和部门认识程度较高,把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主动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并有了自己成熟的看法和理解,不断加强乡镇(街道)综治办、派出所、人民法庭、司法所建设,建立乡镇(街道)政法综治中心,整体推进治保、调解、社区警务、外来人口管理、社区矫正等工作,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自治组织、工作站、服务中心“四位一体”管理服务体制,不断开拓社会管理新局面。

目前,我市大部分乡镇从整合社会管理资源入手,将信访、民政、土管、财政、计生、综治、公安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职能站所集中办公,设立管理服务大厅,把服务贯穿于管理之中,实现了“一揽子管理、一条龙服务”,使群众所有的问题和困难都能够得到解决。

二是积极推进城乡社区建设,依法加强民间组织管理。

各级各部门不断完善和落实社区服务政策措施,推进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开展社区志愿者注册登记工作,积极引导和组织卫生、科技、教育、劳动、文化、法律等服务进社区,社区服务向广度和深度发展。

目前,全市各社区均成立了党团员志愿者队伍、文体活动志愿者队伍、治安巡逻志愿者队伍、美化保洁志愿者队伍、医疗卫生服务志愿者队伍等五支社区志愿者服务队伍,各社区服务中心(站)都有一批稳定的专职社区服务人员,各种志愿者服务队伍达200余支,共20000多人。

各级各部门不断加强正面引导和规范管理,充分发挥各类民间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化解矛盾、规范行为的作用。

加强社会组织年检,严厉打击各类非法社会组织,及时查处社会组织的违法违纪行为。

开展了社会组织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建立社会组织评估机制,促进提高社会组织整体建设水平。

加强联合执法,对行业协会利用行政权力强制入会、摊派会费、搭车收费、指定服务、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及设立“小金库”、乱收滥支、坐收坐支等问题及时予以纠正,维护了会员和企业的利益。

全市共有1742家社会组织,其中社会团体758家,民办非企业单位748家,农村经济协会236家,目前已经全部实现了依法、规范管理。

三是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努力减少各层面不稳定因素。

全市各级政法综治部门组织开展了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大治理”活动,积极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大格局,健全“党政主导、综治协调、多方参与”的大调解工作体系,在不同层面建立完善大调解的工作平台和工作机制,加强各种矛盾纠纷解决方式的衔接配合。

在全市大力推广市医患纠纷调处中心这一专业性、行业性的调解组织及“政府主导、综治牵头、卫生搭台、司法唱戏”的工作模式,6月在单县召开了医患纠纷调处办公室建议现场会。

市医调中心自2010年元月18日运行以来,受理医患纠纷125起,索赔争议标的额3720多万元,达成调解协议123起,调解成功率98.4%,协议履行率100%。

八县均挂牌成立了专门的医患纠纷协调机构。

目前各县区医患纠纷调处机构已受理37起,调结27起,履行率100%。

2011年10月份,在全市各级成立了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将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引入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害赔偿调解,与交警的行政调解,法院的交通事故审判庭形成三方联动的工作模式,形成交通事故调解处理专业优势和互补的调解团队,截至目前,全市共受理交通事故纠纷321建,协议赔偿金额963万元,协议履行率达到了95以上。

市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自4月份试运行以来,短短三个多月时间,共接待群众来访369人次,解答法律咨询2163人次,办理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事项686件次。

今年4月24日至7月底,市委发动全市集中开展了“百日会战”活动。

通过“大下访、大排查、大化解、大问责、大促进”,截至7月末,共排查社会矛盾21671件。

梳理重点案件4276件,化解4225件,化解率98.8%;调动28个部门交办13746件,办结13695件,办结率99.6%件。

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环境。

四是不断探索新形势下的社会管理方式方法。

各级各部门对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有较强的主动性,在具体工作中探索了一些行之有效的新方式、新方法,某些方面已经触及到体制、机制层面,并且有了实质性进展。

如市人大连续三年开展“万件社会矛盾化解”和“千件信访案件督办”活动,发挥代表作用,积极参与化解社会矛盾,形成了长效机制;市计生委在我市外出务工人员集中的地方建立计生服务联络处,加强对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市公安局将学校及幼儿园一并列入重点治安地区,并在合适位置设置治安岗亭固定执勤,实现集中整治与平时防范相结合,确保上述地区治安平稳。

二、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市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应当引起重视。

一是思想认识有待提高。

大部分县区对社会管理工作十分重视,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的社会管理工作,但是一些地区和部门的同志特别是领导干部,对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性、紧迫性缺乏正确认识,重经济建设、轻社会管理的思想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

一些部门存在着重形式轻内涵、重理论轻实践的现象,部分县区和部门对社会管理的内涵把握不准,理不出清晰的工作思路,方向不明,头绪不清,感觉无从下手;一些有社会管理职能的部门,害怕触及部门利益,从思想观念到工作方式方法都不愿跟上形势的发展变化,仍沿用传统的管理措施和办法来解决新问题,存在管理缺失,出现管理“盲区”。

二是管理力量有待整合。

由于缺乏整体部署和推动,行政管理资源分散,社会管理仍处于分散进行、单项突破、局部见效的阶段。

社会管理信息资源分布在各部门,部门利益导致信息壁垒,不能实现资源共享。

虚拟网络社会管理仍停留在对现实社会管理的传统经验上,网络舆论应对及引导能力不强,对网上负面舆论只能采取封堵等手段。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能力有待提升,全市的信访量在高位运行。

行政调解工作尚未破题,作用还未有效发挥。

三是公共社会服务体系建设有待提高。

公共服务总量不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基本民生问题依然比较突出,看病难,上学难,就业难,老有所养难,物价上涨过快,群众公共健身场地、活动场地少等问题反映较为强烈;公共服务职能弱,公共服务体系不够健全,公共服务在城乡、区域和不同群体之间存在失衡现象,公共服务投入仍然偏低,适应服务型政府建设要求的公共财政体制尚需进一步健全;公务员队伍的服务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还不适应服务型政府建设的要求等,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有待提高。

四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基础较弱。

社会管理问题说到底是经济发展问题,是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约带来的问题,我市是山东省经济发展落后地区,这些问题有长期历史遗留的,也有社会深刻变革带来的;有社会建设滞后带来的,也有由于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不够造成的;有思想观念上的,也有体制机制上的,而解决这些问题的基础在于加快经济发展速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提供物质和制度保障。

三、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几点建议

(一)强化责任意识,不断完善社会管理体制机制。

一是各级领导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把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摆上党政领导班子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本地区、本部门总体工作中,做到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党政一把手应担负起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的第一责任,把任务分解量化,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度和奖评考核制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是突出重点,以典型引路,整体推进,通过各项工作的认真落实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三是完善机制,强化考核。

以完善体制机制入手,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标准,明确达标要求,将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中,作为综合考评的重要内容。

综合运用多种督查手段,建立督查、评议机制,对基层工作的考核,要采取定期督查、随机抽查和跟踪检查等办法,加强对社会管理创新的过程管理。

(二)强化源头管理,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健全社会风险评估机制和应急管理体系,提高应对各种风险的能力,形成维护社会长期稳定和有效处理社会公共危机事件的社会稳定机制,尤其要做好情绪疏导和情绪管理,尽量使一些有苗头性的上访案件化解在萌芽状态中。

二是建立健全抗灾救灾减灾应急预案和应急突发事件处置体系,强化重大灾害抗灾救灾减灾综合协调机制,确保人身财产安全。

三是进一步健全完善矛盾纠纷预警排查、应急处置、联动联调、考核奖惩等机制,规范完善信息上报等各项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

定期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大治理”活动。

强化领导包案责任制,坚持乡镇每周、县区每半月、市每月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对排查出来的重大矛盾纠纷,逐一建立台帐,明确包案领导、部门和责任人,并抓好跟踪督查,确保矛盾纠纷排查率达到100%,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化解率达到90%以上。

(三)坚持以人为本,努力提升行政服务水平。

一是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强化政府服务职能,树立服务为先的行政理念,科学设置社会管理体系,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增强服务社会能力,尽快探索适应现代社会发展的管理模式,正确处理政府与社会组织以及相关主体之间的关系,明确政府主体在社会管理中的定位,形成以政府机构为主体的政权组织,以企业为主体的市场经济组织,以非营利机构为主体的社会组织三大管理组织体系。

二是重视服务平台建设。

坚持以群众工作为统揽、以法治建设为引领,大力推进县、乡社会管理服务中心建设,实行社会管理职能部门联合办公,社会管理事务集中受理,为社会和百姓提供一站式、一条龙服务。

完善市长热线等民意诉求平台建设,强化反馈落实机制。

三是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工作。

以“严管理、重打击、强防范”为抓手,有效整合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力量,着力搭建流动人口多重管理平台。

以抓《暂住证》管理为主,加强暂住户口登记、暂住证办理和查验等基础工作的管理;以抓出租屋管理为主,强化“谁出租谁负责”的责任意识,由公安部门统一制发承租人登记册,采取与出租屋主签订治安责任书的形式,明确房屋出租人职责;针对大量外来务工人员的实际,采取以行业单位为主要抓手的流动人口管理方式,实行用工单位负责制,强化“谁用工谁负责”责任意识。

(四)激活社会资源,努力构建社会管理工作新格局。

一是切实发挥"两新"组织中党工群团作用。

找准党工群团组织工作与"两新"组织发展的切入点,把加强组织建设定位在沟通政企关系、协调劳资关系、维护职工利益、密切干群关系上;工作重点放在搞好服务,增强凝聚力,为职工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上。

按照分层、分类管理的办法,开展党员目标管理责任制,融党员管理于"两新"组织日常管理之中,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增强凝聚力、号召力和在社会管理中的影响力。

二是强化社区管理服务功能。

建立和完善政府依法指导、社区依法自治、社会积极支持的社区管理体制,使社区真正实现自我管理,建立和完善居民代表会、居民议事会、居民委员会、居民议事小组等机构,让社区居委会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开展社区服务和居民事务管理工作,提高社区综合服务功能。

三是加强信息网络管理。

加强阵地建设,做大做强各级政府及部门网站,正确引导网络舆情,积极收集民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快速了解网民的诉求,并在第一时间给予回应,主动邀请权威媒体对事件真伪实事求是地报道、评论,发布权威消息,起到释疑解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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