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文物保护专项资金.docx
《关于文物保护专项资金.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关于文物保护专项资金.docx(1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关于文物保护专项资金
关于2016年(文物保护专项资金)
绩效评估的报告
一、专项资金绩效情况
(一)专项资金设立情况
2009年6月15日制定、2015年9月30日修订的《青岛市市级及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和抢救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青财教[2015]47号)。
(二)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用于市级及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和抢救,包括现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8处、山东省文物保护单位72处、青岛市文物保护单位75处。
市级及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规划、保护和突发事件;市级以上古建筑、近现代建筑维修保护;对工程建设、生产生活中发现的重要文化遗址或墓葬进行抢救性发掘;经国家文物局批准的重要文物考古调查、发掘项目及报告出版;市级及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其他需要补助的项目
根据《关于下达2016年市级以上文物抢救和保护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青财教指【2016】12号)精神,结合全市文物保护现状,经项目实施单位所在区市财政文物部门联合申报、文物职能处初审、专家论证和局办公会研究,共安排王台当铺古建筑维修等项目11个,拨付专项资金180万元,详见《2016年文物保护专项资金项目安排情况表》(附件1)。
已完成或基本完成绩效目标8项,未完成1项,2项资金被收回。
资金使用基本达到预期目标。
二、专项资金项目绩效情况
(一)2016年专项资金预算批复情况
批复文件名称和文号《关于批复2016年市级部门预算的通知》(青财预指【2016】2号),批复金额180万元。
(二)2016年项目安排情况
1.崇德宫修缮工程方案设计项目4万元
(1)项目实施单位:
平度市博物馆
(2)专项资金到位情况:
2016年3月,青岛市财政局下拨专项资金4万元(青财教指[2016]12号),用于崇德宫维修方案设计
(3)绩效目标:
2016年7月,平度市博物馆与济南齐鲁园林古建筑工程公司签订《平度崇德宫维修方案设计合同》。
9月,济南齐鲁园林古建筑工程公司交付设计方案。
10月,平度市文广新局向青岛市文物局上报《关于崇德宫维修方案审批的请示》(平文发[2016]111号)。
12月,青岛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原则同意《平度崇德宫维修方案》。
(4)支出情况:
2016年4月,平度市文广新局向平度市政府上报《关于拨付崇德宫维修方案经费的请示》(平文发[2016]31号),申请拨付平度市博物馆专项经费4万元(直接支付)。
5月,平度市财政局专款专用拨付平度博物馆专项经费4万元。
12月按合同一次性支付设计方——济南齐鲁园林古建筑工程公司设计费4万元(直接支付)。
(5)绩效评价结论:
在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青岛市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无违规使用情况。
2.“海上丝绸之路”考古勘探、试掘项目27.5万元
(1)项目实施单位:
胶州市博物馆。
(2)项目实施情况:
“海上丝绸之路”申遗工作是一项长期连续性工作,胶州板桥镇遗址、塔埠头遗址是青岛历史上南北贸易和海外贸易的重要港口,是中国古代“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组成部分。
根据前期与青岛文物保护考古研究所联合的考古调查及勘探试掘工作,对胶州市有关“海上丝绸之路”勘探试掘范围及相关文物分布情况的资料已基本掌握。
但由于板桥镇遗址位于胶州市老城区,其保护范围大部分被城区居民小区占压,并且范围内的绿化带不能破坏。
结合板桥镇遗址实际情况,经与青岛文物保护考古研究所沟通研究,2016年未找到合适的位置进行勘探试掘。
因此资金未使用被收回。
2017年年初对此资金进行了延长并拓宽使用的申请。
3、莱阳县立二小旧址修缮项目6万元
(1)项目实施单位:
莱西市博物馆。
(2)专项资金实际到位情况:
2015年8月26日,莱西市文广新局与市财政局联合行文向青岛市文物局、财政局申报了《关于“县立第二小学旧址”修缮保护等专项资金的请示》,该项资金于2016年3月批复(青财教指【2016】12号)核拨到我市,共计6万元。
该项资金专项用于莱阳县立二小旧址勘察与修缮方案设计编制。
(3)绩效目标:
年内完成《莱阳县立二小旧址修缮保护工程设计方案》的编制,并于2016年8月份完成了《莱阳县立二小旧址修缮保护工程设计方案》的编制工作。
(4)支出情况:
《莱阳县立二小旧址修缮保护工程设计方案》编制项目安排经费6万元,预算执行数6万元。
(5)绩效评价结论:
年内完成《莱阳县立二小旧址修缮保护工程设计方案》的编制,并于2016年8月份完成了《莱阳县立二小旧址修缮保护工程设计方案》的编制工作;9月份,将《莱阳县立二小旧址修缮保护工程设计方案》上报到青岛市文物局,由文物局组织专家对设计方案进行了评审;10月份,向青岛市文化广电新闻局呈报了《关于莱阳县立二小旧址文物保护工程的申请》,由青岛市文广新局组织专家进行了论证、评审,于12月5日下达了《关于莱阳县立二小旧址修缮工程设计方案的批复》,原则同意莱西市文广新局所报方案,并对方案提出了修改意见。
济南齐鲁园林古建筑工程公司根据青岛市文广新局、文物局提出的意见,对《莱阳县立二小旧址修缮工程设计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主要经验和做法:
制定了《莱阳县立二小旧址修缮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按照专项资金补助范围和支出内容安排使用专项资金。
4.王台当铺古建筑维修保护项目10万元
(1)项目实施单位:
黄岛区博物馆。
(2)专项资金到位情况:
王台当铺维修保护项目于2014年获得青岛市文物局批复立项(青文物字[2014]151号),根据青岛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年市级及市级以上文物抢救和保护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青财教指[2016]12号)批复王台当铺古建筑维修保护专项资金10万元。
(3)绩效目标:
该资金用于青岛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王台当铺临街房门楼以北段的抢险维修。
根据青岛市文物局批复的修复方案,对王台当铺旧址临街房门楼以北的破损墙面进行修复、对漏雨屋面、院内危墙进行抢险维修等。
该资金的使用单位为青岛市黄岛区博物馆。
(4)支出情况:
青岛市文物局已组织专家对该年度修复项目进行了验收,项目资金10万元已全部拨付完毕,资金支出率100%。
(5)绩效评价结论:
该专项资金于2016年9月到位,我馆严格按照我区政府采购程序申报该项目,获得我区财政局批复备案,由山东华龙园林工程有限公司负责施工,由青岛市文物局组织专家进行方案的评审、施工监督和项目验收。
该项目施工方案已获得市文物局组织的专家评审,已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施工工作已经结束。
青岛市文物局已组织专家对该年度修复项目进行了验收,项目资金10万元已全部拨付完毕,资金支出率100%。
通过该年度修复,王台当铺旧址临街房门楼以北的破损墙面和屋面漏雨得到修复、院内危墙进行了抢险维修,悬挂了警示标志,对院落内危害文物安全的高大乔木进行了清理,完成既定绩效目标。
在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青岛市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无违规使用情况。
项目实施内容与方案批复一致,专项资金支出与已批复预算相符,无违反规定擅自设立项目,未违反规定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不存在截留、挪用专项资金问题,严格执行资产管理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年度财务报告制度,严格执行结项财务验收制度,严格履行程序调整补助范围和支出内容,不存在结余资金被财政统筹收回情况,严格履行了政府采购程序。
5、黄岛区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迹考古工作35万元
(1)项目实施单位:
黄岛区博物馆
(2)专项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青岛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年市级及市级以上文物抢救和保护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青财教指[2016]12号)批复黄岛区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迹考古工作专项资金35万元。
(3)绩效目标:
根据青岛市文物局及黄岛区海上丝绸之路文物遗迹调查勘探工作的要求,对黄岛区历年来搜集的海上丝绸之路的考古资料和相关研究成果进行整理和出版相关书籍。
该资金的使用单位为青岛市黄岛区博物馆。
(4)支出情况:
该项目共支出经费346762.04元,其中图书出版印刷费310000元,聘请专业人员进行考古绘图劳务费20000元,购买专业图书、打印书稿、书稿评审专家费等16762.04元,资金支出率99%,完成绩效目标。
(5)绩效评价结论:
我馆严格履行我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程序,相关书籍出版政府采购项目均经过区财政局批复同意和备案。
目前,四部书书稿均已完成交付出版社,正在进行后期文字图片修改、排版设计等工作,即将由青岛出版社有限公司印刷出版。
该专项资金于2016年9月到位,我馆严格按照青岛市文物局有关海丝的工作要求和青岛市文物保护考古研究所的工作安排,对2014年以来黄岛区内海上丝绸之路的考古调查的成果进行了研究,集结出版海韵琅琊-黄岛区海上丝绸之路系列丛书:
《文物瑰宝》、《田野寻踪》、《黄岛史略》、《名人传记》(暂定名)四部书籍。
在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我馆严格按照《青岛市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无违规使用情况。
专项资金支出与已批复预算相符,无违反规定擅自设立项目,未违反规定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不存在截留、挪用专项资金问题,严格执行资产管理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年度财务报告制度,严格执行结项财务验收制度,严格履行程序调整补助范围和支出内容,不存在结余资金被财政统筹收回情况。
6、“海上丝绸之路”考古调查项目18万元
(1)项目实施单位:
即墨市博物馆。
(2)专项资金到位情况:
2016年3月,根据青岛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年市级及以上文物保护和抢救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青财教指[2016]12号)的有关要求,为加强我市的文物保护工作,积极开展海上丝绸之路研究,设立“海上丝绸之路”考古调查专项资金18万元。
(3)绩效目标:
“海上丝绸之路”考古调查项目由青岛市文物保护考古研究所和即墨市博物馆承担。
通过专业的考古调查、考古勘探以及走访,基本理清即墨市辖域内有关“海上丝绸之路”的遗址、遗迹、古建筑等的发、分布及保存状况,弄清即墨市在“海上丝绸之路”开辟过程中所处的地位及发挥的重要意义,并形成一定的研究成果。
目前已完成金口港、栲栳古建筑群、凤凰古建筑群、金口天后宫、玉皇庙、北阡遗址、皋虞古城等历史遗存的考古调查及勘探工作,在中国港口博物馆馆刊上发表了《青岛栲栳船帮的兴衰》等学术研究成果。
另外一篇《浅析山东半岛在“早期东方海上丝绸之路”开辟过程中的地位及作用兼论中国文化对早期日本文化的影响》也即将发表。
(4)专项资金支出情况:
本项目共安排预算18万元,目前预算尚未执行
(5)绩效评价结论:
由于海岸线范围较广,遗址数量较多,资金到位时间较晚,且考古所及我馆的人员有限,资金到位目前尚未全部完成全部的绩效目标。
在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着工作进度不快,资金支付滞后的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引以为戒,抓紧开展各项工作,尽快完成资金支付。
7、青岛葡萄酒厂旧址修缮方案设计项目10万元
(1)项目实施单位:
青岛饮料集团
(2)专项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青岛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年市级及市级以上文物抢救和保护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青财教指[2016]12号)批复青岛葡萄酒厂旧址修缮方案设计项目专项资金10万元。
(3)绩效目标:
2009年,青岛葡萄酒博物馆暨青岛葡萄酒“百年大酒窖”被列为青岛市第八批青岛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作为国内为数不多、历史悠久、保存完好的工业遗产,也见证了中国葡萄酒及洋酒的起源和发展。
因青岛市文物保护单位——青岛葡萄酒“百年大酒窖”年久失修,建筑物受损严重。
经专业修缮公司现场评估,屋面木结构局部腐烂;屋面石棉瓦破损严重;砖墙破损,酥化严重;室内墙面返碱、发霉严重;木门窗缺失严重;内部年久失修,存在安全隐患。
通过修缮将该建筑修旧如旧。
(4)支出情况:
资金不足,不能全面展开维修工程。
(5)绩效评价结论:
2016年的绩效目标未完成。
8、海防遗迹调查项目12.5万元
(1)项目实施单位:
市文物局(文物处)
(2)专项资金到位情况:
按照文件《关于下达2016年市级及以上文物保护和抢救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青财教指〔2016〕12号),青岛市财政局于2016年4月下达至我局海防遗迹调查专项资金12.5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3)绩效目标:
为配合落实国家“一带一路”和山东蓝黄经济区发展战略,有效开展“海上丝绸之路”保护申遗工作,山东省文物局提出“十三五期间”规划建设“山东海疆历史文化廊道”。
2015年5月11日,省文物局《关于对沿海海防设施保护工程调研的函》,就开展海防调查提出明确要求,青岛市区和黄岛、即墨等周边区市存在丰富的明清至近代的海防遗迹,青岛市文物局立即组织力量展开调查,计划于2016年编辑出版《青岛地区海防遗迹调查报告》,已经市级及市级以上文物保护专项资金专家评审会通过。
(4)支出情况:
2016年12月8日,授权支付2.25万元,用于明清海防遗迹调查项目—即墨市雄崖所城墙与门楼三维场景重建系统开发,合同金额2.5万元,按合同规定支付90%,直接支付8.1万元,用于出版《青岛明清海防遗存调查研究》一书,由中国海洋大学出版社有限公司出版,合同金额9万元,按合同规定支付90%,尾款于2017年支付。
(5)绩效评价结论:
在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我局严格按照《青岛市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无违规使用情况。
专项资金支出与已批复预算相符,无违反规定擅自设立项目,未违反规定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不存在截留、挪用专项资金问题,严格执行资产管理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年度财务报告制度,严格执行结项财务验收制度,基本完成项目目标。
9、文物保护“四有”管理工作经费15万元
(1)项目实施单位:
市文物局(文物处)。
(2)专项资金到位情况:
按照文件《关于下达2016年市级及以上文物保护和抢救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青财教指〔2016〕12号),青岛市财政局于2016年4月下达至我局海防遗迹调查专项资金15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3)绩效目标:
通过安放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古遗址、古墓葬和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标志牌,进一步加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工作,让市民和游客更好的了解文物建筑情况,讲好“中国故事”,提高城市文化形象。
(4)支出情况:
2016年12月19日向施工单位为青岛五环房屋装潢工程公司直接支付8.7万元,合同金额14.5万元,按合同规定支付60%,余款于2017年分两次支付。
(5)绩效评价结论:
在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我局严格按照《青岛市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无违规使用情况。
专项资金支出与已批复预算相符,无违反规定擅自设立项目,未违反规定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不存在截留、挪用专项资金问题,严格执行资产管理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年度财务报告制度,严格执行结项财务验收制度,基本完成项目目标。
10、齐长城三维数据采集项目37万元
(1)项目实施单位:
市文物局(文物处)
(2)专项资金到位情况:
按照文件《关于下达2016年市级及以上文物保护和抢救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青财教指〔2016〕12号),青岛市财政局于2016年4月下达至我局海防遗迹调查专项资金37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3)绩效目标:
齐长城1987年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整体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2001年6月25日被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齐长城黄岛段始于史家夼东山,止于于家河,本项目研发对齐长城东山村北山段、黄山段三维量测系统,进行三维激光数据采集,形成可测量的三维立体数据,并进行3D美工设计与视频宣传片制作。
(4)支出情况:
2012年12月12日,青岛市光电工程技术研究院参加由山东三维建设项目管理公司组织的(青岛市文物局)公共文文化活动服务采购项目[财政项目编T-20161020-044]的竞争性谈判采购,经谈判小组评定被确定为本项目成交人。
2016年12月13日直接支付32.31万元,合同金额35.9万元,按合同规定支付90%,尾款于2017年支付。
(5)绩效评价结论:
在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我局严格按照《青岛市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无违规使用情况。
专项资金支出与已批复预算相符,无违反规定擅自设立项目,未违反规定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不存在截留、挪用专项资金问题,严格执行资产管理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年度财务报告制度,严格执行结项财务验收制度,基本完成项目目标。
11、近现代建筑保养维护费5万元
截止2016年底,该项目为发生支出,资金被收回。
(三)、专项资金使用总体情况
在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严格遵循《青岛市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无违规使用情况,做到了项目实施内容与方案批复一致,专项资金支出与已批复预算相符,无违反规定擅自设立项目,未违反规定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不存在截留、挪用专项资金问题,严格执行资产管理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年度财务报告制度,严格执行结项财务验收制度,严格履行程序调整补助范围和支出内容,不存在结余资金被财政统筹收回情况,严格履行了政府采购程序。
(四)主要做法
为实现绩效目标制定的制度,要严格按照资金的管理要求,严格履行本地区政府采购相关程序,项目结束后要经过相关上级机构和专家组的验收。
1.严格执行申报程序。
我局经过不断实践,成功总结出了规范的申报程序。
2.慎重遴选。
尽最大努力,把有限的专项资金用到最需要的地方。
3.严格执行《青岛市市级及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和抢救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做到专款专用。
附件:
2016年青岛市市级及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和抢救
专项资金安排表
单位:
万元
序
号
项目名称
项目承办
单位
项目
级别
资金安排
1
崇德宫修缮工程方案设计
平度市博物馆
市级
4
2
“海上丝绸之路”
考古勘探、试掘
即墨市博物馆
市级
27.5
3
莱阳县立二小旧址修缮工程
莱西市博物馆
市级
6
4
王台当铺古建筑
维修保护
黄岛区
博物馆
市级
10
5
“海上丝绸之路”
文化遗迹考古工作
黄岛区
博物馆
市级
35
6
“海上丝绸之路”
考古调查
即墨市博物馆
市级
18
7
青岛葡萄酒厂旧址修缮方案设计
青岛饮料集团
市级
10
8
海防遗迹调查
市文物局
市级
12.5
9
文物保护“四有管理工作经费”
市文物局
市级
15
10
齐长城三维数据采集
市文物局
市级
37
11
近现代建筑保养维护费
5
合计:
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