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扩大劳务清包合同最终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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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扩大劳务清包合同最终版
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生产需要,同意由乙方提供足额、技术熟练的建筑作业工人及相应的管理班子,自带相应的机械及措施材料进入项目,承揽该项目的劳务施工任务。
依照《合同法》和《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诚信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保定市
3、建筑面积:
约5万平米
4、结构特点:
高层剪力墙结构地上三十二层,地下两层。
二、合同工期
1、开工时间:
以甲方的书面通知为准。
2、竣工时间:
依据总包合同。
3、合同工期:
依据总包合同。
4、乙方必须对甲方下达的控制工期的总进度计划进行分解,分解为月、周、日进度计划,并报甲方审批备案。
乙方进度必须按甲方进度计划按期或提前完成,否则将按相关规定给予罚款。
5、甲方每旬对乙方施工进度考核一次,由于乙方原因连续二次达不到工期要求,甲方有权令乙方无条件退场,乙方必须服从,已完成工程量按50%结算给乙方。
三、劳务承包范围、方式和工作内容
1、承包范围:
完成工程施工图和变更单或核定单等图纸文件内的全部项目,毛坯房标准(不含防水、门窗、栏杆、扶手、公共部位以外地砖墙砖)并与该工程内建设方和甲方分包的工作进行配合、衔接。
2、承包方式:
包部分材料及机械设备及周转材料工具、进度质量、包总包配合、工程管理、安全防护、文明施工(含悬挂标语等)、材料装卸、后勤及各种技术措施费、现场保卫工作、劳动保障津贴、人工工资利润等一切费用;机械设备工具式安全通道、钢筋棚、木工棚、工具式防护棚的搭设材料及人工费;不包括宿舍活动房。
3、承包工作内容
3.1.包人工
除甲方指定的专业分包以外的基础、缛垫层及以上主体工程整体人工带辅料清包。
包含但不限于±300mm以内的人工清基、基坑抽排水、底板砖胎模(仅指人工费)、模板分项工程、钢筋分项工程(含各类焊接等)、混凝土分项工程、架子工程,(钢钉及其辅材材料均自理),抹灰所用的胶水、分隔条,砌体施工时植拉结筋、砌体工程前的导梁及构造柱制安拆等、试块及钢筋试件制作、测量放线(甲方只提供主控线)、闭水试验等均在乙方承包内容内。
所有的钢筋连接焊条及焊剂费用自理(不包括钢筋直螺纹及套筒材料)、装饰分项工程:
内外墙面抹灰(抹灰施工时所用胶水、抹灰用塑料分隔条、塑料滴水线、阳角条等费用由乙方自理)、所有公共部位楼地面工程、地砖、墙砖,室外散水、紧邻散水排水沟、室内电缆沟、下车道、坡道、台阶分项工程。
钢筋由乙方提前7天提供需用计划,甲方负责提供至工地现场,乙方负责卸车、验收。
钢筋焊接要求¢12(二级)及以上,盘圆加工费用已包含在承包价中。
包括所有的钢筋制作加工、绑扎、调直等等。
竣工验收后,由于乙方原因,导致造成房屋维修的,乙方必须无条件派人配合甲方对房屋进行维修及维护,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如果乙方不按照甲方规定的人数及时间完成维护及维修,甲方有权利自己派人代替乙方维护及维修,并按所产生费用的两倍从乙方质保金中扣除。
3.2.包机械
包塔吊、垂直货梯、混凝土输送泵,如:
搅拌机、砂浆机、钢筋机械、切割机、木工机械等一切机具及修理、维护。
乙方机械设备的租赁安装,除必须是有专业资质的租赁安装公司外,机械设备进场前,还必须向甲方提供机械设备的检验合格证等相关质检资料。
乙方的机械操作工必须持有上岗证,并报甲方设备员、安全员、生产经理审核,甲方留存复印件。
在施工过程中,乙方须无条件提供以上现有机械给甲方及业主的指定分包工程使用,机械设备的安拆必须经甲方书面通知才能进行。
3.3.包材料
3.3.1.包除混凝土、钢筋、砖、水泥、砂、石、自来水、电、预拌砂浆、保温板、涂料、腻子、大白粉以外的一切材料。
其中混凝土采用商品混凝土(注:
必要时少量砼采用自拌),要求混凝土按图计算量损耗控制在2%以内;钢筋损耗按项目审核后的钢筋下料表控制在2%以内;砌体损耗率控制在1.5%以内;水泥、砂、石根据设计图纸及现场实际配合比控制在2%以内。
垂直度偏差控制在+5mm以内,平整度偏差控制在+4mm以内;其他如有净空、净深等开间必须达到验收标准。
材料进场后乙方应派专人与甲方共同负责对进场材料的质量、数量进行交接、检验和验收并签字认可(钢筋必须派专人交接、检验、验收并签字认可),注明:
其余所有钢丝网均由乙方负责。
3.3.2.模板工程:
模板采用木模板,木枋、架管、扣件、螺杆、钉子、铁丝、钢丝绳、螺帽、花篮螺丝、蝴蝶扣、支模用PVC内衬管、纸胶带、海绵、泡沫、补缝材料。
3.3.3.架子工程:
提供架管、扣件、安全网、平网、跳板、踢脚板(安全通道)、红白彩带、油漆、钢丝绳等内外架工程所需的一切材料。
外架工程按国家相关标准、项目部施工方案施工。
安全网的品牌、颜色、规格必须通过安全监督部门的检查。
外架架管刷黄色防锈油漆,防护栏杆(包括踢脚板)刷红白油漆,刷油漆费用和安全标示标牌、楼层标牌费用自理。
并符合公司及国家外架及安全防护标准图集,无条件执行项目施工方案。
架管、扣件的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标准,其合格证按甲方规定时间提供给甲方,并必须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乙方搭设的外架须无条件供甲方及业主的指定分包单位使用。
外架及其防护必须提供到装饰工程完,乙方拆除外架前必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拆除。
安全防护用品的购买乙方施工前提供材质样品、厂家名称、规格型号、价格,施工时甲方将按照乙方施工前提供材质样品、规格型号进行验收,对于劣质样品的用材,甲方有权拒绝其进场使用。
3.4.总包配合
3.4.1.业主及甲方单位指定与暂定分包工程的预留(埋)、试块制作(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暗配及构配件(或设备、部件)安装以及人防安装的配合工作及一次性堵补工作(包括以上等预埋件制作、安装)。
3.4.2.甲方承接的本工程其它工程内容由甲方另行组织施工,乙方负责配合,其配合费用包含在乙方合同单价中。
配合与技术衔接的内容包括且不限于:
提供现有的垂直运输机械,外架,临时水电的接口,一次的堵洞及修补,垃圾清理及外运,洗泵导流,PVC管的安装加固;提供现有的外架(装饰工程完),分包项目范围内分配电箱以下的所有临时电的铺设及管理。
临时用电统一采用800×500×150楼层刷黄油漆(不小于1.5mm厚)铁皮配电箱,所用动力及照明分支线路均采用PVC管串线,过马路处必须加钢管保护,甲方只提供临时水管(主干管)的铺设及管理,(其余临时用水由乙方负责,所用临时用水立管需沿外墙均采用48架管焊接。
甲方提供分包用电、水接口,临时水电的铺设及管理必须根据甲方的临时水电施工组织设计及有关要求进行),乙方临时水电的材料购买前必须报计划经项目部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购买后须经项目部安全员、生产工长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乙方临时水电的主要线路安装甲方项目部可派水电工参与监督。
3.5.包临时水电箱体及管线和电缆等设备
所有的临时用水、用电设施由乙方派专人进行维护,但乙方对甲方提供的临时水电的设备负责保管和配合维护责任,如有缺少、损坏由乙方照价赔偿。
3.6.工程管理
3.6.1.甲方提供施工图纸贰套,乙方须配备足额熟练的有相对应上岗证的现场施工总管不少于1人、专职质检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木工工长1人,钢筋工长1人,砼工长1人,砌体工长1人、装饰装修工长1人、后勤1人负责(专职),材料员不少于1人,乙方(配合)对工程测量、钢筋下料表及所有的材料计划,技术交底,按图施工、工期管理、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管理负全部责任,甲方项目部主要负责总包管理,协调、监督乙方开展工作。
对于钢筋下料表,乙方应分部位于钢筋下料七日前交甲方现场工程师审核后方可施工。
乙方在进场前必须提供现场管理人员的名单,专业安全人员及特种作业需压证上岗,所提供的管理人员资料必须与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相符,如有不符将罚以500元/人。
3.6.2.后勤1人专职负责人员进出以及出入证的办理,吃住以及住房安排,工资造表发放,卫生检查,农民工夜校培训学习。
3.6.3.劳务队伍对项目部提出整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整改到位,项目部将按每日500元/日进行累积罚款。
3.6.4.劳务队必须服从项目部现场管理人员的安排和调度。
项目部有权要求劳务队调离任何个人和班组,劳务队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将指定个人和班组调离出场。
如果劳务队拒绝执行,项目部将按每日5000元处以罚款。
3.6.5.所有小班组的劳务合同要在甲方项目部备案,劳务工资要求乙方造表,工人签字按手印,班组长必须在甲方见证下签字,发放到小班组。
乙方与材料供应商签订的材料采购及材料租赁合同要在项目部备案,所有工人的进出场要到项目部备案。
3.7.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材料装卸
3.7.1.乙方负责所有的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带等,负责所有的临边、洞口防护,安全通道的搭设,防护用品,材料[包括所有架管扣件、安全网、油漆、扎丝、架板、色带、透明胶带、双面胶(构造柱)、洞口防护所需要的废旧模板及其它辅助材料]自备,其中安全帽由甲方指定按照要求统一购买,费用由乙方承担。
安全帽、安全带等安全防护用品必须报计划、报样品经甲方项目部安全员审批后方可购买。
若乙方未及时对临边洞口进行防护,在甲方发出书面整改通知24小时内未及时整改到位者,罚款500元/处;所有安全防护及现场文明施工必须按甲方公司标准化管理图集及甲方编制的标准化方案执行。
3.7.2.乙方负责三宝、四口、五临边、安全通道、砂浆机、搅拌机及其砖砌围护房防护棚、钢筋棚木工棚上的双层防护、人行斜道、钢管扣件式搅拌机棚、所有辅助外架及钢筋木工加工棚按照标准化施工要求及公司的标准化图集和项目标准化策划执行。
3.7.3.乙方负责钢筋、木工棚的搭建以及生活区、钢筋、木工加工场地和加工场地原材料的二次搬迁、搭建、拆除以及钢筋料场栏杆和标焊,其费用已包干在合同平米单价中。
其中钢筋棚、木工棚的搭设过程中,需要的钢筋由甲方负责,需要的架管扣件由乙方负责,架管扣件费用已包含在平米单价中。
甲方现场提供活动房办公室及材料库房各1间,如还有需要,乙方向项目部申报,由项目部指定位置,形式,乙方自行搭建,材料由甲方承担,人工由乙方负责,钢筋棚及材料库房上的防护由乙方负责搭建并承担费用。
3.7.4.现场文明施工:
保证有肆人以上随时能配合项目部的现场文明施工、覆盖和维护以及对现有临时设施以及施工道路进行维护工作;肆人为固定人员,项目部有权安排其相应工作。
乙方必须做到工完场清,施工作业面、施工场地周围、工人宿舍区域随时保持整洁、干净;乙方必须设专人每天对进场道路及出入口清扫并冲洗干净,包括对商砼车辆进出场所所产生的垃圾进行清理,以及对进出场车辆进行冲洗;否则因乙方人员不到位维修所产生的费用两倍从乙方扣除,并且由乙方承担政府部门的各种罚款和相关后果。
3.7.5.材料装卸:
乙方负责所有(属甲方项目部的材料)进出场材料、工具的装卸及堆码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7.6.消防器材:
在现场加工房及配电箱、其它易燃易爆物品堆放处配备有效的消防器材(材料甲方负责);按甲方标准化图集制作消防集中点、氧气乙炔笼子、电焊机笼子、碘钨灯架、振动棒架;乙方包除钢筋以外所需的所有材料
3.7.7.乙方要无条件配合甲方迎接公司以及政府等相关机构的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如果因为乙方原因,导致检查结果没有达到项目部预期要求,罚款1000元/次。
同时在公司综合检查中,没有达到预期要求,罚款500元/次。
3.8.后勤及现场保卫工作:
民工食堂、商店由甲方项目部统一管理,乙方不允许另行设置。
乙方负责甲乙双方现场保卫工作,甲方派保卫负责监督。
乙方必须遵守甲方项目后勤管理办法和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项目部统一管理。
乙方自行提供符合标准化工地要求的工人(双层钢架床、铺盖板)床上用品以及生活柜、鞋柜等。
3.9.变更及签证
乙方对于甲方正式发出的变更,应及时、完整地执行,并保证工程的质量和进度要求;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执行甲方发出的签证或变更,对不属于乙方分包的范围内工作,需要乙方配合时乙方应该无条件提供配合;甲方应按照变更的内容及其完成情况及时、足量地办理变更的价款;单项人工费小于3000元的变更签证不予计取。
3.10.合同包干单价已包含利润、各种税费、福利等。
3.11.其它清包工作内容:
3.11.1.政策性调整、材料、人工、机械涨价等物价上涨,包括不可预见因素(除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均不予以调整,合同单价中已考虑各种风险。
除发包方变更以外,施工过程中,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进行签证、索赔。
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停工各自承担损失。
因发包方因素造成停工,10天内不做补偿,10天以上每人每天补生活费暂定50元。
因发包方原因出现项目滞停1个月,分包方有权解除合同并退场,发包方按已完工程量在一个月内向分包方结算并付清分包款,除此之外,乙方更不得以任何理由发生停工、聚众闹事等影响甲方正常工作和损害形象的事情,如发生上述事件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外,甲方将对乙方处以10000元/次罚款,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合同暂定总价的10%处以乙方的违约金。
3.11.2.配合相应的施工管理人员:
负责对班组进行技术交底、做好班组的技术资料,组织实施施工方案、技术交底、执行形象进度计划及现场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
3.11.3.负责场地内降排水。
四、承包工程费用计算方法:
按建筑面积计算土建工程480元/m2(不含水电、安装工程、外墙、电梯、门窗,不含税金)
1、安全文明目标达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未达到给予扣罚2元/m2。
2、乙方要无条件配合甲方迎接公司以及政府等相关机构的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如果因为乙方原因,导致检查结果没有达到项目部预期要求,罚款10000元每次。
同时在公司综合检查中,没有达到预期要求,罚款5000元/次。
3、如果因乙方原因导致竣工验收拖延的,造成维修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并由乙方承担项目一切损失及一切责任。
4、乙方的施工进度必须按甲方进度计划按期或提前完成,否则甲方除严格执行本合同第二条相关约定外,在必要时甲方有权插入专业班组进场突击,专业班组完成工程量按预算单价外加10%管理费和10%的突击用工补贴费计价,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5、上述综合劳务价中包括一切与承包工作内容(有关材料(含垃圾,剩余及退场材料)的进出场装卸费用),包括各种工资、津贴、补贴、节假日加班、夜班、赶工补贴、自备工具费、辅材费、机械费、劳保费、医疗费、差旅费、管理费、现场文明施工用工及工具等一切用工的各种费用且包括质量达到合格、工期提前或按期完成、安全无伤亡事故费用等。
五、结算及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
建筑面积根据2012河北省GB/T50353-2005《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计算。
变更增减分项工程工程量:
根据实际数量计算(单项在叁仠元以内不予计算)。
2、结算时间
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供结算清单,甲方在3月内办理完最终结算。
3、付款方式
3.1.本工程按阶段进行支付工程款,具体为:
按照每月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算价款,并向乙方支付实际完成工程量的70%款项。
主体封顶后支付已完工程量的80%款项,装修阶段每月按已完工程量的80%付款。
工程待竣工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完成结算,甲方支付乙方至结算总价款的97%,留结算总价款的3%作为工程保修保证金,二年后无息退还。
进度付款依据:
主体330元/M2,二次结构50元/M2,装修100元/M2。
六、质量要求
1、乙方必须确保承包范围内的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等级,并要求所有工序一次性成活。
凡不符合国家验收规范及甲方要求,甲方有权令其返工,返工所有工料费用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甲方工期损失。
返工后仍达不到要求时,甲方有权指令其它队伍协助其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尤其是特殊部位、特殊施工、屋面及外墙渗漏点处理,机械设备预留洞施工)。
2、甲方质检员或建设和监理方在施工过程中或验收评定时提出的整改意见,乙方必须照章执行,对拒不执行整改意见或整改不及时和整改后仍达不到质量要求的按2000元/次罚款。
对于质监站对项目的质量检查与验收,必须做到检查一次通过一次,否则乙方不仅要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罚款外,乙方还要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相关损失。
七、安全文明施工
1、乙方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对进场人员必须登记造册、办理工作卡及信息卡,并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乙方应做好作业区域的安全防护,给现场作业的工作人员提供足够的安全帽、橡胶鞋、安全带、加厚手套等安全保护用品,做好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防护工作。
3、乙方应指派足够的负责安全专项管理的工作人员,全面维护安全管理工作和处理所有人员在该工程区域内的人身安全等事故方面的问题。
进入该工程区域内的所有人员(含来自甲方或其它乙方的人员)违反了文明及安全方面的规定,均应受到甲方规定的处罚,此类处罚由甲方认同。
乙方指定的安全管理人员应能胜任此项工作,并有权执行甲方的各种指示及采取防止事故发生的预防措施。
乙方的安全员的任命应报甲方审批。
4、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自身或他人的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负责,并承担事故后的一切费用。
乙方应在第一时间首先通知甲方,甲方配合乙方处理事故后的事宜。
5、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配合甲方对事故原因的分析以及对事故责任进行查处。
6、乙方在其施工区域内堆放的材料、半成品、设备必须整齐、井然有序,及时的清理废料和建筑垃圾并运至现场指定地点。
7、乙方在施工区内,严禁在作业层违章作业、野蛮施工以及打赤膊、穿拖鞋、骂人、争吵、扯皮、打架等不文明行为(打架一次无论原因均对劳务队罚款2000元,直接参与者交派出所处理)。
8、安全事故的划分,非甲方原因造成安全事故完全由乙方负责,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9、严格按甲方项目制定的《建筑施工总分包安全管理责任协议书》、《文明施工管理办法》进行要求和管理。
必须确保该项目获“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
八、双方责任
1、甲方权责
1.1.甲方为乙方提供住房和食堂,食宿必须按照甲方要求统一管理。
1.2.乙方进场人员上岗前,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有关人员对乙方进场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培训。
1.3.甲方负责替乙方办理建筑业从业人员信用信息卡,民工工资卡以及有关证件,包括项目出入证等,办证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只计工本费)。
对于乙方进场人员,必须向甲方提供有效身份证,不得将犯罪人员引进工地施工,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1.4.甲方根据生产情况安排乙方工作,并对乙方进行分部分项工作进行技术交底及技术指导,解决施工中遇到的技术难题。
1.5.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结算、支付劳务费。
1.6.甲方有权对乙方现场管理人员进行人事任免权,乙方将无条件服从。
且乙方派驻现场的管理人员必须实行全权管理。
2、乙方权责
2.1.乙方指定为现场总负责人(联系电话),乙方指为现场材料负责人(联系电话),乙方指定的文件有效签收人为,联系电话。
乙方以上负责人不得擅自离开施工现场且每日早、晚均要向甲方对口专业管理人员报到,偶尔离开须向甲方请假并委托代理负责人,如未请假离开或未委托代理负责人,每次罚款500元。
乙方其他管理人员未经甲方同意,任何时侯(包括节假日及双抢期间)均不得擅自离岗,否则每发现一人次罚款200元/天且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节假日乙方施工人员不得减少,每减少一人,罚款50元/人.天。
乙方不得拒签甲方发出的任何函件,如有拒签甲方将处以1000元/次罚款。
2.2.乙方承包工程范围内工作内容不得转包。
在满足进度要求的情况下人员退场须得到甲方现场代表签字认可后方可退场。
2.3.乙方必须在本合同签订日内缴纳履约保证金100万元,进场后十日内退80%,竣工验收后退20%(均为无息退还)。
如在2018年6月30日前乙方不能进场,且甲方在2018年7月10日前全部退还乙方保证金(无息)。
2.4.乙方必须做好承包范围内的成品和半成品的保护工作,并不得破坏其它范围内的成品、半成品,否则按损失状况两倍处罚。
2.5.乙方须派出甲方所需的在政治、技术水平等各方面均合格的管理人员及劳务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6.由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乙方须把所需材料计划提前7天报甲方,(商品砼提前1天报需用量计划),并在施工中要注意材料节约,不得长材短用,不得浪费,不得偷窃。
如有偷窃(含材料包装袋等一切甲供材料),按损失材料价值两倍罚款。
乙方不得将本区段材料运至本合同承包范围外的其它部位使用,如有发现甲方将处以10000元以上/次罚款,并按损失材料价格的5-10倍赔偿甲方,发现二次,甲方将直接勒令乙方退场,并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7.乙方须爱护施工机具,如有损坏或遗失,应负责照现价赔偿。
2.8.乙方须按照图纸、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等有效施工文件、甲方施工方案、工艺标准、技术交底以及甲方其它要求进行施工作业,必须按期、保质、保量、安全地完成所承包的分项工程。
2.9.乙方须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统一指挥调度。
2.10.乙方有权拒收甲方不合格的以及达不到国家相关标准的原材料。
2.11.乙方有权拒绝甲方违章指挥。
2.12.乙方必须确保民工每月工资准时发放,必须造表发放民工工资,工人领款签字后于每月的最后一天,报项目存档。
2.13.乙方必须在甲方的指导下组织民工加入甲方成立的学习和培训组织,开展业务技能学习和竞赛,不断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
2.14.乙方不得拒签甲方发出的任何函件,如有拒签甲方将处以1000元/次罚款。
九、材料使用
参照3.3条要求和管理。
十、成品保护
1、保护好钢筋、模板安装及其它预留、预埋半成品。
2、砼结构成品保护:
柱、剪力墙(离地1-2层1.8m内四角包角保护;楼梯、踏步包角保护以及构造柱预留钢筋)。
3、其它成品保护工作。
十一、其它事项
1、签订劳务合同时,乙方必须将拟进场人员造册上报甲方,所报花名册人员必须与相应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名字及事实相符。
乙方必须保证其队伍的人员稳定,不能随意变动,如需变动或增减人员,必须在三天前向甲方提供变更人员名单。
甲方有权随时对乙方人员进行查对,一旦发现乙方人员与其花名册不符,每人次罚款100元。
乙方人员与其花名册不符者所发生的伤、亡事故,甲方将视其为私招乱雇,勿论原因,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按项目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处罚。
2、施工过程中,如无甲方指令,乙方不得擅自停工,如发生,乙方须赔偿甲方一切损失,并根据对工程影响大小,罚款1000至10000元,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3、乙方应有较强的经济基础,甲方由于其它原因不能按时结帐,乙方应自行保证施工人员2个月的生活费以及相关材料费、机械费、措施费。
4、所有劳保费用包含在包干单价中,甲方不另承担。
乙方须随时做好雨、雪天施工的准备,配备雨、雪天施工所需的雨衣、雨鞋等劳动保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工作服等按甲方统一规定统一办理,乙方须交纳相应成本费。
5、如乙方不履行合同,其余款及质量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作为支付甲方的违约金。
6、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原则,可协商补充条款。
以上条约自双方签字、盖章、履约保证金缴纳完毕之日起生效。
此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不可抗力
7.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甲方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以下方面的自然灾害:
7.1.1.烈度为6级以上的地震;
7.1.2.7级以上持续24小时的大风;
7.1.3.持续降雨24小时且降雨量/下雪为300mm以上;
7.1.4.40oC及以上持续24小时的高温;
7.1.5.-15oC及以下持续24小时的低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