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度农机化工作考核办法实施细则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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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度农机化工作考核办法实施细则表

 

济宁市2011年度农机化工作考核办法实施细则表

指标分类

序号

指标分值

考 核 内 容 与 计 分 标 准

自评分

考核分

备注

标准分

分项分

1

20

 

农机总值增长2%以上的记20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10分,扣完为止。

 

 

 

2

20

 

农机总动力增长4%以上的记20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5分,扣完为止。

 

 

3

20

 

农机经营服务总收入增长4%以上的记20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5分,扣完为止。

 

 

4

40

 

农机化综合水平达到82%或年增2个百分点以上的记40分,每降低0.5个百分点扣10分,扣完为止。

 

 

 

 

 

 

 

 

 

 

 

 

 

 

 

 

 

 

 

 

 

 

 

 

 

 

 

 

 

 

 

 

 

 

 

 

 

 

 

 

 

 

 

 

 

 

 

 

 

 

 

 

 

 

 

 

 

 

 

 

 

 

 

 

 

 

 

 

 

 

 

 

 

 

 

 

 

 

 

 

 

 

 

 

 

 

 

 

 

 

 

 

 

 

 

 

 

 

 

 

 

 

1

20

 

申报成功并实施1项以上部省级项目(如购机补贴项目、保护性耕作、水稻机械化等)记10分、1项以上市级项目记5分、1项县级项目记5分。

此项最高记20分。

 

 

 

2

100

30

①按时编制并上报购机补贴实施方案,坚持原则和程序,公平、公正、合理确定补贴对象记30分。

 

 

 

30

②补贴机具统一编号,喷涂标识,牌证档案齐全规范,建立电子信息档案的记30分,电话核实及现场检查中发现有未喷涂标识、编号、未入户挂牌、补贴确认书有错项等问题的,每项扣2分,扣完为止。

 

 

15

③领导重视,宣传发动效果好,严肃购机补贴纪律,无违规行为的记10分,有违规行为的不得分;及时做好监督、检查和验收工作,及时处理农民反映的问题、建议并落实的记5分,监督、检查和验收工作不力的不得分。

 

 

15

④按时上报调查、统计信息、工作总结、自查报告、绩效自评报告(均含电子文档)的记15分,每缺1项扣2分,扣完为止。

 

 

10

⑤根据市局年底组织的全市补贴检查结果,按比例计分,最高10分。

 

 

3

90

20

①及时召开玉米机收保护性耕作机械深松现场会的记10分,召开水稻、花生、大蒜、棉花作物以及畜牧、水产、林业等机械化作业现场会的记10分。

此项最高记20分。

 

 

 

40

②完成玉米联合收获机推广任务的记15分,未完成的扣2分;完成小麦免耕播种机推广任务的记10分,未完成的扣2分;完成深松机械推广任务的记10分,未完成的口2分;完成水稻插秧机、联合收获机推广任务的记5分,未完成的扣2分。

 

 

15

③加快经济作物机械化创新发展(花生播种和收获机械化、大蒜收获机械化、棉花拔柴机械化、薯类机械化),成效显著,计10分;完成推广任务的记5分,未完成的扣2分。

 

 

5

④经济作物机械化创新发展考评前五名计5分。

 

 

10

⑤完成2011年度《农机科技推广》杂志订阅任务的记2分,未完成的不得分;完成推广信息上报并采用的记8分,未完成的不得分。

 

 

4

60

5

①春季组织农机抗旱保苗,成效明显的记5分,未成立抗旱领导小组或抗旱服务队的扣3分。

 

 

 

10

②三夏农机作业组织化程度高,小麦机收率98%以上的记10分;低于98%的扣5分。

 

 

30

③三秋农机作业组织化程度高,玉米机收率83%以上的记20分,83%以下的扣5分;玉米秸秆还田率93%以上的记10分,低于93%的扣5分。

 

 

10

④农机深松作业面积2万亩以上的记10分,低于2万亩的扣5分,未开展农机深松作业的不得分。

 

 

5

⑤三夏、三秋农机生产进度、工作总结及需上报材料等,上报及时且数字准确的记5分。

逾期每被催要一次的扣1分;数据错误或数据前后矛盾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扣完5分为止。

 

 

5

60

20

①大力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完成年度合作社发展任务的记20分,每少一家扣3分。

 

 

 

15

②开展农机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的记15分,合作社章程等制度未上墙的扣5分,标准库房低于200平方米的扣5分。

 

 

15

③“五有”农机专业合作社占三分之一以上的记15分,低于三分之一的扣5分。

 

 

10

④农机专业合作社组织农机跨区作业,成效明显的记10分,没有作业合同或作业订单的扣5分。

 

 

6

50

20

①建立健全由一把手挂帅的农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将安全生产纳入农机化目标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及奖罚措施,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乡镇、村和机手,做到目标到岗、责任到人的记20分,每缺1项扣5分,扣完20分为止。

 

 

 

10

②事故报表准确、及时;半年、年度事故总结分析报告齐全,并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农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完备,有专人负责事故处理;有满足事故处理需要的基本设备;农机事故处理结案材料上报及时的记10分,每缺1项扣2分,扣完10分为止。

 

 

20

③农机隐患排查治理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计划、措施齐全,整治效果显著,全年至少组织3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记20分;无专项整治方案、计划、措施的扣5分;农机隐患排查治理及安全生产大检查每少1次扣5分。

 

 

7

50

15

①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实行承诺服务和首问负责制,执法检查规范、检查记录齐全,档案管理规范,严格执行农业部“三令四规范”规定、无违规发放牌证现象的记15分;一项不达标扣3分,扣完为止。

 

 

 

15

②有满足开展监理业务需要的服务大厅和软硬件装备,实行“一站式”服务,各项规章制度健全,业务流程规范的记15分;监理服务大厅和软硬件装备未达到规定要求的扣5分,未实行“一站式”服务的扣5分,各项规章制度、业务流程未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的扣5分。

 

 

20

③认真开展平安农机创建工作,领导重视,创建实施方案切实可行,按部创建标准完成“农机安全镇、村、户”年度创建计划的记20分;无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扣10分,无创建实施方案、创建措施的扣5分,未完成年度创建任务的扣5分。

 

 

8

80

30

①完成市局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入户、年检和驾驶员考核发证年度计划的记30分,完成60%以上的记25分,完成50%以上的记15分,完成30%以上的记5分,完成30%以下的不得分。

 

 

 

30

②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三率”水平在全市平均水平以上的记30分,“三率”水平每低于全市平均水平1个百分点的扣1分,低于全市平均水平20个百分点以上的记5分。

 

 

8

③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情况登记表报表及时准确、存档规范,半年、全年工作总结和各类专项总结材料上报及时的记8分。

驾驶操作人员情况登记表报表不及时、不准确、不齐全,存档不规范的扣4分;半年、全年工作总结和各类专项总结材料上报不齐全、及时的扣4分。

 

 

9

④积极组织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安全宣传教育到位,效果明显;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做到活动有计划、有重点、有效果、有总结的记9分。

未按规定组织安全教育培训的扣5分;“安全生产月”活动无计划、无重点、无总结的扣4分。

 

 

3

⑤完成《山东农机化》杂志发行任务并及时上缴杂志款的记3分,否则不得分。

 

 

9

50

30

①一是《农机维修技术合格证》依法许可,程序合法,许可事项上墙公示的记10分;二是维修网点实现微机化管理,网点信息全部上网并及时更新,电子、文字档案完备的记10分;三是《农机维修技术合格证》发证率达98%以上的记10分。

上述三项每少完成一项扣10分,每项中完成不好的扣1分,扣完为止。

 

 

 

20

②积极开展“星级文明农机维修网点”创建活动,星级网点创建材料规范且上报及时的记10分;圆满完成创建任务的记10分,完成60%及以上的记8分,60%以下的不得分。

 

 

10

40

30

①职业技能鉴定的组织、申报、考核、发证符合规定程序和标准,申报表、准考证、汇总表、试卷等资料齐全,完成市局下达的年度任务的记30分。

凡申报表、准考证、汇总表、试卷等资料每少1项或1项不齐全的扣2分,职业技能鉴定任务每少完成10人扣3分。

 

 

 

10

②考评员队伍健全(需3人及以上,以有效考评员证为准)的记10分。

考评员达不到3人的每少1人扣3分。

 

 

 

11

30

10

①积极组织开展春季、三夏、三秋市场整顿及打假护农行动,下发打假有关文件,打假记录齐全,打假工作总结按时上报,全年组织打假3次以上且成效明显的记10分。

缺1项扣2分。

 

 

 

10

②设立农机投诉机构并挂牌,规章制度健全,投诉事项上墙公示,投诉档案规范齐全,及时妥善处理各类农机质量纠纷的记10分。

有一项不符合规定的扣0.5分,发生质量纠纷处理不及时或久而不结的不得分。

 

 

10

③投诉机构有相应的办公以及投诉受理场所,按要求配有电话、照相机、传真机、微机等相应的投诉受理设备和设施的记10分,每少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

 

 

 

12

30

10

①认真开展“农机报废更新制度”调查活动,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报告、按时上报的记10分,完成不好的扣1分。

 

 

 

10

②在国家、省和市农机化网及其它媒体发布有关农机维修管理和职业技能鉴定信息累计20篇以上(含20篇)的记10分,记满10分为止,每少一篇扣0.5分,没有不得分。

 

 

 

10

③工作有创新。

如:

在探索建立区域性农机维修服务中心、与厂家合作建立农机维修4S店、扶持以农机维修为主的农机专业合作社、争取阳光培训鉴定等工作中,取得显著效果并有典型材料的记10,有一项记5分,记满10分为止,没有不得分。

 

 

 

13

40

10

①学校领导班子健全记2分;固定教职工不少于5人,其中理论教员不少于3人、教练员不少于2人的记8分,理论教员或教练员每少1人扣1分。

 

 

 

10

②有独立的培训场所、学校占地面积不少于2500平方米、教练场地1500平方米以上、培训规模不少于100人的记10分,1项不达标的扣2分。

 

 

10

③办公室、教室、实习室、图书室、教具库齐全,有必要的电教设备记5分;有大、中、小型拖拉机和联合收获机,教练车辆总数不少于5台的记5分,每少1台扣1分。

 

 

10

④教学档案、学员档案、考试档案齐全,教学、经营行为规范的记5分;及时上报市局备案资料的记5分,否则不得分。

 

 

14

60

30

①完成各类农机化新技术培训的记10分;完成拖拉机、联合收获机驾驶员新训任务的记20分,未完成的扣10分。

 

 

 

10

②开展保护性耕作技术培训工作,完成任务的记5分;完成新购机农民培训任务的记5分。

 

 

 

15

③开展经济作物机械化技术培训、技能培训、阳光工程培训工作,完成任务的记15分(每项5分),阳光培训抽查有问题的扣2分,未完成的每项扣2分。

 

 

5

④积极开展农机科普教育和送教下乡活动的记2分,不开展的不得分。

举办成人教育、联合办学的计3分,没有的,不得分。

 

 

15

60

10

①领导重视,配备专兼职信息宣传工作人员的记10分。

 

 

 

10

②制定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奖励制度,并执行到位的记10分。

无考核奖励制度的扣10分,执行不到位的扣5分。

 

 

20

③完成市局下达年度信息任务记15分,完成年度调研任务记5分。

完不成任务的按:

实际完成数×(信息或调研满分值÷任务数),计算得分。

 

 

10

④完成市局下达新闻报道任务数记10分,完不成任务的按:

实际完成数×(10÷任务数),计算得分。

 

 

10

⑤网站运行正常,并经常进行网页内容更新的记10分,更新较少的扣2分,不更新的扣5分。

网站关闭的扣10分。

 

 

16

40

10

①配备专职统计人员并持证上岗的记10分。

无专职人员的扣10分,无上岗证的扣5分。

 

 

 

10

②有2011年度统计分析报告的记10分,没有不得分。

 

 

10

③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上报统计报表的记10分,未按规定时间要求上报的扣5分。

 

 

10

④县、乡统计年报原始资料齐全、填写规范、保存完整、立卷归档的记10分。

没有乡镇统计年报原始资料的扣2分,没有立卷归档的扣3分。

 

 

17

40

15

①农机人事劳动统计报表、电子文档上报准确及时、填写规范、立卷归档的记10分;按要求形成较高质量年报统计分析报告并及时上报的记5分。

以上各材料上报不及时的分别扣4分,统计分析报告完成质量不好的扣2分,统计资料不全且存档不规范的扣4分。

 

 

 

8

②执行有关规定,加强优秀乡镇农机技术人员考核与管理,有研究乡优工作的公文或会议记录,乡优材料立卷归档的记6分;奖金及时兑现的记2分。

无公文或会议记录,材料上报不及时、没有立卷归档的分别扣2分。

 

 

5

③按规定要求及时上报系统评先树优情况和材料的记5分,未及时上报、没有立卷归档的分别扣2分。

 

 

3

④开展全市原农机站人员落实参保退休政策调研活动,按规定要求及时上报材料的记3分,未及时上报的扣2分。

 

 

2

⑤开展县(市、区)农机政风行风被评议情况调研活动,按规定要求及时上报材料的记2分,未及时上报的扣1分。

 

 

3

⑥做好市局党委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工作,按规定要求及时反馈意见材料的记3分,未及时反馈意见的扣2分。

未开展此项工作的不得分。

 

 

4

7制定全县(市、区)农机化工作考核奖励制度(办法),并执行到位的记4分。

无考核奖励制度(办法)的扣2分,执行不到位的扣2分。

 

 

1

 

 

2010年度全面工作获农业部、省农机办先进的记30分,市委、市政府先进记20分,县委、县政府先进记10分。

 

 

 

2

 

 

2010年度单项工作获农业部、省农机办先进的记20分,市委、市政府先进记10分。

 

 

 

3

 

 

2011年度承办全国、省、市级现场会或其他会议的分别计30分、20分、10分,承担对农机工作有重大影响活动的记15分。

 

 

 

综合得分

 

 

 

 

 

备注:

1、考核时的计分依据,一是以市局各科室掌握提供的各县(市、区)局统计上报材料、数据的电子文档时间为准,二是以县(市、区)局提供的书面材料、数据和原始记录为准,三是以检查时实地察看到的场景、材料为准。

     2、实地察看重点以新创建的农机化示范乡镇、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安全乡镇、星级文明农机维修网点为主。

    3、在加分项目第3项中,“承办全国、省、市级现场会或其他会议”的记分以最高级别记分,不重复记分;“承担对农机工作有重大影响活动”是指承担市级及以上具有全局性影响的工作或活动。

    4、每一小项的扣分情况,均指扣完本项分值为止,不得负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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