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市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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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龙泉市201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文本

2011年是实施龙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的开局之年。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和改善土地宏观调控,提高供地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倒合理性,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城市规划的有效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10]4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号)等法律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市域总体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的相关要求以及土地市场发展状况,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201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指导思想是:

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浙江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为指导,按照“控制总量、优化增量、盘活存量、提高质量”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民展“十二五”规划发展目标和2011年城市建设思路及实施重点,以“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和“供给引导需求”为基点,合理安排201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的总量、结构、布局、时序和方式,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合理利用,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充分发挥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在宏观调控中的闸门作用,以土地供应结构调整和利用方式的转变,保障和促进我市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民生改善,着力提升区域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促进城乡统筹,为“十二五”打好开局之年,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01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一)严格保护耕地,控制新增建设用地总量,加大“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力度和存量挖潜力度,优先供应存量建设用地和闲置土地,着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合理用地需求,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二)优化土地供应结构,有保有压,优先保障民生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一心五点”工业项目用地,促进民生改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

(三)优化土地供应空间布局,坚持区域联动发展和城乡统筹发展要求,促进中心城区、工业园区、重点功能区块、新农村协调发展,优化产业布局,着力提升城市综合服务功能提升,加快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

(四)严格执行国家土地供应政策,严格规范土地供应方式,积极探索土地出让方式的优化完善,严格土地使用标准,促进市场配置土地资源基础性作用的发挥,严格查处违法违规用地。

二、计划指标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龙泉市201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568.81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控制在45.02公顷以内,占比7.91%;消化“批而未供”土地盘活存量土地523.79公顷,占比92.09%。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龙泉市201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为1.73公顷,点总量的0.30%;工矿仓储用地为63.13公顷,占总量的11.1%;住宅用地为25.71公顷,占总量的4.52%(其中,廉租房用地为0.16公顷,经济适用房用地0.20公顷,公共租赁用房用地为0.40公顷,商品房用地8.52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2.09公顷,点总量2.13%;交通运输用地466.15公顷,点总量的81.95%。

表1龙泉市2011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公顷)

合计

商服用地

工矿仓储用地

住宅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交通

运输

用地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特殊

用地

合计

廉租房用地

公共租赁用房用地

经济适用房用地

商品房用地

其他

用地

供应量

568.81

1.73

63.13

25.71

0.16

0.40

0.20

8.52

16.43

12.09

466.15

比例

0.30%

11.1%

4.52%

0.03%

0.07%

0.04%

1.5%

2.89%

2..13%

81.95%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空间布局

2011年度龙泉市国地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城区建设用地供应119.77公顷,占总量21.06%;“一心五点”工业园区,龙庆高速、龙松公路、5.1省到,安仁、八都中心镇等建设用地供应439.91公顷,占用市土地供应总量的78.94%。

三、土地供应政策导向

(一)优化土地供应结构

为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增长方式转变,对各用途土地供应采取“突出重点、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原则,优先保障民生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一心五点”工业园区、产业功能区项目的用地要求,从严控制限制类项目用地,严禁为高能耗、高污染、高排放和产能过剩等禁止类项目安排用地计划。

1、保证重大基础设施和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公共服务、环境建设的土地供应,创造良好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运行和服务水平。

优先确保龙庆高速公路、龙松公路、5.1省道等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用地供应,适度加大城市基础设施用地供应,努力提升城东区块的城市建设功能;大力支持教育、卫生等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公共服务建设用地供应,构建覆盖城乡、功能完善的综合公共服务体系;合理保障生态工程建设所需用地,大力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着力建设浙闽赣三省边际中心城市。

2、加大住宅用地供应规模,确保住宅用地供应总量不低于前2年平均实际供应量;提高并优先保障廉租房、下山脱贫小区、移民安置小区、农民公寓等保障性住房用地比例,对列入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的用地实行“应保尽保”;确保保障性住房、省级中心集镇等区域实施的危旧房与城中村改造以及中小户型普通商品房住房建设用地不低于住宅供应计划总量的70%,限制高档住宅商品房项目建设用地供应。

禁止以农家乐为目的的项目建设用地供应;积极支持“一心三点”集镇建设的用地需求保障;不断优化住宅供给结构;不断完善保障性住房、廉租房、下山脱贫点、移民安置点等多层次的住房保障体系,促进房价稳定,抑制房地产投资过度。

3、积极引导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保障优先发展产业化服务业项目发展用地需要。

优先支持五金汽配、竹木加工、青瓷生产研发基地等产业发展所需的建设用地供应;优先确保“一心五点”项目用地要求,从严控制规模较小、生产能力不高的项目等限制类项目用地,严禁高能耗、高物耗、高污染、低附加值的产业项目用地。

鼓励盘活存量工业用地开发建设。

(二)优化空间布局

落实龙泉市域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城市空间发展意图和功能定位,坚持区域联动发展和城乡统筹的发展,突出城东安置区、八都、上垟等待生态移民小区、滩坑移民小区等区域建设和综合服务功能提升,加快推进省级中心镇开发建设力度,不断优化产业空间布局。

1、优化中心城区功能布局。

积极支持旧城改造;支持工业园区、“回归工程”建设开发开发,优先保证后沙路北段、市中心粮库、城东安置区等重大区域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和重大产业项目以及下山脱贫点建设的土地供应;结合土地储备确保“城中村”改造和村庄整治,加大执法监察力度清查城乡结合部的违法违规及闲置用地。

2、支持“一心五点”工业功能区产业用地供应。

优先保证五金汽配、竹木加工、不锈钢等重点产业建设项目的土地供应,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

工业项目用地供应突出“有保有压”的原则,严禁高能耗、高物耗、高污染、低附加值产来项目用地;严格限制规模较小、生产能力不高的建设项目供地。

3、积极支持安仁、八都中心镇建设。

积极支持集镇建设所需的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和新村建设涉及的国有建设用地。

4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优先为下山脱贫、村庄改造等农村综合整治项目汲及的道路、卫生等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所需的国有建设用地提供用地保障。

鼓励与土地整理复垦相结合,通过对分散居民点的拆迁、合并、改造,增加农用地或建设用地。

鼓励各乡镇(街道)开展新农村建设,因地制宜,合理利用土地,提高土地利用的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

(三)促进土地节约集约

1、严格保护耕地,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增长速度和规模,促进土地资源有效利用和可持续利用。

严格执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从紧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建设用地;严格执行国家供地政策,建设用地地块在具备开发条件、符合规划前提下,努力提高供地率和用地效率,确保前3个年度土地供应率分别达到90%、80%、50%;严格按照浙江省“365”节约集约用地相关要求,切实加大“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力度,切实加大低效、闲置土地处置盘活力度,积极开展产业集聚区节地示范活动和企业节地挖潜活动,确保上级下达目标任务的完成;加强土地批后监管,促进土地有效开发利用,严格查处违法违规和闲置用地。

2促进产业用地的节约集约利用,提高产业用地的利用效益。

完善并严格执行产业用地的用地标准和相关控制性标准,合理控制产业用地规模和项目实施进度,努力推进标准厂房建设;大力支持“一心五点”工业发展所需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整体效益;引导企业向工业园区和工业功能区集中,除重大、特殊项目外,严格控制在园区和工业功能区外单独选址进行建设。

3、促进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用地的节约集约利用。

按照节约集约利用的总体要求严格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土地使用标准,积极开展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用地有偿使用,通过经济机制促进节约集约用地。

(四)促进城乡统一土地市场建设,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

继续推进土地市场建设,提高市场配置资源作用。

工业用地及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项目用地一律实行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改进和完美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式。

有竞争性的基础设施用地开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式。

有竞争性的基础设施用地开展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试点。

加大政府土地储备力度,完善土地一级开发机制,增强政府住房保障和调控市场的能力。

四、计划的实施及保障措施

(一)确保计划执行的严肃性,提高实际操作的灵活性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一经公布实施后,不得随意变动。

因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实施、土地市场调控政策变化等确需调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工业区管委会应当于每季末前,向龙泉市国土资源局提出计划修订方案,经龙泉市国土资源局审核报龙泉市人民政府批准后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计划应及时向社会公布。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实施的具体地块,包括列入当年供应的正式项目和30%面积的后备项目两部分,实行适度弹性、滚动管理。

未列入计划和向社会公布的项目地块不得供地,发改、规划、国土、建设等部门均不得为其办理任何审批手续

(二)健全土地储备运行机制。

加强政府对土地供应的宏观调控能力

加大政府在土地储备开发和土地供应中的主导性作用,科学编制土地储备年度计划和土地储备开发计划内,加大土地储备及开发力度,对已经列入储备库的存量土地,积极创造供地条件,力争做到应供尽供。

(三)加强计划实施的沟通协调,建立共同实施计划的联动机制

市国土、发改和建设规划等部门应加强部门协作配合,主动提供服务,提高办事效率,定期协调解决计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对列入计划的项目加快审批,支持帮助“一心五点”工业功能区和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推进计划实施。

乡镇(街道)和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实施土地供应计划的主体作用,加强规划设施、征地拆迁等前期工作协调,及时主动与市国土局、市发改局、市建设局等相关部门沟通,共同研究解决计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计划的实施。

(四)建立计划执行情况的动态跟踪管理和定期分析制度

市国土资源局应加强对计划实施的动态跟踪管理,及时总结计划执行情况,定期向市政府报告计划执行情况。

对因特殊原因影响供应计划安排的,及时会同市发改、规划建设等相关部门做好计划调整工作。

(五)建立计划执行监督和奖惩制度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浙江省龙泉市工业园区管委会应从自身职责出发,全面落实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对于严格执行土地供应政策、土地利用集约程度高、土地利用效益好的乡镇(街道)、“一心五点”工业功能区,在下一年度计划指标分配中予以优先支持。

对于不严格执行土地供应政策、土地利用集约程度不高、土地利用效益不好、甚至出现违法用地的乡镇(街道)、“一心五点”工业功能区,在下一年度指标分配上予以削减。

五、计划的实施与监督

本计划经龙泉市人民政府批准,报丽水市国土资源局备案后,向社会公布实施。

本计划需在龙泉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由龙泉市国土资源局具体组织实施。

龙泉市国土资源局应依据本计划及时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方案,严格按计划供地,各相关部门应紧密配合国土资源部门搞好供地计划的贯彻实施。

附件1

2011年龙泉市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汇总表

单位:

公顷、%

县、市

供地总量

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

商品住房用地

保障处安居工程和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占(%)

保障性住房用地

各类棚户区改造用地

公共租赁房

限价商品房

中小套型商品住房

合计

存量

增量

廉租房

经济适用房

廉租房

经济适用房

划拨

出让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龙泉市

25.71

1.65

24.82

0.16

0.20

16.43

0.40

8.52

2.13

75.146%

附件22011年龙泉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用地计划统计表

单位:

公顷

项目名称

保障性住房用地

各类棚户区改造用地

公共租赁房

限价商品房

廉租住房

经济适用房

城市棚户区

工矿棚户区

林区棚户区

垦区危房

煤矿棚户区

限价商品房

其中新增

其中新增

其中新增

其中新增

其中新增

其中新增

其中新增

其中新增

其中划拨

其中新增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八都异地脱贫小区

1.09

1.09

七村留用联建房

0.32

上洋镇兴垟脱贫小区

0.25

0.25

南秦村拆迁留地安置点

0.54

0.54

西街街道石龙岗下山脱贫点

0.20

0.20

龙渊街道岭坤下山脱贫

0.10

0.10

大沙“6.25”灾后安置点

0.50

0.50

水南村农民留地安置点

0.65

0.65

金沙新区拆迁安置地块

0.66

0.66

小梅镇异地下山脱贫小区

0.53

0.53

龙渊街道四村留用地

0.05

0.05

小梅下山脱贫小区地块

0.37

0.37

松溪弄农民安置房

0.50

0.50

南大垟经济房,廉租房、公租房

0.16

0.20

0.40

0.40

0.40

合计

0.16

0.2

5.76

5.44

0.40

0.40

040

2011年龙泉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用地单位:

公顷

项目名称

保障性住房用地

各类棚户区改造用地

公共租赁房

限价商品房

廉租住房

经济适用房

城市棚户区

工矿棚户区

林区棚户区

垦区危房

煤矿棚户区

限价商品房

其中新增

其中新增

其中新增

其中新增

其中新增

其中新增

其中新增

其中新增

其中划拨

其中新增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龙泉市城东安置区地块

5.94

5.94

龙渊街道张村村脱贫小区

0.35

0.35

查田镇查兴园小区

0.54

0.54

宏阳滩坑移民安置点

3.00

3.00

剑池街道住宅用

0.34

0.34

城北乡下山脱贫小区

0.20

0.20

塔石乡上坞下山脱贫小区

0.30

0.30

合计

10.67

10.67

总计

0.16

0.20

16.43

16.11

0.40

0.40

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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