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激发基层民警的工作积极性 增强奉献精神和爱民意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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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激发基层民警的工作积极性增强奉献精神和爱民意识
如何激发基层民警的工作积极性增强奉献精神和爱民意识
“国家安危公安系于一半”。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的历史条件下,公安机关肩负着巩固共产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政治和社会责任。
而我们县级基层公安机关则是整个公安工作的根基,是公安基层基础建设的主力军,它既是公安工作的基础,又是公安工作的根本,也是落实“三基”工作的重要保障,基层基础建设能否取得实效,关键取决于是否充分调动广大基层民警的主观能动性,是否能最大限度地激发其工作积极性、创造性和主动性。
当前我县在编民警234人,二线和病休等不再岗人员达28人,实际在岗民警仅206人,占全县人口总数的万分之如何调动和提高基层民警的工作积极性是干好基层各项公安工作的根本所在,是提高公安各项工作的“大前提”,也是群众评价公安队伍建设和衡量一个单位整体素质及风气的重要标准。
因此,提高基层民警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事关公安队伍建设的一件大事,提高民警及各级领导干部的综合素质,充分调动基层民警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奉献精神和爱民意识,认真履行公安职责,是当前公安队伍中有待研究的一个新课题。
一、目前影响和制约基层民警工作积极性的主要因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工作压力大,心理负担重,民警承受的压力达到了底线。
随着社会政治经济改革的逐步深入,社会治安形势也日趋严峻,加之公安工作任务日益繁重艰苦,特别是常年直接面对各种尖锐矛盾的一线基层民警,除了平时的正常上班外,由于突发事件多,安全保卫工作多,需要集中警力处置的热点问题多,各方面要求公安机关配合支持的工作多,民警经常处于高度的紧张状态,长期难以得到休整,身心健康受到严重伤害,民警的抱怨、厌战情绪便油然而生,影响了工作积极性。
加之治安社会环境复杂性、多样性、综合性、无预料性等特点,导致目前基层民警有心应对,无力处置,心理负担重,压力达到了底线。
(二)、执法环境差,群众不理解,直接影响到了案件侦破。
当前,由于社会转型,各种问题层出不穷。
就我县而言,百姓的征地拆迁,土地赔偿等一系列问题,造成政府给百姓赔偿不到导致堵塞交通,阻止施工等群体事件屡屡偕是,无法彻底满足社会治安的需要和人民群众的要求,引起广大群众的不满意和对公安工作支持度的降低。
民警公正执法得不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无辜民警遭受群众的谩骂侮辱、人身伤害的事件时有发生,民警为民服务却听不到谢谢,得不到百姓的认同,总有些人戴着有色眼镜来看待警察,把警察队伍中某些个别人的不良行为当成是整个警察队伍的通病,加上媒体对警察队伍负面报道较多,警察在工作中威信度下降,得不到人们尊重,还要承受一定的不满和埋怨,直接削弱了民警的自豪感。
其次,随着我国法律法规的不断健全和完善,对公安执法工作责任追究的措施和制度相继出台并越来越严格,基层民警的执法压力大越来越大。
同时,随着公民法律素质和意识的不断提高,对公安民警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民警动不动就可能受到被投诉的威胁。
再则,当民警到一个地方去调查取证时,困难重重,有的看见了不愿意作证,导致案件侦破难度大。
因此,导致基层民警在执法办案中瞻前顾后,害怕做得多错多,不敢放心大胆地开展工作。
(三)、少数民警爱岗敬业职业精神缺乏,工作热情大减。
基层民警与同等单位的工作人员相比,工作强度大、待遇偏低、休息无保障,导致民警对警察这个神圣职业缺乏认同,从而造成队伍思想不稳,凝聚力下降,爱岗敬业精神淡化,工作积极性不高。
少数民警缺乏立足岗位建功立业的充足干劲,思想不求上进,工作没干劲,缺动力,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只做自己份内的事。
少数青年民警存在好逸恶劳、不思进取思想,怕吃苦、求安逸,不会不懂不去学习,也不去研究,交办的事办不来就搁在一边,不闻不问,“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等靠思想严重,民警的职业荣誉感、成就感和敬业精神下降,工作积极性大打折扣,热情大减。
(四)、待遇偏低,横向比较酬劳不匹配,工作不主动。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上级机关对基层民警的要求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民警的期望值步步攀高,而民警所处的工作条件与所肩负的工作任务极不相称,民警付出的劳动和艰辛同所得到的回报相比相对较低。
基层一线民警长年加班加点,加班工资或补助不能到位,使民警收入的增加远远低于教育、医疗、住房等消费支出的增长速度,虽然账面收入与其他政府部门差不多,但单位时间内的收入远远偏低,公安民警收入“低于部队、高于地方”的政策并没有真正落实。
同时公安部门由于人员多,基层非领导职务的评定比例低于其他部门,致使部分民警工作十几年了还是科员,有的工作到退休了还没有解决副科级,这与其他政府部门、党群组织有天壤之别。
同尽在咫尺的市区工资差别也非常大,同工不同酬的现象非常严重,这导致民警工作不主动。
(五)、民警自身的想法被忽视,谈心关心少,直接影响了民警个人的工作热情。
一是有的基层领导在确定组织目标时没有充分听取民警的想法和需求,往往只考虑上级的要求和个人的目标,对民警的期望少有考虑;二是有的基层单位内部缺少竞争和活力,老面孔、老观念、老套路,干多干少一个样,无过便是功,一潭死水,死气沉沉;三是有的基层领导与民警协商、沟通、交流少,民警只能被动接受工作任务;四是有的基层领导主观臆断,对民警不信任,批评挑剔的多、表扬赞许的少。
以上种种,都不同程度上让民警心生不满、抱怨、失落和不公平感,从而影响了民警工作积极性的发挥。
(六)、在队伍建设理念上,政治思想教育形式与效果失调。
近年来公安机关不间断地开展了一系列声势浩大的政治思想专项学教活动,基本形成了相当固定的套路,一般是逐级制定学习教育方案,提出要分阶段实施,各个阶段又都提出阶段性的目标任务。
各警种都要根据方案要求作到全警动员、制定方案、集中学习、查摆剖析、撰写心得、互评互测。
从表面上看似乎内容实在,程序严密,实际上华而不实。
公安机关当前内部分工很细,民警的职责各异,存在问题并不都是思想觉悟不高、政治素质不强引起的。
试想让新参加工作或只负责文件收发的内勤民警写数千字的剖析思想根源存在问题的材料,到底有何实际意义。
于是每逢学教活动,公安队伍中就会出现所谓的剖析材料“标准文本”,抄袭成风,以空对空。
而近年来,公安队伍接连出现高级领导沦为阶下囚,上至公安部副部长,下至某公安厅副厅长、某市公安局长等纷纷堕落,对公安队伍震撼很大。
积极的方面看是体现了政府惩治腐败的决心和成效,而在消极的方面看,引起了公安队伍内部的信任危机。
因此,台上领导高唱倡廉,台下民警则在心里打问号,这种几人生病所有人吃药的运动式的学教活动已经使基层民警普遍缺乏认同感。
二、如何提高基层民警工作主动、创造性和积极性
(一)做好人性化的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引导民警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树立主人翁意识。
哲学上讲内因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根据和决定性因素,外因的力量再大,也必须通过内因而起作用。
也就是说,民警是否愿意发挥积极性,最根本的还是取决于其自身,取决于每一位民警对警察工作、警察事业的认识、兴趣等内在因素。
所以,发挥民警积极性的根本点在于提高民警思想素质和自身素质,要把教育工作贯穿于使用民警的每个环节。
要通过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民警的政治觉悟,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为公安事业忘我奋斗的牺牲精神,组织民警进行必要的思想、信念、宗旨教育,组织民警进行政治理论,党的基本路线、党章的学习,增强民警识别是非的能力,激发民警的奉献精神,调动民警的工作积极性。
当前要组织民警进行“八荣八耻”荣辱观教育,增强工作的责任感。
特别在抓基层队伍正规化建设中,要以“三基一化”、“三项建设”、“两个坚持”为契机,在民警中开展学政治、学业务、比业绩的竞赛活动,全面提高民警的综合素质。
同时,也要让民警认识到当警察是许多人渴望而得不到的工作,是高尚的职业,党和国家十分重视公安工作,民警的工作条件正在不断改善。
只要每一位民警有了这种认识和精神,即使有许多消极因素,也阻挡不了他们发挥自己的积极性,这就是内因的决定作用。
(二)、多策并举,切实为基层减负。
基层所队工作量大、任务重、工作千头万绪,而“婆婆”、“管家”又多,缺乏自主权。
因此,上级公安机关要综合考虑,采取多种措施,尽力为基层减负,为基层公安机关自主开展工作提供更大的空间。
在公安工作中,不能一味要求民警样样精通、样样做好,人为地将每项工作都给予民警最高动机强度,反而会对任务的完成产生不利影响。
当任务较容易时,动机的激起水平较高是最佳状态;任务难度中等时,动机激起水平适中是最佳状态;任务越艰巨,动机激起水平反而应该随之降低才能达到最佳状态。
所以在基层民警承受巨大工作压力而积极性下降时,领导同志应该主动关心“是否超负荷工作而身心疲惫”、“执法环境如何”、“对工作条件有何要求”、“工作中有何难处”等类似问题,虽然不一定能够完全解决这些问题,但关心本身就能舒缓民警压力而使工作士气和积极性得到有效提升。
(三)、正确实施奖惩,坚持以工作绩效公正评价,合理激励,焕发民警的工作热情。
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制度,坚持以工作绩效公正评价民警,并根据考核结果,正确地实施奖惩激励,从而使民警得到公正的评价和回报,激发其工作积极性。
一是评价与奖惩要客观。
奖励是对人们的某种行为给予的肯定,如果奖励得当,可以进一步调动广大民警的工作积极性;如果奖励不当,名不符实,不仅会产生错误的示范,挫伤大多数民警的自尊心,而且会使被奖励者感到受之有愧,产生内疚心理。
惩罚是对人们某种行为给予的否定,惩罚得当,既能消除行为人的不良行为,还可以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惩罚不当,或偏轻或偏重,不仅达不到惩罚的目的,还会导致侥幸心理或激发矛盾。
二是评价与奖惩要及时。
对民警中好的或不良行为,都要及时给予相应的评价,及时奖励或惩罚,使被奖励者或被惩罚者都感到组织上时刻都在关注着自己,使好的行为从组织的反馈中得到发扬光大的动力,使不良的行为从组织的反馈中感到压力,在本单位本部门的民警记忆犹新之时即受到启发和激励。
如果时过境迁,无论是奖励还是惩罚,民警都容易产生“无所谓”的心理,影响奖惩的效果。
三是评价与奖惩要公正合理。
评价要掌握好“度”,都要留有余地,不要无限拔高,把话说死。
如有十分成绩,就说七、八分以利继续奋发努力,防止骄傲自满;对民警的缺点错误,更要注意分寸,要根据其心理承受能力,做到既指出不足和错误,又寄予期望,增强其改正错误的信心,逐步引导、启发其工作积极性的发挥。
(四)、坚持从严治警,从优待警,做到管理和关心情理交融。
民警积极性的激发,需要建立严格的管理监督机制,通过严格的管理,切实把队伍管住管好。
新形势下加强基层民警队伍的管理,一定要坚持严格教育、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
要坚持用制度管理,使大家言行有遵循,时时处处受制约。
要坚持严下先正上的原则,先从领导干部、领导机关严起,领导带头严,下面才服气。
要完善监督机制,力求人人都在管理之中,人人都在监督之中。
这样多管齐下,才能真正把民警队伍管全、管住、管好。
严格管理的同时,更要重视关心体贴基层民警。
从实际行动上落实从优待警措施。
在公安保卫工作任务日益繁重,而公安工作经费又难以得到有效地保障的情况下,上级公安机关领导必须进一步关心、爱护民警,落实从优待警的各项措施,以调动民警的工作积极性。
一要在政治上从优待警。
要加快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用人渠道,进一步建立“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激活基层民警的上进心。
对在基层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要予以重用和表彰,给其他民警增添信心,从而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要提高福利待遇,增强基层民警的积极性。
要按照做大做强基层的要求,在政策、待遇上对基层单位予以倾斜。
要根据基层岗位的特殊性,解决当前民警呼声较大的岗位津贴和加班补贴问题,切实提高民警的福利待遇,从而最大限度地提高民警的工作积极性,同时也增强基层单位对民警的吸引力。
三要在工作环境上从优待警。
要加强民警执法权益的保护,把民警的权益保护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把维护民警正当执法权益作为重要职责,充分发挥人民警察正当执法权益保护组织的力量,发挥政策的作用,对打击报复、诬告陷害、殴打辱骂民警的非法行为,坚决严肃查处,对严重侵害民警及其家属权益的案件要依法严惩,为基层民警正当执法撑腰壮胆。
四是要在生活上从优待警。
积极争取各方面的支持,努力改善基层公安机关的办公条件和设施,为民警营造舒适的工作环境。
关心民警的身体健康,定期组织民警进行身体检查,并建立民警健康档案,对患有严重疾病的民警要想方设法予以全力救助。
结合实际,科学合理的安排民警的休假时间,对在法定休息日、节假日加班的民警,尽量安排其补休,可以利用专项斗争、行动间隙等各种机会,采取度假、旅游等组织集体性活动的方式(最好是携家属同行),安排警力休整。
通过科学理财,多方争取资金,确保民警的各项正当福利、补助发放到位。
尽最大可能帮助民警解决家属、子女下岗、待业、入学入托等实际问题。
丰富民警精神文化生活,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振奋民警的精神,保持其良好的精神状态和旺盛的斗志。
(五)、树立典型引路,坚持领导率先垂范,感召民警,为提高民警的积极性提供动力支持。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
依靠民警身边的先进典型引路,与单纯的理论说教相比,具有强大的说服力、吸引力和感召力。
民警通过学习先进典型,树立以公安事业为重的风范,发扬克服困难和奉献牺牲精神,可以把潜在的自尊心、进取心激发出来,把工作积极性调动起来,形成学先进、赶先进、当先进的良好工作氛围。
因此,利用先进典型引路,是提高民警工作积极性的有效途径。
另外,领导的模范带头作用,对民警的思想也有着潜移默化的影响,在调动民警工作积极性的过程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通过领导干部的率先垂范,可以进一步增强民警队伍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感召民警,赢得警心,以进一步促进和调动民警的工作积极性。
一是领导干部要带头爱岗敬业,遵纪守规。
要在民警中响亮地提出“向我看齐”、“对我监督”的口号,凡是要求民警做到的首先带头做到,凡是要求民警遵守的首先带头遵守,并以实实在在的工作业绩来鼓舞、鞭策民警。
二是领导干部要知人善用,科学、合理地使用干部。
要坚持任人唯贤,坚持以实绩取人,不拘一格使用人才。
同时,要知人善用,用人之长,容人之短,使民警从事与其相适应的工作,创造一种催人奋进的环境,最大限度地发挥民警的工作积极性。
三是领导干部要作风民主,善于授权。
要做到在工作中充分相信和依靠民警,使民警有用武之地,激发自信心、荣誉感和责任感,从而焕发出极大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
(六)、是领导干部要胸襟坦荡,勇于自责。
基层公安工作千头万绪而复杂多变,不确定因素多,工作上出现失误在所难免。
如果领导者总是把责任推给民警而不主动承担或是害怕承担责任,就会使民警产生不满情绪,极大地挫伤到民警的工作积极性。
反之,如果领导者有坦荡的胸襟,能不计个人荣辱得失,勇于承担责任,则会使民警保持或增强取得工作成功的信心,激发民警更加奋发努力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