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银行培训资料(200912).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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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培训(银行部分)主要内容n人民币报关n贸易真实性审核n跨境清算和结算n购售、融资与拆借n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n出口退(免)税n最新政策要点n参考文件人民币报关n进出口货物以人民币结算n进口货物在报关单“币制”栏填报“人民币”,无须提供其他证件或资料n出口货物在报关单“币制”栏填报“人民币”,且“批准文号”栏免于填报外汇核销单编号一、关于是否提供外汇核销单的问题一、关于是否提供外汇核销单的问题人民币报关n试点企业可以跨地区以人民币申报出口货物,而无须向海关提供外汇核销单,也无须打印报关单证明联(出口收汇核销联)。

n不是试点企业或试点区域的企业,可以以人民币申报,海关对此不作限制。

二、关于是否可以跨地区申报的问题二、关于是否可以跨地区申报的问题人民币报关n加工贸易企业,备案时以外币备案,申报时可以以人民币进行申报,申报的币制不影响核销。

n企业原来已用外币申报,现在想以人民币进行结算,或企业原来已用人民币申报,现在改为外币申报的,企业应按照报关单删除修改的有关规定,先向海关提出申请。

三、关于备案币别和删改报关单的问题三、关于备案币别和删改报关单的问题贸易真实性审核n贸易真实性审核的含义n贸易真实性审核管理框架n相关具体规定n相关国际收支申报问题n相关外债登记管理问题贸易真实性审核一、贸易真实性审核的含义一、贸易真实性审核的含义n符合通行国际结算单证审核的相关规定;n遵循了解客户及其交易目的和交易性质,了解实际控制客户的自然人和交易的实际受益人的原则,审核并保存相关资料和交易记录,以重现每项交易;n审核货物流与资金流的一致性。

贸易真实性审核二、贸易真实性审核管理框架二、贸易真实性审核管理框架n企业主动报告原则;n银行交易单证真实性和一致性的审核,同时及时跟进企业业务进展情况,发现异常现象及时报告;n人民银行通过RCPMIS系统采集货物流与资金流信息,实施非现场总量监管。

贸易真实性审核三、相关具体规定三、相关具体规定11、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适用范围、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适用范围n企业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原则上要求以人民币报关并以人民币结算。

对于确因客观原因造成报关币别与结算币别存在人民币与外币交叉情况的,必须以个案方式进行特殊处理。

n保税区等特殊经济区域内的企业与境内区外企业之间的贸易不属于跨境贸易;区内企业与境外之间的贸易属于跨境贸易。

贸易真实性审核三、相关具体规定三、相关具体规定22、主报告银行的确定及其职责、主报告银行的确定及其职责n企业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选择多家境内结算银行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但应当确定一家境内结算银行作为其主报告银行。

贸易真实性审核三、相关具体规定三、相关具体规定22、主报告银行的确定及其职责、主报告银行的确定及其职责n主报告银行的主要职责是:

(1)报送企业逾期未收货款信息;

(2)报送企业出口项下人民币资金留存境外信息;(3)提示企业履行信息报送和备案义务;(4)报关与结算币别交叉情况下的业务报告义务;(5)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职责。

贸易真实性审核三、相关具体规定三、相关具体规定33、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不纳入外汇核销管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不纳入外汇核销管理理n试点企业的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无需办理进出口收付汇核销手续,不纳入外汇核销管理。

贸易真实性审核三、相关具体规定三、相关具体规定44、企业主动报告的责任和义务、企业主动报告的责任和义务n企业应当确保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贸易真实性,应当建立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台账,准确记录进出口报关信息和人民币资金收付信息;n人民银行可对企业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台账及相关信息依法进行检查。

贸易真实性审核三、相关具体规定三、相关具体规定44、企业主动报告的责任和义务、企业主动报告的责任和义务n企业应当在首次办理业务时,向其境内结算银行提供企业名称、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号及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等信息。

贸易真实性审核三、相关具体规定三、相关具体规定44、企业主动报告的责任和义务、企业主动报告的责任和义务n办理人民币收付业务时,企业应当向其境内结算银行提供进出口报关时间或预计报关时间及有关进出口交易信息,如实填写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出口收款说明或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进口付款说明,并连同有关商业单据和有效凭证一并提交境内结算银行,配合银行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人民币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

贸易真实性审核三、相关具体规定三、相关具体规定44、企业主动报告的责任和义务、企业主动报告的责任和义务n预收预付对应货物报关后,或未按照预计时间报关的,企业应当及时通知境内结算银行实际报关时间或调整后的预计报关时间。

n通过主报告银行向人民银行报告逾期未收货款、人民币收入留存境外等信息。

贸易真实性审核三、相关具体规定三、相关具体规定55、银行办理人民币收付业务的单证审核及信息、银行办理人民币收付业务的单证审核及信息报送报送n境内结算银行审核的单证主要分为两类:

(1)办理国际结算通行需审核的有效凭证和商业单据;

(2)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规定中明确要求企业提交的单证,如预收预付人民币资金超过合同金额25%时企业需要提交的单证。

银行需留存相关单证复印件。

贸易真实性审核三、相关具体规定三、相关具体规定55、银行办理人民币收付业务的单证审核及信息、银行办理人民币收付业务的单证审核及信息报送报送n境内结算银行应当按照人民银行要求进行相应的贸易单证真实性、一致性审核,并于业务日终后将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进出口日期或报关单号和人民币贸易融资等信息向RCPMIS系统报送;对于无法通过系统报送的,应书面报送跨境贸易进(出)口人民币结算业务信息表。

贸易真实性审核三、相关具体规定三、相关具体规定66、预收预付人民币业务的办理、预收预付人民币业务的办理n企业预收预付人民币资金最高比例以合同金额为限,当预收预付人民币资金超过合同金额25%的,企业办理人民币收付手续时还应向境内结算银行提供相应的贸易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深圳人行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辖区企业预收预付人民币资金的比例管理规定进行调整。

贸易真实性审核三、相关具体规定三、相关具体规定66、预收预付人民币业务的办理、预收预付人民币业务的办理n对预收预付人民币资金,境内结算银行在向RCPMIS系统报送信息时应标明该笔资金的预收、预付性质及企业提供的预计报关时间。

对预收预付人民币资金超过合同金额25%的,境内结算银行还应将相关合同的基本要素报送RCPMIS系统。

贸易真实性审核三、相关具体规定三、相关具体规定66、预收预付人民币业务的办理、预收预付人民币业务的办理n预收预付人民币对应货物报关后或对应货物无法按照预计时间报关的,企业应及时书面通知其境内结算银行实际报关时间或调整后的预计报关时间;境内结算银行应向RCPMIS系统报送相关更新信息。

贸易真实性审核三、相关具体规定三、相关具体规定77、来料加工出口收取人民币资金超过合同金额、来料加工出口收取人民币资金超过合同金额30%30%业务的办理业务的办理n来料加工出口实际收款比例=(加工费+国内购料总金额)/出口制成品总值100%“加工费”和“出口制成品总值”以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中对应金额为准;“国内购料总金额”以深圳市“三来一补”企业国内购料申请表中对应金额为准。

贸易真实性审核三、相关具体规定三、相关具体规定77、来料加工出口收取人民币资金超过合同金、来料加工出口收取人民币资金超过合同金额额30%30%业务的办理业务的办理n实际收款比例超过30%的,企业应自收到境外人民币货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境内结算银行提交书面情况说明及出口报关单、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和深圳市“三来一补”企业国内购料申请表(仅存在国内购料业务的提供)原件、复印件。

贸易真实性审核三、相关具体规定三、相关具体规定77、来料加工出口收取人民币资金超过合同金、来料加工出口收取人民币资金超过合同金额额30%30%业务的办理业务的办理n对于未在规定时间内补交规定资料或凭证的企业,境内结算银行不得为其继续办理超过合同金额30%的人民币资金收付,情节严重的,暂停为该试点企业提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服务,并及时报告深圳人行。

贸易真实性审核三、相关具体规定三、相关具体规定88、逾期未收货款业务的办理、逾期未收货款业务的办理n逾期未收货款指至货物出口后210天时企业仍未将人民币货款收回境内的。

n企业应当自到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主报告银行报告未收回货款金额及对应的出口报关单号,并提交书面情况说明和相关未收款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主报告银行应通过RCPMIS系统向深圳人行报送相关信息。

贸易真实性审核三、相关具体规定三、相关具体规定99、人民币收入存放境外业务的办理、人民币收入存放境外业务的办理n企业拟将出口人民币收入存放境外的,应通过其主报告银行向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备案,并向主报告银行提交书面情况说明,提供存放境外的人民币资金金额、开户银行、账号、用途及对应的出口报关单号等信息;主报告银行应通过RCPMIS系统向深圳人行报送相关信息。

贸易真实性审核四、相关国际收支申报的问题四、相关国际收支申报的问题n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所引起的跨境人民币流量和存量信息应当办理国际收支统计申报。

n企业收到跨境人民币款项时,应填写涉外收入申报单并于5个工作日内办理申报;对外支付人民币款项时,应在提交境外汇款申请书或对外付款/承兑通知书的同时办理申报。

贸易真实性审核四、相关国际收支申报的问题四、相关国际收支申报的问题n境内结算银行应按有关规定完善其金宏工程接口程序。

n境内代理银行应当将跨境贸易人民币收入款项信息传递给境内结算银行,以便于境内结算银行区别出该笔人民币款项的来源,并及时通知企业办理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

贸易真实性审核四、相关国际收支申报的问题四、相关国际收支申报的问题n境内代理银行应将其以人民币形式发生的金融机构对境外资产负债填报在金融机构存放和拆放业务申报表中,将人民币账户数据填报在银行非居民人民币账户余额及变动表中。

n境内结算银行向境外企业提供人民币贸易融资服务时,应进行金融机构对境外资产负债及损益申报。

贸易真实性审核五、相关外债登记管理问题五、相关外债登记管理问题n跨境贸易项下涉及的居民对非居民的人民币负债指预收货款和延期付款。

n对于存在预收货款和延期付款业务的企业,应登录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的贸易信贷登记管理系统办理外债登记,但不纳入现行外汇预收延付比例管理。

跨境清算和结算一、两种清算模式一、两种清算模式n清算行模式:

通过香港、澳门地区人民币业务清算行进行人民币资金的跨境结算和清算。

n代理行模式:

通过境内商业银行代理境外商业银行进行人民币资金的跨境结算和清算。

跨境清算和结算二、清算行模式下的资金清算渠道二、清算行模式下的资金清算渠道n香港人民币业务清算行作为直接参与者,以直联方式通过深圳接入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

n境外人民币业务参加银行作为香港人民币业务清算行所属间接参与者,接入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

n境内、外银行之间的人民币资金清算和结算直接通过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点对点”处理。

跨境清算和结算三、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业务报文使用三、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业务报文使用n2009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对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进行升级换版后,使用专用业务报文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

n境内企业对境外企业的出口贸易结算,使用汇兑支付报文(CMT100)“60出口贸易结算”n境内企业对境外企业的进口贸易结算,使用汇兑支付报文(CMT100)“62进口贸易结算”业务种类。

跨境清算和结算四、清算行模式下账户的管理和使用四、清算行模式下账户的管理和使用n境内企业在境内银行的结算账户,可以是基本存款账户,也可以是一般结算账户,遵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管理和使用。

n境外企业在境外银行的人民币账户,参照当地相关法规管理和使用。

跨境清算和结算五、清算行模式特点五、清算行模式特点n账户安排。

充分利用现有账户资源开展资金清算,操作便利。

n资金清算。

依托中国人民银行自主建设运行的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实时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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