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针对关于申请200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有关事项的通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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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200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有关事项的通告
各院、系(所)、教研室及申请人:
一·时间及要求
1. 项目申请人
上交版本号一致的纸质及电子版《申请书》至所在院系,截止日期为2007年3月15日。
科技处概不受理个人单独申请。
要求:
面上、重点、重大国际合作其他专项项目申请书(左侧装订、双面打印、一式一份、一份原件),杰出、海外及港澳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书(左侧装订、双面打印、一式六份、一份原件)。
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起装订报送。
2. 科研秘书
各院系上交科技处的截止日期为2007年3月20日。
要求:
①各院系组织有关专家严格评审,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对《申请书》的内容提出修改完善意见,以期提高获准率。
②将本院系所有电子版《申请书》添加到MiniIRIS申报系统(院系版)中,压缩数据,生成的*.CMB文件。
③提交:
纸质申请书、*.CMB文件、申报项目清单一份、预评登记表(附件1),送交科技处基础办。
二·申请的相关文件、资料
1.《2007年项目指南》、近几年的项目汇编、各类项目的管理办法、申请书表格、有关操作说明等,请在基金委网站()免费查询、下载。
(基金委网站随时公布最新的申请项目指南和工作动态,请及时上网查询。
)
2.此外,为方便广大教师查阅,科技处已将《2007年项目指南》下发到各学院、系,请申请人到所在学院、系科研秘书处查询。
三·申请资格、限项规定及申请有关事宜
1.基本资格
正式受聘于哈工大,每年在哈工大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2.面上项目
(1) 申请资格:
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获得者;中级职称者但未获得博士学位的,须有两名高级技术职称专家推荐;在职博士研究生需附导师签字的同意申请证明材料,且只能通过在职单位申请;无博士学位的初级职称者不能申请,但可参加;青年基金的申请者,申请受理当年1月1日未满35周岁,并且未获得该类项目的资助,项目组的成员应以青年为主。
(2) 限项规定:
申请者同期只能申请1项;高级职称者申请或承担(含参加)的面上项目数合计不得超过2项;不具有高级职称者,申请及负责在研的面上项目数合计不得超过1项,但参加项数不限。
3.重点项目
(1) 申请资格:
高级职称者可以申请,申请者必须是项目实际主持人,限为1人。
(2) 限项规定:
高级职称者申请或承担(含参加)重点或重大项目数限为1项。
正在承担重点或重大项目的高级职称者不能申请或参加申请新的项目,如当年能够按时结题的,可提出或参加新的申请。
(3)申请说明:
需要针对《2007年项目指南》提出申请,项目不设子课题,每份申请都应是对整体项目的申请;一般由一个单位承担,如确有必要时,合作研究单位≤2个。
4.人才项目
(1) 杰出青年基金(含外籍)资助期限为4年,资助经费200万元/项,数学和管理科学为140万元/项;海外及香港、澳门青年合作研究基金资助期限为3年,资助经费为40万元/项。
(2) 其他人才项目及具体情况请参照《指南》及管理办法。
5.重大研究计划项目
不在集中受理期间申请,将另行发布指南,请关注基金委网上发布的通知。
6.联合资助基金项目及专项项目
具体情况参见《2007年项目指南》及基金委网上另行发布的通知。
7.国际合作交流项目
(1) 有在研项目的主要研究人员可以申请,学生不能申请。
(2) 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本次集中受理,需同时提交中英文申请书。
(3) 其他类国际合作交流项目:
请在集中受理期后提交申请,具体要求见网上通知,要求网上在线填写。
(4) 取消出国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国家重点实验室国际合作与交流项目。
四·申请书填写
1. 须下载使用2007年新版申请书,安装后,请仔细阅读申请书目录内的帮助文件,按撰写提纲要求填报。
2. 因ISIS管理系统没有超项检查功能,请申请者慎重填写参加人,如果出现超项,则含有超项人的所有申请项目作废。
3. 填报注意问题
(1) 基本信息完备
·一定要认真、准确选择或填写“申请代码”、“资助类别”、“亚类说明”、“附注说明”等项内容,填写错误者不能通过初审。
·申请者及参加者应在申请书上亲笔签名,他人不得冒签、代签。
·项目中如有哈工大以外的人员参加,即视为有合作单位,在申请书信息简表中要填写合作单位信息,且必须在签字盖章页加盖合作单位公章。
·若项目组主要成员或合作单位在境外,不能在申请书上亲笔签名或盖章的,必须附本人同意参加合作研究的信件、传真或合作单位同意合作的盖有公章的信函。
·申请者为在职博士生,要附导师签字的同意申请证明材料,且只能通过在职单位申请。
(2) 已承担过青年基金项目的申请者,请不要再次申请青年基金。
(3) 申报学科涉及多学科的可填两个,先填为主学科(即送审学科)。
(4) 申请者可提出不宜评议本项目的专家(姓名与单位,不超过3人)名单。
将其密封于信封中,钉在申请书原件封面,或另函基金委相关学科。
(5) 2006年面上项目单项平均资助额度见下表,老师可以根据各学部情况申请,资助年限一般3年;重点项目资助额度见指南,资助年限4年左右。
2006年各学部面上项目平均资助额度(万元)
数理
化学
生命
地球
工材
信息
管理
平均
27.68
26.01
24.94
33.04
27.64
23.80
17.88
26.15
(6) 哈工大的“依托单位代码”为15000601。
(7) 项目经费的开支包括:
研究经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劳务费、管理费四大类。
经费填写比例如下:
(8) 申请者执行、完成基金项目情况
不能及时结题并报送《总结报告》的,在项目延期执行期内,项目负责人不能申请新项目,项目组主要成员仍计入限项。
获资助项目不按期结题,又不在规定限期内申请延期者视为无故逾期不结题,自实际结题年起两年内不受理该项目负责人的项目申请。
逾期不结题项目组的其他成员不计入限项。
(9) 凡在科学基金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后,将取消其当年及次年申请资格;对情节恶劣者,将通报批评,直至永远不受理申请。
五·我校近年来被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聘请的评委名单
基金委评委;黄文虎、王光远、沈士钊、欧进萍
力学学科:
黄文虎、杜善义、吴林志
生命学部:
朱大海
地球科学:
刘家琦
无机非金属材料学科:
周玉
金属材料学科:
赵连城、姚仲凯、武高辉
高分子材料学科:
张志谦
机械学科:
蔡鹤皋、董申、齐毓霖、赵万生、冯吉才
工程热物理与能源利用学科:
王仲奇、谈和平
建筑环境与结构工程:
沈士钊、欧进萍
电子学与信息系统学科Ⅰ:
刘永坦、孙圣和
光学与光电子学科Ⅰ:
褚载祥、戴景民
光学与光电子学科Ⅱ:
马祖光、王骐
计算机学科:
李建中、李生、
自动化学科Ⅱ:
王树国、邓宗全
管理科学部:
黄梯云、李一军、冯英俊
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通讯地址
北京海淀区双清路83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邮政编码为100085。
主页:
部分部门的电话号码为:
信息中心 62317474
计划局62326980
政策局62326986
财务局62327016
国际合作局62327001
数理科学部综合处62326910
化学科学部综合处62326902
生命科学部综合处62327200
地球科学部综合处62327157
工程与材料科学部综合处62326887
信息科学部综合处62327146
管理科学部综合处62326898
七·学校科技处联系人
刘伟 邓惠茜
办公地址:
科学园国际会议中心(2H栋)503室
联系电话:
86414151
电子邮箱:
kjcjcb@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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