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K集团《员工手册》优质上市企业经典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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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K集团《员工手册》优质上市企业经典管理制度
DK(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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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KK年KK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2
第二章工作时间和假期…………………………………………………………………………5
第三章聘用与离职………………………………………………………………………………7
第四章薪酬体系………………………………………………………………………………16
第五章绩效考核………………………………………………………………………………19
第六章考勤管理………………………………………………………………………………21
第七章休假……………………………………………………………………………………25
第八章劳动保险……………………………………………………………………………31
第九章员工教育和培训……………………………………………………………………32
第一十章劳动纪律与行为规范………………………………………………………………36
第一十一章安全保密………………………………………………………………………………41
第一十二章出差规则………………………………………………………………………………44
第一十三章采购规则………………………………………………………………………………50
第一十四章附则………………………………………………………………………………………52
第一章总则
为了强化公司规范化、制度化管理,规范员工的工作行为,建立正常的工作秩序,创造良好的企业文化氛围,现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员工手册。
第一条企业精神:
团结、敬业、活力、创新
团结:
尊重每位员工,包容各种观念,倡导平等沟通,凝聚团队力量。
敬业:
尊崇共同事业,珍惜工作岗位,施展个人才华,创造优秀业绩。
活力:
积极面对挑战,展示自我风采,保持旺盛精力,实现人生理想。
创新:
营造开放环境,鼓励创新思想,勇于创新实践,推动企业发展。
第二条核心价值观:
企业发展,员工成长,股东受益,奉献社会
企业发展是前提。
只有企业实现持续的发展,员工才会得到锻炼、提高和成长,实现个人价值。
只有企业实现稳健的发展,股东利益才能得到长期回报,实现投资的价值。
只有企业实现协调发展,才能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为社会繁荣发展做出贡献。
第三条经营理念:
创新经营,做精做强
创新经营:
在企业的经营过程中推行创新理念,探索发展企业的新思路,新领域,不断创新企业的经营模式。
做精做强:
在现有的领域内精耕细作,通过精益求精的执着追求和锲而不舍的顽强奋斗,实现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市场应变能力的提升,把企业“做强”。
第四条经营战略目标
整合公司资源,做精做强现有经营项目,在此基础上拓展新领域、新项目,并强化服务增值、技术增值,致力于将公司建设成为以代理分销为主,增值服务、技术开发、自有产品并举的企业集团。
第二章工作时间和假期
第一条适用范围
全体在岗员工
第二条正常工作时间为5天(周一至周五),每天工作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
以下为必须遵守的考勤时间。
上午09:
00—12:
00
下午:
13:
00—17:
30
午餐:
12:
00—13:
00
第三条节假日
1、公休日
星期六星期日
2、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元旦一天
春节三天
清明节一天
国际劳动节一天
端午节一天
中秋节一天
国庆节三天
3、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
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
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的青年放假半天;
第四条备注
国家法定节假日均以国家公布为准,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在工作日补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
对于公司安排的其它休假日,中国电子器件工业有限公司保留一切修改权,根据公司工作需要,有关部门的工作时间及休息日可适当调整。
第三章聘用与离职
第一条适用范围
全体在岗员工
第二条 聘用原则
1、员工的招聘将根据公司业务发展方向和各部门工作需要。
2、公司采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招聘优秀、适用之人才。
第三条聘用程序
1、部门负责人(各地平台负责人)提前一个月填写“员工招聘申请表”(见附表一),按审批程序批准,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并实施招聘。
2、招聘流程:
招聘申请
3、各部门招聘申请需提前一个月报人力资源部。
4、面试合格人员录用前,须在公司指定的医院进行指定项目的体检,并向人力资源部出示体检证明,只有经证明其健康状况适合工作者,方可被公司录用。
5、体检费,在入职后凭医院体检原始发票报销。
6、新录用人员报到应先到人力资源部办理下列手续:
最后服务单位离职证明;
递交体检合格证明书原件;
核对并递交学历证书原件;
核对并递交身份证原件、当地政府规定的各类就业证件原件、各项社会保障的转移手续;
交一寸照片4张;
如实填写“职工信息卡”,如资料有新改变,应在十日内报告人力资源部。
如有隐瞒,虚报,造假,一经发现后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当事者本人负责;
认真阅读员工手册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
需要办理的其他手续;
第四条试用期
1、新入职的员工,需要经过试用期。
2、试用期内需进行考核,并由人力资源部和用人部门填写《新员工试用期评定表》(见附表二),由用人部门提出处理意见,上报人力资源部审核,相关领导批准。
3、试用期间,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部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该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申报填写《停止聘用员工申请表》(见附表三),提交该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证明资料,主管领导批准后,经人力资源部审核及人力资源部主管领导批准后,做解聘处理。
3、试用期间员工离职,需提前三天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4、试用期的薪酬原则上按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合计的80%发放,特殊约定的除外。
5、经考核合格者按照《新员工试用期评定表》(见附表二)中,注明的转正日期,由部门负责人(平台负责人)进行考核评价,经人力资源部审核,相关领导批准后转正。
第五条签订劳动合同
1、聘用的员工,公司或指定的派遣公司将使用各省市劳动局制定的《劳动合同书》,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劳动合同期满或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劳动合同立即终止,但经双方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变更劳动合同时需双方协商同意,并办理劳动合同变更手续。
劳动合同变更内容,可由签订劳动合同的双方商定。
2、新签订劳动合同或双方协商同意续签劳动合同的员工,人力资源部须在一个月内与其签订或续签劳动合同,员工在一个月内拒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公司可以提前3日书面通知与其终止劳动关系,并不予支付经济补偿。
第六条岗位的变动
公司可根据工作的需要,对员工进行岗位调整或外派至子公司、各地平台工作,员工不得拒绝。
待岗员工按公司“待岗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第七条解除聘用关系
1、员工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如:
试用期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或者不能胜任工作的,公司作为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劳动合同;
(2)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
(4)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公司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公司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员工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时;
(2)员工不能胜任本岗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公司与员工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3、员工如果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申请,在试用期内应提前三日向公司提出申请。
4、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员工可随时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1)公司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公司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公司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5、在下列情况下,公司不得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员工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公司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员工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员工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公司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员工的晋级、晋升
1、员工晋级、晋升的条件
(1)在本级或本岗位工作一年以上,特殊情况可适当缩短时间。
(2)能力素质优良,工作业绩突出的员工。
(3)部门评价具备晋级、晋升的资格,经人力资源部考察通过的员工。
(4)原则上公司在年末,且视公司经营情况而调整。
2、员工晋级、晋升的程序
由部门负责人填写“员工晋级/晋升/考核期评定表”(见附表四);员工晋升需附本人的工作报告;部门对员工表现及业绩做出评价;提交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提交人力资源部。
人力资源部进行考察,并将考察结果及意见签署后,提交人力资源部主管领导签字批准,中层以上干部要经总经理批准。
第九条员工的降级、降职
1、员工降级、降职的情况
(1)经考核评价为基本合格或不胜任者。
(2)不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或业务流程者。
2、员工降级、降职的程序
员工降级、降职由部门负责人或人力资源部填写“员工降级、降职调整表”(见附表五),写明降级、降职调整的理由,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经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提交人力资源部。
人力资源部进行审核及意见签署后,提交人力资源部主管领导签字批准,中层以上干部需要经总经理批准。
第十条中层干部及平台负责人的聘用
1、聘用原则:
(1)岗位采用竞聘或选聘的聘用方式;
(2)坚持按照德才兼备、任人为贤的原则选拔,择优聘用;
(3)聘用中,注重中层干部的年龄层次、职业素质、专业技能、和能力经验,结构合理,特别要注意培训、选拔年轻干部,并在不同的岗位上轮流工作,以提升其全面领导管理水平。
(4)在每年绩效考评年终评价中,连续被评为优秀、良好级员工,作为聘用中层干部及平台负责人的候选人。
2、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综合素质好,敬业,有事业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备胜任本职工作的能力及专业技术知识,具有良好的工作业绩;
(3)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领导团队的能力,有较强的大局观意识,严格遵守和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和工作程序;
(4)身体健康,精力充沛,新提拔的中层干部原则上年龄应在四十周岁以下。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解聘领导职务:
(1)身体状况不佳,半年以上不能坚持正常工作;
(2)经考核,被确认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根据情况实行调岗或解聘;
(3)犯有严重错误,不适宜担任领导职务的。
4、聘用程序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及工作需要,部门正职可由主管领导推荐,部门副职可由正职推荐,填写“员工晋级/晋升/考核期评定表”(见附表四),与本人的述职报告一并提交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进行三个月至六个月的综合考察,并将考察意见及近两年的历史考核记录提交人力资源部主管公司领导审核签字,并提交总经理,由总经理组织召开经理办公会进行审定,最终由总经理签字批准。
第十条新岗位任职的考核期
1、中层干部、员工担任新的岗位,根据岗位的要求不同原则上有六个月至一年的考核期,在考核期内,其薪酬对应考核期薪酬标准。
2、中层干部、员工考核期满,由人力资源部填写“员工晋级/晋升/考核期评定表”(见附表四),对员工考核期内的考核结果进行记录,并由上级部门负责人及公司主管领导对考核期内工作表现及业绩进行评价,人力资源部签署意见提交人力资源部主管领导签字批准。
中层干部需提交总经理签字批准。
第十一条离职手续
员工要调离公司或被解聘,须按“离职手续清单”(见附表六)办理离职手续,经批准后,一旦劳动合同解除,员工应清理并归还属于公司的财物,员工的所有债权、债务问题应及时处理完毕。
离职的员工须圆满地完成工作移交,如交接工作不能按时完成,公司有权推迟该员工的离职日期以及工资支付日期。
第十二条退休
女员工年满五十岁(聘用为中层以上干部的,以续聘合同期限为准);男员工年满六十岁者,应及时办理退休手续,退休人员进行社会化管理。
第十三条工龄计算
1、企业工龄的合并计算:
(1)批准给假的假期;
(2)合同因故停止履行后,继续履行原合同时,扣除其停止合同期间,连续计算工龄;
(3)员工本企业工龄的计算,从员工到企业之日起,满一年视为工龄一年,工龄未满周年的部分,以其实际在公司就职天数在该年中所占用比例来计算。
2、连续工龄的计算
从员工档案中或社会保险缴纳记录中确认。
第十四条参考
第七条的解除聘用关系规则及其他劳动关系相关问题处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规执行。
第四章薪酬体系
第一条适用范围
全体在岗员工
待岗人员工资按公司“待岗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条工资
1、定义:
员工的工资是公司结合各岗位价值与企业经营效益,同时参考市场水平,根据其具备的能力、责任以及工作业绩而定,但不低于国家每年公布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薪酬体系具体规定见“薪酬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3、工资构成
(1)基本工资─当地上一年度最低工资标准;
(2)岗位工资:
根据该岗位评估的价值以及任职者的能力、素质、责任及工作经验等确定其岗位工资。
(3)绩效工资:
根据个人实际在岗工作业绩,考核后浮动发放。
(4)月工资—员工在当月第一天到最后一天的工作报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
如工作不足一整月者,则根据其实际工作天数,按日工资比例计算;
(4)日工资—工资以工作日为计算单位。
其计算方式为当月工资除以工作日(即:
月工资÷21.75);
(5)时工资—以小时为计算单位。
以当月工资除以工作日后再除以每天工作小时(即:
月工资÷21.75÷8)。
第三条工资发放
每月工资结算期
1、正式员工:
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为结算月,月末发放工资。
2、劳务派遣、待岗员工:
当月工资在次月月初10日前发放。
第四条薪酬调整规定
1、年度调薪
每年一月,由人力资源部提出报告,经公司经理办公会审定,总经理批准,对在岗员工的工资做出调整。
其调整幅度视下列因素而定:
(1)、公司的年度经营状况;
(2)、员工个人绩效考评情况;
(3)、同行业或地区劳动力市场价格行情及物价上涨率等。
2、及时调薪
(1)、试用期满的工资调整
员工试用期满而工作表现能达到公司预期要求的,其工资纳入公司薪酬绩效考核体系进行发放。
(2)、岗位变动工资调整
员工晋级或降级,晋升或降职等因工作需要岗位变动,调薪依据审批意见执行。
(3)、考核期满的工资调整
考核期满且成绩合格的员工,调薪从考核期满之日起执行。
如在考核期满后,仍不能胜任该岗位工作的员工,延长考核期或进行降职、降级处理,调薪依据审批意见执行。
第五条各种休假薪酬支付
1、带薪年假、探亲假期间按月工资发放。
2、婚、丧假期间按月工资发放。
3、计划生育假、产假期间工资发放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
参加生育保险的员工,产假期间工资按国家规定由社会保险机构核定发放,公司按上述标准先行垫付。
4、员工看病请病假,须有医院病历证明,当月累计不超过半日,不扣工资。
超过半日至不满一个月的,按绩效工资的(日)工资扣除工资,也可自愿申请用带薪年假抵假;员工连续病假满一个月至不满三个月的,每月按基本工资+岗位工资70%发放;连续病假满三个月以上的,每月按基本工资发放,但保证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5、事假按当月月工资扣除工资。
但保证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6、旷工期间不发放工资。
第五章绩效考核
第一条适用范围
1、正式员工;
2、劳务派遣员工按“劳务派遣人员薪酬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条考核规则
1、试用期工作表现评审:
新员工入职1个月内,部门需确定岗位说明书和考核指标,并告知本人及人力资源部。
试用期内三个月开始进行考核,试用期结束前半个月内填写《新员工试用期评定表》(见附表二)。
(1)试用期考核结果为不胜任员工,由用人部门填写《停止聘用员工申请表》(见附表三),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提交人力资源部,公司予以解聘,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相关手续;
(2)中层以上人员试用期满,在本人提出转正申请及工作报告的基础上,由人力资源部进行考察,提出意见上报总经理,最终由总经理审批。
2、正式员工考核(具体见“薪酬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1)为公司每个员工制订岗位“工作说明书”,明确员工职责;
(2)对各类人员根据其岗位职责,制定考核指标并进行月度或季度、年度考核;
(3)根据考评结果计算员工的绩效工资,根据年度超额完成经营指标部分的考核结果计算绩效增量奖。
(4)所有员工的考核结果将由人力资源部归档备案,并作为公司对员工及中层干部每年工资调整、职位调整的重要参考资料。
(5)员工考核结果为不胜任者,由用人部门填写《停止聘用员工申请表》(见附表三)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提交人力资源部,同时提交考核结果、员工培训等证明资料,符合解聘条件的,人力资源部通知工会确认无异议,相关领导审核签字后,公司予以解聘,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相关手续;
第六章考勤管理
第一条适用范围
全体在岗员工
第二条上下班的有关规定
1、员工上、下班时必须按规定刷计时卡。
如因出差、外勤、忘记打卡等原因未能刷卡,应在考勤员处登记注明,并由所在部门的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以备核查。
2、如有请假也必须在考勤表上注明。
3、员工要准时上下班,工作时间内不得擅离职守或早退,工作时间内因私事外出,须事先经本部门负责人批准,期间按事假处理,以半日为单位按规定扣发工资。
4、迟到或早退三十分钟以内扣发工资,在一个月内第一次扣100元,第二次扣200元,第三次扣300元,第四次以上扣发浮动工资。
同时,一个季度内,迟到或早退两次,绩效考核中,不得评为优秀级;迟到或早退三次,绩效考核中,不得评为良好级;迟到或早退四次,绩效考核中,不得评为合格级。
考勤情况,将被列为公司员工考核的重要因素。
迟到或早退三十分钟以上,按旷工半日论处。
月累计迟到或早退三十分钟以内每三次以旷工半日论处,月累计迟到或早退六次以上者,公司有权随时将其解聘。
如有特殊理由经公司批准的除外。
5、员工因事不能准时出勤时,应事前通知公司,未事先请假和及时电话联系的,经所属部门负责人和人事部经理确认没有正当理由的记为旷工;公司将扣发员工旷工期间的工资;另外,年累计旷工三天或1个月内累计旷工二天(含二天)以上者,公司有权随时将其解聘。
6、不得代人刷卡或委托他人代刷卡,一经发现,代刷卡者及持卡者一次按旷工一日处理,视情节严重程度,根据公司规定给予严处直至解聘。
第三条考勤表
1、每月20日结卡,21日至23日交考勤表;如遇出差应于出差前将考勤情况报给部门考勤统计人员。
2、缺勤须在考勤表上注明原因,因私假要与当月“员工因私请假单”(见附表七)相符。
如因工作外出未刷卡,考勤表上须有部门负责人签字。
3、当月加班管理表与月考勤表一起上交。
4、如不能按照上述规定办理,则当月工资暂时停止发放,合并到下月一起发放(前提是当月考勤表在23日前交到人力资源部考勤统计员处),由此造成的不良后果由个人承担。
第四条加班
1、定义
加班指根据工作需要,在不违背有关国家规定的前提下,在公司所安排的非办公时间工作,工作时间每天超过八小时、每周超过40小时部分,除非合同中明确规定。
员工加班所用的时间,双休日加班原则上安排补休,平日加班支付加班费。
员工若无特殊原因,应服从公司的工作安排。
2、补偿准则
补休—加班时间以一小时为计算单位进行累计,但补休最少以半天为计算单位补偿。
加班费——加班时间最少为一小时(吃饭时间及外出非工作时间不计),以一小时为计算单位。
3、加班类型及其补偿计算方法,补偿计算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
(1)在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至晚22:
00前)
——(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时)×加班时间×150%
(2)双休日(周六、周日)
——(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时)×加班时间×200%或1:
1补休及休息日加班津贴。
(3)法定节假日
——(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时)×加班时间×300%。
4、加班申请与批准
(1)无论何种类型的加班,均必须事先填写“加班申请管理表”(见附表八)或“员工取得补休申请表”(见附表九),逐级批准后,经人力资源部签字批准后方有效。
公司原则同意至少两人以上的加班申请;
(2)平日加班必须于加班当日16:
00点之前申请,经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
休息日加班必须于加班之日的前一个工作日申请,也必须经部门负责人以上签字方有效。
原则上平日加班不超过22:
00点;
(3)国家法定节日原则上不提倡加班,特殊情况下需要加班时,需要由主管领导批准;
(4)员工在休息日加班的,原则上须有至少2人的加班
(5)员工在申请补休或加班津贴时,以上述
(1)项的有效申请单为依据。
届时,视情形按规定由人力资源部计算加班津贴或安排补休,并统一归档管理。
5、发放日期
所有加班津贴将拨入当月工资一并发放。
6、其它
(1)休息日在出差地加班,将获得1:
1的补休,但不享受加班津贴;
(2)休息日加班以1:
1取得补休,并支付休息日加班津贴(半日30元,一日60元);
(3)员工接待客户,请客吃饭等不能取得补休补偿和加班费;
(4)专职司机在休息日或平日接待客户不参加用餐时,除按时间计算加班费外,另享有50元的误餐补助(一天内只享有一次);
(5)本年取得的补休在本年结束前必须使用完毕,否则一律作废。
特殊情况不能休完者,需经主管领导和总经理的批准,可以延到下一年第一个季度补休完毕。
第七章休假
第一条适用范围
全体在岗员工;
第二条补休
员工要休“补休假”时,需事先填写“员工因私请假单”(见附表七),按程序批准后方可补休。
第三条带薪年假
1、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且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员工,可享有带薪年假,带薪年假不含节假日,职工在带薪年假期间享受与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