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SMW工法及搅拌桩重力式挡土墙围护结构工程监理实施细则解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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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SMW工法及搅拌桩重力式挡土墙围护结构工程监理实施细则解析
编号:
____________
工程项目名称
SMW工法及搅拌桩重力式挡土墙围护结构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编制:
审核:
二零一零年X月
1专业工程特点
1.1工程概况
(根据设计图纸、设计交底和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及相应施工技术规程突出SMW工法设计要求,建设特点、技术难点,关键点和操作方法编写)。
1.2地质水文资料
根据地质勘察资料提供的站址内各土层的分布、埋藏情况详细描述如下:
范例:
①-1杂填土:
颜色杂,表层为水泥地坪,其下由碎砖石、煤屑等组成,成分较复杂。
①-2素填土:
颜色灰黄,湿,松散,以粘性土为主,夹少量杂物,结构较松散。
②-1褐黄色粉质粘土:
褐黄色,湿~很湿,可塑~软塑,中等压缩性,含氧化铁条纹、铁锰质结核及云母屑,层下部土质较软,局部区域为粘质粉土,土质较均匀。
…………(按地质勘察资料编制)
表格1土层深度分布表(根据土层层号编制)
土层层号
土层名称
层顶深(m)
层顶标高(m)
重度(KN/m3)
①-1
杂填土
①-2
素填土
②-1
褐黄色粉质粘土
②-3b
灰色砂质粉土
④
灰色淤泥质粘土
⑤-1a
灰色粘土
⑤-1b
灰色粉质粘土
⑥
暗绿草黄色粉质粘土
⑦-1a
草黄色粘质粉土
⑦-2b
草黄色粉砂
⑦-2
灰色粉砂
⑧-1
灰色粘土
⑧-2
灰色粉质粘土夹砂质粉土
⑨
灰色粉细砂
本场地浅部地下水属潜水类型,主要补给来源为大气降水,水位随季节而变化,年平均地下水位一般在0.5~0.7m。
1.3工程设计情况
(按设计图纸编制,包括桩径、桩深、方量、内插型钢型号、规格数量等)
范例:
SMW工法围护结构情况:
Ф650SMW工法三轴搅拌桩2020.4m3,内插型钢291.5T;Ф650三轴搅拌桩重力式挡墙3144.8m3。
SMW工法三轴搅拌桩:
Ф65015.0m深,内插14.0mH500×200×10×16型钢;Ф65013.0m深,内插12.0mH500×200×10×16型钢。
Ф650三轴搅拌桩重力式挡墙:
10.0m深。
2本细则编制依据及分项工程及检验批
2.1监理规划
2.2施工组织设计
2.3本工程施工图设计及说明
2.4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2.5上海市《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2.6GB50319-2000《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2.7GB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2.8GB50202-200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2.9GB50308-2008《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测量规范》(地铁项目)
2.10DGJ08-11-1999《上海市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2.11DGJ08-236-2006上海市《市政地下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市政、地铁项目)
2.12DBJ08-40-1994《上海市地基处理技术规范》
2.13JGS/107-96《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
2.14SZ-08-2000《上海地铁基坑工程施工规程》(地铁项目)
2.15DGJ08-116-2005《型钢水泥土搅拌墙技术规程(试行)》
分项工程及检验批
加筋水泥土桩墙支护SMW工法桩一个施工段或一个作业班为一检验批,采用表式:
1水泥搅拌桩地基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010314)
2加筋水泥土桩墙支护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010205)
3监理工作流程
(泥浆比重、泥浆量)
(H型钢插入位置深度)
不合格
3.1原材料流程
施工单位提出样品和技术资料
否
监理工程师审查
施工单位采购
否
附合格证进场见证取样测试报告
监理工程师核验
认可
投入使用
3.2工序流程
分部分项工程完成后(分包自检)
施工单位复验
填写工程报验单否整改
监理工程师质量检查
监理签署工程质量报验单
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4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4.1工程质量规范标准
(以满足规范要求为最低标准,在此基础上以设计图纸要求为准)
4.1.1H型钢验收标准
序号
实测项目
允许偏差或允许值
1
长度
±10mm
2
截面高度
±4mm
3
截面宽度
±3mm
4
腹板中心线
±2mm
5
型钢对接缝
符合设计要求
6
型钢挠度
10mm
7
型钢垂直度
<1%
8
型钢插入标高
±30mm
9
型钢插入平面位置
10mm
4.1.2搅拌桩检查频率
序号
实测项目
检查频率
允许偏差
1
水
泥
土
桩
水灰比
4次/台班
4次/台班
符合设计要求
2
搅拌桩
喷浆速度
下沉
2次/幅
符合设计要求
3
重复搅拌
符合设计要求
4
提升
符合设计要求
5
桩位偏差
平行基坑方向
1次/6米
±20mm
6
垂直基坑方向
±20mm
7
垂直度
1次/幅
<3/1000
8
成桩深度
0,+100mm
9
H
型
钢
型钢定位轴线
随机
±20mm
10
顶标高
±30mm
11
形心转角
±2度
4.1.3SMW搅拌桩体验收标准
序号
实测项目
检查频率
允许偏差
1
水灰比
4次/台班
符合设计规定
2
搅拌桩喷浆速度
下沉
2次/幅
<1m/min
重复搅拌
<1m/min
提升
<2m/min
3
桩位偏差
平行基坑方向
1次/6m
±30mm
垂直基坑方向
±30mm
4
垂直度
1次/幅
<3/1000
5
成桩深度
+100mm-0
6
型
钢
型钢定位轴线
随时
±20mm
7
顶标高
±20mm
10
形心转角
随时
±2o
4.2施工质量的预控要点
4.2.1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应经施工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并于开工前交监理审核认可后方能开工。
4.2.2工程所用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必须要有有关单位生产许可证、备案证明、质保书、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或见证取样复试资料,且应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报审表,经监理检查审核合格认可后方可使用。
4.2.3分包单位应有资质证书、营业许可证,外省市施工单位要有进沪许可证,并经项目监理机构审核签认后方可进场进行施工。
4.2.4进场主要施工机械设备(大型机械:
包括起重机、桩架移地拼装后的检测)和特殊工种操作人员上岗证必须报项目监理机构审核。
4.2.5施工单位对上道工序及报验工程必须自检、互检合格后,提交报验单给项目监理机构,经监理专业工程师核验签证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4.2.6凡涉及施工与图纸及有关设计文件、说明等存在矛盾,施工中发现有异常情况时,施工单位应立即通知项目监理机构核实和会同设计单位研究处理,由设计单位出具修改或设计处理意见或施工单位出技术核定单报设计签证认可,并及时提交项目监理机构后才能施工。
4.2.7水泥土搅拌桩施工的桩机,必须安装经市有关部门认可的水泥浆量计量装置,未安装的桩机一律不得施工。
4.3施工质量监控要点
4.3.1材料监控
(1)检查施工单位进入现场的H型钢、水泥及掺合剂的质保单、出厂合格证;
(2)检查水泥标号、出厂日期,有否过期水泥,抽查水泥有否受潮结块;
(3)H型钢焊接接头应逐根检查,供应商应提供探伤报告,探伤报告率不少于5%,检查H型钢的外形尺寸、变形及焊接情况;
(4)H型钢不允许有扭曲现象,插入H型钢若有接头时,其接头应于开挖面以下,且注意相邻两根接头错开1m以上。
4.3.2定位放样监控
(1)基线及水准点设置应牢固可靠,并便于检查复核;
(2)基线及水准点必须经有关部门复查,并经监理组检查复核签认方可使用;
(3)施工单位对围护结构平面轴线及标高定位放样,经自检合格后,提交报验单,经监理工程师根据图纸及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对其进行复核无误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4)孔位放样误差小于2cm,钻孔深度误差小于±5cm,桩身垂直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4.3.3开挖导沟
(1)施工前必须清除地上和地下障碍物,并平整好场地,夯实或压实后的路基承重荷载以能行走50吨吊车及步履式重型桩架为准;
(2)检查开挖的导沟平面位置的宽度、深度及垂直度,是否符合施工组织设计要求;
(3)检查所设置的“导架”是否埋设牢固,严防位移。
4.3.4桩机就位监控
(1)桩机就位场地平整、坚实,必要时垫道板,保证钻机平稳;
(2)检查机头是否已正确对中桩位轴线,龙门立柱垂直度偏差不大于3/1000。
4.3.5水泥浆液的监控
(1)检查水泥浆液级配,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并配有专职人员负责管理浆液配置,做到挂牌施工;
(2)检查浆液拌注设备及有关计量器具是否完好准确,管路接头是否严密;
(3)严禁使用过期水泥、受潮水泥,对每批水泥进行复试合格后方可使用;
(4)对于桩机设备没有随带水泥流量、注浆压力等计量器具的,应采用人工控制,严格控制每桶搅拌桶的水泥用量及液面高度,用水量采取总量控制,并用比重仪随时检查水泥浆的比重;
(5)浆液不能发生离析,水泥浆液应严格按预定配合比制作,为防止灰浆离析,放浆前必须搅拌30秒再倒入存浆桶。
4.3.6搅拌成桩孔及注浆过程中的监控
(1)检查桩机的定位是否正确,机身是否垂直平稳,桩架垂直度指示针调整桩架垂直度,并用线锤进行校核;
(2)施工前对搅拌桩机进行维护保养,尽量减少施工过程中由于设备故障而造成的质量问题。
设备由专人负责操作,上岗前必须检查设备的性能,确保设备运转正常;
(3)场地布置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避免设备多次搬迁、移位、减少搅拌和型钢插入的间隔时间,尽量保证施工的连续性;
(4)桩机移位距离应确保套钻成桩,一般宜纵向隔孔跳钻,相邻两桩施工时间间隔不应超过12小时,当超过12小时应采取可靠补救措施,确保成桩的垂直度及无缝连续,以便达到较高止水效果;
(5)施工过程中一旦出现冷缝则采取在冷缝处围护桩外侧补搅素桩方案,在围护桩达到一定强度后进行补桩,以防偏钻,保证补桩效果,素桩与围护桩搭接厚度约10cm左右;
(6)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控制桩机机头的下沉(≤1m/min)和提升(2m/min)速度,确保水泥土充分搅拌,必须严格做到二次喷浆,机头下沉到设计要求的深度后,在提升桩机的旋转杆的同时启动注浆泵开始喷浆(其出口压力一般保持在1.5-2.5Mpa,使水泥浆自动连续喷入桩体土中),在桩底部位重复搅拌注浆,并由专人负责记录。
搅拌桩机机头每米下沉和提升的时间,做好注浆量记录;
(7)土体应充分搅拌,严格控制钻孔下沉、提升速度,使原状土充分破碎有利于水泥浆与土均匀拌和。
在施工过程中,如因故停止注浆,应将机头下沉至停浆点以下0.5m,待恢复供浆开泵时再喷浆提升;
(8)压浆阶段输浆管道不能堵塞,不允许发生断浆现象,全桩须注浆均匀,不得发生土浆夹心层。
发现管道堵塞,应立即停泵处理。
待处理结束后立即把搅拌钻具上提和下沉1.0m后方能继续注浆,等10~20秒恢复向上提升搅拌,以防断桩发生;
(9)工程实施过程中,严禁发生定位型钢移位,一旦发现挖机在清除沟槽土时碰撞定位型钢使其跑位,立即重新放线,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进行施工;
(10)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注浆液制备,其水泥浆液的水灰比应根据设计要求确认,每台班测4次;
(11)H型钢施工监控:
1水泥土搅拌桩施工完成后,应立即吊插H型钢;
2H型钢进场堆放时场地必须平整,型材应平直堆放,以确保其平直度;
3H型钢表面污垢及铁锈应清除干净并涂刷减摩剂要求涂刷均匀,无漏涂;
4H型钢插入垂直度用经纬仪控制,保证H型钢插入的垂直精度;
5用水平仪对H型钢插入后的顶标高进行控制;
6H型钢靠自重插到桩体设计标高后,将H型钢上端吊挂固定在定位架上;
7为确保SMW工法围护结构的连续整体性,防止相邻型钢错位,而引起墙体开裂,应将墙体顶部的H型钢埋入砼圈梁一定的高度,埋入部分应和圈梁砼用纸或膜隔开;
8基坑开挖后,应仔细检查围护结构墙面是否出现大面积的湿迹,有无渗漏、断裂等缺陷,并做好记录,及时进行整改;
9地下主体结构完成达到设计强度后,对H型钢进行起拔回收。
起拔后H型钢所留孔隙必须用水泥砂浆及时堵塞,以减少对邻近建筑物及地下管线的影响。
4.3.7H型钢插入过程中的监控
(1)型钢到场需得到监理确认,待监理检查型钢的平整度、焊接质量,认为质量符合施工要求后,进行下插H型钢施工;
(2)型钢进场要逐根吊放,型钢底部垫枕木以减少型钢的变形,下插H型钢前要检查型钢的平整度,确保型钢顺利下插;
(3)型钢插入前必须将型钢的定位设备准确固定,并校核其水平;
(4)型钢吊起后用经纬仪调整型钢的垂直度,达到垂直度要求后下插H型钢,利用水准仪控制H型钢的顶标高,保证H型钢的插入深度;
(5)H型钢的间距(平行基坑方向)偏差:
L±5cm(L为型钢间距);
(6)H型钢的保护层(面对基坑方向)偏差:
s±5cm(s为型钢面对基坑方向的设计保护层厚度)。
4.4关键工序质量控制及措施
4.4.1严格控制机头的下沉或提升速度,特别是注浆时的提升速度应严格控制在0.5m/min以内。
4.4.2严格控制水泥浆的水灰比,加强检测频率,每台班不少于4次,水泥掺量根据设计要求确认。
4.4.3严格控制搅拌桩机头的中心定位及钻杆的垂直度。
4.4.4严格检查H型钢的平直度(不能发生不可恢复的变形),及H型钢插入的垂直度及深度。
4.4.5搅拌桩成桩后应立即插入H型钢,为防止H型钢插入施工的时间过长,标高达不到要求时,应配备振动锤助沉。
4.4.6在成桩过程中,对水泥土取样做试块,取样数量为每台班每机架做一组70.7×70.7×70.7mm水泥土试块,一组共6块。
4.4.7土方开挖前必须及时对围护桩钻孔取芯,其数量应不少于已完成桩数的2%,要求28天无侧限抗压强度应达到设计要求的强度方可开挖。
土方开挖时,必须按照设计要求,遵循“开槽支撑、随撑随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
4.4.8地铁工程监理则应根据地铁公司《SMW工法施工及验收标准(试行)》填写好下面三张表:
●SMW工法(搅拌桩及H型钢)施工质量检查记录表;
●SMW工法施工记录表;
●SMW工法竣工检查记录表。
5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5.1监理工作的方法
5.1.1审核技术文件、报告和报表
5.1.1.1审批施工方案,核实与控制施工准备工作质量;
5.1.1.2审批施工承包单位提交的有关材料、半成品和构配件质量证明文件,确保工程质量有可靠的物质基础;
5.1.1.3审核承包单位提交的有关工序产品质量的证明文件、工序交接检查(自检)、隐蔽工程检查、分项工程质量检查报告等文件、资料、以确保和控制施工过程的质量;
5.1.1.4审核有关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结构等的技术鉴定书,审批其应用申请报告,确保新技术应用的质量;
5.1.1.5审核与签署现场有关质量技术签证、文件等。
5.1.2指令文件与一般管理文书
5.1.2.1停工指令:
(根据合同中建设单位对监理的授权)出现下列情况总监下达停工指令:
(1)施工中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可能造成质量事故或已经造成质量事故;
(2)承包单位未经许可擅自施工或拒绝项目监理机构的管理;
(3)隐蔽工程未经查验确认合格,而擅自封闭者;
(4)使用的原材料、构配件不合格或未经检查认可;
(5)未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而擅自变更设计或修改图纸进行施工。
5.1.2.2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监理工作联系单:
当出现违反设计图纸、合同要求、工艺标准、操作规程及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等行为时,监理工程师可下达该项指令;
5.1.2.3工程变更单:
严格工程变更、修改程序,工程所有的变更除设计单位主动提出的工程变更外均须监理审查,并经有关方面研究确认其必要性后,再由建设单位转交原设计单位编制设计变更文件,并交由监理对变更的费用和工期作出评估和协调,再签发工程变更单;
5.1.3现场监督和检查
5.1.3.1检查的内容:
施工前准备工作的质量、工序施工中的跟踪监督;
5.1.3.2现场监督检查的方式:
(1)巡视:
针对各施工工序要求特别加强关键工序的质量控制要求抽查(如水泥浆液的配制、水泥参量、型钢插入的垂直度等),观察现场水泥土的搅拌情况,搅拌提升、下降的速率是否与设计要求相符。
(2)旁站:
对沉桩长度、注浆压力、提升速度、浆液配比、桩架垂直度、施工冷缝处理的关键节点进行旁站监理,并做好相关记录。
(3)平行检查:
对水泥浆液的配制比重、H型钢的外观尺寸及焊缝进行平行检查。
(如合同中要求监理进行平行检测,监理应根据规定每台班做一组7.07*7.07*7.07cm3水泥土试块,一组六块试块。
试样来源于沟槽中的置换出的水泥土,按规定条件养护,到达龄期后做抗压强度试验,监理及时分析试验报告并比照施工设计方案作出合格判定)
5.1.4规定质量监控工作程序:
规定监理、承包方必须遵守的质量监控程序,如工程验收程序、工序交接验收工作程序等。
5.1.5专业专题会议
根据工程需要,召开本专业专题会议,作好事前、事中、事后质量控制。
5.1.6利用支付手段:
(根据合同要求)。
5.2监理工作的控制措施
5.2.1组织措施:
审核专职质量检查人员、特殊工种人员的上岗证,数量配置是否满足工程需要。
5.2.2技术措施:
审查承包单位上报的施工方案。
5.2.3经济措施:
审核已完合格工程量及相应的付款报告。
5.2.4合同措施:
根据合同要求核查是否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6监理工作的安全控制措施
6.1吊型钢等构件时必须遵守有关起重吊装“十不吊”。
6.2起吊前应检查机械、索具、夹具、吊环等是否符合要求并进行试吊。
6.3起吊时必须有统一的指挥和信号,起吊及下插时均必须缓慢细致,速度要平稳均匀,并设专人控制围绳,以防吊物摆动撞击其他物体和人员。
6.4起重吊装所用之钢丝绳应检查是否有损伤,严禁带伤作业,并不准触及电线和接地线或与坚硬物体摩擦。
6.5吊车行走道路和工作地点应坚实平整,以防地面沉陷发生事故。
6.6六级以上大风和雷雨、大雾天气,应暂停起吊作业。
6.7施工机械、电气设备、仪器仪表及机具等,在确认完好后方准使用。
6.8在建筑物旧址或回填建筑垃圾地区施工前,应预先进行桩位探测,并清除已探明的障碍物。
6.9桩体施工中,若发现钻机不正常的振动、晃动、倾斜、移位等现象,应立即停钻检查。
上海建浩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XXX监理组
201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