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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国债投资项目指南养殖业

2005年农业国债投资项目指南(养殖业)

发展计划司

二〇〇五年三月八日

一、2005年农业国债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的总体思路和原则

2005年农业国债投资项目前期工作要按照今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以及中央领导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指示精神,重点围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实现粮食稳定增产、农业持续增效、农民继续增收,进一步加大对农业基础设施和公益性事业的投资支持力度。

要继续以改善农业基础设施条件、改进和加强项目管理为工作主线,以农业“七大体系”为建设重点,继续加强粮食生产、种养业良种、动植物保护、渔政渔港、农村能源等项目投资支持力度,加强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和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能力项目的前期工作,集中精力完善农业科技创新、重大病虫害防控、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农业资源与环境保护以及农业社会化服务等公共基础设施和公益性事业建设。

在项目前期工作准备上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1.坚持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中心组织项目。

要优先选择和安排那些对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有突出作用,能够有效促进粮食稳定增产、农业持续增效、农民继续增收,对完善农业综合配套体系有直接推动作用或明显效益的农业建设项目。

2.严格按照政府投资的使用范围组织项目。

中央投资主要用于需要由国家举办的农业公益性项目和基础性项目建设,即主要安排跨地区、跨流域以及对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有重大影响的项目,包括受益范围较大、关系国计民生和农业稳定发展全局的全国性重大骨干农业项目、跨区域性项目,以及一个地区办不了或办不好、需要由国家举办的特殊性项目(如扶持贫困和不发达地区经济发展的项目)等。

对于经营性项目和受益范围较小的一般性地方项目,由其他投资主体投资,中央投资不予支持。

3.要优先保障行业重点项目建设资金需要。

对每类项目,各省要首先选择对行业发展影响大、对提高全省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有重要影响的项目,集中资金,突出重点,避免全面铺开,平均用力。

各地在项目组织上,要按照要求,压缩项目数量、整合项目功能、提高项目规模,力戒项目“多而散”、“小而全”和“撒胡椒面”,提高投资效益。

4.向优势单位和优势区域倾斜。

要集中资金向本行业、本领域科研、创新和公共服务能力突出的优势单位倾斜;并按照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向行业优势区域倾斜,以加强行业支撑能力建设。

5.按照规划组织项目。

优粮工程、种子工程、动物防疫、渔政渔港要严格按照各自规划规定的项目布局、类型、数量准备项目。

农村沼气国债投资主要安排农村户用沼气项目,户用沼气建设标准、布局也要依规划要求执行。

二、2005年农业国债项目前期工作准备基本要求

(一)按照申报审批程序开展前期工作。

对准备申报2005年农业国债投资的项目,要严格按照《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申报审批管理规定》等规定的程序要求组织项目。

各地准备申报的农业国债项目,务必按照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质量要求真正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

对截至申报时间之前没有完成可行性研究的项目,各地不要推荐。

(二)提高可行性研究质量。

农业国债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必须完成以下基本工作:

一是项目已经有一定的基础。

有明确的法人,项目单位正常开展业务工作。

二是项目建设地点已经确定。

拟申报的建设项目已经明确了建设地点。

要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的要求,需要征地的项目,已向国土资源部门提出用地预审申请,并得到国土资源部门项目用地预审意见批复。

向农业部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时必须附建设用地证明或国土资源部门项目用地预审意见;没有用地证明或预审意见的,我部不批复项目立项。

三是完成了规划许可手续。

需要办理规划手续的,应该得到规划部门的建设许可,取得规划意见书。

四是完成了项目技术路线及建设内容设计。

完成了工程或项目工艺技术路线设计,确定了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完成了投资估算。

咨询或设计部门对投资绩效分析完整、明确、可行。

五是编制了招投标方案。

符合招投标要求的工程或仪器设备购置项目,按照《农业基本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第十二条规定,编制了招标方案。

招标方案相关内容编入可研报告。

不具体以上条件的项目,可继续开展前期工作,具备条件后申请以后年度的投资。

(三)认真组织项目审查。

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向农业部报送项目前要对项目进行评审、把关,并对报送项目的真实性、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负责。

各省申报的项目,在推荐前要进行审查或论证,必要时委派或委托专人进行实地考察。

实地核实情况可以在申报文件中予以说明。

我部不接受以下五类项目申报:

一是前期工作未完成或前期工作不扎实的项目。

二是因违章违纪行为被我部通报、整改,但没有完成整改的。

三是因违章违纪行为被我部制裁,但制裁还没有解除的地区和单位。

四是按照《关于加快农业建设项目的通知》(农办计[2004]76号)文件规定,在建中央投资项目严重逾期(逾期两年以上)的,不再安排该单位承担新项目。

五是同一建设单位有两个以上建设项目未完工的(完成竣工验收和固定资产移交),不再安排该单位其他新建项目。

对这五类项目,各省不要报送。

4.按要求落实配套。

落实好配套资金是按期完成建设任务的关键措施。

凡是中央和地方共建的项目,要求地方承诺配套的,视资金能力承诺配套,并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附配套资金证明。

如地方配套能力有限,应予以说明或暂不安排申报。

今年中央与地方配套资金比例,原则上东部地区为1:

0.5,中部地区1:

0.2,西部地区1:

0.1,特殊要求的除外。

三、开展前期工作的其它要求

(一)已申报并通过评审的项目可以不再申报。

为肯定各地已经开展的前期工作并鼓励各地继续做好前期工作,从今年起,各地往年申报并经农业部评审合格、但没有批复或没有列入申报年度投资计划的项目,我部作为储备项目,在今后年度根据投资可能逐年安排。

2004年各地申报、并且评审合格但没有立项或没有纳入投资计划的项目,计划司将反馈各省(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对反馈各省(区、市)的项目,若各地同意列入当年年度计划,各省可在2005年申报文件中予以确认,并不再报送可研。

如项目立项条件发生变化,已不具备立项或纳入年度计划的条件,请在申报文件中申明撤销立项或不再作为储备,并说明理由;需要重新报送的,可重新报送,重新评审。

(二)在2005年3月底之前完成前期工作。

在未接到新的通知之前,各地应按以上要求开展前期工作。

原则上应在2005年3月底之前完成相关项目所有前期工作。

农业部将视情况印发项目申报通知,不再编发申报指南。

届时各地根据本意见及申报通知要求报送项目。

(三)做好相关表格汇总、报送工作。

各省在准备项目时,应汇总并报送以下两类表格:

1.《项目建设内容、规模及投资明细表》。

格式见附件9。

该表作为可研报告附件。

要求将每个项目的建设内容、规模及投资明细表形成1个EXCEL工作表,每类项目形成1个EXCEL文件。

2.《2005年省(区、市)申报农业投资项目汇总表》。

格式见附件10。

该表作为申报文件附件。

以EXCEL表编辑。

上述两类表格要求准备电子文件,届时一并报送我部。

电子文件发送jjchzhou@。

附件:

1.2005年种养业良种国债项目前期工作原则意见

2.2005年植保工程国债项目前期工作原则意见

3.2005年动物防疫项目国债项目前期工作原则意见

4.2005年渔政渔港国债项目前期工作原则意见

5.2005年农村户用沼气国债项目前期工作原则意见

6.2005年优粮工程国债项目前期工作原则意见

7.农业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一般格式及要求

8.项目基本情况表

9.项目建设内容、规模及投资明细表

10.2005年省(区、市)申报农业投资项目汇总表

附件1

2005年种养业良种国债项目前期工作原则意见

二、畜禽良种

2005年畜禽良种工程继续通过加强畜禽良种体系建设,推进优势畜产品区域布局和结构调整,提高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快畜牧业生产方式转变,促进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

依据《全国畜禽良种工程二期建设规划》、《奶业优势区域发展规划》、《肉牛肉羊优势区域发展规划》、《生猪优势区域发展规划》等建设规划开展项目建设。

重点加强奶业、肉牛肉羊优势区域及生猪和猪肉出口基地良种项目建设。

除特色品种外,项目申报单位必须具有省级以上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种畜禽生产许可证。

1.种牛场。

主要安排种奶牛场、种肉牛场和种公牛站项目。

种牛场建设以已有的省级以上原种(良种)牛场为基础,改扩建和完善,原则上不新建。

要求建设单位种奶牛场目前的基础母牛存栏要达到200头以上,种肉牛场的基础母牛达100头以上。

区域布局:

重点扶持列入奶业、肉牛优势区域发展规划的地区,并适当兼顾其它具有一定发展基础和潜力的地区。

种奶牛(含水牛)场由北京、天津、上海、黑龙江、内蒙古、河北、山西各报2个,新疆、宁夏、浙江、陕西、广西(水牛)、山东、江苏、广东、青岛等省(区、市)各报1个。

种肉牛场由河南、山东、河北、安徽、江苏、吉林、辽宁、黑龙江、内蒙古、新疆、四川、甘肃、陕西、北京、山西等省各报1个。

建设内容:

种奶牛场、种肉牛场建设,主要是标准化牛舍改扩建,青贮设施以及购置相关仪器设备等。

中央投资不安排种牛引进。

投资规模:

种牛场总投资控制在500万元以内。

2.种猪场。

根据《全国畜禽良种工程二期规划》和《生猪优势区域发展规划》,并考虑到全国种猪联合育种的需要,建设一批重点种猪场。

要求建设单位种猪场现有基础母猪存栏400头以上。

区域布局:

种猪场由四川、重庆、湖南、湖北、江西、江苏、安徽、浙江、山东、河南、河北、云南、北京、天津、吉林、辽宁、广东、广西、海南、福建等省(区、市)各报1个。

建设内容:

重点完善仔猪培育舍、母猪分娩舍,引进优良种猪,场内性能测定及建立粪污处理设施。

投资规模:

每个种猪场总投资控制在500万元以内。

3.种羊场。

主要考虑《肉羊优势区域发展规划》布局的地区。

建设方式:

必须改扩建,不开展新建。

种羊场以肉用绵羊场、山羊场为主,兼顾细毛羊、绒山羊场。

要求建设单位肉羊场现有一级基础母羊存栏200只以上,细毛羊场现有一级基础母羊在1000只以上。

区域布局:

肉羊由黑龙江、吉林、辽宁、河南、山东、河北、江苏、安徽、内蒙古、宁夏、甘肃、青海、新疆、四川、重庆、云南、湖北、贵州、广西、西藏、山西、陕西等省(区、市)各报1个。

细毛羊由新疆、内蒙古各报1个。

建设内容:

良种引进、羊舍改扩建,以及仪器设备购置、草场建设等。

投资规模:

每个种羊场总投资控制500万元。

4.种禽场。

重点选择具有优质黄鸡、水禽等生产优势,且发展潜力较大的省份,完善已有原种场。

区域布局:

种禽场由北京、河北、上海、山东、辽宁、广东、河南、吉林、四川、湖南、湖北、江西、江苏、浙江、海南等省(区)各报1个。

建设内容:

良种引进,种水禽育雏舍及兔、蜂场改扩建,仪器设备购置等。

投资规模:

每个种禽场总投资控制在500万元内,每个特色品种种畜场总投资控制300万元以内。

5.畜禽品种资源保护场。

重点支持开发势头良好的地方品种种畜场及列入国家重点资源保护名录的畜禽品种资源保护场。

必须是对已有的种畜场进行改扩建。

区域布局:

由各省可视自身地方良种及资源优势申报。

建设内容:

良种收集保存,畜舍改扩建,仪器设备购置等。

投资规模:

每个畜禽品种资源场投资规模参照以上各品种种畜场标准。

6.奶牛DHI测定中心及种畜禽性能测定中心。

奶牛DHI测定中心项目主要布局于奶业主产省份,并具有开展DHI测定的基础。

种猪性能测定中心布局于猪主产省,并有一定的种猪测定基础。

区域布局:

奶牛DHI由内蒙古、山东、河北、新疆、宁夏等省各报1个。

种猪生产性能测定由广东、重庆、安徽、江西、河南、山东、广西、福建、四川等省各报1个。

建设内容:

奶牛DHI测定试验室、种畜测定舍建设和完善实验室,测定仪器设备购置等。

投资规模:

每个中心总投资控制在800万元左右。

三、渔业良种

2005年渔业良种国债投资重点支持渔业良种创新能力建设。

根据《全国水产良种工程二期建设规划(2004-2010年)》,主要建设国家级水产原良种、水产原良种场、遗传育种中心等三类项目。

1.国家级水产原良种场。

东部沿海地区以出口创汇品种为主,中西部地区以常规品种和地方特色品种为主。

国家级水产原良种场主要包括:

原良种场、遗传育种中心。

2.水产原良种场建设。

主要选择在现有省级或条件较好的地市级良种场的基础上进行改扩建,原则上不铺新摊子,原种场建设根据实际情况,可以考虑新建。

区域布局:

重点支持全国水产原良种工程建设二期规划内的省(市、自治区)水产原良种场。

优势区域内各省(区)限报2个,各计划单列市及其他各省(区)限报1个。

建设内容:

苗种繁育池、孵化池等基本设施的建设和完善,必要仪器设备的购置等。

投资规模:

每个原良种场投资控制在500万以内。

3.遗传育种中心。

依托具有相应科研水平,基础条件较好的水产科研单位,在已有基础上调整、充实和提高。

单个项目投资不超过1000万元。

附件3

2005年动物防疫项目国债项目前期工作原则意见

一、动物防疫体系项目

以保障畜禽类产品卫生安全和公众健康为目标,以提高动物保护的综合能力和畜禽类产品卫生安全监管能力为中心,依托现有基础,加强动物疫病防治基础设施建设。

依据《全国动物防疫体系建设规划》,2005年度动物防疫体系主要安排省级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基层动物防疫设施、检疫监督设施、兽药质量及残留监控设施等四类项目。

(一)省级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项目。

整合1998年以来建设的省级动物疫病诊断、测报资源,提高实验室生物安全级别,完善仪器设备,建成集动物疫病诊断、疫情信息处理、预警预报、动物及动物产品安全追溯、重大疫情扑灭协调于一体的省级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

区域布局:

河北、辽宁、吉林、河南、湖北、湖南和四川7省可在完成环境影响评价等前期工作后报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其他省(区)除山西、安徽、上海、山东、广东、重庆、内蒙古和新疆外,可申报项目建议书。

建设内容及标准:

改扩建实验室,完善相关实验设施。

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内容及参考建设标准另发。

投资规模:

每个省级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总投资控制在3900万元以内,其中包含1998年以来已批复下达的投资。

项目建议书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须如实反映1998年以来我部已批复的相关建设内容和投资情况。

(二)基层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区域布局:

1998年以来中央未安排投资的县及县级市,可申报基层动物防疫基础设施新建项目。

1998年以来中央安排过投资的县及县级市可申报基层动物防疫基础设施续建项目。

建设内容:

重点完善动物疫病诊断、监测、预报设施设备。

具体建设内容及参考建设标准另发。

投资规模:

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示范区有关县(市),以及其他省(区)的畜产品主产县(2002年达到年生猪出栏90万头、肉牛年存栏20万头、奶牛存栏5万头、羊存栏60万只、禽蛋产量6万吨、禽肉产量4万吨,达到以上6项指标(以2002年统计局数据为准)之一),投资规模控制在140万元以内。

其它县(非主产县)投资规模控制在120万元以内。

续建项目包含1998年以来已批复下达的投资。

(三)省级检疫监督设施建设项目。

区域布局:

2004年未下达检疫监督设施投资的省级单位可申报。

建设内容:

重点完善省级动物检疫、监督执法等设施设备。

建设内容及参考建设标准另发。

投资规模:

每个省级动物检疫监督项目投资规模控制在120万元以内。

(四)省级兽药质量监察所项目。

区域布局:

2004年未下达省级兽药质量监察所投资的省份均可申报。

建设内容:

重点完善省级兽药残留检测设施。

建设内容及参考建设标准另发。

投资规模:

每个省级项目投资规模控制在1000万元以内,含1998年以来已批复的建设内容和投资,并应在可研报告中列出已有建设基础和投资规模。

(五)国家级兽药质量及残留监控设施建设项目。

区域布局:

部直属单位和广东、辽宁、四川、上海等省(市)申报国家兽药安全评价中心(国家级药物耐药性监测实验室)项目。

建设内容:

实验室建设及仪器设备购置。

建设内容及参考建设标准另发投资规模:

项目投资控制在1000万元以内。

二、水生动物疫病防治

主要以《渔业动植物保护工程建设规划(2004-2010年)》为依据编报项目。

水生动物疫病防治主要包括重点渔业市县水生动物疫病防治站、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区两类项目。

(一)重点渔业市县水生动物疫病防治站。

区域布局:

优势区域内各省(区)限报3个,其他各省(区)及计划单列市限报2个。

建设内容:

改扩建防治站实验室不超过600平方米,配备常规水生动物疫病检验检测分析仪器设备及其它辅助设施等,同时建立5-7个疫病测报点(主要配备采样和送样设备、分析设备、常规检测设备、样品和数据处理设备、交通工具等)。

投资规模:

单个项目总投资控制在200万元以内。

(二)水生野生动物保护项目。

重点建设省级以上濒危和珍稀水生野生生物自然保护区。

区域布局:

列入《渔业动植物保护工程建设规划(2004-2010年)》的省(区),具体建设地点必须在受保护动物的栖息地。

每省(市、区)限报1个。

建设内容:

建设永久性界碑和界牌、围栏、浮标、观测站、救护设施,购置必要的仪器设备。

投资规模:

每个项目总投资不超过800万元。

附件4

2005年渔政渔港国债项目前期工作原则意见

一、渔政执法体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依据《农业执法服务基础设施建设规划(2004-2010年)》,重点加强沿海渔政船、沿海渔政执法快艇、内陆渔政船、内陆渔政执法快艇与执法装备,及直属渔政单位执法手段建设。

沿海渔政船。

区域布局:

重点考虑涉外事件多发地区,船只吨位以100吨级和300吨级为主,原则上对已达到报废年限或者超期服役的沿海渔政执法船只进行更新改造,新船建成后原船只必须报废。

投资规模:

100吨级渔政船平均每船总投资控制在400万元以内,300吨级渔政船平均每船总投资控制在1200万元以内。

沿海渔政执法快艇。

为加强港内渔业执法力量,维护正常的渔业生产秩序,保证渔民生命财产安全,今年将继续为沿海重点渔港配备渔政执法快艇。

投资规模:

每艇投资控制在100万元以内。

内陆渔政船。

区域布局:

重点考虑中、西部地区,尤其是边境水域、大江、大湖地区。

建设内容:

参考船型为30吨级、50吨级和80吨级。

投资规模:

30吨级船每船总造价不超过80万元,50吨级不超过120万元,80吨级船只单船造价不超过180万元。

内陆渔政执法快艇。

以打捆项目方式,由渔政指挥中心承担,根据地方申报及各地实际情况具体分配。

单价不超过20万元。

二、渔港建设

以保障渔船停泊安全和促进渔民转产转业为重点,与小城镇建设相衔接,根据我部《全国渔港建设规划(2003-2010年)》,继续加强中心渔港、一级渔港、内陆重点渔港三类项目。

申报的渔港必须列入《全国渔港建设规划(2003-2010年)》范围。

沿海中心渔港和一级渔港。

区域布局:

各沿海省(区、单列市)限报中心渔港2个、一级渔港1个。

建设内容:

防波堤、码头、护岸等水工基础设施;港池、航道疏浚;陆域回填;渔政渔港执法管理设施、港区道路、通讯导航、环保消防、给排水、供电设备、绿化、照明等配套设施。

投资规模:

中心渔港平均每港总投资5000万元;一级渔港平均每港总投资3000万元。

内陆重点渔港。

区域布局:

内陆渔港,各省(市)限报1个。

建设内容:

码头、护岸等水工基础设施;港池、航道疏浚;陆域回填;渔政执法综合管理设施、港区道路、通讯导航、环保消防、给排水、供电设备、绿化、照明等配套设施建设;适当考虑建设部分水产品交易场地等设施。

投资规模:

平均每渔港总投资600万元。

附件7

农业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一般格式和要求

一、项目摘要。

项目内容的摘要性说明,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建设地点、建设年限、建设规模与产品方案、投资估算、运行费用与效益分析等。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三、市场(产品或服务)供求分析及预测(量化分析)。

主要包括本项目区本行业(或主导产品)发展现状与前景分析、现有生产(业务)能力调查与分析、市场需求调查与预测等。

四、项目承担单位的基本情况(原则上应是具有相应承担能力和条件的事业单位)。

包括人员状况,固定资产状况,现有建筑设施与配套仪器设备状况,专业技术水平和管理体制等。

五、项目地点选择分析。

项目建设地点选址要直观准确,要落实具体地块位置并对与项目建设内容相关的基础状况、建设条件加以描述,不可以项目所在区域代替项目建设地点。

具体内容包括项目具体地址位置(要有平面图)、项目占地范围、项目资源、交通、通讯、运输以及水文地质、供水、供电、供热、供气等条件,其它公用设施情况,地点比较选择等。

六、生产(操作、检测)等工艺技术方案分析。

主要包括项目技术来源及技术水平、主要技术工艺流程与技术工艺参数、技术工艺和主要设备选型方案比较等;

七、项目建设目标(包括项目建成后要达到的生产能力目标或业务能力目标,项目建设的工程技术、工艺技术、质量水平、功能结构等目标)、任务、总体布局及总体规模;

八、项目建设内容。

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土建工程、田间工程、配套仪器设备等。

要逐项详细列明各项建设内容及相应规模(分类量化)。

土建工程:

详细说明土建工程名称、规模及数量、单位、建筑结构及造价。

建设内容、规模及建设标准应与项目建设属性与功能相匹配,属于分期建设及有特殊原因的,应加以说明。

水、暖、电等公用工程和场区工程要有工程量和造价说明。

田间工程:

建设地点相关工程现状应加以详细描述,在此基础上,说明新(续)建工程名称、规模及数量、单位、工程做法、造价估算。

配套仪器设备:

说明规格型号、数量及单位、价格、来源。

对于单台(套)估价高于5万元的仪器设备,应说明购置原因及理由及用途。

对于技术含量较高的仪器设备,需说明是否具备使用能力和条件。

配套农(牧、渔)机具:

说明规格型号、数量及单位、价格、来源及适用范围。

大型农(牧、渔)机具,应说明购置原因及理由及用途。

九、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

依据建设内容及有关建设标准或规范,分类详细估算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并汇总,明确投资筹措方案。

十、建设期限和实施的进度安排。

根据确定的建设工期和勘察设计、仪器设备采购(或研制)、工程施工、安装、试运行所需时间与进度要求,选择整个工程项目最佳实施计划方案和进度。

十一、环境保护。

对项目污染物进行无害化处理,提出处理方案和工程措施及造价。

十二、项目组织管理与运行。

主要包括项目建设期组织管理机构与职能,项目建成后组织管理机构与职能、运行管理模式与运行机制、人员配置等;同时要对运行费用及新分析,估算项目建成后维持项目正常运行的成本费用,并提出解决所需费用的合理方式方法。

十三、效益分析与风险评价。

对项目建成后的经济与社会效益测算与分析(量化分析)。

特别是对项目建成后的新增固定资产和开发、生产能力,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如社会供种量,带动多少农户、多大区域经济发展等)等进行量化分析;

十四、招标方案。

按照《农业基本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第十二条规定,编制招标方案。

十五、有关证明材料(承担单位法人证明、有关配套条件或技术成果证明等)。

各种附件、附表、附图及有关证明材料应真实、齐全。

十六、应附表格。

除可研报告编制需要提供的工程量、设备清单等表格外,为便于评审汇总,还应附以下两类表格:

一是项目基本情况表(见附件8),二是项目建设内容、规模及投资明细表(见附件9)。

 

另外,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封面要求如下:

项目名称:

主管部门:

承担单位(章)

承担单位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建设地点:

编写单位(章)、人员及联系电话:

编写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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