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区钟村街A区B区钟一工业区及胜石河环境综合整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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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禺区钟村街A区B区钟一工业区及胜石河环境综合整治

 

番禺区钟村街A区、B区、钟一工业区及胜石河环境综合整治及道路升级改造项目一期工程

 

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

广州市番禺区钟村街城市建设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单位:

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

2019年3月

重要提示

1.参加投标之前,投标人应查询企业诚信档案、拟报项目负责人的使用状态以及预存报名费账户中的存款额度,以免出现企业诚信档案以及拟报项目负责人不能被使用以及预存报名费账户中的存款额度不足的问题。

上述情况有可能导致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系统。

如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有可能失去投标机会,因其可能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资料直接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资料信息,请投标人及时维护、更新企业库的资料信息,确保其有效性。

因投标人未及时维护、更新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的信息,而导致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电子评标的项目,投标文件一律不接受纸质文件,投标人将被要求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

为此,投标人应当使用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发放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

投标人可以到上述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立的办理点办理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和电子签章(已经办理过电子签名证书的可携带电子签名证书到上述办理点增加电子签章)。

4.为规范电子评标项目工程量清单的编制与填报,请各招标人、投标人在编制与填报工程量清单时认真阅读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栏目的相关内容。

5.实施资格后审的招标项目,在中标公示期间,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在单位内设置查询点,接受投标单位关于资格审查和否决性条款审查及相关情况的查询。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查询联系人,应保持其通讯方式的有效性和畅通性。

投诉时须提交相关的查询资料。

6.招标代理单位接受投标资审情况查询的主持人及经办人应熟悉了解招标项目的相关情况,包括投标单位资审情况、资审不合格的具体原因及合法依据。

投标单位应凭递交投标文件的凭证(投标报名费单据或已递交的投标担保金单据或递交投标文件的回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单位证明向招标代理单位进行情况查询,招标代理单位和前来查询的报名投标单位,应将查询情况以书面形式作为备忘确认证明。

7.招标代理单位的上述工作情况,将列入其综合诚信评价排名的考核。

8.招标控制价的内容与招标公告同时发布。

9.投标人录入投标信息时,如投标人为联合体的,须将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的全称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系统。

目录

第一章投标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声明:

本投标须知前附表使用GZZB2010-008-2.4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表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对范本《投标须知通用条款》和《开标、评标和定标办法通用条款》可选择部分的选择使用,均已在本表中注明,通用条款可选择部分中未被本投标须知前附表选择的部分无效。

项目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1

定义

招标人(即发包人):

广州市番禺区钟村街城市建设服务中心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

/

招标代理:

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广东建筑艺术设计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

2

2.2

工程名称

番禺区钟村街A区、B区、钟一工业区及胜石河环境综合整治及道路升级改造项目一期工程

3

2.2

建设地点

广州市番禺区钟村街

4

2.2

建设规模

详招标公告。

5

2.2

承包方式

对承包范围的工程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按全套施工图、技术资料、招标文件及招标时发出的所有资料所载明的全部施工内容总价大包干(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仅作参考,不作为结算是否增加工程量的依据,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对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核)。

6

2.2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7

2.2

招标范围

详招标公告。

8

2.2

工期要求

2019年月日计划开工,施工总期:

90日历天。

9

3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10

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要求

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

11

资格审查方式

电子化资格后审。

12

13.1

报价以及单价和总价计算方式

工程量清单计价,按国家、省有关计价规范执行。

纳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机关出具的审计结果应当作为该政府投资项目价款结算的依据(适用于纳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项目)。

13

15.1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计起)

14

16

投标担保

1收取方式:

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

2.投标担保额度:

10万元(在招标过程中不可调整)。

3.缴纳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至开标前。

4.投标担保的相关事宜详见招标文件16款。

15

7.5

领取招标文件及图纸

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16

5.1

踏勘现场

时间: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具备现场踏勘条件;

方式: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

现场详细地点:

广州市番禺区钟村街

17

8.1

招标答疑

1.方式:

网上答疑:

2.投标人质疑期限: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18日

3.招标人澄清、修补或答疑期限: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15日

4.进入到提问区域的密码为123456

5.网上答疑的相关事项详见招标文件8.1款。

6.答疑纪要须经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专区发布。

18

11.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投标函》、《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用于评标的业绩、《响应招标文件所附施工组织设计要点或施工方案的承诺书》、《对投标文件编制的承诺》投标报价文件等组成。

19

17.1

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文件为含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1套。

中标单位需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提供一式三份全套电子投标文件的纸质版。

20

19.1

20.1

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1.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

2.递交投标文件的起始时间:

2019年月日00时00分。

截止时间:

2019年月日时00分。

2.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3.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

21

20.4

项目负责人签到时间和地点

1.起始时间:

2019年月日时00分。

截止时间:

2019年月日时00分。

2.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室(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白沙路101号)。

3.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

22

37.1

开标开始时间和地点

1.开标开始时间:

2019年月日时00分

2.地点:

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室(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白沙路101号)。

3.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

23

开标评标办法

两阶段评标法

24

31.1

履约担保

中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款的10%。

可以以现金转账、银行保函形式或履约保证保险等有效方式向招标人递交履约担保;如果中标人的履约担保是以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供,则该银行保函应由在中国注册且营业地点在广州行政辖区内的国有银行开具。

25

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6059822.07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为227434.48元,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费为140734.37元,投标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6

保修期

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

27

41.2

第二阶段评标参考价的下浮率

计算第二阶段评标参考价的下浮率X从0.5%、1%、1.5%、2%、2.5%、3%、3.5%中通过摇珠机随机抽取。

28

评标委员会组成

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29

第一阶段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计分

本项目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以施工-市政排名为准。

30

13.4、13.5.2

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

详见合同条款。

31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第十二条规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业务应由建设单位依法委托,不列入本次招标范围。

招标文件中与此条不一致的,以此条为准。

32

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

按《关于印发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建规字[2017]10号)执行。

注:

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即企业综合诚信评价60日诚信分。

二、投标须知修改表

声明:

本投标须知使用GZZB2010-008-2.4招标文件范本的投标须知通用条款,与该通用条款不同之处,均在本表中列明,并以现文为准,原文不再有效。

本招标文件中不再转录投标须知通用条款,请投标人自行到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网站(网址:

)下载查阅。

条款号:

11.2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资格审查文件主要包括的内容: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企业资质证书;

(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按按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拟投标的项目负责人)

(5)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专职安全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按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拟派专职安全员)。

项目负责人与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6)用于资格审查的业绩(设置业绩要求时选择此项,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按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用于资格审查的业绩,并用本企业的CA数字证书对生成的内容进行签章);

(7)投标人建立企业诚信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8)投标人按照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的《投标申请人声明》(格式见第四章);

(9)列明主办单位的联合体工作协议(采用联合体投标时需递交,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联合体主办方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10)投标人具有在广州地区可使用适合本工程的机械设备的证明文件(发票须与设备现场全貌彩照放置同一页,彩照须能反映其规格型号。

扫描件,原件备查)。

(含有市政道路面层沥青摊铺且沥青摊铺占预计发包价50%或以上的大、中修市政公用工程需提供该项内容的证明文件)。

注:

资格审查内容的

(2)至(7)项的资料(除第5点需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外)取自投标申请人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中的资料,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该部分资料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的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资格审查文件不需另行提交。

现文:

资格审查文件主要包括的内容: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企业资质证书;

(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按按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拟投标的项目负责人)

(5)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专职安全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按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拟派专职安全员)。

项目负责人与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6)投标人建立企业诚信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7)投标人按照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的《投标申请人声明》(格式见第四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

资格审查内容的

(2)至(5)项的资料(除第5点需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外)取自投标申请人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中的资料,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该部分资料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的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资格审查文件不需另行提交。

条款号:

11.10修改类型:

增加

现文:

投标人应认真核对图纸并复核清单的工程量及项目,如发现工程量清单与图纸内容不符,应在招标疑问收集期间提出质疑,并向招标人提出修正意见。

若在招标疑问收集期间没有收到任何质疑的,即视为投标人对本项目清单工程量的认可,以及工程量清单已包含图纸中的全部工程内容,且没有出现量差、漏项或重复计算等情况。

条款号:

20.4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到达后的一小时内,项目负责人须凭身份证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自助签到。

具体操作步骤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项目负责人自助签到操作指引》。

现文: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到达后的一小时内,项目负责人须凭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事先确定的开标室签到。

项目负责人未凭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开标室签到或签到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登记时不一致的,该投标文件将不能参与资格审查和评标。

条款号:

29.5修改类型:

增加

现文:

在收到招标人通知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到招标人指定部门领取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指派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身份证及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逾期领取或不领取,视为中标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且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选取第二中标候选人顺次递补,以此类推至第三中标候选人。

招标人将上报招标管理机构依法严肃处理,同时追究其违约责任。

条款号:

29.6修改类型:

增加

现文:

签署初步的施工协议

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7个日历天内必须与招标人签署初步的施工协议。

不按期签署相关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并且有权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出现前款所列的情形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

条款号:

30.3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未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使用的银行名称及帐号至完成竣工结算不得变更,否则招标人有权停止工程款项的拔付及至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现文:

根据<<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番禺区加强财政性投资建设项目标后管理工作意见(试行)的通知>>(番府[2014]106号)及<<关于印发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建规字【2017】10号)中工程款支付相关规定,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必须向招标人提交本中标工程合同的以下两个银行专用帐户:

第一个帐户为工程项目专用帐户:

中标人必须在广州市番禺辖区内银行机构开设此专户,并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双方在银行预留支取印鉴。

第二个帐户为工人工资支付专用帐户:

中标人必须在广州市番禺辖区内商业银行开设此专户,并为每位工人办理个人工资账户。

未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逾期提交或无法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由第二中标候选人顺次递补,以此类推至第三中标候选人。

招标人将上报招标管理机构依法严肃处理,同时追究其违约责任。

上述两个银行专户应在中标工程施工合同中明确,未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使用的银行名称及帐号至完成竣工结算不得变更,否则招标人有权停止工程款项的拔付及至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若投标人列属国资企业,应提前做好开具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在番禺区内开设本工程上述两个银行专户证明文件的准备。

条款号:

31.1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15日内,中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24项的规定向招标人递交履约担保;如果中标人的履约担保是以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供,则该银行保函应由在中国注册且营业地点在广州行政辖区内的银行开具。

现文:

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10个日历天内,中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24项的规定以现金或现金转账等有效方式向招标人递交履约担保;如果中标人的履约担保是以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供,则该银行保函应由在中国注册且营业地点在广州行政辖区内的国有银行开具。

如中标人的履约担保是以建设工程履约保证保险的形式提供,则承包人在工程项目合同签订时提交其与保险公司签订履约保证保险合同或保险单。

条款号:

33.其它费用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中标人应根据政府有关规定,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交易服务费。

现文:

本工程中标公示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中标人代缴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其费用包含在中标人投标报价中,交易中心向中标人开具增值税发票。

若逾期交纳交易服务费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建议通报批评并暂停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中标资格由第二中标候选人顺替,以此类推至第三中标候选人。

注:

以上修改,仅限于本范本中有可供选择条款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三、投标须知通用条款

(一)总则

1.定义

本招标文件使用的下列词语具有如下规定的意义:

(1)“招标人”(即发包人)、“项目建设管理单位”(或称“项目代建单位”)、“招标代理”、“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均已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列明。

(2)“投标人”指向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当事人。

(3)“承包人”指其投标被招标人接受并与其签订承包合同的当事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书面文件”指打字或印刷的文件,包括电传、电报和传真。

子签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招标文件”指由招标代理发出的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附件)及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和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文件。

(5)“投标文件”指投标人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向招标人递交的全部文件。

(6)“书面文件”指打字或印刷的文件,包括电传、电报和传真。

(7)“电子文件”指数字、文字、图形等以数码形式存储于磁带、磁盘、光盘等载体,依赖计算机等数字设备阅读、处理,并可在通信网络上传送的文件。

2.招标说明

2.1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通过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

2.2工程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承包方式、质量标准、招标范围、工期要求等均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列明。

2.4设计说明:

详见招标图纸。

2.4工程施工特点:

详见招标图纸。

3.资金来源

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9项

4.合格投标人的条件

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5.踏勘现场

5.1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6项所述时间和要求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投标人应充分重视和仔细地进行这种考察,以便投标人获取那些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所有的资料。

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中标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

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5.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5.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

在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及其代表必须承担那些进入现场后,由于他们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管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或

费用,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

6.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自身因投标文件编制、递交及其他参加本招标活动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组成

7.1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以及所有按本须知第8条发出的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和按本须知第9条发出的澄清或修改:

第一章投标须知

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第三章合同条款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另册)

第六章图纸及勘察资料(另册)

第七章工程量清单(另册)

7.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将按评标办法的规定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文件。

7.3投标人一旦中标,招标文件的内容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双方均有约束力。

7.4招标人(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使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对电子招标文件进行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该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与招标人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5发布招标公告的同时,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电子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

7.6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7.7投标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电子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

合法有效的电子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

7.8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第四章中明确编制投标文件主要内容的格式要求。

8.招标答疑

8.1招标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进行。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图纸、清单、招标控制价)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凭密码进入提问区域将问题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交问题时一律不得署名。

网上答疑的操作指南为:

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项目招标答疑”专区→通过项目编号或名称找到所需的项目→在上述的答疑时间内点击“提问”→输入密码(密码为:

123456)进入到提问区域→提出问题以及查看所有的问题。

8.2招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解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形成答疑纪要,并经招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专区发布。

8.3招标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8.4招标答疑纪要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

投标人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浏览、下载招标答疑纪要。

8.5若招标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有矛盾时,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后发布的答疑纪要为准。

9.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9.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9.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9.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9.4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均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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