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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音乐学院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中央音乐学院2015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一、指导思想和战略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主席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围绕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文艺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主动适应国家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战略需求,遵循高等艺术教育规律,把握时代特征,结合学校实际,在“十二五”最后一年,重点加强内涵建设,强化人才强校战略,推动教育改革创新,坚持以提高质量为发展的核心任务,努力在人才培养质量、学术研究和创新水平、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和管理体制创新等方面实现新的跨越。

(二)战略目标

坚持“学兼中西、融通古今、包容开放、传承创新、全面育人、追求卓越”的办学理念,在巩固已有办学成果的基础上,加快推进人才培养体制、办学体制、管理体制改革和创新,提升学校整体竞争实力,实现建设具有中国特色,高精尖、多样化、国际性的世界一流音乐学院的目标。

1.人才培养

全面提升教育质量,优化、调整学科和专业结构,形成与世界一流音乐学院相适应的人才培养体系。

截至2015年底,我院本科生总数1566人,主讲本科课程教师人数382人(其中外聘教师12人),生师比达到4:

1。

毕业生就业率稳定在97.83%以上。

树立全面发展观念,弘扬个性发展,为国家输送具有较高创新力的优秀音乐人才,着力培养一批德艺双馨的高精尖音乐家。

2.学科建设

构建完善的音乐学科体系。

根据教育部2012年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我院本科各专业属于艺术学学科门类中的“音乐与舞蹈学”专业类,构建了包括音乐表演、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3种专业、52个专业方向的学科体系。

形成基础学科、优势学科、社会急需的应用学科和交叉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学科布局。

实现学科发展与“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211工程”建设、人才培养、队伍建设的良性互动,增强服务国家文化教育的能力。

各学科水平保持国内一流,并努力使优势学科跻身国际领先行列。

3.师资队伍建设

继续实施人才强校战略,抓住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三个重要环节,健全人尽其才的体制机制,以重点学科为依托,以学科带头人为核心,凝聚学术队伍,推进创新团队建设,改善队伍结构,提高师资总体素质,提升学校的国际化水平,加快建设一支与世界一流音乐学院发展相适应的,高素质、业务精、能力强的教师队伍和专业化管理队伍,支撑学校新一轮跨越发展。

4.科学研究

切实提升科学研究的层次和水平,承担更多国家级或省部级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哲学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和人文社科重大项目。

拓展应用研究,增强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

5.国际交流与合作

坚持国际化战略和国际化标准,提升国际交流与合作的层次,拓宽国际交流与合作的领域,丰富国际交流与合作的内容。

“十二五”末,进一步完善和深化与国外著名音乐学院的合作机制,定期派遣专任教师和优秀学生出国交流、访学、攻读学位和比赛。

积极争取更多的海外留学生到校学习,日益加深学校的国际化程度。

6.现代大学制度建设

着力构建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高等音乐教育制度。

贯彻学术民主,推进行政执行力建设,全面调整学校的行政管理机制,强化“为教学科研服务”的理念,形成“充满活力、富有效率、特色鲜明”的综合型音乐学院管理模式。

二、本科教育基本情况

(一)本科生基本情况

中央音乐学院作为音乐类专业院校,目前所有专业均属于艺术学门类,音乐与舞蹈学专业类,下分3种专业,分别为:

音乐表演、音乐学、作曲及作曲技术理论。

在此基础上,学院共分为九个系(院),分别是:

1.作曲系2.指挥系3.音乐学系4.音乐教育学院5.钢琴系6.管弦系7.民乐系8.声乐歌剧系9.提琴制作研究中心。

截止到2015年9月,我院本科生共计1566人,占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68%,其中男生579人,女生987人,男女生比例为1:

1.7;本科生中共有留学生8人,港澳台学生35人,留学生及港澳台学生共占本科生总数的2.7%。

全院共有硕士研究生651人,三年级以上研究生54人,博士研究生81人,研究生共计751人,全院本研合计学生共2317人。

各系(院)人数列表如下(见表1)。

 

表1:

中央音乐学院2015年各系(院)本科生数统计表

序号

系部

专业

人数

1

作曲系

作曲

124

视唱练耳

8

电子音乐中心

电子音乐作曲

14

电子音乐制作

22

音乐录音

8

2

指挥系

指挥

26

3

音乐学系

音乐学

80

音乐艺术管理

27

音乐治疗中心

音乐治疗

27

4

音乐教育学院

音乐教育

160

5

钢琴系

钢琴

85

电子管风琴

12

手风琴

11

6

管弦系

各专业

431

7

民乐系

各专业

321

8

声乐歌剧系

各专业

183

9

提琴制作研究中心

提琴制作

27

10

总计

1566

图1:

中央音乐学院2015年各系(院)本科学生数分布图

 

(二)本科课程基本情况

2014-2015学年,由教务处排定的共同课中,本科课程总数为480门,其中双语课程总数为16门,占课程总门数的3%;选修课程总数为182门,占课程总门数的38%;教授讲授本科课程数共130门,占课程总门数的27%。

(三)生源情况

2015年,共有1208名考生报考我院,经严格的专业考试,按照与招生计划数约1:

1.24的比例向465名考生发出了文考通知。

我院招生委员会遵照教育部的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按照中央音乐学院招生录取标准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规定的文化课统考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进行录取工作。

向365名合格考生发放了录取通知书,含港澳台学生7人、外籍学生2人、生源基地学生7人、定向生4人、协作生4人(不含辅修专业在读本科生7人)。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中宣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5年新疆文化艺术人才定向就业培养和定向培训计划的通知》,我院2015年招收新疆定向培养学生4名;另根据教育部、国家民委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召开的《内地高校支援新疆培养少数民族人才第六次协作会议》精神及所签订的2011-2015招生规划协议书的内容,我院在新疆招收协作计划生4名。

2015年我院本科录取生源情况统计如下(见表2)。

表2:

中央音乐学院2015年本科招生生源地分布统计表

序号

生源地

人数

序号

生源地

人数

1

北京市

132

16

湖南省

10

2

福建省

7

17

吉林省

4

3

甘肃省

6

18

江苏省

15

4

广东省

31

19

辽宁省

16

5

广西壮族自治区

1

20

内蒙古自治区

2

6

江西省

3

21

宁夏回族自治区

0

7

河北省

14

22

山东省

33

8

河南省

11

23

山西省

12

9

黑龙江省

10

24

陕西省

6

10

湖北省

7

25

上海市

1

11

重庆市

1

26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11

12

台湾省

1

27

安徽省

5

13

天津市

8

28

浙江省

9

14

香港特别行政区

1

29

外籍

2

15

澳门特别行政区

5

30

云南省

1

总计

365人

三、师资与教学条件

(一)教师基本情况

2015年我院主讲本科课程的教师共有370人,其中外籍教师26人,占主讲本科课程教师数的7%;主讲公共基础课课程的专任教师18人,占5%;主讲专业基础课课程的专业教师68人,占18%;主讲本科课程的教授27人,占7%;主讲低年级本科课程的教授14人,占4%。

2015年我院本科生共1566人,师生比约为4:

1。

我院教授本科课程的教师结构如下: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学和音乐表演各专业专任教师共263人,其中,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各专业专任教师数为34人,占13%;音乐学各专业专任教师数为50人,占19%;音乐表演各专业专任教师数为179人,占68%。

从职称分布来看,各专业教授共100人,占38%;副教授共77人,占30%;讲师共69人,占26%;助教共11人,占4%。

从学位结构来看,各专业教师取得博士学位的共63人,占24%;硕士共148人,占56%;学士共44人,占17%。

从年龄分布来看,35岁及以下共72人,占27%;36~45岁共73人,占28%;46~55岁共73人,占28%;56岁及以上共45人,占17%。

各专业专任教师结构统计见表3。

表3:

中央音乐学院2015年各专业专任教师结构统计表

学科门类

本科专业

本专业专任教师数

职称(人)

学位(人)

年龄(人)

代码

名称

教授

副教授

讲师

助教

无职称

博士

硕士

学士

无学位

35岁及以下

36~45岁

46~55岁

56岁及以上

艺术学

130201

音乐

表演

179

66

51

48

8

6

23

122

26

8

54

53

46

26

艺术学

130202

音乐学

50

19

13

16

2

0

20

21

9

0

13

12

13

12

艺术学

130203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34

15

13

5

1

0

20

5

9

0

5

8

14

7

总计

263

100

77

69

11

6

63

148

44

8

72

73

73

45

图2:

各专业专任教师职称分布图

图3:

各专业专任教师学位分布图

 

图4:

各专业专任教师年龄分布图

(二)师资队伍建设

我院专业课教师队伍职称结构优化,年龄结构合理,逐渐形成一支由学术带头人、骨干教师、青年教师组成的学术梯队,师资队伍良性发展。

我院共有114名教师最终学历在境外取得,其中博士39人,硕士72人,学士3人。

我院鼓励教师参与境外培训、进修,2015年共有5人参与3个月以上时间的境外学习。

长期以来,我院涌现了一批德才兼备的教学名师,截止到2015年,我院共有1名国家级教学名师(郭淑珍),9名北京市级教学名师(林耀基、周广仁、李其芳、郭淑珍、于润洋、郭文景、余志刚、高建进、王建华);2名全国优秀教师(周青青、唐建平),5名北京市级优秀教师(郭淑珍、叶小纲、李光华、周青青、唐建平)。

(三)基本教学资源

为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在教育部、财政部和北京市教委的共同支持下,不断增加教育经费。

2015年我院本科教学日常运行支出为5254.5万元,本科专项教学经费共603万元,本科实验经费共100万元,本科实习经费共193.1万元。

教学行政用房面积共36377平方米,实验室面积共6632.1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共44691万元。

中央音乐学院图书馆座落于学院教学区中央,馆舍面积约4780平方米。

作为学院最重要的教辅部门之一,图书馆多年以来注重馆藏建设,目前收藏的资料包括图书、期刊、乐谱、音像资料、电子数据库等多种载体形式,并形成了集采编、流通、阅览、读者咨询、视听欣赏、资料复制、现场摄录及电子数据库查询等一体化全方位的服务格局,全力支持学院的教学、科研工作。

自1996年底开始,图书馆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启用互联网络,及时把握全球最新动态信息,积极创建与国内外同行及出版界的沟通往来,使资料采购渠道得到全面拓展,馆藏无论质与量均居于国内领先地位;同时,在读者服务与管理流程上亦实现了电子化处理,建构起一套更加科学、完备的现代化体系。

截至2015年年底,图书馆馆藏总量约55.1153万件,其中包括图书11.3913万册,乐谱17.0729万册,音像资料25.0251万件,生均图书346册;共有期刊1.6260万册,生均期刊10.5册。

2015年新增巴赫文献1.7万件,其中包含专著、文集、会议录、论文、乐谱手稿影印版、早期乐谱版本与音乐出版物等文献。

电子数据库共有21个,分别是:

自建数据库:

1、馆藏音视频资料网上点播

2、马思聪专题乐谱专著全文库

3、馆藏钢琴乐谱全文阅览

4、馆藏音乐社科书籍全文阅览

5、馆藏音乐核心期刊全文阅览

6、馆藏音乐期刊全文

7、馆藏中国解放前音乐期刊全文

8、外国声乐作品库

9、中国歌曲全文库

外购数据库:

1、牛津音乐在线(格罗夫)

2、国际音乐期刊全文库(IIMPFT)

3、ProQuest人文社科硕博学位论文库(PQDT)

4、JSTOR西文过刊全文库

5、EBSCO系列音乐参考资料

6、ASP世界音乐在线和歌剧视频

7、中国知网(CNKI)

8、读秀知识搜索

9、维普期刊

10、库客数字音乐图书馆

11、百链云数据搜索

12、雅乐国际教育视频库

四、教学建设与改革

(一)我院培养方案特点

我院本科人才培养目标为:

努力使受教育者成为基础扎实、技艺精湛、素质全面,并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能够适应社会主义文化艺术事业的需要及世界音乐文化发展的高级音乐专门人才。

针对人才培养目标和我院专业特点,我院本科各专业分为五年制和四年制两种学制,其中,作曲、电子音乐作曲、指挥、音响艺术指导、音乐学、音乐治疗、音乐教育、声乐与歌剧演唱各专业方向学制为五年,视唱练耳、电子音乐制作、音乐录音、音乐艺术管理、提琴制作、以及钢琴系、管弦系、民乐系各专业方向学制为四年。

课程类别分为七类:

A专业课、B专业基础课、C一般基础课、D军训时政及其他、E艺术实践、F一般选修课、G专业选修课。

各系、专业总学分及各类课程学分量见表4,各专业方向学分要求以及实践教学、选修课所占的比重见表5。

表4:

中央音乐学院本科各系、专业总学分及各类课程学分量统计表

序号

系别(专业)

总学分

专业课

专业基础课

一般基础课

军训时政及其他

艺术实践

一般选修课

专业选修课

1

作曲系作曲专业

152

52

28

34

8

0

12

18

2

作曲系视唱练耳专业

136

46

24

34

8

0

10

14

3

指挥系

162

36

54

34

8

0

12

18

4

音乐学系音乐学专业

146

42

32

34

8

0

12

18

5

音乐学系音乐艺术管理专业

128

30

32

34

8

0

10

14

6

音乐学系音乐治疗专业

147

41

34

34

8

0

12

18

7

音乐教育学院

185

44

69

34

8

0

12

18

8

钢琴系钢琴专业

137

32

36

34

8

3

10

14

9

钢琴系电子管风琴专业

134

27

38

34

8

3

10

14

10

钢琴系手风琴专业

137

28

40

34

8

3

10

14

11

管弦系管弦乐、打击乐专业

171

66

36

34

8

3

10

14

12

管弦系古典吉他专业

131

28

34

34

8

3

10

14

13

民乐系

141

40

32

34

8

3

10

14

14

声乐歌剧系

169

42

52

34

8

3

12

18

15

提琴制作专业

136

38

32

34

8

0

10

14

表5:

中央音乐学院本科各专业方向学分要求及比例统计表

序号

系部(院)

专业

总学分要求

必修课总学分

选修课

必修课中艺术实践学分

实践教学

比重

选修课学分占总学分比例

1

作曲系

作曲

152

122

30

0

0

20%

视唱练耳

136

112

24

0

0

18%

2

指挥系

指挥

162

132

30

0

0

19%

3

音乐学系

音乐学

146

116

30

0

0

21%

音乐艺术管理

128

104

24

0

0

19%

音乐治疗

147

117

30

0

0

20%

4

音乐教育学院

音乐教育

185

155

30

0

0

16%

5

钢琴系

钢琴

137

113

24

3

2%

18%

电子管风琴

134

110

24

3

2%

18%

手风琴

137

113

24

3

2%

18%

6

管弦系

管弦乐各专业

171

147

24

3

2%

14%

古典吉他

131

107

24

3

2%

18%

7

民乐系

民乐各专业

141

117

24

3

2%

17%

8

声乐歌剧系

声乐各专业

169

139

30

3

2%

18%

9

提琴制作中心

提琴制作

136

112

24

0

0

18%

(二)实践教学情况

教育部于2012年初发布《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思政[2012]1号),要求高校切实改变重理论轻实践、重知识传授轻能力培养的观念,注重学思结合,注重知行统一,注重因材施教,以强化实践教学有关要求为重点,以创新实践育人方法途径为基础,以加强实践育人基地建设为依托,以加大实践育人经费投入为保障,积极调动整合社会各方面资源,形成实践育人合力,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努力推动高校实践育人工作取得新成效、开创新局面。

按照各专业不同的要求,我院本科生的实践教学学分以“艺术实践”的形式获得。

艺术实践是我院教学工作中极为重要的环节,是课堂教学的延伸,要求各表演类专业的学生必须以实践音乐会演奏的形式,按照演奏时间来计算学分。

根据专业性质不同,要求钢琴系、管弦系、民乐系、声乐歌剧系的学生必须参加,作曲系、指挥系、音乐学系、音乐教育学院、提琴制作中心的学生自愿参加。

要求每位表演专业的学生在校期间必须累计完成规定的时间数,方可获得学分。

其时数规定为:

以平均每个学年完成30分钟音乐会的时间为基数,四年制学生应完成120分钟,五年制学生应完成150分钟。

其中钢琴系学生要在四个学年中完成30分钟的新作品音乐会时间,管弦系、民乐系学生在四个学年中、声乐歌剧系学生在五个学年中均要完成15分钟的新作品音乐会时间,否则不能获得全部学分。

若未能完成课堂教学任务时间和新作品时间的任何一项,均不能获得全部学分。

2015年,遵循学院加大力度发展学生艺术实践的方针,制定全新的艺术实践方案,策划和组织了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院内和院外艺术实践项目。

教务处艺术实践办公室成功举办了第四届“北京青年艺术节”,艺术节期间不仅推出了高水准、高品质的演出,而且倡导学生自主设计、构思、创意崭新形式的音乐会,并引入其他艺术门类,邀请在京其他艺术院校参加演出,使我院学生通过欣赏不同艺术门类的展演,与不同艺术专业学生的交流中,拓宽了眼界,激发了本专业的创造灵感与激情。

活动结束后,艺术实践办公室认真总结第四届“北京青年艺术节”的成果和不足,积极策划第五届“北京青年艺术节”,争取在前四年的经验基础上不断创新,努力使之成为我院品牌活动之一。

此外,为了让更多学生参与到艺术实践中,教务处艺术实践办公室每周定期组织举办本科生院内星期音乐会,2015年举办了50余场星期音乐会,参加人数达几百人,让学院表演专业学生都有施展才能的机会,增长了学生的舞台经验,使表演专业毕业班艺术实践学分通过率达到百分之百。

教务处艺术实践办公室还积极拓展院外艺术实践活动,如:

2015年9月,组织“拔尖创新人才”13人赴深圳音乐厅演出音乐剧《倾城之恋》,赢得了深圳市民的高度赞誉。

10月份组织学生参加国家大剧院举办的“春华秋实”2015年艺术院校教学成果展演,举行《走出象牙塔—中央音乐学院作曲家影视作品音乐会》。

2015年,我院举办大量音乐节、大师班等学术活动,通过学术活动带动学生参与实践,从而促进实践教学的开展。

学生一方面通过参与学术活动中讲座、大师班等,获得专业的进步,同时广泛参与学术活动中所举行的实践演出,通过与中外艺术家的合作,获得丰富的实践经验。

如,作曲系主办的“2015年北京国际作曲大师班”,既有学术讨论,又有学生的新作品演出,将理论与实践有效地结合;由教育部、文化部支持,中央音乐学院主办的国家级音乐艺术盛会——2015北京现代音乐节,以音乐会和作曲大师班构成,绵延10天的音乐会,凸显了以音乐为本位的特色。

密集而多元的现代音乐作品囊括了当今亚、欧、美三大洲现代音乐的最新成果,集中了当代最杰出的音乐家;澳门理工学院艺术高等学校代表团来我院交流访问并举办联合音乐会,此次音乐会不光邀请到澳门理工学院的师生前来演出交流,同时,我院师生的优秀作品也得到了展演,这种跨地域与跨院校间的交流,更加体现了音乐的融合精神;“中央音乐学院第三届北京国际巴松艺术节”、“第一届中国民族音乐节”等重大活动,既有理论讲座、知识讲解,又给学生提供了丰富的实践演出机会。

此外,我院还将大学生社会实践有机地融入到艺术实践中,以“双实践”育人模式为载体,先后多批次组织学生社会艺术实践团从校园到社区、从北京到川西北等边疆地区开展“双实践”活动,组织师生在京内大中小学校开展“高雅艺术进校园”、“民族艺术进校园”等活动,通过艺术演出、参观交流、座谈讲解等多种形式,将音乐作品送基层、送山区、送学校,努力践行“带着音乐走出去”的理念。

坚持“三贴近”的文艺方针,强调音乐要与人民同呼吸,与时代共命运,深入推进红色“1+1”共建活动。

本学年各院系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党建和文化等志愿服务活动,努力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到全社会。

其中管弦系、民乐系的学生利用艺术表演的特长,发挥艺术实践育人的功能,开展爱心助残、助孤、助老和支教、文化下乡等志愿服务近20次,引导学生了解基层、热爱基层、服务基层,使学生们在广阔舞台的志愿服务中强化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意识,提高综合素养,提升艺术品格。

(三)继续推进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

我院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探索艺术类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模式”于2010年9月启动。

该项目的总体目标是:

对进入“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的学生实行特殊的培养模式与艺术实践模式,同时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最终培养出专业上拔尖、综合素质全面,具有国际一流水准的音乐专业人才。

“探索艺术类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立足于音乐学科,探索新的教育理念和教学模式,构建符合艺术类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教育体系,从而推动高等音乐教育自身的发展和拔尖音乐人才的脱颖而出。

为了更好地开展此项工作,学院对纳入计划的优秀学生设置了新的教学管理模式,通过专项经费支持、革新培养模式、明确培养目标,以探索培养卓越音乐人才的新方法。

2015年拔尖创新人才评选经学生自愿申报,评委会进行了两轮审核,最终评选出10名拔尖创新人才,其中大学8人,附中2人。

评审过程公开透明,评审方法科学公平,受到师生好评。

2011-2014届“拔尖创新人才”项目入选者考核评审工作于2015年12月进行,对入选者成果、业绩进行初审,举办考核音乐会,评委们根据学生完成《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协议书》要求的各项指标、上一学年各科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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