钻孔灌注桩工程施工质量监理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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钻孔灌注桩工程施工质量监理实施细则
钻孔灌注桩工程
监理实施细则
西安兴业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00四年二月
1.专业工程特点
2.编制依据
3.监理工作流程
4.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5.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6.安全监理措施
钻孔灌注桩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1.专业工程特点:
(根据工程实际情况介绍)可根据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编写:
1.1工程的规模较大、结构较复杂、技术难度大;
1.2施工现场狭窄、施工组织困难;
1.3工期紧,需要采取赶工措施;
1.4专业性强,或设计要求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
钻孔灌注桩是由机械钻孔成型符合设计深度后,放入钢筋笼,再在孔内灌注水下砼,砼养护至28天龄期强度达到设计所要求的承载力。
2.编制依据:
(根据本工程的特点)
2.1监理规划
2.2施工组织设计
2.3本工程施工图设计及说明
2.4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2.5陕西省《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2.6GB50319-2000《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2.7GB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2.8GB50202-200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验收规范》
2.9DBJ08-202-92《陕西省钻孔灌注桩施工规程》
2.10DGJ08-11-1999《陕西省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2.11DGJ08-236-1999《陕西省市政地下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
2.12DBJ08-40-1994《陕西省地基处理技术规范》
2.13JGS/107-96《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
2.14DGJ08-61-97《陕西省基坑工程设计规程》
3.监理工作流程
测量定位检查
检查埋设护筒
审批开工申请
.人、材料、机械审核
.试桩总结审批
.混凝土设计、对比试验
.材料抽检试验
承包人重测
试桩检验
.审批试桩报告
.审批试验工艺
.审核核定的指标
.监理旁站,检查试桩施工
同意开工
钻孔、清孔检查
.检查孔深、孔径、偏位
.泥浆、沉淀层
承包人返工
钢筋检查
承包人返工
无破损检测
.确定数量、桩位
.审定测桩资格
混凝土灌注监理旁站
.导管悬高、埋深
.混凝土标高、进尺
中间交工验收
.认可测桩报告
.检查试块强度
审核结果
审核结果
审核结果
不合格
合格
不合格
合格
不合格
合格
------------------------------------
4.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4.1(根据本工程的监理合同,确定SMW工法施工质量的目标值)
4.2钻孔灌注桩工程质量控制标准
4.2.1钢筋笼质量标准
项目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要求
检查数量
检查方法
主控项目
1
主筋间距
±10mm
全数检查
用钢尺量
2
长度
±100mm
全数检查
用钢尺量
一般项目
1
钢筋材质检验
设计要求
全数检查
抽样送样
2
箍筋间距
±20mm
全数检查
用钢尺量
3
直径
±10mm
全数检查
用钢尺量
4.2.2钻孔灌注桩质量标准
项目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要求
检查数量
检查方法
主控项目
1
*桩位
1-3根、单排桩垂直于中心线方向和群桩基础的边桩
D≤1000mm
D/6,且不大于100
全数检查
基坑开挖前量护筒,开挖后量桩中心。
(H为施工现场地面标高与桩顶设计标高的距离D为设计桩径)
D>1000mm
100+0.1H
条形桩基沿中心线方向和桩基础的中间桩
D≤1000mm
D/4,且不大于150
D>1000mm
150+0.01H
2
孔深
+300mm
全数检查
只深不浅,用重锤测或测钻杆,套管长度,嵌岩桩应确保进入设计要求的嵌岩深度
3
桩体质量检验
按基桩检测技术规范。
如钻芯取样,大直径嵌岩桩应钻至桩尖下50cm
全数检查
按基桩检测技术规范
4
混凝土强度
按设计要求
全数检查
试件报告或钻芯取样送检
5
承载力
按设计要求
每检验批静载测试1%不少于3根,动载测试30%不少于20根
查看由专业测试单位测试的测试报告
一般项目
1
桩径
±50mm
全数检查
井径仪或超声波检测。
负数是指个别断面
2
垂直度
<1%
按设计要求
测套管或钻杆或用超声波探测
3
泥浆比重(粘土或砂性土)
1.15-1.20
全数检查
用比重计,清孔后在距孔底50cm处取样
4
泥浆面标高(高于地下水位)
0.5-1.0m
全数检查
目测
5
沉渣厚度
端承桩
≤50mm
全数检查
用沉渣仪或重锤测量
摩擦桩
≤150mm
6
混凝土坍落度
160-220mm
全数检查
坍落度仪
7
钢筋笼安装深度
100mm
用钢尺量
8
混凝土充盈系数
>1
检查每根桩的实际灌注量
9
桩顶标高
+30mm
-50mm
水准仪,需扣除桩顶浮浆及劣质桩体
4.3施工质量的预控要点
4.3.1协助业主选择好施工承包单位。
审核施工承包单位的资质与业绩,应根据工程特点和工程技术要求选择相对应的施工承包单位;
4.3.2检查总包单位管理班子落实情况,审核施工承包单位的质保体系,组织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熟悉施工图纸,了解各工序的施工难点及掌握监理进行质量控制的要点;
4.3.3督促总包和桩基分包单位在施工前必须提交如下资料送监理审查。
如工程地质和必要的水文地质报告,设计图纸会审纪要;施工场内及影响范围内的建(构)筑物、地下管线、公共设施的现状调查情况,施工选用的主要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资料;钻孔灌注桩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砼及钢筋等原材料及其制品的质检报告,有关荷载试验及施工工艺技术参考资料,检查其是否如数交齐,并作为监理签发开工令的必备条件之一;
4.3.4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并予以批复
4.3.4.1施工平面布置图和钻孔灌注桩桩位流水程序是否合理;
4.3.4.2钻孔灌注桩机械设备包括配套设备(泥浆灌注及运送)是否完备;
4.3.4.3钻出泥浆和护壁泥浆的处理;
4.3.4.4施工总进度计划和每根桩工艺流程时间的进度是否相适应;
4.3.4.5施工过程中质量控制技术措施,包括成孔、清孔、泥浆比重、钢筋笼、砼灌注等;
4.3.4.6砼的供应方式和质量控制措施是否周密。
4.3.5测量监理工程师必须在开工前,对总包所施测的基桩轴线控制点和水准点进行独立复测,误差应在允许偏差内,监理签字认可;
4.3.6钻孔灌注桩在正式施工前必须进行试成孔,以检验成桩机械所选用的各项技术参数与现场地质条件相适应,必要时对技术参数作相应调整。
监理人员应督促承包商做好试成孔工作;旁站监理详细记录,认真审批试成孔报告;
4.3.7必须做好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检查工地现场是否符合硬地法施工要求,泥浆池循环沟,沉淀池容积和设置合理,纵横排水沟,以及运浆道路,应有规划,统筹安排,以防泥浆四溢,造成现场泥泞不堪的混乱现象;
4.3.8对建筑场地内的市政管线或障碍物,必须事先处理好后,方可施工。
4.4施工时质量监控要点:
4.4.1监理工程师应对各施工机械设备进行检查,核对和书面确认,施工过程中,定期检查设备的完好程度,并督促承包商做好维护和保养,确保使用安全。
4.4.1.1现场监理人员检查核对进场机械设备的规格型号,技术性能是否与施工前所提交的机械设备资料相符,如不符合要求,监理工程师可不予书面认可;
4.4.1.2监理工程师在钻孔灌注桩作业过程中,定期检查设备的完好程度,严禁机械带病运转,督促承包商做好维护保养,避免事故隐患。
4.4.2在监理过程中,严格要求承包商按图施工,遵守操作规程,执行有关规范,监理人员对现场施工进行巡视检查,关键工序、主要部位进行旁站跟踪监理及时记录数据,发现问题及时指出,随时纠正,确保质量,不留后遗症。
4.4.2.1成孔
⑴检查护筒埋设的平面位置及标高应准确,护筒四周要用粘土填实,并应埋入原状土中,以使护筒的埋设牢固,且垂直,以防坠落。
⑵机具就位后,检查机架底座是否找平垫实,钻机安放要做到“三心一线”(护筒中心、转盘中心、天轮),钻机转盘水平度要用尺检查;
⑶检查钻机钻头直径应不小于设计桩径,首次开钻前,施工单位必须向监理单位申报钻头的尺寸和草图;若钻头磨损大于10mm时,应责成施工方调换;
⑷申报成孔过程必须是连续操作,经常检查各台钻机上的记录是否正确属实,抽查钻进速度,护壁泥浆的比重是否符合施工组织设计要求,一般为(1.15-1.20),多台桩机同时施工时,安全距离不得小于桩径的七倍,相邻机最小成桩时间间隔不少于36小时;
⑸注意孔内水位与地下水位高差的变化情况:
4.4.2.2清孔
⑴成孔完毕后,应进行二次清孔。
第一次清孔过程中,抽检泥浆粘度、比重;
⑵第一次清孔后,要测量检查孔深,孔深不得小于设计深度;
⑶第二次清孔后,必须及时灌注砼,两者之间的间隔时间,应严格予以控制(一般为30分钟),若严重超过规定应重新清孔直至符合要求;清孔沉渣厚度:
端承桩≤50mm,摩擦桩≤150mm。
4.4.2.3钢筋笼的制作与吊放
⑴经检验合格的成孔应赶紧吊放钢筋笼。
监理工程师对钢筋笼的几何尺寸,钢筋的直径、长度、根数、搭接长度、螺旋筋间距与主筋点焊质量,定位箍的设置逐一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对钢筋笼自检挂牌,监理工程师进行隐蔽验收,方可吊放入孔;
⑵保护层垫块应事先挂在主筋上,分布均匀,并用扎丝固定;
⑶上、下节钢筋笼焊接时应对准,保持垂直,并仔细检查接笼时焊接质量;
⑷钢筋笼应全部插入孔内,如遇插不下,应分析原因,严禁擅自割断;
⑸入孔后的钢筋笼,应用吊筋固定牢靠,以防灌砼时钢筋笼上浮或下沉。
4.4.2.4下导管及二次清孔
⑴检查导管的根数、长度、逐根编号,尤其要注意最下面一根导管不得短于4m;
⑵导管的密封性要好,若发现漏浆应调换;
⑶导管下入孔内深度,以距孔底50cm为宜;
⑷第二次清孔结束到灌注砼时间,间隔不得大于30min,若超过时必须重新清孔,直至符合要求;
4.4.2.5砼的拌制与灌注入孔
⑴施工单位送交的砼配合比、试验单,检查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应注意水下砼的强度应比设计要求强度提高5Mpa(即如设计砼为C25时,配制砼为C30);
⑵按砼配合比要求,监理抽查复核现场称量计量器具,偏差应在允许范围内;(尤其是砂、石的含水率);
⑶监控水泥、砂、石、水及外掺剂等的加料顺序和搅拌时间(一般每盘搅拌宜不少于90秒);
⑷监督砼下灌量,第一斗砼必须在满足初灌量后方可下灌(现场监理可参照规程7.3.7式计算出砼初灌量),在下灌时要注意导管上拔速度,检查导管在砼中的埋入深度(应在0.8-1.3m);
⑸检查砼的实际灌注高度,应比设计桩顶标高,超出2m为宜(或按企业标准),以确保桩顶砼强度达到设计要求;
⑹控制单桩砼的灌注量,检查施工记录(砼浇注盘数);
⑺砼充盈系数应大于1;
⑻单桩砼的灌注时间不宜过长,应在8小时内完成,以防止塌孔;
⑼检查、抽测砼坍落度,发现问题及时调整用水量,并在监理旁站记录中反映;
⑽砼试块制作,每根桩不少于一组,现场监理应进行见证取样和独立平行检测,检测频率为施工单位所做试块的10-20%。
4.4.2.6采用商品砼灌注时
⑴砼灌注前应根据各孔标高,检查桩的导管长度是否满足要求;
⑵第一斗砼必须在满足初流量后方可下灌,下灌时注意导管上拔速度,检查导管在砼中的埋入深度是否符合要求;
⑶商品砼进场时,监理人员跟踪旁站,抽测砼坍落度,并做好记录
⑷督促施工单位制作试块,监理见证取样;
⑸监理应进行平行检测,按施工单位所做试验量的10-20%频率进行;
⑹检查砼搅拌出厂时间与到达工地时间,若超出初凝时间,不得用于本工程(一般控制在2小时内)。
4.4.2.7督促承包商根据设计要求进行桩的承载力试验和桩身质量检验
⑴督促承包商必须在正式施工前,按政府规定搭建标准养护室,在施工过程中,做好试块标养工作。
标养室应派专人负责管理。
现场监理在巡视时经常检查试块的养护条件和温度记录;
⑵督促施工单位对隐蔽工程及时报验,未经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签字认可,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⑶钻孔灌注桩全部完成后,应进行动测试验,以判断桩基合格与否,动测报告未出来之前,不可验收;
⑷单桩承载力试验按设计要求进行,如达不到设计承载力,应进行原因分析,并由设计提出加固措施,监理督促施工单位执行。
5.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5.1监理工作的方法
5.1.1审核技术文件、报告和报表。
5.1.1.1审批施工方案,核实与控制施工准备工作质量;
5.1.1.2审批施工承包单位提交的有关材料、半成品和构配件质量证明文件,确保工程质量有可靠的物质基础;
5.1.1.3审核承包单位提交的有关工序产品质量的证明文件、工序交接检查(自检)、隐蔽工程检查、分项工程质量检查报告等文件、资料、以确保和控制施工过程的质量;
5.1.1.4审核有关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结构等的技术鉴定书,审批其应用申请报告,确保新技术应用的质量;
5.1.1.5审核与签署现场有关质量技术签证、文件等。
5.1.2指令文件与一般管理文书。
5.1.2.1停工指令:
(根据合同中建设单位对监理的授权)出现下列情况总监下达停工指令:
⑴施工中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可能造成质量事故或已经造成质量事故;
⑵承包单位未经许可擅自施工或拒绝项目监理机构的管理;
⑶隐蔽工程未经查验确认合格,而擅自封闭者:
A、使用的原材料、构配件不合格或未经检查认可;
B、未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而擅自变更设计或修改图纸进行施工。
5.1.2.2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监理工作联系单:
当出现违反设计图纸、合同要求、工艺标准、操作规程及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等行为时,监理工程师可下达该项指令;
5.1.2.3工程变更单:
严格工程变更、修改程序,工程所有的变更除设计单位主动提出的工程变更外均须监理审查,并经有关方面研究确认其必要性后,再由建设单位转交原设计单位编制设计变更文件,并交由监理对变更的费用和工期作出评估和协调,再签发工程变更单;
5.1.3现场监督和检查
5.1.3.1检查的内容:
施工前准备工作的质量、工序施工中的跟踪监督;
5.1.3.2现场监督检查的方式:
巡视、旁站、平行检查(根据合同要求);
5.1.3.3现场检验的方法:
目测、量测、试验。
5.1.4规定质量监控工作程序:
规定监理、承包方必须遵守的质量监控程序,如工程验收程序、工序交接验收工作程序等。
5.1.5根据工程需要,召开本专业专题会议,作好事前、事中、事后质量控制。
5.1.6利用支付手段:
(根据合同要求)。
5.2监理工作的控制措施:
5.2.1组织措施:
审核专职质量检查人员、特殊工种人员的上岗证,数量配置是否满足工程需要。
5.2.2技术措施:
审查承包单位上报的施工方案。
5.2.3经济措施:
审核已完合格工程量及相应的付款报告。
5.2.4合同措施:
根据合同要求核查是否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6.安全监理措施
6.1各种正、反循环的钻机及其配套设备,在安装使用之前是,必须认真学习并熟悉其构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各种机械的出厂说明书,检查各机械设备的防护罩位置是否正确,固定是否牢固,机电设备外壳是否接地,钻机底盘是否平整稳固,钻杆及管路接头是否密封等。
使用时,必须设专人指挥。
6.2钻孔过程中,要随时检查钻机和钻塔支承情况,防止不均匀下沉而引起倾斜。
随时检查卷扬机钢丝绳固定端的固定情况,经常检查各定位和换档位置是否正确。
如发现机械、机件发出异常响声或有变形、发热、冒烟等不正常现象时,必须查明原因及时消除。
钻进时如遇卡钻情况,应立即停止进尺,必要时提钻或停机处理,不可硬钻。
6.3钻塔(架)不可进行超负荷起吊,如处理钻孔事故确定需超负荷工作时,必须采取相应措施。
6.4冬季施工停工时,应将各种泵及其管线内的存水放掉,以防冻裂机件。
6.5施工现场夜间施工应有足够照明,停钻时各钻孔应加防护盖,各种泥浆循环池周围应安装防护栏杆。
6.6必须加强灌注准备工作,根据施工方案要求,正确选择机械设备,分别制定安全操作措施。
各机械设备的司机和施工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分工负责,服从统一指挥。
6.7安装与拆除导管时,操作速度要快并注意防止将螺栓、螺母或工具等掉入桩孔内。
提升或下沉导管时,两台卷扬机必须同步保持导管垂直、缓慢升降,不可操之过急,以防发生意外事故。
6.8在桩孔周围操作的一切人员,必须穿带个人劳保用品,扎紧袖口、裤腿,戴好安全帽。
小件工具应拴绳固定在灌注架上。
6.9混凝土灌注架上的承料漏斗、溜槽或转运漏斗等,必须固定可靠,操作面上必须铺设跳板和安设防护安全栏杆,高空操作工人必须拴挂安全带。
6.10灌注水下混凝土时,应设专人指挥,信号要统一、明显。
还应有专人观察桩孔内水位变化情况和测量混凝土灌注深度,若遇有不正常现象,应立即报告工程指挥者。
在灌注水下混凝土过程中,如出现导管漏水、混凝土卡管、埋管、坍孔等事故时,应尽快分析原因,提出合理的处理措施,及时补救,不得慌乱。
任何情况下,都不准抽出孔内泥浆,降低桩孔泥浆压头。
说明:
本细则为通用版本,各项目监理机构应参照本格式并结合各自的工程实际情况进行编制。